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爱上我的灵异先生-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个周一可好,刚才的一番整理下来,我已经发现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了,倒有些不适应。
在那边,和那个八卦姑娘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人已经开始打听起消息。
我的耳边时不时的能听见“帅不帅?高不高?比起二公子”之类的问题,由于时不时的传来一两声尖叫,我也听不清楚那八卦姑娘是怎么说的?
而全公司的注意力也在显然都在那个八卦姑娘的身上了。
她大概是从未感觉那么“焦点”过,反倒矜持了起来。
只不过,这样的聚焦不过在她身上持续了一分钟,就被部门经理走入办公室的咳嗽声给打断了。
几个踩点才到的男同事,就包括了我们这个部门经理。
他的突兀出现,倒是吓了所有同事一跳。
好在他也算“讲义气”,也可能是为了自己部门形象考虑,一声刻意的咳嗽声,基本就提醒了大家正主就要到了。
之前就在“练习”着仪态,神情,注重着细节的同事们在这个时候,几乎以最快的速度归位,或许由于练习了的原因,每个人都很快进入了“最佳状态”。
就包括之前还在和我说三道四,提点于我的王颖,也赶紧在桌前,坐的脊背挺直,双眼认真的盯着还未开机的电脑屏幕,嘴角是一丝角度刚好,能展现她酒涡,却又若有似无的笑容。
好像工作的很愉快。
一瞬间,整个公司就只剩下我还傻傻的站着,一只袖子挽着,一只袖子垂着,拿着一张并不怎么干净的擦桌帕,傻的有些迎风凌乱的样子。
我一点也不觉得我现在这个样子,能引起什么大公子的好感,现实不是小说,还要特立独行的博个出位,然后就霸道总裁爱上我。
我刚想放下帕子,至少也装出一副认真工作的样子,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一个高大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办公室的门口。
第三十章 熟悉的声音()
我这一生都没有听见过那么多吸凉气的惊叹声,也没有看过那么多炙热的目光。
当那个高大的声音踏入办公室的一瞬,这一切就发生了。
不管大公子的身份是如何的尊贵,沈氏企业这些年来是如何的在商界声名鹊起,但到底这位大公子也不是什么明星偶像,公司的同事也不是什么追星族。
何以引发了一种明星到了某现场的感觉呢?
我能感觉同事的感觉是自然的,并非夸张的。
因为这种反应是与认真工作,姿态优雅,神情愉悦而认真的完美形象不符的。
若非自然,他们怎么可能这样?
一切都只因为这个大公子出现之后,实在有些耀眼。
而我也必须承认,我一生都难以忘记那一刻,一个如此气场的人走进了办公室的瞬间。
简单的白色亚麻衬衫,干净到能闻到阳光的味道。
衬衫的下摆并没有一本正经的扎到裤子里,而是自然的垂摆着。
下半身也不是如今较为流行,凸显身材的紧身西裤,而是一条稍显随意的黑色休闲裤。
全身简单的没有任何装饰。
除了手腕上一窜儿我并不认识是什么的木头珠子。
就连稍长的头发也只是简单的拢到了脑后,只有几丝刘海自然的落于额前。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公司高层,竟然有一种远离世人的出尘之意。
仿佛他每走一步,都带着一种飘逸而洒脱的味道。
可就是这样的人,脸上却带着自然而温和的笑容,扬起的嘴角角度,让最冷漠的人看了也会觉得真诚。
这样的笑容很有亲和力,而此刻出现在一个长的好看的男人脸上,那应该就能升级为“杀伤力”了。
可我却总是错觉的感到,这笑容之中暗藏着几分疏离。
这大公子的确好看,那种清秀而干净的好看。
五官挑不出任何的毛病,除了略微高挑的眉角有一点和他清秀干净温和的气场不和,却又多了一丝属于男性独有的霸气和凌厉。
他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多少对容貌有些遮掩的作用。
即便如此,已经“惊艳”到了办公室所有的女性,包括男性似乎也有一种服气的感觉。
比起花花公子,已经帅名远扬,绯闻颇多还经常上“娱乐版”的二公子,这大公子半分不输。
甚至,气场气度更为出色。
他不该出现在这里,他应该是那远山薄暮之间走来的一个干净出尘的男子,身后写满了神秘与故事。
我在心中暗骂了一句自己,这是什么形容?感觉在说仙女似的,不至于用来形容一个男人吧?我只能承认,人是有气场的,甚至可以影响到他人。
我就是被影响到脑子“秀逗”了一下。
但我的心情很快平静下来,很自然的放下手中的帕子,坐了下来。
周末休息过后,周一的事情总是特别多,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
“大家好,我叫沈景云。以后就是这间分公司的负责人了。初到公司,有许多工作还需要在座各位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大家能够给与我最大的帮助,也希望日后工作中的相处能够愉快。”
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位大公子开始自我介绍了。
声音好听,开场白也简洁有力得体,并无什么毛病。
可是,我拿着鼠标的手却是一抖,原本淡定的心情全无,神色也开始变得紧张而犹疑。
这个声音好熟悉!
第三十一章 就是他!()
我每一天要接触很多不同的声音。
因为除了白天在公司以外,夜晚还要去夜场上班,面对形形色色的客人。
我没有什么过耳不忘的本事,每天的忙碌已经足够让我晕头转向。
所以,也只能记得熟悉人的声音。
可是特殊的情况除外。
就比如两天前那个惊魂之夜。
有一个声音不耐烦的让我让开,用责备的语气说我破了他的局。
夜幕之中,我只看清他清秀的轮廓,印象深刻的无非是那一双直入人心的明亮双眼以及这声音了。
我的手颤抖的厉害,不知道是因为不愉快的回忆,还是那个神秘男人竟然以这种方式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
如果,这天底下,还有同一声线的两个人,那么只能说这巧合未免太匪夷所思。
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缓缓的抬起头,终于鼓足了勇气打量这个“惊艳”了一众男女同事的大公子。
那晚那个清秀轮廓的脸竟然与眼前不远的他慢慢重合。
我越看越像,却又怕是自己的心理暗示,越发的不敢肯定。
他转头,依旧是弧度好看,又真诚的笑容,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他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扫了我一眼。
那笑容瞬间就变得有些玩味儿。
更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轻轻的摘下了脸上那一副黑框眼镜,随手扯了一张纸巾,擦了擦。
“哇,这大公子好帅,连擦个眼镜都那么有范儿。晓霜你说,是不是?”我身边的王颖开始“花痴”,在我耳边低呼了一声,不是刻意的捧场巴结,而是真的被迷到。
我却根本完全无心回应她了。
因为那沈景云摘掉眼镜的瞬间,抬头和我对视了半秒。
我不会看错,就是那双眼睛,尽管如今带着笑意,但怎么能掩盖那种异于常人般的明亮,那种只是一眼,便直入人心的锋芒?
是他,就是他。
我紧紧握着自己的双手,全然没有注意,因为太过用力,手指的关节已经发白,手心也全是汗水。
我应该高兴的,不是吗?至少眼前这个男人有办法对付那么厉害的“怪东西”,我的困境不是有了希望吗?
我为什么要紧张?
如果真的就是他的话!
我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巧合,两个不同的人有完全一样的声音和双眼。而且,是他的话,那么公司那些巧妙的布置也就有了解释。
我越发的肯定,莫名的情绪让我不由得嘴角也紧抿了起来。
“大家对新来的沈总做一个自我介绍吧。”在这个时候,部门经理跳了出来,拍手示意大家自我介绍,打断了我的思路。
所有的新领导来都没有这一环,不懂为什么这个大公子来了,还有这般规矩。
这时的沈景云已经重新戴上了眼镜,嘴上依旧是谦和的笑容,一字一句,态度沉稳且真诚的解释到:“这里是公司的设计部门,也是核心的部门,就如同公司的心脏,认识在这个部门工作的你们,是我的荣幸。”
好会笼络人心,我暗暗评价了一句,不知自己为何来的这种抵触心理?莫非是因为那天晚上他对我不耐且责备的态度?
分明是一个冷淡且自我的人啊!
第三十二章 促狭()
可是,在这里听着大家自我介绍的他却完全是两个人。
直视对方的眼睛,表示尊重。
有力而恰到好处的握手,表示亲切。
笑容表示接纳且亲和。
简直就是一本《职场人员应该如何赢得好人缘》的标准教科书。
好像只是如此还不足以形容他的手腕。
男同事他会说两句很家常的话,就譬如你的茶水闻起来很不错,这个摆件很有意思,办公桌上女朋友很好看之类的话。
至于女同事,会真诚又恰到好处的夸奖一声,香水的味道很特别,或者看起来很有精神,或者是一句简单的加油。
既拉近了距离又显得没有侵略性。
只是我或许莫名的心有芥蒂,觉得他怎么“演”,也压抑不住他眼底那股淡淡的疏离与不耐感。
甚至出尘的气质,也有一种他或许没有刻意的“高高在上”感。
但他赢了,看得出来,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活动,他真的赢得了整个办公室同事最初的好感。
“这大公子不戴眼镜也好帅啊,整个人就像电影明星。戴了也不错,有点儿总裁的味道。晓霜,你看见他刚才不戴眼镜的样子了吗?”王颖还在“花痴”,无疑沈景云的一举一动都已经被她夸张的美好化。
我根本已经完全的无心听王颖花痴,只是看着沈景云一个个的握手,寒暄,直至走到了我的面前。
“你好,沈景云。”他伸出了他的手,终究还是走到了我面前。
没有任何的特别,就和完全不认识我一样。
我低头看了一眼他的手,手指修长,手掌却有一种莫名的厚实宽大感,这手一定很有力。
我不敢在办公室里表露出异样,也只能拿捏出恰到好处的笑容,伸手握了一下他的手:“沈总,你好,林晓霜。”
和他的手有了一个握手时间的接触,从触感上就能感觉真的有力,干燥且温暖。
我心中有了一丝异样,觉得有这样双手的男人,一定是非常可以依靠的吧?只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一种想要就一直被握着的感觉。
但我还是很快的抽离了自己的手。
幻想可以有,沉溺其中却不是我的风格。
我肯定在很多人眼中很无趣,因为时时提醒自己认清现实。
“林晓霜,对吗?”他看着我,眼眸中是我看不出的神色,漆黑如同深潭。
而那公式化的笑容,对我来说没有参考价值。
我不清楚他要说什么,就如和其他同事一般寒暄似的开口,但我还是保持笑容,说道:“是的,沈总有什么指教?”
“指教太过严肃了,只是你的手很凉,而且比较汗湿。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是紧张,可能需要检查一下身体会不会有些虚,现在挺多职场人员亚健康的,要注意身体。”他的话亲切又没有越界。
可我分明从他眼底看出了一丝促狭的意味。
“噗”倒是我身边的王颖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的耳根有些发烫,只能含糊的应道:“是的,最近有些睡眠不好。”
“那要注意身体。”沈景云笑容下,牙齿洁白。
我却有一种他故意耍我的感觉,倒是对忽然笑出声的王颖,他不太介意,点头一笑,继续到了下一个人身边。
一场自我介绍,耽误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工作时间。
同事非但没有因此不满,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一种被重视的感觉,他的“惊艳”出场,成为了一上午人们议论的焦点。
只有我内心忐忑,心情浮躁。
如果真的是他,我该如何去接近他,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第三十三章 张秘书()
“哈哈,晓霜,原来你是闷骚型的。你别争辩,我已经肯定了。”午饭时间,王颖在我身边,声音大的夸张,已经引来好几个人的侧目。
我已经懒得和她争辩。
一个上午的时间,她只要有空闲,就会拿我手冰凉且出汗这件事情来证明,我与她一样的花痴,且是更为严重的闷骚型。
毕竟,同为女同事,拉着挽着很正常,她非常清楚我的手并不是那种冰凉且爱出汗的。
我心中对沈景云更加“忿忿不平”,不明白他故意点出这一点的针对之意是为何?
却懒得去想自己为何也对他针对?莫非真的是他那晚的态度惹恼了我?
放在平日里,我很清楚我自己是一个赚钱为大,别人怎么看,根本不在乎的人。
“师父,麻烦你这个扣肉能给我多一些吗?”面对着掌勺的师父,我露出讨好的笑容。
果然,师父不动声色的多给了我一片儿扣肉。
公司提供午餐,且菜色不错,是我一天最重要的营养来源。
可能是我太过忙碌的原因,以前偏好吃素,如今却恨不得肉越多越好,肥肉也不介意。
而这食堂的师父很亲切,每次面对我的讨好,总是能给我多一些。
看着餐盘里满满的菜,我被王颖调笑的尴尬心情已经一扫而空,赶紧找了一个座位,眯着眼睛,难以掩饰心中的满足。
“林晓霜,你一个女孩子吃那么多,真的好吗?”王颖不厌其烦。
对比起我满满的餐盘,她的餐盘里只有两个可怜的素菜,显得我真的跟“猪”一样能吃。
可我不在意,照样吃的香甜。
王颖叹息了一声,说道:“吃吧,吃吧。你也有那么资本,吃那么多不胖。我都怀疑你被下降头了,就像肚子里有大蛔虫一样。”
“吃饭能不那么恶心吗?要有那样的降头,你第一个愿意吧?”我包着饭菜在口中,说的含糊不清,估计整个公司最不注意形象的女人就是我了。
要换成平日,王颖肯定会和我斗嘴到“天翻地覆”,在这个时候,却是莫名的安静了下来。
我心中奇怪,不由得吞下了口中的饭菜,只见王颖奇怪的盯着食堂的某一处,神色有些吃惊。
“怎么了?”我对公司的种种一向缺乏观察能力,或者说,因为八卦的甚少,就算有个风吹草动,我也难以看出端倪。
“你看,那是张秘书。”王颖指着正在打饭的一个干净到过分的男人说到。
“张秘书?嗯?有问题?”我没了兴致,继续低头扒饭。
食堂饭菜的滋味比街边很多小菜馆都好,能做到这一点的公司不多,我很满意。
“你没救了,公司老大的秘书可不是一般的秘书,就好比官场里的秘书长一般,又好比长官身边的勤务兵。懂吗?地位不一样。”王颖对我完全的放弃了,恨铁不成钢都不足以形容她对我的无奈。
“那又怎么了?”我无语。
“你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公司除了这个食堂,还有一个需要付费的小食堂,我吃过一次,可以和外边儿那些大餐馆比了。人张秘书从来都是去哪里吃的。”王颖如同一个侦察兵。
“那有什么?”吃惯了山珍海味,难道就不许人吃点儿清粥小菜?
“他是老大的秘书哦,也就是说,今天刚到的沈大公子的秘书也就是他,你还不明白?沈大公子才来第一天,他就到食堂来打饭,这其中有玄机。”王颖开始分析。
我却觉得无聊。
看了一眼那个张秘书,似乎已经打完了饭,却是端着餐盘并不坐下,反而是朝着我和王颖走来。
第三十四章 再见沈景云()
“嗯,这里可以分析出来,沈大公子,是个很节省的人。张秘书来这里吃饭,是为了讨好他?这是第一种可能。”
“第二种可能则是,沈大公子还是一个很节省的人,准备在公司也实行这一套,比如说取缔小食堂啊,办公用品节省用啊。”
王颖还在喋喋不休的分析,完全没有注意到张秘书朝着我们这边走来。
我也服气了,万一只是别人的一个想法,她能分析出那么多是不是太夸张?我觉得公司或许屈才了,王颖绝对应该去公安啊,情报啊之类的部门。
张秘书在公司地位就像王颖所说一样不错。
所以,沿途也有人打招呼。
张秘书遇见每一个人都会不厌其烦的说,这是帮沈总到食堂打饭,初到公司,沈总太忙,需要熟悉很多事务,所以没有空亲自来吃饭。
这无疑又为沈景云赢得的一片叫好声。
吃职工食堂,忙于公务,无论是哪个形象,都是异常正面的。
同时我也明白了张秘书为何能爬到这种位置,巍然不动。
在各个场合,都维持着上司的形象,这份心思,一般人能做到?
放古代,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受宠宦官形象。
我不由得为自己的想法咳嗽了一声,太刻薄了。
宦官不就是太监吗?人张秘书又没得罪我。
“哇,我从今天开始偶像不再是奥兰多·布鲁姆了,是咱们沈总。”王颖又开始夸张了。
却见张秘书已经带着职业化的笑容,站在了我们面前。
“我可以坐这里吗?”他的声音秀气,和他的人一样干净到有些夸张的感觉。
“当然可以。”王颖从来都是一个见机行事的人,挤了一下,就把我挤到了里边儿点。
我被她撞的直翻白眼,张秘书却不紧不慢的掏出了一张洁白的手绢,在凳子上仔细擦了几下,这才坐了一个屁股边儿在凳子上。
“我为沈总来食堂打饭@#¥%&……”他不厌其烦的解释了一句,我和王颖都不好打断。
但我还是下意识的打量了一下那个餐盘,里面除了一个清蒸的鱼段,其余全是素菜,好像沈景云的口味很清淡。
好不容易等张秘书说完了那一番维护沈景云形象的话,王颖这才赶紧见缝插针的问到:“既然张秘书不在这里吃饭,那?”
“哦,我是来找林晓霜的。沈总点名要她吃完午饭以后,去一趟他的办公室。”说完话,张秘书又补充了一句:“只能利用午休时间,其余时间,沈总都太忙。”
“咳。”我和王颖听完这番话,都同时咳嗽了几声,显然是没有料到,沈景云会见我。
“她?”
“我?”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我和王颖再次找张秘书确定了一句。
张秘书虽然带着笑容,却是有些不耐烦了,说道:“就是林晓霜,不要问我是什么事情,沈总自己会说的。”
说完,他端起餐盘就走,堵住了我们想要问下一个问题的心思。
而王颖“愤怒”而“夸张”的掐住了我的脖子。
怀着心事,午饭被我囫囵的吃完,就赶紧去了22楼。
在这栋办公大楼之中,我所在的公司霸气的占了三层楼,而公司高层的办公室都在22楼,自然也包括沈景云。
他要见我这件事,很快就被王颖八卦的传遍了部门。
我再次懒得计较,况且也没有掀起多大的水花,因为我原本就是一个在人们眼中,只知道埋头做事,脾气好到没脾气,有点儿木讷,存在感极低的人。
这也是我想要的形象。
如果不是因为沈景云要见我,而是别的高层,可能大家都懒得听。
但此时,我站在办公室的门外,心跳却异样的快。
我没有想到会那么快再次和他见面。
第三十五章 无意的“偷听”()
这是我第一次站在公司老总的办公室。
比我想象的还要大,至少南风的两居室也没有这个办公室大。
也比我想象的还要气派,不是那种豪华,而是每一件摆件摆设都恰到好处,都能感觉到一种叫做质感的东西。
相反,坐在宽大办公椅上的沈景云在这间办公室里,就显得过分简单了。
奇怪的是,办公室的气派压不住他的气场。
相比于办公室,他有一种卓尔不凡的出尘高贵。
我就呆呆的站在了这里,完全被沈景云晾在了一边。
“这个,这个…这些用红笔圈出来的人,都不适合呆在这个设计部门了,他们的设计不仅落后,而且缺乏灵气,看来以后也不会有突破。”
“打了两个圈的人,想办法让他们离开公司。但时间上必须有间隔,理由要充分得体,因为我不想我才来公司,就人心惶惶。”
“打了一个圈的人,可以调到次级部门,不要担任那么核心的设计工作。”
“打了问号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