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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驾青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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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鹏公子() 
黑衣少女冷冷地盯着魔童的尸体。

    此刻她的母亲、这个神秘组织的宗主,正听着手下的报告。

    一个黑衣人跪倒在她的脚下,毕恭毕敬地说道:『宗主,小的们已经搜过了魔童的尸体,也仔细检查了整个洞窟,并没有发现任何摄魔神的兵器和魔功秘笈。』

    宗主冷冷问道:『他真的就是魔童吗?』

    一旁的齐长老脑袋上裹着一个厚厚的绷带,眼角还在不停渗血,他对宗主答道:『这正是魔童不错。』

    宗主疑惑道:『为何他可以解开断梦散之毒?没有解药而能解开断梦散之毒的人,这世上不超过三个。』

    黑衣少女道:『女儿见那魔童虽体内已无断梦散之毒,却身中了另一种奇特剧毒。他可能是以毒攻毒,为了暂时解除断梦散的噬魂噩梦,才出此下策。』

    『不惜以毒攻毒,明知必死还尽力反抗,不失为一条好汉,好好地葬了他吧。』宗主的眼神带着几分钦佩,又继续问道,『那他身负的魔刀又去了哪里?』

    她虽然问的是众人,但眼神却望向了黑衣少女。

    黑衣少女跪倒在地,道:『女儿发现他时,他的确是身负魔刀。但女儿被他暗算,让他逃脱,最后在洞窟内找到他时,那魔刀却已消失不见了。』

    『难道那时他身边还有别人?』宗主问道。

    『女儿不知。』黑衣少女低头答道,她故意将凌云的存在也隐瞒了下来。

    宗主走了几步,来到黑衣少女身前,道:『据说摄魔神拥有魔剑魔刀两把武器,为何这魔童只带着一柄魔刀?』

    她低下身子,在黑衣少女的耳畔轻声道:『你说摄魔神的魔童会不会有两个人?』

    黑衣少女额头上已冒出了冷汗,低头答道:『属下不知。』

    『起来吧。』宗主把黑衣少女叫起,继续说道,『其实我已有了线索。』

    齐长老欣喜道:『不知宗主有何线索?』

    宗主盈盈浅笑道:『前几日我们在追踪天月狐时,已经抓到了一个摄魔神教的教徒。开始嘴还挺硬的,后面自然什么都说了。』

    黑衣少女亦作一副欣喜的模样,问道:『不知母亲得到了些什么消息?』

    宗主的口中只冒出了两个词:『常欢镇,白狐狸。』

    ×××

    凌云从藏蛟洞中脱出,已在密林中迷路了三天。

    因为他害怕那群黑衣人会截堵他,所以不敢走山间的小道,只能用村里葛秀才给他画的简易地图,以山头作为标志,艰难地在密林间探索前进着。

    原本他包袱中的干粮,因为在逃离摄魔神殿的时候,经过暗流掉入藏蛟洞的内湖时,已经被水打湿而不能吃了。还好包袱里还剩下一些腌制过的干肉脯,晒了一晒还可以吃,勉强果腹充饥。

    好不容易挨过了这三天,凌云终于穿越山地,来到了一片开阔的平原。

    眼前豁然开朗,让凌云阴郁的心情也仿佛一扫而空。

    一条笔直的官道,似乎将两旁整齐翠绿的稻田给切开,通向天边遥远的地平线。道路上有着几条深深的车痕,路上行人和商队密集交错,显得热闹而忙碌。

    那群黑衣人应该不敢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杀人吧。凌云心中这么一想,也就放心大胆地走在了大路之上。

    虽然还是暖春时节,但道路上空旷干燥,阳光照射下来,泛黄的土地将热量反射回来,这路上就像是一个烧着的火炕一样炎热。

    凌云的肉脯在今天早上就吃完了,现在又走了半天的路,感觉又渴又累。然而极目远望,依然看不到常欢镇的影子。

    他向一个路人问了一下路,路人告诉他,按照他现在的行进速度,恐怕要走到明天晚上才可能到达常欢镇。

    凌云突然怀念起现代社会,想去哪儿都有方便的交通工具,不必像现在这样得靠自己的双腿走路。

    他又问了一下附近哪里有可以休息吃饭的地方,得知前面二里路有一个小的茶当,瞬间便觉得自己又有了前进的动力。

    自己出发前,邻里乡亲们都给他凑了不少的路费,穷乡僻壤的村民们虽然钱都不多,不过满满的都是心意和热忱。凌云数着自己钱袋里的铜板和碎银子,买点食物茶水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果然走了十几分钟,在交叉路口的一棵大槐树下,有一个摆着五六张桌子的小茶当。此刻正直午时,生意很是红火,只剩下一张空桌还没有人。

    点了一壶凉茶、一碟酱菜、还有几个猪肉包子,凌云终于可以让酸痛的腿脚休息一下了。

    这家茶当店面虽小,不过包子口味倒是不错,与自己在现实世界中吃的肉包不同,这里的包子里没有那么多味精酱油之类的调味料,但是店家应该是有独门的配方,包子的馅料并不油腻,也没有什么腥膻味。

    『这包子口感香浓纯正,店家好手艺。』凌云忍不住夸赞道。

    『谢谢客官,不是咱吹,我们家可是在这条路上卖了二十年的茶水和肉包,没人不说好的。』老板得意洋洋地说道。

    这时,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蹒跚而来,他看着热闹的小店,对老板问道:『店家,可还有空桌?』

    老板带着歉意道:『真不巧,桌子已经满了。要不,您看看能不能和人拼拼桌?』

    老板看见凌云只身一人,对凌云客气地问道:『这位小哥,介意不介意跟这位老人家同桌?』

    凌云毫不介意,对这位老人说道:『老大爷,您请坐。』

    『谢谢你,小伙子。』老人坐到了凌云的对面,继续说道,『待会儿我家少爷可能也要来,希望你不介意。』

    『没事儿,反正这张桌子本来就我一个人。』凌云继续啃着自己盘里的肉包,因为肚子很饿,几个肉包子很快就吃完了,只剩下半壶的茶水。

    老人见凌云狼吞虎咽的样子,笑着对店家说道:『再上一盘,算老夫请这位小兄弟的。』

    一辆疾驰的货车飞奔而来,停在了这小茶当前,瞬间飞沙扬尘,卷起了一层呛鼻的尘土。

    店里的客人们本已准备开骂,但看见车上下来的几个人,已到了嘴边的脏话就又咽了回去。

    店老板无奈地堆起了笑容,对着车上下来的几个人笑道:『呦,您几位来了。可惜今天客满了,您几位改日再来吧?』

    领头的一个独眼瘦子怒声骂道:『什、什么鬼?你老爷我们可是常欢镇的四大天王,谁敢不给我们让座?』

    站在第二位的瘦高个指着老板的胸口,骂道:『吔屎啦你~』

    另外两人也是骂骂咧咧的,在几张满人的桌子前面晃悠,似乎在故意给别人找不自在。但是所有人都不敢看着他们,只顾自己低头喝茶吃东西。

    凌云对正在抹桌子的店小二问道:『那些是什么人?』

    店小二悄悄对他说道:『这几个人自称是常欢镇的四大天王,名号分别是“独眼狂龙”牛德化,“蛟龙出海”章学有,“龙吟虎啸”国富成,“攀龙附凤”李明。这几个人聚在一起称兄道弟,但却是一群为非作歹的泼皮无赖。』

    而凌云此刻心下想的却是:“攀龙附凤”好像是个贬义词吧?这位大哥你是不是给自己起错了名号?

    四大天王转转悠悠,来到了凌云和老人的桌子面前。因为看起来这些食客里面,就这一桌子的人是最好欺负的。

    长着一脸横肉的“龙吟虎啸”国富成,把自己的长刀往桌子上一砸,冲击力让凌云茶壶里的茶水四溅开来,反而溅了他自己一身的茶水。

    国富成把脸贴向明显更好欺负的老者,怒气横横道:『喂,老人,我们看上你了。』

    『什么?』老人当时就朦圈儿了,老脸一红,『老夫并不是那种人……』

    『呸!我是说我们看上你这桌子了,快滚开给大爷们让座!』

    『几位好汉,老夫才刚刚入座,你们不如再等一会儿,等别人的空座如何?』老人不卑不亢,并没有任何惧色。

    『你这臭老头活得不耐烦了?』长得猥琐精明的“攀龙附凤”李明上去就掀起了老人的衣领,老人瘦弱的身体就被他拽了起来。

    虽然并不想惹事,不过看到这么一位慈祥的老爷爷正被恶霸欺负,凌云心中还是忍不下这口气,他大喝一声:『住手!』

    但是当这四大天王同时用恶狠狠的眼睛盯着他的时候,他的气势瞬间就没了,只得怯生生地说道:『你们这样欺负一个老人家,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独眼狂龙”牛德化点了点头,说道:『听、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们的不是。那么我们就来欺负欺负你这个年轻人吧。』

    “蛟龙出海”章学有用手指着凌云,骂道:『吔屎啦你~』

    这四大天王说着,就要向凌云动粗。

    突然一声惨叫,攀龙附凤的李明已经不知为何摔倒在地,捂着自己的脚踝,在地上痛得翻滚。原本被他揪住衣领的老人,正静静地站在他身旁,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而一位风度翩翩的年轻男子,就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另外三大天王呆立在一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眼前这青年一袭青丝白锦长袍,腰系象牙白玉,手上拿的是一柄白纸扇,一看就是富家公子的模样。他浓眉大眼,眼角深邃,鼻梁高挺,嘴角上还带着一抹亲近温和的笑容,显得风雅俊秀,气度非凡。

    老人对这青年毕恭毕敬,说道:『少爷,您来了。』

    青年并没有任何架子,对老人道:『福伯,您没事吧,先坐下来歇歇吧。』

    青年将老人扶到了凳子上,对这四个泼皮无赖问道:『你们为何要欺负一位老人家?』

    『欺、欺负了怎么着?』『我们四大天王,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没错!你这小子看起来这么嚣张,你又是谁?』『哎呦妈呀,腿好痛……』

    青年轻摇纸扇,依然带着他那温和的笑容,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在下楚东莱。』

    『楚、楚东莱?』『就是那个飞鹏公子楚东莱?』『你就是那个曾参与剿灭两湖水贼的飞鹏公子?』『哎呦妈呀,腿好痛……』

    『请问各位是否可以告诉我,为何要这般对待我的老家仆?』楚东莱收起折扇,虽然还带着微笑,但眼神凌厉,语气十分坚定。

    『这、这都是误会。』『对对对,我们先告辞了。』『再见再见,各位吃好喝好,我们先走了。』『哎呦妈呀,腿……唉?你们别丢下我啊!大哥二哥三哥,等等我呀!』

    一溜烟儿的,这四大天王就夹着尾巴跑走了,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与君同行() 
眼见那“四大天王”灰溜溜地逃走,围观的群众纷纷拍手叫好。

    那叫楚东莱的青年,挥手邀请凌云一起入座。

    『这位小兄弟,多谢你刚才对福伯的出手相助,不介意的话,坐下聊聊如何?』楚东莱温文尔雅,显得十分谦逊。

    凌云有些不好意思道:『其实我什么忙也没帮上,只是没忍住喝止了他们一声而已。若要真的打起来,我恐怕是打不过他们四个人的。』

    楚东莱哈哈笑道:『小兄弟你明知打不过还要出手相助,这份古道热肠,已是大大的义举。在下楚东莱,不知小兄弟姓甚名谁,交个朋友如何?』

    面对着抱拳施礼的楚东莱,凌云有些惊慌失措,连忙也抱拳还礼,不知道该报自己的哪个名字给他。

    楚东莱有些疑惑:『小兄弟难道不方便报出名号?还是楚某自作多情了?』

    凌云赶忙挥手道:『不是不是,只不过我一介无名小卒,哪敢与你这样的人……』

    楚东莱面带微笑,道:『小兄弟你莫要这般自绌,楚某交友从不问出身世故,只是想结交你这样热心的男子汉而已。』

    凌云见楚东莱待人真诚,心中不免充满了好感。

    『我……我叫凌云,凌驾青云的凌云!』凌云将自己的真名说了出来,他也不知为毛会说自己是“凌驾青云”的凌云,只是觉得这么说一定非常的帅气。

    凌云想象中的楚东莱,应该会说“好个凌驾青云的凌云”,但现实中的楚东莱,反而脸上露出了淡淡一抹难以言喻的忧伤。

    『楚兄,你为何……』凌云忍不住问道。

    楚东莱这才从悲伤的回忆中醒来,带着歉意对凌云说道:『十分抱歉,楚某突然想起了一位故友,名字中也有一个“云”字,这才忘语失神,请凌兄见谅。』

    一旁被楚东莱称为福伯的老人,对楚东莱劝道:『那件事情已过去那么久了,公子还请节哀。』

    楚东莱点了点头,转换了一下表情,说道:『福伯,我听你说这家店铺有这一带最好吃的肉包子,不如多点一些,我们和这位凌兄一起品尝看看。』

    热腾腾的肉包又端了上来。

    凌云虽然早就吃了不少,但是也不忍扫了别人的兴,只得又拿起了两个肉包,往自己的嘴里强塞。

    一旁的其他客人,正用新奇又羡慕的目光,在盯着凌云和楚东莱这一桌看,都在窃窃私语着什么。

    凌云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便对楚东莱问道:『楚兄,我听闻刚才那四个无赖叫你“飞鹏公子”,请问这飞鹏公子的称号是如何来的?』

    『小小别号,都是他人传出来的,不足挂齿。』楚东莱谦卑地说道。

    但一旁的福伯却笑呵呵道:『说起这个称号,那来历可不一般。话说我家公子在出生之时,天边刮起彩云,恰巧又有一只金翅鹏鸟飞过天空,因此这称号才得以流传于江湖中。』

    楚东莱无奈笑道:『这种无稽之谈,不知为何会流传这么广。』

    福伯却不高兴道:『这怎么是无稽之谈,少爷您出生之时,阿福我可是亲眼看到的。当时老爷和夫人就觉得您身份不凡,才诏告天下这个消息的。』

    两人相谈甚欢,完全没有主仆之间的身份桎梏,倒像是亲密的爷孙一样。

    楚东莱见凌云风尘仆仆,似乎是孤身行路,便对凌云问道:『不知凌兄此行何去?』

    凌云答道:『我要去常欢镇,见我十年没见面的舅姥爷。对了,还顺便要找一个叫“白狐狸”的人。』

    『常欢镇吗?』楚东莱略一沉思,继续说道,『如果凌兄不嫌弃的话,在前方不远处,有我们的马车,我们可以顺路载你一程,凌兄意下如何?』

    『真的咩?这怎么好意思~』凌云又惊又喜,虽然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但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走了三天的山路,他是再也不想自己走路了。

    『不用客气,只是多带一人而已。凌兄如果吃饱了,我们这就出发吧。』

    『吃饱了吃饱了,我早就吃饱了。还不走的话,我就要吃吐了……』

    ×××

    离开了茶当不过多一会儿,果然见到一辆四方大马车,车头牵车的是两匹神骏非凡的黑马。而车前有几个工人似乎刚刚结束了自己的工作,手上拿着一些修理用的工具。

    见楚东莱一行人的到来,其中一个工人对楚东莱说道:『这位公子,马轴已经修好,可以上路了。』

    原来是因为马车的车轴出现问题,所以楚东莱和福伯才会临时起意,来到不远处那个出名的茶当休息,这才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凌云。

    楚东莱点头谢过这些工人,他先将福伯扶上了车,又将凌云送上了马车,这才自己跃身进入马车。

    工人们乘着自己的运货马车离开。

    楚东莱雇佣的车夫也已坐上驾座,运起缰绳,两匹黑马一声嘶鸣,马车缓缓启动,速度也越来越快,在道路上掀起一层飞扬的尘土。

    虽然这马车颠簸起来并不舒服,但凌云还是觉得比自己慢慢走路要好上了千万倍。清风拂面,看着窗外流逝而过的风景,让凌云突然有种穿越回现代,如同在火车上凝望远方田野一样的即视感。

    突然间,风声四起,一场细雨悄然而来。

    春雨如丝,绵绵的雨滴落在路旁的湖面上,溅起无数朵圆形的水波,荡漾交汇在一起。带着清新水雾的空气,让人觉得有说不出的舒畅感觉。漫延于天际的乌云,将大地染上了一层薄黑色,显得朦胧而心碎。

    道路上赶车的车夫们,都换上了自己的蓑衣和草帽,而没有避雨设备的行人,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前进着。

    凌云心中庆幸自己遇到了楚东莱这样一位谦谦君子,还好自己坐上了他的马车,否则在这一望无际的道路上,根本没有地方去躲避这细如牛毛的春雨。

    楚东莱凝望着窗外的雨景,忍不住轻声赞叹道:『遥望云暮春色,梦中烟雨江南。难得这人间美景,不枉我来这一趟。』

    凌云问道:『楚兄不是这里的人吗?』

    楚东莱答道:『在下为关中楚河人,离这里大概还有二三百里的路。我此行的目的,是为了送福伯归家养老,前往的是常欢镇东北方向一百二十里的白鹭村。』

    福伯不禁面露悲伤之色,道:『老夫这一把行将就木的老骨头,还得劳烦公子亲自相送,其实公子大可不必这般辛苦。』

    楚东莱道:『哪里的话,福伯你为我们楚家辛苦了半辈子,看着我长大成人,这是我应该为你做的。福伯你归家养老,若我不亲自送你,心中又怎能安心得下。』

    福伯听到楚东莱这番话语,忍不住老泪纵横,心中满是惆怅和感动。

    楚东莱又道:『其实这次我送福伯你归家,也有自己的计划。这天地之大,我还想到处去见识一下。』

    福伯脸色一惊,道:『公子你……你真的不愿意继承家业?那老爷他……』

    『家中产业有姐姐坐镇,并不需要我担心。』

    『难道公子你……还是不能原谅老爷吗……』

    楚东莱面带悲伤之色,道:『我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但我还是……』

    凌云不知道他们在说的到底是什么,不禁觉得十分为难,也不知道该如何劝解他们。

    见气氛尴尬,楚东莱转了一个话题,对福伯道:『福伯,我听说您二儿媳又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这次回去,您就可以见到这孩子了。』

    『是的,家书我早就看了又看。我这孙儿还没有起名字,是否可以请公子为这小崽子起个名讳?』福伯脸上不禁也露出了期待,还有什么比新生命的到来,更能让人充满了希望。

    『那是自然!凌兄,你觉得这个孩子起个什么名字为好?』楚东莱脸上带着他那标志性的温和笑容。

    凌云对福伯问道:『不知道福伯您姓什么?』

    福伯回答道:『老夫姓李。』

    『那叫李狗蛋怎么样?』凌云挖着鼻孔说道。

    凌云没想到,自己这随口的一句话,就影响了一个孩子一生的命运。

    从此,李狗蛋这个名字,将伴随着这可怜的孩子一起成长……

    ×××

    春雨停歇。

    火红的夕阳,染在如洗一般干净的天空中。

    不远处,已可看见一座繁华的城镇,一路上排满了等待进入城镇的马车。

    车夫拉起缰绳,两匹黑马发出明亮的马啼声,马车渐渐停了下来。

    楚东莱对凌云道:『凌兄,前面就是常欢镇了。但我们还要赶往下一个驿站,就不能送你进入城镇了。』

    凌云见常欢镇就在眼前,原本需要自己走一昼夜的路,现在只不过一个下午就到了。

    凌云跳下马车,对楚东莱和福伯一抱拳,道:『多谢楚兄的搭载,祝你们一路顺风。』

    楚东莱也跳下了车,拍了拍凌云的肩膀,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楚东莱可以结识你这样的朋友,已不须此行。』

    凌云心中一暖,不禁问道:『楚兄,我们还会见面吗?』

    楚东莱道:『我将福伯送回老家后,可能还会在他那里叨扰一阵,再之后会去往故友之居悼念,最快也需一个月。一个月后,我会来常欢镇找你叙旧的。』

    『好的!到时候我一定会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你。』凌云夸口道。

    『公子,快走吧,天色都快要黑了。』福伯对楚东莱说道。

    楚东莱跳上马车,对着凌云点头告别。

    马鞭扬起,骏马嘶嚎一声,马车奔驰向着远方而去。

    凌云看着楚东莱的马车没入天边的夕阳中,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行装,向着常欢镇出发。

    凌云刚下马车就有点奇怪,虽然已经是傍晚时分,但从常欢镇的方向,却排满了准备进城的商队和马车,似乎所有人都等待了许久,脸上显得困扰又疲惫。他一路上听到的都是滞留在城外的商旅行人的咒骂和不满。

    来到了拥堵的城门前,发现除了商队在排队,还有不少的行人也在城门口排了一列长队。守城的士兵,不论是车队还是行人,都在非常仔细的搜查着什么,车队和行人进城的速度非常缓慢,才导致了这场堵塞。

    凌云无奈,只得排在了队伍末尾。

    一直排了半个小时左右,才轮到了他。

    守城的士兵看着他,问道:『有没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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