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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一品世子妃-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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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虎低头嗅了嗅牛肉的味道,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便睡了过去。

    叶蔚蓝扭脸瞥了一眼在门口探头探脑的两个人,笑道:“进来吧,都告诉你们了,大宝通人性,不会吃了你们的。”

    “蓝儿!”宋佳音哭丧着脸走了进来。“这一次一次的受惊吓,我这心脏受不了啊。”

    叶蔚蓝道:“快点来帮忙吧,给大宝把金疮药换一换。”

    杜希华昨天已经帮过一次忙了,知道这老虎被放倒,没什么攻击力,用烧酒洒在伤口上都不带醒的,心里没那么害怕了,过来帮她抱着老虎爪子,让她给老虎换药。

    叶蔚蓝给白虎换了药,看了看白虎爪子上的伤,发现有点轻微的渗血,知道这是白虎去捕食的时候把伤口撕裂了,不禁有些心疼。

    她给白虎把爪子上的伤口重新包扎好,想着得让沈洛知道,白虎的爪子受伤了,不适合再去捕猎了,可是她在屋子里转悠了一圈,也没找到文房四宝,只好找了一根烧出来的炭条,又找了一张那天糊窗户剩下的窗户纸,在上边留了言。

    看看没什么事了,便招呼了杜希华和宋佳音回了家,而且顺手就把白虎带来的那只兔子给带走了。她给沈洛留了饭菜,还留了酒,这兔子留在这里也是会腐烂的,还不如她带回家去,给家里人炖了吃。

    他们三个离开不久,喝得醉醺醺的沈洛回到家中,饭桌上有一个纱罩,罩子下边是一盘黄瓜炒鸡蛋,和一盘宫保鸡丁。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转身进了里间屋,看到炕上放着一张糊窗户用的纸,纸上用炭条写着一些简练的话语,不过是叮嘱他大宝受伤了,让他看着点大宝,短时间内别再去捕食了。

    “大宝?”看着这个可笑的名字,他瞥了一眼倒在地上正在打呼噜的白虎,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这丫头,居然给这只白虎取名叫大宝,果然跟心儿是有血缘关系的人。

    想到白虎从前那个名字,他的眼中露出柔和的神情,小白这个名字和大宝比起来,一样的没水准。

    大宝是他三年前从猎人的手中救下来的,那时候才一丁点大,还是个小奶虎,那伙猎人杀了它的爹娘,还想杀它,它慌不择路地从山里跑了出来。刚好被他和心儿撞见,心儿一时不忍心,便把它救了下来,让一只奶羊把它给奶大。

    后来,心儿去了,他整天泡在酒里,白虎便天天出去捕食给他吃,这三年来,都是白虎在养活他。

    三年来,对他不离不弃。

    对他来说,白虎跟他儿子差不多。

    翌日,叶蔚蓝睁开眼睛的时候,觉得外边的天色黑压压的,往常她醒来的时候,窗纸上早就泛了白,今天却还是阴沉沉的。

    她看见宋佳音和杜希诺都在摸着黑穿衣裳,便打着哈欠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问道:“什么时辰了?天还黑着,你们怎么就起来了?”

    “我的好小姐,已经是辰时初了,刚刚响了更鼓,你没听见啊?”宋佳音一边说着,一边麻利地下了炕,然后对杜希诺道。“希诺,把被子叠了,我去给小姐打洗脸水。”

    “怎么搞得,今儿睡得这么沉。”叶蔚蓝小声嘀咕了一句,便忙着抓过衣裳穿上身,是一身浅杏色的衣裤,细棉布做的偏襟小袄,领口、袖口和裤脚全都绣了几瓣白色的樱花,更衬得她白皙的肌肤像个玉娃娃一般。

    杜希诺叠着被子道:“小姐,你是太累了,昨儿晚上做针线,熬到了三更天才睡。”

    叶蔚蓝用手捏着自己有些酸涩的脖颈,笑道:“好了好了,有一个佳音姐整日里在我耳边唠叨还不够,如今又加了一个你。”

    杜希诺撇了撇嘴,“佳音姐说了,咱们这一大家子都指着小姐你一个人养活,可不能累坏了,不然的话,我们就没饭吃了。”

    叶蔚蓝忍不住白了她一眼,皱着小鼻头道:“就知道听你佳音姐的,我才是小姐呢!”

    “佳音姐是为了小姐好。”杜希诺小声咕哝了一句,打开炕柜的门,把叠好的被单放了进去。

    叶蔚蓝穿了鞋子下了炕,坐到梳妆台前,拿了梳子梳头。

    杜希诺把炕上的东西整理好,枕头被褥全都塞进了炕柜里,也下了炕,走到叶蔚蓝身后,“小姐,我帮你梳头。”

    “嗯!”叶蔚蓝便把梳子交给她,她还真的有些不太喜欢喜欢梳头,总是觉得长长的头发打理起来很是麻烦,冬天还好,夏天的时候,披在身后,能把人热死。

第245章 贪吃大宝() 
“小姐,你的头发真好,又黑又亮的。”杜希诺一边给她梳头,一边羡慕地说,她自己的头发就是又枯又黄的,这是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的。

    叶蔚蓝笑道:“以后你多吃些大红枣和黑芝麻,慢慢的就能把头发养得又黑又亮了。”

    “真的吗?”杜希诺有些不可思议地问。

    叶蔚蓝道:“当然是真的,趁着年纪小,从现在开始调理还来得及。”

    宋佳音端了洗脸水进来,放在门口的盆架上,开口道:“外边的天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了,要不咱们今天就别去看大姑爷了。”

    “哦?我说今天怎么天亮得这么晚。”叶蔚蓝看杜希诺已经帮她把两根麻花辫编好了,便起身来到门口洗脸。“我看我姨夫那也没什么存粮,趁着时候还早,我去给她送点吃食去,不然的话,一下雨,搞不好好几天他都没法子离开林子了。”

    宋佳音没好气地说:“他那个人,只要有酒就好了,还用得着吃饭吗?”

    “佳音姐,那是我姨夫!”叶蔚蓝无奈地瞪了她一眼。

    宋佳音言辞犀利地说:“蓝儿,请恕我直言,您姨妈活着的时候,他是您姨夫,可是如今,您姨妈已经不在了。”

    “所以我更要对他好,不然的话,不就一点亲戚的情分都没有了。”叶蔚蓝也不知道,宋佳音怎么会对沈洛这么大的成见。

    “蓝儿”对于她的死脑筋,宋佳音气得直跺脚。

    “乖,别老是凶巴巴的,不然长大以后不好嫁掉的。”叶蔚蓝洗干净脸,用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渍,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脸颊,不过她的动作马上引来宋佳音更大的咆哮。

    “蓝儿——”宋佳音的脸涨得通红。“你小小年纪,都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谁要嫁人啊?我才不要嫁!”

    叶蔚蓝嘿嘿笑着,扭脸对杜希诺道:“希诺,你回头去跟凤姨学学怎么梳头发,凤姨的手可巧了,你瞧她给我娘梳的头发,都多好看。”

    “是!”杜希诺学着大户人家的样子,给她施了个礼,平常她不在家的时候,李凤就教导杜希诺一些大户人家的规矩。

    杜希诺很是聪明本分,学得很用心,没几天就已经学得似模似样的。

    叶蔚蓝来到前院,进了堂屋,桌子上早就摆好了早点。

    李凤从里间屋里迎了出来,“蓝儿,今儿天色不太好,怕是要下雨,还是别出去了吧。”

    “我姨夫那没有存粮,我去给他送点吃的就回来,我早去早回,不会赶上雨的。”叶蔚蓝说着,也没坐下,站在饭桌旁边,拿了一个肉包子吃。

    自打小黑去厨房偷吃了一回肉包子,就开始变本加厉的挑嘴,每天不给它吃上几斤肉包子,它就不肯吃草料,简直比挑嘴的小孩子还难伺候。

    所以他们这一大家子人,为了省事,每天的早点都是肉包子,不过随幽然的饭食都是李凤单独给准备。

    “别这么急吼吼的,坐下吃,不然的话胃口该不舒服了。”李凤劝着她坐了下来。

    说话间,杜希华从外边走了进来,“小姐,今儿还去找那位大叔吗?”

    “去,希华哥,你去厨房,把凤姨昨天做的酱牛肉包包两包吧,再带几斤山药蛋子。”打发了杜希华,她又对李凤道。“凤姨,帮我找块干净的细白布,我带几个肉包子过去。”

    李凤只好去厨房帮她准备东西了。

    她急匆匆地吃了一个肉包子,又喝了一碗小米粥,便回屋去把自己昨天新缝出来的一双袜子和一套里衣拿了出来,用一个天空蓝色的包袱皮包起来,拎着小包袱回去了前院,催促着宋恒之套好了车,和往常一样,去找沈洛。

    房门是插着的,她知道沈洛肯定没出去,脸上不禁露出笑容,抬手敲了敲门,好半天以后,房门开了,不过站在门口的却不是沈洛,而是浑身上下毛茸茸的白虎。

    “娘呀——”宋佳音没想到开门的竟然是白虎,吓坏了,不禁惊叫了一声,扭头就跑,把她家小姐都给忘了。

    叶蔚蓝摇了头,小声嘀咕着:“说不让你来了,你非来。”

    她正嘀咕着,就见白虎拖着长长的尾巴走了出来,用毛茸茸的大脑袋蹭了蹭她,表示亲昵,然后就向杜希华走了过去。

    杜希华也吓得转身就跑,“娘啊,大小姐,你快跟它说,别让它追我啊!”

    “你把背篓放下!”叶蔚蓝大声道。“它是闻到你背篓里的牛肉味了。”

    杜希华经她一提醒,才想起来自己的背篓里背着十斤酱牛肉呢,赶紧一边跑一边把背篓摘下来丢到地上,不过还是不敢留下,撒腿如飞地跑了。

    白虎跑过去,伸爪子在背篓里扒拉了几下,把那包牛肉给扒拉了出来。

    叶蔚蓝也不知道沈洛今天果真看着白虎,没让它出去捕食,所以还是在酱牛肉里边放了迷药,看它要吃,心中暗道,要是让它在外边睡着了,回头自己可没力气把它弄进屋子里去,赶忙道:“大宝,回屋子再吃。”

    白虎举着爪子,正想把那个捆得很结实的油纸包给划开,听见她的话,竟然把爪子给放了下来,低头叼着油纸包,回了屋子里。

    叶蔚蓝松了一口气,她是知道这只白虎通人性,没想到竟然这么聪明,什么话都听得懂,便走过去把背篓捡了起来,抬头瞧瞧,杜希华和宋佳音已经跑得没了影了,不禁暗笑。

    因为背篓里装了不少东西,她的力气小,拎不动,只好拖着背篓走进屋子里,把背篓放到门口,从里边找出酒葫芦,然后走进里间屋,看到沈洛没有起床的意思,便动作很轻地把酒葫芦放到他的枕头旁边。

    白虎趴在地上,很利索地用爪子把油纸包划开,然后开始吃香喷喷的酱牛肉,自打吃了酱牛肉,它对外边那些生肉就失去了兴趣。

    沈洛背对着她,懒洋洋地开口道:“你用熟肉喂它,会让它失去野性,再也无法在丛林里生活的。”

    “啊?”叶蔚蓝听了他的话,不禁一愣,随即有些惊喜,因为这段日子以来,沈洛一直都是懒得搭理她,有限说上几句话,也都是让她滚,她讪讪地笑着问道。“是这样的吗?”

    “我好不容易才习惯让它吃生肉的。”沈洛淡淡地说着,坐了起来,伸手拿过酒葫芦,拔开塞子,仰头喝了一口。

    叶蔚蓝把手里的小包袱放到炕上,转身走出去,又从背篓里拿出一个油纸包,走进来递给他道:“姨夫,空着肚子喝酒,对胃不好的,这里有肉包子,你吃两个垫垫肚子吧。”

    沈洛也不伸手去接肉包子,只是眯着眼睛,目光深沉地看着她,“我说过,我不会教你武功的,你就算再讨好我也没用。”

    叶蔚蓝无所谓地笑笑,把肉包子放到他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然后爬到炕沿上坐了下来,垂着双腿,用后背冲着他,眼神慈爱地望着正在狼吞虎咽吃酱牛肉的白虎,轻声道:“对我来说,可以学到武功,保护我娘和弟弟自然是好,但要是所求不得,也没什么。我相信,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你一定会帮我们的!”

    沈洛难得地露出一抹懊恼的神情,当日,他就不该出手帮她,害得他现在被这么个小狗皮膏药缠上。

    叶蔚蓝从炕上跳了下去,跑到外边的堂屋,把背篓拖了进来,一样一样地往外拿东西,“姨夫,我新给你做了一双袜子,还给你带了些茶叶来,是普洱,熟茶哦,可以养胃的,你每天喝这么多酒,偶尔也该喝点茶来保养身子。今儿还给你带了点山药蛋,我看天有些阴,搞不好要下雨的样子。大宝的爪子受伤了,没法子出去捕猎,我也没法子进山。你要是饿了,可以把山药蛋丢进灶膛里,点了火烤熟了就能吃了。除了山药蛋,还有些花生米和绿豆糕,也能充饥的。这里还有十斤酱牛肉,里边有迷药的,是给大宝吃的,它吃了以后就能睡觉,这样就能少出门,爪子上的伤就不会裂开了。”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把东西放到炕桌上,然后把空掉的背篓背到背上,“希华哥和佳音姐被大宝吓着了,一时半会儿的怕是不敢回来,我去找他们”她说着,想了想,又道。“今儿我就不回来了,看这天色好像要下雨,要是被雨阻在这里,我娘会担心的。”

    沈洛自然不会挽留她,由着她离开,然后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十年的竹叶青,表情晦涩地目视着前方,谁也无法看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叶蔚蓝在林子里遇到了前来找她的宋恒之,原来是宋恒之看见女儿和杜希华被吓着那样,追问之下得知这里有只大老虎,不放心她,特地来接她的,看她没事,便放了心,赶了马车回家去。

    走到半路的时候,雨下来了,不过还好,只是毛毛细雨,他们到家好一会儿以后,雨势才慢慢变大。

第246章 出门购物() 
叶蔚蓝站在绣房的门口,看着外边细密的雨丝,一颗心如翻江倒海一般的不平静。

    她是在赌,赌沈洛对她们母女会产生怜悯之心。

    说起来,她如今也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徒了,从带着娘从相府中逃出来开始,便在一次又一次地豪赌自己和母亲的命运。

    之前她都赌对了,她很希望这次也能赌对。

    她是真的很想学武功,她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前世,她会武功的话,那么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

    至少,她的亲娘不会死!

    转天一大早,叶蔚蓝就从炕上爬了起来,把尊贵的墨角麒麟兽小黑服侍了一遍,吃了早点以后,打扮得干净利落了,便招呼着宋恒之和李凤,打算进城去买东西。

    明天是给她家卓儿请吃十二赏的日子,请人吃饭,食材自然是不能少。而且她这个当姐姐的,还想给弟弟买些长命锁、银手镯之类的东西。

    那天卖绣品,一口气挣了六千多两,不管怎样,也得添置点东西才好。更别提,她原本就不缺钱。

    宋恒之一家四口,除了年幼的宋佳聪之外,三口人都跟她一起出去了。

    到了金楼,依然是留下宋恒之看马车,她和李凤母女进了门,这间金楼的装潢十分的气派,门口有四个很显然是练家子的小伙子在看门。

    根据叶蔚蓝的猜测,这四个小伙子大概是保镖之类的人物,在此保护金楼不会被宵小打劫了。

    进了门之后,就见金楼里是一水的年轻小媳妇做伙计,身上穿着一色的水红色对襟掐腰半身小袄,黑色的遍地洒金的撒腿裤子,头上全都梳着整齐的圆髻,身段玲珑,一个个笑容可掬的。

    女伙计看到她和李凤母女身上穿的虽然不是绫罗绸缎,却也是上好的细棉布,而且气度都很雍容,知道这肯定是小富之家,是有一定消费能力的,便很殷勤地招呼道:“三位客倌,不知道想买点什么?我们店里的首饰都是打都城里送过来的最时兴的样式,不管是金的银的珍珠的玉石的应有尽有。”

    叶蔚蓝笑道:“我要买给小孩子戴的长命锁。”

    伙计赶忙道:“有有有,给小孩子戴的长命锁,一共有十八种样式,有金的,有银的,有玛瑙的,还有玉石的,不知道姑娘想买哪种?”

    叶蔚蓝觉得玉石的东西容易碎,小孩子戴在身上容易磕碰,若是碎了难免不吉利,便道:“我要金的。”

    李凤在一旁轻声劝解:“小姐,金子压命,小孩子戴了不好,还是买银的吧。”

    “哦?”叶蔚蓝好奇地问道。“有这么一说?”

    李凤点了点头,“也只有那种富贵人家才会给小孩子买金锁,因为能投生到那样的人家里,孩子必定是个富贵人,命好。咱们家小少爷可是夫人好不容易生下来的,还是稳妥点吧。”

    叶蔚蓝想了想,便同意了李凤的建议,她是重活一世的人,对于这些事情难免很是相信,说起来,她从醒过来的那一天起,还没有去过庙里给菩萨上柱香呢,也不知道辽城附近有没有寺庙?

    心里盘算着,她对那伙计道:“那我要银的长命锁。”

    伙计并没有因为她选的是银的长命锁而慢待她,殷勤地将她请到了店里进门后的左手位置的柜台。

    这家金楼的布置很有规矩,进门之后,迎面的柜台卖的是珠宝玉石,左手边的柜台卖的是银器,右手边的柜台卖的是金器,最让人咋舌的是,这里的柜台竟然全都是用琉璃板做的。

    那些金银珠宝的首饰就放在柜台里,客人可以透过琉璃柜台看自己所中意的首饰,有看中的,便让伙计拿出来试戴。

    而且,每一样首饰下边,都有个小标签,上边写着这样首饰的价钱,让人一目了然。

    那小伙计是负责把客人引到柜台边,柜台那里另有女伙计招呼客人,

    因这金楼是高档的消费场所,所以客人不是很多,不过还是有几位客人在光顾。

    柜台跟前摆着高脚的椅子,几位打扮得十分靓丽的女客正在试戴首饰。一个女伙计请她们三个在高脚椅上坐下,随后笑道:“我们铺子里的长命锁一共有十八种,都在这里了,不知道几位想要哪种?”

    叶蔚蓝透过琉璃板,一眼就看上一个麒麟形状的银锁,伸手指着那个银锁链道:“把这个麒麟形状的长命锁拿给我瞧瞧。”

    女伙计便从一块红色的绸子上拿起一个麒麟形状的长命锁,递给她。

    她拿在手中掂了掂分量,这长命锁不是实心的,而是空心的,分量不是很重,上边坠着的几个铃铛随着她的动作发出轻轻的响声,她将手里的长命锁递给李凤,“凤姨,你瞧这个长命锁好不好看?”

    “好看,依我说,小姐的眼光是最好的,这里的十几个长命锁,就这个麒麟状的最好看。”

    女伙计听她管叶蔚蓝叫小姐,知道这位小姑娘才是花钱的,便笑道:“我们铺子里的长命锁,属这个麒麟的卖得最好,小姐还真是好眼光。”

    叶蔚蓝笑笑,便又道:“那再给我搭配上一套的手环和脚环吧。”

    “好咧!”女伙计听她这话音,便知道她已经决定买下这长命锁了,赶紧又拿出两对上边錾了麒麟图案的小手镯和小脚镯。

    叶蔚蓝接过来看了,也掂了掂分量,不轻不重的,对于小孩子来说不是特别大的负担,便很痛快地说:“给我包起来了。”

    女伙计便拿过算盘,拨了几下算盘珠子,开口道:“好叫小姐知道,这长命锁是一两五钱银子,这两对镯子是一两二钱银子一对,一共是三两九钱银子。”

    叶蔚蓝点点头,“能不能等一下再结账?我再瞧瞧别的东西。”

    “当然可以,不知道小姐还想瞧什么?我给您介绍着。”

    叶蔚蓝想了想,开口道:“你这里可有花丝镶嵌的银饰?”

    “自然是有的,在这边。”那女伙计伸手指了指一旁的柜台。

    叶蔚蓝从高脚椅上跳了下来,拽着罗小姐往那边跑。

    宋佳音咋舌,悄声道:“小姐,这里的首饰都好贵。”

    叶蔚蓝笑道:“首饰自然是贵的,银匠师傅打一件首饰出来,可是很费功夫的,手工费就要不少钱,而且这里的首饰都是打都城那边运过来的,运费又是一大笔开销。”

    宋佳音哪里懂这些,她从前就没进过这种地方。

    叶蔚蓝拉着她在一处柜台跟前站定,看着柜台里边一样样造型精美的花丝镶嵌的首饰,有些心动。

    那女伙计手脚麻利地给她把长命锁和镯子包好,又给她开了一张单子,单子是一式两份,上边写着奇怪的符号,她将长命锁和镯子放在身后的柜台上,手上拿了单子转回身,笑容可掬地问:“小姐,可有看上的首饰?”

    叶蔚蓝伸手指着一个花丝嵌玉的坠子道:“你拿这个坠子给我瞧瞧。”

    女伙计赶忙把那坠子给她拿了出来,她将坠子放在手心里仔细地瞧着,原来这是一块豆种的紫罗兰色的翡翠,翡翠的质地不是很好,不过却雕刻成了富贵花开的样式,四周用花丝的工艺镶了一圈银边。

    这花丝的工艺是指把银子或者金子拉成一根极细的丝,然后用这一根金丝或者银丝扭出各种花样,是一种十分考校工匠手艺的活计,哪怕差了一丝一毫,这件首饰就会走形,就废了。

    花丝首饰的制作不止考校工匠的手艺,还相当费时费力,所以价格自然也是翻了番的贵。

    她把这坠子拿给李凤,“罗大嫂,你瞧,这坠子的样子可好?”

    李凤明白她的心意,便笑道:“这紫罗兰色的翡翠,配上夫人白皙的肌肤,最是合适不过。”

    叶蔚蓝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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