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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驾青云-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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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少年大会的奖品,恐怕阁下无法拒绝。』

    『是什么样的奖品?』

    『奥神剑诀。』

    易知航感觉瞳孔紧缩,心脏骤然狂跳,他疑惑地问道:『你刚才看到了,我只是一个杀手而已,为什么你要邀请我?』

    那不知在何方的神秘人哈哈笑道:『我家公子只叫我寻得有为的年轻人,发出邀请,并没有告诉我不可以找杀手。所以你是不是杀手,并不重要。』

    『你家公子是?』

    『少师堂——段浮沉。』

    (明天可能鸽一天。)

追踪车队() 
老道士领着凌云、小乞丐,还有那倒霉的牢头,一起去追寻那柄被游商买走了的魔刀。

    通过再次询问富春当行的老掌柜,他们得知,那跟老掌柜买走了魔刀的游商似乎姓王。

    凌云的青铜铸铁剑也从那吝啬的老掌柜手里拿了回来,但是他的包袱还被寄放在地牢的库房里。

    在前往城外的路上,凌云对牢头问道:『牢头,请问我包袱里那些东西,你们都有好好的保管吗?』

    牢头因为感激凌云为他求情,没让自己死在老道士的手下,于是便告诉他:『一般进了我们地牢里的东西,钱财什么的肯定是得被克扣些的。其他杂物什么的,就看我那群狱卒手下们的心情了。』

    『那你有没有发现我的包袱里,有一本我家传的武功秘笈?』

    牢头回忆了一下,道:『好像是看过一本这样的书,但是因为最近天气潮湿,我一个手下点不着地牢炉火里的木头,所以就拿它做火引了。』

    『什么?那可是我家传的“天下无敌霹雳无双雷霆万钧四海无量大法”,我可是要靠他成为天下第一的大侠的,你们怎么能给我烧了呢?』

    『那还真是……非常的抱歉啦。唉嘿嘿~』

    『嘿嘿你妹啊!』

    凌云曾经翻遍了那本无字的秘笈,依稀只记得首页那几行字:『森罗予神,万象予心,天地予气。神魂固于心台,精魄固于灵守。』但是书里面其他的那些文字,都如同鬼画符一样根本看不懂,而且一看就让人想睡觉。

    凌云虽然有点心痛,但是转念一想:那本破书里的东西我啥也看不懂,说不定是那个老爹王铁柱随便从路上捡到的一本烂书,就拿来骗我的吧。

    这么一想,凌云也就释然了,感觉不是自己的终究无法留住。

    一行人来到了西城的城门前,城门口依然十分拥堵。

    牢头领着众人,直接推开拥挤的人群,大摇大摆的插队走到了城门门口。

    人群见牢头穿着官服,都是敢怒而不敢言,只得把到嘴的脏话又咽了回去。

    守门的卫兵队长见了牢头,问道:『老张,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牢头因为吃下了小乞丐的“毒药”,只能听从于他的命令,此刻只好跟守门的卫兵队长撒谎道:『我们接到消息,有几个昨夜从地牢逃脱的犯人,绑架了一个游商,并伪装成了他的仆从,今早从这里逃出城外去了。』

    卫兵队长讶异道:『这可不是件小事,难怪你会亲自出马。这些跟着你的人是?』卫兵队长望向凌云等人。

    牢头答道:『这些人是目击者,我带着他们更方便找到那群逃犯。对了老刘,今早出城并且姓王的共有几支车队?他们有没有一些特征?』

    卫兵队长查了查记录簿,说道:『今早出城且通行证上写着王姓的车队共有三支:一支是运送草药的,马车车顶是绿色的;一支是运送珠宝的,他们兵精马良,而且那马车造型十分华丽;最后一支是运送时令的,满车都是蔬果,应该是最好认的。』

    『多谢你了老刘,下次请你喝酒。另外,能不能借一些军马给我们,我们还要赶去追踪那些车队。』

    『没问题,一句话的事儿!』

    一行人在马房选了几匹马,但是凌云根本不会骑马。

    小乞丐便对凌云说道:『你跟我骑一匹马好了。』

    凌云嫌弃道:『你身上的味道,我害怕待会儿我会在马上被熏晕过去,掉下马可就不好了。』

    小乞丐的脸居然有点红,说道:『你给我等着!』

    凌云以为小乞丐要揍自己,赶忙道歉:『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但是小乞丐并没有要揍凌云的意思,而是从自己破烂的衣服中,取出了一个香囊,随手就扔了。

    但与其说那是香囊,倒不如说是臭囊更合适,因为它散发着一股臭咸鱼加臭袜子的味道。

    『原来你身上的味道是从那里散发的。为什么你要戴着那玩意儿?』凌云捂着鼻子问道。

    『戴着它别人就不会故意接近我,我也可以更好的藏在那地牢里。』小乞丐解释道。

    小乞丐敏捷地跨上了一匹高头骏马,伸手也拉着凌云上了马。

    没有了那股臭咸鱼味儿,凌云觉得这小乞丐的身上反而散发着一种淡淡的、难以言喻的香味,忍不住抽着鼻子多吸了两口。

    『驾~』小乞丐一打缰绳,骏马便撩开蹄子,奔跑起来。

    风声在耳畔回响,伴随着骏马有节奏的律动。

    凌云还是第一次骑马,虽然有小乞丐在前面掌舵,但还是觉得新奇又有点害怕,手不自觉地就紧紧搂住了小乞丐的腰。

    小乞丐转过脸来,脸上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结,对凌云低声道:『你可别乱摸、乱碰。』

    『哦。』凌云应道。

    他有些奇怪,大家都是大老爷们,不知道这小乞丐有什么好害羞的。他只是感觉这小乞丐的腰,有点纤细,还有点软,握在手里,有着说不出的舒服。

    ×××

    一行人驾马追了不长的时间,他们很快就发现了第一个目标,那运时令蔬果的马车。

    那马车的主人似乎是为城外的几家大户人家运送蔬菜的农户。

    凌云说道:『据那个当行的老掌柜说,买下那柄刀的是一个富裕的游商,应该不会是个运送蔬菜的人吧?』

    但是为了谨慎起见,老道士还是让牢头去检查一下那辆货车。

    牢头随便对那送菜的商人撒了个谎,就借机搜查了他的马车,但是车里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牢头擦干净手上沾着的菜叶和泥土,说道:『看来并不是这辆送货的马车。』

    『我们继续去找下一个目标。』老道士说道。

    这一次他们追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发现了下一个目标车队。

    这车队一共三辆马车,每辆马车的车顶棚都是用绿色的木漆装饰的。

    『站住。』牢头一马当先,叫停了那个车队。

    车队老板是一个约摸五六十岁的药材商人,他见牢头穿着的是常欢镇的守城军服,便恭恭敬敬地问道:『这位官爷,我们是一队正规的商旅,也有贵镇颁发的通行证。请问您为何要叫停我们?』

    牢头问道:『你是否姓王?』

    车队老板答道:『是的,老夫王显博,这批药材准备运往京西的无忧庵。』

    『是这样的,昨夜我们地牢逃脱了一批犯人,我怀疑他们可能藏匿在你这车队里,所以需要搜查一下。』

    『这…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老夫这车队里,都是跟着老夫跑商十多年的家仆,决不可能是逃脱的犯人。』

    『他们是不是犯人由不得你来判断,得由我们亲自检查。而且就算不在你这群仆人当中,也有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时候,藏到了你的车厢里面。所以你最好乖乖让我们搜查。』

    车队老板无奈,只得答应了牢头的要求。

    他让所有仆人一字排开,并将三辆马车停好,让牢头一行人自己去搜查。

    搜查犯人自然是假的,所以由牢头去假装搜查那群仆人,而马车就交由凌云、小乞丐和老道士去搜查。

    凌云负责的是排在前头的那辆马车,一打开马车的车门,就有一股浓浓的草药混合在一起的奇怪味道。

    凌云在不知道名字的各种草药之间翻找,想要寻找到那柄黑色的魔刀,然而那些草药挥发在空气中的味道,实在是有些难闻。浓烈刺鼻的气味,呛得凌云咳嗽了几声,甚至还有点辣眼睛的感觉。

    实在是受不了那股味道,凌云忍不住溜到了马车外,赶紧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这才觉得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

    正在凌云大口喘气之时,他发现远远有一匹白马跑了过来。那马似乎是受到了什么惊吓,四蹄狂奔,但是马鞍上并没有什么人。

    凌云赶紧对其他人喊道:『你们快看,那里跑来了一匹无人的白马。』

    小乞丐和老道士也从其他两辆马车里出来,就看到了那匹飞奔的白马。

    小乞丐飞身而去,那凌厉的轻功腿法,竟然比那匹飞奔的白马还快,不到一会儿,他就赶上了那匹白马,一个翻身就骑了上去。

    小乞丐骑着那匹白马,来到了众人面前。

    车队老板见到了这匹白马,惊讶道:『这难道是不久前超过我们的那一队车队的白马?』

    老道士问道:『怎么回事?请你细细说来。』

    车队老板道:『因为我们车队运输的货品比较多,所以行车速度很慢。但是不久前,有一支车队因为嫌我们速度慢,而与我们有了点小冲突。最后我们只好为他们让了路,他们就飞驰而去了。』

    老道士又问道:『是一个什么样的车队?』

    车队老板道:『我记得他们有十来个骑马的护卫,还有一辆造型非常华丽的宽大马车。而且他们的护卫和马车用的都是这种血统纯良的踏雪宝马。』

    小乞丐问道:『他们的老板是不是也姓王?』

    车队老板道:『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记得给他护卫的两个人,一个自称是“翻花手”俞明坚,另一个自称是“毒寒剑”卢英鸿,两个人气势凶凶,我们不想惹麻烦,就给他们让路了。』

    老道士沉思道:『“翻花手”俞明坚和“毒寒剑”卢英鸿?拥有这两大高手的车队,居然会让一匹上好的踏雪宝马脱缰受惊?他们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小乞丐对老道士说:『那么我们不宜再停留,赶紧追过去看看情况吧。』

    一行人各自上马,顺着那匹受惊白马来源的方向,飞驰而去。

    ×××

    一地的尸体。

    凌云一行人找到这辆华丽的马车时,他的主人王兴贵,还有那“翻花手”俞明坚、“毒寒剑”卢英鸿,以及一众的护卫,都已死在这枯黄的大地之上。

    老道士显得十分吃惊,道:『这持绿色毒剑的应该是卢英鸿,他伤口清晰、整洁,乃是一招致命。而那空手的应该是俞明坚,看样子似乎是死在强力的掌法之下。这天底下居然还有人可以这么轻松地杀死俞明坚和卢英鸿这两位高手,到底凶手会是谁呢?』

    『我们还是先找找那柄魔刀吧。』小乞丐提醒道。

    一行人打开马车的车门,车厢里空空如也,别说是魔刀了,就连原本的珠宝财物也全都不见了。车厢内到处沾满了恐怖的血迹,显然这车厢里也发生了激烈的战斗,或者说血腥的屠杀。

    『难道魔刀又被人抢走了?』老道士面色沮丧,继续道,『这次又究竟是什么人?』

十二怪() 
金秀一带着一队士兵,在东城小巷内挨家挨户进行着搜查。

    常欢镇分东西两个区域,西城大部分为商店、客栈、集市,是供旅客和游商居住及消费的地方,也是整个城镇最繁华的地方。而东城则是居民聚集地,一些仓库和手工艺店都在这里,建筑和人员构成十分复杂。

    当得知徐常欢下令搜查整个城镇的时候,徐长宿十分鸡贼地选择了更容易搜查的西城,而将东城这个烂摊子留给了金秀一。

    金秀一并未推辞,实际上他也有自己的打算:昨夜发生的囚犯逃脱事件,他们需要按照户籍簿为每家每户颁发临时的户籍令,用于区分居民和逃犯。正好可以乘这个机会,顺便搜查一下民居,看看能否查到那“偷天大盗”所劫取的赃物。

    金秀一将分配给他的一百个手下分成十队,用于巡查街道以及地毯式的搜索。金秀一自然也身先士卒,带着一队手下,亲自参与了搜查工作。

    因为金秀一的亲自带队,所以手下们干活也十分卖力。眼看已近午时,跟随着他的那一队手下们都已疲惫不堪,但是依然还有一半在籍的门户没有检查。

    金秀一听了一会儿其他小队送来的报告,虽然他们在巡查的过程中抓到了不少越狱的逃犯,但似乎并没有在平民的家中发现任何“偷天大盗”所盗取的物品。

    金秀一心中十分郁闷,站在小巷的巷口,托着下巴,思考该从哪里追寻那“偷天大盗”的线索。

    『桂花酒酿桂花糕,热乎啦~』

    远远传来一阵叫卖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翁走了过来。

    金秀一见自己的手下们都是满头大汗,又饥又渴,便对那老翁道:『这位店家请留步,我要买你的东西。』

    老翁推着自己的四轮小木车,缓缓来到了金秀一的面前,问道:『客官,您要买桂花糕还是桂花酒酿?要买多少文钱的?』

    金秀一直接从袖内取出一锭的银子,递给了老翁,道:『你这桂花糕和酒酿,我全买了。』

    『哎呦,这位客官,您这可是十两大银锭,老夫一时可找不开呀。』

    『无妨,多的你就宽心收下吧。』金秀一对着自己的手下道,『不用客气了,你们随便用吧。』

    手下们听到金秀一的话,个个面露喜色,便围着那推车的老翁,分食起了桂花酒酿和桂花糕。

    老人为金秀一那群手下们分配完了食物,见铁锅里还剩下一些桂花酒酿,便又盛了一碗,递给了金秀一。

    金秀一接过那碗酒酿,道了一声谢,他见这老翁年纪颇高,便问道:『老人家,为何你这么大年纪,还在这街头巷尾卖这桂花糕?』

    老翁用毛巾擦了擦汗,道:『老夫的儿子儿媳都在外地,唯剩下我这孤身老头挂念祖屋不愿离开,也放不下自己这门手艺,所以就卖卖这桂花糕和桂花酒酿,讨点生活趣味。』

    金秀一面露微笑,见这老人竟然只是为了兴趣而做事,对这老人家也有了一丝莫名的好感。他尝了一口手中的桂花酒酿,觉得清爽甘冽,顿时觉得浑身的暑热也都消散殆尽,忍不住冲他点了点头。

    而金秀一的手下们,吃着桂花糕,喝着桂花酒酿,每个人都露出满意和愉悦的神情。

    老翁见金秀一和他的手下们似乎都很疲累,忍不住问道:『不知各位官爷是在搜查些什么?』

    金秀一道:『抱歉,不便透露。』

    老翁道:『其实,老夫最近发现了一处奇怪的地方,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什么地方?』

    『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城隍庙。』

    『有何奇怪之处?』

    『那城隍庙本已荒废,但是最近老夫凌晨从那里经过,每每都会发现里面闪着微弱的火光,还不时有低语之声。会不会是鬼怪在作祟?』

    一听到鬼怪作祟,金秀一那些手下们,都忍不住心中发毛。

    一个金秀一的手下说道:『金总管,其实那个城隍庙,有一个很不好的传说。据说曾经有两个人莫名死在了那间庙里,而当时办案的捕快也没能发现凶手。之后,就经常有附近的居民,在深夜听到那庙里有奇怪的响动。之后那城隍庙就荒废了,那一带也再没有人敢一个人经过了。』

    金秀一闻言,陷入了沉思,问道:『之前徐长宿大人负责搜查的时候,派人搜查过那间城隍庙了吗?』

    手下们面面相觑,纷纷摇头:『大概没有吧。』『是啊,那里太可怕了。』『我听说有人在那庙里呆了一会儿,第二天就发疯了。』『恐怕二当家也不敢带人去搜查那里吧。』

    金秀一对着手下命令道:『你们现在就随我去那城隍庙里搜查。』

    『大、大人,您不会说的是真的吧。』一个手下的腿都在发抖,怯生生地问道。

    『别废话!快跟我走!』金秀一怒声道。

    ×××

    翠华楼,是常欢镇最大、最奢华的酒楼。

    它是每一个前来常欢歇脚的富商们的首选,因为这里有最热情周到的跑堂伙计,还有前代御厨金吉卯老师傅担当大厨。

    提起金吉卯老师傅,不得不说他最得意的一道菜——东湖醋鱼。取自离常欢镇不远的东庭湖里的白芦草鱼,配合他自制的秘制酱料,只要是吃过了一口的人,就绝不会忘记那鲜美绝伦的滋味。

    但就是这么受到追捧的东湖醋鱼,金吉卯老师傅每天也只会做五份,如果你今天不巧没点到,那么对不起,改日再来吧。

    根据金吉卯老师傅所言:好鱼不可多得,他每天亲自筛选从凌晨捕获的白芦草鱼,顶多也只有几条鱼可以入选作为做菜的材料。如果材料勉强马虎,宁可不做也绝不砸了自己的招牌。

    从乌山赶来的侯老板,这次运输货物的同时,专程赶来吃这一道他朝思暮想的东湖醋鱼。他在一年前曾在当地好友的招待下吃过一次,自然再也忘不了这道菜的味道。

    然而侯老板早早来到翠华楼时,掌柜就非常抱歉的告诉他,今日的东湖醋鱼都已被人点走了。

    『怎么可能?你是不是在逗我?』侯老板怒不可遏。

    这道菜不只是限量一个问题,而且这道菜的价格十分的昂贵,光是一道就需要二十两的纹银,根本不是普通的商旅可以吃得起的。

    『真的不骗您。一道已被本镇金总管招待给了宋刀楚剑两位大侠,一道昨晚就被住店的旅客给预订了,还有三道……』掌柜的似乎欲言又止。

    『还有三道怎么了?』

    『还有三道,被二楼包房里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大少爷给全部定走了。』

    『什么?二十岁的大少爷?带我去见见他,我倒要问问他一个人凭什么吃三道东湖醋鱼。』

    侯老板气势汹汹地冲进了二楼的包房,他选择来光临翠华楼,最大的原因就是为了这道东湖醋鱼,他想看看究竟是哪家的少爷有这么大的手笔。

    一个锦衣玉服的华贵青年,正背靠着两个美丽的侍女,以很不雅观的姿势,瘫坐在椅子上。他的双脚架在桌子上,正仰着头用嘴接着侍女从酒壶中倒出的酒。

    因为侯老板突然的闯入,那正在倒酒的侍女被吓了一跳,纤纤玉手也振动了一下,酒水就飞溅到了他的嘴边,落到了他两撇精心修剪过的小胡子上。

    那青年皱了皱眉,面色不悦。

    『少爷真是对不起,都是奴家的错。』倒酒的侍女赶紧向那青年道歉。

    青年摸着那侍女惊恐的小脸,温柔道:『这怎么能怪你呢,要怪只能怪有只畜生胡乱闯了进来罢。』说着,就在那侍女美丽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那侍女脸色绯红,忍不住嘴角娇羞的笑意。

    『你这小子,你说谁是畜生呢?』侯老板怒声道。

    『谁应声谁自然就是了。』那青年又拿起酒壶,自斟了一杯美酒,举起酒杯,对着侯老板嘲笑道。

    侯老板气得脸色通红,问道:『你这混小子,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名动乌山的煤运商人侯大老板,你又是什么来头?』

    『哈哈哈,我们老大的名号,岂是你这种畜生可以知道的?』

    突然,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阵笑声,两个人影就从窗外飞了进来。

    那哈哈大笑的人,正是不久前被抓的快腿张,而他身后的人,自然是原京城六扇门的总捕头赵正义。

    见这两人踏着不俗的轻功从窗外就飞了进来,还口口声声称这青年为“老大”,侯老板顿时觉得自己可能捅到了马蜂窝,忙不迭道:『是是是,在下有眼不识泰山,扫了几位大爷的雅兴,希望各位不要见怪,在下这就离开。』

    『唉?装了比就想跑?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快腿张一个闪身已经抓住了想要逃跑的侯老板,正拎着他的衣领。

    『大侠饶命,小的知道错了。』那侯老板已完全没有了刚才盛气凌人的气势,吓得拼命求饶。

    青年道:『小贼孙,算了,本少爷不想多惹事,放了他吧。』

    快腿张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开了那侯老板,侯老板一溜烟地就赶紧跑了。

    等那侯老板一走,青年便对快腿张和赵正义道:『赵大哥、小贼孙,你们快坐下,我今早就定下了这三盘东湖醋鱼,不知道有没有传说中那么好吃。我们三人先开怀畅饮,饱餐一顿,之后再去城外与玉姐姐会合吧。』

    快腿张早就闻到了那东湖醋鱼的味道,像只猴子一样,灵活地窜到了椅子上,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边吃边道:『嗯嗯,味道是不错,怪不得会卖得那么贵。还是七少你对我们最好了。』

    赵正义虽然也坐了下来,但并未着急动筷子,而是抱拳对那青年道:『七少,都怪赵某一个不注意,才会让这小贼孙又捅了个这么大的篓子。』

    青年笑道:『这怎么能怪赵大哥,小贼孙的脾性我自然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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