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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小农民-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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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第二百九十八章为民除害(shukeba)
刚才发生的状况对于刘璐珊这个还没想明白的当事人来说就是一个小插曲,压根不会影响到什么心情。
甜玉米的香气在口腔散开,热气呼出,她惬意地眯起眼睛,“真是太好吃了!”
李屹应和着点头,小吃的味道确实不错。
刘璐珊食量不大,吃完甜玉米就已经饱了,刚才勾起馋虫的美食也似乎少了几分诱惑力。
两人沿着小吃街走到尽头,是另外一边的马路,再穿过去,就是一个公园。
此时天色已经稍显昏暗,公园中的灯光全开,映照出行人的影子。
“我们去那边坐一会吧,刚好也快要回去了。”
刘璐珊提出什么李屹都没有意见,他点点头,等信号灯变为绿色,拉着她一起过了马路。
公园里大部分的长椅都已经坐满,两人只能沿着小路边走边聊。
公园中湖水波光粼粼,入了秋的风稍微有些凉。
两人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处人烟相对稀少的地方,聊天的声音也奇怪的沉默下来。
最后还是刘璐珊主动挑起话题:“这次各个学校的交流应该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光要来我们这里的就有七个大学。”
哪怕一个学校只在弗恩大学中交流一天,七个也是七天,时间确实不短。
“每一次来的交流生在各个方面都是学校中出类拔萃的人,你要是能和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应该会学到很多东西。”刘璐珊似乎对于李屹能被选中参加交流会有一种额外的信心。
李屹其实对于自己这次的考试成绩已经有一些把握了,哪怕考不到年级第一名,至少班级第一应该不成问题。不论是大题小题,确认错误的他只发现了两处。
班级其他同学以往的成绩他暂时不知晓,所以也不敢妄下断言不会有人比他发挥的更好。而且这次考试几乎全是基础题,除了最后面一部分的自由发挥。除去前面部分,后面的自由发挥题才是最后能决定成绩的得分点。
李屹点头:“如果有机会的话,肯定是要去跟其他学校的精英学习一下。”
刘璐珊抬头看他,右侧梨涡笑的格外明显,“我相信你!”
公园的绿化带中间窜出两个男人,一人提着一袋子的小吃,打算随便找个地方坐下解决晚饭。
“一想起刚才那小子就来气!”其中一人说完,对着手里的香肠重重咬下一口。
“可不是,那么漂亮的女人我还没见过呢。不就是摸摸吗,又不少块肉。如果让我遇到,我非让这小子英雄救美不了!”
话音刚落,他本来还在嚼着食物的嘴巴突然不动了。
“怎么了?”
他咽下食物,伸出手指着湖边的木头围栏,“你看,是不是刚才那个小子?”
另外一人急忙放下东西,眯着眼瞧去。
“就是他!那女的就是咱俩今天看中那个,俩人衣服都一样的!”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男人冷哼一声站起身,朝着湖边的分叉小路走去,“我这次倒要看看那小子还敢不敢嚣张!”
一想起今天在排队时回头看到的那张脸,居然让一个毛头小子把自己给吓到了,男人越想越窝火,如果不把那小子打一顿,他非要难受好几天不成。
李屹耳朵灵敏的很,这两人没走多远,就被他给听到了声响。
他转过头,目光定格在为首男人熟悉的脸。
原来是今天在排队时遇到的那个咸猪手。
不动声色地继续和刘璐珊聊天,李屹实则已经开始暗暗提防,这两个男人最好不是来找他的麻烦,不然可就有苦头吃了。
“李屹。”刘璐珊捋了一下头发之后,突然就脸色大变地垂下头,声音压得很低,“我看到有两个人走过来了,就是刚才在小吃街和你吵架的那两个,我们赶紧走吧。”
“走不了,你那边是死路。”
听完李屹的话,刘璐珊转过头,看向自己的右手边。这是一条木质的岔路,一直延伸到石壁下方。他们如果想要回去,必须还要走来时的那条路才可以。
而那两个男人,已经进入了岔路的小木桥。
“喂,小子,想跑吗?”对方已经知道李屹发现了他们,干脆先开了口,大步朝着他们走来。
李屹想都没想,拽着刘璐珊的胳膊,让她待在自己的身后,“别怕,没事。一会你就抓好护栏,不要动就可以了。”
“你要干什么?”
“为民除害!”
他说完,主动迈步出去,抬起胳膊向男人勾了勾手指,因为公园的路灯就在头顶,李屹脸上不屑的表情看的一清二楚。
男人压根没想到,这个小子居然敢主动挑衅。他们可是两个人,而他只有一个人。
不光如此,他除了身高,在体重方面看起来也不占什么优势。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说了一句明显带有贬义的话,从裤兜里拿出折叠刀,甩了甩,“你以为现在什么年代呢,我还跟你俩动拳头?小子你这架势,怎么着,你还学过啊?”
李屹现在的动作确实有点奇怪,他伸出的胳膊没有收回,而是紧紧握成拳头,双腿也扎成马步。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姿势,完全是因为身后的刘璐珊。这条小路不宽,最多只够三个人一起并排行走,若是其中有一个是胖子,可能就变成两个人了。
湖边的木头围栏并不高,小学的孩子都能爬得上去,他担心刘璐珊的安危。
李屹要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这两个人,免得身后的她要是被吓到,再出点什么问题就不好了。
男人并没有立刻上来,手中还在甩着他的折叠刀。
他以往这样吓唬别人一下,那些人都会跑得远远的,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李屹这样不按常理出牌的人。男人不傻,刀子可不能真的对人捅下去。
男人已经开始有些六神无主,要面子就是上,可是刀也不能用,难不成真的要用拳头?
李屹可不想给他那么多的思考时间,拳头握紧,“既然你们不动手,那就我先来吧!”
弹跳力惊人的身子没几步就到了男人面前,蓄了三成力的拳头重重袭击在对方柔软的肚腩上。
男人手中的折叠刀脱落下去,被李屹直接踩在脚下。
眨眼间的功夫,一个人已经倒下,而李屹,已经朝着第二个人发起进攻。
第二百九十九章偷拍(shukeba)
两个年纪约莫十七八岁的姑娘躲在路灯后,手里的手机正在录下她们所看到的一幕。
其中栗色长发,化着淡妆的姑娘手掌捂着嘴巴,目光死死盯着前面,眼睛都不肯眨一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瞬间。指缝间不时流出感叹,“天呐,那个男生太帅了!”
另一个戴着眼睛的姑娘附和道:“这一看就是练过武术的吧,也有可能是兵哥哥。”
画面中的人拍了拍手,像是刚才的行为把他弄脏了一样。看都不看地上躺着呻吟的两个男人,快步走到围栏旁,将漂亮的女人一把拉起。两人距离很近,似乎是在询问对方有没有事情。
女人摇了摇头,捋过耳边的长发,手指则是捏着对方的衣服不肯撒手。
“好像要走了,你先别录,被看到就不好了。”
“没关系,我不会让他们发现的。”栗色长发的姑娘将手机往回收了收,但摄像头依然对准了刚才的位置。
李屹走到男人旁边,踢了踢他,凶神恶煞地撂下一句狠话,“以后管好你的咸猪手,如果下次再让我碰到你想占姑娘的便宜,我就把你的手打断,让你以后连自己媳妇的屁股都摸不了!”
那男人呜呜地回应了两句。
刘璐珊瞥过头,手指死死捏着他的衣角,“快走吧,我想回学校了。”
“好,那我们回去。”
短发姑娘拍了拍还在犯花痴的另外一个人,“走过来了,赶快把手机收起来!”
“对啊”那人后知后觉的赶快将手机塞进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开始假装和短发女生交谈,可实际上她的眼睛却还在注意着越来越近的两个人。
随着距离拉近,两人的样貌也清楚地呈现在她的眼中。
她微微垂下头,栗色长发盖住露在外面的白嫩肩头,“小乐,那个女人好漂亮”
小乐扶了扶镜框,点头表示赞同,“也就只有这样的女神,才能配得上这样的男神。”
李屹瞥了一眼面对面虽说悄悄话的两个姑娘,没有过多注意。
刚走出没多远,小乐就快被旁边的人给晃倒了,“刚才那个男生看我了!他看我了!天呐,他怎么可以这么帅!”
行为举止能影响一个人的外貌,这句话说得果然没错。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全靠灯光照亮一方天地。
刘璐珊也明白了之前为什么李屹会那么对待那两个男人,心中暗骂自己真的迟钝,居然连这种事情都没有发现。
她偷偷瞥了一眼走在旁边比她高出一个头来的李屹,心跳愈发加快。
这个人真的什么都好!
刘璐珊觉得自己已经彻底沦陷了。
这一路上她不知道怎么回到的公寓,怎么洗完了澡,怎么躺到了床上,反正满脑子都是李屹的身影。
如果换成其他的男人,首先就会对去小吃街感到不开心,认为那种地方档次太低。其二,他们也只敢在嘴巴上恐吓别人,如果真的遇到要动手的情况,说不定跑的比谁都快。
李屹全身上下她所发现和了解的,几乎没有一处是她认为不够好的。
刘璐珊翻了个身,抱着被子,胸口小鹿乱撞。
圆月当空,城市却依旧喧闹。
亮着的笔记本电脑前盘腿坐着一个长发姑娘,她将手机中选好的文件上传到微博中,并心情激动的附上文字:“如果在我遇到咸猪手的时候,我的男友能这样做,我想我会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了。”
确认没什么问题,她手指轻颤地点下了黄色的发送按钮。
之后的时间,长发姑娘就坐在电脑前,死死盯着屏幕上一直变化的数字。
一个小时后,这条附带视频的微博阅读量已经达到了三千,转发量更是高达两千多。
热度还在持续发酵。
两个小时后,阅读量翻了足足三倍,高达一万,而转发也突破了八千大关。
评论下面更是清一水的羡慕言论。
“这是谁家的男朋友,请给我来一沓。”
“我宁愿用我十年的寿命换来这样的一个男人。”
因为中途半夜醒了一次,李屹睡的并不是很好,却也在六点准时起床。
他快速洗漱完,边吃早餐边在微商系统的积分兑换商城中,花费六十积分兑换了一只蜡虫。
吃完饭,碗筷都来不及收拾,李屹穿上薄外套,快步出了门。
入秋的早上有些冷,薄雾掩盖弗恩大学欧式的建筑楼群,若隐若现。
李屹来到门卫处,取了自己凭空出现的快递,拦下一辆出租车。
弗恩大学虽然在郊区,但是出租车可从来都不会少。因为这里富二代聚集,有一些人不喜开车,反而更喜欢打车。
而他们通常都会在最后跟司机说一声,零钱不用找了。有的时候如果聊的开心,说不定还会拿到一大笔类似于小费的金钱。
李屹刚一坐上车,司机师傅就开始口若悬河起来。
“一看您就是弗恩大学的学生吧?”
李屹刚才出来的时候,这辆车就在门口停着,肯定是看到他了,不过他还是明知故问,“哦?你怎么知道?”
司机嘿嘿一笑:“弗恩大学的学生气质好,一打眼就能看得出来。”
还真是会拍马屁。
李屹不是富二代,也不是那种不会要找零的人。他看着窗外,干脆不开口了。
车子一路来到高耸入云的大楼前,停了下来。
“帝豪酒店到了。”司机看了一眼计价器上的数字,还不等开口,李屹已经递过来了一叠零钱,“正好。”
他早在车速慢下来的时候就看计价器了,事先将钱准备好,也是一个节省时间的小方法。
下了车,昂起头,帝豪酒店四个字映入眼帘。
就是这里了。
他拿出手机,最后确认了一下,进入大楼。
刚进入大厅,李屹就和郑博文来了个四目相对。
“跟我来吧。”两人不算是朋友,自然也不会有寒暄,上来就直奔主题。
进入电梯,按下二十楼,郑博文开口道:“我和你说过了,一共有两个教授会过来,而且我会作为翻译,所以你不用担心和他们语言不通的问题。”
李屹点点头。
“蜡虫带来了吗?”
早在路上李屹就把快递盒子拆开了,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玻璃瓶,递了过去。
郑博文看到这一幕,皱起眉,“这么宝贵的东西,你居然就这样拿过来的?”
第三百章交谈会(shukeba)
李屹撇撇嘴,“因为来得急,没怎么注意到。”
蜡虫对于他来说是只要有积分就可以兑换的东西,只要微商系统的积分兑换商城中它不下线,那他想什么时候有就会什么时候有。不过在郑博文面前,他还是不能表现的太不在意,这样很容易被怀疑的。
“真是的,如果外面这层玻璃瓶不小心碎掉,那这蜡虫就毁了!”郑博文小心翼翼地抚摸着玻璃瓶,将它握在手里,那模样简直就像是拿到了一颗价值连城的鸽子蛋。
电梯停在二十楼,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电梯。
走廊里铺满了柔软的地毯,墙壁也有挂画作为装饰,淡棕色透露着典雅的格调。
郑博文停在二零零一门口,伸出手轻轻按下旁边的门铃。
没一会,门就被打开,迎接他们的是一个年纪可能四十上下也可能五十左右的大胡子外国男人。
他长得不胖,但是很壮,头发和胡子全部都是深棕色。身上穿着家居服,更像是刚刚起床一样。
外国男人吐出一长串英文,同时张开双臂,因为语速过快,李屹也只听懂了个大概。
意思是终于又见到你了,我当年最优秀的学生。
郑博文连连摇头,抱住了教授,用流利的英文回答道:“我也很想念你。”
两人抱了几秒钟,郑博文指着李屹,向教授介绍,“这位就是拥有蜡虫的人,他认为他很可能是中医家族出身。”
李屹听懂了最后一句话,他皱起眉,但并没有开口反驳。有些事情就让他们猜测去吧,省的越描越黑。
“中医世家!”外国教授一脸惊讶,随后也给李屹来了个熊抱,“中医很神奇,我一直都想要接触中医。快进来坐,我们已经盼着今天很久了,让我们好好聊聊。”
进入房间,首先是一个客厅,李屹被郑博文按在沙发上,“教授问你什么就回答什么,你答应过我,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然后我会给你十五万。”
李屹点头:“如果我不知道,那你也别怪我。”
“不会的。”
郑博文松开放在他肩膀的手,笑眯眯地接过外国教授递来的咖啡。
一大早上就喝这种东西,对胃可是一种负担,李屹觉得咖啡一点都没有豆浆来的健康。他将杯子放在茶几上,没有要喝的意思。
与此同时,旁边的房间门打开,走出一个身材中等的外国男人,他的模样看起来要比大胡子教授年长许多,至少一头深棕色的头发都已经白了不少。
他明显也是一副刚睡醒的模样,打着哈欠,身着睡袍。
李屹有些搞不清楚,“难道不是已经说好八点见面了吗?”
郑博文在一旁解释道:“两位教授年纪大了,一直致力于研究,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这次坐飞机过来难免会有些身体吃不消,你稍微谅解一下。”
李屹点头,“没事。”
本来以为庄重而严肃的会谈就这样在两个人身着睡衣的情况下开始了。
首先自然是挨个介绍,由郑博文一一说明,他首先指着大胡子男人,“这位是阿克曼教授。”接着就是旁边的那位,“这位是艾伯特教授,其余的你也不用知道的太清楚。”
接着,他又用英文将刚才在门口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连李屹可能出身中医世家的猜测都没有落下。
重点来了,蜡虫被郑博文放在茶几上,里面看似普通的黑色小虫立刻吸引了两位教授的目光。
“原来这就是真正的蜡虫,博文,你之前给我的照片虽然很清晰,可还是实物最好。”
阿克曼教授第一个拿起玻璃瓶,戴上眼镜聚精会神地盯着里面的蜡虫,想要看出花来一样。
他看了没一会,就被旁边早就按捺不住的艾伯特教授给抢了过去,他是昆虫专家,对昆虫的热爱是别人无法想象的。
他们两个虽然都是为了蜡虫而来,可目的却截然不同。
大胡子的阿克曼教授是为了知道蜡虫是如何让人陷入三天的蜡像状态,如果能够研究成功,就可以应用在医学领域。
而艾伯特教授则是单纯因为蜡虫是个新物种,是他前所未见的东西,他要把有关蜡虫的一切都搞清楚。
两人争相看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最后才在郑博文的轻咳下回过神来,纷纷向忽略了的李屹道歉。
“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蜡虫?”艾伯特教授首先发问。
李屹想了一下,这件事他是要隐瞒的,至于说辞,早就想好了,“我有一次和朋友爬山,在山上的一个洞穴发现的。”
“洞穴”艾伯特教授一连在本子上写下好多英文,李屹撇了一眼,看懂了几个词——潮湿,阴暗。
“你发现蜡虫的时候,它是什么状态?”
“就是这种状态。”李屹这次说的是实话,“我也不知道它是死还是活。”
郑博文将这句话翻译给艾伯特教授。
艾伯特教授一边发问,一边皱着眉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蜡虫的功效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屹虽然现在撒谎都不会脸红,但心底还是稍稍有些过意不去的。不过微商系统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被任何人知道,李屹可不想给自己惹来无穷无尽,甚至是危害到生命的麻烦,“我以前看过一本中医类的古籍,上面有写蜡虫,所以我才知道的。”
“那本书上都写了什么?”
“蜡虫的样子,功效。”微商系统兑换商城里也只有这两样而已。
这次是阿克曼教授插嘴问道:“功效就是可以让人服用之后三天变为蜡像吗?”
听完郑博文的翻译,李屹点头,“没错,就是让人完全变成真正的蜡像,血液不会流动,心脏不会跳动,就连人体都会变得僵硬。”
阿克曼教授忍不住惊呼:“真的神奇!我还从来不知道还有东西可以让人体变成那样的状态!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试一下了!”
郑博文对于这位教授非常了解,赶忙将桌上放置蜡虫的玻璃瓶拿了过来,“教授,你先不要激动,蜡虫只有这一只,可以等所有能做的研究都做完,再最后进行试验!”
阿克曼教授嘿嘿一笑,“对对对,我忘记了,蜡虫是很珍贵的东西,绝对不能出差错。”
李屹坐在沙发上,来来回回看着这三个人。
第三百零一章十五万到手(shukeba)
郑博文不停翻译,“蜡虫在你手里保存了多久,它们有没有什么变化,有没有动?”
李屹回答:“保存的话也就几个月的时间,没有变化,也没有动。”
“你认为蜡虫是死的还是活的?”
这问题不是更应该去询问那位叫做艾伯特的昆虫教授吗?
他想了想,最后给出了一个他认为最合理的答案,“它可能本来就是一种半生半死的状态,说它是活的,可是又不会动。说它是死的,又觉得不太贴切。”
郑博文点了点头,“其实我也更同意你这个观点。”
又问了一些东西,之后李屹就清闲了许多,只要听郑博文和两位教授的谈话就可以了。
因为口语比他平时听到的速度要快很多,有一些地方又涉及到专业专有名词,他压根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但是凭借着听懂的部分,也还是可以理解出个五六分。
阿克曼和艾伯特教授都提出想要去看一下服用过蜡虫的小狗和那位叫做又晴的病人,希望能从他们身上的血液中试试看能不能找到蜡虫成分的残留。
郑博文摇头,他早在之前就有这样想过,以他医生的身份想要弄点血再简单不过了。
但是在人是蜡像状态的时候他不敢轻易去碰,害怕出现什么问题。而又晴手术完之后,她的血液并没有任何的变化。
至于那条狗,早就被不长眼的打扫工人给扔到了外面。为此他还发了好大的火,搞得所有护士都不明所以。
缺少了一个实验体,那简直就和在他心头挖肉差不多少了。
三人争论无果,最后只得再想其他的办法。
蜡虫只有一只,哪个教授都不想让对方先带回去研究。
眼看着两个老朋友颇有些箭弩拔张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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