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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农女初养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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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皓黎从小到大还没有这样被一个人嫌弃过,那些女子见到他大部分都是面红耳赤,羞涩不已,再不济也不至于如她一般惊得如此,他就那么可怕?!
心里难免有着遭嫌弃的不好受的感觉,金皓黎还没来得及生气,就看到林琳转过身来,本来也算不上平静的面容一下在看到他的手时,又惊得一变,这变化让他疑惑不已,于是便准备要低头看自己手里抓着的衣物。
谁知金皓黎只来得及看清那藕粉的颜色,连形状都还没看清楚,林琳就一把扑过来,伸手快速地将那衣物抢过,塞到盆里,再拿一件衣服迅速遮盖住,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得让金皓黎忘了刚刚的气闷,呆了片刻。
看着林琳紧张到快模糊的飞快动作和迟来的满脸羞红,金皓黎刚刚握着那衣物的食指和拇指暗暗搓了搓,想起不比外衣的布料柔滑触感和那一闪而过的藕粉颜色,金皓黎此时再说不清楚刚刚那是什么,就说不过去了。
或许是被林琳的紧张态度感染,金皓黎原本不易平息的火气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消了,转而替代的是少见的尴尬和不自然。掩饰般地低咳一声,金皓黎也随之站起身来,勉强面上的镇定。
“那个金大哥怎么会在这里?”为了掩饰尴尬,林琳还是率先打破了沉默开口询问。
“卖兔子。”
“额?兔子?”林琳诧异低头,这才发现金皓黎的另一只手上正提着两只兔子的耳朵,那两只兔子也甚是活跃,一动一动地挣扎得十分勤快,兔子腿一蹬一蹬,十分可爱。
“这两只兔子刚好就撞在了家门口。”看着林琳双眼盯着他右手的样子,金皓黎抬了抬手,把两只兔子提到了她的眼前,让她打量个够。
看着近在咫尺的两只兔子,林琳感觉自己心都快化了,她从小就特别喜欢这毛茸茸长耳朵的小动物,可是前世的她却因为兔毛过敏,天生就不能把她心头所好抱在怀里。
但是如今倒是不同了,她这身体一点也没有这兔毛过敏的症状,以前兔子可是只要稍微离她近一点她就能打一天的喷嚏的。
林琳慢慢地伸出手,先是轻轻地试探地碰了一下,又马上缩回手,过了片刻才将手放到那兔子身上轻轻抚摸,然而这一摸也是上了隐,满心的喜爱让她完全忘了刚刚的窘迫之事,反而兴致冲冲地抬头,满怀期待地抬头问道:“金大哥,我能抱抱它们吗?”
第21章 送她兔子()
金皓黎看着眼前小姑娘水润的黑瞳,里面闪着的乞求让他内心一软,也不思考,就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然后将送了手,将兔子放到放下盆的林琳的怀中。
林琳小心翼翼地摸着怀里的两只兔子,满足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一边的酒窝若隐若现,俏皮可爱地天真模样让她身后的阳光仿佛都亮了几分。
“金大哥这兔子,可以卖给我吗?”摸够了兔子,林琳忽然想起兔子的主人,于是犹豫着开口问道。
“送你了。”金皓黎已经从刚刚的呆愣中回神,面色镇定又恢复了平时那副翩翩公子的清朗模样。
“真的吗?!”林琳开心地惊呼一声,不可置信地问道。
“嗯。”看到少女的欣喜模样,金皓黎的眼角在他不自知的时候,已经微微地柔和了下来。
“可是,可是这样不好吧,金大哥你还是告诉我这兔子多少钱吧,我可以付得起的。”林琳想了想自己荷包里的私房钱,踌躇片刻开口
“说送你就送你了。”金皓黎见她的坚持,丢下一句话就转身准备离开,不给她再说什么付钱的机会。
“诶,金大哥”林琳看金皓黎转身就要走,忙捡起盆子,将两只兔子放进盆里,向男人追去。
傍晚,日落西山,晚霞染红了远处的一片天色,村子里,一户户人家屋顶的烟囱都飘出了缕缕青烟,宁静的山下不时响起一两声狗吠和大人唤孩子归家的呼声,一片现世安好的模样。
少女抱着木盆,步履匆匆地赶回家,淡粉的衣裳在夕阳里模糊了边缘,似乎马上就要在阳光里融化,金皓黎看着远去的身影,眯了眯眼睛,刚想收回视线离开时,那个即将和夕阳融为一体的女子却忽然停下脚步,转过了身来。
他动作一滞,接着就看见小姑娘将木盆改成一手抱着,另一只手高高伸起向他挥了挥,即使离得太远,远到金皓黎已经看不清她的脸,却不知为何,他似乎还能看到她翘起的嘴角和脸颊边的酒窝,还有木盆里两只兔子毛绒绒的耳朵。
“金大哥!谢谢你!”林琳将刚刚挥着的手放下,放在嘴边做成喇叭的样子,对着远处一身黑衣的男子大喊。然后站着笑了片刻,听到回音一波波地传回直至消弭,才又匆匆向家里赶去。
夜半,林琳散了头发趴在床上,两只兔子在林至涵刚为她做好的笼子里啃着萝卜,嘴巴一耸一耸吃得欢快。林琳眼里尽是喜爱。
下午她向金皓黎追上去后,也和他说了半天,自己不能就这样接受,谁知金皓黎除了最开始她追上之时的一撇外,再没有给过她一句回话或者一个眼神。
到了她累得走不动时,金皓黎才停下脚步看着她,看了她抱着木盆弯腰喘息的样子半晌,才双唇一动,吐出两个字:“送你。”
林琳直起身来看了看金皓黎,见他态度也是坚决,也不再坚持,于是弯着眼睛笑着甜甜说道:“那我就收下了!谢谢金大哥送我的两只兔子!我很喜欢!”
金皓黎又撇了她一眼,仿佛还是冷冷的样子,但他本有距离的气质居然就在这夕阳的柔和下消散了一些,仿佛是沾染了人间烟火的仙,流落红尘。
那一刻,林琳听到自己的心跳一声一声,有如擂鼓。
第22章 八角茴香()
这天,齐氏等人一大早就起来,收拾好东西关了门就去了地里,稻谷熟了。
林琳在现代连下地都没有过,更别说干农活收割稻子了,她本来力气就小,戴着斗笠,挽起袖子的她本来也是准备帮忙的,谁知她不到一个时辰她就已经摔倒了四次,被锋芒割了五次,这让齐氏和林至涵无奈摇头,只得将她赶到一旁阴凉的地方歇息,说是让她先将这活儿看熟练了,再来实践。
林琳也知自己现在只能帮得上倒忙,真正的还得以后慢慢学习,不过还好的是,从前这身体的爹爹是个疼女儿的主儿,一直就将林琳养在家里,没有让她干过重活,故而现在她不会干农活的样子也不会遭人猜忌。
坐在树荫下的林琳无聊至极,却也没有什么可做的来打发时间,本来是可以练练女红,可这针线也不在身边不是。
经过一段时间的勤学苦练,林琳的女红虽然算不上出色,但却也是大有进步小有成就,自从那天金皓黎将兔子送给了她之后,林琳便将绣帕子的事情给提上了日程,重要程度更是加重了几分。
林琳坐在树荫下,没有照到阳光,但却依然感觉炎热,随手拿起水囊,打开喝了一大口,才稍稍解了些炎热。
喝完水的林琳精气神好了不少,正随处望望四周的风景,忽然她眼神一定,一从绿色的植物就吸引去了她的注意力。林琳面露惊讶,快步走过去,将那植物细细观摩,片刻后便惊喜地发现,那竟然是茴香!
林琳一早就了解过这里的食材,很多的香料等都还没有被这个没有出现在历史上的朝代发掘利用,故而大家吃的东西的味道也十分单调。
她本来也是想靠着一手厨艺在这个世界活得风生水起,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纵然她现在可以做出一些味道出众的菜,但缺少了许多配料的她也无法做出像前世一般多而精美的菜系。这无疑像是剑客丢了剑,文官没了笔一般憋屈。
林琳蹲下身子,握着手中的一株八角茴香,向周围看了看,将衣袖拉长到遮住手心的程度以防被带刺的草割伤,这才伸出手轻轻地拨开杂乱的绿草,仔细搜寻着其他茴香的身影,既是发现了一株,那周围必定还有其它。
果不其然,在她一阵的细细翻找过后,终于在不远处的一片草丛里找到了其中混杂的八角茴香!粗略的估计了下这些大茴香的数量,林琳心里雀跃无比。
这大茴香又称八角茴香,以前林琳在现代时,就总喜欢在炖鱼汤是放入一些,不仅把鱼汤里的鱼腥味尽数除去,煮出来的汤汁更是鲜香浓郁,喝了之后让人回味无穷。
看着刚刚摘下的一捧绿色八角,林琳不禁想起之前林至涵提起的主意,其实,按道理说在路边摆上摊子贩卖鱼汤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她本就打算等待有了本钱就在镇上开一间酒楼,但却不知如何做出开端。
第23章 倩影入梦()
如果她先在镇子上的街边摆个小摊卖现煮的鲜热鱼汤,吸引一些顾客,把自己厨艺的名声传出,那对于以后酒楼的口碑生意可谓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毕竟她的厨艺如果不错,那么开出的酒楼里的味道又能差得到哪里去?
任何大生意都不是一蹴而就,没有小生意的堆积,那么成功也是无处可寻的,这些道理林琳可是再明白不过的,想当初在现代时,她便是靠着一手好厨艺,慢慢将小店拉扯成生意火爆的大酒楼。
看着手心里的小小八角,林琳在心里不断地做着打算。
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将茴香小心地包起,再次确认这茴香不会因为走动而掉出,林琳才把这包裹着茴香的手帕再次穿过衣襟放入怀中。
拍了拍怀里因放了东西而不明显的凸起处,林琳想到计划里的未来,开心地笑了笑,挪动了一下脚却感觉已经麻得快要蹲不住,于是就准备赶紧站起身来。可谁知,因为她蹲得太久,血液流通不畅,再加上这具身体从小就虚弱缺乏营养,林琳在站起的那一刻突然就两眼一黑,天旋地转的感觉瞬间袭来,双腿一软,一下就失去了平衡,往地上倒去。
“啊!”
猝不及防的摔倒让林琳吓了一跳,本能的闭紧了眼睛,心也跳动得好似擂鼓,眼见就要和地面来和亲密接触,又是一阵旋转突如其来,意料之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就在这时她腰间一暖,身子猛地撞上了一堵软墙,撞得她鼻子发酸,周身被一股好闻的气息萦绕。
“没事?”金皓黎两只铁臂搂着林琳的腰,低头看着怀里紧闭双眼,满脸惊慌的小姑娘,开口问道。
他平时也是靠着去后山打猎来谋生计,这几天因为稻子熟了,便自然吸引了许多鸟儿来此猎食,金皓黎估摸着在这时候来在这种着稻子的田地旁布些捕网,应该也能捉到不少的麻雀,到时拿到集市上去卖也可以挣到不少。
这会儿他刚在后山安置了捕兽器,也就顺带在这鸟儿最常出没的地方布了几张今日刚在集市上买来的网。刚刚将这些器具都固定完毕,准备往回走的金皓黎就看见了不远处榕树下一个粉色的影子,他脚步本能一顿。
那日不小心捏住了林琳的贴身小衣的意外,让金皓黎每每想起也是生出几分尴尬,想到那小衣曾亲密贴着小姑娘肌肤,他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干燥,暗暗咳了一声压下内心的紊乱。
那事发生的当天晚上,久不入梦的金皓黎居然一反常态,犹如一个毛头小子做了一个年轻气盛的梦,第二天梦醒来时,他单手支额看着凌乱的被褥陷入了一阵头疼,只因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梦里女子的脸竟和林琳的脸一般无二!
自从那日以后,金皓黎便对穿着粉色衣裳的女子十分敏感,每当他走在街上或路上眼角撇到一抹粉色时,心里都会不受控制地一颤,带着些许害怕的情绪,怕看到那张不久前曾入了他梦的脸。
第24章 她的香味()
看着她站起的动作似乎一下用力太猛,摇晃了下就要跌到,金皓黎也不知道如何,身体已经先于脑子一步,用着平时也不轻易施展的轻功飞掠了过去,搂着她的腰,将林琳即将扑倒在地的身子一把卷入自己的怀里。
“诶?金大哥?!”
林琳没有感受到摔倒在地的疼痛,诧异看着眼前近在咫尺的金皓黎惊讶出声。
“没事吧?”见林琳只是惊讶地注视着自己,金皓黎难得耐心地又重复了一遍。
“嗯,没事没事,我刚刚就是多的太久有些低血糖罢了。”林琳咧开嘴笑着解释道。
“低血糖?”听到从林琳嘴里说出的从未听过陌生的名词,金皓黎皱起了好看的眉头,眼里露出疑惑。
“就是身子有些弱,没事没事,这是老毛病啦。”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说出了现代的词汇,林琳笑着打哈哈,说完又急忙地转过其它话题,不给金皓黎继续追问下去的机会,问道:“金大哥是刚在山上打猎回来吗?”
语毕就要低头看金皓黎手中是否有抓着打来的野味,谁知这一低头,林琳才发现两人的动作有多亲密,而他们说话的过程中竟也一直维持着如此暧昧的姿势!
只见她靠在金皓黎的怀里,两人上身紧密相贴,体温隔着和轻薄的夏衫清晰地传递过来,然而更让她无法忽略的是,金皓黎两只结实的手臂此时正稳稳搭在她纤细的腰间,维持着她的平衡,仿佛担心她再次摔倒一般。
林琳的脸不由得染起了一层红云,微微一个轻巧的转身,便离开了金皓黎的怀抱,“金大哥又打了什么好吃的?”
感觉到怀抱一空,金皓黎的眼中闪过一丝失落,但脸上并没有露出丝毫的异样,“今天运气不好,只不过出来逛逛,顺道看看有没有什么野味而已。”
他停顿了一下,还是但心地开口道,“你身子那么弱,我看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了,不劳烦金大哥。”说了一会儿,林琳脸上可疑的红晕稍微地散了一些,心中也稍微平静了很多。
虽然她这么说,但金皓黎的心中还是有点不放心,“我送你回去吧!”
林琳见他这么坚持,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他打断了,“我不放心!”
本来已经褪去红晕的脸再度开始发烧,见金皓黎那么坚持,林琳也没有再多坚持什么。
林至涵见妹妹一直没有归来,心中难免一阵着急,准备出村寻找妹妹的时候,刚好看到了两个人向自己的方向走过来,“琳儿”
“哥哥。”走到近前,林琳这才注意到了林至涵,连忙和金皓黎保持了距离,“我去后山,有点不舒服,刚好遇到了金大哥,他送我回来的。”
听了妹妹的解释,林至涵微微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多谢金兄送舍妹回来!”
“林兄不用客气,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手边仿佛还残留着她身上淡淡的香味,但金皓黎还是镇定了心神,回答了他的问题。
林至涵考虑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道,“金兄是否要到府上做客,我也可以和你小酌一番。”
第25章 女大不中留()
对于他的邀请,金皓黎自然愿意,但想到身体有点不舒服的林琳,他还是拒绝了,“改日吧,我还有事,告辞!”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转身离开了。
林至涵目送他离开之后,转头看着一直低着头的妹妹,“傻丫头,人都已经走了,你还低着头做什么?”
“人家又没有在躲他。”知道哥哥是在戏谑自己,林琳并没有太理会她,但还是忍不住回嘴道,“你不在家里陪着娘亲,出来做什么?”
“还说呢,天色都快要黑了,你还没回来,母亲担心你的安全,让我去寻你。”看着林琳脸上略带红晕的脸,林至涵不由得感慨女大不中留啊!
林琳轻咳了两下嗓子,稍微恢复了原样,一脸笑意地道,“我去山上采点东西,不知不觉忘记了时辰,好在还是采到了。”
“那你的东西呢?”也不怪林至涵有此一问,林琳双手空空,实在不像拿着东西的样子,难道她贴身带着?
“当然在”林琳挥了挥空着的手,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提着的八角和茴香不见了,“奇怪,我一直拿手拿着的啊,不会掉到哪儿去了吧?”
她正想着,脑海里突然闪现过一个画面,刚才下山的时候,袋子似乎已经不在自己的手上,而那个时候唯一的可能性就是
“哥哥”让林琳自己去寻找金皓黎是万万不可能的,现在唯一的办法也只能找自己这个哥哥帮忙,虽然他看着不太靠谱,不过应该比自己去找比较好。
听到林琳这撒娇的语气,林至涵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怎么有种被算计的感觉?“有话就说,你这样叫我,我觉得慎得慌。”
“我把东西忘记在金大哥那里了,能不能劳烦哥哥帮我去拿一下?”林琳略带恳求地看着林至涵,语气中还是带着点恳求的语气。
“你啊!”林至涵点了点林琳翘着的小鼻子,略带好笑地道,“明日吧,今日太晚了,去也不合适!”
“但那几样东西,如果不做适合的保存的话,会腐烂的!”听到林至涵并不愿意现在去金皓黎那里,林琳不由得开始着急起来。
“腐烂?”林至涵微微地挑了挑眉毛,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所以忍不住重复了这两个字。
林琳这才反应过来不对劲,连忙一甩手,“哥哥,我现在就回去,你帮我去拿一下东西吧。”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林琳很难得撒娇,林至涵的心里虽然有点喜欢,但还是忍不住揶揄道。
“人家一个女孩子,天色那么晚了,去一个单身男子的家里,不是有点不合适吗?”又不是在现代,林琳的心里忍不住吐槽道。
看着她一脸娇羞的样子,林至涵忍不住轻笑出了声,“好,我帮你去,不过得把你成功送进家里我才放心。”
林琳连连点头,跟在林至涵的身后,急匆匆地向家里的方向走去。
金皓黎回到家之后,才发现林琳的荷包还在自己的手上,荷包上略显稚嫩的绣花样子,让他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轻笑。
如果能够就这样把这个荷包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第26章 荷包里多了东西()
金皓黎的心中产生了不想把这个荷包还回去的冲动,但现实却不给他这个机会,一阵敲门声响起,打乱了他的思路,他打开门一看原来是林至涵。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你是来拿荷包的?”
“嗯,琳儿似乎很在意荷包里的东西,所以让我今天必须拿到手。”林至涵当然注意他神色中的苦笑,所以着重说了“琳儿”二字。
金皓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将刚才藏进怀中的荷包递给了林至涵,“我刚才走的时候,忘记还给琳儿,你来也好,免得我多走一趟。”
“这话是你的真心话?”荷包虽然拿在了手中,但林至涵并没有放弃这个可以揶揄好友的机会,“要是让琳儿那丫头听到了,肯定得很难过。”
“别胡说!”金皓黎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还是坐回到了位置上,“东西你也拿到了,可以走了吧?”
“你没什么跟我说的?”林至涵挑了挑眉毛,略带打量地看了金皓黎一眼,见他的确没什么好说的,就准备转身离开。
“等等”他还没踏出一步,就被金皓黎喊住了脚步。
林家,林琳虽然夹着碗里的菜,但眼神还是不由得看向了屋外,也不知道哥哥拿回来了没有。
就在她望眼欲穿的时候,林至涵终于开门走了进来,“等谁呢?”看着妹妹一脸望眼欲穿的样子,他忍不住打趣道。
“等哥哥啊,东西呢?”虽然看到只有哥哥一个人回来,林琳的心中难免一阵失落,但天大地大,还是没有那包东西大。
“在你的眼里和心里,看来只有那包东西,”林至涵的心里难免一阵失落,但随即恢复了正常,将东西递给了她,“给,你的宝贝!”
“谢谢哥哥!”林琳连忙接过了东西,脸上才露出了一丝笑意。
当她看到手上荷包的时候,心中难免一阵奇怪,“不对啊,这不是我的荷包!”
“会吗?他递给我的时候就这个啊!”听到妹妹的话,林至涵的心里难免一阵心虚,但随即恢复正常。
林琳并没有想到别的地方,一脸认真地看着哥哥,“真不是我的,我的东西我自己还不清楚吗?”
“那你看看里面的东西是不是你的,不就行了吗?”一旁的齐氏一脸和蔼地看着两个子女,一脸笑意地道。
林琳小声嘟囔着,自己的绣工总不能连自己都看不出来吧?她还是低头打开了荷包,看着里面的东西,果然是下午她采取的几味调料,“东西没错,但是”
“行了,东西没错就行,妹妹,我还饿着呢。”林至涵等的就是她这句话,怎么可能让她继续说下去,连忙一脸可怜的样子看着林琳。
林琳微微地叹了口气,将东西从里面拿了出来,也没有去在意那荷包的不对劲,林至涵也稍微地松了口气。
回到房间后,林琳微微地梳理着长发,看着静静躺在桌子上的荷包,不由得拿了起来。
看着荷包上面已经有些年代的刺绣,确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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