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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灵风云志之黑龙再生-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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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队的带头人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两鬓微白,脸上的皱纹如被刀割,深深刻进皮肤里。

    他是商队的灵魂人物商巴达。商巴达神色严肃,紧张看着周围。同南国的贸易之旅已经让他变成惊弓之鸟,随时关注着周围的变化。

    日色渐渐昏沉,暗淡的影子爬到马匹的背上。一坨坨布袋,装满了货物,把马匹还有牦牛压得重重的。

    “全体下马!休息一下。”

    商巴达高声命令,离自己的国家,只有一天的路程了,但是疲惫的感觉越来越重。

    大家纷纷从马上下来,围成十几个圆圈,打开包裹,吃起了干巴巴的肉条。

    “这个鬼地方,还是赶紧离开的好,听说酷烈族的男人都长着尾巴。”一个商人开着玩笑。

    “不要胡扯,都是一样的人,难道变成了畜生不成。”

    “听说大汗身体不是很好。这次和西天邪灵交换的布朗草应该能有用吧?”商巴达的跟随小声问着。

    “谁知道呢?希望能有用吧?”

    商巴达说完,从怀中小心翼翼拿出一个绣着金鹰图形的布带,慢慢打开,光线偷偷溜进布带,只见里面几颗绿色的带着红点的草,正在大口呼吸着,仿佛是个活物。

    布朗草是南国的一种神草。

    据说四百年前,天地动荡、神灵倾覆时,在南国布朗山巅孕育而成的灵草——布朗草一百年发芽、一百年成长、一百年风霜雨露、一百年成精,最后变成能治百病的仙草。不过仙草存活时间很短,从摘下到服用必须在一年之内。

    南国世界有一群专门的采草人,每隔五年,冒着生命危险,登上布朗山巅,采摘一棵布朗草,通过西蛮族贡献给西天邪灵,以此换取布朗山采草部落五百个青年男女的性命。

    突然,不远处,一片黑影穿过。

    商队守护一下子警觉起来,大家手按刀剑,心提到嗓子眼。

    风忽忽从耳边吹过,已经带着一丝凉意,冬天就要来了。

    一群野山羊,从商道的一边,跨到另外一边。

    商道是一个山谷,两边低矮的山微微隆起,中间留下一个平坦的道路。

    几个瘦小的山羊,时不时从商道边滑落下来,笨拙呆萌的样子,让人发笑。

    “看你们那害怕的样子,我去弄几只野山羊,让大家尝尝。好久没吃到羊肉了,天天吃这些个干巴巴的东西,我都快活不下去了。”

    商队的护卫阿卡手提弯刀,眼神高傲,鄙夷看着其他紧张的商队护卫。

    “不能鲁莽!”商巴达训斥道。

    不过看到那肥硕的羊群,大家的口水已经不能控制,眼神中的担忧和恐惧变成贪婪的欲望。

    滋溜溜的羊群像一盘盘肉卷,离家许久的人,味觉是最持久的记忆。对这群生活在北国草原上人来说,羊肉就是家乡的味道。

    终于控制不住贪婪的食欲,四个护卫偷偷溜到一边,顺着通道边缘,仔细盯着羊群。绳索向空中跑去,几只肥硕的野山羊变成猎物。山羊拼命发出求救的声音,但是无济于事。肥羊顺着草地被慢慢拖过来,只是一刀,从脖子处刺入,顿时四蹄扑腾,血快速流出,蹄子慢慢停止摆动,最后停止了挣扎。

    “快来吃羊肉吧!”得意的声音在空中回荡。

    四个人每个人背着一头肥硕的羊,大摇大摆走过来。大家的眼珠打着转,看看手中干巴巴的粮食,顿时失去食欲,双眼齐刷刷紧紧盯着肥羊,口水忍不住往外流。商巴达虽然很愤怒,但是口水还是没有忍住,美食是无法抵抗的。

    酷烈族的野山羊是草原上的一道名菜,肥而不腻,远比金鹰汗国放养的白羊好吃。

    “下不为例!”商巴达小声地说着,说完咽了一下口水。

    众人偷偷笑,手忙脚乱,捡拾起树枝和木棍,熟练地拨弄着羊肉,剥皮、切肉、剁骨,透着血的山羊肉,红花花的。

    烟火点起。不一会儿,烟火随着风慢慢扩散着,一阵阵诱人的香味钻进鼻孔。“真香啊!”

    众人忍不住地连连咽口水。

    羊肉的诱惑让所有人放下了旅途的疲惫和警惕的焦虑。美食不仅可以果腹,更能舒缓人的心情。

    月亮悄悄爬起来,像刚睡醒的婴儿。

    “原来一直听说,吃上酷烈国的野羊就不想睡金鹰汗国的姑娘,以为只是个笑话,但是今天吃到真正的酷烈国野羊肉,觉得比睡十个姑娘都痛快!”

    大家围坐在火堆旁,说着不荤不素的段子。

    “小龙子,你估计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哈哈,生瓜蛋子一个!”

    大家嘲笑着队伍中最小的商人。小龙子是被商人捡到的孤儿,从小在商队生活,经常发呆,大家以为他是聋子,就给他取了名字叫小龙子,现今才十五岁。

    “不就是那点事情吗?就是撒尿罢了,有什么还奇怪的。等我再长大点,我多弄几个姑娘,一边吃着野羊肉,一边抱着美姑娘!”小龙子反抗地说着。

    “千万别遇到金鹰汗国北条河的悍妇,到时候估计野羊肉吃不到,连你自己的那点肉都不够吃的!”

    金鹰汗国北条河边的女子长得多像男人,身强体壮,擅长骑射。金鹰汗国的男子一般不太敢娶这样彪悍的女人,否则就要受到欺负。

    一群人仿佛自己已经回到金鹰汗国一样,开心地说笑起来。

    夜深沉,风静静起来,吹起一片片叶子。叶子散落一地,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落入篝火中的枯叶,一会儿就变成了灰烬。

    “啊!”

    一声惨叫,划破寂静。

    叶子突然变成锋利的刀,从商人的脖子上划过去,静悄悄的,人就没了。

    大家还没等警觉过来,人头纷纷落地。

    “快跑”

    商巴达大声高叫,提醒大家。话音未落,叶子随风飘过,人头落地。刚才还嘻嘻哈哈的人群,只剩下呼啸的风,凌乱的树叶,烤糊的羊肉。

    小龙子偷偷蛰伏在草地里,矮小的个子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优势。他偷偷爬到稍微远一些的地方,静静躲着,不敢喘气。

    只见一群穿着黑袍的人,骑着高头大马,席卷而来,夺走财物。一个最高大的黑袍人走到商巴达身边,用刀划开衣服,用力一钩,把装有布朗草的袋子取走。一把大火,燃烧着营地,黑袍人呼啸而去。

第71章 商队被劫(2)() 
等到半夜时分,小龙子咬着牙齿,含着泪水,疯狂地奔跑着,奔跑着。活命的期望支撑着瘦小的身体,黑暗中,一个人在齐腰的草从中奔跑,就像那群野羊一般。不知道跑了多久,仿佛天都要亮了,小龙子一个跟头栽倒在地,昏死过去。

    乌鸦在空中飞腾,一群黑色的点,从山巅,划过大帐,发出凄惨的声音。

    大帐门口的巫师,感觉到一种不祥。

    这是神的预言。

    “禀告大汗,我们的商队又被屠杀和抢劫了,只有一个人逃出来了!”一个手握弯刀,披着长发的高个男人匆匆跑到大帐前,跪倒在地上,脸色苍白,左手的鲜血慢慢渗到刀上,顺着刀锋流到地上。

    小龙子被巡边的护卫捡到了,死里逃生。

    大帐有几十平米,灰白色的帐顶上有一只金色的鹰的雕像。

    这是北国的金鹰汗族大汗的营帐,帐篷里,几十个将领围绕在床前。

    一个白发的长者躺在床上,喘着虚弱的气息。黑色的眼圈、疲倦的外表,感觉生命的气息都在慢慢消散。每呼吸一口空气,就如同最后不多的生命在消耗着。但是,那充满血丝的眼睛中,依然放射着尊贵而高傲的眼神。所有的人都匍匐在地上,不敢大声说话,心中都在忐忑,担心这个强大汗国最伟大的大汗的离世。

    如果商人还是不能去西部,那么药物和盐都将没有办法获取,对于金鹰汗族来说,这是无法忍受的。秋天在北国通常短暂得像没有一样,一个喷嚏,季节就过去了,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临。

    “谁能领兵带领我族勇士,打败酷列族,开通商道?”大汗用虚弱但坚毅的声音说道。

    “这个,需要好好分析一下,目前酷列族光精锐骑兵都不低于十万,我族虽然有四十万精锐骑兵,但是太过分散,十万精锐在金鹰城抵御西天邪灵,十万精锐在北疆征战,蒙维克殿下估计赶不回来,五万精锐在东部草原,大汗曾经有过命令永远不让塔塔可殿下往西。目前能动用的军力只有五万骑兵,而都城哈布林堡必须保护,至少需要两万骑兵,实际上能出去征伐的部队,只有三万骑兵而已。”首席大臣托托大人小声分析道,目前的形势远比想象的严重。

    帐中的亲王和大臣纷纷议论开来,形势确实不妙。

    金鹰汗族的四十万铁骑分成了个五分队,分别在外征伐或者驻守。目前都城哈布林堡的兵力不足,如果从外地召回亲王,来回也要不少时间,到了冬季,就更不占优势了。

    “如果总是按照这样的形势计算,我们金鹰汗族早就不复存在了。而且此战目的不是彻底摧毁酷烈族,只是为了打通商道而已。父汗,儿臣愿意领兵出战,不需要三万人,只需要一万骑兵。”

    一个年轻的声音,坚定而响亮,在众人议论纷纷惶恐不安的氛围中突然迸发出来。众人一看,是大汗最小的儿子,四殿下拖个王子。二十五岁的拖个王子是大汗最喜欢的儿子,经过几年的历练已经成为了哈布林堡守军的总指挥,负责守卫着都城。

    听到四王子拖个王子主动请命,托托大人脸色一下阴沉。看了看身边的二王子忽忽,用右脚轻轻碰了二王子忽忽的左脚,使了个眼色。

    忽忽一下子醒悟过来,跪倒在地,恳请自己的父汗让自己带兵出征。

    “父汗,儿臣也愿意带领一支骑兵部队攻打酷烈族,为了能疏通商道,救助父汗,儿臣哪怕身上有千万支箭也要抗住。为了金鹰汗族的荣誉和父王,请您允许我带领军队出征。”

    大家都知道,这场战争不仅决定大汗的生死,也决定着未来汗位的继承者。大汗共有四个儿子,另外两个儿子远在天边,而且因为是偏妃所生,已经没有继承权。二王子和四王子是王后所生,十多年来一直竞争着汗位。按照金鹰汗族的习惯,汗位应该由最小的儿子继承,但是大汗一直没有宣布,而是在暗中观察和考验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托托大人是王后的堂弟,因为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二王子忽忽殿下,因此一直暗中支持二王子。

    “感谢上天赐予我的血脉,你们的忠诚和孝心,我都能感受到。我命令你们每人率领一万五千骑兵,攻击那个万恶的酷烈部,杀光他们的部众,抢夺他们的女人和财物,让金鹰汗族的权杖敲碎酷烈族首领的头颅,我要用酷烈汗的头颅喝酒,永远剥夺他的灵魂。你们去吧,谁杀了酷烈汗,我就让谁成为金鹰汗国真正的继承者,金鹰汗族的大汗!”大汗大声说着,无法抗拒的威严让所有人都振奋起来。

    浩瀚的白雪覆盖苍山,世界一白。太阳如同女人唇上的红,在风雪的细缝中燃烧着。微弱的光,让行走在大地上的金鹰汗国部落没有感觉到丝毫温度。灵鹫宫矗立在苍山之上,镇守着边界。

    山的那一边是强大的酷烈族。酷烈族以拥有天马而自豪,拥有一个巨大的牧场。族中骁勇的战将自幼骑马,铁骑所到之处,战火不断,即使是金鹰汗国,也没有被放在眼里。两个狼群是无法同时存在于一片草原的。草原养育了两个强国,按照草原的生存法则,苍天之下、草原之上只能有一个大汗,生死是早晚的事情。

    初冬时分的哈布林堡依然美丽动人,三条河流从东西北三个方向静静流淌,哺育着鹰神的后裔。两支军队分别从大帐西边的沃尔姆河出发,长长的队伍,嘶鸣的马声,在夕阳的照耀下,宛如两条长长的线,从河边延伸到天边。

    巫师看着天上徘徊的乌鸦,浑身仿佛被什么东西吞噬了一样。一股剧烈的疼痛,让巫师的脑袋炸裂,一下子沉浸到一个冰冷的世界。

    在那个梦幻的世界里,巫师一个人孤独地行走。突然,看到一条宽广的河流,河流中漂浮着死尸和鲜血。巫师走到河边,仔细看着河中。大汗和四王子拖个王子的尸体在河中悬浮着,露出狰狞的样子。巫师正准备将两个人捞起来,“嗖”的一声,两个人同时从河中站立起来,眼睛紧紧闭着,拖个王子的头颅都不见了。

    巫师一下子被惊醒,浑身都是汗。

    几只乌鸦站立在巫师身上,大声地叫着。

    “金鹰汗国的天就要变了,大汗和拖个王子的命就要结束了。”巫师坐在地上喃喃自语。

    “二王子,咱们必须赶在拖个王子之前疏通商道,只有这样才可能夺得汗位。大汗,估计熬不过这个冬天。”一个跟随在二王子忽忽后面的奴隶,小声建议着。

    “不需要你这个奴隶多嘴,父汗是上天赐给北国的神,是伟大的鹰神的后裔。天地有多么宽广,父汗的恩泽就有多么深远。此次,我等与四弟一起共赴国难,不是为了什么汗位,而是为了金鹰汗国的尊严和荣誉!”二王子斥责道。

    大军行进着,首席大臣托托大人静静站在营帐前,远远看着二王子忽忽。

    二王子看见托托大人,连忙驱马,赶到营帐前。

    “舅舅,您怎么来送行了?父汗有命令吗?”

    二王子忽忽殿下有点吃惊,因为托托大人为了避嫌,从来都不公开同忽忽殿下保持亲近。而且,目前国中大小事务都是由首席大臣执行打理,非常繁忙,现在突然来到自己的营帐前送行,一定是有重要事情,忽忽殿下心生狐疑。

    “随我进帐,我有重要事情和殿下说。”托托大人抱拳,最后转身,掀开营帐的门帘。

    二王子忽忽殿下翻身下马,连忙跟随托托大人进入营帐。

    “不列花最近还好吧,你出去打仗,她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不容易。”

    不列花是托托大人的小女儿,也是二王子忽忽的妻子。

    “舅舅,她一切都好。等我打完这一仗就会回来的,上次我和不列花还说过,等父汗的身体稍微好一点,就和您聚聚,一起吃个团圆饭。”二王子忽忽殿下连忙回复道。

    “好!现在我和你说一件重要的事情。切记!这件事只能你知我知,如果让第三个人知道,我们都要死!”托托大人严肃地说着。

    “舅舅放心,一定守口如瓶!”忽忽殿下手指向天,发誓说道。

第72章 商队被劫(3)() 
“大汗命不久矣,金鹰汗国立汗之事,箭在弦上。此次出征,记住,不要冲锋在前,要让四王子拖个王子赢得这场战争。我已经命令我儿拖布林在雄鹰谷两边埋伏一支部队。到时候,你邀请四王子拖个王子来到雄鹰谷,就地击杀。等你回到都城之时,将都城守护调出营地,我手上的军队将包围大汗营帐,到时候让大汗传位给你。大汗最近经常神智不清,已经很难控制汗国,此时需要你成为汗国的主宰,让大汗颐养天年吧。此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一旦大汗提前离开,四王子拖个王子就是天定的大汗,你将永远臣服在你弟弟的脚下,成为他的一只狗。到时候,我也没有办法了。”托托大人阴沉着脸,把自己谋划许久的事情和盘托出。大帐顶上的缝隙,透过微弱的光,照在二王子忽忽殿下的脸上,一半白,一半黑。

    忽忽王子的内心,犹豫挣扎了。

    看着营帐中的托托大人日益老去的容貌和越来越阴沉的脸庞,感觉莫名的压抑。汗位为什么不能就是属于自己呢?为什么必须要通过杀戮,才能拥有呢?

    不过,对于一个期待许久的位置,忽忽王子如同着魔了一样,整个人、每个毛孔都在思考着如何夺得汗位,他觉得自己都已经越来越老了,这是他几十年来,每一天都在想的事情。

    “那,就按照舅舅的办法干。生死成败在此一举,愿苍天保佑!”忽忽王子坚定说着,跪倒在地,双手奉剑,残阳照在剑上,反射出惨红色。

    “殿下,保重!”托托大人重重地握住忽忽王子的手,咳嗽了几声。然后,转身离开营帐。

    二王子忽忽殿下缓缓走出帐外,看到托托大人带着一群骑兵离开河畔,赶回大营,心中一下子开始盘算着未来的计划,恐慌和激动同时在心中激荡着。

    阳光已经渐渐消失了,前面的骑兵开始点上火把,火焰照亮了大地,让有些寒冷的草原看起来温暖了一些。

    “阿爸回来了!”一个有些健壮的小男孩,指着远方火把大声呼喊着。那是拖个王子的大儿子小蒙哥,今年十四岁了。帐中的女人听到声音,慢慢从营帐中走出来,几个婢女服侍着,女人挺着大肚子,眼神中含着无限的期待。

    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从骏马上下来,拖个王子回到了自己营帐。四王子拖个王子有着鹰一样的眼睛,卷卷的长发披肩,宽广的胸膛如同草原一般,身后背着金鹰宝剑,那是金鹰汗国的神器。

    拖个王子把小蒙哥高高举起来,开心地玩耍,笑声不断。

    “阿爸,您是不是又要去打仗啊?带上我吧,我想跟阿爸一起去杀敌人!”

    “哈哈,等你再长长个子,到了我的耳朵那么高,我就带你去打仗!”拖个王子比划了一下身高,小蒙哥的个子虽然长高了,但是还不到自己的肩膀。

    “小蒙哥,不要玩闹了,该吃饭了。”王子妃美伊达看到两个人玩得痛快,在一旁开心地笑着说。

    九个多月的身孕,已经让王子妃美伊达无法正常行走了。但是,怀孕并没有掩盖王子妃美伊达的美貌与安详,王子妃美伊达就像草原上的晚霞一样绚烂多彩。

    “美伊达,你不要出来了,如果着凉了怎么办?”拖个王子连忙走上去,轻轻吻了一下美伊达的额头,小心搀扶着自己的妻子,回到营帐中。

    “你再不回来,他就要出来了,这次出去要多久啊?难倒不能等咱们的孩子出生之后再走?”王子妃美伊达抚摸着肚子,小声问道,带着一丝怨气。

    “这次事情紧急,必须要明天出发,父汗的身体越来越差,我们派出去的商队都被酷烈人杀害了,没有布朗山的神草,父汗的病就好不了。我心里很担心父汗。咱们的儿子呢,等我回来,我一定给他带一个漂亮的金色毡帽。”拖个王子咧着嘴,笑着说,右手不停抚摸着美伊达的肚子,好像在和自己未出生的儿子交流。

    “你怎么就知道是儿子呢?”王子妃美伊达害羞地问。

    “那当然,我拖个王子是谁啊?肯定是儿子。这样,我先给儿子取个名字吧。”小王子放声大笑,看着远方的烈马在草原上肆意奔腾,雄鹰在高空盘旋,突然想到了一个名字。

    “我的儿子,就叫忽达烈,让他成为一匹草原上的天马吧!”

    “忽达烈?好,这个名字我喜欢。”王子妃美伊达想了一下觉得名字不错,面带娇容,小声说道。随后,王子妃美伊达跟随着拖个王子回到帐篷中,一起吃着新烤的牛羊肉。

    营帐中,点着炉子,从东方来的木桌子上,摆放着牛羊肉,熏烤的肉上还有一些新鲜的血迹。大帐中,年轻的侍女拉起马头琴,悠扬的歌声从耳边传向天边。一家人其乐融融,在这个冬天即将到来的时候,有着温暖和爱。

    夜晚总是带给人什么,或者恐惧或者思念。年轻的王子妃美伊达躺在床上,看到自己的丈夫已经昏沉入睡,不知怎么回事,心总是在不停跳动。不一会儿,也渐渐进入了梦乡。

    王子妃美伊达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冰窟中,浑身发抖。而自己的丈夫还在安然入睡,一点感觉不到寒冷。王子妃美伊达站起来,准备从什么地方取回棉被,盖在身上。顺着有点亮光的地方,从冰窟中缓缓走出,突然看见一个老头,长着一双锐利的鹰眼,紧紧盯着王子妃美伊达。

    “你是谁?”王子妃美伊达有些吃惊,大声质问。

    “我是你们族人的祖先,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需要在一个月后,带上你的孩子来到灵鹫宫,否则你们就有杀身之祸。记住,在你的小儿子没有成年之前,不要参与任何政事,养育好你的小儿子,让他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一代真正的大可汗吧!”说完,突然就消失了。

    “杀身之祸?怎么回事?我为什么要去灵鹫宫?”王子妃美伊达浑身难受,挣扎着说。

    “爱妃,美伊达,美伊达?!”

    王子妃美伊达的脑海中传来熟悉的声音,那是自己的丈夫拖个王子的声音。

    王子妃美伊达慢慢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自己的丈夫已经准备好了马匹和铠甲准备出发,准备同自己的妻子告别。

    王子妃美伊达的头上汗珠慢慢滚下来。

    “殿下!”看到自己的丈夫,王子妃美伊达一下子扑到他的怀中。

    “我的小傻瓜,是不是舍不得我走?放心吧。此次征伐,短则一周,长则一月。我还要看着咱们的儿子忽达烈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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