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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阳光-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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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句歹毒的话,曾经在心中默念了无数次。

    但是,她平时看似风平浪静,却把自己的真实面孔掩藏得很深,表面上像只笑面虎,你好我好,背地里像一只油滑的老鼠,或是一条贪吃的毒蛇,总是躲藏在阴暗的角落,出奇不意地伸出魔爪,伤人于无形之中。她这个女孩儿,真是太可怕了。

    放学的时候,王思佳早早地回到了寝室。她没有按时去餐厅吃饭,她已经被仇恨喂饱了。她一个人坐在高高的上铺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一棵枯树,紧锁眉头,她的手里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地翻看着,那些被她折磨过的书页烦躁地吵着,发出窸窸窣窣的破碎声音。这种撕裂的声音,正在纠结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正急不可耐地寻找机会,却有没有任何头绪。

    窗外的枯树枝,随着冷风不停地摆动,她的心早已经飞出了窗外,随着一股股寒冷的北风,不知道蹿去了哪里。尘沙被冷风卷起,在窗前打着旋,一阵一阵地打在玻璃上,发出沙哑的怒号。

    黄昏,终于暗了下来,她坐在床上,显得出奇的安静,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光,冷酷得如一潭深黯的死水。在灵魂不羁的角落里,它更像一扇幽幻的门,径直走进去,一定会滋生出很多见不得光的行径。她一直这么坐着,像一个蛊惑的妖女,只等黑夜来临时,再流窜出来隐隐作祟。

    她心不在焉地坐在那里,好久都没动弹一下。屋子里面的灯光,恹恹地跳动着,把她的身体影射到对面的墙上,像阴魂不散的幽灵,在寝室的上空左右晃动。她终于等到街边的灯亮了起来,她才默默地把手中的东西放在一边,从包包里面取出一个化妆包,依次取出里面的化妆用品。

    一瓶保湿水,一盒打底霜,外加一盒增*密,她一层一层地涂抹在脸上着。她抹完这些化妆品后,又拿起眉笔,把眼睛涂了两道细眉,再用深红色的口红,把自己化成妩媚的女郎,然后,她拿着一枚小镜子,对着那张脸,上下左右地照了个遍,这才满意地站起身来,换了一件红色的时髦的羽绒服,下床之后,又穿了一双高过膝盖的皮靴,临出门前,她把一个白色的绒线帽扣在了自己的头上,一个白色的大口罩,也稳稳当当地罩住了鼻子和嘴巴。她拾掇好了之后,背起背包,快速走出了寝室。

    晚课的时间还没到,学校的电门还敞开着,王思佳趁着出出进进的人影,混出了校门。她走出校门后,向北一拐,来到一个路口。大街上行人稀少,公交车早已经收工。昏暗的夜色中,她站在路灯下面,气急败坏地咒骂着这恶劣的鬼天气。

    她朝前边招了招手,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她上车之后,说出了一个歌厅的名字,司机师傅就在她的指引下,在街头拐了几个完后,来到了一家豪华的歌厅门口,出租车终于停了下来。

    王思佳的目光透过车窗,在歌厅门口游走了一番,突然在一个避静的角落里,她发现了卷毛开的那辆路虎,她的嘴角微微向上一翘,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立刻显露在她那张抹得跟湮魂一样的脸上。她把目光收了回来,她看着歌厅里面鱼贯而出的人们,她的双腿有些胆怯了。不过,她报复心切,冲动起来,什么都不在乎。

    王思佳从包里拿出了钱包,取出了一些零钱,付了车费,司机找完零后,她低头从出租车下来。这个地方,华灯闪烁,彻夜难眠,随着音乐的声音,里面传出了男女交杂的歌声。这里她非常熟悉,她不知道和卷毛来过多少回。今天,她怀着侥幸地心里,又来这里找卷毛,相信卷毛不会把她拒之门外吧。

    出租车开走了,她站在歌厅门口,望着霓虹灯的光柱,她先是犹豫了一会儿。是进去呢?还是不进去?她知道卷毛见了她,一定不能给她好脸色看。这只是一种可能,再怎么说,她跟卷毛的来往也有半年之久,她现在亲自登门找他,他一定不会难为自己吧。

    王思佳站在歌厅门口,望着金光闪闪的牌匾,她徘徊了很长时间,一咬牙,像是下了决心。她慢慢地走上了台阶,用手推开专门,快步地走了进去。她在前厅稍稍停了一会儿,因为她是熟人,前厅里两排女迎宾笑着向她问好,几个陪唱的小哥,走过来,陪着一张笑脸,和她频频地打招呼。

    她来到前台,对里面漂亮的服务员轻轻地打了声招呼,她问明了卷毛订的包房后,就在服务生的带领下,上了三楼,帮她找到房间的门牌号以后,服务生就转身下楼走了。

    王思佳站在包房的门口,听见里面传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先是吓了一跳,随后她又恢复的平静。她的胆子真是太大了,门里门外,两个世界。为了报复胡冬雪,今天晚上她算是豁出去了。

    在大多数人看来,她游戏人生的样子真是有点儿可怕,她除了善解人意,还善解人衣,不知道她来到这里,到底想要做些什么?尤其是她丧心病狂的样子,更是让人恶心。胡冬雪被她挤走了以后,寝室里的女生都孤立她,排斥她,几乎没有人和她说话。整个寝室,也就胡冬雪能忍能让,任她为所欲为。现在,她就是想找个人来展示一下自己的蛮横不讲理,也没有发泄的目标,在众人的冷暴力之下,她终于修炼成了刀枪不入的孤家寡人。

    她心里的怨恨越积越多,李慕林当兵去了,胡冬雪搬出寝室了。她在班里和寝室里处处树敌,处处碰壁,简直成了丧家之犬,她的名声混得一天不如一天,可谓百家姓横念人性狗。她现在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卷毛身上,希望他能替自己出这口怨气。

    人若走到这种地步,她也怨不得别人,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当她感觉自己的日子活得如此失败的时候,首先不去反省自己曾经都做错了什么,反而把自己今天的一切,都强加在胡冬雪的头上。她越想越恨,越恨越想报复。活像一条发疯的野狗,把所有的不应该,都剑拔弩张地指向了胡冬雪一个人的身上。

    想到这里,她轻轻地敲了几下门。门裂开了一道缝,里面露出一张醉生梦死的脸来,满脸的坏笑。再往里面一看,昏暗的灯光下,一群社会混混喝酒的喝酒,吸烟的吸烟,唱歌的唱歌,鬼哭狼嚎,闹得乌烟瘴气,没有一点儿好样。这张脸,就是王思佳要找的人,也是领头殴打李慕林的那个混混。他和卷毛差不多一般高,不过,他比卷毛可阴险多了。那天,要不是他落井下石,李慕林也不致于被打得不省人事送进医院。

    只见,他一手拿着一个麦克,一手拄在门框上,把两条嘚瑟成水浪的腿环成一个大大的o字,猫着水蛇腰,嬉皮笑脸地对王思佳说:“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啊?”那副前仰后合的德行,真像是一个跳梁的小丑,令好人见了,阵阵作呕。

    “哼!我亲自来歌厅找你,你还有什么想法吗?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啊?”王思佳故意仰起脸,开始卖弄风雅。有卷毛给他撑腰,这个人,王思佳根本就没放在眼里,跟他说话时,王思佳惯用鼻子哼他。

    “想法嘛倒是很多,哥们今天心情特别好,既然你来捧我场,我就大度一点儿,把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权当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不然的话,只要让我看到你跟那个小白脸在一起,我就会找人修理他,直到让他的脑袋万朵桃花开,看你以后还敢不敢给大哥戴绿帽子。

    卷毛见王思佳前来找他,立刻来了精神,他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站在众混混面前,前仰后合地说“我呢,最近又交了几个新朋友,今天大家一起喝酒。你来得正好,我帮你介绍介绍,要是把我的哥们都给陪高兴了,我一定重重赏你。”说着,卷毛轻佻地把脸伸了过来,没有廉耻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王思佳微微一笑,二话不说,把他的手给挡了回去,面带微笑,抬腿就走了进包房。卷毛跟在后面,猥琐地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另一只手也不安分起来。

第七十四节彻夜不归() 
卷毛把王思佳拉进包房后,随手把门关上。包房里面的灯光很暗,满屋子都是刺鼻子的烟味儿和酒味的混合体。强烈的音响效果,咕咚咕咚地震得山响。天旋地转的灯光,把卷毛的脸映得青面獠牙。

    他歪着脑袋把王思佳从头到尾看了遍,嬉皮笑脸地说:“我以为你早就把哥们忘了呢,既然来了,就陪小弟们们高歌一曲吧!”说着,卷毛一摆手,走过来一个小混混,手里拿着一个麦克,知趣地递给了卷毛。卷毛把麦克握在手里,用嘴吹了吹,里面发出沉闷的声音。

    “唱歌就免了吧,我唱歌严重跑调,估计能把野狼引来。”王思佳见卷毛的脸都快贴到她的鼻子上了,就把脸歪了过去,半推半就地说。

    卷毛却不在乎这些,他继续说道:“我说王思佳,你只管唱就是了,屋子里的人不是狼,就是虎,有这些人给你捧场,你有什么可装的呀!就你身上那半斤八两,还不够今天晚上嘚瑟吗?”卷毛拍拍胸脯,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看得王思佳心猿意马。但是,她还是没有去接麦克。卷毛显然有点儿不太高兴,却仍然意犹未尽地戏弄她。

    “王姑娘,别来无恙啊!最近一段时间没见面,看样子你过得挺滋润啊!小包背着,小嘴巴口红涂着,这一身行头弄得跟花大姐似的,你这是从哪里招蜂引蝶回来呀?你觉得你这人真是太有意思了,学校里有那么多的小鲜肉,你不去贴,却黑天半夜跑到歌厅来找我,不用猜准没有好事儿。你没听说过吗,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既然不想唱歌,那就痛快点儿说说吧,你找本某有何贵干?”卷毛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把烟屁股调过来瞅瞅,把嘴里的烟雾,徐徐地喷到王思佳的脸上,优哉游哉地跟王思佳卖起关子来。

    “小事儿倒是有点儿,就看你愿不愿帮忙了?”王思佳被这股烟呛得直往后躲闪,脸上却堆满了笑容,卷毛却死死地搂着她的小腰不松手,任她怎么挣扎都没有挣脱出来。

    “这就对了。我就说嘛,你是不是又在寝室里把哪个女生给惹恼了,人家跟你翻脸,你没法应对了,是不是?”卷毛狡黠地笑着,两只眼睛色眯眯地成了两条缝隙,像要把她整个人都卷起来,都装进眼睛里似的,高兴得忘乎所以。那副嘴脸,像极了二分钱买拖拉机,贱特特。

    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既然王思佳亲自送货上门,他就得把架子端住来者不拒,才显得出自己的身价不矮。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得了便宜卖着乖,一副非常陶醉的样子。包房里面的音乐更响了,摇摆舞不用教,脑袋屁股一起晃悠,他在包房里一边踩着舞点儿,一边嘚瑟起来,一副无赖的嘴脸。

    “你说的这是哪里话,没事儿我就不许来找你,非得要得罪人后,跑来找你摆平呀?你把我看得也太弱弱了吧?就算是有人欺负我,大道有人谁怕我,大道没人我怕谁呀!”王思佳说完,妩媚地一笑,接着就靠在他的臂弯里,浪声浪气地一阵怪笑。

    “喂,我说你整天这样,活得累不累呀。就你那点儿小路弯弯,怎么能逃过我的眼睛。说吧,你找哥到底有什么事儿?直接说,不要拐弯,哥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玩儿捉迷藏。”卷毛轻佻地说着,朝包房里面的几个正在唱歌的混混扬了扬手,表示自己先暂停一会儿,就把王思佳拉到包房角落的沙发上,一屁股坐了下来,顺势翘起了二郎腿,然后,用手一勾,王思佳马上心领神会地坐在他的旁边,在众人的眼皮底下,任他满嘴污言秽语地开始撩妹。

    王思佳也不反抗,卷毛不管说什么话,她都笑脸相迎。

    “我觉得你这个人也不咋地,不过还挺讨人喜欢的。哎呀,哥这辈子没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女人,谁让哥们长得帅呢!虽然家里什么都没有,可是不管在社会上怎么逛荡,就是讨小姑娘喜欢!尤其是像你这样的小妞,用鞭子赶一群一群的有的是,关上大门,都从门缝往里钻,你说哥们这辈子是不是旺桃花啊!”卷毛说话摇头摆尾,极尽的丑态,把王思佳虎得一愣一愣的。

    王思佳听了他的胡言乱语,也不生气,依然和她聊得火热。

    “我看你呀,在哥们面前就别假装了!像你这样的破烂儿货,哥扒掉你的皮儿,认识你的瓤儿,没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哥有的是。没着啊,哥就喜欢你这身贱肉,多日不见,哥还想去找你呢?你看哥这样器重你,你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啊!”卷毛嬉皮笑脸地跟她打情骂俏,王思佳则百依百顺地依在卷毛的怀里。夜深了,外面的风刮得更紧,为了报复胡冬雪,她今天算是拼了。

    “你今天特意来找我,是不是又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了,想来求我啊?”卷毛一边邪笑一边油腔滑调地说,他嘴巴上的小胡子使劲地向上翘着,泛着恶心的黄色,像一把狼藉的蒿草,令人阵阵作呕。

    卷毛说着,微醉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巴里面发出一股刺鼻的酒味,显然他没少喝,不过,他的脑子很清醒。他也知道,王思佳今天来这里找她,绝对没有什么好事。不过,他就喜欢这般浪荡的这般阴狠的女生。原来他们两人才是绝配,这真是王八瞅绿豆,对上眼儿了。

    他们的话说透之后,忸怩作态的王思佳和他勾肩搭背地走到茶几跟前,来到最里面,卷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摇头晃脑地翘起了二郎腿。包房里面的音乐声戛然而止,混混们马上围拢过来各就各位。

    卷毛肆无忌惮地拿起茶几上一个装满烈酒的酒杯,高高地举着,前仰后合地对着周围的几个人说:“哥们,这就是你们的嫂子,哥们眼光不错吧!不过,她现在还在学校里上学,高一校花,以后哥们可都得给关照点儿啊?”说完,把头一抬,脖子一仰,高岗下坡一倒,一杯白酒就下了肚,他喝完酒后,把酒杯口向外一顺,狂妄地大笑起来。

    “那是,那是,既然都是嫂子了,那咱们哥几个就走一个吧?”几个人一起站了起来,脸红脖子粗地把酒杯举到了王思佳面前。王思佳也不客气,抓起酒杯一饮而尽。看得出来,这种场合她早已经司空见惯,不然的话,她在学校的寝室也不能那样飞扬跋扈,感情都是跟卷毛这群混混学的。

    “哥们,哥们好啊。看样子大家都混得不错!我呢,给大家倒杯酒,算做是我的见面礼。以后的日子,嫂子我就靠你们了!”王思佳说着,拿起一个白酒瓶子,挨个给他们倒起酒来。混混们受宠若惊,急忙起身连连恭维,接着就把杯子里白酒全都倒进了肚子里面。

    然后,喝汤的喝汤,吃菜的吃菜。什么大块的鸡肉呀,鸭掌呀,排骨呀,啃得是一塌糊涂。他们吃得正酣,王思佳又起身站了起来。她趁着这些人酒劲正酣,又拿起酒瓶子给混混们逐个斟酒。

    “大家喝了这杯酒,已经给足面子。不过,我还得给大家倒一杯,因为我有一件怎么想都想不开的事情,请哥们帮帮忙,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给嫂子捧个场?”王思佳说着,放荡地站在了卷毛的身边。混混们一听,焉有推脱之礼,个个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什么事情?嫂子就别卖关子了!凡是哥们能做的,你只管张嘴,一定办到。快说!快说”这几个混混一听,有人求他们办事,立刻来了精神。王思佳见他们的胃口,已经吊得差不多了,王思佳迫不及待地凑到卷毛身边,对着他的耳朵,不怀好意地说出了她隐藏在很久的阴谋诡计。也许,她感觉一个人在校园里面掀不起什么风浪,就把一肚子坏水,都吐出来,好让卷毛替她出口恶气。

    卷毛竖饶有兴趣的耳朵,仔细听完王思佳的耳语,连连点头,他的脸上马上露出一丝邪恶的坏笑。然后,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低着头,转着滴溜乱动的眼珠子,压低声音,说出了王思佳想要求他们做的事情。几个肥胖的脑袋聚拢在在灯光下面,围成一个圆,嘀嘀咕咕商量很长时间,终于狼狈为奸地商量出一个令人毛发倒竖的办法。而后,他们都疯狂的大笑,接着就是疯狂地往肚子里面倒酒,大口地往嘴里吃肉。他们在这家歌厅的包房里,差不多折腾到天亮,几个混混才满身酒气地离开了歌厅。

    王思佳见混混们都离开了,也匆匆背起包包想要离开。卷毛哪里肯放她出来,他走到包房的门口,将包房的门反锁起来,将半推半就的王思佳使劲地推到在沙发上,一直待到天亮,也没有出来。

第七十五节狼狈为奸() 
黯夜,是一道阴险与丑陋的门,常为一些不知廉耻的人恣意地敞开着。王思佳和卷毛从包房里面出来的时候,天色刚刚有些微亮。昏暗的吊灯,高高地悬挂在走廊的棚顶上,无精打采地闪烁着,它四散的光芒,颓然地流淌着诡异的光,落在枣红的大花地毯上,极尽讨好的炫耀着华光溢彩,然后在来去过往的客流里,上演各种各样的人走茶凉。

    王思佳和卷毛不慌不忙地从三楼下来,他们一前一后走到了前厅。前厅里空空荡荡,夜里来的客人都逍遥放纵够了,全部在午夜将近的时候悄然离开。窗上的卷帘,低低地垂了下来,像一块黑色的幕布,心照不宣地把整个昏暗的前厅罩得密不透风。

    歌厅里一片安静,连陪唱的小哥和善言的倒茶小妹们,都不知道躲到哪个漆黑的房间里睡觉去了。卷毛和王思佳快步来到前台,卷毛立刻打开他夹在腋下的黑色皮包,从里面拿出一打红色的大票,他正要准备付款,猛然抬头一看,发现吧台里面无人,他正想喊叫服务生,无意中随便向里面望了一眼,这才发现里面的收银员,正趴在电脑前面恹恹欲睡。他心里有些不太高兴,就站在那里把脸转过来,看了王思佳一眼,做了个下流的手势。王思佳见了,朝他妩媚的一笑,毫不躲躲闪闪。

    在这个残夜将晓的时候,歌厅里再也没有人前来消费。或许,文明的城里人都喜欢用歌舞的方式,来排遣这种昼夜不分的日子。车子,房子,养老,培育子女,加上繁重的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让一些饱经磨砺的人们无法缓解疲惫的身心,也只能凭夜晚的静谧与放纵,来掩盖内心的空虚与烦闷。

    每到夜晚来临时,城市里面的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彻夜难眠的麻将馆,闪着五颜六色地霓虹灯,极尽风情地招揽社会各界人士的到来,它们的独特色服务,几乎成了城里人夜生活的聚焦场所。像这样黑白颠倒的生活,就是城里人和乡下人最明显的区别。因为,农村没有寻欢作乐的不夜城,农村没有灯红酒绿的夜场。因此,把农村的狗戴上防毒面罩,都能用鼻子嗅出城里人的怪癖来。

    前台的女服务员,值了一夜的班,可能是太困了,她等不及卷毛和王思佳退房,就胡乱地趴在电脑桌前面,似睡非睡地把头伏在臂弯里一动不动。卷毛见她半天没动,用手敲了几下吧台,收银员听见声音,赶紧抬起头来,伸手打开显示屏上的页面,仔细地看了看,打着哈欠对卷毛说:“你们的那个包房已经有人买过单了!”卷毛一听,马上把手里的钱塞进皮夹里面,夹着他那个鼓鼓的钱包,带着王思佳和满身的酒气,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歌厅。

    “狗男女,什么东西,简直非人哉!”转门停下后,吧台里面的收银员气得用手一拍桌子,差点骂出声来,急忙整理好自己的东西,总算挨到下班时间。

    门外,狂躁的北风冷冷地吹着,从门前瞬息而过,像锋利的刀剑,把一些无根的东西,彻底地斩断在苍凉的黎明之中。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残酷的心比冬天还冷。

    王思佳伸手推开转门,走了出去。阴暗的天空夹杂着晦涩的气流,过度地显示出严冬的肃杀。她面无表情地站在歌厅的门前,脸色有些惨白,夜里发生的一切,她并不那么在意,她在意的东西,无非是用自己变态的自尊来换取别人的痛苦。

    卷毛走出歌厅后,快速走下台阶,径直去停车位上,发动他那台心爱的路虎。王思佳则站在路边,怔怔地望着街头柳树上银白色的树挂愣愣地发呆。经过这一晚的折腾,一点儿也没有看出她有什么后悔的表情。她的一双眼睛,早已经被嫉妒的恶魔蒙蔽得一片浑浊。她的心智,早已经喂了野狗。

    昨天晚上,她话没少说,酒也没少喝,丢人的事儿她也没少做。她的头晕晕的,不过,大脑还比较清醒。酒劲一过,她见了嗖嗖的冷风,她的嗓子眼儿里一阵酸痒,想吐,却又吐不出来什么东西,只能是用手捂着胸脯一阵干咳,也没有把肚子里面的脏东西倒出来。她抬起腿来,往前挪了一步,一阵眩晕,她差点儿一脚踩空。赶紧扶住了路旁的一棵柳树。当良心泯灭的时候,她的灵魂已经不再纯洁。

    过了不久,卷毛把那台路虎开了过来。她上了车,随卷毛来到市里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粥铺,两个人来到里面,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昨天晚上的事儿,你可要说话算数啊?”他们刚刚坐下,王思佳迫不及待地小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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