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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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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滩大滩的血和细碎的骨屑,从伤口处疯狂喷出,在白色的雪地上蔓延、流淌。

    像是一匹鲜红刺目的地毡,徐徐铺开来、铺开来

    ***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

    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

    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注1)”

    夙夜猛地睁开眼睛,心脏砰砰狂跳,在静谧的室内,听起来分外清晰。

第123章 3.15 /() 
翻来覆去,也不知道唱了几遍,夙夜才恍然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而自己正是被它吵醒的。

    他眨巴眨巴眼睛,下意识伸手去抓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右手手腕刚刚抬起来,就被骤然勒紧。

    强烈束缚的感觉,令他怔忡,直愣愣地瞪着自己的手腕,足足过了有半分钟,才从迷糊懵懂的状态中,慢慢清醒过来。

    眼前是熟悉的卧室、熟悉的家具、熟悉的陈设。

    没有被锯开了脑壳的欧宇辰,没有举着电锯的黑衣人,什么都没有。

    经过几次短暂停顿后,依然固执地、锲而不舍唱歌的手机,终于戛然而止。

    接着屏幕一暗,响起了自动关机的提示音,显然是电池的电量终于消耗殆尽了。

    虽然有点纳闷,谁会如此执拗地拨打自己的电话,不过,夙夜也没在意——他向来不太在意别人的。

    瞪着看不清楚花纹的天花板,他感到身上空落落、冷飕飕的,冻得直打哆嗦。

    这才迟钝地意识到,原来睡觉的时候不老实,被子被他蹬落到了地上,难怪在梦里那么冷,感觉都快要冻死了。

    伸手捞起早已凉得透透的被子,紧紧裹在身上,夙夜转头,瞄了眼床头柜上的小闹钟。

    时间指向早晨八点四十五分。

    天气阴晦,并不明睐的阳光,穿透蕾丝窗纱照射进来,被稀释得更加淡薄。

    室内朦朦胧胧的,看什么都像隔着层雾气。

    欧宇辰不在家,难得睡个懒觉,可惜因为那个噩梦,睡得并不舒服。

    夙夜拉开右手边床头柜最上面的抽屉,在里面摸索了一阵子,摸出一枚精巧的钥匙,打开铐住左手手腕的手铐。

    手铐的另一端,则铐在床头栏杆上。

    很漂亮的手铐,里面是不锈钢的,裹着两圈厚厚的粉红色长毛绒,特别温馨、可爱的感觉。

    而且完全不用担心挣扎的时候,会磨破皮肤。

    同时,藏在里面的不锈钢内圈,确保了它的结实牢固。

    十一长假的第一天,欧宇辰就去了la探望夙博罕。

    “夙夜,一起去吧,我们还可以去迪斯尼玩。”他是这样跟夙夜提议的。

    夙夜想也不想,直截了当地摇头,表示拒绝。

    他很清楚,夙博罕有多讨厌自己,他又没有自虐的癖好,当然不会主动凑过去讨人嫌。

    “你呀,真是不懂得享受,带你出国旅游都不去。”欧宇辰表面上虽然在啧啧抱怨,但是,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夙夜是不会去的。

    事实上,他提前一星期,就定好了自个儿的机票。

    不过,他要丢下夙夜,独自飞往la,就产生个问题。

    这段时间,因为夙夜的梦游症,他充当了人体警报器的角色,每夜都和夙夜同/床共/枕。

    平心而论,夙夜算是个不错的“枕/边人”——虽然这样说很奇怪,但的确是事实。

    他睡相蛮好的,不打呼、不磨牙,连梦话都很少说。

    睡觉的时候,总是蜷着身子缩在一边,安安静静的,像只乖巧温顺的猫。

    一点也不会给人以不适的感觉——如果他有那些毛病,欧宇辰早就跟他“分/居”,另想办法了。

    欧宇辰是个相当聪明、很好相处的人。

    至少,他在人前表现出来的,都是美好的一面,譬如体贴,譬如宽容,譬如善解人意

    可是实际上,他的好相处也是有底线的,绝不会以折磨自己为前提——他最在意的人,始终是他自己。

    而夙夜的表现,委实比他预期中的要好。

    梦游症发作的次数也不多,一个月也就折腾那么两三次,并没有给欧宇辰造成什么实际上的困扰。

    人类是群居动物,天性里就是渴望同伴的。

    无聊的时候,有人陪着聊聊天。肚子饿了,有人陪着吃点宵夜。口渴了,实在懒怠动弹的时候,可以招呼枕边人帮忙端茶递水。

    半夜里假如做噩梦了,惶惶然惊醒的时候,发现身边还有个人这种种感觉,其实都挺好的。

    很快,俩人都习惯和适应了这种“同床共枕”的生活。

    现在,欧宇辰一走好几天,就得考虑这几天夙夜要怎么办。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去成/人/情/趣用品商店买了副手铐。

    夙夜一眼就瞧出来这东西是干嘛用的,本来就木然的脸孔,都快僵硬成花岗岩了。

    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欧宇辰可不管他愿不愿意,当天夜里就试用上——夙夜试图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睡觉都睡得不大踏实,总觉得身边好像缺了点什么。

    半夜里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觉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当然是什么也没摸到,结果突然间就惊醒了。

    他反射弧本来就有些长,发半天呆,才想起来欧宇辰现在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他有轻度的神经衰弱,这一醒过来,就不大容易再睡着,只能瞪着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头昏脑胀的,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种容易习惯的生物。

    细细数,也没有多长时间,他却已经习惯了欧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没有什么感觉,突然间离开了,却浑身都不自在,只觉得空落落的。

    此时此刻,la正是傍晚时分。

    夙夜想,欧宇辰在做什么呢?

    听说夙博罕现在还离不开轮椅,他那么喜爱欧宇辰,阔别多日后,俩人能在异国他乡见面,一定很高兴。

    欧宇辰慧黠伶俐,向来很懂得怎么讨得夙博罕的欢心(正确的说法是,欧宇辰想讨谁的欢心,都是蛮容易的),大概正推着他,在夕阳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脸的慈祥和蔼,就算是偶尔闹闹脾气,也会被欧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欧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弯弯,挂着招牌的灿烂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俩人倾情表演着长者慈祥、幼者孝顺的戏码。

    那场景,光凭想象,就觉得很温馨。

    毫无道理的,夙夜心里不太舒服,虽然他连为什么不舒服都不晓得。

    当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对欧宇辰的偏爱,他既然没把夙博罕当成自己的亲人,自然不会在乎他喜爱谁。

    这种不舒服的心理就显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为,父母过世后,欧宇辰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人吧。

    瞪着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烦。

    空了大半边的床让他烦闷,空荡荡的屋子,也让他烦闷。

    脑子里乱哄哄的,根本静不下心来,像是煮糊了一锅粥,搅和得他昏头昏脑的。

    知道自己横竖是睡不着了,他索性打开床头灯,随便摸了本书看。

    瞪着翻开的扉页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瞧进去,反而心里更添烦躁。

    ***

    很多年以后,北冥雪还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情,甚至每一处微小的细节。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学校照例放假。

    她和荆祁提前一天,就约好了去人民公园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并不太适合逛公园。

    不过,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园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实在很方便。

    对于b大校园里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理所当然的,是外出约会时的第一选择。

    他们来到公园的时候,八点刚过,晨练的人们已经三三两两散去,公园从喧嚣乍然归于沉寂,显得格外冷清。

第124章 3.15 /() 
北冥雪吸了吸鼻子,继而又因为这个不太淑女、不太优雅的小动作而暗自懊恼。

    公园门口内侧,靠左边的位置,有个老婆婆,在卖烤冷面。

    她脑袋上包着蓝格子头巾、穿着件肥肥大大的藏青色羽绒服,像个超大号的棉团。

    烤冷面的台子是块长方形的铁板,油汪汪的锃亮,用煤气炉来加热。

    这个时间段,也没什么人光顾,煤气炉自然没有点火。

    老婆婆坐在铁板后面的小马扎上,双手插/在袖口里,无聊地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直往下坠。

    她脚边,还搁着个炭炉,压着炭火,上面架着口小铁锅,锅里是热烘烘的糖炒栗子。

    北冥雪担心,老婆婆随时会跌到锅子上去,撞破头就糟糕了。

    要不要叫醒她呢?北冥雪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不过,明明看到别人有危险,坐视不理好像也不大好。

    她犹豫的功夫,荆祁已经想也不想地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老婆婆的肩膀,亲切地招呼:“婆婆,婆婆。”

    老婆婆哼唧了一声,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睛,下意识抹了把潮乎乎的嘴角:“嗯?你们要吃烤冷面吗?等我先打着火啊。冷锅冷灶的,估摸得等一会儿。”

    荆祁扭头问北冥雪:“你想吃烤冷面吗?”他的视线扫过眼皮底下装糖炒栗子的小锅,“还是想吃糖炒栗子?”

    北冥雪摇摇头:“不了,我刚吃完早餐,什么都吃不下。”

    直泄下来的乌黑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掉下几缕,遮住了她的面庞。

    她抬手,将头发撩回耳后。

    荆祁几乎是有些着迷地看着她这个女人味十足的动作。

    现在的女孩子,把头发染成什么色的都有,有的像金毛狮王,有的像蓝精灵,有的像绿毛龟,有的像红毛丹,还有的干脆弄得五颜六色、乱七八糟,也不知道是像调色板还是更像野/鸡/尾巴。

    发型也千奇百怪,有盘得高高的,仿佛富士山,有烫成一圈一圈跟一堆焦圈摞在一起似的,还有比较有个性的女生干脆剃成板寸——简直媲美花木兰了,整个儿一雌雄莫辨。

    反而一头长而笔直的自然黑发,很难得见到了。

    荆祁第一次见到北冥雪,就被她一头漆黑顺滑的长发勾住了视线。

    脑子里自动蹦跶出一句诗:“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平心而论,北冥雪并不算是多漂亮的女孩子,顶多只能说是清秀,清清秀秀的眉眼,清清秀秀的五官。

    但她的美是自然的、纯粹的、真实的,丝毫没有经过人工雕琢的。

    像林间的一蓬草,像野地里的一朵花,像河畔一颗洁白莹润的卵石——由内而外散发着清新自然的雅致。

    后来经过接触,他更加喜爱上她的脾气、秉性,以及她待人接物的态度。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北冥雪父母双亡,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靠勤工俭学和助学贷款,辛辛苦苦读大学,平时吃穿用度都很简朴。

    她身上,没有同龄女孩子常见的那种任性、骄矜或者自负、懈怠等等缺点,也不会因为自身凄凉的环境,而妄自菲薄——这一点尤为难得。

    她总是淡定的、温和的,有种通晓世情的豁达宽容。

    有一次约会,因为前女友来找麻烦,荆祁整整迟到了四十多分钟,北冥雪竟然一句怨言也没有。

    见他出现,露出明显松了口气的神情,笑着说:“打你手机一直不接,我很担心呢,幸好没什么事。”

    知道他被前女友绊住了,她也没生气,反而满脸的歉疚,“她应该还是很喜欢你的,当初提出分手,可能只是在闹脾气”

    他当然知道前女友只是在撒娇在闹脾气,因为她几乎每隔十天半个月的,就要闹一回分手,要他低三下四地哄半天,才会“勉为其难”地“再给他一次机会”。

    以此来证明,她对他有多重要,他有多舍不得她、离不开她。

    三次两次的,当恋人之间的小情趣。五次六次七次呢?他再好的耐心也会被耗光的。

    都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和动不动就发脾气、狂刷存在感的前任女友比起来,荆祁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贝了。

    北冥雪简直就是天使,温柔、体贴而善解人意,总是温言软语的,连句重话都没对他说过。

    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她身上收回来,荆祁扬了扬眉毛,笑着对老婆婆说:“我们不是要吃东西,我担心你睡着了跌跤,万一撞在炉子上,就糟糕了。”

    老婆婆放下点煤气用的打火机,咧开没有门牙的嘴巴,笑了:“多谢你了,真是个好心肠的孩子。”

    荆祁被她夸赞得有点不好意思,赧然地搔搔头,对北冥雪提议:“我们去公园后面的槭树林吧,这个季节,红叶会很漂亮。”

    “嗯。”北冥雪点头同意。

    荆祁拉着她的手臂,拐向左手边的林荫道。

    已经是暮秋了,两边的树木,叶子都掉落的差不多了,水泥路上,零落着枯黄的叶子。

    悬在半空中的太阳,似乎蒙了层面纱,昏昏黄黄的。

    荆祁心情愉快地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我第一次发现,朝阳这么漂亮。”

    “漂亮吗?”北冥雪歪头看了看,“好像跟每天比,没什么差别啊。”

    “是没差别,”荆祁轻松的语气里带着发自肺腑的真正愉悦,“但是是跟你一起看,就觉得分外漂亮。”

    还不大习惯这种暧昧的情/话,北冥雪微微红了脸。

    荆祁偏过头,静静凝视着她白皙细嫩的脸孔,忽然觉得心脏跳得有点快。

    他有种想亲/吻她的强烈冲动,轻轻咳嗽一声,说,“最近怎么没去第四阅览室?”

    脸上甜蜜幸福的表情一下子就褪去了,北冥雪沉默了。

    荆祁望着她,眼中含着深深的爱怜,却没有懊悔,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一味的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他温和地问道,“茜娅的事,你还是放不下?”

    头顶枝头一片残留的枯叶,打着旋落下,北冥雪伸出手掌,看它慢慢停在掌心,低声说:“怎么能放下?”

    “放不下也得放下,这世上有很多事,是我们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的,譬如生老病死。”荆祁劝慰,“你再怎么难过、再怎么悲伤,也无法改变什么,她也不可能活过来。小雪,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不学会善待自己呢?一切要向前看,我不愿意看到你整天落落寡欢的样子。”

    “”北冥雪没作声。

    荆祁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打小就认识,是好姐妹”

    有温热的液体在眼眶里翻涌,北冥雪仰头,眨眨眼睛,使劲把它逼回去,凄然地一笑,打断了他的话:“不,你不懂。”

    “小雪!”

    “你不懂。”北冥雪呢喃,缥缈低哑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云端。

    她轻轻合拢手指,随即又张开,碾碎的枯叶从她掌心轻轻滑落,风一吹,就不见了。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她的思绪回到了多年以前——她想忘却,却始终没办法忘却的从前。

    北冥雪出生在距离b市几千里之外的z市,那是一座相对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欠发达的小城。

    说是市,其实是县级市,小得可怜,一个小时能从城东头走到城西头。

    城外是一块连着一块的田地,阡陌纵横、沟壑交错。种植着玉米、水稻、萝卜、地瓜、土豆、白菜、大葱

    田地的附近,星罗棋布着一个个村屯,规模都不大,有几户人家的、十几户人家的,还有几十户人家的。

    北冥雪的父母,就出生在其中的一个村子里。

    有一年,城里的制砖厂招工。

    他们和许多村民一起去报名,很荣幸地双双被招上了,成了吃国/家/饭的正式工人。

    夫妻俩都是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人,工资不高,工作也挺辛苦。

    但好歹是铁/饭碗,再也不用靠老天吃饭,跟没能被录用的那些人比起来,算是挺幸运的。

    再小的城市,也是城市,里面住着的,也叫城里人。

    z市没有高楼广厦,没有纵横交错的立交桥,最高的楼房也不过七层——据说超过七层是要安装电梯的。

    那是个大搞建设的年代,那是个如火如荼的年代。

    制砖厂效益挺好的,福利待遇也不错,虽说也就是逢年过节发个被面枕套暖水瓶搪瓷缸子啥的对北冥雪父母这种来自农村、连条免费毛巾都没领到过的人来说,已经很惊喜很知足了。

    最主要的是,厂子居然还有公房,以很低廉的租金租给职工跟家属住——后来这些公房又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住户。

    当然,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北冥一家,也分到了两间公房。

第125章 3.15 /() 
都是一大一小两间卧室外带一个厨房,没有卫生间和客厅。

    倒是在附近建了个公共厕所。

    以当时的大环境来说,居住条件算是比较简陋的,但对于没有立锥之地的人家而言,却是解决了天大的难题。

    跟北冥雪的父母一样,周茜娅的父亲也在制砖厂工作。

    不过,他不是普通工人,而是某个车间的车间主任,手下管着几十号人。

    他家的经济条件,也比旁人家好些。

    周茜娅和北冥雪同龄,细算起来,只比北冥雪大了一个多月。

    后来划片上学,俩人又成了同班同学。

    周茜娅的妈妈在纺织厂的工会工作,是个颇热情爽利的女人,偶尔买了瓜果梨桃,都让周茜娅给北冥雪送点。

    北冥雪的妈妈心里很是感激,每次回乡下亲戚家带回吃的,譬如嫩玉米、鲜黄瓜、大白菜、野蘑菇啥的,也惦记着给她分一份。

    一来二去的,两家人便熟稔了。

    两个小女孩也成了好朋友,一起玩泥巴、一起玩纸飞机、一起抓蝴蝶

    北冥雪的父母,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他们庆幸自己不用再做泥腿子,自己的孩子不用再做农民了。

    巴望着供女儿好好读书,让她将来能有点出息。

    捉襟见肘的日子,三口人也过得津津有味。

    北冥雪的父母,都是勤快人。

    他们发现附近的河滩边全是荒地,便开辟了一小块,种点小菜吃。

    河滩并不适合种地,常常涨水淹了庄稼——如果适合,也就不会变成荒地了。

    但是,种子是自家年年留的,不用花钱。

    人的力气也是不用花钱的,能够收获一点,就省了部分花销,父母干得热火朝天、精神抖擞。

    偶尔某一年雨水太大了,河水泛滥,淹没了田地,颗粒无收,他们也不会抱怨。

    第二年照样用镐头勾出几条垄,撒上种子,勤勤恳恳地照应着,等待着或许会有的收获。

    北冥雪记得,妈妈种过一种俗称甜菜的蔬菜。

    叶子绿油油的,成熟的根部,形状跟土豆差不多。它的茎叶都有点甜,根部最甜,大人们都叫它甜菜疙瘩。

    据说它能提炼出红糖来,妈妈常常把甜菜疙瘩埋在刚刚熄了火的灶膛里,像烤土豆烤地瓜那样,烤熟了给她吃。

    她现在还记得,和周茜娅蹲在灶坑旁边,一人捧着一个热烘烘的烤甜菜疙瘩,埋头大吃特吃,小脸蹭得跟花猫似的情景。

    命运的转折出现在北冥雪五岁那年。

    她的爸爸罹患上胃癌,在苦苦煎熬了七个月后,撒手人寰,丢下寡妻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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