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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傻白甜:首席宠妻N次方-第4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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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要不要穿那个结婚啊。”

    林晨很苦逼,“你喜欢就行,我想女儿了,快点回去逗逗她吧。”

    结果齐微玟就吃醋了,这娃娃才多大点儿啊,就这么喜欢了,以后她在那个家里还有地位吗?“不行,我今天必须找一件你喜欢的!”

    所以,这两人挑着挑着,竟然逛到了国外,这次齐微玟是不找到一件让林晨惊艳的她就不回家

    于是,照看林家宝宝的重任就落在了他们的邻居,风青扬和沈冰冰的身上。其实,原本他们不是邻居的,可是齐微玟觉得还是住近点好,这样方便孩子们发展感情,于是他们两家就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了邻居。关于这一点,风青扬总认为其实这是齐微玟这丫头预谋了很久的,就像那庄莫名其妙的画了押一样的娃娃亲,当然,这是后话了。

    其实,林家宝宝搬到他们家里住风青扬还是挺开心的,因为,他觉得自己错过了沈冰冰为他孕育孩子的那个阶段,他也没有在他们的孩子小的时候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他没有看到孩子一点点的长大,他孩子幼年的生命里甚至没有他的痕迹。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再和沈冰冰生一个。

    第二天早上起来就连他也浑身酸痛,某个地方用久了还有些疼,就那个时候他还并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每天晚上还是继续着播种这件事情,虽然在沈冰冰的要求下温柔了许多,但还是勇猛无比

    终于在十天后,他知道在自己的苦果来了

    别人都是等待自然怀孕,可是他家老婆彪悍的很,十天之后就去做了血检结果,很勇猛的,果然怀孕了

    所以,在接下来的十个月里,风青扬整整当了三百来天的和尚。他怎么求着他家老婆用用手啊用用嘴她死活就是不同意,他也怕伤着了自己还未长成的宝贝女儿只得作罢

    可是,十个月后,从沈冰冰肚子里爬出来的那个竟然是个带把儿的他竟然又是个男的,不是女儿!他了个去

    抱着那个小肉团,风青扬一脸的菜色。病房的医生笑眯眯的,“先生,喜得麟儿啊,您不开心吗?”

    风青扬瞧着那小家伙腿间的小鸟半晌,点着头,“开心,我真开心!”

    沈冰冰也微微笑着,“长的真像你。”

    这话说得风青扬那是真开心,笑眯眯的就抱着儿子跑了过去,喜滋滋的说,“老婆,这小子怕是饿了,要喝奶。喂他左边的,给我右边的好不好?”

    沈冰冰,“”

    初春微风凉薄。

    生了二胎之后的沈冰冰比较惧寒,走着的一路都是紧贴在风青扬身边的。这举动让风青扬傻傻的快活了好久,哎,看来果真是来了好地方。

    可是沈冰冰还是很疑惑,“你在哪里找的这么一个小镇,风景这么好?”

    风青扬搂紧了沈冰冰的腰嘿嘿一笑,“等下带你去看客栈,那才叫古色古香美轮美奂啊。”

    沈冰冰捏他腰上的软肉,“我是问你哪里来的时间找这个地方。怎么什么也不说的就来了这里,我不放心把楚阳一个人放在家里。”

    “哎呀,”风青扬啧声不断,“什么叫一个人在家啊,风楚阳那小子不是还有个踏踏哥哥吗?再说了,当初齐微玟去国外不回来的时候那不是我们给她带的孩子,他就帮着带下楚阳怎么了?”

    沈冰冰懒得和他较劲。一步步的踩在青石板铺成的路上,偶尔也看看这古色街道两旁的人家。

    两人走了好几条街,沈冰冰终于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是不解,“为什么这镇上都是女人,就连小孩子也没有看见几个短头发的男孩子呢。”她眯着眼睛思考,但是不得其解。

    风青扬更是嘿嘿的笑着,牵着她进了一家古色古香的小楼。小楼上当真挂了牌匾,还是古代电视剧里通用的‘悦来客栈’。

    风青扬拉着沈冰冰匆匆就上了楼,进了他一早就订好的房间,然后特别得意自豪的把窗户推开,叫沈冰冰过来看。

    沈冰冰依言走过去。他们定的房间在二楼,整个房子都是木头材质的,窗子推开的时候还会发出吱呀的响声。

    视线落及地下,竟然是一条蜿蜒清澈的小溪。许多穿着朴素的女人们坐成了弯曲的一条线,手里都拿着棒槌坐在大石上洗衣服。有几个大人身边还有孩子们围在一起打闹。

    再看远方,薄薄的雾气里隐约可见清秀的山峦,起伏不断。

    风青扬自后抱住了沈冰冰,下巴搭在她的肩膀上,“你看这里好看吧。是不是婉约的像幅画一样?”

    沈冰冰点点头,“确实山清水秀,看着眼睛都舒服很多。”

    风青扬得意,“那是,你看看那下面的小姑娘们一个个长的多水灵啊。”

    沈冰冰掐他,“那你是有什么想法是不是?”

    “那哪有?”风青扬咬了沈冰冰脸一口,“我说的是小姑娘,不是女人,女人这辈子我就看你一个了。哎,说真的,你看啊那些小姑娘多水灵啊。”

    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沈冰冰并没有理会他,只是自顾看着风景,间或闭目专心的呼吸着新鲜空气。风青扬见她这样一副享受的样子,心里也美的很,轻柔的在她耳边说,“我听说啊,这里的水很神奇哎,在这里生活过的夫妻只要怀孕生孩子肯定都是女孩儿。宝贝,你看你也不是小姑娘了,我们早点再生一个呗。”

    沈冰冰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她说她怎么看着这地方奇怪,全部都是女人呢,原来竟是为了这个原因,他还巴巴的放下了儿子用尽了心思把她骗到了这里。

    沈冰冰叹了口气,关上了窗子,一步步的朝风青扬逼近。

    风青扬看的一惊一乍的,“你干嘛?你不是想走了吧,哎别啊!”

    风青扬说着就要去抱沈冰冰,沈冰冰就任他把自己箍在怀里,但还是腾出了一只手,挑着他下巴,“你就真的那么想要一个女儿?”

    风青扬咬牙恨恨的道,“非要一个不可,你都不知道林晨是怎么拿他女儿气我的!哼,我就不信我这么勇猛还生不出一个女儿来!”

    沈冰冰看他握拳放狠话的样子实在可爱,笑着摸摸他的脸,“你啊,人家是想儿子,就你,倒是想女儿。”

    “女儿怎么了?”风青扬迅速的把沈冰冰上下看了个遍,“女儿像你多好啊,又会赚钱又会暖床的,嘿嘿,反正就是比踏踏和楚阳那小子好。”

    又会赚钱,又会暖床?沈冰冰想给风青扬两巴掌

    她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也挺不容易的,自打怀孕生孩子这都快一年多时间了,都还没有让他好好的满足过,貌似她自己也有点想了。她笑了笑,圈住了风青扬的脖子,小腿不安分的蹭着他,低低的道,

    “那我们就再生一个,最后一个。”

    风青扬嘿嘿一笑,马上春风满面,“好好,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老婆了冰冰。”风青扬心里高兴,呜呜,听林晨抱怨齐微玟生了一个就再也不要生了,可是只要他想要,他家老婆可是义无反顾呢!

    风青扬太感动了,抱起沈冰冰就转了一个圈,又把她安放在床上坐好。

    可是,做完这些他转身就要走。

    沈冰冰拉住他手,“你不来吗?”

    风青扬被兴奋冲昏了脑袋,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来什么?”

    沈冰冰被他推的倒在床上,很不开心,冷着脸看他。

    风青扬整理整理皮带衣扣什么的,笑眯眯的,“我老婆今天真是热情。”

    沈冰冰的脸色更难看了,“你为什么推开我?”

    风青扬有些为难,嘀咕着,“现在不行。”

    沈冰冰扭着眉毛,“你跟我说你不行?”

    “不是不行”风青扬直摆手,“只是现在不行。”他又笑眯眯的一张脸讨好着,“我觉得呢,我们还是先吃点东西比较好,吃过这里的水啊,一定有女儿!嘿嘿。”

    傻笑完,风青扬竟然跑下了楼。

    不过后来,此趟之行却是给他带来了一个女儿。一个像水一样水灵灵的女儿。他这一辈子一共三个子女,他最疼的就是这个女儿,并不断的给她上头的两个哥哥施压,告诉他们一定一定要疼妹妹,他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自己家女儿宠上天。

    他女儿出生的时候天空正好飘着雪,美极了,他就给女儿取名叫风雪阳。

    老大秦风阳,老二风楚阳,还有老三风雪阳,再加上宝贝沈冰冰,这四个,是他风青扬一生的最爱,永不变更。

第668章 嘴角() 
秦风阳眯了眯眼,邪乎的翘了一下嘴角。“没用的东西,不用你们了,让冷写去找。”

    小黑衣抹了一把汗,出去之后赶紧就打电话,“小b啊,赶紧通知林琳小姐,就说小秦总派冷写那个怪物来了!叫她快点走!”

    小b:“我是b区的小弟没错,可是我不叫小b啊,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猥琐吗?”

    小黑衣,“跟我有半毛钱的关系,是蝶醉方羞取的。”

    林琳在b区打零工已经整整一个月,这主要是因为那天醉酒肇事后她并没有带上自己的钱包,所以不得不靠出卖劳力来养活自己,顺便养活她半夜在街头捡到的一个落魄男人,说男人他大概也不算,因为只看脸的话,他充其量也就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不过他有一个很拉风的名字,叫崔茗,嘿嘿,念起来特别像崔命对不对,他还有一个很拉风的出场方式呢……林琳捡到他的时候他正倒在血泊里。

    可是不管怎么样,林琳和崔茗之间相处的很好,她甚至挺喜欢和他相处的那种方式。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她娘齐微玟老是逼着她去当秦风阳哥哥的跟屁虫,而且她娘还特别的嘱咐,不管是秦风阳哥哥的衣食、还是住行她都必须得事事放在心上,而且,她娘还教育她,最最重要的是要管好秦风阳的夜生活,一定不能让他出去和别的女人鬼混。

    所以,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秦风阳看起来好像一直都不喜欢她的样子,更多的时候,他连看她的时候,眼里都充满了厌恶,关于这一点,林琳是明白的,所以,她和秦风阳在一起的时候大概是不太和谐的。

    可是现在和崔茗在一起的日子却不是那样的。

    林琳是个不太爱说话而且很容易羞涩的姑娘,可是崔茗却是一个很体贴人而且还很会照顾人的人。跟他相处的这一个月,林琳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按时下班,然后回来和崔茗一起吃饭聊天,虽然,大多时候都是崔茗在一旁讲话,而林琳就默默的坐在一边,面带着微微笑的听他说,可是这样的荏苒静谧的时光她也很享受。

    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林琳会和崔茗打招呼,说声,我出发了。

    崔茗身上的伤还没有好,不可以随意走动,他就会歪在床上朝她笑,说,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可是有那么一天,林琳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觉得自己的踪迹很可能被发现了,换句话说就是,秦风阳的人大概已经找到了这里。现在但凡是人多的地方,她都能看见几个黑衣手里拿着一张照片在寻人。

    ?

    林琳不安的走在路上,就怕被人认了出来,如果这次被抓回去的话,那今天不就没办法回家去和崔茗吃饭了吗?她一手提着买好的饭菜,一手小心翼翼的拿包挡着自己的脸,可是她的手机却突然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林琳不太敢大声说话,还特意拐进了一个小巷子,原来,是好心人给她报信来了,“林小姐,你还是先躲一躲吧,听说小秦总派冷写那个变态来捉你了,你看看你是不是换个地方还是怎么样?”

    林琳礼貌的和对方说了谢谢,可是在走到巷口的时候,她知道她是没有这个本事换地方了。

    因为,巷口就有几个黑衣守在那里,如果她现在出去,那就等于是在自投罗网。

    可是眼见着那几个黑衣就要找进来,林琳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四处打量了一番,视线最终停留在一堆臭气哄哄的垃圾堆上。

    捏住鼻子,林琳深呼吸了一口气,把包好的食物塞进了自己的包里,这才拉开一张花油布把自己盖住。中间林琳又突然想起自己的手机可能会随时发出声音,所以她很镇定的把自己的手机调成了关机状态。

    后来,当林琳蜷缩在一堆垃圾里的时候,果然听见了黑衣们走进巷子里的声音,而且他们还在相互的发表着意见。

    其中有一个人说,“你刚才会不会是看错了,林小姐怎么会走到这里来?”

    另外一个人说,“大概是看错了吧,这里黑漆漆的又那么脏乱,怎么也不像是林小姐那么一个金枝玉叶会来的地方,不如,我们换一个地方找吧?”

    先前的那一个就说,“好,但是我们要留两个人在这里守着,不到夜里十二点不能回去,要不然被老大看见我们早归可是要扣奖金的。”

    和他搭话的那个人表示赞同,于是就留下了两人在巷口守着。

    林琳是个善良的姑娘,她其实不怎么会骂人,但是她现在心里不舒服,这人几乎都能确定她不在这里了,为什么还要派人在门口守着呢!

    林琳从八点钟在这垃圾堆里都呆到了十点,甚至连皮肤里都渗进了垃圾的腐臭味道,可是巷口是不是的还是会传来守夜人的谈话声。后来她实在是觉得无聊了,就悄悄的把手机开机了,但是仍然小心翼翼,只是开了个静音状态,她翻看自己的手机,却一点也没有被别人找的痕迹。

    原先的号码她已经不用了,现在新办理的这个知道的又没有几个人,虽然她有告诉过崔茗,可是崔茗本人是没有通话工具的,所以,现在并没有人找她,或许崔茗会想到找她,但是却没有办法联系到她,更何况崔茗腿上的伤还没有好,他大概是没可能出来找她的。

    索性,林琳就躲在垃圾堆里玩起了切水果的游戏。

    等到她打了几千分的时候,她的手机电量终于不足,自动关机了,而那个时候也离十二点不远。

    林琳可以清楚的听到,巷口的两个人正在远去

    林琳这才揉了揉自己已经蹲的发麻的脚踝,想要站起来,可是清晰的脚步声却离她越来越近。

    林琳不敢再动,屏住了呼吸,终于脚步声停了下来,却是在她的身边。她能感受的到外面的新鲜空气像是疯了一样的涌入她用烂油布搭起来的这个小小的封闭空间,因为,那油布被人拉开了。

    捏住油布一角的是一只修长洁白的、指骨分明的手。

    林琳一点点的抬头,在看到那个人的时候笑了。那是她人生中的第二种笑容。第一种是微笑,嘴唇一直合拢不张开的那种,当然那种笑的时候不会露出牙齿的……那是她一直一来面对秦风阳时的笑。这一种,是咧开嘴会露出牙齿的那种,表示她实在是打心底里的开心。

    崔茗站在林琳面前,微薄灯光会把他原本就颀长的身影拉的很长,会在他周身度上一层毛茸茸的光晕,会让他原本有些凌厉的五官变的柔和起来。

    林琳握了他的手,借他的力气站起来。两人挪了一块稍微干净点的地方,林琳就把包里已经冷掉的食物拿了出来,虽然这里环境实在差强人意,可是他们还是吃的照样开心,都说共苦的味道最是香甜嘛!这样一个寒冷的秋夜里,林琳和崔茗就在这垃圾堆边产生了最纯正的革命感情。

    可是,黑衣的寻找一直没有停滞。林琳想要离开这里的想法已经是天方夜谭。最后,思维很独特的她想出了一个办法,她把自己的手机给了崔茗,又在给了他足够养活自己一段时间的钱粮之后,选择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砸了一家成衣店的玻璃门,并穿上了其中标价最贵的一件,然后打了公用电话自首,再然后,她终于如愿以偿的被警察带走。

    漆黑的牢房里,林琳抱着膝盖把自己缩成一团,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冷了。

    她旁边还蜷缩着躺着另外一个女人,年纪听起来已经不小了,她问林琳,“你是怎么进来的?”

    “抢劫。”

    “哦。那你现在在想什么?”

    “想家里的那个人是自己下去买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还是叫外卖送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

    “那他是你的丈夫吗?”

    “不,他只是我捡回来的。”

    “哦,原来他是只流浪狗啊。”

    夜色里,林琳偏头看了下那个女人,没有再说话。

    没过多久,开始有很多脚步声传到她们的耳朵里。那个女人用脚蹭了蹭林琳,说,“喂,保释你的人来了,你今晚就能出去了。”

    林琳把自己被踹的腿默默的收了回去,问她,“你怎么知道不是来保释你的?”

    “因为我已经在这里呆五年了。”

    “为什么?”

    “我想躲人,这里最安全了。”

    那个女人说完,牢房的门果然被打开。

    一个人和着廊道里射进来的灯光一起,缓缓抬头,他高大的身形也渐渐的从黑色的夜中浮现出来。

    黑色的刘海遮住了他大半双眼睛,显得他的下巴尤为白皙尖锐,就好像是从漫画书里走出的俊美恶魔一样。

    他嘴角倏地一弯,突然单膝跪了下来,他垂首,只有半掩着的一双细长眼睛斜斜上挑,声音也和他的下巴一样迷人,“我尊贵的大小姐,让您受委屈了,请允许我带你离开。”

    林琳并没有说好,可是冷写已经走到她面前,并把她打横抱了起来。

    林琳不敢再动,在这个世界上,会让她感到害怕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她娘齐微玟,一个就是秦风阳的首席执事冷写。因为他很变态,林琳见过一次之后都不敢大声对他说话了。虽然林琳本身就是个好姑娘,除了醉酒,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大声的对谁说过话。

    冷写邪邪的笑,“我的大小姐,能请您不要用那种小鹿般湿漉漉的眼神看我吗?我多怕我会情不自禁的会爱上您。”

    林琳被冷写逗的红了脸,其实,她在他面前除了胆小,还是个很羞涩的姑娘。

    可是在这样的夜晚,在警局里,被这样一个高大的男人抱着,林琳会觉得不太自在。她虽然年纪小,可是性格却偏执的有些古怪。

    林琳伸出白皙的手,一点点的拂开了盖在冷写额头上的长长刘海,齐额的银色面具包裹住了他的半边脸,只有双眼和鼻梁以下的部位能被人看见,他只是顿了下,但还是抱着林琳继续走,只是那双黑曜石般冰冷的眼睛却暴露在空气中,被林琳直勾勾的注视着。

    林琳知道,不这样看着冷写的眼睛说话,他是不会当真。虽然看了,他也非常有可能继续对她的要求置之不理,但是林琳还是想试一试,“冷写,你能放我下来吗?我能自己走的。”

    冷写对她的要求果然置若罔闻,不过他笑了,“我的大小姐,您的声音真是沙哑的独特,好久都没有听到您的声音了,甚是想念。”

    直到把林琳塞进了车子后座里,冷写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把她放下。他也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眼神冰冷的似乎没有聚焦,低低的叹,“我的大小姐,您为什么要逃呢?您要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保护您,所以,为什么还要逃呢?”

    林琳低头玩自己的手指,长长的卷曲的睫毛轻轻颤抖,声音里有独特的沙哑,“你在说谎,你是秦风阳的管家,我和他有冲突的时候,你怎么可能会保护我?可是,我还不想跟你回去。”

    “但是,这已经由不得您了,我的大小姐。”冷写带着洁白手套的手指伸过来,细细的揩掉了林琳脸颊上的一团黑点,然后他将手套摘下。

    林琳抿了下嘴唇,一点点的凑过去,她斗着胆子小心翼翼的拿起了冷写放在腿上的手,那只手没有戴手套,触上去竟比丝绸还要润滑,林琳张大了眼睛,声音是冷写并不讨厌的、甚是是会让他的心微微痒的独特沙哑,“求求你了,冷写。”

    冷写垂下了双眸,轻轻的抽回了自己的手,“好吧,看在您的魅力上,我的大小姐,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但是你必须和我一起出现在他面前。”

    林琳答应了,毕竟这已经是冷血最大限度的让步。

    林琳去和崔茗道别,走的时候很是不舍,就坐在地板上听崔茗讲了一个多小时的话。虽然崔茗的声音像春风那样让人感到舒适无比,可是林琳不太记得崔茗都说了些什么,不过林琳记得崔茗的眼神,像是水波,她看着他眼睛的时候,他眼里的水波就好像是有了生命一般,会一圈一圈的荡开,一直荡到她的身边,把她的整个身体全都包围,这让林琳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她不是在外面看崔茗眼里的水波,而是她透过水波的束缚,在看外面的崔茗

    时间过的很快,林琳看着了一下腕上的手表,拍拍衣服的下摆站起来,朝崔茗露出第二种笑容,“那么,我走了,我会想你的。”

    崔茗站起来,他高大身影下的影子将林琳密实的包围,春风般温柔脸庞也缀满笑意,“这些天来,谢谢你。可惜我不方便送你。”

第669章 摇头() 
林琳笑着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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