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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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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那个叫蔡瑛妹的女孩子,夙夜难得的,对欧宇辰有了点小小的不满。

    夙家本来就没有几口人,兰姐过世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就一股脑地统统交给了洛梓洋和忠叔。

    虽然他俩并没有抱怨,但是的确忙得脚不沾地。

    欧宇辰瞧在眼里,也觉得不落忍,在跟夙博罕煲电话粥的时候,就顺便提议再雇个打杂的工人。

    夙博罕向来对他言听计从,当然不会反对。

    家里有不少需要洗洗涮涮的零碎活儿,现有人口都是男人,当然是找个女人更适合,心思也更细腻些。

    欧宇辰还是很慎重的,找了家口碑很好的劳务公司,在他们推荐的几个人选当中,精挑细选了一番,挑中了蔡瑛妹。

    蔡瑛妹年方十九岁,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一双漆黑的眼瞳水汪汪的,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

    配上纤长翘挺的长睫毛,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和略显丰满的身段,也算是诱惑力十足的年轻女孩。

    和柔弱的外表不同,她是个性格很刚强的女孩子。

    蔡瑛妹七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

    本来她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很快改嫁,将她丢给了父亲。

    从此她和父亲两个人相依为命。

    蔡瑛妹的父亲,是造纸厂的工人。

    在她十三岁那年,因为违规操作,右手被切纸机切掉了,落了残疾。

    造纸厂承诺给他发全额工资和工伤补助,但是不过几年功夫,造纸厂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他只能靠拿国家发的困难补助生活,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只有一只左手,干活当然不太方便。

    蔡瑛妹的父亲没文化,也不会什么技术,好容易找到份工作,往往干不了几天,就会被辞退。

    如此几次三番的,他心情当然很郁闷,偏偏又无处发泄。

    不知不觉开始借酒浇愁,后来演变成酗酒,常常喝得醉醺醺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再找工作了。

    蔡瑛妹打小就很懂事,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帮父亲煮饭。

    在父亲失掉一只手以后,更是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

    父亲染上酒瘾以后,渐渐不怎么给她钱。

    她就靠捡拾废品、帮有钱的同学代写作业、帮不愿跑腿的同学代购学生用品等等贴补家用——反正能想出来的赚钱方法,她一个小孩子能做的都做了。

    勉勉强强读到初中毕业,蔡瑛妹就辍学了。

    她在工厂做过小工,饭店里刷过盘子,小公司里当过勤杂工、酒店里打扫过卫生间

    可以说吃了很多苦。

    两年前,蔡瑛妹的父亲一次酒醉后闯红灯,被一辆斜穿过来的卡车撞死了。

    蔡瑛妹难过了好一阵子,毕竟,父亲是她身边唯一的亲人。

    父女俩住的房子是租的,位于郊区,很偏僻地段的一间砖瓦平房,当然租金也很便宜。

    治安自然是极差的,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她一个女孩子早出晚归的,有诸多不便。

    曾经被喝醉的酒鬼纠缠过,幸好她大呼小叫,引来几个路人,把酒鬼赶跑了。

    也曾经有人半夜里跳进院子,乒乒乓乓砸门,吓得她要夜夜把菜刀藏在枕头底下,才能睡觉。

    后来有好心的邻居大妈给她出主意,她便在劳务公司登记,当了保姆。

    起码可以住在主人家里,再也不用担心半夜里被什么人骚扰了。

    蔡瑛妹伺候过半身不遂的老太太,伺候过坐月子的主妇曾经做过工的主人家,对她评价都很好。

    说她干活勤快麻利,特别有眼力见,性子也温和。

    来到夙家后,蔡瑛妹表现得的确挺好的,她的厨艺不错,喜欢帮忠叔准备饭菜。

    大概是因为自幼家境贫寒的缘故,她尤其擅长做清清淡淡的家常素菜,很合夙夜的胃口。

    俩人的身世,也颇有相似之处,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蔡瑛妹对夙夜越发照顾,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开始欧宇辰没放在心上,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夙夜不仅仅是殷勤,简直是在“讨好”加“色/诱”了。

    当然啦,她做得很自然,很隐晦。

    譬如说在夙夜读书的时候,帮他泡杯枸杞菊花茶,顺便附上一碟子自己做的小点心:“听说这种茶对眼睛很好呢,点心是我自个儿学着做的,您尝尝合口味不,要是不喜欢,我再学新的。”

    她温温润润地笑着,弯弯的眉眼,像两泓秋水,莹莹润润。

    将茶杯和点心碟子放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夙夜的手指。

    夙夜下楼的时候,就那么巧,她刚好上楼。

    俩人擦身而过,狭窄的楼梯上,她测过身子,小心地避让,高/耸的胸/部刚好蹭过夙夜的手臂。

    在与人交际应酬上,夙夜向来是比较迟钝的,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事。

    但欧宇辰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人精中的人精,狡猾中的狡猾。

    很快就看出来,这小丫头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

    夙夜交女朋友不关他的事,但是,假如有人别有居心的蓄意接近夙夜,尤其是试图用不光彩的手段诱惑他,欧宇辰就不高兴了。

    嗯,是很不高兴。

    怎么想,都有种自家养得白白嫩嫩、纯洁无比的小白兔,被只流着口水的大尾巴狼,时刻惦记着的恶心感觉。

    于是,欧宇辰随随便便找了个理由,把蔡瑛妹开除了。

    让欧宇辰没有想到的是,向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的夙夜,居然因为这个狡猾的、可恶的、毫无廉/耻的丫头片子出声了,问他为什么要开除蔡瑛妹,问他能否把蔡瑛妹留下来

    更令欧宇辰气闷的是,在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后,夙夜整整两天都没搭理他。

    欧宇辰先是震惊,继而是震怒了。

    有第一个打夙夜主意的小保姆,保不齐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至于打他自己的主意,欧宇辰是完全不在意的,他不是夙夜,那帮小丫头片子,想骗他,那点道行再修炼个十几二十年都远远不够看。

    夙夜不行啊,单纯也好,单蠢也好,明明比谁都清楚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偏偏纯洁得像只小白兔,骗他比骗几岁的小孩子还容易。

    所以,欧宇辰暗暗发誓,为了保证这只小白兔不被大尾巴狼拆吃入肚,家里再也不能雇佣女工了,他也再不相信人力资源公司的所谓推荐。

    于是,姜白有幸走进了夙家——说起姜白,这小伙子挺有意思的。

    他是洛梓洋介绍来的,俩人是战友。

    据洛梓洋说,野营拉练的时候,姜白还曾经救过他的小命。

    姜白和洛梓洋年龄差不多,性子却截然相反,活泼跳脱,不谙人情世故。

    用欧宇辰的话说:“本性纯良。”

    用忠叔的话说:“这小孩儿我喜欢,实诚。”

    用洛梓洋的话说:“就是笨了点。”

    夙夜呢,夙夜是不会加入这种无聊的讨论的。

    即使是欧宇辰问他,他也不肯说。

    姜白有个陋习,正确地说,也不能算作陋习,只不过别人都看不惯罢了。

    他有事儿没事儿,就喜欢爬爬树、爬爬墙、爬爬楼梯、爬爬栏杆鲜少有能双脚安安稳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路的时候。

    洛梓洋很头痛,难得的,带着窘迫的、为难的表情,讪讪地跟欧宇辰解释其中的原委。

    原来姜白是苗族人,来自湘西苗疆。

    深山坳里,教学资源匮乏,他的成绩自然不怎么样。

    念了十几年书,也不过是城里小学生的水平。

    倒是打小爬山、爬吊脚楼、爬树爬惯了,根本改不过来。要想让他不爬,除非直接剁了他的双脚。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成天爬来爬去的。

    每逢野外拉练,他就变成了香饽饽,大伙儿都抢着跟他一组。

    负重几十公斤,走几十里山路,再趟几条河,他照样活蹦乱跳,精神抖擞的。

    上树抓鸟、下河捞鱼野外生存技能连特种部队的兄弟们,都自愧弗如。

    在姜白面前,没有爬不了的树,没有攀不过的山,也没有下不了的河

    这种人才,搁在部队里,肯定是个香饽饽,绝对的人才啊。

    可惜他文化水平不高,又不懂得为人处事儿,最终还是没能转为士官。

    退伍后,他的优势就全变成了劣势。

第133章 3.15 /() 
湘西的旅游业这几年虽然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对于世代居住在大山里的人来说,短时间内,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多少实质上的改善。

    那里土地贫瘠,物产匮乏,又没有工业支持,靠倒买倒卖些手工艺品,或者自家弄点土特产、零食小吃卖给游客,根本带不来多少收益。

    在旅游景点打工的,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少得可怜。

    譬如导游干脆就没有工资,要靠景点门票、酒店饭店和购物店等等销售渠道,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这种钱也是不大好赚的,游客越来越精明,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再也不复“人傻、钱多、狠宰”的黄金时期。

    所以,当地大多数人家,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看惯了大城市的繁华喧嚣,姜白也动了心思,想趁着年轻,打工赚点钱,改善自家的境况。

    他吃得苦,挨得累,本来做做小工、干干零活挺容易的。

    可是,因为以“爬”代替“走”的习惯,退伍后一年多了,他居然没有一份工作能做得超过一个月的。

    自然,也没能赚到几个钱——试用期都还没熬过去呢。

    所有跟他共事过的老板或者同事,用不了三天,看他的眼神,就都跟看外星小怪兽似的。

    举个例子吧,让事实来说话。

    你能想象酒店里的服务员,单手举着托盘,托盘里摆着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嗖”地一声,从楼梯扶手上,直接滑下来的情形吗?

    当然啦,他挺稳当的,只不过洒出来一点点汤水。

    另外,由于物理上的惯性作用,碗碰到碟子、碟子又碰到碗,叮叮当当演奏出点配乐。

    但是,他的出场实在太特立独行了,跟耍杂技似的,理所当然的,吸引了许多顾客的视线。

    有惊呼的、有鼓掌的,还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敲着桌子梗着脖子使劲嚷嚷叫好的。

    愣是在五星级酒店,制造出夜市大排档的热闹效果。

    领班被他吓得快患心脏病了,先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再是威逼恐吓。

    姜白态度是好的,乖乖承认错误,保证下次注意。

    他是真的很珍惜这份工作,也真的很想改掉爬爬的习惯。

    只不过,能轻易改掉的,就不叫习惯了。

    他重复着爬爬,被领班骂;承认错误,继续爬爬;再被领班骂,接着承认错误、继续被领班骂的无限循环中。

    领班是个嘴硬心软的女人,骂完了也就算了,暗暗祈祷着,他真的能改掉的那一天。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梦想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骨感的。

    直到有一次,几个来用餐的小孩子,趁大人们酒酣耳热、忙着推杯换盏,没人留意到他们之际,居然学着姜白的动作,也把楼梯扶手当成滑梯玩。

    结果一个摔断了胳膊,一个跌破了头,还有一个撞塌了鼻梁骨。

    家长们当然心疼得要命,顿时火冒三丈,不依不饶。

    等待救护车的功夫,一堆男男女女,七嘴八舌吵吵嚷嚷、舞舞宣宣(注1:舞舞宣宣是北方方言,大概意思是张牙舞爪、比手画脚,以肢体动作配合语言,表达出某种气势。),差点用吐沫星子把店淹了。

    其他顾客饭也没法吃了,胆小的、事儿忙的直接开溜,胆大的、闲得发慌的,留下围观看热闹。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哪位围观群众,居然把孩子受伤的场面用手机拍摄下来,直接发到了互联网上。

    这家倒霉透顶的酒店,一下子就声名鹊起了。

    人气那个火爆啊,什么工商的、税务的、卫生防疫的、消防的隔三差五来溜达溜达,顺便检查检查有没有哪方面不合格,需要整改的。

    嗯,据说那个撞破脑袋的熊孩子,是市/委某位主要领/导的宝贝孙子。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暴跳如雷的当然不只是受伤孩子的家长,还有酒店的老板。

    领班被好一通教训,全年的奖金都扣光了。

    至于姜白,老板倒是没浪费口舌教训他,虽然掐死他的心都有了,但还是硬生生忍住了,直截了当炒了他鱿鱼。

    当月未来得及发放的工资,全部扣掉,一个钢镚也没给他。

    客观公正地说,这倒怨不得老板心狠手黑,姜白那点工资,赔给三个受伤的小孩子,连个尾数都不够。

    老板家大业大的,还真瞧不上眼,只是实在太生气太郁闷了,必须发泄发泄。

    战友之间的情谊还是很真诚的,在姜白接连被炒了几次鱿鱼后,有位名叫谢汉峰的战友挺/身而出。

    他父亲是包工头,就介绍姜白去父亲手底下做了小工。

    卖卖力气很简单吧?可是,当姜白扛着水泥袋子吭哧吭哧爬脚手架而不是搭乘升降梯的时候,所有人都凌乱了。

    包工头果断地给他开了双份工资,好言好语劝他另谋高就:“你还年轻,在工地里当小工,总不是个事儿啊,还是找个有前途点的工作吧。”

    这边打发了姜白,那边回家就玩变脸。

    脸色比包龙图还黑,脸皮拉得比驴脸还长,每说一句话就狠狠敲儿子个脑锛儿,“你想害死你老子啊?居然弄来个人猿泰山来让你老子服侍?!

    他要真是人猿泰山还好了,可惜他不是啊,万一有个好歹,你就得去给你老子送牢饭了!”

    谢汉峰被敲得眼泪汪汪的,见老爹真的火了,不敢躲也不敢还嘴,只好老老实实挨训。

    如此几次三番的,折腾了好几回,再也没人敢给姜白找工作了。

    他没办法,垂头丧气地卷卷铺盖,打算回湘西老家,天天陪猴子爬树玩。

    舍不得打出租,拖着个行李袋子,吭哧吭哧坐地铁、坐公交,还没等他磨蹭到火车站,洛梓洋的电话打来了。

    原来欧宇辰念叨着要再雇个杂工,要求性别必须是“男”,洛梓洋听到了,就想起了他。

    试探着跟欧宇辰提提,也特别说明了他喜欢“爬”的毛病,另外还有那么点“小白”。

    欧宇辰若无其事地表示,他不在意。

    他是真的不在意,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计较的。

    只要不耽误干活,不摔残、摔死给他惹麻烦,别说爬了,天天拿大顶他都懒得管。

    乐得卖个人情,给洛梓洋。

    至于“小白”,大概是物极必反,欧宇辰自己心眼挺多的,没事儿爱瞎捉摸,他就喜欢身边的人,单纯点,不要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当然啦,欧宇辰也象征性地征求了夙夜的意见,夙夜认为他的问题实在很无聊,所以迟钝地摇了摇头。

    待见到姜白,欧宇辰更是一点意见也没有了。

    姜白皮肤黝黑、瘦小枯干,带着深山坳里原住民特有的的真诚热忱,说话直白,干活实实在在的,一点也不懂得偷奸耍滑。

    欧宇辰什么人啊?只差那么一丁丁点就要成精了,分分钟就把这实诚孩子看得透透的,的确挺“小白”的,登时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于是,姜白就留在了夙家。

    夙夜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一系列奸/杀女大学生案的元凶,应该是他想得太多了吧?

    他仔细回忆,这几起案子的作案时间,当时姜白在家吗?

    夙夜想不起来,姜白喜欢晨跑,晚上也常常牵着小白出去遛弯,若说他在外面做了什么,家里的确没人知道。

    夙夜越想越烦闷,索性不再想了。

    欧宇辰不在,忠叔便全部按照夙夜的口味,做的饭菜。

    餐桌上,连点肉沫都看不到:炒蒜苗、腌脆萝卜、家常土豆泥、葱烧西兰花,还有一碗素什菇汤,连油都没放,只点了点葱末和香菜末。

    夙夜的确饿了,但是一个人吃饭,总觉得没什么滋味,用素什菇汤泡了半碗米饭,囫囵吃了,就回房间了。

    自打欧宇辰去了la,夙夜睡眠质量就不大好。

    今天凌晨的时候,又做了那个可怕的噩梦,更是早早就醒了。

    现在吃饱喝足,不知不觉间就有点犯困。

    躺在床上,阖上眼睛,本来只打算眯一小会儿,没想到迷迷糊糊的,居然很快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还挺沉。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合。

    脑袋却还是晕乎乎、沉甸甸的,跟塞了铅块似的。

    夙夜知道,不能再睡了,否则今天夜里又得失眠。

    他可不想每天半夜都瞪着天花板发呆,轻轻捶了几下太阳穴,硬撑着爬起来,打开灯,去隔壁的卫生间,洗了把脸。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肌肤上,倦意立刻退散了。

    夙夜晃晃悠悠地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一眼看见欧宇辰正歪坐在床头,闲闲地翻着本书。

    夙夜眨了眨眼睛,又使劲眨了眨。

    他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此时此刻,欧宇辰不是应该在la吗?

    难道是幻觉?

    漂亮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慢慢抬起头,冲他扬扬眉毛:“你傻愣在那儿干什么呢?

    我好歹也出门好几天了,小别重逢,你就不能表现得热情洋溢一点啊?满足下我小小的虚荣心?”

    夙夜刚刚起床,本来就有点迟钝的大脑,此时更加迟钝,愣愣怔怔地看着他,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欧宇辰瞧着他,瞧着瞧着,忽然像是忍俊不禁似的,无奈地笑了,摇摇头:“你呀,在帮助警察破案的时候,每次都表现得那么精明能干,跟福尔摩斯附体了似的。

第134章 3.15 /() 
“你回来了?”夙夜还是直愣愣地看着他,迟疑着说道。

    “回来了,”欧宇辰简直要无语了,招招手,“难不成你以为你看见的是幻影?别傻站着了,过来呀。”

    夙夜纯粹是条件反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直愣愣走到他面前。

    欧宇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仔细端详了一番,微微皱起眉头:“怎么搞的?几天没见,又变成熊猫眼了。

    难不成我不在你身边,你不习惯,又开始失眠了?”

    他本来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夙夜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很不习惯。”

    欧宇辰被他的直白逗得忍俊不禁。

    夙夜苍白的小脸,只有巴掌大,嵌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幽深幽深的。

    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扑扇扑扇,活脱脱一个q版娃娃。

    鬼使神差般,欧宇辰宠溺地揉了揉他的脑袋:“你呀,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孩儿。”

    “”夙夜垂下视线,默然不语。

    “让你跟我一起去,你不去,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

    “其实我自己也挺没意思的,”欧宇辰叹了口气,“再好看的风景,再好吃的美食,连个能分享的人都没有,也觉得挺没劲的。”

    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间来了兴致,语气轻快起来,深黑的瞳仁,映着头顶的灯光,莹莹润润,简直是熠熠生辉,“美国的西海岸,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吧。

    我们可以去好莱坞环球影城,去迪士尼乐园,去盖蒂艺术中心,去杜莎夫人蜡像馆还可以在威尼斯海滩散步,在空中餐厅吃菲力牛排。”

    他充满向往的、热切的眼神,连夙夜都被感染了,恍恍惚惚地想,跟欧宇辰一起去旅行,也会挺愉快的吧?

    他本来,就是个能让人感到温暖、感到舒服、感到自在的人。

    “对啦,我还买了礼物给你。”欧宇辰勾起唇角,微微带着笑意,俏皮地眨了下眼睛。

    还没等夙夜反应过来,只听“咔哒”一声,一只镌刻着古朴花纹的银白色手镯,已经套在了他的左手手腕上。

    这家伙该不会是受那副情/趣手铐的启发,玩上瘾了吧?

    夙夜瞪大了眼睛,整个石化了。

    他承认这只手镯的花纹很漂亮,颇有印第安文化的风格。

    但是,他不是女孩子,对乱七八糟的饰品,真心没什么兴趣。

    “很漂亮吧?”欧宇辰兴致勃勃地说,“我一眼就相中它了。”

    好吧,别人诚心诚意送的礼物,无论怎么样,都应该用感激的心情好好收下的,这也是起码的礼貌。

    大不了把它束之高阁,让它不见天日,夙夜低声说:“谢谢。”

    “我跟你说,它不单单是件首饰哦。”欧宇辰得意洋洋地。

    夙夜疑惑地垂下视线,仔细打量那个镯子,看了半天,愣是什么端倪也没瞧出来。

    镯子的设计和做工都很考究,不是浑然一体的,旁边有个“隐藏”得很隐蔽的、类似卡簧的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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