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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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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居然比我都清楚,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啊,这还让不让人混了?”
孙启森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暗自感慨,这死小子,果然不是善茬,怪不得局里的同事们被他玩得团团转,死得不冤,一点都不冤呐。
夙夜啪啦啪啦说完那一大段话,一点也没留意到别人的反应,或者说看到也不会在意,杵在欧宇辰旁边,又变身成了木雕鸡。
被他重重打击到,孟彦名彻底熄了“好为人师”的心思,同时也被撩拨起兴致,好奇他究竟懂得多少,所以忍不住又问道,“你能不能再说说,怎么判断婴儿的年龄?”
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通过检查有哪些骨头,以及这些骨头形成的情况,能对婴儿的年龄,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判断。”
“完全正确,”孟彦名更郁闷了,“你是犯罪百科全书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不过随口发句牢骚,夙夜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读过好多本犯罪学和法医学的着作。看得多,自然记住的就多些。”
旁边早已听得瞠目结舌的叶子辉恨不得撞墙。
不带这么打击人的,你看看书就什么都知道了,我们好几年的警校是白念的吗?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孟彦名也呕得想吐血,轻轻拨了下婴尸的小脑袋,打量她额角的瘀痕,对孙启森说道:“尸体有轻度*,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三天左右。
两侧的太阳穴附近都有明显的碰撞伤,凭肉眼,我不能断定是对冲伤还是打击伤。”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能按捺酌奇心或者说是好胜心,“夙夜,你能不能再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对冲伤,什么是打击伤。”
目光凝注在婴尸上,夙夜半天都没有开口。
孟彦名心里终于舒坦点了,笑呵呵说:“我有几本很不错的书,改天拿给你看看,多学点总是好的。”
夙夜摇摇头。
“不想看吗?”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慢吞吞说:“我觉得你的书,对我可能没什么用处。”
这家伙还真是太自负了,孟彦名几乎给他气乐了。
只听夙夜不冷不热地说,“法医学上的对冲伤,是指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
如枕部受打击或碰撞,额极和颞极脑皮质会发生的挫伤。
而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也会出现出血和挫伤,但并不伴有头皮损伤和颅骨骨折。
这是因为,颅骨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
由于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了出血和损伤。
例如跌倒时枕部着地引起的额及、颞极及其底面的脑损伤,属于对冲伤。一般常见于运动中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后突然做直线减速运动时。”
稍稍停顿了下,他接着说,“综上所述,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
而所谓打击伤,是用工具直接击打头部,会造成头皮、颅骨损伤,皮下脑组织出血、挫伤,但是在对侧的脑组织是不会出血挫伤的,那是在头颅加速运动过程中才能形成的。
所以简单地说,对冲伤,大多是受害者自己失误,或者由于意外造成的。
而打击伤则必须有加害者。”
狠狠吸了口气,孟彦名追问:“关于这具尸体,你怎么看?是打击伤还是对冲伤?”
孙启森不悦地睥睨他一眼,显然不满他没完没了地跟夙夜讨论案情,但孟彦名毕竟不是叶子辉,孙启森也不好说什么(不要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欺善怕恶!)。
“我倾向于对冲伤。”夙夜想了想。
孟彦名没作声,他跟夙夜的想法是一致的。
婴尸脸上,被剜掉眼球的部位,只剩下个凹洞,孟彦名有条不紊地清理干净蛆虫,里面黏哒哒的,糊满了蛆虫分泌出的浑浊液体。
他头也不抬地对孙启森说:“眼眶周围没有明显的瘀伤或者大量出血迹象,这说明,女婴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眼球的。
当时,她的血液已经停止了循环,所以眼眶部位连起码的瘀伤或者血肿现象都没有出现。”
欧宇辰看了眼夙夜,他记得夙夜只瞧了瞧,就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孟彦明并没有试图清除眼眶中的粘液,而是继续在尸身上寻找能作为物证的痕迹。
谨慎地扯动婴尸胸腹部被剖开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他低声咒骂了句:“妈的,这女婴的心脏不见了。难道我们遇到了有食人癖的变态?”
有食人癖的变态?室内的几个人面面相觑,都从心底里感到阵阵发冷。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喜欢吃人的罪犯比比皆是。
譬如臭名昭着的美国连环杀手阿尔伯特菲什,他的绰号是“极端的月光杀手”、“ia狼人”以及“布鲁克林吸血鬼”。
据犯罪心理专家们分析,他是个虐待狂,同时又是个妄想症患者。
他居然以作恶为乐,在一系列疯狂的、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中,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第105章 四凶手的签名(1)()
据警方的调查资料中记载,阿尔伯特大约对三百位受害者作出过性侵犯行为,并杀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
同时,他具有严重的自虐倾向,在杀害那些幼童后,会肢解并吃下他们的尸体。
阿尔伯特杀死的第一个被害者,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葛瑞斯巴德,是阿尔伯特当时雇主的女儿。
巴德夫妇对阿尔伯特非常友善,常常邀请他来家里做客、共进晚餐。
彼此间的关系,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所以完全不存在挟怨报复杀人的可能性。
因此,让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的是,在将格瑞斯骗出家门、杀死、吃掉六年后,阿尔伯特特意将他怎样虐杀这个小女孩,并将她一点点分尸、烹煮、吃掉的详细经过写了下来,寄给了小女孩的父母,以此侮辱和刺激他们。
就是这封信,暴露了他。
警方经过详细调查,找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他,同时还发现了他的其他种种罪行。
1936年1月16日,由于阿尔伯特菲什的犯罪手法实在残忍至极、无法宽恕,在纽约北部地区的辛辛监狱以电椅的极刑被处死。
时年六十六岁。
在西非塞拉利昂,有一个自称革命联合阵线的革命组织,则热衷于对敌人进行截肢,当着受害者和其他俘虏的面,集体分食、吃掉他们的肉。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从吃人肉中获得力量,还能恐吓敌人,一举两得。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迷恋上了25岁的荷兰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
求爱失败后,将她杀害,并生吃了她的肉。
捷克女子莫埃洛娃信奉极端教派,长期禁锢、虐待她的两个儿子,并用刀子割下其中一名儿子的肉,做成菜肴,分给家人吃。
德国食人魔阿明迈威斯,2001年在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寻找一个自愿被杀死并将被吃掉的人。
要求此人体格健壮,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个名叫布兰德的人,真的应征了。
俩人约定在圣诞节见面,然后开始了简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匪夷所思的罪恶计划。
麦维斯将布兰德杀害、分尸以及慢慢烹煮、食用的过程,整整录制了50卷录像带。
在中国,也不乏类似的案例。
湖南郴州桂阳县曾经破获一宗恐怖食人魔案。
居住在当地深山坳里的一名萧姓男子,50岁。
多次挟持、拐带少女回家,奸杀后分尸,再烹煮人肉食用。
该食人魔甚至热衷于邀请亲友一同大快朵颐,并谎称是山里面打猎所得到的野味。
经警方证实,至少有四名女性受害。
静静看着女婴的尸体,夙夜心里充满了愤怒。
姑且不论她的死因,能做出剜眼、剖心举动的人,根本不能称其为人。
但这能说明作案人有食人癖吗?
不,夙夜并不那么认为。
他想起了曾经轰动全国、至今令许多人念念不忘的n大刁x青碎尸案,又称“1。19”案。
1996年1月19日,一名负责打扫卫生的妇女,在n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用塑料袋装着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这名妇女以为是谁不小心掉下的,拿回家中,打算食用。
结果在清洗肉片时,发现其中混杂着三根手指,随即报案。
很快,尸体另外的部分陆续在n京水佐岗路和龙王山等地被发现,均被整齐地装在塑料袋里,又分别包入几个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据法医统计,被煮熟的尸体,总共被切了2000多片。
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死者的头颅和内脏也都悉数被煮熟了,和肉片一样,堆叠在一起,整齐得令人咂舌。
跟尸块一起发现的,还有受害者的衣物,也都规规矩矩叠放,用塑料袋分别包装好。
当时国内还没有将dna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中,警方只能根据尸块上的体毛特征和肌肉纤维组织等,断定死者是女性。
后来经过详细排查,确认死者是n大一年级女生刁x青,年龄十九岁。
根据凶手娴熟的刀工技巧,警方的分析认为,凶手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
同时,由于尸体切割、煮熟,需要独立的操作环境和烹煮条件,也不排除凶手是锅炉工的可能性。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发动“人海战术”,几乎所有n京市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此案。
从事医生、厨师或者锅炉工职业的人,被详细走访调查。
因为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害者的老师、同学、朋友等也被逐一排查。
然而,时至今日,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夙夜曾经详细分析过这起案子,他认为凶手为男性,作案时年龄大概在15至20岁之间,不一定从事跟医疗有关的职业,但应该懂得医学方面的一些知识。
有独立的、能供他有条不紊处理尸体的空间。
为人残忍冷酷、工于心计、极有耐性。平时衣着整洁,做事非常有条理。
他对凶手年龄的判断,跟警方相比较,有较大的出入。
警方认为,凶手的年龄为25至40岁之间。
显然,夙夜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1993年,英国利物浦的两个10岁男孩乔恩和罗伯特,合谋用糖果诱拐了一个2岁的男婴。
并将该男婴性侵、折磨致死。
直到2010年,他们27岁的时候,罪行才暴露。
成为英国300年来被控犯有谋杀罪中,犯案时年龄最小的犯人。
2009年12月,澳大利亚15岁少女布斯塔曼特“只是想知道杀人是什么感觉”,“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将邻居家9岁的女孩伊丽莎白扼死,切断咽喉后又用刀刺。
为了掩埋尸体,还预先挖了两个坑。
其残忍、缜密和冷酷程度,令许多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2006年12月,12岁的中国女孩敏敏,用糖果将邻居家3岁幼童依依骗到自家楼上,然后用绳子和胶布捆绑住依依的手脚,又用胶布将依依的整个头部全部缠住。
几分钟后,依依因为窒息而死。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正如龙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中指出的,有些人,的确是生来就具有犯罪的本能和潜质。
这些天生有犯罪倾向的人,在犯案的时候,年龄都不会太大。
正是由于年龄偏低,社会阅历有限,心理不够成熟,所以他们没有能力抗拒自己的犯罪本能,才会走上犯罪道路。
在成功犯案后,有些人会感到失望,因为没法在作恶行径中得到心理上需要得到的满足,以至于以后都不会再犯罪,彻底变身成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还有些人,却会觉得莫大的愉悦,他们会直接沦为连环凶案的凶手,并且终生乐此不疲,直至被警方逮捕或者彻底丧失作案能力,才会停止。
在刁x青案中,警方还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强暴了被害者,在她体内留下精液,身上也留下了作案痕迹。
为了彻底湮没证据,凶手才将她分尸、煮熟。
对此,夙夜同样不认同。
分尸需要把被害者切成几千块吗?
煮熟头颅可以解释成为了掩饰被害者的身份,给警方破案制造麻烦。
但把包括心、肝、肺、胆囊、肠子在内的内脏全部煮熟,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对犯罪分子来说,任何一个附加举动,都需要格外的付出,何况如此复杂、耗时的进行分尸。
凶手冒着随时被发现的风险,做了那么多多余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夙夜认为,和阿尔伯特菲什一样,凶手享受的,是作恶的过程。
***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雨,终于下得小了些。
撑着黑伞,我专注地盯着我的目标。
我知道,这是计划仓促、时间紧迫的一次入侵,简直是在执行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为b市数一数二的大富之家,夙家当然很注意安保。
大门上装有监控摄像头,门锁是最先进的ic卡门锁。
院墙足有两米多高,要想翻墙而入,我起码得比现在强壮几十倍才能做到
还不只是这样,夙家位于市中心,前后都是大马路。
由于前几年施行的天网计划,城市的主要路口,都布上了监控摄像头。
当然啦,即使被拍摄到,也没关系,我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似的,警察又没有透视眼,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找上门。
可是,路上还有来来往往的车子和行人,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爬墙或者撬锁吧?
我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但我自然有我的办法,所以,现在已经站在了夙家的后院,面临着另外一项考验。
事先很认真地做足了功课,对这所宅子里的大致情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我知道,除了欧宇辰和夙夜,夙家还有一个叫兰姐的女佣、叫洛梓洋的男管家,以及叫忠叔的厨子。
这三个人当中,忠叔每天会在上午九点左右出门买菜,另外两个人就很麻烦,几乎是足不出户的。
用戴着黑绒线手套的手指,揉了揉额角,头很痛,好像有一群受惊的麻雀,在里面唧唧喳喳地乱飞乱叫。
我忍耐着,忍耐着,只能咬紧牙关,默默忍耐。
第106章 3.15 /()
“记住,孩子,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同样的道理,最危险的时刻,恰恰是最安全的时刻。
谁会想到,有警察在罪案现场调查的时候,还有人敢非法闯入呢?
所以,你的计划一定会成功的。
只要你相信,自己不会被发现,就一定不会被发现。
只要你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能成功。”妈妈在我耳边低声絮语。
是的,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身畔的老树,叶子都掉落得差不多了,伸着死尸般的灰褐色手臂和泛黄的手指,直直地伸向灰蒙蒙的天空。
我一跛一跛地走着,向着我的目标。鞋子与浮着水光的碎石子地面接触,发出啪嗒啪嗒的水渍声。
不需要顾虑,这声音完全湮没在更加响亮的落雨声里。
在这枯败凋零的树木中穿行,就像走在荒芜死寂的墓园,没有鸟鸣虫啼,什么都没有。
好像世间只剩下我一个活物,令我由衷地感到安心和兴奋。
透过树木枝桠间的空隙,我觑视着那栋古色古香的小楼,它优雅地伫立在视野里。
在连续被雨水洗涤了好几个小时后,色泽分外的光鲜。
一楼的厨房里,人影憧憧。
和我预计中的一样,警察和夙家的人,都聚在了那里。
穿过树木间的夹道,又穿过点缀着灌木的草坪,眼前变得豁然开朗,是铺着青石板的空地,空地正中央,就是目标中的小楼。
我加快了速度——嗯,因为身体原因,也快不了多少的。
如同许多独栋小楼一样,它也设有外置楼梯,就在小楼的左侧。
一跛一跛地走到楼梯口,停下,抻着脖子往楼前瞄了一眼,我看见那儿停了一辆警车。
警灯正无声地闪烁着,蓝红色光束拖曳在雨雾中,显得迷离而悠长。
车里空荡荡的,没有人。
活动活动僵硬的四肢,深深喘息了一会儿。
我知道,接下来的行程会很危险。
从厨房的窗口,能清楚地看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一段楼梯,如果走到一半,恰好有人朝窗外瞟一眼,我就会被发现的。
我要赌的,是自己的运气和欧宇辰的。
十五年前,命运之神站在了欧宇辰那边,所以夕夕死掉了。
十五年后,它又会青睐谁呢?
我再次打量厨房里面:一、二、三夙家的五口人都在,另外,还有三名警察。
他们一窝蜂地聚在餐桌旁,显然,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具小小的尸体上。
很好,看样子一个也不少。
我大大松了口气,他们果然都被那具婴儿尸体引入厨房了。
目前为止,算是一切顺利。
小心翼翼踏上之字形楼梯,我努力不发出声音。
不需要担心留下鞋印的问题,雨水会把一切都冲洗得干干净净的,就像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
楼梯是金属质地的,每一级台阶,都浮雕着精美的图案。
两侧的扶手、栏杆,则别具匠心地雕琢成花朵跟藤蔓的形状,交错、缠绕、攀附,盘桓而上。
雕工非常考究,连叶子的脉络都纤毫毕现。
冷硬的金属,经过能工巧匠的妙手,竟给人以柔软绵延的感觉。
听说,这栋小楼,是欧宇辰十五六岁时设计的。
纵使心里再不服气,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小才华,就这样死掉了,未免有点可惜。
不过,我不会因此放他条生路的。
就像当初,他们也不曾给过我们一丝一毫的怜悯。
事实证明,这次命运之神的确没有站在他那一边。
没有人看向窗口,所以我平安、顺利地走到了二楼楼梯的尽头。
面前是一扇挺漂亮的防盗门,推了一下没推开,锁上了。
幸好不是复杂的ic卡门锁,只是普通的暗锁。
跟羸弱的身体相比,我的头脑和手指要灵活多了。
用螺丝起子,我顺利地撬开锁,轻轻推开门。
门后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摆着几盆修剪得很漂亮的盆栽。
走廊右手边是一溜落地窗,左手边,是几间从外表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房间。
合拢伞,把它立在防盗门外侧,我慢腾腾走到第一个房间门口。
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握住门把手,轻轻扭开。
借着走廊和窗户透进去的黯淡光线,我环顾室内。
这是一间颇为宽敞的中式卧房,目测大概有二、三十平方米。
白底天花板,圆弧形吸顶吊灯。天花板上勾勒出淡银色的花纹,看起来挺眼熟的,不过我不太了解这些东西,所以也不清楚画的究竟是什么图案。
和许多卧室的格局一样,门口正对着窗户,窗下是张黄花梨的雕花木床。
床头挂着幅泼墨山水画:远山如黛,黛青色的山间,缭绕着袅袅白云。
近处是古树森森,绿叶掩映中,露出糜黄的茅屋一角。
屋前有梳着两个抓髻的牧童,正横吹着笛子,骑牛归来。
再近处,是碧水横波,小桥横陈。
桥畔,开着大簇大簇粉白的、黄白的花。
整幅画面,用复笔重色,雅致而不失端丽,大气而不失娴静。
没有签名,不知道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挨着木床,依次是床头柜、书桌、计算机桌、书橱、衣橱最引人瞩目的,是衣橱旁边的陈列柜。
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建筑模型,每一个看起来都很精巧别致,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粗略地扫视了一圈后,我的视线停留在书桌上。
上面摆着一帧很醒目的照片:阳光充溢,温柔地泼洒在葱绿葱绿的草地上。
穿着白色t恤白色长裤白色运动鞋的少年,背倚着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散散漫漫地坐着,意态闲适。
正是灼灼其华的年纪,逼人的青春气息透过相片,扑面而来。
他一条腿伸直,另一条腿曲着,和地面形成45度锐角。
左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指尖拈着只青草编成的蚂蚱。
细碎的短发上,跃动着金灿灿的光斑。
波光流转的眸子,灿若琉璃,竟比阳光还要熠熠生辉。
嘴角噙着一抹状似温和的微笑,细细看,却是隐含着三分冷漠,二分不屑,外加一分傲慢的。
欧宇辰,经过了十五年,你果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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