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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万户侯-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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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血浓于水,所谓落叶归根。在他看来不过都是空话罢了,可如今在见父亲,在见几位兄长幼弟,还是没能忍住那顺流而下的眼泪。

    他低呜伏地,久久不肯起。

    云国老站在原地,望着这个小时候常常在他身边玩耍嬉闹的儿子,一时百感交替。若是寻常百姓家,他自然不会反对云向鸢男儿闯荡浩大天地的行径。可生在书香门第的云家里,又是最为炙手可热的嫡系一脉,炉火将倾,他不去读圣贤书,博功名,去和中原门阀争道,去凉州官场长安朝廷积攒人脉,开枝散叶茂密如林的云家又如何自处?

    学莽夫提剑拔刀斩头颅,快活饮血壮烈豪笑?这在世家之中是万般下策!最为人所不齿的孤僻小径!

    从云向鸢懂事起父子两人之间的隔阂便越来越厚,就像一堵无形的石墙将两人隔绝,一个见儿子没有半点长辈的舐犊之情,一个见父亲没有丝毫尊老之心。

    老者接连叹息,最后不知在心中划出千百道沟壑陈年积酿话语一字难出口,只是淡淡道:“起来吧。”

    金煜不再去管身后的侯霖,而是毕恭毕敬的走到老者面前,行士子礼鞠躬大声道:“见过云国老!”

    他垂下的头颅没有任何摆动,内心倒在不断挣扎。

    金家不像云家埋头书本只做学问,一族涉猎极广,就连朝廷视之为国家重器的矿脉都敢伸手去讨要一杯羹,更不要提不遗余力拉拢了凉州官场上屈指可数能说话管用的大人,府邸之中中更有私兵无数。

    可当云国老站在这里时,他便知今日之事已经有了定数。年纪尚轻的金泰衍只是畏惧云家的名声,可已过不惑之年的他一清二楚面前这位不威自怒的老人当年一桩桩比起说书先生拍案惊奇还要精彩的故事。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让三公低下颜面出城相迎,不是什么人能让一方封疆大吏唯唯诺诺如稚童。

    金煜自认饱读诗书,但也没有自负到敢和这位老人来谈古论今摆弄道理,因为连先皇广文帝都曾被驳的哑口无言。

    云国老点了点头,对这金家晚辈还是十分器重,依他的身份,别说倚老卖老来欺负这些晚辈,就算是当今天子站在这里,他腰板挺的也比谁都直!

    这股天地浩然间的巍峨正气,是他用了一甲子从书中所读到的,比起兵家所言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更有说服力。

    “我已经是颐养天年的岁数,对这些晚辈的小打小闹没有心思去管,也没有精力去管,要是我这不争气的儿子做错了什么事情,你大可放下心去教训。”

    金煜低声称是,可哪敢训斥半句?

    云向熙看到云向鸢还跪地不起,笑如春沐清风,拉起他后打趣道:“你啊你,这么多年了,还是这副倔脾气,当初因为不让你去那练武台,把我的竹简狼毫撕碎折断,还半个月不和我说一句话,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还恨我么?”

    云向鸢抽啼不语,擦去脸上泪痕摇头,看到面前在心里记恨最深的兄长,哪还能生出半点怒火?

    云向熙好言慰藉道:“回家吧,小弟可是想你想的紧呢,只有你肯带他溜出去买糖葫芦吃,这么多年他还一直念念不忘。也是我们这些其他兄长太过迂腐,不如你更亲近。”

    酒楼上的颜宾美目流盼,喃喃道:“这个六品中郎将居然真是云氏后人……”

    她又想起之前说出的话,恨不得抽上自己几个响亮耳光。烟雨阁幕后主人权势在大,能大过门生弟子遍布天下的云家?能大过可直入皇城面圣不下跪,不通报的云家国老?

    云国老看向已经比他高出半个头的儿子,脸色如往常一样不苟言笑。可说出来的话音比起以往柔和了太多道:“你留恋大丈夫的金戈铁马,为父如今拦也拦不下了。既然铁了心要在军营里为我大汉尽忠,那就好好去做。以前给你说的大道理,你不愿去听,我也就不在你耳边聒噪了,你娘每逢中秋元宵,都会去你屋子里拾掇一番。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你娘平日里不说,可我都知道。”

    “她怕我生气,更怕被偏房看到。可你寄回来那封家书的时候,她是当着十几双眼睛哭出声的。就算你在厌烦爹,不喜欢这个家,也一定要回来看看你娘。”

    云向鸢刚止住的泣意又泛,打湿眼眶。

    不再去管两旁围观的百姓,也不去管面前的金煜。云国老转身道:“好了,回去吧。”    

    几个云家子弟搀扶着他,一边对着云向鸢挤眉弄眼,一边向将街巷围堵到水泄不通的人流借道。

    荣孟起走到郑霄云身旁,对他使了个眼色,立马心领神会的郑霄云收剑入鞘牵住缰绳离去。身后三百陌刀手紧紧跟随。

    金煜听到身后马蹄声响,眯着眼睛走到一副丢了三魂七魄的金泰衍身旁道:“今日之事就到此为止吧,回去之后切记不要再起其余心思了。”  

    金泰衍满面不甘,厉声道:“我调集前车营入城,他不过千余骑卒,拿什么和我争锋?今日若不杀了这几人,我金家颜面何在?” 

    听到这话后金煜沉脸,呵斥道:“放肆!”     

    往日金泰衍见到他这位掌管家法的二叔露出这副不近人情的表情时,纵有天大怨怒都是顺从,可今日他一反常态,面目狰狞的爬起身道:“二叔,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侯姓的家伙杀了王阐,这姓云的东西更是让我金家颜面扫地,此仇不共戴天!焉有不报之理?” 

    金煜作势起掌就要扇他,金泰衍低声冷笑,一把抓过金煜举起的手掌。怨毒道:“二叔,破后方可重立,这可是你对我说的。你怕那个老头子,我可不怕!”  

    云向鸢一把扭过金煜的手,大逆不道的推搡到一旁,滴血手指指着两个在旁隔岸观火已久的将尉道:“调集甲士将进城的匪寇格杀勿论!那个侯姓的逆贼我要亲自砍下他的头!”  

    两个将尉不敢应允,觉得进退维谷。都在心中暗自盘算,觉得积威日久的金煜比起人微言轻的三公子更为可靠,两人互通眼色,身姿不动如山。

    金泰衍见状怒极反笑,从血泊中捡起一把长剑上前便要只身追赶远去的侯霖。刚走几步便听身后传来一声道:“金泰衍,从今日起你禁足一年不得出府,回去之后先面壁三个月,当街持弓杀人,私自调集郡兵,敢在云国老面前如此浪行!你视国法家规是什么?” 

    金泰衍回过头,一脸苦楚的丢下长剑,跪倒在地上,涩涩道:“孩儿知错。”

    一匹千金难求的乌头云迈着惬意步伐从人群中轻快而来,身后跟着数位步行的正冠大儒。

    云家家主位于高头大马旁,周围人群纷纷避让。金煜连忙上前见礼,对着马上的男子道:“见过王爷!”

    屋顶上的弓弩手散去,骑都尉的骑卒纷纷下马单膝跪地行礼。两旁百姓不论是在街旁还是花坊勾栏前,都是一敛衣摆跪倒在地叩头齐声道:“见过王爷!”

    亭安王轻笑点头,下马对还未走远的云国老道:“晚辈刘殊见过云国老。”

    云国老回过头,还礼道:“今日居然打扰到王爷清修,实属我小儿过错。”

    “年轻人玩闹是小,只是闹出了人命,我这个闲散王爷不得不来看看。” 

    亭安王看到一地狼藉尸首后面带愠色,对陪同前来的郡守大人道:“平沙城内外,是得好好整治整治了。”  

    金家家主立于亭安王身旁,他面目俊逸,气质沉稳,不再去看惹下过错的金泰衍,转而对云国老道:“吾儿年少轻狂,是我管教有失,还望国老宽恕。”

    他随即转过头,对着两个趴伏在地的本地将尉道:“收兵回营,以后要是金泰衍在传召你二人,只当不知!你二人虽是我金家门生,可毕竟有军职在身,是大汉的将领,怎能形同我金府私兵?”

    亭安王挥手道:“既然事已至此,那就算了吧。”

    一场风波在这位身份清贵的王爷到场后尽数化解。

    荣孟起看着离去的王爷身影默默不语,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黄楚邙两眼打转,目睹这位不论仪表气度都是人中龙凤的年轻王爷嘀咕道:“其实我在眉宇间和他还是有些神似的……”

    云向鸢瞪他一眼道:“回营!”

160章:烟消云散() 
平沙城的大街上,凭空出现一队装备精良的行伍军卒让城中的百姓措手不及。虽说在这天水郡的郡守府内,即便在蛮横不讲理的军爷也不敢欺男霸女,可过着养家糊口日子的老百姓见到手持兵戈的精壮伍卒总会有种天生的畏惧,就像见到那些坐在官轿高堂上的大红官袍一样,单单是那份架势就让他们心有余悸。

    也多亏这座城中那位和当今圣上以兄弟相称的王爷名声太好,不光在那些最擅长锦上添花用笔墨吹捧造势的读书人口中是千年难遇的贤王,就连普通百姓对其也是赞口不绝,说不来那些漂亮话,可总归会竖起大拇指。

    郑霄云走的匆忙,牵着马匹在城中乱晃,找不到一家医馆,路上看到几个行人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他身后铁甲森森的陌刀手吓的屁滚尿流,哪敢搭话?

    他像只无头苍蝇乱转,看到马背上的侯霖越来越虚弱,本来已经止住的伤口又在往外渗血,顺着路途流了半条街巷。他不敢私自去拔那跟短小的红羽箭矢,一个止血不当怕本来不用死的侯霖就真的被他害死了。

    正在他手足无措之时迎面撞上了一座鎏金花轿。

    花轿前正和轿中女子莺莺燕燕说着羞人话题的花季女婢一个没注意便撞进郑霄云的怀里,他体格魁梧,被撞后纹丝未动,撞人的婢女反而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被郑霄云伸出手拉住。

    这个连和男子说话都屈指可数的女婢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撞到了陌生男人的怀中脸上已是绯红一片,见到那人还抓着自己的手腕更是羞的脸颊能掐出水来。

    凉州天寒地冻,女子大多也都皮肤粗糙面黄发蜡,像面前这个肌肤如雪吹弹可破的年轻女子极为少见,算是城中让人赏心悦目的一道风景,可郑霄云心急如火燎,哪有半点旖旎心思。

    拉住之后见小婢女稳住步伐他便放手与轿子擦肩而过。

    年轻女婢这才后知后觉的惊呼一声,让轿中的女子柳眉轻蹙,拉开轿帘一角,恰好看到马背上只露出半张脸的侯霖。

    鎏金花轿在平沙城中不稀奇,城北那成片的宅邸里只要有女眷,总会有那么三两顶。大汉虽不严禁平民百姓的衣饰装束,可对这行轿管控比起对马匹军械有过之而无不及。倒不是说这行轿之中大有学问,完全是那些大人私心纵然。十年寒窗苦读方得人上人,总要些和普通人不同的排场,怎么大张旗鼓怎么整,最后就瞄向了这行轿。

    皇帝的行轿叫做龙辇,王公大臣的叫做骏驰,依次列下总共有七等。而无功名又非皇亲国戚的富绅只能用两杠抬轿,不敢越轨制轿去大摇大摆的转悠街市。

    郑霄云面前的这鎏金花轿价值百金,看其规格因是请专人为轿中女子量身定制而成,郑霄云眼拙,认不出轿帘上一颗颗用丝线穿插的细小玛瑙是传自西域异国的珍稀物件, 也就没有多想,继续前行。

    轿中女子道了一句且慢,郑霄云停下脚步右手握到了剑柄之上,倒不是他草木皆兵,委实是今日一事接连一事让他神经太过紧绷,要是在窜出个要碍事的家伙,郑霄云绝对没有好脾气在多说半句话。

    轿中女子打扮素雅,不像其余富家千金那般恨不得把天下珠宝都穿戴在身上,披金挂银像颗摇钱树一般。她流衫罗裙,外面罩着一层透明的白色薄纱,略施粉黛就是鲜眉亮眼,比起莺街里那些花言巧语的貌美妓倌别有一番气质。

    郑霄云抬眉,这女子立马心领神会,一双剪水秋瞳往侯霖身上张望两下道:“他怎么了?”

    郑霄云懒得废话,可见这女子气质不凡,特别是明明见到自己身后那三百虎狼之士还下轿询问,对旁人避之不及的甲士视若无睹,单是这份风轻云淡的定力就能让不少男儿相形自愧。

    他指了指侯霖的肩膀,女子眼睛瞟到那根红羽箭矢上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你是要医治他么?”女子声音如黄鹂清脆,亮耳醒神。郑霄云借势问道:“姑娘可知附近哪有医馆?”

    这姑娘伸出两根洁白如玉的手指垫在下巴,像是在心中思量。

    她父亲被人称为天水首屈一指的义商,以日行一善为积攒功德的门路,耳濡目染下她也有了这种习惯,凡是在城中转悠时不说做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女侠,可见到路有乞丐或是城中泼皮欺负人,总会上前行助。城中泼皮见到这顶鎏金轿子后也就不敢过多纠缠了。

    她像是下了很大决心道:“要不你跟我来?”

    郑霄云一愣,看着她默不作声。姑娘心思细腻,知道他在担忧什么。露出个俏皮笑容道:“你放心好了,本姑娘在这平沙城中也算有些小名声,瞧你这朋友伤势可不能在耽搁下去,城中医馆是有不少,可如果遇到庸医误人到时可真回天无术了。我家中有专治外伤的医师数名。你要信得过我,就跟我走,你后面这么多甲士,还怕我这个弱女子不成?”

    姑娘说到这扬扬下巴,像是跟郑霄云示威。

    老人常说男子穷养得志,女孩富养立尊。更有文坛诗豪赋曰:从来富贵多淑女,自古纨绔少伟男。这姑娘身上的雍贵气态做不了假,让郑霄云不由的相信几分,他原本就不是那优柔寡断的性子,当即点头道:“那就多谢姑娘了,还请麻烦带个路。”

    姑娘嫣然一笑。郑霄云又插上一嘴道:“他算是我朋友,可较真来说算是我将军。”

    姑娘啊了一声,这才想到马背上中箭的男子还有常常一队的雄壮士卒保护,身份定然不低,可她在瞅时看到他那一身被血染湿的布衣,觉得奇怪。少女天性散漫,想不通的事情她从来不去钻牛角尖,豁达的走在前面带路道:“跟我走。”

    清香楼前,人群散去。今日之事注定是场说小不小可与好友尽情吹嘘的谈资。平沙城里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已不在。清香楼的鸨娘一脸哭丧相的骂道一声晦气后也踏着沉重步伐入楼。

    烟雨阁凰女打量了一眼清香楼花魁青黛,意味深长的笑脸而去,只留下还恍若隔世的艳容花魁待站在原地。

    荣孟起留下盯梢,云向鸢带着老六合黄楚邙翻身上马出城,此番他回到平沙城在意料之外的情形下与父亲相见,心中不知如何作想。

    荣孟起见到金泰衍被金家家主带走后才放下心来,长舒一口气,又担心起侯霖的伤势。

    青黛一脸愁容,走到荣孟起身旁,引来诸多惊奇目光。

    “那位公子要是无恙,劳烦替我带句话,就说青黛今日有愧于他,善缘成纠葛,若是日后还有机会相见,青黛愿意赔罪。”

    荣孟起如若未闻,一扬摆袖而去。

    ……

    金泰衍走在父亲身旁,低下头心思深沉,旁人不得而知,可知子莫如父,比起在官场上修炼成精的老狐狸尚要狡猾三分的金家家主又岂能不知他心中所想?

    见到四下无人,他缓缓道:“知道比起你大哥你差在哪里么?”

    金泰衍茫然抬起头,脸上青肿数块,隐隐作痛,可比起他心里的刀割绞疼不值一提,他摇摇头道:“孩儿不知,还请父亲指点迷津。”

    “做人内方外圆,懂得逆水行舟,更要懂得顺水推舟。飞蛾扑火壮举虽烈,可不过是蠢举罢了,和飞虫一头扎进蛛网并无两样。你要听得懂,就往心里去,如果听不懂,就回去好好琢磨,在王爷面前说的禁足一年面壁三月并非是做给外人看,什么时候能真正心静如水,什么时候在出府。”

    金泰衍不敢相悖,重重应了一声。

    亭安王回府,不少只闻墨香不尝血气的大儒见到清香楼前横尸后都抱恙而回,一向礼贤下士的亭安王自然是一送在送,给足了这帮手无缚鸡之力的儒士书生面子。

    他在回府时,看见庭院当中名为扶摇的女子还在原地摆弄琴弦,出口问道:“他走了?”

    扶摇声音空灵,就像她手中弦动,围梁三日萦绕耳边久久不散。

    “走了,连半句话都未和我说。”

    亭安王看着两边纸壁上的提诗文赋笑容阴冷,哪还有面众时的温润模样?

    “那些儒士都觉得自己不同凡响,各个心高气傲,看见本王在他们面前低三下气表面上无动于衷可还是露出那喜癫的马脚。岂知真正傲气的人是哪个?和他比起不过萤火对皓月,不值一提!”

    亭安王走到扶摇身边,两指缠绕她肩头青丝一匝问道:“你可知为何他爱慕你许久,却连句话都不与你说?他哪能不知道只要他向本王点头,就能得到梦寐已久的你。”

    被誉为天水第一琴师的扶摇面无表情,双手抱琴目光呆滞。

    亭安王手背拂过佳人脸蛋,淡淡道:“女子啊,最重要的便是贞洁,如果贞洁都丢了,那么在倾心的男子嘴上不说心里也会膈应。”

    亭安王凑到她耳边问道:“知道为何本王让你至今保持着完璧之身了么?”

    扶摇平静道:“奴身命都是王爷的,王爷让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

    亭安王轻笑,要是让城中那些怀春的千金小姐看到难免又会神魂颠倒几日。

    他走到那黑衣落笔处,看见纸壁上的一行诗词,先是一怔,随后仰天大笑,竟是笑的眼泪都流出来。

    他双手摸过已干的墨痕,自言自语道:“国器栋梁,怎能不为本王所用?”

161章:新的狼王(上)() 
茫茫北原深处,掠过草原大漠,千里不见尽头。

    匈奴部落数以万计,大则连帐数十里,风吹草低见牛羊。小则棚屋数十落,长笛传空不绝耳,数以百万户!

    最让汉人恐惧的是这个野蛮部落中男孩但凡能直立行走,就能跨上骏马在旷阔草原上横弛,当中原男子立冠时,匈奴男子已经可以持刀劫掠,散布烽烟,也就是说匈奴有多少成年男子,就有多少精锐士卒,有多少马匹,就有多少战力无双的游骑。

    幸好。

    十几年前那位威名传颂的广文皇帝挥师北伐,赤色铠甲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踏破了匈奴王庭,击溃了匈奴游骑,连被繁花似锦的中原视为不毛之地的幽州都书声琅琅,像是忘记了百年前那千疮百孔支离破碎的旧山河。

    连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文弱书生都能挥笔写出提剑赴北闻酋笛,青卷散落天神兵。似乎匈奴人人可骂,人人可欺。

    除了戍守九边三府的将士,那些大言不惭的人何曾亲眼见识到草原男儿挥鞭大漠的身影?

    汉广文帝九年,天成单于抛下他同父同母的弟弟,毅然带领王庭仅剩的三十余天狼骑仓皇逃窜,丢下了数万牛羊,数千战马,还有数万匈奴百姓。

    从此王庭威名一跌千丈,无数部落纷纷自立,就像其中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所言:狼王折碎了利齿,剜断了利爪,丢弃了尊严和狼群,那么年轻时的赫赫威名还有谁能记得?

    天成单于一蹶不振,在广文十五年死在了一件简陋帐篷里,在漫天冰雪下合上了双眼,将生前的不甘和愤恨也一并带走。

    从此匈奴部落内战无数,长生天的子孙们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大单于之位向着同胞挥刀,惹得九边戍卒将士嗤笑:瞧!那帮狼崽子为了骨头开始互相撕咬了。

    直到在广文帝去世前的一年。

    北原之北,千里冰封。凛冽冬风吹过,万物不生。连能在北原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的匈奴人都不敢踏足这片冻土之地。

    十年来数百匈奴部落相互征伐,无数匈奴最凶悍的勇士长眠于草原大漠,北原几乎寸土皆埋骨,寸草皆染血。

    在北原之北的土地上,一个匈奴青年眼神中尽是怒火,站在连草原上最狡猾的狼都无法生存的冻土之上冷眼旁观这一切。

    汉广文十九年。

    这个长发披肩的匈奴青年提起一柄王庭弯刀,裹着不知名野兽的皮,踏进了北原。

    他自称是长生天的子嗣,以其父的名义以战止戈,还给早已乌云霾汰的草原一片蓝天。

    短短三年时间,这个青年脚下已经有了十几个大部落首领匍匐跪拜,为他献上部落里最肥的羔羊,最美的女人。

    就在大汉西凉叛乱初起之时,这个青年在九边北外两千里的地方与最为希望取代王庭的安达部落展开了一场惨烈搏杀。

    烽寒起暮云,依依青草都被血染的狰狞,这个青年浑身浴血站在尸山血海之上,被看做战力仅次于王庭天狼骑的安达部伊尔曼战驹折戟沉沙。三万安达部落的年轻勇士连带着战马一同沉睡在这片草原上。

    偌大的草原在无一人敢质疑这个青年不是长生天的子嗣。

    斜阳之下,这个寡言残暴的青年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身后十几个有着草原雄鹰之称的单于头领噤若寒蝉。

    只有少数骨子里都是倔强的部落为了躲避被这个青年吞并或消灭的噩运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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