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独宠:一品世子妃-第4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说起这妇人也不容易,她夫家姓杜,娘家姓徐,这三个孩子,老大叫杜希华,十三岁了,二丫头叫杜希诺,九岁,小儿子叫杜希杰,五岁。

    当年,她和爹娘都是流民,后来,听说这边修万里城墙,便来了这里,找了个男人,也是修万里城墙的徭役。

    这些年,她爹娘和公公、婆婆全都相继过世了,去年年底的时候,她男人也得急病死了。她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家中又没有个得力的兄弟,难免被人欺负。村子里有一个无赖泼皮,见她生得标致,便时常打她的主意,她大儿子为了保护她,前几天跟那无赖泼皮打架,还受了不轻的伤。

    那无赖泼皮的祖父是村子里的里正,她因为这件事情被村子里的人指指点点的,里正娘子领着家中的女眷整日里堵着她的门骂街,她在村子里实在是住不下去了,才合计着干脆带着孩子找个出路吧,这才去牙行挂了号,打算找户人家卖身为奴,也不至于一家人被逼死。

    杜希华苦着脸犹豫着道:“小姐,那个不是我不想去,实在是,这酒疯子养了一只老虎,三年前的时候,这老虎还是幼崽,看着没什么,可是现在都三年了,那老虎已经长大了,怪吓人的,我平常捡柴禾都不敢往林子里边走的。”

    “啊?”叶蔚蓝听了一愣,心中暗道,她这姨夫还真是与众不同,竟然会养只老虎当宠物,想到自己的复仇大计,她马上就将心里对老虎的恐惧给扫除了,开口问道。“那附近可有老虎伤人的事情发生?”

    “呃”杜希华摇了摇头。“这倒没有”

    叶蔚蓝放了心,“既然没有老虎伤人的事情发生,就证明这老虎已经被驯养了,不会随便咬人的。对了,你们一家都怎么称呼?”

    叶蔚蓝确定了把他们一家收下,问清楚了这家人都姓什么,然后转身对随幽然和李英道:“娘,您先别哭了,就算为了弟弟,您也得保重身子,若是把奶哭没了,可怎么奶弟弟?”

    随幽然知道女儿说的是这个理,便强忍着悲伤,止住了眼泪,只是还不停地抽抽搭搭的。

    叶蔚蓝又劝李英,“英姨,我知道您跟了我姨妈一场,主仆情深,但是您也得替我娘考虑考虑,我娘如今还在月子里,您这哭个不停,不是又让我娘难过?”

    李英听了,也不好意思再哭了。

    叶蔚蓝这才松了一口气,对李凤道:“凤姨,您把杜大娘一家安置下来,我跟着希华哥进山去找找我姨夫。”

    李英起身道:“我跟你一起去找大姑爷!”

    叶蔚蓝笑道:“瞧您这眼睛,哭得跟灯笼似的,还是别去了,而且富贵哥晌午还要回来吃饭,您得给富贵哥做饭不是。再说了,现在咱们也不知道,那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是我姨夫,我先过去确定一下,若是真的是我姨夫,咱们再一起过去。”

    如今李英情绪太激动,她怕到时候看见姨夫,李英连话都说不清楚,光知道哭,再把她姨夫给惹急了,她姨夫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

    李英被她劝说得只好留了下来。

    叶蔚蓝便收拾了一下,回绣房去收拾了个小包袱出来,包袱里放了她给那落魄男子做的衣裳和鞋子,又找了个小背篓,里边装上一葫芦十年的竹叶青,和两块酱牛肉,想着她姨妈或许就埋在那里,又带了个小香炉,和几样果品,并几个空盘子,让杜希华背着,这才出了门,直奔附近的那座玉罗山。

    因宋恒之进城去请郎中的时候,把马车给赶走了,所以二人只好走着过去。

    这一路上,叶蔚蓝已经把杜希华家中的情形问得差不多了,知道他脸上的伤是跟村子里的无赖打架打的,不禁有些无奈,心中暗道,幸好自己遇到了宋恒之一家,有宋恒之这个男人跟着,自己和娘亲才没受这种委屈。

    那杜大娘只是略有姿色罢了,尚且遇到这样的事情,若是换成自己的娘亲,怕是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

    知道自己的姨妈可能死了,她不像母亲那样伤心,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姨妈,彼此间没什么感情。而且,这个时候,家里不能乱,需要有一个冷静的人,来处理这件事。所以,她虽然心里难受,但是却没哭哭啼啼的。

    杜希华伸手指着前边那间土坯房子,开口道:“就是那里,也不知道那酒疯子在这里住了多久了。”

    叶蔚蓝赶忙加快了脚步,这五、六里地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但是对于她来说,这段路程走起来还是很辛苦的,她毕竟不是打小在山里长大的。

    来到屋子旁边,她一眼就看见,在屋子的东边,埋着一个坟头,坟头前边戳着一块木板,上边有字,权当墓碑了,写的是——爱妻随念心之墓!

    下边写着——夫洛!

    这木板上那黑褐色的字不是用墨汁写的,而是用血写的,听说,当时那落魄男子便是跪在这坟前,用自己的手指头,在这块木牌上写下了这几个字,写完之后,字迹上全是鲜血。

    叶蔚蓝轻轻地吁了一口气,随念心这三个字,和她娘原来的那个名字只差一个字,看样子,坟里埋的果然是她的姨妈。

    而她姨妈的男人名字里应该有个“洛”字。

    她确定了坟里人的身份,便让杜希华把香炉和果品都拿出来,在坟前摆好,又点了三炷香,插到香炉里,郑重其事地磕了几个头,口中念叨道:“姨妈,我是蓝儿,你的外甥女,今日前来看你,若你地下有知,莫要怪我来得太晚”

    “你们为什么在这里?”突然,一股浓郁的酒气从二人身后传来。

    叶蔚蓝一转身,竟是那个落魄男子,也就是随念心的相公沈洛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她和杜希华的身后,一双满布血丝的厉眸带着些许杀意瞪着她,她不禁悚然一惊,旋即有些激动地开口道:“我叫叶蔚蓝,有可能是你夫人的外甥女”

    她之所以这么说,也是怕认错人,万一坟里埋的那个女子和她姨妈是同名同姓,便不好了。

    “外甥女?”沈洛勾了勾被络腮胡挡住的嘴角,随即冷哼了一声,收起眼中的杀意,轻蔑地瞥了她一眼,转身就向屋子走去。

    他虽是整日泡在酒里,但醉的是身,不是心,他并不糊涂,他认得这丫头,也认得这丫头身边的这个小子,心儿死了以后,便是这小子和他爹帮忙埋葬的。

    而这丫头,之前一直缠着他想要拜他为师,想必是在这小子的口中得知了他的事情,这才跑来冒充他的外甥女。

    叶蔚蓝察觉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厌恶,知道他定是误会了什么,赶紧追在他身后大声道:“我没说谎,我娘叫随念慈,和我姨妈是双生姐妹,你若真的是我姨夫,必定听说过。”

    她见到他的脚步一顿,心中暗喜,知道自己可能真的找到了姨妈和姨夫,继续道:“我外祖父曾经是辽城的守备,名叫随明杰,十三年前战死沙场,我姨妈为了替外祖父报仇离家出走,外祖母叶氏精通绣艺,我还有一个小舅舅,名叫随念恩,和姨妈失散的那年只有五岁。还有,我姨妈的左肩膀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样子像半片蝴蝶翅膀”

    她一口气地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好验证彼此的身份,果然见到那可能是她姨夫的男子停下了脚步。

    但是沈洛也只是停下了脚步,片刻之后,响起他冷寂的嗓音,“你走吧,别再来了,你姨妈已经死了,我不想再看到和她有关的人!”

    说完,他便进了屋,将屋门关上。

    他坐到炕沿,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仿佛一只醉猫似的躺了下去,而是呆呆地坐在那里。

    这间屋子,是他亲手盖的,屋子里所有的家具,都是他亲手打的。

    那时的他,以为他可以和心儿,还有他们的孩子一起,幸福地过完下半辈子。

    可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心儿会难产。

    一尸两命!

    心儿死了,他们的孩子也死了。

    那一刻,他以为世界到了末日。

    从心儿被埋进地里的那天起,他就像个失了魂魄的游魂,每天除了喝酒,什么都不去想。

第236章 立下规矩() 
直到那一天,他看见了一张很像心儿的小脸。

    他一直都在想,要是他和心儿的孩子长大,可能也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

    那丫头没有嫌弃他身上的味道,竟然给他买了吃食,她脸上那干净的笑容,唤醒了他被酒液麻痹的灵魂。

    这丫头长的,竟然有八分像心儿。

    三年来的第一次,他出手管了闲事。

    他没想到,这丫头竟然是心儿的亲外甥女。

    这世上,不是至亲的人,是不可能会知道心儿的身世的,更不会有人知道心儿的左肩膀上有一个红色的胎记。

    长久来被酒液麻痹的心忽然有些乱了,他喃喃自语,“心儿,我该怎么办?”

    他不想离开这里,不想离开他的心儿,可他却知道,心儿肯定会想让他振作起来,照拂她的亲人。

    门外的叶蔚蓝示意杜希华把背篓摘下来,放到门前,然后开口道:“姨夫,我带了酒,就放在门口了,我明天再来看你!”

    说完,她便转身离去。

    杜希华不解地跟在她身后,“小姐,你怎么就这样走了?”

    “他和我姨妈感情至深,怕是一时接受不了姨妈还有亲人的事实。”

    杜希华还是不明白,“你姨妈还有你们这些亲人,不好吗?”

    叶蔚蓝忍不住瞪了他一眼,觉得他是猪脑子,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如果是你,老婆孩子都死了,看到老婆家里人,你会怎么样?”

    “呃”杜希华还是个少年,成亲这档子事离他还很遥远,听了她的话,有些害羞地抬手抓了抓头皮,不过心中却隐隐地明白了小姐的意思。

    如果一个男人的老婆孩子都死了,看到老婆家里的人,肯定会很难过的。

    她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不过家里的人都没吃饭呢,而是全都坐在前院的东里间等着他们两个,看见他们两个回来,随幽然赶紧问道:“蓝儿,怎么样?找到你姨夫没?”

    “找到了。”

    听了叶蔚蓝的话,一家人全都放心地吁了一口气。

    叶蔚蓝问道:“郎中可来看过娘了?可有开了药?”

    李凤道:“来过了,已经给开了药,说是不妨事,药也喝了一服了。”

    叶蔚蓝这才放了心。

    宋佳音给她端了一杯白开水,“小姐,喝口水,润润嗓子吧。”

    叶蔚蓝还真是渴了,接过细瓷的青花茶盅,慢慢地将那杯白开水给喝了,这才道:“不光找到了我姨夫,我还找到了姨妈的坟,上边的确写着姨妈的名字,不过我姨夫似乎不太想认咱们,我给我姨妈上了一炷香,便回来了。”

    随幽然忍不住哭道:“我那苦命的姐姐,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去了”

    叶蔚蓝赶忙劝她,“娘,快别哭了,若是哭伤了身子,回了奶,弟弟就该饿肚子了。”

    李英抓住了杜希华,哭着道:“华哥儿,你还是带着我去找我家姑爷吧,放姑爷一个人在山里住着,我不放心。”

    她平日里也是时常进城的,知道酒坊的屋檐下有个酒疯子,但是从前,她不知道那就是她家小姐的相公,所以从来都没用正眼瞧过那酒疯子,如今知道了,肠子都快悔青了。

    叶蔚蓝道:“英姨,依我之见,您还是先不要轻举妄动的好,若是把我姨夫惹恼了,离开了辽城,咱们可就没有地方去找人了。他对我不是那么排斥,让我慢慢地接近他,不定哪天他的心就软了。”

    李凤听了,觉得有道理,便劝她姐姐,“姐,蓝儿小姐说的有理,你这么咋咋呼呼的去了,再把大姑爷吓跑了可怎么办?”

    李英哭哭啼啼地说:“可是我想去给大小姐上个坟。”

    叶蔚蓝道:“眼瞅着就到中元节了,回头咱们一起去给姨妈上坟,只别惊扰了我姨夫就好,他看起来脾气不是太好。”

    李英只得点了点头,被叶蔚蓝连哄带劝地哄回了家。

    把李英打发了以后,叶蔚蓝又把杜希华也打发了,然后把李凤叫到了西里间,开口问道:“杜大娘一家可安置下了?”

    李凤点头道:“安置在后院的西厢房了,我做了主,给了她这一家子二十两银子的卖身钱,跟她说好了,一个月给她五百钱的月钱,她家那大儿子和大姑娘也能干点活了,让她家那大小子帮着挑挑水,伺候伺候马厩里的牲口,一个月也给五百钱,她家那姑娘,给你端个茶送个水什么的,当个使唤丫头,一个月给她三百钱。她家那姑娘年纪大了,也不好跟着兄弟睡一个屋了,一个小姑娘也不好让她自己占一个屋,所以我就做了主,让她平常跟着你和佳音在绣房里歇了,小姐你看怎么样?”

    “这安排极是妥帖。”叶蔚蓝道,一个月五百钱的月钱,听起来好像不多,但实际上是真不少了,那些卖力气修建万里城墙的男人们,一个月天天干,也不过只能赚六百钱罢了。

    城里的那些在店铺里当伙计的,包吃住,一个月最多也就只能有三百钱,所以,她愿意给五百钱的月钱,是很宽厚的。

    她想了想道:“依我说,等弟弟满月,就把我娘的屋子搬到后院的主屋去吧,我总觉得这前院人来人往的不太方便。”

    李凤笑道:“我也是这么想来着,可是和小姐想到了一处。”

    “还有个事。”叶蔚蓝说道。“从前,咱们没有安定下来,家里也就一直都没立规矩,咱们一家人不分彼此,自然无所谓,但是如今有了杜大娘一家,我觉得也该立个规矩了。首先便是月钱,你们一家跟着我和我娘,我总不能连个月钱都舍不得给。”

    “小姐”李凤听到她提及这么严肃的话题,赶忙打断她。“你和夫人都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你们救了我们一家人,如今管着我们的吃喝,我们已经就是还不清了,哪里还能要钱呢?”

    叶蔚蓝笑道:“一码归一码,凤姨,你若是不要这月钱,我和我娘也就不敢再收留你们一家子了。不然的话,传出去,还不得让人家笑话我们是铁公鸡。”

    “小姐”

    “这件事我说了算!”叶蔚蓝把脸一板。“不然的话,你就和宋大叔赶紧收拾东西走人!”

    李凤只好讪讪地闭上嘴巴。

    叶蔚蓝笑道:“这才对,我已经决定了,以后你和我娘,还有宋大叔,每个月二两银子的月钱,我和佳音、小聪三个,每个月是五百钱。一应吃穿用度,还是公中的,这些钱就是给大家的零用钱。回头,我会拿出一千两银子出来,当作公中的,这钱交给宋大叔,让他管着帐。”

    李凤惴惴不安地说:“小姐,这也太多了。”

    “不多的。”叶蔚蓝道。“大家总有些私底下的人情往来,或是喜欢的东西,难免需要用钱,咱们想在这里站住脚,就得跟村子里的人多多交往才是。而且宋大叔念书,总要买些书本什么的,手里有了钱,他爱买什么书便随他。”

    “那好吧,小姐,我听你的。”李凤也知道,她思虑的有道理,便不再推辞。

    叶蔚蓝道:“凤姨,你跟我到绣房来,我给你拿几块衣料,你给杜大娘一家送去,让她给几个孩子也做身新衣裳穿。”

    “行!”李凤答应着,跟着她来到绣房,帮着她打开箱子,从里边拿出几块衣料,都是上好的细棉布,一块靛青色的,一块深蓝色的,一块浅粉的,和一块豆青色的。

    她拿了衣料去了西厢房,交给正在收拾屋子的杜大娘。杜大娘自然是千恩万谢的,觉得自己找对了主家。

    此时此刻,宋恒之和陈安两个人因为是男子,不好进随幽然的屋子,全在书房里坐着,相顾无言,脸上只有苦笑,他们两个费尽心思想把这个消息给瞒下来,却没想到,这世上的事,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怎么就这么巧?家中买来的仆役,竟然会认得那人。

    虽然当时跟杜大娘说好,只让她负责洗洗涮涮的活计,但是众人却错估了杜大娘的勤劳程度。看见李凤进了厨房去做饭,杜大娘便挽了袖子来帮忙,李凤说不用她帮忙,她却不肯走,又把儿子打发出去挑水。

    杜希华估计在家中的时候也是个勤劳的小伙,虽然身量还没长成,但是挑起水来腿脚却十分利落。

    等做好了饭,杜大娘帮着布好菜,便去了厨房吃饭。

    众人也没拦她,因为堂屋里就只有一张八仙桌,实在也是坐不开那么多人,反正都是吃一样的饭菜。

    转天一大早,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杜希华就从炕上爬了起来,去厨房里拿了扁担出去挑水了。

    村子里只有一口井,村子里的人都要到这口井里来挑水,一大早,井台旁边就排了长长的队伍。

    村民们都不认识杜希华,纷纷出言打听他的身份,得知他是叶家买的下人,不禁纷纷侧目,对叶家也更羡慕了。

    毕竟在这陈家庄,叶家的房子最大最好,也是头一家使奴唤婢的,一时间各种羡慕嫉妒恨。

第237章 老虎来了() 
他也不多话,挑了水便回去了,刚一进厨房,便看见叶蔚蓝和宋佳音两个小丫头在炉灶前忙活,竟是在熬药。

    “希华哥,你怎么起这么早?”叶蔚蓝很熟稔地和他打招呼,宋佳音却在一旁垂下头,她的年纪稍微大了一些,不太好意思和男孩说话。

    “我习惯了。”杜希华憨厚地笑着,拎水桶,把里边的水倒进厨房的水缸,然后好奇地问。“小姐,你怎么熬这么一大锅药?谁要喝呀?”

    叶蔚蓝淡淡地解释,“马厩里有匹马受伤了,我用这药给马洗伤口。”

    “啊”杜希华赶忙道。“小姐,你身份尊贵,哪里能干这种粗活?还是把活交给我干吧。”

    “不了,这匹马性子烈,爱踢人,你现在对它来说还是生人,小心点为好,等过些天,你和它熟了,再让你帮忙。”叶蔚蓝委婉地谢绝了他的好意,然后又道。“不过马厩里还有一匹马和一头牛,你可以负责给它们喂草料,你只要记着,远离那匹头上长角的马就好。”

    这是叶蔚蓝一点小小的私心,她知道,马这种动物是最通人性,而小黑不凡的外表,和那天马贩子和沈洛的话,都让她知道,小黑是一匹宝马,所以她想和小黑培养感情,说不定什么时候小黑和她熟了,就会让她骑。

    重活一世,她可不想再做那种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她想活得自在一些。若是能和她姨夫再学些武功的话,那就完美了。

    她把金创药水熬好,盛在瓦罐里,用一个大木盆,里边倒上杜希华刚从井里打出来的凉水,把瓦罐放进去,好把里边的药汁浸凉。

    杜希华挑了几担水,把家里的水缸倒满,便挎了篮子出去挖野菜了,把野菜挖回来,剁碎了以后拿去后院的鸡笼里喂鸡。

    这些活计都干完,别人才陆续地起床。

    杜大娘起来以后就去了厨房做早点,当李凤起床之后,她已经快把早点做好了。

    李凤心中暗暗点头,找一家勤谨的下人,总比找一家懒货要强,她也没说什么,便拎了小煤炉上的铜壶,兑了一盆温水,去服侍随幽然起身了。

    叶蔚蓝给小黑冲洗了身上的伤口,看到伤口都已经结痂,没有化脓,也没有崩开的伤口,心中很是满意。

    “小黑,你的伤快好了,你高不高兴?”她一边和小黑说话,一边给它上药。

    小黑的鼻孔里往外喷着白气,很不高兴地伸嘴去咬捆在拴马桩上的马缰绳,他不喜欢被绑着。

    叶蔚蓝没好气地轻轻拍了它的大脑袋一下,“不许咬,知道你爱吃肉包子,晌午给你包肉包子吃还不行。”

    小黑歪着脑袋看着她,好像是在研究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现在绑着你也是为你好,你身上擦了药,不能往地上躺,等你的伤好了,就不绑着你了。”叶蔚蓝和它打商量。

    杜大娘走过来,笑道:“小姐,该吃早点了。”

    “杜大娘,你们自去吃你们的,我一会儿就去吃。”这些天,她天天都是这么早起来伺候这匹墨角麒麟兽,觉得这匹马就像个任性的小孩子,须得好好哄着才成。

    杜大娘没法子,只好不管她,自己去了厨房吃早点。

    叶蔚蓝给小黑上好药,又哄着它说了一会儿话,才去厨房打水,洗脸洗手,又回去绣房换了身衣裳,这才去吃早点。

    吃了早点,叶蔚蓝便跟娘打了招呼,说要进山去看沈洛,随幽然自然答应,还叮嘱她多带些吃的。

    叶蔚蓝拿了几个馒头,想到姨夫那里有炉灶,便又带了一小袋小米,打算有机会熬点小米粥给她姨夫喝,也好过天天泡在酒里,她把东西全都放在一个竹篮里,让杜希华挽着,陪着自己又进了玉罗山。

    玉罗山山脚下的这片林子,因为时常有人来砍柴或者挖野菜、采蘑菇什么的,所以野兽并不多,尤其是猛兽很少。当然,根据叶蔚蓝的猜测,野兽少的原因,跟她姨夫养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