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国学知识大全-第5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无用?问题就在这里了。既然说有用,其用安在?科举时代的八股文,明明毫无用处;然在昔日,锢蔽之士,亦有以为有用的。(他们说:八股文亦有能发挥义理的。这诚然,然义理并不要八股文才能加以发挥,创造八股文体,总是无谓的。这并不但八股;科举所试文字,论、策外实皆无用,而论、策则有名无实,学作应举文字的人,精力遂全然浪费,而科举亦不足以抡才了。然人才亦时出于其中,右科举者恒以是为解。正之者曰:若以探筹取士,人才亦必有出于其中的;此乃人才之得科举,而非科举之得人才,其说最通。所以一种无用之物,若以他力强行维持,亦必有能加以利用者,然决不能因此遂以其物为有用)可见一种事物,不能因有人承认其有用,而即以为有用;其所谓有用之处,要说出来在事理上确有可通。然则历史之用安在呢?

    提出这个问题来,最易得,而且为多数人所赞同的,怕就是说历史是前车之鉴。何谓前车之鉴?那就是说:古人的行事,如何而得,则我可取以为法;如何而失,则我当引以为戒。这话乍听极有理,而稍深思即知其非。天下岂有相同之事?不同之事,而执相同之法以应之,岂非执成方以治变化万端之病?夫安得而不误!他且勿论,当近代西方国家东侵时,我们所以应付之者,何尝不取鉴于前代驭夷之策(其中诚然有许多纯任感情、毫无理智的举动和议论,然就大体观之,究以经过考虑者为多。其结果怎样呢?又如法制等,历朝亦皆取鉴前代,有所损益。当其损益之时,亦自以为存其利而去其弊,其结果又怎样呢?此无他,受措施之社会已变,而措施者初未之知而已。此由人之眼光,只会向后看,而不会向前看。鉴于前代之弊,出于何处,而立法以防之;而不知其病根实别有在,或则前代之弊,在今代已可无虞,而弊将出于他途。此研究问题,所以当用辩证法也。譬如前代赋役之法不能精详,实由记账之法不能完善。明初鉴于前代,而立黄册与鱼鳞册,其记账之法,可谓细密了;然记账之事,则皆委之地主、富农之流,此辈皆与官吏通同作弊之人,法安得而不坏?此为历代定法总深鉴于前代,而其结果依然不能无弊一个最深切明显之例。其他若深求之,殆无不如此。此理,方正学的深虑论,有些见到,但仅作一鸟瞰,粗引其端,未及详细发挥而已),所以治史学,单记得许多事实,是无用的。早在希罗多德,就说治史之任务有二:(一)在整理记录,寻出真确的事实;(二)当解释记录,寻出那些事实间的理法。据李大钊在上海大学所讲演的研究历史的任务。希罗多德(herodotos),希腊最早之史学家,生于公元前四八四年,即入春秋后之二百三十五年。而在中国,亦以为道家之学,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所以能“秉要执本”了。汉书艺文志。然则史学之所求,实为理而非事。“事不违理”,借用佛家语。这本无足为奇,然而问题又来了。

    学问决没有离开实际的,离开实际的,只是“戏论”。(亦借用佛家语。佛家譬诸“龟毛、兔角”,谓想象中有其物,而实际则无之也)譬如马克思的学说,观鉴社会的变迁,因以发明其发展之由,推测其前进的方向,而决定因应及促进之法,这自然是最有用的了。然则这种学问,究竟是从读史得到的呢,还是从身所接触的事物得到的呢?这个问题提出,我们知道:马克思虽已长往,果能起诸九泉而问之,其答语,必是说:看了被压迫阶级的苦痛,深知其与社会组织相关,然后求之于史,而知其变迁、发展之由;必非于当代之事茫无所知,但闭户读书,铢积寸累,而得一贯串全史可以用诸当代的新发明。

    中国有史学吗

    说到此,就觉得旧有史学的无用。把史部的书翻开来,自然全部都是记载。为之羽翼的,则从性质上言之,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注释:因前人书中之名物、训诂,后人不易明了而为之说明;(自隋以前,史学并有专门传授;唐初犹然,即由于此。隋书经籍志说:正史“惟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并有解释。三国志及范晔后汉虽有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读之可知”,可见其注释专为文义。此为注释之正宗;若裴松之之注三国志,广搜佚闻,则实属补充一类矣。名物、训诂,时代相近之作,虽大体易知;然一时代特殊之语,亦有相隔稍远,即不易了解者,官文书及方俗语皆有之,实亦需要解释也)(二)考证:前人书有误处,为之纠正;(三)补充:任何一部书,不能将应有的材料搜集无遗,于其所未备的,为之补足。如清人所补各史表、志即是。这种著作,往往费掉很大的精力,其成绩亦诚可钦佩,但亦只是希罗多德所谓寻出真确的事实而已;寻出其间理法之处实甚少;更不必说如马克思般,能发明社会发展的公例了。然则饱读此等书,亦不过多知道些已往的事实而已,于现在究有何用?无怪近来论者说中国史料虽多,却并不能算有史学了。这话似是,其实亦不尽然。一切书籍,从其在心理上的根据说来,亦可分为三种:即(一)根于理智的,是为学术;(二)根于情感的,是为文辞;(三)根于记忆的,是为记载。中国书籍,旧分经、史、子、集四部。经、子虽分为两部,乃由后世特尊儒学而然;其实本系同类之物,此在今日,为众所共喻,无待于言。经、子自然是属于理智的。史部之书,与属于记忆者相当,亦无待言。集部之书,多数人都以为属于文辞,其起源或系如此;但至后来,事实上即大不然。我国学术,秦以前与汉以后(此以大致言之,勿泥),有一个大变迁,即古为专门,后世为通学。(此四字本多用于经学,今用为泛指一般学术之辞。即:专门二字,本指治经而墨守一家之说者,通学则兼采诸家;今所用:专门指专守经、子中一家之说,通学则指兼采诸家也)在古代,研究学问的人少,学问传布的机会亦少,有研究的人,大都只和一种学说接触,所以不期而成为专门;直到东周的末年,始有所谓杂家者出现。(此就学术流别言,非指今诸子书。若就今诸子书而论,则因(一)古书编纂错乱;(二)有许多人,又特别为著书之人所喜附会,殆无不可成为杂家者。如晏子春秋,兼有儒、墨之说,即因儒、墨二家,并欲依托晏子;管子名高,更为诸家所欲依托,则其书中,儒、道、法、兵、纵横家之言,无所不有矣。其一篇中诸说杂糅者,则编纂之错乱为之:盖古简牍难得,有所闻皆著之一编,传录者亦不加分别,有以致之也)至后世则不然了,除西汉经生锢蔽的,还或墨守一先生之说外;其大多数,无不成为通学,即无不成为杂家。一人的著述中,各种学说都有,实跨据经、子两部;(此为学术上一大进步,前人泥于尊古之见,以为今不如古,误矣。后世分别子、集,亦自谓以其学专门与否为标准,然其所谓专门者,则其书专论一种事物耳,非古所谓专门也)而同时,这种人又可系热心搜辑旧闻的人,遇有机会,即行记载。又集部的编纂,以人为主,其人自己的行事,亦往往收入其中。(如诸葛忠武集等即此类,实无其人执笔自作之文字也。后世之名臣奏议等,尚多如此。文人之集,固多但载其作品;然注家亦多搜考行事,务求详实,与其自己的作品,相辅而行)如此,则集部之书,又与史部无异。所以前人的文集,譬以今事,实如综合性杂志然,其内容可以无所不有。把书籍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只是藏庋上的方便,并非学术上的分类。章实斋的校雠通义,全部不过发挥此一语而已。(要作学术上的分类,除编类书莫由)所以我们要治史,所读的书,并不能限于史部。在后世不能不兼考集部,正和治古史不能不兼考经、子相同。向来治史的人,于集部,只取其与史部性质相同,即属于记载的一部分;而不取其对于社会、政治发表见解,与经、子相同的一部分。那自然翻阅史部之书,只见其罗列事实,而不觉得其有何发明,使人疑中国只有史料,并无史学了。

    所以如此,亦有其由。前人著述,或其议论为他人所记录,涉及历史的,大致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所谓别有会心。即其人之言论,虽涉及古事;然不过因此触发,悟出一种道理,与古事的真相,并不相合。此等言论,虽亦极有价值,然另是一种道理,初不能用以解释或评论史事。(如苏子瞻论荀卿,谓李斯之焚书,原于卿之放言高论,此特鉴于当时党争之愈演愈烈,有所感而云然;事实之真相,并非如此。后来姚姬传作李斯论,又说斯之焚书,特以逢迎始皇,使其所遇非始皇,斯之术将不出于此,亦特鉴于当时风气之诡随,立朝者多无直节,“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而云然;史事之真相,亦并非如此也。此即两先生亦自知之,其意原不在论古,特借以寄慨、托讽而已。若据此以论荀卿、李斯,便成笨伯了。)第二种则综合史事,而发明出一种道理来。(有专就一类事实,加以阐发的;亦有综合多种事实,观其会通的;又有综合某一时代、某一地域的各种事实,以说明该时代、该地域的情形的。其内容千差万别,要必根据事实,有所发明,而后足以语于此。空言阔论无当也)这正和希罗多德所谓寻出事实间之理法者相当,在史学中实为难能可贵。然第三种专从事实上着眼。即前所云注释、考证、补充三类,力求事实之明了、正确、完备,与希罗多德所谓寻出真确之事实相当者,亦未可轻。因第二种之发明,必以此为根据,此实为史学之基础也。此即所谓章句之学。“章句之学”或“章句之士”四字,习惯用为轻视之辞;然欲循正当之途辙以治学问者,章句之学,又卒不能废,实由于此。(“章句”二字,最初系指古书中之符号;其后古书日渐难明,加以注释,亦仍称为章句;注释之范围日广,将考证、补充等一概包括在内,章句之称,仍历时未改'说出拙撰之章句论,曾由商务印书馆印行,后又收入其国学小丛书中'。今且勿论此等详细的考据。“章句之学”四字,看做正式治学者与随意泛滥者不同的一种较谨严的方法;“章句之士”,则为用此方法以治学的人,就够了。此等人,大抵只会做解释、考证、补充一类的工作,而不能有所发明,所以被人轻视。然非此不能得正确的事实,所以其事卒不能废。异于章句之士,能寻出事实间的理法者,为世所谓“通才”,其人亦称为“通人”。天下章句之士多而通人少;故能为章实斋所谓“比次之业”者多,而能著作者少。近数十年来,专题论文,佳篇不少;而中国通史,实无一佳作,并稍可满意之作而亦无之,亦由于此。章句之学和通才,实应分业,而难兼擅:因大涵者不能细入,深入者不易显出,不徒性不相同,甚至事或相克也。刘子玄叹息于才、学、识之不易兼长,实未悟分业之理。然人宜善用所长,亦宜勤攻己短。性近通才者,于学不可太疏;性善章句者,于识亦不可太乏也)中国人的史学,实在第二、第三两种都有的。向来书籍的分类,只把性质属于第三种之书,编入史部;其属于第二种的,则古代在经、子二部,后世在集部中。浅人拘于名义,以为中国史学,限于史部之书,就谓其只有史料而无史学了,这实在是冤枉的。

第98章 中国史籍读法(2)() 
再为中国史学诉冤

    说到此,还该有一句话,为中国的旧史诉冤。那即是近来的议论,往往说旧时史家颠倒是非。旧时史家颠倒是非者诚有之,如魏收之被称为秽史是。然其所谓颠倒者,止于如此,不过偏端,并非全体。若将全体的是非,悉行淆乱,则必无人能做此事。而据近来的议论:则几谓旧史全部之是非无一可信;所载事实,无一非歪曲、伪造。问其何所见而云然?譬如说,历代的史籍,对于政府,悉视为正统,对于反抗政府的人,则悉视为叛逆;于政府之暴虐、激变,及其行军之骚扰、军队之怯懦、战争之失利,多所隐讳,而于反抗政府之人,则一一切反是便是。(此系举其一端;其他,如汉族与异族的冲突,则归曲于异族,而不着汉族压迫之迹,如近人所谓大汉族主义等皆是)须知旧时之作史者,并非各方面的材料都很完备,而据以去取;只是据其所得的材料,加以编辑,以诒后世而已。当其编辑之时,自古史家有一大体同守的公例,即不将自己的意思,和所据的史料相杂。此即谷梁所谓“信以传信,疑以传疑”;(见桓公五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相传的说法,无论自己以为可信,抑以为可疑,都照原来的样子传下去。人人谨守此法,则无论时代远近,读书的人,都得到和原始材料接触的机会;而后人的议论,只须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必再行叙述,则史籍的分量,不致过多,亦可节省读者的精力也)亦即后世史家所谓“作文惟恐其不出于己,作史惟恐其不出于人”。可见其例起源甚古,沿袭甚久。其极端者,乃至于所据史料,不过照样誊写一过;于不合自己口气之处,亦不加改动,如史通所讥汉书陈胜传仍史记陈涉世家“至今血食”之文。而不知直录原文,实为古人著书之通例。(照例愈古则愈严。不但直录原文,不加改窜;即两种原文,亦不使其互相搀杂。如史记夏本纪绝不及羿、浞之事,而吴世家详之;以夏本纪所据者,乃帝系世本一类之书;吴世家所据者,则国语之类,不以之相订补也。全部史记复囗、矛盾之处,触目皆是,初学者随意披览,即可见得,史公岂有不自知之理?所以如是者,古人著书的体例,固如是也;此例守之愈严,愈使古书之真相,有传于后)古人所缺者,乃在于原文之下,未曾注明其来历,然此至多不过行文条例不如后人之密而已。亦间有注明者,如汉书司马迁扬雄传,都著其自叙云尔是也。则其余不著者,或在当时人人知之,不待加注,亦未可知。且如引书必著卷第,亦至后世而始严;古人则多但著书名而已。亦以时愈晚,书愈多,卷帙愈巨,翻检为难;在古代则并不尔也。出于他人之说,有两说异同者,古人未尝不并存。其远者,如史记五帝本纪,既说“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又说“炎帝欲侵陵诸侯”;(神农古多谓即炎帝,史记亦不以为两人)其近者,则如旧唐书的高宗王皇后传,一篇之中,说王皇后、萧淑妃死法,即显相抵牾。所记之事,苟有一种材料,怀疑其不足信者,亦未尝不兼着其说。如金史后妃传,多载海陵淫秽之事,盖据金世实录;而在贾益谦传,却明著“大定间,禁近能暴海陵蛰恶者,辄得美仕,故当日史官修实录,多所附会”。然则歪曲、伪造者,乃当日修实录之史官,而非修金史之人。历代政府一方面对于人民,平时的暴虐,临事的激变,及人民起义之后政府行军的骚扰,军队的怯懦,战事的失利,多所隐讳;而于反抗政府的一方面,则将其含冤负屈以及许多优点一笔抹杀,作此等歪曲伪造者,亦自有其人。若谓修史者,既明知所据材料之不足信,何故不加以说明,则此为全部皆然之事,人人知之,何待于言?亦何可胜言?(从前读史的人,有治学常识者,其于史文,本只当他记事之文看,并只当他一方面所说的话看,无人以其言为是非之准,并无人信其所记之事皆真实也)其有之,则学究之流而已。修史者不改原文,但加编辑,不徒不能尸诒误后人之咎;反可使后人知史料之不足信,不啻揭发其覆,使读者“闻一知二”了。(如金史既有贾益谦传之文,则后妃传所载者,亦可云非以著海陵之淫乱,特以著金世实录的诬罔;然海陵亦非不淫乱,暴其恶者亦不可云尽诬,亦未便一笔抹杀,故又存其文于后妃传也)若说人民方面的材料,与政府方面的材料相反者,虽云缺乏,亦非一无所有,作史者何不据以参考,兼著其说?则不知史以正史为主,历代的正史,无论其为官纂、为私修,实皆带有官的性质。(其关系最大者,为所用仍系官方的材料,及著述不甚自由两端,说见下节)此乃被压迫阶级不能自有政权,而政权为压迫阶级所攘窃之故,非复著述上的问题了。说到此,则不能不进而略论中国历史的历史。

    史权为统治阶级所篡

    历史材料的来源,本有官私两方面。历史材料极其繁杂。(自理论上言之,当分为记载、非记载两种。属于非记载的,又分为:(一)人,谓人类遗体;(二)物,包括:(甲)实物,(乙)模型、图画;(三)法俗:凡有意制定而有强行性质者为法,成于无意而为众所率循者为俗。记载包括口碑,又分为:(一)有意记录,以遗后人的;(二)非欲遗后,但自记以备查检的;(三)并非从事记载,但后人读之,可知当时情状的。(一)指作史言;(二)如日记、账簿等,即官府的档案,亦可云属于此类;(三)则史部以外的书籍悉属焉。此所云者,仅(一)项中之大别而已)私家的材料,即所谓“十口相传为古”,乃由群中之人递相传述的故事。此其起源,自较官家的记载,出于史官者为早。但到后来,史料的中心,却渐移于史官所(一)记录、(二)编纂了。此其故有二:(一)只有国家,能经常设立史官,以从事于记录;而一切可充记录的材料,亦多集于政府(如卫宏汉仪注说:汉法,天下计书,先上大史,副上丞相),所以其材料较多而较完全。寻常人民:(甲)和国家大事,本无接触;即有所知,亦属甚少;(乙)常人对于不切己之事,多不关心,未必肯从事于记录;(丙)又或有此热情而无此机会;(如著作之暇日等)(丁)有所成就而不克流传。(如为物力或禁令所限)私史的分量,就远少于官书;其所涉及之方面亦远少;从时间上论,亦觉其时断时续了。(此所谓私史,以其材料之来源,与官方不同者为限。若编纂虽出私人,材料仍取诸官家,即不可谓之私史了。以此为衡,则私史实少。此亦不可为古人咎,实为环境所限。凡事不能孤立看。以史材论:在某一时代,能有何种性质的材料出现?其分量有若干?能保存而传诸后来的,又有若干?以著述论:某一时代,众所视为重要者,有何等问题?对于此等问题,能从事研究的有若干人?其所成就如何?能传之后来者又有几何?均为环境所限。不论环境,徒对古人痛骂一番;或则盲目崇拜,皆非也)(二)史官所记,几于全部关涉政治。只记政治上的事情,而不及社会,在今日众所共知为史学上的缺点,但此乃积久使然;当初起时,其弊并不甚著。此由后世的社会太大了,包括疆域广大、人民众多、各地方情形不同等。政府并不能任意操纵,所谓统治,不过消极的用文法控制,使其不至绝尘而驰而已。(此为治中国史者最要而宜知之义,至少自汉以后即如此。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说:“如果说,秦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么,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仍旧保留着封建割据的状态。”这几句话,对于向来所谓封建、一统之世同异之点,分析得极为清楚。统治阶级的利害,与被统治者恒相反。处于统治地位的,在诸侯割据之世,为有世封及世官的贵族;在中央集权之世,则代之以官僚。君主固与官僚属于同一阶级,然行世袭之制,则入其中而不得去;与官吏之富贵既得,即可离职而以祸遗后人者不同。故君主虽借官僚以行剥削;又必控制其剥削,限于一定的程度,使不致激成人民之反抗。凡英明的君主,必知此义;一朝开创之初,政治必较清明者以此。然中国疆域太大,各地方的情形太复杂,以一中央政府而欲控制各地方及各事件,其势实不可能;而每办一事,官吏皆可借以虐民;干脆不办,却无可措手。所以集权的封建之世,中央政府即称贤明,亦不过能消极地为民除害至于某一程度,而能积极为民兴利之事却甚少。旧时的政治家有一句格言说:“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与天下安。”治天下是兴利;安天下是除害;与天下安,则并除害之事亦不办了。因为要除害,还是要有些作为,官吏还可借以虐民的。此种现象的原理,实根于阶级对立而来,所以非至掌握政权的阶级改变,不能改变。但特殊的事件,可以放弃;常务则不能不行,官吏又借以虐民,则如之何?则其所以控制之者为文法。文法之治,仅求表面上与法令的条文不背;而实际是否如此,则非所问。此即所谓官僚主义,为论者所痛恶,不自今始,然仍有其相当的作用。如计簿:下级政府不能不呈报上级,地方政府不能不呈报中央,明知所报全系虚账;然既须呈报,则其侵吞总有一个限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