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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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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西太后()
冷眼旁观,丹凤能够理解朱姬对吕不韦的因爱生恨,对她设计陷害吕不韦私通后宫之事也能够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这位私通主角不是自己的话。
“吕相如今可知,华贵夫人的心思太大,挑拨秦王与吕相的关系,如此下去”
丹凤是怎样的人,自然不会被算计,她引得吕不韦到了暗处,看到那一幕捉奸戏码最终因为屋中没人而失败,见到对方那阴沉的脸色,明白很多事都不用再多说了。
这位富甲天下的大商人自然知道怎样利益最大,果然,没几日,秦王病危,指甲都是黑色的,分明是中了毒。
丹凤装病没去送葬,却也听说了吕不韦跟朱姬的暧昧关系,宫中隐有传言,秦王是被气死的,事实上也差不多吧,反正在这个剧情当中,秦王还是挺悲剧的。
不过也不知道他跟吕不韦哪个更惨,赵盘一个赵国公子能够冒充秦王之子,又冒充吕不韦之子,最后成了秦国之王,一统天下又成了始皇帝,想想长平之战死去的那四十万人,倒是莫名的讽刺。
而这位赵盘,丹凤见过一次,是个不堪大任的人,明明已经冒了那样大的风险冒名顶替上来,到了这样高的位置,还想要平安退下,过自己自由自在的小日子,却不知道这样的痴心妄想又要承受怎样的波折。
一出失踪又被找回的大戏如期上演,丹凤却少了旁观的兴趣,甚至在想要不要得个特旨,随军出征,好早一步搜刮各国财富。
“娘娘何故如此闷闷?”李斯成为吕不韦的门客之后,也算是步步高升,获得信任能够在宫中活动。
秦王过世之后,他的权力反而又进一步,吕不韦对他的信任让他如今也是位大人了。
一身素衣的美人站在栏杆旁,风起衣飘,竟有随风而去之感,李斯不由得上前两步,手臂微张,略作防护之态。
丹凤回眸浅笑,笑容中却有几分愁绪,于高台之上往下看去,只觉得楼阁如画,“我想要的太多,可怎么办?”
“娘娘想要什么?”李斯不由得问出来。
“太后之尊。”丹凤回答得毫不犹豫,比起朱姬那个头脑不清楚的女人,总是被情爱所迷,她想要的可是直白简单得多了。
无论多少次,她都想不明白朱姬是如何能够做到置自己的亲子于不顾,把始皇帝的面子踩在脚下,跟吕不韦的纠缠还算是由来已有,自有缘故,跟嫪毐就算是怎么回事?
沉迷情爱肉、欲不可自拔的女人,真是可悲啊。
李斯莫名,太后之尊,以宸妃娘娘的地位,秦王过世之后,她必然是太后一员,哪怕继任秦王嬴政并非她的亲子。
“我只想做唯一的那个,大人可能帮我?”
薄唇之中吐出的话语仿佛还带着一股芳香,分明毫无恶毒之处,却让李斯额头冒汗,唯一的,岂不是
“不过,不着急,我等得起,朱姬那女人,总会自取灭亡,大人可愿陪我看接下来的这一场伦理大戏?”
丹凤轻笑,悦耳的笑声仿佛响在李斯的耳边,抹去了那些惊惧,也让他的心中升起了另外的一种感觉,再看这位宸妃娘娘,莫名多了几分复杂情绪。
如愿成为西太后的丹凤并不觉得意外,哪怕朱姬不准备实现诺言,还有吕不韦呐,那位浸洇朝堂多年吕相早就无师自通了平衡之道,尤其最后朱姬的陷害,让他对这个女人多了些防备,不再相信对方的所谓情爱。
秘密被找回的嬴政宛若变了一个人,而他身边多出来的赵高仿佛归拢了历史的正轨。
项少龙跟诸女的纠葛如同花边新闻一样,被丹凤当做茶余饭后的八卦听着,吕不韦的死早在意料之中,受到暗示的李斯抓住了好时机,迅速上位,填补了这位吕相的空白。
嬴政的雄才大略渐渐凸显,而朱姬这位并非亲生的母亲终于把自己作死了,她跟长信侯嫪毐的事情简直是年度大戏,两人的死也有一种悲剧色彩,让人感慨。
眼看着项少龙心生去意,深居简出的西太后丹凤接过那个仿古造型的通讯仪,问:“怎么,不把这个当做退路了?”
已经充好电的通讯仪随时都能够使用,但项少龙已经不准备走了,怕自己放不下,特意把这东西交给了丹凤,由着她处置。
即便如此,目光还是在那上面留恋了一番,才道:“能够遇见琴清已经是我之幸,何况还有她们,我确实放不下了,你若是要回去,只要按下按钮就好,我”
“那我先祝贺你收之桑榆了。”丹凤打断了他的话,落在通讯仪上的目光有了些不一样的专注。
谁能够想到呢?
最初十分普通的东西经过了这一次穿越竟然能够染上一些时空之力,只可惜太微弱了,上次竟然都没有发现,直到拿在手中才从系统的探测之中得知。
只要多来几次穿越,想必这玩意儿也能当做法宝一样看待了吧。
想到待修复的魔宝,这个待成长的空间定位仪,似乎也是个不错的宝贝了。
“既然要走,就快些走,别拖到最后弄出什么麻烦来,我却是不会帮你的。”丹凤站起身来,表情分外冷漠,她到底不是这个时代的女子,不会觉得依附于一个男人是什么好归宿,对于项少龙这种拉拉扯扯,藕断丝连的,更是看不上,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
到剧情终结的时候,主角又算得上什么呢?
骤见丹凤如此态度突变,项少龙多有不解,但他对女子一向宽容,并没有追究这番送客背后的心绪,听了丹凤的劝告早早带着自己的那几个女人离开。
嬴政其实还有些放不下,知道他身份的就剩下一个项少龙,让他怎么都不能安心,非要赶尽杀绝了才好,为此不惜亲率大军追踪。
这一番自然是毫无结果,去过赵雅的衣冠冢,嬴政终于决定放下,也决定了日后的焚书之举。
等他回宫,听到的就是西太后病逝的消息,当然,并没有看到尸体在,满宫的宫人瑟瑟,哪怕上一任秦王死去之时用了陶俑殉葬而非活人,他们也都心有戚戚,不敢有丝毫侥幸。
李斯如今已经成为嬴政信任之人,听到消息,劝了几句。
嬴政对这位美人的印象深刻,却从来没有生过觊觎之心,回忆起来,自己也有些不解,当年邯郸城中的好色纨绔到底是变了。
“那样的人,或者本就不是人间该有的。”
嬴政说着,想到的却是项少龙,那个来自未来之人,他如此,这位天下第一美人,是否也是如此呢?
又想,倒是未曾听闻他们有什么交集,也许只是自己多想了吧。
隐居山林的项少龙后来一次无意之中碰到了李斯,两人叙旧几句便说到了那位必然史书留名的西太后,听闻她去世的时日,正是自己送出通讯仪之后。
项少龙想到的便是那位可能已经回到了现代,说不定还跟李小超成了一对神仙眷侣,想想现代那些便利,再看身边的妻子儿女,笑声又起:“羽儿,莫要跑得那么快。”
第42章 新世界()
荒村野地,零星几声狗吠渐渐近了,丹凤还来不及清点自己上一次的收获,就急忙忙躲藏起来,白衣莹莹,即便是夜色之中,这件花足了银子的银缕衣也如月牙儿一般姣姣,哪怕身处密林之中,仍如夜中灯火,无法避人。
“什么人在那儿?!”
“出来!”
山中猎户发现了藏匿在树丛之中的光影,那分明是个人,但走出来的华服女子宛若仙子一般的容貌,微微一笑的时候几乎让人的魂儿都飞没了,两个猎户微张着嘴,露出了一脸的痴像,好一会儿才想起眼前局面不对。
这是山精还是树魅?
“你,是人,是鬼?”
少女的脸上露出了忍俊不禁的笑容来,长袖抬起,微微遮了遮唇角,如百灵鸟一样悦耳的声音问:“你说,我是人,是鬼啊?”
“便是鬼,也是美女鬼。”
那猎户回答得老实,忠厚的脸上并不见任何的淫、邪之色,那是并不令人讨厌的目光。
丹凤的笑容收敛,柔声道:“小女子丹凤,意外流落此地,不知此为何方,荣阳城怎么走?”
“荣阳城?那是哪里?”
一人反问回来,另一人年纪稍长,却是沉稳一些,说:“我们兄弟在此十多年,从不曾听过荣阳城。此乃陈州,我兄弟二人在此打猎为生,少见外人,不知姑娘从何而来?”
荣阳城本就是丹凤随口说的,没有并不奇怪,至于陈州,这样大的名字,纵然耳熟也没什么分辨,到底是换了世界,再没有一个熟人,便是地名熟悉又有什么用。
“我是从京城而来,到荣阳探亲,半路上为盗匪所劫,与亲人失散,不知二位可能收容我几日,容我找到亲人?”
丹凤楚楚可怜地说着,从头上拔下最小的那根银钗递过去,她一贯不喜金饰的耀眼,这些银饰纵然珍贵,但必要的时候也可当做银子使用,反而不如金子惹眼。
两位猎户本就是善心人,一辈子都在这座山中生活,纵然见到了单身一人的美娇娘,淳朴的心性却是没什么邪念,听闻此话,当下就应了,再看到银钗,更没有一点儿不满的。
兄弟两人一个在前头领路,一个于左侧行着,一脸欣喜地想要说话,却又不知说什么,最后弄得竟如审人一样,问了许多不相关的。
丹凤倒不介意,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身份补充完整,俨然戏精上身一样自顾自演出无知少女的天真来。
她也不断问话,从这两位猎户口中知道了更多的事情,他们都是附近田家村的村民,只不过靠山吃山,所以在山中有一座小屋,逢猎物多时,便在山中居住,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带着猎物的皮毛和肉拿到山下去贩卖。
“这里离山下还有一段距离,天黑行路不便,姑娘便先在这里休息一晚,我们就在院子里,有事吩咐一声就是。”
兄弟两个的小屋并不大,本就是暂时的落脚之所,只用木篱笆圈出了一个院子,一旁养着几只猎狗,另一边儿则有血腥气,怕是经常处置猎物的地方。
两人把屋子让给了丹凤,还让她锁上门,这才拿着草席在外头睡了,此时夏日,光身睡在院子里也不觉得凉。
丹凤诚恳感谢了对方的好意,转过脸来看到屋中摆设还是不由得暗暗皱眉,都说由奢入俭难,她在秦朝可是奢侈惯了,哪怕物质上还有很多跟不上,但住用上都是极好的,再看这里,简陋的床上连草席都撤了,单单一个单子值得什么?
院子里到底还有两个壮年男人,便是面上和善,但知人知面不知心,丹凤这一夜合衣而眠,睡得却是不稳,总怀疑犄角旮旯,哪里会冒出老鼠蟑螂来。
幸好这身体到底是跟系统换来的,纵然一夜没有休息好,次日揽镜自照,还是能够看到那一张脸上毫无瑕疵,连点儿黑眼圈儿,红血丝都不见。
为这个,丹凤的心情又好了几分,便是看到那依旧亏损的功德也没皱眉。
债多了不愁,欠着欠着也就习惯了。
次日一早,猎户大哥在外头轻声叫门,他们带着皮毛和肉要下山去,正好把丹凤送到有车马的地方,容她自己去镇子上换钱。
田家村如同很多农家小村一样,鸡犬相闻,农人早起都会去地里忙活,见到兄弟两个,也都打招呼,更有妇人,眼瞅着丹凤不放,还有人直接高声问丹凤是哪里来的?
猎户兄弟两个一边回答,一边带着丹凤找到了一辆牛车,这时候还不算农忙,地里用不着牛,这牛便被用来代步。
“那就多谢田大叔了。”丹凤笑着道谢,又被那老汉多看了几眼,对方有些欲言又止的,等到半路上才说让丹凤找东西遮一遮脸。
“姑娘家太好看了,就生是非,姑娘可注意点儿。”田大叔是个四十多岁的老汉,农家人老得快,满脸的皱纹像是七老八十一样,他一边说着一边叹气,很有些世故的沧桑。
猎户弟弟田二郎陪着丹凤在车上,他此时一挺胸膛说:“田大叔可把我忘了,有谁敢欺负姑娘,我就打他个满地找牙。”
“你小子,嘿。”田大叔斜了一眼,仿佛看穿了这汉子想的什么,也不说破,悠悠晃晃地冲天挥了一鞭,他舍不得打在牛身上。
田二郎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不敢直视丹凤,只用眼角去看。
丹凤佯作无知,从袖中扯出一条帕子来遮在脸上,跟田大叔再次道谢,感谢这位老人的诚恳之言。
“不用谢,我就是话多,姑娘不怪我就好。”田大叔看多了那些故作姿色的女子,总有些人是妄图凭着一张脸飞上枝头的,若是碰上那样的人,恐怕心里头还要怨他多嘴。
老黄牛晃悠悠到了镇上,田二郎陪着丹凤去当铺当了两支钗,秦时的工艺到底还是跟此时不同,并不太被欣赏,听到店铺伙计那“破旧头钗一支”的叫法,丹凤差点儿没有扭头就走,这可真是太刺激人了,这么鲜亮的银子,哪里破旧了?
给的钱也不多,若不是丹凤坚持银子没有银钗重就不当,恐怕还要更少。
“这当铺也真是会做生意。”哪怕知道这种低买高卖的买卖就是这样,但是自己成了当事人,那种感受还真是不太好。
丹凤嘟囔了一句,回头对田二郎说:“多谢你了,大热天的,让你陪着我跑来跑去。”
田二郎是借口卖皮子,特意来的,身上背着几张厚厚的毛皮,只看那毛就知道热度,一头一脸的汗,本来就有些圆的脸此时更像是油光满面。
说真的,不好看,但却也让人感谢这份好意。
“这算什么呐,我也没做什么。”田二郎不好意思地说。
丹凤再次道谢,她知道若不是田二郎在,恐怕那当铺更加欺负人,她一个弱女子,能不能走得出去都不知道,要知道,她头上的钗可是有好多都比当掉的那两支值钱,当铺的人何其眼尖,哪里能够看不出来。
又跟田二郎说了几句,丹凤见他不肯走,只得在对方的好意担心看之下去了客栈,又说了明日定会找了车马跟着商队走,田二郎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年轻人的热情总是有些让人吃不消,但是心里头也未尝不是高兴的,不管怎么说,被人喜欢总比被人讨厌好。
丹凤一边在客栈休息,一边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从伙计那里打听到一些消息,现在正是北宋时期,如今的这位皇帝据说勤政爱民,处处都好,百姓也是安居乐业。
当然,这种话听听就好,当世人,除了读书人有的胆大敢批驳皇帝之外,底下的这些人,还是不敢太过弄舌的。
不过,如果是北宋时期,好像也不错,丹凤的记忆中,宋朝的皇帝没几个务正业的,好像有当木匠的,当画家的,当书法家的,当嫖、客的就是没有正经想要当皇帝的,偏偏他们的位置都是皇帝,于是各种奸臣层出不穷,好像还有宦官干政什么的。
呃,也许是明朝的宦官最厉害?
丹凤的心思很快飞远了,倒是跟小二打听了一下当地的特色食物,当天就开始品尝,她手上不缺钱的时候,花钱总是有些没数,不乐意自己跑腿,干脆给了小二钱,如同叫外卖一样,让他去卖了带回来,当然这个跑腿费是要多给一些的。
小二十分乐意,殷勤地跑来跑去,很是满足了丹凤的口腹之欲。
这座客栈是镇上最大的客栈,房间的条件不错,至少床铺什么的都比较干净,即便如此,但是丹凤还是为了洗浴一事特意让小二买了新的木桶回来,动静大得,客栈中的几个客人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位矫情的姑娘。
第43章 确定剧情()
只要是古代,有什么人会比皇帝更富?
这种思想一般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丹凤也当了几回妃子了,自然知道便是入了宫也并不是能够为所欲为的,她之前能够那么顺利,也是催眠了好多人的结果,如今突然懒了,便懒得再去宫中奔波。
而且,宋朝的皇帝,好像还不如奸臣有钱啊。
这样一想,她又来了精神。
沐浴之后换了一身不太打眼的衣裳,带上面纱,去茶馆之中泡了一下午,总算知道了这是个什么世界。
听到包青天的名字的时候,丹凤一下子就有了了悟,这就是包青天的世界啊,已经记不清最开始是怎么迷上包青天的,反正自从看了之后,简直就是展昭迷,当然,还喜欢包公,公孙策这口味儿好像有点儿重,不过这种喜欢就是很单纯的喜欢,如同很多人都对正面人物有好感一样。
真的到了这个朝代,知道真的有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不去看一看呢?
在陆小凤世界,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走得太快,想想叶孤城的白云城,想想花家的江南首富,再想想南平王府,太平王府丹凤就是满满的遗憾,还是当初太年轻,脸皮薄啊,不然
如今来到包青天的世界,自然不用问奸臣是谁,有着庞贵妃的庞太师,那就是标准的靶子啊!
如果去奸臣那里大肆搜刮,估计功德值就会增长吧,毕竟也算是铲奸除恶嘛!
给了自己一个替天行道的名义,丹凤暗暗在心中计划接下来的行程。
“不知道朝廷派谁过来?”
“如果是包大人就好了”
“怎么可能,我听说是安乐侯?”
“安乐侯是谁?”
“你们都忘了,庞太师的独子就是那个安乐侯,吃喝玩乐无所不精,还真是配极了‘安乐’,什么时候也早日安乐才好。”
“这话是怎么说的,没听说过这位小侯爷做什么坏事啊!”
“哼,那就等着看好了。”
隔壁的对话声音不大,却都被丹凤听在了耳中,安乐侯,庞太师的儿子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庞昱?
她记得这人最后也被包拯给杀了。
讲真的,除了铡美案,还有狸猫换太子,五鼠闹东京什么的,这位也算是个着名人物了,死得着名,这般背景强大的人最后都能被包拯硬顶着皇帝的命令给杀了,这官威一比,也知道宋朝的皇帝如何礼贤下士了。
从这个角度讲,宋朝的积弱也算是从上而下的了。
最难得的是,宋朝的皇帝气弱,奸臣声大,外头还有外族虎视眈眈,偏偏却是藏富于民,经济最发达的时期。
丹凤不是经济学的,对这些就是略有涉猎,想起来之后只能表示自己不去找皇帝真是太明智了,皇帝没权没势,就一个名头好听,估计他的内库中都没钱,至于国库,丹凤有自知之明,那不是她能碰的,而国库没钱引发的问题也太严重,随便想想,就觉得自己的功德很可能跌破底线。
茶馆的消息纷杂,丹凤听得多了,也知道自己所在的陈州如今正是大旱(怪不得日头那么毒辣),自来灾荒不好过,这灾荒虽是天灾,但随时也能变成人祸。
庞太师独子安乐侯庞昱将作为钦差过来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对此报以观望态度,很多人都不看好这个京中纨绔。
“我陈州是做了什么孽,竟然要迎来那位庞国舅。”
有人忍不住如此叹息,马上有人制止,安乐侯要来的消息已经传到陈州,谁知道这里头有没有对方的耳目,那样的权势煊赫,可不是他们普通人惹得起的。
丹凤回到客栈的时候碰到了田二郎,他说自己是来镇上买东西的,看到丹凤还在,露出一脸笑容。
明明是特意等在客栈的——丹凤看破却不说破,面纱遮挡下,嘴角露出一个浅笑,眼睛也弯了弯,客气道:“劳烦二郎挂记了,白日里我去看了,并没有往京中去的商队,恐怕要等一阵子才能走了。”
“没走就好,没走就好,啊,”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田二郎的脸如红布一样,连连摆手,说,“我就是担心你路上再遇到歹人”
看他急得不知如何解释才好,丹凤发出一丝轻笑,说:“多谢二郎担心了。”
又说了几句话,丹凤才找到时机跟他告别,心里想着要换个客栈住了,这里到底还是不太方便。
田二郎倒是好心,但她可没有准备在这里安家立业,就算是,她也不可能选择田二郎那样的好心人,对方大约也知道,所以从不敢露出纠缠之色,只借着关心之名,多来探访。
但这种探访,对丹凤来说,却是一种不便。
她并不后悔自己在笑傲江湖所为,顶多是后悔自己没有掌控好任我行,最终翻盘,但她也知道,自己所为,根本不可能符合古代对女子的普遍要求,找个普通人嫁了,自然也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如此,与这些人保持一定距离,反而还是好事,两相便宜。
思想定了,次日丹凤就要换地方,可是还没走出客栈的大门,就被两个下人请到了轿子中抬走。
丹凤从不做无谓的反抗,见到客栈中的掌柜都不敢吭声,自然知道自己抵挡不了对方的权势,被人“请”的时候,很痛快就跟着走了。
那两个下人也不刻薄,见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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