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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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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任之初,刘邦还真有点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番,可就泗水那么大点地方,每日就那么点事,时间一久,新鲜感没有了。

    对正事失去兴趣,歪事就会填补。

    刘邦刚有几天正经样子,就旧病复发,故态重萌。刘邦又恢复了放荡不羁的旧模样。整日酒不离口,常有不三不四的女人与之来往。

    此时的刘邦没有做出像样的正经事,惟一还说的过去的是交友。

    刘邦成事以后善用人,尤其比之于项羽,这一长处十分明显,这一优点是与刘邦早年重交友分不开的。

    刘邦为人颇富侠气,重诺言,守信义,为了朋友可两肋插刀。

    但刘邦的日常行为过于放荡,为当地一般百姓所不耻,所幸的是,由于做亭长,打交道的面宽了些,在沛县范围内倒有几个莫逆之交的朋友。

    这些朋友在日后都帮了刘邦的大忙。

    在刘邦的朋友中,比较有名的有三人:萧何,曹参,夏侯婴。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给予萧何更多的笔墨。

    萧何与刘邦同乡,谙熟法律,在沛县的官吏中是数一数二的能人。日后,成为西汉初年的三杰之一。

    萧何与刘邦的关系是值得研究的。

    当刘邦在乡间当小小的泗水亭长时,萧何已经是沛县城中掌有实权的主吏掾。

    这个主吏掾究竟是多大的官?各家说法不一。史记说:“萧何为主吏,居县为豪吏矣。”看来,萧何在沛县地位不低。

    同时萧何由于处事公平,执法不枉害人而受到当地县官的器重。

    此时的刘邦落拓不羁,不拘小节,“好酒及色”,还经常“狎侮”人,属于被人鄙视的那一类人。地位较高,且受人尊重的萧何却非常器重被常人所不屑的刘邦,即使刘邦有了差错,作为上司的萧何则利用自己的身份为刘邦开脱。

    及至刘邦起兵抗秦,萧何与刘邦的地位颠倒了,萧何由上司变为臣仆,刘邦由小民变为君主,萧何更是忠心耿耿,辅佐刘邦,从未有在地位上逾越刘邦的欲望。

    日后刘邦做了皇帝,对萧何有所防范的时候,萧何以种种行为表示自己更强烈的忠心,其中有自保的成份,更主要的是用委曲求全来维系由来已久的与刘邦的密切关系。

    刘邦有何魅力使得萧何如此铁心?其根源来自萧何对刘邦坦诚待友、重许诺、重义气的待人准则的早期认识。尽管萧何对做亭长的刘邦的缺点也有不满,但还是与行侠仗义的刘邦成了挚友,在无利无求的交往中,奠定了深厚的感情基础。以至于成了刘邦日后不能离开的“左右手”。

    建立在对他人品性的认识、没有利益驱动基础上的交往最牢固。

    曹参当时是个县内官吏,日后是刘邦起兵的主要参与者,帮助刘邦打了许多大仗,成了开国元勋,并在萧何之后,当了汉朝的第二任宰相。

    夏侯婴当时是“沛厩司御”,后“试补县吏”属下层小吏。夏侯婴是位大丈夫,在刘邦因伤人而获罪时,挺身而出,吃尽苦头,并代刘邦受过,吃了一年的大狱菜团。日后,成为刘邦的一员得力战将。

    可以这样说,刘邦因善待友人,日后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没有善交朋友的特长,就没有日后成大事的刘邦。

    早晨的微光从窗纱上露出白色,刘邦此时正酣睡在梦乡中。

    此时的刘邦身边躺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这姑娘面颊红润,透着健康,在睡梦中那份安详,那份俊俏仍清楚的写在脸上。白皙的肌肤,给并不十分美艳的脸上增了几分光彩。这人名叫翠姑,是从翼州兵乱中逃到此处的。父母在逃亡途中离散了,正巧被刘邦遇到便留在他身边。此时,刘邦不时梦中噫语。

第10章 真命天子诞生(10)() 
突然,院门被“咚咚”敲的山响,萧何一大清早便冲进了院门。

    “大事不好了,”萧何没等院门开便隔着篱墙喊起来。“大事不好,刘志被县衙差役抓走了。”

    刘邦一听,惊得睡意全无。

    这刘志本是他的一个同门兄弟,一直跟随刘邦,对刘邦忠心不二,只是平日里爱偷鸡摸狗,经常犯此“梁上君子”的毛病。刘邦深知他这脾气,屡次教训刘志,却不见效果。

    萧何这一喊,非同一般,刘邦想着刘志定是因为偷鸡摸狗犯了事。忙把萧何让进门问个究竟。萧何这一解释,更惊了刘邦。

    原来,这县令有七位小妾,可以说一个比一个娇艳,尤其这第六个妾荣福更不用说。这刘志不知怎的竟使出浑身解数,将县令的荣福勾搭来了。一来二去就传到了县令的耳朵里。县令气得肺都炸了,恨得咬牙切齿。无奈没有抓住真凭实据,不能随便抓人。

    这一日县令设了一计,定要“抓奸”,拿个证据。也是荣福只顾高兴,不记察言观色,晚间去与刘志幽会,被县令抓了个正着。

    县令将两人抓来并不审问,先放二人进了牢里,让二人吃了刑,得了许多苦头,县令回房歇息,第二日杀完二人的威风再问。

    这二人在夜里都被打的遍体鳞伤,哭着喊着求饶。等到白天提到县令面前时,二人连跪都跪不住,直接就趴在地上了。

    刘志和荣福二人都后悔。刘志后悔不该在县令头上动土,直害的自己艳福没享成,还要丢一条命在里面。而那荣福平日本就不满这县令妻妾成群,害的自己像守活寡,现在被抓着只恨自己没看破县令的圈套,才落得如此结果。

    两人趴在地上,连连求饶,却各怀心事。

    这县令提上二人,刚欲审问,刘邦就进来了。

    “县令大人,”刘邦打拱,“小臣有一句话要跟县令大人讲。”

    县令本想好好申斥奸夫淫妇一番,不想被刘邦拦住,这怒火就转到刘邦身上,但又碍于刘邦多次为他解难的情面,县令强压怒火:“你且讲!”

    刘邦左右环顾,示意县令讲话不便,又向县令道:“大人,随我来。”

    县令气哼哼的随刘邦转到后庭。

    刘邦打拱深施一礼,“县大人,小臣有一句话相问。不知大人可愿赐教?”

    县令不答,摆一下手,示意他说。

    “大人,可闻得‘避嫌’二字。”

    “‘避嫌’不能不知,当是避免嫌疑、猜忌之意。你问此,难道你不知吗?”县令知道他在兜圈子。

    “对呀,古来圣人都‘避嫌’,古来君王从不在一事之上争高下,因一事而生一事,必遭人嫌疑,而避实就虚,缓施以刑,却能取得美名。同样对人施罚,却有的得到美名,有的遭人嫌疑,县令觉得哪个好?”刘邦婉言陈辞。

    “当然能得美名更好些。”县令面色有好转。

    “那刘志与荣福私通,本来论罪当罚的,尤其涉及到大人,更是该死。可是话说回来,正是涉及大人,所以大人才更应避嫌。大人如果将刘志处死,论律也不为过,可是大人的美名却没有了。百姓自然会想是大人妒火中烧,才严加惩处的。”

    县令沉思一下,问:“那依你看,该怎么办。”

    刘邦并不直接表示:“县令大人的妻妾,都可谓娇艳美丽,这荣福虽有几分人才,却也并不十分出众,而况,她又污了大人的名声,大人定不会再留她在身边。像这等女人,耐不住寂寞,得空便跑出去寻欢,大人留她无益,把她赏给那些有仇与大人的小人,定会使那些人生出是非。这样大人也落得眼前干净,那些小人又被那妇人搅的不得安宁,抽不出时间来与大人作乱。岂不一举两得。大人你说呢?”

    “哦”县令在地上转了几圈,想了又想,最后击掌说:“这样如何?我将刘志放了,日后再寻机会给他教训,那妇人既愿跟他,也就让那妇人去了。这样我既落得美名,日后刘志得了罪,也不会讲我不义来报复他。但本官也不能饶得他,自然要打他,让他记住这个教训。”

    这刘志又挨了五十大板,和那荣福一路被刘邦一群扶着回去。

    这刘志拣了条命,自此对刘邦更加忠诚,刘邦的话对他就奉若神铭,一丝都不走样的作到。荣福又跟了刘志。此后,这荣福又搞出许多风流韵事,这刘志被荣福气的火冒三丈,不久就杀了这妇人。而刘志被县令轻易的就杀掉了。

    知县在这件事上,对刘邦十分信服。而刘邦手下的一群弟兄,也深深佩服刘邦的仗义,对刘邦更加的忠诚。

    刘邦的仗义,给朋友的帮助,使得刘邦自己也得到朋友更多的帮助。不论春夏秋冬,刘邦不仅吃喝不成问题,而且穿衣,只要布麻买来,定有朋友拿回家去,几日便将作好的衣物送来。冬日烧干柴,刘邦从未上街买过,朋友自然就记得送来。家中的大事小事不用刘邦自己操心,自有人就做好了。即便是刘邦出得差役,翠姑在家里的生活,也被朋友们照顾的停停当当。刘邦从心里感觉到朋友对自己帮助的忠诚,越发是对朋友善待,而刘邦的一群小弟兄也感觉到刘邦在这一群人中是不可替代的,更加勤勉地为刘邦效力。

第11章 真命天子诞生(11)() 
刘邦有这样一帮心齐的弟兄,使得县令更加器重刘邦,刘邦由此得到的机会就更多。

    虽则刘邦已任泗水亭长,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酒与色仍旧是刘邦不可少的两样。亭中的官吏都摸透了刘邦的脾性,每每投其所好,有的竟与刘邦一起,到处饮酒找妇女寻乐。

    这沛县丰邑中,有两个出了名的娇艳妇人。

    王媪是酒店掌柜王川仁的内人。年纪二十五六岁,美艳动人,这王川仁看王媪十分紧,一刻不见便左询右问,怕天仙一般的妻子红杏出墙。只可惜,艳福不浅的王川仁却没有消受许多春光的福分,刚三十几岁,就一命归西。那王媪守寡后,但靠着一家店面过日子,倒也丰裕富足。

    这一日,刘邦叫唤着一群酒友闯进了王媪的店中。

    王媪生性本就轻浮,见得刘邦一表人才,又为人中之首,就心摇神动,不禁想入非非。柳腰一扭迎出柜来,几分风韵全都展现在几步路上,让刘邦看了一个满眼。

    这刘邦对女色一概不禁,哪经得住王媪的眉目传情。便“大嫂长大嫂短”地围着王媪转。

    那跟随的小吏都深知刘邦性情,从中撮合,当天就成了龙凤合欢的好事。

    这刘邦那一日后,就住进王媪的客栈中,每日吃酒行乐,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月光静静地洒在地面上,树影摇曳,映在窗纱上。

    刘邦酒醉卧在床上,王媪收拾停当桌椅,想要上床睡觉,刚揭起床帷,只见刘邦身上有一条金龙正舞着,像酒醉的姿态。可将这王媪吓了一个正着。大叫一声,坐在地上,那刘邦被这一叫惊醒,身上金龙跟着消失。

    见王媪坐在地上,面无血色,刘邦问到:“夜色已深,为何大叫,可真将我惊醒了,还不赶快宽衣睡觉。我们可温柔入梦。”

    “刚才你睡觉,我见一金龙在你的身上正舞,可将我吓死了,故而才叫喊,谁知将你惊醒,那龙消失了,你说怪不怪?”王媪惊魂未定。

    “不是你在作梦吧。快快过来,让我哄你入梦吧。”刘邦没有放在心上,只抓了王媪的手,拖她上床睡了。

    刘邦每每酒醉,便会有龙在身上飞舞。王媪多见,也就不怪。

    几次闹事,刘邦心中也就极烦,便转了另一酒店住下。

    这一酒店的老板娘也可谓标志。四十余岁,徐娘半老,丰韵犹存。武媪有一女儿叫武负,年方二八,可以说是出水芙蓉,嫩的能滴出水。转眸一笑,可以勾走人的魂。

    自打刘邦住进武氏店中,这武媪用尽了办法来勾引刘邦,而刘邦却看中了那刚长成的武负。着意在武负身上下了许多工夫。

    想这时的刘邦,已久经情场,对付这样一个小姑娘,易如反掌。没用几天,便引得武负失了女儿身。

    武媪知道,甚为恼火,却也没有办法,想也只能催刘邦快些与女儿成亲,方能保住女儿名声。

    刘邦虽是农耕出身,却并不真想与这武负成亲,一日日搪塞武氏母女,推迟婚期。

    刘邦每每酒醉,便有金龙附身。武负先时也被吓的不敢近前。日久,见怪不怪。但心中总是惊疑,便说与武媪。

    武媪暗中也窥了几次,果不其然,便也不催逼刘邦婚事。

    刘邦和武负的婚事却也不了了之。刘邦如释重负,每日饮酒,而且酒量越来越大,竟比原在王媪那里多过几倍。

    本来刘邦可以自由自在的与武负这样不明不白地过下去。可到了这年年底,武媪就中年中风身亡,武负一人无力担负酒店重任,将酒店卖掉,做了自己嫁妆,找一个厚实、愚笨的农夫结了婚。

    第二年春末,刘邦因公事前往咸阳。

    咸阳,盼望了多年的地方,多年找寻通往咸阳的路,终于找到了,他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前往咸阳的路。

    一路上刘邦是多么的兴奋,多么紧张,咸阳会是什么样子?一定会十分繁华,很多权贵,但这都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刘邦已经看到自己实现梦想的台阶,一级级的出现了,多么辉煌,多么灿烂,多么令人晕眩。

    此刻的刘邦好像忽然间长成了许多,好像长成了真正的男人。

    这是刘邦迈向皇权之路的第一步,尽管这一步非常小。

    咸阳城是什么样?一定有很高的城墙,很多的人,很热闹的集市和许多豪华的住宅。想象中的每一个场面都在具体化,越来越细致。每离咸阳近一里,都有一个更详细的图景在刘邦的脑子中盘旋。

    到达咸阳时,刘邦的脑子中已经勾画出了他心目中的咸阳城。

    咸阳在眼前了。

    望着繁华的都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做着各种买卖的市井,豪华而壮观的富人的府第连成一片,另一边却是低矮、破旧的贫民房屋。富贵人家的妇人坐在轿中一颤一颤的穿过街井,男人坐着高大马车,后面卷起一阵烟尘,一般人家的女人穿着花衣,梳着整齐的发髻去街上买物什,男人扛着担,提着筐,安然的干自己的活计。路边自然也少不了追在富人车后乞饭的乞儿,还有破衣烂衫却仍保持斯文的算命先生。

第12章 真命天子诞生(12)() 
都市的气魄一下子就吸引了刘邦,那如饥似渴的眼睛掠过了富人的马车、轿子,瞟过了市井繁华,瞅着女人袅娜的背影姗姗的转过街角,盯过那鲜亮的风味锅盔和羊肉泡馍,最后落在了巍峨的阿房宫上。

    这是怎样的一所宫殿啊。

    刘邦在似曾相识的咸阳走过后,阿房宫的雄伟惊慑了刘邦的心底。规模的宏大,建筑的精巧,构思的奇特,匠人的细巧,使得刘邦眼睛直直的盯着阿房宫,半晌没有缓过神来。

    这就是始皇帝的宫殿?刘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时的刘邦内心涌起一股狂潮,久久不能平息,人生中的许多体味,在此一时都集中在刘邦的胸口,憋得刘邦喘不过气来。惊奇、赞叹、臣服、兴奋、慌张之后,一种从未有过的忌妒、痛恨、悲痛、茫然齐集在心头。

    刘邦呆了半晌之后,掉转了头,毅然走掉了,不愿多看它一眼。

    这一次就够了,足够了,对刘邦的刺激可以说是终生不忘的。

    日后,每当刘邦有一点成功或失败时就会想起阿房宫,这阿房宫既是对他的一种激励又是对他的一种告诫。永远在刘邦的生活中成为一个美丽而残酷的固定图景。

    此行是刘邦第一次远离家乡,更是第一次走进秦朝最繁华的城市,所以,从即将进入咸阳城的那一刻起,刘邦的脸上就洋溢着一种难以自抑的兴奋。

    既然办公事只是一种为了远游咸阳的说辞,理所当然地,刘邦没有把办理官家之事放在心上,草草处理完毕,便不知疲倦的逛起了令他眼花瞭乱的咸阳城。

    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人们对秦代的咸阳城都不会无动于衷,因为华丽壮观的阿房宫在中国建筑史上、艺术史上都占有闪光的一页。

    就是现代人绝对会不屑一顾那挟裹在滚滚黄尘里的车水马龙,以及只有与草舍相比才显高大的建筑,但在刘邦眼里却是飞金流彩的。

    咸阳城里有刘邦看不够的景观,走不完的街道。

    “这世上还有这么大的城市,这么美的地方,我刘邦能住在这里也不枉活一世了。”

    咸阳城的繁华对来自乡村小镇、只知沛县县城最美的刘邦的内心触动是巨大的。

    刘邦朦胧意识到:生活还应更好点。

    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要求,就是一个人不断进取的原始动力。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刘邦因咸阳城的雄伟壮丽而引发的兴奋与冲击尚未平息的时候,更大的刺激就像冲击波一样扑面而来。

    刘邦见到了皇帝——秦始皇。

    那是一次无意中的奇遇。

    一日,当刘邦像到咸阳的每一天那样正在目不暇接、眼花瞭乱地看着从未见对的“花花世界”。突然人声鼎沸,马嘶贯耳,与之相杂的是令人恐怖的喝斥声。抬头远望,一支由全副武装的士兵护卫的庞大车队自远而近缓缓而来。

    刘邦哪见过这种阵式,站在街旁,惊呆了。

    “这是秦始皇巡行都城来了。”站在刘邦身旁的一个人以一脸见多识广的神态小声告诉刘邦。

    皇帝!这就是皇帝!

    当秦始皇的车马队经过刘邦眼前的瞬间,刘邦真正体会到了“威风凛凛”一词的确切含义。

    至于秦始皇是何等威风,生活在二十世纪的当代人能在秦始皇的陪葬品——秦陵兵马俑的宏大规模中可见一斑。

    就是他生活在阿房宫里?刘邦问在心里。就是他出入那里?确定无疑。这就是统治一个中央大国的皇帝。刘邦告诉自己。

    浩荡的车队发出的窿窿声震荡着刘邦。此时刘邦见到皇帝的心情虽不及看到阿房宫那么强烈,却更加具体,更加有针对性。

    此刻阿房宫的主人正缓缓从他面前过去,那样不可一世,那样盛气凌人。所有的人都在他面前下跪,乌压压地跪了一大片,仿佛梦中的神君。刘邦在始皇面前,真正的感到了自己的渺小、无力,微不足道的羽毛的轻飘在空中的感觉,头重脚轻,不知置身何处,只能感到那一个人的存在,他的来临剥夺了所有人的灵魂。在此一刻,刘邦眼中的热泪已顺着脸颊,不知不觉淌过前襟。

    秦始皇的车队慢慢远去了,刘邦还在木呆呆地注视着渐渐远去的皇帝。不知过了多久,一句感慨万千的话从刘邦的心里不由自主地流出来:

    “大丈夫生当如此!”

    这句话声音很小,但振聋发聩。也正因为如此,在刘邦说过的千言万语中,直至今日,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

    如果说咸阳城的市容市貌对刘邦是一种浮光掠影的冲击,那么秦始皇的巡行对刘邦就是一种巨大的内心震撼。

    前者使他的神经兴奋、心绪浮躁,后者使他的斗志变得昂扬,心绪受到冲撞。尽管此时,刘邦还不知道“皇帝”一词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13章 真命天子诞生(13)() 
刘邦远游咸阳可谓不虚此行。

    有朝一日,当刘邦有机会向秦始皇的地位迈进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这一良机抓在手中,因为,他有一个活生生的榜样,而这一榜样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

    写到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一种有趣的巧合。

    几乎与此同时,还有两位在推翻秦王朝的风暴中功不可没的英雄,说了一句与刘邦所言字异意同的豪言壮语。

    一位是贫民英雄陈胜,一位是贵族英雄项羽。前者以令人难以想象的自信告诉友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后者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告诉他的叔父:“彼可取而代之。”

    一位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提高社会地位;一位要取代秦始皇,成为新皇帝。

    这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必然的逻辑?当然是后者。

    秦统一六国以前是战国。战国时代,任何真正有才能的人都可展示其价值,任何新学说都可找到受欢迎的市场,社会对人才与文化的兼容并蓄,造就了人性的张扬。

    尽管秦始皇大搞焚书坑儒,以图割断旧有文化的影响,从思想上维护秦王朝的长治久安,但是,文化的影响与延续不以外在的个人意志的转移而转移。所以,战国文化仍然洗礼着秦朝统治下的人们。于是,人性继续张扬,于是,秦始皇死后诞生了一大批不安于现状、不向命运低头的英雄豪杰。

    当刘邦所带资财在咸阳快要用尽的时候,刘邦意识到:咸阳是别人的咸阳,咸阳不属于他刘邦,咸阳再好,也不是他的久居之所。

    带着满腹的遗憾,刘邦无可奈何地踏上了返乡的路程,回到了他阔别多日的故乡——沛县,继续干着他的老行当——泗水亭长。

    回到故乡,没有重返故土的亲切感,倒是无尽的烦恼取代了在咸阳时的兴奋与昂扬。

    故乡与咸阳的反差委实太大了,刘邦不得不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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