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时奥本斯特带着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我:“这么恶毒的话你都从哪学的?”

  “死老头你管得着吗?幸亏你小时候没落在我手里,不然,嘿嘿……”

  奥本斯特一个哆嗦,搬着小凳子撤开老远。

  这时塔多姆同志已经快走火入魔了,一手持剑柄,另一手在剑身上抚来抚去,看得塔贝卡嫉妒无比……

  塔多姆喃喃道:“奇怪,哎,奇怪,这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什么人竟然会这种工艺?”说着说着就拿起旁边的小锤子在剑身上轻轻敲了敲。

  我心说,这些现代工艺哪是你一个矮人铁匠能够理解的,不忍打击他,只好道:“普通铁里都含有杂质,那把剑应该是将铁里的杂质尽量提取出来的结果。另外,它里面应该还加了极少量的别的东西。唉,其实我也不懂。”

  没想到塔多姆竟然听得眼前一亮:“哦,我明白了。”说完将剑身掰了掰以感受钢剑的弹性。

  我不再理他,继续逗奈奥墨玩,奥本斯特隔一会就和我聊两句,塔多姆夫妇又忙碌了起来。不知不觉天已经暗了下来,等塔多姆夫妇收拾完东西,我们便一起回他们家。

  这是几天来我度过的最舒服的一个晚上了,虽然在床上根本就伸不开腿……

  吃过早饭我和奥本斯特就向塔多姆夫妇辞行,看到塔多姆的依依不舍之情竟然全系在我腰间那把剑上,我暗叹一声:“唉,看在奈奥墨的分上,这把剑送他得了。”

  我从腰上取下钢剑,道:“蒙你们盛情款待,没什么报答的,既然塔多姆大哥对这把剑这么感兴趣,就送给你慢慢研究好了。”

  塔多姆一听,连忙推辞:“这怎么行?就算是完全不认识,留你们住一晚也是应该的,何况奥本斯特大师还救过我的性命。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你们快些上路吧,欢迎你们再来。”

  他说得真挚,可是他的眼睛却出卖了他,加之塔贝卡正抱着可爱的奈奥墨站在一边,我心一软道:“你随便找把武器给我用就行,这钢剑就留给你研究吧,说不定能让你的手艺精进一步呢。”说完将剑递了过去。

  塔多姆显然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接过剑,一咬牙,道:“你等着,我去给你取把武器来。一定让你满意。”

  塔多姆转身走进屋内,只听里面“丁丁咣咣”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一会塔多姆便两手各拿一柄武器出来了。我留神看了一下塔贝卡的表情,只见她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

  塔多姆左手提剑,右手持斧走了过来。先给我看那斧子,斧身通体银白色,左右各有一刃,由中间向外镂刻着古朴的花纹,斧柄早已被磨得光滑如镜,不知是什么木质。很好,但就是大了点,我要拿着它就别想偷袭人了,任何人一看都会提防着我。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柄斧子竟然是塔多姆爷爷的爷爷留下的,据说在战场上饮过不少人的血。我心道,就算合适,也不能要人祖传的宝贝啊,将斧子还给他,指了指那把剑,道:“不用看了,我就要那把剑了。”

  那把剑与斧子恰恰相反,通体呈黑色,质地有点像我的那只全碳素羽毛球拍,塔多姆递过来时说了声:“挺沉的。”我没在意,看他提着剑也没太用力啊。右手接过剑,我的胳膊倏地坠了下去,靠,这剑起码五十斤重,差一点就脱手掉到地下,不然可丢大人了。

  举到眼前一看,这剑也仅仅是颜色有点像我那全碳素球拍,黑中带灰,即使是在阳光下它都不会反射出太强的光。除了沉得离谱外,造型比我那钢剑上了一个档次,主要体现在护手上,不再是老老实实的直来直去,或者干脆弄一个半圆,而是像雁翅一样呈流线型弯曲。剑柄浮凹而平滑,双手握起来十分舒服。剑身长一米有余,宽三厘米,比我那钢剑大上一号。如此看来,这应该是柄重量上够格而尺寸上略缺的双手剑了。很好,虽然沉了点,也能将就这用。

  塔多姆看我决定收下那把剑,又解释了一番,原来这把剑竟是他小时候在森山里捡的,当时旁边还有一堆凌乱不堪的死人骨头。

  靠,死人的东西也给我用,我暗骂一声。然而实在是已经喜欢上这把剑,就不再计较。这剑五十多斤重,再挂腰上就太碍事了,只得连剑带鞘一起挂在背上。

  塔多姆夫妇抱着奈奥墨送出山寨老远才回去。走在山林间,风吹起我略长的头发,扫在从肩膀上斜伸而出的黑色剑柄上。奥本斯特在前面不时回头看我一眼,我问道:“老头子看什么看?”

  “臭小子,卖相不错。”奥本斯特笑道。

  PS:这章本来想命名为“易剑”的,思来想去觉得仙侠味太重,不是一般的扯,只好放弃,嘿嘿。

  炫87book。сοм书*网



第二十四章 抵达
更新时间:2008…10…18 21:17:27 字数:2199


  我们再次踏上征程后,奥本斯特时不时看我一眼让我毛骨悚然,我暗道:“莫非这老家伙是背背山来的?”幸亏走了半天就没了新鲜感,老头子又正常起来。
  值得表扬的是他把我们落在山谷里的东西全都带来了,也不知道他用得什么方法,反正变成乌鸦是不可能有那么大力气了。现在我身上负重比以前起码多了四十多斤,走起路来稍显吃力,奥本斯特终于良心发现将他自己的包袱拿过去自己背上。

  这次旅程极是顺利,一路上没碰到什么村落,但也没碰到任何危险,连奥本斯特都觉得我们运气不是一般的好。我本以为他是不吃肉的,谁知道某个下午,他大概是馋得厉害了,将猎豹召了出来,没多大功夫就衔了一只小狍子回来。老家伙剥皮开膛极是熟练,半个小时就收拾干净,架起火烤了起来。一伴我们俩吃了,一半分给了猎豹。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此言不虚啊!

  我也渐渐习惯了那黑剑的重量,几天里没少拿它来劈荆斩棘。

  五天之后,我们已经来到了伏脊山脉的最北端,从千米多高的山顶上向下望去,数百里田园河湖尽收眼底。一条宽阔的大河自北方而来,像一条玉带一样弯向东方,进入伏脊山脉不见了踪影。玉带向外分出数道支流,每道支流的两岸都有两三个小小的村落。几条或曲或直的大路将这些村落串了起来,一直向北,近大远小,当路细得快要消失时,一个白色城池出现在路尽头。向东向西,又各有一座城池。在这些城村路河之间,尽是悦目的绿色。两只黑白相间的大鸟盘旋在我们与下方无边的景色之间。

  奥本斯特长出一口气,遥指远方那白色城池,神往道:“那就是弗瑞德姆。”

  离得实在太远,我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方块正摆在那条大河的一道支流根部南岸,那支流流经城池后就又向西南弯去。三面环水,果然好地方。

  终于要走出这没完没了的丛林,也终于要完成我的第一个佣兵任务了,我对着山下长啸一声以示我现在心情很好,结果把奥本斯特给吓了一跳。老头子问我没事整这么大动静干嘛,我则寒碜他这么大年纪竟然如此胆小。我二人斗着嘴就下了山,不料在山上虽然一眼就看到了弗瑞德姆,走起来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山顶上看起来像细线一样的支流都有七八米宽,像棋子一样的村落根本就不是村落,而是比沃斯坦还要大的小镇。

  当我们走在下山后第一个小镇的大街上,我才想起来问奥本斯特我们见到的那条大河叫什么名字。我这个问题显然很白痴,因为现在奥本斯特正是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我的。说来也是,这条河纵贯南北,应该不比黄河、长江的规模小,对于玛法大陆上河两岸城村的亿万居民来说,怎么着也得是条母亲河父亲河啥的。如果站在黄河边有人问我这是什么河,我也会鄙视他。

  看我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奥本斯特才告诉我,这条河在伏脊山以北叫布鲁茵,有孕育生命之意,在伏脊山以南叫弗莱茵,有生长之意。玛法大陆上四分之一的生命都在她的怀抱里成长繁衍。

  我们一边赶路,一边由奥本斯特给我讲解这里的人物风情,实际上老家伙这辈子去过的地方极多,见识也极广,讲得头头是道,什么魔法师学校收人很严格啦,农民每个季度要举行一次庆典啦,魔法之都有神迹每年都有N多人前去参拜啦,听得我一愣一愣的。

  两天里穿过五六个小镇,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里比南方冷,马里摩德已经有了夏天的气息,而这里还是春寒料峭,当然,相较伏脊群山来说还是挺暖和的。另外就是,这里小镇的街道上近半都是旅人。各种服饰各种职业的都有,这要多亏了奥本斯特老同志在我旁边不停为我指点。那些被称作法师的身穿斗篷手持法杖的人长相和普通人毫无区别,就是大多瘦削白嫩些罢了。有些女法师的眼睛特别忧郁,只是看我一眼就能让我的心为之一颤。而那些不论男女都穿着鲜艳服饰的被称作术士的俊男靓女,是我见过的最爱笑最有亲和力的人。我还见到了不少兽人,如果不是奥本斯特在旁边拉着我,恐怕我在第一眼看到兽人时就吓趴下了。这些即使不张嘴也会露出獠牙的家伙并不像他们的长相那么凶恶,相反,我还见到一个兽人扶摔倒在地下的孩子,那孩子站起来就伸手去摸兽人的脸,一边摸一边闹:“叔叔,叔叔,你这面具真好玩,在哪买的啊?我也要,我也要。”那兽人当时就哭了……

  这个奇妙的世界,无论如何,还是可以接受的。

  相较之下,奥本斯特也是个吸引人的家伙,我俩并肩而行,几乎所有的目光都是看向他的。他那白嫩的老脸,枯草一样的头发,树根似的手,布、皮交错的衣服,还有那根比他还要高的拐杖,完完全全标明了他的身份。甚至有不少人向他点头致意,我这才知道,原来一个年老的德鲁伊会这么受尊敬。

  下了山的第三天,沿途不再出现村镇,我们顺着大道一直走,在树荫下听着东面布鲁茵河的水声,一点点看到了弗瑞德姆。

  首先进入视线的是高耸入云的白色塔尖,不是一个,不是十个,而是数百个!

  继续往前走,塔身也渐渐进入我们的视野,圆形的,方形的,六棱形的,上下一般宽阔的,上窄下宽的,甚至上下同样宽阔而中间窄的,各式各样的白色塔身林立在空中。

  接着便是二十米高的城墙,宽大的城门洞,城门大开,没有守卫,视线不受阻挡地一直从城外望进城内,主干道被一座雕像的巨大基座从中截断。

  弗瑞德姆,终于到了!

  炫87book。сοм书网



第二十五章 完成
更新时间:2008…10…19 9:00:28 字数:2111


  弗瑞德姆的平民非常少,在这里活动的大部分人都是佣兵、商人、魔法师以及慕名而来的旅人。
  入城后不久,奥本斯特留给我一个地址,我们就分道扬镳了。一个人走在这陌生的城市,我却没有任何不自在的感觉,我相信这里的大部分人都和我一样不是本城居民。

  街道两旁全是四四方方的白色高大建筑,魔法公会、佣兵公会、盗贼公会、五花八门的商店、酒馆、旅店、宗教设施……最多的就是在那些四四方方的建筑后面的尖塔,我随便拉了个人一问,便知道那是魔法师和他们的弟子的居所。

  反正已经入城,我没急着去交任务,而是直奔城中央的那座巨大雕塑----传说中的神迹魔法女神像。直径十五米的基座上,站着一个温婉柔和的女子,她的眉眼更像是东方人,嘴角微微翘起,让人心生亲近。斗蓬的帽子摘在身后,露出长长的波浪一样的卷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右手中拿着一根精巧的短杖,左手在腰的上方平托着。

  将一个女子放大到30米高仍然如此精致,栩栩如生,任何人见了都会心中震撼,但最让人震撼的不是这些,而是那雕像上方直径五十米天空里终年未曾停过的飞雪,还有她左手托着的那团火焰!

  神迹!

  基座下并非我一人在看,然而我的心却从人群中抽离出去,这是一个不应存在的世界,我一介平民,没做过几件好事,没积过多少功德,何幸至此?上天待我不薄!我不再埋怨……

  出神中,我的大腿被撞了一下,低头一看,一个小男孩小脸冻得通红,慌张地看着我:“对不起,对不起。”

  看了一眼他身后的划雪痕迹,我笑道:“没关系,你继续玩吧。”说完转身走开。在路上问明了威尔汉大师住处的走法,直奔目的地而去。

  一路上感慨万分,就没怎么样留意路旁建筑,倒是有不少行人看我,大概孤身一人又背剑在身的佣兵不常见。等回过神来,已经走到了威尔汉大师居处的门口。

  一座三十米高的尖塔就在眼前,大门紧闭。我敲了敲门,不一会就听到门后有人小跑过来。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个年青人探出头来。

  “我是马里摩德冈德尔佣兵团的黄超,威尔汉大师要的东西我已经带来了。”我对那年青人道。

  年青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点头一笑,将我迎进门去,招呼我在大厅里坐下,他则“噔噔噔”跑上楼去。

  大厅里极为对称地开了六面拱形窗户,是以厅中十分亮堂,四壁是一个个两米高的书架,里面摆满了厚厚的书。我坐在长凳上极是无聊,就起身走到书架前,挨个看那些书的名字。

  没看几本,正对魔法知识分明别类的精细暗暗啧舌,那年青人又“噔噔噔”从楼上跑了下来,看样子也是个不稳重的主。他看我正站在书架前,朝我一笑,道:“师傅正在上面等你呢,你到了三楼就能看到他。”

  我依言向楼上走去,那年青人却没再跟上来。

  到了三楼,只见一个白发老头坐在一张长桌后正低着头拿着放大镜仔细辨认着什么,桌子上摆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走了过去,轻咳一声,老头子这才抬起头来,拿了个玻璃皿将桌上的粉沫倒扣住,站起身来走向我。

  “您就是威尔汉大师吗?”

  “嗯。”

  “我是冈德尔佣兵团的黄超,团长派我将37根火狱鸟羽毛给您送来。请您验收。”说着我就解开衣服,将里面夹有火狱鸟羽毛的布条扯下来。

  看到那金灿灿的羽毛,老头子竟呆呆出了好一会神,我又叫了一声“大师”,他才反应过来,爽朗地笑了两声,对我道:“很好,很好,谢谢了。”

  我又将佣兵日记拿出来,让他签字,看到任务等级D,他“咦”了一声,喃喃道:“我发布的任务可是A级的啊,怎么到了你这就成了D级了?”

  我惊道:“什么?!你说这任务原来是A级的?”

  “嗯。为了这任务,弗瑞德姆的两个佣兵团差点大打出手,正巧你们团长来了,跟我说他已经将冈德尔改成佣兵团了,正愁没知名度,看在老朋友的面子上,我就将这个任务交给了他。以你们团长的实力,也就是勉强能将这些羽毛取出来罢了,所以我将这任务等级定为A级。怎么现在成了D级的了?”

  我纳闷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可能这任务到我手上就算是另一个任务了吧,毕竟不是去取羽毛,只是送罢了。”

  “你走的哪条路?”

  “从伏脊山穿过来的。”

  “就你自己?”

  “不是,还有个德鲁伊伙伴。”

  威尔汉拉长了音“哦”了一声,又问:“那德鲁伊叫什么名字?”

  “奥本斯特。”

  “咣当”一声,威尔汉老先生手里的放大镜掉在地板上:“奥本斯特?!”

  我诧异道:“怎么了?”

  “他可是当年撒那达尔保卫战仅存的一名德鲁伊,人类联盟里无人不知的英雄!怪不得了,有他和你一路,这任务难度等级要降低不少。”

  靠,真的假的?奥本斯特那老头看起来很一般啊,山谷里那一战,如果不是我把狼人引走,我估计他的那一熊一狼肯定要全军覆没了。变个乌鸦扇两下翅膀就喊腰疼,还无人不知的英雄?我很怀疑威尔汉是不是说的另一个同名的人。

  炫87book。сοм书网



第二十六章 线索
更新时间:2008…10…19 20:45:40 字数:2109


  威尔汉捡起放大镜,继续往下看,看到“报酬由威尔汉大师发放”字样皱了下眉头,不过还是很干脆地拿起鹅毛笔签下了他的名字,并注明日期。然后抬起头出了一口气,道:“不瞒你说,其实你们团长两天前就来过了,他告诉我羽毛马上就会送到,我信得过他,就先将任务报酬给他拿走了。而现在你这个D级任务里竟然还要报酬,我自然不能让你白跑一趟,我就让你观摩一下我制作魔法物品好了。这可是很多人想看都看不到的。”
  靠,感情我这一趟除了看风景啥也没捞着。我心里那叫一个气啊,扭头就要走,却看到威尔汉已经拈起一根羽毛,那羽毛到了他手上,光芒竟然亮了一倍不止,惊诧之下,我也忘了继续挪步,在那入神地看了起来。

  老头子从身后墙上取下一跟法杖,那法杖似乎是由白玉雕成,通体白色,由下到上呈螺旋形刻着羽毛状的花纹。老头按着那花纹走势,将手里的金羽毛粘在法杖上,然后右手在羽毛上写写画画,一行银白符咒在羽毛上闪现,消失之时那羽毛竟也随着消失,法杖上羽毛消失之处随之变成了淡黄色。他将羽毛一根根粘了上去,到第十根的时候,老头子额上已经见了汗,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拉墙边的一根细绳,我立刻听到楼下传来几声铃响,一会那年青人就端着杯水上来了,老头接过喝了,命那年青人留下,和我一起看。

  老头子再粘羽毛的时候,那年青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生怕漏掉一个动作,嘿,这就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了。此时我已看得索然无味,但又不能打扰他们,只得耐着性子看完。

  一个多小时后,老头终于将整个法杖粘完了,现在那法杖通体散发着淡淡金光,很有点神器的味道。老头子左看右看,爱不释手,半晌后才问我:“怎么样?”

  我只得如实回答:“这棍子挺漂亮。”

  老头一听差点气吐血,然而又不屑与我一般见识,指挥他的弟子站到大厅中央,法杖挥处,狂风无中生有,凝聚在那年青人身边两米范围内,“呼”地一下将他吹了起来,在狂风中翻滚不止。

  老头子赶紧收了魔法,看样子他也是初学乍练,没控制好力道,虽只是短短几秒,此时他那弟子已经坐倒地上,晕晕乎乎不辨南北了。不过我也明白了这法杖的作用,和游戏中的风杖类似,凭空制造大风,运用得当的话,战斗时会收到意响不到的效果。只是不知这法杖是不是也只能吹一个人,会不会有次数限制。

  然而这些已经不是我应关心的,我只想快点闪人,回马里摩德继续接受训练,这一路行来,我太明白自己的不足之处了。我夸了一句“好法杖”,就准备再说两句客套话赶紧离开。

  没想到威尔汉似乎特别感慨,竟然又打开了话匣子,我连插嘴的空都没了。他将仅剩的四根金羽毛拿在手里,叹道:“这是玛法大陆上最后四根火狱鸟羽毛了。唉,当年如果不是我失手炸坏了那窝鸟蛋……40年过去了,40年哪,直到现在才真正做出一根飓风之杖。虽然已经没了那股血性,总算完成了一个心愿。可怜了奈德加,竟因此和我反目,值得吗?值得吗?”

  老头子语无伦次说了一堆,听得我一头雾水,但有人想和他抢夺这些羽毛我却是听出来,极可能就是那个雇白翎鹰佣兵团在泰菲格伏击我们的人,我忙问:“奈德加是谁?他也在找火狱鸟羽毛吗?你可知道他在哪?”

  威尔汉心灰意冷道:“他是我年青时一个很好的朋友,为抢夺火狱鸟羽毛我们两个反目成仇,不过我还一直留意着他的动向,他现在应该在联盟西部的一个叫斯洛伯格的城中隐居。怎么,你找他干什么?”

  我忙掩饰:“没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

  威尔汉显然是受到了刺激,埋藏了多年的情感到这个时候才爆出来,他突然下了决心,对我道:“我知道你可能急着赶回去,可是,能不能看在我和你们团长朋友一场的份上再帮我个忙,将这四根羽毛给奈德加送去?好稍减我心中的愧疚。如果他已经不在那,这些羽毛你就拿着好了,算是对你热心肠的报酬。”说着又让他那刚刚清醒了些的弟子取了五个金币给我。

  这老头子也是一时急昏了头,大可将这事当做佣兵任务发布出去,报酬高些,还愁没人帮他送?现在却要我以私人的名义帮他这个忙,真是无法可想。不过我正有意去将泰菲格遭伏击一事查个水落石出,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线索,去一趟斯洛伯格乃是必然,如果此事和奈德加无关,帮威尔汉一个忙将火狱鸟羽毛送他又有何妨?当下答应下来,顺势将那五个金币揣在怀里……

  出了门,我直奔奥本斯特留给我的地址而去,我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