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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门往事-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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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轻拍了怕那个被叶秋踹翻在地的家伙,胖子从他的后腰上搜出了一把锯断了的双管猎枪,顺手就给抄到了自己身后道:“你刚才不是很牛逼嘛,还锋利的洛阳铲,你知道你家祖师爷是谁嘛?你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嘛!”

    他起身拿过一旁地上的洛阳铲照着那人的大腿就是狠狠一下扎了下去,如今的胖子已经是越发的凶狠了,他知道这些盗墓的都是亡命徒,要是你不狠,一旦被他逮着机会准一口反咬你。别看现在控制住了场面,可除去下地的那俩,他们可还有六个人呢,他不下个狠手怎么镇住那些亡命徒?

    夹克男被他一铲子扎得那是叫的鬼哭狼嚎,蜷缩在地上不停的滚来滚去,这会儿查文斌才说道:“刚才那个下地的已经没气儿了,应该是窒息死的,浑身都是沙土。”

    “怎么了?”胖子问那个摇轱辘的道:“说说吧,怎么回事,我们不是条子,也不是黑吃黑的,咱这块是老祖宗的地儿,你们打哪儿来的,来干嘛,下面的情况咋样。给你们一根烟的功夫,把舌头捋直了,打卷的话,我不介意用刀子给你们削平了。”

    这样的出场方式,对于这伙人来说是足够震撼了,其实在一般的盗墓团伙里掌眼的和支锅的才是核心,一般的下腿子和苦力都是外面找来的,他们也都是为了点钱,谁也不至于把命搭进去。一看胖子和叶秋那杀神的模样,这些个人就全都交代了,原来这伙人是打沈阳来的,那个被踹翻的夹克男叫做常严,道上也有人叫他“阎王”,说起这个人那胖子还真有点印象。

    早些年,在关中道上,刘三爷手下有个马仔,跟着三爷前前后后干了七八年,也算是个老臣了。后来因为在一个墓子里这个马仔下地的时候夹了颗猫眼石,要说他也真能整,给架在自己的屁股眼子里,硬是在出坑的时候逃过了三爷的检查。

    后来这颗石头就被拿出去出手,可是收货的人眼力界不差,一眼便瞧出这石头和三爷卖给自己那批货是同一个膛子里出的。这关中道上都是丁家的势力,说白了那就是一家人,这件事很快就捅到了刘三爷的耳朵里,而这个马仔也因为坏了规矩被剁掉一根小手指给撵出了关中道,这个马仔就叫阎王!胖子当年刚入伙的时候,听三爷的人讲规矩,特地提了阎王这个例子,说他算是老臣才饶了一条小命,若是新人那一准就给埋在坑里陪棺材了。

    这个阎王被赶出关中道以后就一直在西北和东北一带溜达,自己拉了点人头,以各种勘探收破烂的名义常年在乡下活动,他有一个搭档就是一直在帐篷里没出来的,外号小地仙,听说原来是从白云山上下来的道士,懂些堪舆之术。后来他们又高薪聘请了一个懂爆破的,这些年总的来说还算是混的不错,这回来东北也是事出有因,他们这个点子是买来的。

    在这条道上,各种分工那是相当明确,有一类人手上有资源,就是墓资源,他们管这个也叫作点子。规矩就是一个点子我卖给你,这下面有货没货我不清楚,大概是个什么年代什么规格我告诉你,你给我多少钱,这也有可能是被前人趟过的空膛子,就跟现在玩赌石一样。

    这些年,国家打击的严,阎王这波人也不好混,在东北一代整的乡下乱晃的时候遇到了个人,这个人是主动找到的他,说是在一个叫野人屯的地方有个相当好的点子,来人还有实物为凭证,那是一块金疙瘩。都是道上混吃的,这阎王一眼就认出那是一块好东西,来人说,这只是其中一点,那片地儿可有个大宝藏,说是当年青丘国的,并且他还知道青丘国的皇帝陵在哪。

    关于这个青丘国,那又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了,总之这是一个古国,还是在一些老黄历上有些记载,比如《山海经》中有着如下内容:

    说大禹等人再继续前进,来到了君子国的北面,到了青丘国。而到这个国家是需要经过那长有虎身、八足、八尾、八个脑袋的水神吴所居住的朝阳之谷的。青丘国的人也种植五谷,纺织丝帛。这个国家出产一种狐狸,四只脚,九条尾巴。每当天天下太平时,它们便出现在人间,以显示天下的祥瑞。据说禹在涂山娶妻之前遇见的那只九尾狐,就出自这个国家。而在青丘国中,九尾狐族在这里有着绝对的地位,没有任何的种族敢轻视九尾一族,即使是上古遗留的强大神民,这个传说后来也就伴随着东北另外一个职业:出马仙的诞生,这个青丘国大抵是第一个把狐狸当做神仙供奉的。

    那会儿查文斌和胖子就在西山里头发现了个狐狸雕像,还在那雕像的后面发现了那副和小白模样十分相似的画。

    而据查文斌所知,当时有金子的人多半是死了,比如当年第一批到这里来财宝的四川钱家几乎全军覆没,后来的邱大爷也死在那场天降陨石里,而唯独有可能手里捏着那金币的只有是老支书家,当时查文斌找到的那一枚就在他们的手上。不过当时,他被胖子和老夏给弄在那水潭下方,也不知道死活,胖子赶忙问道:“苗老爹,当初那老支书他?”

    “死了,”苗老爹道:“说是你们用石头砸的吧,人当时是没死,后来被他儿子抬上来后不久就死了,死之前老是唠叨说是有个狐狸要接他去菩萨那儿,后来正到死了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他屁股上多了一撮小肉条,看着就像是尾巴一样。再后来,他那些儿子们都陆续搬了出去,这几年也没回来过。”

    “还有这邪门的事儿呢,”想起当年那个老恶棍胖子还是气不打不处来,基本现在就可以断定是他的儿子干的,不过那小子留了个心眼,没把出金子的地方告诉他,倒是让他们在山坡上乱转悠。”

    说着他对那个叫作“小地仙”的人道:“兄弟,你们让人给坑了,真出金疙瘩的地方不在这儿,人家这是让你们来趟雷子的,还以为捡到宝了。”

    “出去的人里头,也就他们知道的最清楚,人总是贪心的,这些年过去了还在惦记着这里的东西,”查文斌看着地上躺着的那个人也不过就十七八的模样,嘴唇上的胡须都还是绒毛,那一身装扮一瞧就是穷苦人家出生的孩子,他也同情道:“把人带走吧,善后的事儿要做妥了,这事儿我们可以不告发你们。”

    那几个人哪里还敢多想,本以为这回是栽了,一听查文斌这般说,那小地仙和阎王二人是就是捡了条小命回来了,那年月,这种罪抓了那就是吃枪子的。

    “阎王啊,这下面是不是还有一个人搭着啊?你们不打算把人给弄上来?”

    “出不来了,”那小地仙道:“他俩是堂兄弟,下面那个是哥哥,刚才就是他哥先把他弟给送上来的,等我们再去拽他哥已经给吃进去了。”

    胖子道:“啥玩意吃的?”

    “流沙墓,”小地仙耷拉着脑袋道:“咱也没掏过这种墓子,这里的沙和那种沙完全不一样,用的是海边运来的海沙,然后放在锅里炒熟了,这种沙就算是放个几千年也绝不会凝固,哪里有缝隙就往哪里钻,我们也是打了这么多天才用下套子的办法用藤条做框才打下去一点,哪里知道还是叫人给吃了……”

    “海沙?”胖子摸着下巴道:“我滴个乖乖,这里可是东北老林子,最近的海也得是几百公里以外了,那个年月要想弄这么大的工程,只有皇家才有这个可能了,这该不会是真是一座帝王陵吧。”

第七十九章:苗家!() 
“咳咳……”毛老爹咳嗽了两声,查文斌立刻意会道:“先让他们走吧,留在这里的也是他的命,记住了,这里的事情最好别说出去。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胖子加了一句:“否则的话,你们几个都会死的很难看,你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丁胜武认识吗?”

    小地仙皱着眉头道:“关中道上总瓢把子,丁老爷子?”

    胖子大言不惭道:“那是老子的岳父!只要老子一句话,这一行从此以后没人敢收留你们,也没人敢要你们的东西,要还想混饭吃,就管好自己的嘴巴!”

    那几个人在山中忙活了一周,最终却落得这么个下场,心中虽有不甘却也没办法,这下估摸着已经在考虑怎么回去找到那个该死的卖点子的那个人了。

    既然是个凶墓,那胖子也就没有打算继续下去瞧瞧的意思了,出了人命的事情要是沾上了那可就说不清了。不过回去的路上他们也在讨论,老支书的儿子怎么就知道那块地方是个古墓呢?会不会是有人在一旁支招的?

    胖子那人心直口快,就问苗老爹道:“老爷子好歹也是五大家族之一,怎得憋在这荒郊野岭的,难不成罗门那些家伙是已经把你给忘记了嘛?剩下的那几位如今个顶个都是土财主,怎么得也该拉你这个老兄弟一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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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苗兰刚刚来过,说是先去休息了,苗老爹看着女儿的背影叹了一口气道:“我第一次见到你们俩的时候也没想到后来你们会陷得那么深,现在竟然也和罗门搅合在一起。文斌啊,听我一句劝,罗门的事情能不掺和就不掺和,我是没得选择,谁让我姓苗呢?”

    东北,自古就是一片富饶之地,独有的黑土地和冲积平原让这里成为了中国最好的粮食产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从未在这里消失过,而又因为它相对远离当时的文明中心:黄河,所以东北这个地方曾经一度是各种小国和后来的多种势力的发源地。

    比较有名的诸如:鲜卑、女真、匈奴,以及开创了大辽、金国、元朝还有就是满清,再往前数,从西周时代的燕国到后来的秦汉,谁也没有离开过这片富饶的土地。罗门自然是不会放过这样的地方,越是出小国的地方就越是会有一些不出世的神器,尤其是当今史学界的最大谜团之一:成吉思汗陵,有人说在外蒙古,也有人说在内蒙古,可还有人说在外蒙古和东北交界的大兴安岭深处的密林里。

    罗门在东北的势力是一个由叫作苗腊子的人开创的,这个苗腊子原来是河南人,那会儿河南可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苗蜡子最厉害的地方是训狗,他的狗不打猎,专门探墓子,据说底下十几米深只要有古墓,他的狗就能给嗅出来。

    凭借这法子,苗蜡子是横行了大半个关中,当时的关中道上他也算是一号人物了,不过当时关中势力最大的还是丁家,据说双方还有过几次交手,闹得是非常不愉快。后来索性苗腊子远走北方,为啥呢?北方当时多是游牧民族活动,汉人比较少,留下来的东西不是当时市场的喜欢的主流,这也恰恰导致了那是一片尚未开发过的处女地。

    可是东北恰恰不缺历史,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被苗蜡子凭借着手中的几条狗给逐一翻了出来,而他的名号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起来,并且得了一个外号叫作:狗神。他的狗据说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刨坑这种事狗干不稀奇,他的狗还能进墓子掀棺材,并且把里面的东西都给叼出来。

    凭借着他那身本事,很快,苗腊子才东北地区开始迅速崛起,那地方自古民风就比较彪悍,有了钱他自然懂得就要招兵买马,在关中道上的教训他可是知道的。所以很快,东北的那一条道上就只有苗家为王,一直到第二代苗家时已经被罗门收入囊中,算是正式承认了苗家的地位。

    苗家在很多年前,也曾经是非常风光的,这种风光一直持续到了满清入关。众所周知,满清的龙脉是在长白山一带,这大清的皇帝怎么允许自家的祖宗山附近被人掏窝子呢?万一把我龙脉挖断了那可怎么办,于是罗门在东北一带的活动逐渐停止,而苗家则多了一项任务,由过去自己掏窝子变成了看窝子,说白了,就是守墓了。

    如此一来,苗家的地位迅速下降,几百年后日本人又从东北打了过来,苗家到了那一辈算是彻底式微了,不过他们在先祖守墓的那几百年里也没白忙活,而是几乎把东北所有的帝王级墓葬都给摸了一个遍,时代硬是横跨了上下五千年,如今这些资源就成了苗家依旧还能维持五大家族的救命稻草。这些东西几乎都是原封不动的埋在土里,而其它地方则是在近几百年内遭到了疯狂的挖掘,超过了之前几千年破坏力的总和,可以说,如今全中国,地下保持的最干净的就是东北了,这也算是苗家的一大功劳。

    而要说这里面最为珍贵的就是青丘国遗址,苗家在乾隆末年间才开始有所发现,一直持续到袁世凯登基的时候才差不多摸清楚了整个青丘国的概况。而关于青丘国那种种传说,注定会让他成为罗门关注的焦点,所以在东北战乱结束以后,苗家开始守护这片一亩三分地,倒是四川钱家胆子大,以为苗家不过是挂个续命的落破户了,竟然敢从四川把爪子伸过了大半个中国,掏到别人的地皮上,结果还闹得个铩羽而归。

    这个野人屯也算是平静了几十年,没想到如今再次又有人打起了他的主意,而且这个人绝不会是村支书的儿子那么简单的人物。

    “他们今晚掏的那是一个女性的墓葬,我们先祖根据堪舆学观察过,那片地听说只能葬女性,这个文斌或许你懂。”

    查文斌说道:“那块玉米地,以前老早我就看过,它恰好处在山坳的中断,连同它背后的山势来看,四周的山峰环绕犹如一朵盛开的荷花,山峰的形状恰好似荷花的花瓣,它恰恰位于花瓣之一,这种山也叫作荷花落,是典型的主阴地,盖花主女,所以那个地方适合葬女不葬男。而整条大兴安岭山脉又是一条龙脉,野人屯恰好位于龙的前半段,也就是心窝子的地方,这朵荷花也可以看成是一整条龙脉的心脏之处,当是百里挑一的风水绝地。”

    苗老爹满意的点点头道:“文斌,你果然是了得,年纪轻轻就有这番造诣,当年我家先祖也是这样说的,不过他老人家看出这里的门道时已经有七十多岁了。”苗老爹接着说道:“那块地儿很早便是在记载中了的,有人想要它下手,我想一是判断苗家是不是还有人,第二可能也是想推断一下有些事情的真伪。”

    “我很好奇,为什么别人会知道那个地方有古墓,难道苗家那些年找出的古墓都报给罗门了嘛?”

    苗老爹点头道:“在罗门,我们五大家族都是透明的,不过彼此之间却又是保密的,所以自从上回钱家有人来,我就知道,罗门里面有人出卖了苗家的消息,上回失败,这回他们想必也是准备充分了吧。”

    胖子道:“老爷子,你就别管了,咱不是有首歌唱得好吗:要是朋友了来了有好酒,要是豺狼来了咱有猎枪啊!既然是这么高级的流沙墓,一般的人根本进不去,咱不如以逸待劳,来一个收拾一个,来两个,收拾一双!”

    獐子肉包的饺子那味道说出来可真是绝了,馅大皮薄,一口咬下去那里面的汤水顺着舌头往那喉咙里一滑,烫的直嘬嘴却又让人欲罢不能。胖子吃了好了些,大呼过瘾,这屯子里一早就有人过来了,马上要入冬了,要准备两件大事,连连如此:一是女人们需要准备过冬的白菜和土豆还有大葱,男人们则要进山打猎,储备整个冬天到来年开春的肉食。

    如今猎人们已经很少了,来的几个都是五六十岁以上的老头了,手里的猎枪连膛线都磨平了,这十来户人家虽说是少了点,可也要活下去啊。都说今年的雪可能还来得早一些,他们准备等下进山碰碰运气,现在不比以前人多狗多了,漫山遍野都可以撵,如今他们也都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只能采用游击战,碰到一个算一个了。

    这种事情,胖子自然不愿意错过了,吃晚饭他便提议一起跟着去,那叶秋和查文斌自然也不会落下,今天要去的狩猎场是北山,当年他们可没少在那地方乱跑。

    这运气的确不怎么好,天阴沉沉的,一整个上午就猎到了两只兔子和一只松鸡,大点的四条腿连根影子都没见着,几条猎狗也是无精打采的。有个猎人就提议,要不再往里面去看看,说如今林子砍得太厉害了,猎物都躲在过去那些没人去过的老林子了。

    苗老爹本来是不打算去那么远的,可是如今这里的树才栽下去没几年,稀稀拉拉的,也的确藏不住那些大型猎物,眼瞅着这天说变就变,就算自己抗得过去,那些乡亲们也挨不过这个冬天啊。他点了点头道:“也好,我们要去就早去早回,那里面路况复杂,天黑了看不清。”

第八十章:猎熊计划() 
入秋的时候正是猎物最肥壮的时候,它们不得不拼命进食为即将到来的严冬储存一年所需的能量,东北老林子里的猎人是天生的追踪者,他们对于方位和气息有着无与伦比的嗅觉。

    胖子拿的是一杆苗兰用过的土铳,打打山鸡野兔还行,真要遇到大的也就不那么顶事了。北山位于野人屯的背面,和西山相邻,做知青那会儿,北山还都是一大片落叶林的天下,那的树粗得都要有两人合抱才行,又高又密,往下是一层低矮的藤条荆棘,除了一些伐木工谁也不会往那儿跑,不过北山的山口倒是产一种白蘑菇,每到雨后的时候,小年轻们总会相约去采,所以胖子和查文斌最远也就到过北山口。

    北山口过去再往里头就没人去了,一个是光线不好,非常暗,还有一个则是山高领陡,也没法走。顺着山口有一条不宽却挺深的溪水,那水里产一种五彩斑斓的小鱼,有巴掌大,味道很是鲜美。

    听那些老猎人说,北山过去的出了名的是熊山,那地方出人熊。人熊的学名称作“罴”,姿态五官似人,性猛力强,可以掠取牛马而食,所以叫做“人熊”,其实就是棕熊,这玩意有多大?成年的公人熊可以达到一千五百斤的体重,站起来那身高要比姚明还要长一大截。

    老猎人们说眼下是猎这种熊最好的时节,这条溪水往上,那种小鱼会逆流上去产卵,而人熊很是聪明,专门挑上坡有小瀑布的地方逮鱼吃,它们也要为冬天储存好过冬的能量。所以这个时候的人熊既是最肥的也是最容易遇到的,熊的热量都储存在它的熊掌上,冬天熊窝在洞里饿了就舔舔自己的手掌,所以入冬之前的熊掌才是一天之中最为肥美的,换做其它季节也就没那么值钱了。佰渡亿下嘿、言、哥 免費無彈窗觀看下已章節

    因为人熊它皮厚,单个猎人通常没法猎杀一头成年人熊的,得用猎狗,猎狗可以凭借敏捷的身手把人熊困住,然后猎人们乘机爬到附近的树上,近距离用猎枪轮番轰杀。猎狗再次期间以骚扰为主,要一直等到人熊流血过多倒地了猎人方才敢下树。

    不过,因为猎这玩意危险性太大,不亚于去西山猎虎,所以屯子里这么些年来也就打到过两头人熊。这西山是虎山,山中有老虎,那北山就是这人熊的天下了,顺着河边随处可见一群群的小鱼挣扎着往上跳,用手捞都可以给弄上岸,胖子用绳子就串了一串,这玩意拿回去炖汤味道可是相当不错。

    下午两三点的光景,远处的溪边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水声,苗老爹素有经验,立刻做了手势让大家猫在草丛里。果然隔着约莫一百米远处有两头高大的人熊还有三头幼崽在正在水里扑腾着,时不时的嘴里甩过一两条鱼。

    “他娘的,真大啊,”胖子嘀咕道:“我这体型也只配做它孙子辈了,得快有两千斤了吧。”

    他说的是当中一头浑身棕色,唯独胸口有一撮白毛的人熊,它的体型是那群人熊里最大的,时不时的抬起前面两只手掌,跟脸盆大小似得又狠狠拍进水里,每一次都能溅起一通水花。

    苗老爹道:“它这是在把水里的鱼拍晕,这地方太开阔,咱们施展不开,有点可惜。”

    “放狗撵啊。”“不行,一头人熊还能用狗围,这么多头狗上去也是送死,没看见一个个都把尾巴给夹着了。”

    胖子低头一看,果然,那几条猎狗一个个得都耷拉着脑袋在那低声哼哧着,他略带鄙视的拍了一巴掌道:“真他娘的怂狗,要不这样的,我跟老二上去放一枪把那两大的和小的分开,引到林子里面去,你们乘机开枪再打。”

    “小石头,”另一个老猎人道:“看把你能的,你还想跑的比人熊还快?”

    胖子一拍叶秋的肩膀道:“他跑的比狗还快,你说能跑过人熊不?”

    叶秋白了他一眼道:“你他娘的才是狗呢。”这是叶秋难得一次的骂脏话,这也为本来有些紧张的气氛带来了一丝轻松。这老猎人有规矩,有公的就不猎母的,有大的则不猎小的,他们商量了一会儿,决定把目标锁定那头公熊,由胖子过去放一枪,然后往林子里带,那边开阔地往左约莫有五十米就是一片老林子,其余四五个猎人都埋伏在那边的树上,等到人熊中枪了再从树上把狗放下来即可。

    计划制定妥了,胖子便和叶秋一块儿顺着林子边摸去,猎人们则在苗老爹的带领下一起前往预定的埋伏点,查文斌自然也是跟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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