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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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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明显被打扫过,没有找到可疑毛发、皮屑、、指纹、足迹等等其他线索。

    死者是b市某私营建筑企业会计,丈夫是出租车司机,两年前因车祸去世,现有一女,在外地读艺校。

    据同事反映,范某为人尖酸刻薄、骄横跋扈,待人接物颐指气使,同事们背后颇有微词。

第35章 五 连环血案(3)() 
经过详细走访调查,可以确信李某的妻子并不知道范某和自己丈夫的关系。李某也不止范某一个情人,同时和某酒店女服务员、某文化用品商店女老板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但都是金钱、利益和欲望的交换,谈不上感情。

    李某的个性和某些所谓的中国式传统男人很像,笃信“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原则,平日里对妻子温柔体贴,对孩子也呵护备至,夫妻关系还算融洽。

    而范某和婆家的关系则很冷淡,她一直瞧不起没什么文化、在偏远农村种地过活的公婆,在丈夫过世后,基本上已经断绝了来往,甚至不允许老人探望自己的孙女。

    由此,初步可以排除情杀的可能。

    对范某社会关系的调查也没有取得线索,她社会交往相对简单,除了单位同事,就是业务往来的关系户。

    在丈夫过世前,也曾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外情,但都不了了之,和李某有私情后,大概是顾虑到对方是自己的衣食老板,还算本分规矩。

    虽然对她心存芥蒂的人不少,不过要以此作为杀人的动机又显得太过勉强。

    和夙正亭被害案一样,现场惨烈如屠宰场。如果不是极度的仇恨,为什么要在死者死后,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几乎是碎尸的行为呢?

    要知道,对于凶手来说,在罪案现场所做的事情越多,留下线索的可能性就越大;逗留的时间越长,被发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究竟是什么目的,值得凶手不惜如此犯险?

    夙夜琢磨了良久,也没能想出答案,只好接着看第二起案件。

    发生在2013年8月30日,和上一起案件如出一辙,同样是入室杀人案,被害人同样是女性,离异,年龄41岁,死因同样是机械性窒息,尸体同样被剥皮、剖尸、削肉、剔骨、肢解

    盯着血肉模糊、断肢残骸的现场图片和尸检报告,夙夜沉思了良久。

    “怎么样?是不是跟你爸爸那起案子很像?”邵壬烦恼地揉了揉眉心,夙夜看得太久、太细致,半天也没有翻动一页,他等得实在不耐烦,忍不住开口,“现在警方已经决定把三起案件并案调查。”

    夙夜慢慢整理着自己的思绪,好半天才淡淡道:“知道庖丁解牛的故事吧?”

    “嗯?”邵壬被他问得一愣,随即答道,“当然。”

    “要把尸体处理到这种程度,一般人绝对做不到。切口非常整齐,凶器无疑是一把特别薄而锋利的刀,自筋骨相接的缝隙处插入,顺着骨节间的空处卸骨。娴熟利落堪比古代传说中的庖丁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凶手对人体解剖学有一定研究,是从事屠夫、医生、厨师之类经常接触刀具的职业。”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排查了几千人,还是一丁点线索也没找到。”邵壬喟叹。

    “作案手段如此残忍的,从概率上来说,基本上都是男性。”

    邵壬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采取扼杀手段,在体力上必须要占有绝对优势,我们也倾向于是男性凶手。”

    “凶手是很细心的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对刑侦有一定程度了解,所以现场才会打扫得那么干净利落。另外,据我所知,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给尸体防腐,是古代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方法。这也说明他是个颇有学识的人。”夙夜抬眼,把案卷递还给他,慢吞吞说道,“至于我爸爸的案子,你们应该调查过了,他根本就是个好好先生,得罪人的可能性不大。可是,如果凶手是冲着我妈来的,就没法解释我妈帮他湮灭罪证的行为。”

    “会不会是你妈妈”邵壬小心翼翼睥睨夙夜脸色,似乎难以启齿,“跟凶手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你知道,有些案例,特别残忍的杀戮手段,往往代表着强烈的妒忌。”

    夙夜默然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妈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我可以断定,凶案现场所表现出来的,绝对不是妒忌。”

    “你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什么?”邵壬怀疑。

    “如果是出于妒忌,就没法解释现场被害的另一具女尸。”夙夜慢条斯理地解释道,“你们应该调查得很清楚,她是我家隔壁卖卤味的邻居,平日里那个时间段是不在家的,那天是因为有事回家取钱,才发生了不幸。我家是命案的原始现场,她又是在意外的时间点出现,所以我断定,她纯粹是个倒霉的目击者或者说是误闯入者,结果被杀人灭口。凶手对她的尸体进行剜眼、剥皮、剖尸等行为,必然不是为了报复或者妒忌,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心理。以此类推,我爸爸也不应该是凶手的目标。”

第36章 五 连环血案(4)() 
“那天我爸爸上四点班,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那个时间段他也不应该出现在家里。”夙夜解释道。

    “这个情况我们也了解过了,”邵壬挠挠刺痒的头皮,“你爸爸是因为搬货时不小心砸伤了脚,才突然回家休息的,所以凶手要么是熟人,知道他当时在家;要么本来的目标就是你妈妈。可是这也说不通,如果凶手要杀的人是你妈妈,你妈妈就更没理由包庇他。”

    对于这一点,夙夜也困惑不已。

    邵壬沉吟片刻,又问道,“你认为你妈妈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夙夜垂着眼,半晌才抬起头,表情木然,声音微微低哑:“我父母的确感情不好,但我妈也绝对不可能和外人勾结杀死我爸爸。毕竟,这对她来说,是要承担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她若是实在不愿意跟我爸爸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大可以选择离婚。所以,我更倾向于她只是单纯的事后包庇者。”

    “或者凶手是一时的激情杀人?”邵壬眉毛耸动了下,猜测道。

    夙夜摇头否认:“不可能,如果是激情杀人,凶手肯定会表现得非常慌乱,可是现场根本看不到任何慌乱的痕迹。”

    “三起案子的被害人,从职业到社会关系,没有任何交集之处。”邵壬使劲挠挠头,满面愁容地说,“我现在真是一筹莫展了。”

    “wherethetwoobjectstactwillcreateatransferphenomenon。willtakeawaysomeofthethings;alsoleftsomethings。”夙夜盯着只剩下斑驳油渍和零星调料痕迹的烧烤盘,沉默良久,忽然幽幽道。

    “嗯?”邵壬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定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法国法证之父埃德蒙罗卡建立的黄金定律。如果是连环杀手,肯定会有标的性,他必然带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夙夜依旧直愣愣地盯着烧烤盘,空洞恍惚的目光表明他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停顿了良久,他才又轻声说,“只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

    跟夙夜的一席交谈,实际上并没有给案件带来任何新的转机,但邵壬也没觉得失望。

    夙夜的分析无疑是理性睿智的,而他淡漠、平静的态度,也给邵壬种错觉——破案是迟早的事。

第37章 五 连环血案(5)()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

    夙夜的父母,留给夙夜的,不仅仅是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道德上的审判和对亲情、爱情、婚姻等等的一系列质疑声。

    而他却要用这具单薄的躯壳,默默地承担所有的一切。

    要多强的心理素质,才能若无其事的面对?才能冷静的剖析案情?他心里,肯定也是很难过的,只不过他不愿意把难过的情绪展现在别人面前。

    邵壬克制住了安慰他的冲动。

    他意识到,自己对夙夜的关注,显然已经脱离了办案警察和受害者家属的范畴。

    这对于一名合格警察来说,是绝对不应该的。会影响对案件的判断和在某些事件上的相应立场。

    但邵壬无奈地发现,他根本没办法把夙夜仅仅当成一个普通的受害者家属。

    这不是他的错,毕竟,夙夜太不普通了。

    ***

    夙夜并不知道邵壬的烦恼,换句话说,即使知道,他也根本不会在意。

    跟邵壬在烧烤店门口分手后,他没有按原计划回学校。

    今天是星期日,没有晚自习,不过下午的几堂课,还是很重要的,而他难得的,居然逃学了。

    没有习惯用手机,也就理所当然忘记了应该给老师打电话请假,更忘了跟欧宇辰打招呼报备。

    实际上,他完全没有把住在夙家别墅里的那些人,当成是自己的家人,就如同在那些人眼里,他也根本不是他们的家人一样。

    夙夜脑子里现在充斥的,全部是跟案件有关的内容。

    两起新案件,让他对父亲的案子,又有了新的思考方向,既然不是仇恨杀人,那么,凶手的目的性就至关重要。

    这几起案件的被害者究竟有什么共同点呢?

    破译凶手的心理需求,就能推测出他选择下手的目标是什么类型,进而推论出凶手的心理特征。

    而感悟案情,没有比回到现场更直观更有效的方法。

第38章 五 连环血案(6)() 
表皮斑驳褪色的七层筒子楼,依然静静伫立在街角。旁边是废弃的厂房,只剩下断壁残垣。院内长满了半人多高的荒草,草梗上挂着乱七八糟的塑料袋,像一面面旗帜似的,在微风中瑟瑟抖动。显得这院落格外残败、荒凉。

    这片老城区,就宛如浓缩的、逐渐被现代化都市所摒弃的贫民窟剪影。

    夙夜在巷口的阴影中,停留了好久,才轻轻叹了口气,鼓起勇气,慢慢走到巷子尽头。

    对他来说,这条小巷,承载着他童年、少年时代的光阴。承载着他关于家庭、关于父爱最温馨最美好的记忆,也承载着生命中那段最厚重的黑暗和最深邃的痛苦。

    筒子楼对面,有株年纪很老的榆树。夙夜曾经不止一次,攀爬上去掏鸟蛋。也曾经热切于撸碧绿如洗、嫩得能掐出水的榆钱——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有着更加实际的用途。

    鸟蛋不用说了,就是缩小版的鸡蛋,吃起来味道比鸡蛋还要嫩滑、可口些。至于榆钱,拌少许豆油、精盐、味素和切得碎碎的葱花,拌在玉米面里,揉成一团,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发酵成软塌塌的面团。用电锅蒸熟,再切成一块块的,就着咸菜疙瘩吃,味道别提多好了。

    最主要的是,省下了米饭和菜,所以是穷人家,夏日里难得的美食佳肴。

    现在回忆起来,唇齿间,仿佛还能感觉到淡淡的、夹杂着青草气息的清新甜香。

    轻轻抿了抿唇,夙夜疲惫地倚靠着身后那棵熟悉的、虬结龟裂的老榆树。仰望眼前的筒子楼,许多支离破碎的往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闪过。

    这栋楼里的现住户,其实家境都不算宽裕。条件稍好些的,早已搬走了。

    可是不表示他们不快乐。

    b市的春天,总是漫天沙尘,一不留心就迷了眼,但耄耋老人们,还是喜欢拿个小板凳,坐在楼前的空地上,织着毛衣摆弄着象棋,闲话家常。

    b市的夏天,总是酷热难当,劳累工作了一整天的大人们,都喜欢围坐在这株老榆树下,吐吐苦水发发牢骚讲讲八卦,分吃一颗凉水浸过的西瓜,油汗的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b市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季节。甜的瓜、脆的果、酸的梨几元钱可以买上大半塑料袋,不知节制的孩子们,互相拼比,可着劲吃,常常酸倒了牙,“哎哟哟、哎呦呦”直叫唤。

    待到正经吃饭的时候,喝稀粥都嫌牙疼,被各自的家长埋怨着、嗔怪着、心疼着,却依然不会长记性。下次照旧不管不顾的猛吃一顿,一个个小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周而复始地犯着单纯可爱的错。

    b市的冬天,总是一片白雪皑皑。天空是苍茫茫的灰蓝色,大地冻得硬邦邦的,横七竖八的,裂开一道一道的口子。北风料峭,冷得要人命。但楼下,总是会有一群穿着破旧夹袄的小屁孩,睫毛上挂着冻结的晶莹霜花,时不时抽搭着两管青鼻涕,搓着冻僵发红的小手,在打着雪旋的寒风中,热火朝天地堆雪人、玩爬犁、打冰猴儿、扇在铁轨上压得扁扁的啤酒瓶盖偶尔发出阵阵欢呼,或者声声哀嚎,没心没肺地快乐着。

    住在一单元103室的宋奶奶,已经满头白发了,佝偻着腰,走路都很费劲。偏偏非常喜欢伺弄各种花花草草。

    每年春天,她都会在楼前种下成排的花种:鸡冠、串串红、波斯菊、扫帚梅、夜来香都是抗旱耐活、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草花,跟名贵稀有完全不沾边。却总是开得非常精神,在旭日和风中,得意洋洋地摇摆着小脑袋。

    宋奶奶也曾经兴高采烈的,指挥人高马大的儿子,往楼前不碍事的角落里移植了几株灌木。从此她多了项工作,每年深秋,第一场寒流来袭的时候,都会吵吵嚷嚷地,让儿子用取自十几里外锅盔山上的肥沃黑土,将灌木的根部,厚厚掩埋,再妥帖地把植株一层层裹上塑胶薄膜。

    小心认真的样子,倒象是在看顾自己的宝贝孙子。

    如今,时过境迁,宋奶奶已经在两年前故去,夺走她生命的不是意外、不是疾病、不是伤害,而是谁也抵抗不了的衰老。

    但她精心伺弄过的那几株灌木,却终于长大成年。在去年夏天,盛开出一簇簇深红如墨、洁白如雪、绛紫如绢的鲜花。

    沁人心脾的香味,老远就闻得到。

    夙夜闭了下眼睛,这里,是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家,有快乐、有悲伤、有喜悦、有难过,更有痛彻肺腑的临别记忆。

    身旁探出根黑褐色的老树枝桠,一只深灰色的小小蜗牛,正趴在一片翠绿的榆树叶上,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看不见它动口器,但榆树叶很快就被啃穿了个大洞。

    夙夜顺手扯下叶子,受惊的蜗牛,迅速把小脑袋,缩进逼仄的壳里。

    淡漠的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温和,夙夜小心翼翼地,把树叶搁在地上。蜗牛缩了缩身子,马上竭尽全力,蠕动着用腹足爬走,怯生生躲进一片枯叶下面。

    可怜的、卑微的、脆弱的小生命,可是,它也会有属于自己,单纯的快乐和烦恼吧?

    夙夜抬眼,遥望着七楼那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玻璃窗。

    铁质窗框上的油漆,早已鼓障开裂,露出斑驳的铁锈色。里面的卡簧,其实也早就坏了,只能用根毛竹筷子别着。

    这些,他当然都很清楚。默默地,他在脑海中逐渐复原窗户后面的情形。

    布满霉斑的墙角、陈旧破烂的家具、裂痕斑斑的廉价地砖以及曾经在里面吵吵闹闹的男女主人。

    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夙夜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悲伤情绪一击即中。

    他可以忍受贫穷、忍受嘲笑、忍受痛苦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承担绝望。

    从亲眼看见爸爸尸体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世界就坍塌了,再也看不到阳光,而是永恒的漫漫暗夜。

    一阵风吹来,卷起几片落叶,轻轻黏贴在他脸上,下意识伸手拂落。夙夜直起身子,轻轻吐出口气,不情愿地向3号单元门走去。

    已经来到这里,他当然不允许自己逃避。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孩子们在上学,成年人们在工作,老人和年幼的孩子,都在午睡。楼道里安安静静的,看不到一个人影。

第39章 五 (连环血案)7() 
体力太差,走到七楼。夙夜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

    刺目的黄色警戒带,早已被撤除,摸出钥匙,他咔哒一声打开门。

    室内空荡荡的,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子陈旧的、腐败发霉的味道。

    这是一间普通的两室一厅套房,进门就是客厅,两侧分别是两间卧室和卫生间、厨房。

    本来狭窄拥挤的室内,现在空荡荡的,积了厚厚一层灰尘。大部分东西,都被警方作为物证带走了,显得特别空旷死寂,没有一丝人气。

    一长一短两个画成的轮廓,静静呆在地砖上。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没有人会联想到,那两个不规则的轮廓代表着什么——两个戛然而止的鲜活生命。

    夙夜站在门口,盯着那白圈看了许久许久,眼眶慢慢红了。他使劲咬了下嘴唇,硬是逼回眼底泛起的湿意,抬起脚,慢慢踱进屋子,蹲下身子,细细打量。

    白底灰蓝色花纹的地砖上,依稀可辨出大滩大滩暗黑色的血渍。

    一瞬间,汹涌袭来的悲伤,溢满了胸臆。夙夜猛地站起身,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退后一步,起立得太猛,竟有种强烈的晕眩感。

    他使劲揉揉太阳穴,等待那股晕晕乎乎的感觉渐渐退去。

    这些血渍,是爸爸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痕迹。

    对面墙上的神龛,电源插头在爸爸过世那天,已经被他拔了下来。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客厅夹在卧室和厨房之间,传递过来的光线,被稀释得昏暗而迷离,像罩上了层青灰色的薄纱。

    净瓶观音的轮廓,因此显得特别模糊、诡异,沉默不语地望着他,似乎不怀好意。

    地上的血渍,干涸已久,尸体也早就被运走,化成了灰烬,被埋葬在郊区的公共墓园里,他却依然清晰地嗅到了浓烈刺鼻的血腥味道。

    夙夜明白,那血腥味其实是从自己心底里溢出来的。

    2012年七月三日,他至死也忘不了那一天——他生命中的分水岭。

    那天,像往常一样,上完晚自习,夙夜照例拎着个黑色的大号塑料袋,背着书包回家。

    他习惯每次出门,兜里都揣着几个大塑料袋。这样,路上看见能卖钱的东西,就随时都可以捡起来。

    今天运气不错,在一家咖啡厅门口,捡到了十几个矿泉水瓶。虽然被几个路过的小孩子嘻嘻哈哈嘲笑了,不过,夙夜一点也没在意。

    生活如饮水,冷暖自知。

    因为收获颇丰,他的心情很不错。暗暗思忖着,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能攒够下学期的晚自习费了。

    大概要下雨,没有月亮,星星也看不见一颗。

    天空沉闷暗黑,铅黑色的浓云,压得低低的,仿佛触手可及。不停歇地汹涌翻滚,像飓风中咆哮怒吼的大海,有着吞噬天地万物的嚣张跋扈气焰。

    兴许是知道暴风雨即将来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觅食,蚊子们显得特别躁动兴奋。围绕在耳边,嗡嗡乱叫,惹得人心烦意乱。

    伫立在街角的老楼,黑乎乎、阴森森的,犹如一口巨大的钢筋水泥棺椁。

    夙夜心脏突然一悸,慌得厉害。他使劲晃晃头,甩掉心头莫名涌起的惶惑和不安感。

    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踏进单元门。狭窄逼仄的楼梯间内,低瓦数灯泡有气无力地亮着,二楼的声控灯坏掉挺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更换。

    身旁的墙壁,被经年累月的尘埃覆盖着。象是重度皮肤病患者,脱落的墙皮,犹如狗皮膏药般,东一块、西一块,出底下青灰色的混凝土。

    松动的铁框玻璃窗,被风吹得格拉格拉直响。

    阴森恐怖的氛围,简直可以直接拿去拍鬼片了。

    夙夜体力不济,走到五楼,气喘得就有点急,腿脚也发沉发滞,肩上的书包,沉甸甸的,直往下坠。他停下,稍微缓了缓,才慢慢腾腾地继续往上走。

    上了七楼,他一眼就瞥见,自家的房门没关,微微敞开着,欠了条缝,心里不禁暗暗觉得纳闷。

    这栋楼的住户,境况都不算太好。所以也没有人家,会奢侈到用电风扇,空调就更别提了。夏天开门通风,是常有的事。

    至于会不会有强盗小偷光顾,倒是完全不用担心。毕竟,他们也是需要业绩的。

    当然,如果是女孩子,或者是年轻的小媳妇,独自一人在家,出于谨慎,无论多热,她们都不会开门。

    不过,无论什么状况,天黑了门还敞开着,就显得十分古怪,因为晚上蚊子会特别多。能奋力飞上七楼的,还个个身强力壮,老弱病残,是决计上不来的。它们强悍的战斗力,绝非普通蚊子可以比拟,往往是咬一口,就鼓起一个红肿发亮的大包,钻心的刺痒,好几天都消不下去。

    有钱人一千块钱当十块钱使用,穷人则是一毛钱当十块钱珍惜。蚊香一盒虽然才几块钱,但是天天用,累计起来,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他们连蚊香也舍不得使。

    夙夜的爸爸夙正亭,在附近的纺织厂做装卸工。

    纺织厂实行三班倒的排班制度,夜班从午夜十二点上到早上八点,白班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四点,四点班则是从下午四点一直上到午夜十二点。

    这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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