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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武士-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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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那鸡蛋大小的魔核,叶天剧烈的喘息了起来,魔兽之王无比稀少,而兽王凝结魔核的概率,却和普通魔兽凝结魔晶一样,不到千分之一,平均一千个兽王才出一个魔核,问题是去哪里找1000个兽王来杀?
    当然,并不是只有兽王的魔核才可以孵化成幻兽,事实上最普通的魔晶也可以孵化出幻兽来,只不过……魔晶孵化出的幻兽,只能孵化出普通幻兽,而魔核孵化出的,却必然是王级幻兽!
    王级幻兽和普通幻兽之间,能力上是差不多的,以史莱姆为例,两者都擅长身体冲撞,都擅长喷射酸性毒液,但是威力上,却绝不一样。
    以冲撞为例,普通史莱姆擅长的是冲撞,而史莱姆之王擅长的是冲撞的强化版——因速冲击,无论是冲撞的力量和速度,都成倍提升。
    再比如普通史莱姆擅长的酸液喷射,而史莱姆王擅长的则是强酸喷射了,无论是喷射的速度力量,还是酸液的腐蚀力,一样是成倍提升。
    除了威力有差别外,两者的智慧,也天差地远,普通史莱姆基本是没有智慧可言的,而史莱姆王却已经可以统帅几万大军与敌人周旋了,这就是智慧上的差异。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差异着,前面已经说过了,作为王级魔兽,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能力,这是他们成为兽王的最强武器,至于到底是什么,那就要看运气了,兽王有可能掌握的特殊能力,是数以万计的。
    本来,通过战斗,应该可以观察出兽王的特殊能力,可是这史莱姆之王比较倒霉,还没等出手,就被沼气爆炸给炸的粉身碎骨了,因此到目前为止,叶天根本不知道史莱姆之王的特殊能力到底是什么。
    看着不远处那翠绿的鸡蛋形魔核,如果可能的话,叶天很想立刻冲下去,把那珍贵到价值连城的魔核给抢回来,可惜的是,叶天由于身体缺氧时间太长,浑身酸软无力,根本就无法移动。
    焦急间,叶天眼睛猛然一亮,虚弱的探出右手,灰气缭绕间,三绿三黄六到光团呼啸着从叶天的右手心蹿出,直落入依然在燃烧着的沼泽中。虽然叶天本人动不了,但是他的骷髅战士还完好如初呢,最重要的是,骷髅战士不需要呼吸,就算下面的氧气已经被烧空了,也不影响他们生存。
    六只骷髅刚一出现,叶天便快速下达了命令,别的可以不急,但是那魔核一定要第一时间抢过来,虽然这只是一个孱弱的,一阶魔兽的兽王,但是只要特殊能力足够强悍,依然是价值连城的。
    正暗暗期待间,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尽管叶天已经连下了三遍命令,可是那六只骷髅,却呆呆的伫立在原地,丝毫没有行动的意思。
    愕然朝那六只骷髅看去,在他们的身体周围,一道道隐约的灰黑色气息,正由淡到浓的汇聚着,这……这是!
    见到这一幕,叶天先是一愣,随即猛然想起了什么,这难道是死气!老天啊……刚才的爆炸,可最少将六万多三阶巨型史莱姆炸死,这得有多少死气啊!
    在叶天的注视下,六只骷髅战士身体周围的死气越来越密集,只一会功夫,便形成了六道呼啸的,由死气凝结而成的,灰黑色的小型龙卷风,围绕着六只骷髅战士飞快的旋转着。
    居高临下,叶天看的很清晰,整个沼泽上,不断的有游离的灰色气息汇聚过来,纷纷融入了那六道旋风中,与此同时,那六只骷髅战士身体上的颜色眼迅速的发生着变化。
    首先是那三只依然金黄的骷髅战士,伴随着旋风的肆虐,他们身体表面的颜色正渐渐转换,只一会功夫,三只金黄色的骷髅便变成了和另外三只一样的翠绿颜色。
    一切并没有就此结束,当六只骷髅完全变成翠绿色后,六道死气凝结成的龙卷风并没有就此消失,而是继续的汇聚着,旋转着……
    惋惜的叹息一声,叶天知道,虽然死气还很充足,但是……三阶的巨型史莱姆,却只能将骷髅战士提升到四阶,想要提升到第五阶,必须寻找四阶的魔兽才可以,这些三阶的巨型史莱姆已经没有作用了。
    正思索间,叶天猛然皱起了眉头,朝下方看去,六道灰黑色的龙卷风中,六只翠绿的骷髅身上的骨骼,颜色似乎渐渐在加深,只这么一会功夫,竟然从翠绿变成了深绿色,难道……
第二十二章史莱姆王
       在叶天愕然的注视下,六只骷髅身体上的颜色渐渐的变化着,从翠绿变成了深绿,再变成墨绿,当颜色加深到黑绿色后,却又开始转淡,渐渐的形成了一种淡青色。 
呆呆的低下头,看着右手背上的亡灵召唤徽章,叶天彻底的乱了,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些三阶的巨型史莱姆,竟然硬是将这六只骷髅提升到了青五阶! 
叶天一度以为自己看错了,可是徽章上的变化却告诉他,他并没有看错,那六颗浑圆的骨珠,已经从绿色变成了青色,叶天知道,只有一种情况下,骨珠的颜色才会变化,那就是进阶了! 
快速的思索着,好一会……叶天终于总结了出来,如果是屠戮低一阶魔兽的话,那需要一千只才可以提升,如果是屠戮低两阶的魔兽的话,就需要一万只才可以让这些骷髅战士提升了,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得通了。 
刚才的沼泽中,聚集了五六万只巨型史莱姆,换算一下,平均一万只巨型史莱姆可以让一只骷髅战士提升到五阶,总数五六万,几乎恰好可以让六只骷髅战士完成青五级进阶! 
赞叹的摇了摇头,再朝下方看去时,六个淡青色的骷髅战士已经快速的移动了起来,不断的将散布在沼泽上的魔晶收起来,只一会功夫,二三十个魔晶,以及那枚独一无二的魔核便纷纷收集一空。 
深吸了口气,叶天已经恢复了过来,小心的从石壁上滑了下来,接过六只骷髅战士递过来的魔晶和核,叶天不敢留下来仔细看,刚才这里发生了如此剧烈的爆炸,搞出了这么大声响,很可能会引来强大的魔兽,还是尽早离开为好。 
收好了魔晶和魔核,叶天带着六只青五级的骷髅战士,全速朝来路赶去,事到如今,火种已经消耗光了,不快点回去的话,叶天大概要吃生肉了。 
一路疾赶,一直到日落,叶天才就近找了一处石壁扎下了帐篷,并且将六只骷髅战士全部派了出去,负责警戒。 
对于这六只骷髅,叶天的信心是很足的,经过一路的观察,叶天已经可以肯定一点,这六个家伙很强大,非常强大,比现在的叶天还要强大。 
尽管防御不高,但是在阶位上,他们已经是青五阶的了,而且虽然防御低下,但是速度和攻击却非常的强悍,足以弥补其本身的缺陷。 
能量上,六只骷髅已经高出了叶天两阶,因此他们可以发挥出的能力,比叶天也强出了两阶,而战略战术,甚至是战技上,却又和叶天完全一样,因此真的打起来,就算单对单,叶天也必输无疑,至于六对一,那绝对会惨败,顽败! 
事实上,发挥不出自身实力的,不仅仅是六大骷髅,叶天本身也是这样,由于本身的实力比较低,所以很多战技根本施展不了,以霸王戟法为例,叶天现在还是只能施展出第一式,而如果那六大骷髅换上战戟,却已经可以施展出第二式了。 
对于自己手下比自己还强这个事实,叶天并没有感到嫉妒,骷髅战士是最忠诚的部下,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们背叛,可以说,这六只骷髅战士,就是叶天的六只臂膀,自己的臂膀,又怎么会背叛自己?既然不会背叛,那自然是越强大越好了。 
不过,虽然不会嫉妒,但是叶天却感到了压力,到目前为止,他还只是一个三阶的菜鸟,被自己的召唤生物高出了两阶,这太可耻了,叶天多年养成的王者自尊,让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思索间,叶天不由的叹息了一声,这些骷髅战士太赖皮了,提升实力竟然只靠杀戮就可以实现,而作为人类,叶天想要提升,却只能慢慢的挨,好在这次收获了大量三阶魔晶,应该足以让他突破到四阶了吧。 
思索间,叶天探手入怀,掏出了盛放魔晶的兽皮口袋,倒转袋口朝身前一倒,顿时……几十枚晶亮的三阶魔晶,以及那枚硕大的魔核同时呈现在叶天的面前。 
仔细的数了一下,一共是二十六块三阶魔晶,以及一块四阶的魔核,这就是这次大爆炸的全部物质收获了,至于六个骷髅战士的提升,那不属于物质收获,因此不予计算。 
掏出酒杯,倒上烈酒,叶天随手将一块三阶魔晶扔进了烈酒之中,一声轻响间,淡淡的绿色气体从杯口飘散而出。 
微微闭上眼睛,叶天仔细的感受着,作为三阶魔晶,可以将周围的地元素浓度提升三倍,注意,不是提升到三倍,而是提升三倍! 
如果原本是一的话,那么提升三倍,现在就是四,修炼速度提升了四倍之多,而且三阶魔晶可以持续的时间,也延长到了三小时。 
感受着大量涌入身体内的地元素,感受着在胸膛正中间缓缓旋转的斗气旋涡,叶天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三阶魔晶和一阶魔晶就是不一样,差距太明显了。 
深吸了一口气,叶天不再理会酒杯中不断冒着气泡的魔晶,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了那鸡蛋大小的兽王魔核上。 
根据奥里西斯的记忆,还从来没有人用史莱姆做自己的幻兽的,史莱姆确实太弱小了,就算实力提升起来了,同阶的史莱姆依然无法战胜其他的同阶生物。 
在这个世界上,战斗系幻兽的主流还是虎,熊,狼,豹……这些肉食类的凶猛魔兽,辅助系幻兽的主流一般是兔,蛇,鸟,鼠……之类,至于史莱姆,文不成,武不就,基本是废柴,白送人都不要。 
虽然如果特殊能力强,史莱姆之王一样可以很强悍,但是史莱姆王哪有那么好遇到,那得深入到沼泽中心,才有机会遇到的,而且史莱姆之王生性多疑,行事谨慎,一个不好就钻进泥沼,再也找不到了。 
沼泽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人想要深入沼泽,都需要冒着生命的危险,一个不好,就会被沼泽吞噬,连骨头都不会留下半根。 
而且,史莱姆之王最低也是四阶的,行动如风,通体如胶皮般,即柔软又坚韧,并不是那么容易干掉的,这次如果不是叶天搞出那个可以媲美禁咒的沼气爆炸,将那倒霉的史莱姆王秒杀的话,死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要知道,禁咒威力虽然很大,但是施展起来却很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在施展的时候,魔力波动非常的恐怖,不等禁咒发出来,史莱姆王早不知道逃出几百里了,而且就算成功的干掉了他,也只有千分之一的概率凝结出魔核而已。 
纵观这个世界上万年的历史,还从来没有一个人是用史莱姆之王来做幻兽的,不是不想,而是想也得不到,从某种角度上说,史莱姆王幻兽的珍惜程度,并不比黑龙王幻兽差,两者都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轻轻捏起那椭圆形的魔核,叶天猛的将手指放到嘴边,用力一咬,嫣红的鲜血顿时涔涔而出,想要孵化幻兽,就要用鲜血去滋养,汲取了主人鲜血内的能量后,魔核就会成长起来,形成和主人血脉相连,心意相通的幻兽! 
伴随着鲜血的滴入,那如宝石般坚硬的魔核开始软化了起来,随着时间的流逝,魔核的体积也渐渐的膨胀了起来,仿佛一团渐渐膨胀的翠绿色果冻一般…… 
第二十三章幻兽波波
       “吧唧……吧唧……”看着面前不断弹跳着的浑圆球体,听着他不断跃动时发出的声音,叶天一脸骇然的愣在了那里。   在滴了足有上百滴血后,叶天经确定了史莱姆王所掌握的能力,和原来判断的一样,音速冲击,强酸喷射,除此之外,就是那所谓的特殊能力了! 
  由于是吸收炼天鲜血幻化而成,所以叶天与史莱姆之王间,是可以心意相通的,不需要交流,不需要语言,便可以明白彼此间的想法。 
  经过交流叶天了解到,这史莱姆之王真的很特别,喜欢以魔兽的大脑为食,就连特殊能力,也与魔兽的大脑有关,名为——吞噬! 
  所谓的吞噬,一是指他喜欢将魔兽的大脑吞噬入腹,当成是晚餐,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入侵魔兽的大脑,象黑客一般操纵这只魔兽进行一切活动。 
  所谓的入侵,并不是单纯的吞噬,而是消灭该魔兽的意识,由史莱姆之王的意识接替,从某种意义上说,史莱姆之王就成为了这只被吞噬了的魔兽的副脑,在这只魔兽失去菱识的前提下,他便成为了这只魔兽身体的主人。 
  对于这个能力,叶天所知也不是很详细,不亲眼见一次的话,大概谁也不会明白,不过在此之前,为了交流方便,他需要有个名字。 
  用不着思索,叶天直接将其定名为波波,原因很简单,以前在地球的时候,他养的一只小狗就叫波波,作为纪念,现在这个名字属于这只刚刚幻化出的史莱姆之王了。 
  感受到叶天给自己取了名字,波波欢快的跳了起来,落入炼天的大手里,一双浑圆的大眼睛幸福的眯成了两道弯月,圆滚滚的身躯不断的在叶天的双手上磨蹭着。 
  “恩……呀……哦……”双手抓住波波的身体,叶天赞叹的揉捏着,这手感真是不错,圆润润,滑溜溜,娇嫩嫩,柔软而又富有弹性,尺寸也非常豪迈,一手根本无法掌握。 
  “等等!”正赞叹间,叶天的动作猛然一僵,刚开始还没觉得,可是念叨了这么一会,叶天隐约间感觉有点不对劲! 
  愕然的看着手上的波波,叶天只思索粱小会,便苦笑了起来,波波这个名字以前属于一条京巴,这没什么特别的,可是当这个名字属于一个圆润润,滑溜溜,娇嫩嫩,一手无法掌握的…… 
  叶天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这名字本身没问题,可是当这个名字,和史莱姆之王加在一起的时候,问题就大了,试想……如果有女孩子问起的话,他该如何回答?人家会不会以为他是在故意吃人家豆腐? 
  苦笑着摇痢头,尽管麻烦很多,但是叶天却不打算改了,不为别的,只为纪念那只自己最喜爱的小狗,现在……也不知道它怎么样了,它那么可爱,应该会有人收留它吧。 
  摇痢头,叶天下意识抱紧了波波,翻身倒在了地铺上,睡意涌处,叶天很快便睡了过去,不管有多少困难,波波这个名字他用定了。 
  一觉醒来时,天经亮了,收拾起帐篷,叶天带着六只骷髅,以及波波,全速朝欧贝利克城的方向赶去,出来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该回去看一看了,不为别的,单就必胜客的发展,也需要他去关注一下。 
  一路无话,一周后,叶天风尘仆仆,满面菜色的赶回了欧贝利克城,一周以来,由于失去了火种,叶天又不肯吃生肉,因此只能采摘一些野果吃,可是那哪能填饱肚皮,因椿周下来,叶天的脸都绿了。 
  好在终于回到了城里,食物再不成问题了,回到城里的第一件事,便是感到饭馆,美美的吃粱顿,一周的苦难终于过去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周之内,叶天在消耗光六有魔晶后,终于如愿以尝的将斗气提升到聊阶,虽然比不得那六只骷髅战士,但是却经和波波站在了同一水平线上。 
  吃过饭后,叶天继续朝城里前进,直接赶去了必胜客总店,观察一下经营情况,为了避免被人认出,叶天并没有惊动那些正在工作的孩子们,身上披粱件大斗篷,默默的观察着店内的经营情况。 
  从表面看来,一切都很正常,所有的孩子们都在努力的工作着,面上尽是满足和快乐的笑容,对于从小便生活在贫民窟里的他们来说,现在的生活如天堂一般美好。 
  时间正是傍晚,来往的客人川流不息,生意虽然算不上异常火暴,但是却也是门庭若市,按照这个场面,一天卖出20000张PISA不成问题。 
  吃粱个大号PISA后,叶天赶去了老邦德的别墅,使用了暗号后,从偏门进入了邦德的家,并浅利的见到了邦德。 
  听说叶天来访,老邦德亲自将叶天接入了秘室,很多事情,是只有他们两人才可以接触和谈论的,就算是老邦德最亲的炔无权涉入。 
  纷纷坐定,叶天开口道:“联盟的事情进行的如何了?有什么问题吗?我这次回来不能久留,如果有问题的话,务必尽快提出来。” 
  听到叶天的话,老邦德兴奋的拉出粱个帐本,推到叶天面前道:“这一个月来,我们经完成了联盟架构,经在全世界108个大城市中,建立了108座分部!” 
  “哦!”惊讶的看着邦德,叶天不可置信的道:“怎么会这么快的?我才走粱个月多一点吧,竟然进行到这种程度了吗?” 
  微笑着点了点头,老邦德解释道:“这其实也没什么难办的,这世界上,佣兵团虽然有很多,但是比较有名的也就那么几个,矽做的,不过是向我认为最强的108个冒险团发出聋请信,邀请他们来咱们的旗舰店参观一下,然后再发出一个连锁加名请,一切就OK了。” 
  赞叹的看了看邦德,叶天知道……这事虽然听起来简单,但是也只有老邦德来做才会如此,换了是叶天亲自来搞的话,能不能忙成不说,就算事成了,也不是十年八年能办成的。 
  这个行业的利润和吸引力是绝对不成问题的,问题是你怎么才能把人见请来,要知道……作为最强大的级佣兵团,不是所有人的邀请都会相信的,就算相信了,人家会不会来也是一个问题。 
  看着叶天满意的表情,老邦德搓着手笑道:“这个……孙女婿啊,你看……这一个多月来,我全忙这事了,现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的联醚经形成了,可是属于我们堕天之翼的分店却还没建呢。” 
  “恩?疑惑的看了看老邦德,叶天只微微思索粱下,就什么都明白了,老邦德毕竟只有一个人,想要请动那些级的大佬,就必须他亲自出马,因此就没有精力去筹备欧贝利克城的事物,属于堕天之翼的分店自然没开起来。 
  现在,老邦德之所以向叶天提出这个难处,其实目的很简单,没错……他想要拥有旗舰店的拥有权,毕竟……无论从位置,客流量,还是场地环境,找遍整个欧贝利客城,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好的地角了。 
  思索间,叶天不由的皱起了眉头,毫无疑问……这旗舰店是一只会生金蛋的老母鸡,谁都想要,可是为了这个店,叶天付出了太多的汗水,就这么白给人,叶天无法舒服自己。
第二十四章 吹毛断发
           看着叶天皱眉的样子,老辣的快成了精的邦德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稍微迟疑了一下,邦德断然道:“孙女婿啊,你应该明白我的想法了,没错……我确实想要旗舰店,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白要你的。”
“哦?”听到邦德的话,叶天感兴趣的扬了扬眉头道:“说实在的,就算白给你也没什么,我只是不想我们之间,因为钱而产生纠葛,那样就不好了。”
“恩恩恩……”听了叶天的话,邦德连连点头道:“你说的没错,亲兄弟名算帐,越是亲戚,这经济帐越得算清楚了,不然的话,恐怕连亲戚都没的做了。”
满意的点了点头,叶天继续道:“店我可以让出去,不过你必须给出让我满意的条件,你该知道,我让出去的,可是一只会下蛋的金母鸡啊!”
自信的点了点头,邦德开口道:“我的条件,是你绝对无法拒绝的,只要你的店是肯交易的,我就有把握让你满意。”
说话间,邦德站起身来道:“我们堕天之翼虽然历史并不长,但是我们却曾经达到过SSS级,多年的佣兵生涯里,我们得到过一些难得一见的宝贝,现在……我想用这些用钱买不到的宝贝,来交换你那所旗舰店的所有权!”
“哦!”听到邦德的话,叶天毫不掩饰的亮起了眼睛,神兵利器,正是他现在所需要的,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高手,是永远都不会拒绝神兵利器的。
也许有人会说,真正的高手,就要用最破的武器战胜一身神器的高手,其实这是错误的,真正的高手追求的,是以最低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既然神兵利器可以增加本身的实力,那为什么一定要用破的呢?
最为重要的是,这不是游戏,这是真正的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容不得任何的疏忽,最起码,在叶天没有成为真正的高手前,是绝对不会放弃神兵利器的。
事实上,越是真正的高手,越是渴望神兵利器,吕布够厉害了吧,可是他一样被赤兔马收买了,也需要神器——方天画戟,吕布死后,赤兔马又被曹操用来收买关羽了,关羽本人用的也是青龙偃月刀,比方天画戟差点有限。
所谓宝剑配英雄,红粉赠佳人,自古以来便是如此,何况叶天现在还只是刚起步,关键时刻,他可是需要靠这些东西保命的。
看着叶天期待的目光,邦德从身后的架子上拿起一只巴掌大的方盒,轻放在叶天的面前道:“这是一枚空间戒指,里面有一立方米的空间,虽然不算太大,但是外出时,却可以将生活必须品放进去,就算是平时,也可以把随身兵器和盾牌放在里面,一旦进入战斗,可以随时拿出来使用。”
双目放光的看着桌面上的盒子,虽然这只是一个最普通的空间指环,但是就算是这样的空间指环,也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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