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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君过后尽开颜-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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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训练简单:一字儿排开,盾在前,人在后。它的使用也简单:下死力气顶住,能杀敌则杀敌,不杀敌也顶住。顶住即是胜利。实在太适合血气旺盛的柴犬与乡民,也实在太适合打防御战。
程昭然固然在兵书上注:“此法较适合平原,且须人多。”我们此刻还没进枯摩山,所在的地方称为“裕原”,地势略有起伏,称为平原也无不可,绝对有足够地方能摆得下盾矛阵。至于几块险山像枯摩山脉甩出来的棋子般错落分布,倒正合我意。因为我们人少,直接按原法的盾矛阵拼人数,仍然处在劣势。但利用平原与山地结合的地形,巧妙布置迎战的话,倒可以扬长避短。这个法儿,兵书上虽然没写,但现实的情形、实力,都是千变万化的,哪能件件都照着书上来。我也只好因地制宜、从权计议。
这么计议定,大家都忙着赶盾牌了,连柴犬都插手帮忙。乡民们本来对“北虏”仍有心结。我解释:“他们虽然从草原来,不是坏人,就像他们也讨厌官兵,你们虽然是中原人,但不是官兵,所以他们不讨厌你们。”乡民们想了想,通了,于是兄弟一样释然吆喝着同饮热茶同干活。米娜虽然是女孩子,没有二活,甩开影袖一样埋头帮忙,她聪明,不消学多少时间已经可以给织藤工匠打下手,做得热了,像其他柴犬一样,把帽子一抹。我登时倒吸一口冷气:“你!”
“我?”她茫然回视我。
“你的头发!”我手脚冰凉,“出了什么事?”
她头发全都削得奇短,像刚出生的婴儿那种长度,但又乌黑浓密,紧紧包在头上,像一朵奇异的花蕾,衬出乌黑眼睛与通红的撅嘴唇来,美是真美,但是——天啊出了什么事?谁忍心削她的头发。她遭遇了什么?
“这个?啊。”她抓抓头,明白过来,“跟中原的女孩子不一样。我们剃掉头发。”
“为什么?”我瞠目。长长的头发难道不美?
“因为只有公马才需要长出特别长的鬃毛、装腔作势吸引母马。”米娜板起脸,“女孩子总不能比母马更放荡。”
呵是。她是柴犬部落里骄傲而尊贵的女儿。我笑。谁说北虏可恶?米娜每每叫我笑。我这个没立场没骨气的,给那些真正忠贞的人看见,怕不劈死我。
一边赶制盾牌与武器,我一边勘探地形、筹划办法:官兵如果来的话,不知有多少人,村庄人数有四五十名,扣掉老弱妇孺,能上阵的勉强有三十名,加上我这边八名反贼、十二名柴犬,可以拉出一根相当长的防线,官兵只要数目不超过几百名,应该可以顺利被堵在村外。官兵如果想绕到防线两边攻击,藤牌的防线固然移动不易,但可以有几把村民的猎弓、柴犬中几个便携型甩石器、以及约伯那柄威力十足的剑,在两边挡住。队伍的一边抵住山崖,防守侧重在另一边就好,应该可以保证官兵无法越过。
我唯一担心的是朝廷军队的火炮,那东西要一放,咱们只有作鸟兽散的份儿。但要炼钢铸炮,颇费时日,想来一时没办法大规模推广。就算是我跟登乐尔在山道上差点遇袭的那个投火弹武器、以及星博拉到树台上的火炮,基本也是投石机改装来,利用地势居高临下时会有优势,平地进攻的威力总有折扣,再说那玩艺儿体积又笨重、造价又高,拉来打个小村庄的可能性实在太低,我一边祈祷来进攻的官兵不要配火器,一边命令村民,一见到“奇 怪;书;网的喷火发巨响武器”,我一声令下,他们就别管什么,立马儿撒丫子跑进山。
但如果没有火炮呢,却绝不可以有任何人逃跑。这个盾和矛的阵线,最怕就是出现缺口,一旦有人败逃下来,出现口子,全线皆溃。我严辞命令:“如果想要大家都活命,就得顶住,在我没有下撤退命令之前,狠狠顶住,一个都不许退。”
“如果有人逃跑呢?”不知是谁问了一声。
“只要有一点逃跑的意思……”登乐尔嘴里慢慢替我吐出这四个沉甸甸的字,“格杀无论。”
我们的准备没有白费,过了几天,瞭望哨报警,真的有官兵前来进攻,但不是从乡民们担心的北边来,而是自南边,数目约两百,基本是步兵。
背弓士兵远远一见,激动道:“就是他们!追我的就是他们!”
两百步兵追他一个普通士兵?追了这么久才追上?我持怀疑态度。他当时吓破了胆,意见仅供参考,不足为凭。何况如他所说,官兵在剑壶关应该是打了个漂亮的胜战,而来的这一群人,模样却不像胜者,没有气度,像一批饿狠了的恶狼,也没带火器,略有几支“火刀”,放了几响,因为制作粗糙,火力不够,打在藤牌上,被挡住了。藤牌军大受鼓舞,一字向前推进,与官兵短兵相接,刀矛齐出,进入肉搏阶段。
鸡丁手记 第三十节 督阵
第三十节 督阵
我怎样严辞命令。一个都不许后退?刀兵刚接,竟有个乡民腿软,松开盾牌,想往后逃。这阵法可是一个口子都不能被撕开啊,若让官兵从撕开口子里进入阵线后,整个藤牌阵都没有意义了!我还没发声喊叫,旁边的乡民举起手,直接刺了他一矛。
这就是“格杀无论”的命令。杀一儆佰,看还有人敢效仿他不?
我本来在后面“督阵”,现在再没话讲,连思考都顾不上,和身扑过去,接过他的盾牌,用最快速度把他的缺口抵上,官兵冲击的力量,狠狠袭击我。我是盾阵的一分子,看不见对方是用刀还是用拳、看不见对方的样子,只是像整个盾阵的所有人一样,顶住、顶住,用刀、用剑、用随便什么武器戳出去!战斗的狂热席卷了整个天地,连头发花白的老人、挺着丰满胸脯的妇女。也从后方出来,帮我们一起抵住。进、进、退、退,尸体倒下来,它的同伴要退后,就踩着它退,敌人要进,就踩着它进;须臾,力量调了个头,整个战场上的尸体也多了几具,谁踩着谁进、谁踩着谁退,全都不分明。再加上约伯和登乐尔的超强战力,鲜血飞溅,官兵的死伤比我们多。
官兵终于渐渐败退了。败退的念头像星火,只要一个人闪过,没有及时扑灭,倾刻间会席卷整片人群。他们回身逃跑了,本来还是且战且退,终于成为纯粹的狂逃、大溃败。奇 怪;书;网的是,他们居然不忘把同伴们的尸体都拉上。有几个骑着马的高级官兵,马背上驮着几具尸体,剩下的步兵们,背的背、扛着扛,手里多半也不空。噫,难道这么恩义?
“他们把我弟的尸体也扛走了!”忽然有个我带出来的精兵大声喊叫,就大踏步追上去。我累得都没力气了,向约伯使个眼色,约伯仗剑陪他去。“别杀太多人。抢回尸体就好。”我想这么叮咛,想想,又住口。都已经打成这样了,无谓矫情,想必约伯自有分寸。
旁边一只手,握住了我的脚。
站在尸体旁边,我都已经不知道惊吓和害怕了。这具身体居然不是尸体,会伸出手握住我,我才心惊。
俯下身,我看见他半个腹部都被踩得稀烂,肚肠像煮过头的面条一样粘糊巴叽的拖出来,眼见是活不得。他的脸,我还认识,就是那个去过阿帆、认得我、帮我动员起全村的那个人。
他既然这样信任我,为何会腿软做逃兵?他既然被村人刺了一矛,为何,到现在都不死。
“大人,小人的福份好像只到这里啊……”他唇边滑出一个微弱的、艰难的笑,带着垂死者特有的僵硬,仿佛死亡的气息已经吹进他的身体,肌肉和神智却还没有分离。能让他说出最后的请求,“心是肯向前的,脚就不知不觉后退了,大人您如果能原谅我……可不可以,现在赏小人一个痛快。”
我默不作声,握紧剑柄,另一只手摸到他的胸膛、心脏还在微微跳动的地方,摸准了,刺入。他的喉头放松的“咯”了一声,不再动弹。
拔出剑,血也随之喷出来,不多。受伤和被践踏时,它几乎流尽了。现在,这个疲倦的身体也可以休息。
我从来没有问他的名字,像其他那些村民、柴犬、士兵们一样。不知道名字,那么即使他死掉,也只是一个数字。数字比名字更容易让人忍受,像折断的剑、缺口的刀一样,成为战争必须的消耗品,而不是珍贵的同伴。不知道名字,他就只是一件东西。
约伯和那个元兵一起回来了,居然还押着三个官兵,背上扛着好几具尸体,全不是官兵的服饰。“他们居然把村民尸体都带着走,我们背不动,就抓了几个脚夫,要他们再把尸体背回来。”约伯对我脚边的尸体看也不看,向我汇报。
“你……就这么抓了‘脚伕’,其他官兵呢?他们整支队伍都答应?”我大大的愕然。
“一溃逃。就没有队伍了。我随便在落后的人里面抓了这三个,他的同伙看都不看。”约伯回答。
我习惯性的深吸一口气,吸进满满的血腥味。该死,几个时辰前,这里还是平静而甜蜜的乡村啊!我问那三个官兵:“你们带走村民的尸体做什么?”我已经没那么天真了,不认为他们想替敌人落葬。
“那个……这个……”三个官兵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互相看来看去、推来搡去。
我哪有心情等他们慢慢推选出一个发言人,剑锋往最左边的一个人脖子上一搁:“说!我数到三,你不说,我把你脖子砍下来,然后下一个。一——”
“大王!我们该死,我们是拿着吃的!”左边官兵吓得发抖,屁股一撅,放了个响屁。
中间的官兵只怕他触怒我,忙帮着圆场:“大王息怒,咱们不敢吃大王的人,是把自己队伍里触犯了大王的拖回去,不合误拖了大王的人,大王饶命啊!”
“咚咚咚!”第三个负责叩头。
我脑袋有点晕,要想一想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他们把同伴的尸体像猪一样拖回去去吃,顺便拖了村民。当然,只是食物嘛,谁在乎一头猪是东家的还是西家的。烧在锅里都是肉。
……都是肉?!
“你们官兵,不是有粮饷吗?为何要做出这种事来!”我沉声问,喉头像有东西堵着,哽得慌。
“不够吃。再说,也没肉。”他们倒老实,眼泪汪汪的。
“你们!”我正待训斥,旁边又有个人影蹿过来。是那当哥的元兵,本来抱了他自己弟弟的尸体,才旁边安静照料,一听这话,猫腰一蹿。腰刀就砍过来,我不假思索手一抬,要抓住他的刀,这一手是向予教我的,他使出来固然是行云流水、精熟无比,我到底差点儿经验,硬使出去,估计刀是能抓住的,我的手少不得也要见血。
约伯伸过剑来,轻轻一磕,腰刀荡开了,我的手指贴在他的剑身平面上,冰冷,毫发无损。
“侍郎!”士兵哥哀鸣。
“不要杀。”我下令,“因为……”因为什么?对阵时已经拼杀到这种程度,现在敌人束手就缚跪在面前,却不能杀。这当中的界限是什么?在战争中都要划界限,是多么好笑的事,我无法表达,只能另找个理由,“我们要从他们口中打探情报。”
士兵哥低头,认可了这个理由,向我请罪,再回去照顾他弟弟。我现在终于发现不对了:他把弟弟的身体抱在怀里,给他包扎作口,还不断把他残破的衣服拉一拉,像是怕他冷。
“他还活着吗?”我过去碰一碰他的鼻息、还有脉搏。他死了。他是替我打出“一个马头”信号的那位小士兵。
“我答应过他**妈,会保护他回家。”士兵哥道。
“他死了。”我轻轻的说。
“我答应过!”士兵哥低头,继续包扎着他的伤口,虽然那伤口里已经没有血可以流出来。
我默默站起身,地上躺着那么多已死的、或者正在死去的人,还活着的人在料理他们,也许是受惊过度,竟然没有一个人哭叫,混得血腥味的沉默,令人窒息。
这里,到底有多少“答应过”的事。已经被打破了。就像我答应过自己,绝不参加杀人的队伍、绝不杀人,可却走到了今天。我是怎么会走到今天?
忽然又一支官兵从北边冲来。这支都是骑兵,全身铠甲,连马头都护有铁甲,每人手里都有铁弓,奔至箭程之内,一齐抬手,“嗖嗖”箭如雨射来,有几个站得前面点的村民,惨叫着倒地,余下的终于布不成阵势,抱头四窜。这支骑兵不但武艺高强,纪律看得出也比原先那支严明许多,怎么办?
“把那三个打晕。”我百忙之中记得这三个官兵要留活口盘问南边的情况的,便向约伯吩咐。
约伯依言行事,还替我拨开一支箭,忽的一手捂住胸,笔直扑倒在地上。怎么回事?正要借重他的剑术同这支精锐的骑兵队对抗。他怎么回事?我正赶上去要扶他,又停住。急事先行,若被这支骑兵冲近身,我们没有同他们短兵相接的能力。我要先想法逼退他们!
擒贼先擒王,他们那一马当先冲在前面的头儿,我们若能射杀他,也许能逼退整支队伍。
“拿起弓,射箭!”我冲着背弓的元兵大声呼喝。只有他身上有弓。
“小人,只是替大少爷背弓的。小人的箭法……”他缩在一块大石头后面,抖抖簌簌解下弓,拉都拉不开。
登乐尔闪到一棵大树后,取出了投石机,但刚刚对阵时,他的一只手臂已经受伤,流着血,动起来不灵活。再说,这样的投石机,怎够对付全身护甲的精锐人马!
我一脚把背弓的元兵踢开,抢过弓,就地拔起骑兵射来的两支箭,冲登乐尔大叫:“过来帮我!”
不不,上面的表达有误,战场中,时间好像如同生命一样的扭曲了。确切的情形,是我叫出“过”字时,冒险从一具死尸身上拔起一支箭,叫出“帮”字时,我把那元兵踢开了,那石块边正好也射着一支箭,我再拔出来。说完“我”字时,我把弓的一头撑在地上,登乐尔也翻滚过来。
当箭如雨下时,翻滚前进,大约可以躲避箭雨。我没学过这种动作,就是跟三脚猫一样跳来跳去,居然也没被射中。很好,天不亡我。
这把弓是龙婴大哥的大黄弓,弓力十石,也就是说要五百余斤之力,我哪有那么大力量?借个巧,叫地面和石头替我顶住弓头、叫登乐尔替我稳住弓身,我拼尽全力拉起弓弦,将箭搭在弦上,对准那当头的骑兵。他戴着铠甲,但我记得龙婴的堂兄弟据说是被射穿咽喉而死的,是,这种铠甲也一样,脸那儿还是露出了一块空档,虽然不是咽喉,但射穿鼻梁下巴,也一定没命。
我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射,我只能射那里。
而且我必须成功!
他离我们已不足百步。
“手不能抖,定住,对着你的目标。但也不能对得太正,因为这段距离,箭会往下落一点的,你要估到你把它射出去的速度、再估量它在这段时间里能下落多少,给它留出向上的余量,才能让它最终尽可能接近红心。”季禳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射出第一箭,从当头骑兵肩膀旁边半尺远的地方擦过。登乐尔“唉!”一声。
我毫无迟疑,搭上第二箭。
第一箭本来就是用来试探的。我没有用过这样的大黄弓、也没有用过他们骑兵队的箭,不是很确定力量、速度、与下落距离的关系。第一箭探完路,第二箭我就可以调整。
当然,仅凭这一箭,就要调整到第二箭一定射中,而且对方目标还在不断改变位置,我不敢夸这个海口。我也怀疑天下有多少人敢夸这个海口。
可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这是必须。我没有选择,我们没有选择。
他已经近到五十步。
箭离弦。
那个人好像愣了一下,手好像想抬起来、拨开这支箭,但箭已到他的面门,穿了进去。
他仰面倒下,脚还插在蹬里。坐驾人立而起,慌乱的蹦跳。他连人带马滑到山沟里。
整支骑兵队乱了,终于溃走。
我手臂垂下来,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杀了人。
终于,当面锣对面鼓的,杀了一个鲜活的、还可以活下去的人。
我手脚酸软,瘫在地上,一双有力的手臂拉着我:“侍郎,侍郎。”
我起不来。我已是一摊烂泥,不要拉我。
他转而抱住我:“你怎样了。”
“我将为此付出代价。”我喃喃,“我做了我所厌恶的事。”
“如果你是女子。”他在我耳边大声道,“我会保护你。但你是男人,振作起来。”
脑瓜子被他震得发疼。我回头,看到登乐尔那种粗糙而英俊的脸。如果我是女子,会嫁给他吗?不,我渴望的是另一个人,沉默、但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博学、但绝不在我面前卖弄;有情趣,宠着我,只爱我一个。
我歇斯底里笑起来,笑完,抹了把脸。米娜看了我一眼,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
死者已矣,生活还要继续。活着的人再一次聚拢来收拾战场。我射杀的那位军官,他们想把他的铠甲剥下来用,掀下面罩,我觉得那张脸似乎有点眼熟,但被箭射碎了,也认不真。我茫然的看了一眼,想要走开,脚步却又忽然顿住,拿起他的手仔细看看,再看看他被射碎的脸。
鼻梁碎了,眉骨还在,面颊碎了,下巴还在,但我不记得,这张脸上,除了出奇英挺的鼻梁,还剩什么特征?我也从来没费心去记忆他的手掌有什么特征。
一面旗帜落在地面上,旗帜上绣着“方”。
我一直没有注意看旗子上绣的是什么,看了也不会在乎。当时情形太危急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再说,天下姓方的人也这么多。
每次跟他见面,好像都很匆匆,我听说他在北边驻扎、我也见过他带兵,但我从没想到,有一天,我会面对一个亲手杀死的死尸,辨认不出是不是他。
“是你吗,方铮?是你看着我的箭飞向你的面门。你看清了我的脸吗?如果没有看清,你是不是会死得安然一点,或者不?”我在心里默默道,把他的手放开,“安息吧。”
他的手,落到泥地上,很快也会变冷的,像鸿喜、那个不知名的村民一样。他骑的马运气真好,没有受什么严重的伤,转过身来,用嘴轻轻的碰碰他,也许是他骑过多时、已经有感情的旧骑。我拜托旁边的人帮忙,把他的身体打横托上马背,拍了下马屁股,它驮着他走了。如果是老马,应该识途?我希望他能回到营地,会有人把他安葬。
为了怕被打跑的官兵再回来报复,我劝乡民们暂时搬走住。谁的一家一当、一砖一瓦,置起来都不容易,再说如今这世道,搬又能搬哪里去,还不是如野人般暂时上山。我有心叫他们去找林紫砚,但这小猿人上次生了我的气,还不知转没转过来呢,再说,山程也太远。幸好乡民们以前躲山贼、躲北虏、躲官兵、躲土匪,离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轻车熟路就包扎伤者、埋葬死者、检点家产、准备上路,只是难免有人发怨言:“以前打不过兵匪,逃也就算了,现在难得打个胜仗……”
“如果我立稳脚跟,一定尽力回来,保护你们。”我庄严保证,胳膊上忽然传来一阵火灼般的疼痛:“喂,轻点儿,疼……”
米娜还真是用火烧过的小刀割开我的皮肉,挑出半个指甲盖那么大的碎铁屑,不知刀锋还是剑锋:“受伤时怎么不喊?现在不帮你挑掉,以后还有得你受的呢,闭嘴!箭雨里跳来跳去时没见你这么脓包像。”
当时情况紧张,什么感觉都顾不上啊!现在,现在我要不疼我就不是人了好不好,大姐……
“你还有什么意见?”米娜瞪我。
“没什么。”我虚弱道招呼登乐尔,“现在我们计划一下,该往何处去。”
鸡丁手记 第三十一节 小雪
第三十一节 小雪
连柴狗带精兵,我们现在还剩十三个人,在硬碰硬的战事里,这种比例的牺牲不算大。精兵,哪儿死哪儿埋了,那兵哥哥总算接受了弟弟的死,剪下弟弟一绺头发来,说要带回去,但后来想想,还是一起丢进土坑里:“全埋了,肥了这儿的土吧。我自个儿还不知能不能回去呢,真回去,弟弟人已经没了,无谓再带个东西回去叫人看着难受。”
至于柴狗们,全烧了。照草原上的信仰,他们的灵魂会乘着青烟返回他们的家乡。
最大的问题是约伯,他仍然处在昏迷的状态,气息一刻比一刻虚弱,谁也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我心理斗争良久,道:“我们南下。”
“有没有搞错!你是要给他找医生吗?草原上也有医生啊!你为这么个病人要所有人都钻到虎口里去啊?!”米娜顿足。
“不只为约伯。你看南边来的官兵,不堪一击,纪律仿佛流寇;而北边来的骑兵,纪律整肃,又背着山险。我的意思,去北边,可能比南边还危险。南边的元城虽然有可能被围攻,但毕竟只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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