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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解析-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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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一下子热络了好多。
“哥哥,你也是警察啊!”女孩儿睁大了眼睛,旋即又不明白了,“那你刚才为什么不表明身份呢?”
“咳!那三个浑蛋本事没多大,浑可真够浑的!”叶知远耐心地解释给她听,“这种人不怕警察,就以跟警察作对为荣。碰上落单的警察,那就是他们耍威风的时候了。所以还不如不表明身份。”
女孩儿听得眼睛又瞪大一圈儿,又惊讶又有点儿后怕。
其实叶知远还是有所保留。他之所以不表明身份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他这一次来青龙市,名为公干,实为私事。要是表明了身份,他就得履行职责,带上那几个人去本地派出所备案。这几个人一看就进惯局子了,想给他们弄好口供到明天也没希望。哪还有时间再去查廖小乔的事。
不多会儿,女孩儿要找的小区就近在眼前了。昏黄的路灯下,一个瘦高个子的男人正拄着一只拐杖站在大门前东张西望,看见出租车开过来,便也向车子里面看进来。
女孩儿看了一眼,就笑了起来,扒到车窗上朝那人招了招手,大叫一声:“舅舅!”
那人便也朝她笑着招了招手,安安心心地等出租车停到他面前。
“怎么这么晚啊,连个电话都没有!”又担心,又有点儿嗔怪,“你姥爷都快急死了,正在家里围着一桌子的菜团团转呢!”
叶知远本来也没注意那人,一心想着赶紧让小姑娘下去,他也好忙他的去。谁知一听男人的声音,竟好像在哪里听过。不由得也从里面探过头看了一眼。恰巧对方也在往里看他,两个人的视线碰个正着,不约而同地愣住了。
“你是”男人一下子想了起来,“叶知远!”
与此同时叶知远也认出了他:“黄队长!”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青龙市刑警队副队长黄松涛。
前段时间,因为查案需要,青龙市警方多有协助。一来二去,双方都多了好几张熟脸。黄松涛知道外甥女的事,自然感激得不得了。本来就是个热心肠的人,越发要请叶知远回家。叶知远拗不过他,有事也说不出口,抬头看一眼黑沉沉的夜幕,心里也沉了下来:唉!就算现在掉头就走,也不过只剩几个小时,还能查出什么来?就算查出了什么,他连夜赶回去,难道真指望一个杀人无数的凶手能交出自己杀人的证据来?还是指望廖小乔真会中止婚礼?
不是很荒谬吗?
况且,她结不结婚,跟谁结婚,又关他什么事呢?
叶知远又低头看了看戴在左手无名指的白金戒指。出来的时候,他都没有和聂晶打个招呼。还是聂晶从雷诺那里得到消息,打电话过来叫他注意安全。怎么说也是结过婚的人了。却抛下工作,丢下妻子,跑到这个数百里以外的城市,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兜来转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查什么。甚至都不能肯定发生过值得一查的事。更可笑的是,这一切不是为了他自己的妻子,不是为了他所爱的人,而是为了一个根本不相干的人。
就算他欠了她的,也够补偿的了。
“小叶,小叶?”
“啊?”他猛然抬头。
黄松涛有点儿好笑也有点儿好奇:“你发什么呆啊?”
“没事,”叶知远一笑带过,“那我就不客气了,在您这儿叨扰一晚。”
黄松涛喜笑颜开,猛一巴掌拍在叶知远的肩膀上:“这才对啊!正好我老婆带着儿子回娘家了,咱哥俩儿正好睡一床。”
小姑娘也挺高兴的:“太好了。你今天太有口福了,我姥爷做的菜可好吃了。”
黄松涛也附和道:“这个真不骗你。我家老爷子自从内退后,就跟变了个人儿似的。以前酱油跟醋都分不清,现在私房菜能一桌一桌地往上摆。哎呀,大概是把做警察的热情都转移到做家庭煮夫上了。”
叶知远:“老爷子既然这么喜欢当警察,内退怕是迫不得已吧?”
“那倒不是。”提起这话,黄松涛也觉得奇怪,“又没痛又没病,伤嘛,”笑了一下,“兄弟你也知道,很多片儿警干上一辈子也没见过阵仗,有个偷盗、打架就不得了了。”
“舅舅,你又说姥爷片儿警,”小姑娘牙尖嘴利地插进来,“又想挨姥爷揍了吧?”
第108章 故人(3)()
“好好好,不说,”黄松涛笑向叶知远,“老爷子最烦人说他是片儿警。”
叶知远理解地笑了笑。
黄松涛走了几步,又想起了什么:“不过老爷子临退休倒是遇上了一件案子,”想想,又嗐了一声,“其实也不算案子,只是意外而已,不过死了人。说起来,死者跟我们家还是老邻居,大家都认识。估计老爷子就是那事儿受了刺激。案子都处理完了,精神都不怎么好。整日里恍恍惚惚,根本不能一个人待着。一个人略待会儿,就淌起泪来。你问他,他也不跟你说,光一个人憋在心里。你说这个样子还能工作吗?算算也干得差不多了,就干脆内退了。”
叶知远点了点头:“原来是样。这也难怪,干咱们这一行,最受不住的还不是血流满地、尸骨模糊。最受不住的就是看到认识的人。”
“是啊!”黄松涛大叹了一口气,“有的时候看到某具尸体好像跟自己认识的谁谁谁有点儿像,那一瞬间就头皮发麻了,忍不住地心惊肉跳。”
叶知远也是深有体会。当刑警的这六七年,命案也经手了好几件。当你觉得自己能够克服恐惧,变得更坚强的时候,总会冷不丁又出来一件,让你从头冷到脚。他也有亲朋好友,也有的时候会突然冒出那些奇怪的念头:要是躺在那里的人是他在乎的人该怎么办?
察觉到自己的胡思乱想,连忙狠狠地摇了摇头:唉,又来了。
黄松涛也自知讲到了不好的主题,忙道:“算了,不说这些了。”跟他勾肩搭背地走了三两步,又问,“哎?对了,这次来青龙市怎么就你一个人?”
叶知远既觉得黄松涛值得一交,便也犯不着再瞒得密不透风:“这次来其实是为了一点儿私事。”
黄松涛:“哦,怪不得。有没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千万别客气。”
“嗯”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已经无关紧要了。”右手悄悄地摸上左手的戒指。
人还是应该多花点儿时间陪陪身边人,何必再去为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而浪费时间。明天一早,他就赶最早的一班车回去。
一旦打定主意,人也变得轻松起来。
这之后黄松涛又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叶知远便也不咸不淡地答应几声,心里却在使劲儿地盘算着怎么回去见聂晶,怎么给他的老婆大人道个歉,要不要买束鲜花,都好久没买了
越想越多,越想越笃定。满脑子聂晶穿着白大褂,手抄在兜里笑盈盈地望着他的模样。聂晶笑的时候常常微偏着头,略扬着下巴,有点儿孩子气的小傲慢。其实是一个特别为人着想,把温柔藏在骨子里的好女人。
就在他已然忘记为了谁才到青龙市的时候,正好到了黄松涛家。还没有敲门,里面先响起了一个老人家底气十足的声音。老人家显然等得十分心焦,时刻注意着楼道里的动静。
“是我外孙女来了吗?”
“姥爷!”
一老一小兴致勃勃地隔着门喊。然后门咔嗒一声开了,小姑娘花喜鹊似的飞了进去,一把扑住老爷子。老爷子登时喜得眉开眼笑,上下眼皮差不多合在了一起。
黄松涛笑道:“爸,今天还有客人呢!”
叶知远带着一抹初次登门的拘束,笑着叫一声:“伯父好。”
老人家这才看到他。笑成了一条缝的眼睛忽然睁开了,满脸的褶子也慢慢撑开,直到一些岁月的痕迹终不能撑平。他张开嘴颤抖了一会儿,抱着孙女的手也在颤抖中无力地滑落。
“姥爷,你怎么啦?”小孙女愕然地放开了他。
黄松涛也一片云里雾里。他感觉老爷子正在记忆里努力地搜索什么,可是又搜索不出来。也不是真的搜索不出来,只是需要一点儿缓冲。这有点儿像开空调,虽然通了电,但等风吹出来还要一会儿。
“小远”老人家紧盯着叶知远的脸,眼睛里竟然开始有泪,“你是小远!”
叶知远顿时蒙住了。老人家叫得那么笃定,好像真的在叫他一样。可是他从来,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爸,爸,”看老爷子抖得越来越厉害,黄松涛连忙上前搀住,“你,你是不是”想说是不是认错人了,可是谁又会这样认错人呢?
老爷子的眼里只有叶知远,一把推开了儿子,一步一顿地走上前,每一步又用力又很慢,好像随时会跌倒一般:“是小乔叫你来的,对不对?”
叶知远只觉得头脑里又是轰的一响,竟然什么想法也没有了,只能被动地伸手扶住他的双臂。老爷子低头一看,眼睛便又是一亮。
“你和她结婚啦?”
叶知远张口结舌地望着他,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
“好啊!”但他却兀自高兴起来,眼泪像失去堤坝的潮水汹涌而出。
发抖的手掌包住叶知远的左手,老年人才有的粗糙直扎皮肤,掌心却像藏着火球一样滚烫。
“好,好,好!”他捏着叶知远的手指看那枚银白的戒指,紧紧地,又小心翼翼地,生怕把戒指弄坏似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我黄杰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说完,颤巍巍地吸了一口气,就闭上了眼睛。
叶知远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老人家昏倒过去。黄松涛紧赶上前,刚刚接住,和他外甥女两个吓得脸都白了。两个人似乎在大声地叫着什么,但是叶知远什么都听不见了。眼前的一切都仿佛笼罩了一层强烈的白光,令他既茫然又眩晕。
他只记得老人说出的名字:黄杰。
那是他最后划掉的那个人,也是他最想找到的人。当年第一个赶到廖家事故现场的警察。
第109章 苗童之死(1)()
于谦和站在一片白光里,将薄纱软帘轻轻掀开一角,看向窗外漆黑的夜空。
他喜欢看漆黑的夜空,胜过闪亮的星星,更胜过五彩的夜景。
神话中说,盘古开辟了天地。在这之前,盘古孕育在一片混沌之中。但是没有人想过混沌之前,又是什么。
他想过。
他觉得混沌之前就是黑暗。
黑暗是一切的起始,黑暗也将会是一切的结束。就像人在出生以前,在母亲的子宫里是一片黑暗,死亡以后,所有感知尽失,又回归到黑暗。
所以,人们不应该惧怕黑暗。黑暗才是孕育一切的泉源,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无论是什么,都可以在黑暗里悄无声息地生长、繁衍。而光明,只是把原本存在的一切都暴露在你的眼前。
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发现自己的丑陋而羞耻吗?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目睹他人的罪恶而愤怒吗?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见证人类的残忍而恐慌吗?
黑暗是包容而安全的,光明是尖锐而危险的。
于谦和很清楚自己就是一个黑暗中的生物。
但是他又清楚自己是一个不安分,或者说愚蠢的黑暗中的生物。因为有时候,他也会对纯粹的黑暗感到一丝寒冷。这种时候,就会忍不住妄想一些黑暗中的生物不该妄想的东西。一些黑暗永远也不会给他的东西。
没错。光明是尖锐而危险的。但是光明也是有温度的。
他回头看了看放在书桌上的一对黑色丝绒盒。里面的戒指是他走遍全城的珠宝店,精挑细选出来的。虽然没有打开,头脑里却浮现出它们十分具体的图像。白金戒面上用碎钻嵌出北斗七星,不算华贵但很精致,戒指的内侧还用激光打上了各自名字的首字母。
明天,他就会把其中一只戴在女主人的手上。
正看得有点儿出神,手机忽然大响起来,惊得于谦和浑身一震。拿出来一看,不觉意外地皱起眉头,心里着实有点儿疑惑对方怎么还会打来电话。但是平静地想了一想,还是接下了这通电话。
“喂?”
电话那边一时没有人声,只听见一阵一阵轻微的呼吸声。似乎声音的主人虽然打通了电话,却还在犹豫该不该说话。
于谦和耐心地等了一会儿,还是放柔声音问:“有事吗?”
电话那头又静了一会儿,终于传来一个喑哑的声音:“我想再和你见一面。”
于谦和怔住了。就在不久前,他才刚被那人用行动告知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
但是对方显然无意解释,只接着道:“就今晚,十点。人民公园。”
于谦和缓缓地提醒:“人民公园很大。”
然后就听到一声轻笑,有点儿苦涩:“你知道在哪里。”
说完,双方又静了一两秒,便听嗒的一声,通话结束了。
于谦和看一眼时间,距离十点还有一个小时。开车过去的话,时间还是比较充裕的。但如果要赴约的话,现在也该出发了。而且今晚不是雷诺留守。只要不是雷诺,想要甩掉两个警察易如反掌。
但是去,还是不去呢?
他和叶知远的约定也进入了倒计时。那个男人到现在还没有消息,恐怕也不会来得及了。想到这里,视线不知不觉间又落到那一双黑色丝绒盒上。也许,这是老天给他的一次机会。也许到明天,他可以带着他的新娘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反正没有证据,他想去哪儿,警察根本没有办法阻止。
如果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他就必须彻底告别现在的生活。
不能再和现在的任何人有联系。
苗童一拿开手机,就立刻忙起来。
她打出这通电话之前,方煜文刚刚才走。他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似乎是保姆,惊惶失措的声音连她都可以时不时听见。好像有人进医院了。从他陡然变色的脸上可以看得出,一定是某个大人物出事了。不管那个大人物死不死得掉,他今晚一定不会再过来了。
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搞不好,是她摆脱他的唯一机会。
反反复复了多少次,她终于下定了决心。她要走,谁也拦不住。何况连老天都帮她,正好可以赶在于谦和的婚礼之前。
她觉得于谦和对她还是有感情的,至少他没有在电话里拒绝她。那就还有希望。即使万一,他见她也是为了把话说清楚,能见上一面也可以心满意足了。
旅行箱被压在一堆杂物的下面。抽出来的时候,箱面都凹出了一个大塘。当初她搬进这个别墅的时候,用的就是这只旅行箱,如今她还用这只旅行箱离开这里。回到她原来的地方去。东西本也不难收拾,这里也没有几样是真正属于她的。
就在她把最后一件衣服塞进旅行箱,嗒的一声锁上时,她不知道那辆十几分钟前才刚开走的车子又开了回来。
苗童拖着旅行箱从二楼卧室出来,方煜文把车子开进了地下车库。
苗童吃力地拎着旅行箱一级一级,磕磕绊绊地下楼梯。方煜文从地下车库直接通向别墅内部的楼梯,施施然走上来。
他先听到了她的声音,不觉奇怪地顿了一顿。她却丝毫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一心要离开这里。
等到苗童下完最后一级,方煜文也从地下转到地上。他看见她把旅行箱噔的一声放在地上,喘着气用手背擦了一把额头。
而苗童依然一无所觉,一把提出旅行箱的拉杆。正欲迈步,就忽然听到那道柔软得像鬼魅一样的声音。
“你想去哪儿?”
整个后背都不可抑制地一麻,一种冷飕飕的感觉一下子蹿上头皮。心脏猛烈地跳动起来,腰眼上一阵阵地发虚发软,好像被什么尖锐的物体抵住了。
怎么会这样呢?她混乱地问自己。她明明看着他离开的。
但是还没等理清头绪,旅行箱便忽然震动了两下。惊得她倒抽一口凉气,本能地松开了拉杆,倒退一大步。
方煜文不知何时已经绕到她的面前。是他轻轻踢了箱子一脚,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苗童惶恐地抬头,本能地抬起右手挡在身体前时,他正好也微微抬起头,稍稍有点儿从眼角看她的意思。
她还是了解他的。要在往常,他已经一巴掌抽上来了。
但是现在他的心情真的很不错。
自从于谦和给丁树海庆贺完生日,丁树海的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他早就知道他在强撑。其实痛痛快快地倒下,比起强撑要好得多。一个是及时宣泄,一个却是从内部慢慢地被蚕食。迟早也是要倒下的,可后者一旦倒下,就别再指望还能起来。
哼。没有人比他更能明白强忍着,而被慢慢蚕食是什么滋味了。
那天之后,他就是在和丁树海打赌。看谁先倒下。
果然不出所料。丁树海不进医院则已,一进医院就是病危。那个倒霉的老头子好不容易在家撑过这几日,终究要一头倒在书房里。如果不是保姆发现及时,连医院也索性不用去了。
他才将车开上大路,便又接到了保姆的第二通电话。
丁树海是中风。人没有死,但也丢掉了半条命——右半边身子瘫痪了。
方煜文当时就一脚踩住了刹车。
他拿着电话小心地确认。保姆慌慌张张地说丁树海连话都说不了了,医生的诊断是康复的可能性很小,再有第二次中风,就有生命危险了。他还是不放心,教保姆用视频通话,亲眼看到了那个死老头歪着嘴、口水都会流下来的丑样。老头子一直瞪视着镜头里的他,左边眼睛有铜铃大,右边眼睛却半耷着眼皮,像在打瞌睡。左半脸的肌肉一直激动地颤抖着,右半脸却连皮肤都垮了下来,一动也不能动。
他忙低下头,按下结束键,终于忍不住笑起来。笑了很久很久,笑到兴致高扬处还按了一下喇叭。
然后趴在方向盘上,又慢慢地抬起头,正视前方。
他赢了。赢得很大。对一个呼风唤雨惯了的人来说,半死可比直接丢掉性命还可怕。
所以他现在,才有足够的好心情可以放苗童一马。金丝雀在笼子里待久了,难免会有点儿头脑不清楚,想要撞一两次笼子。可以理解。
“把东西放回去,”他大度地说,一边解开领带,一边向客厅的沙发走去,“然后拿瓶红酒过来,陪我喝一杯。”
将领带一把扔到沙发背上的时候,身后传来细如蚊蚋的声音。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让他脚步一滞。
“不。”
方煜文正在兴头上,蓦地被浇了这一瓢冷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转过身问:“什么?”
苗童颤巍巍地抬起头,眼睛里还有恐惧,却不再躲闪地对上他的眼睛:“我不会放回去的。”咬了咬嘴唇,务必说清楚每一个字,“我要离开这里。”
方煜文怔了一会儿,很快就从心底蹿出一股邪流。暗暗地咬咬牙,仍然不想破坏了难得的好心情:“我就当什么都没有”
“我要走了。”
方煜文没再说话。他本来要说的话甚至都没能讲完: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听到。心底的那一股邪流输进血液,初时还只如涓涓细流,一眨眼,就訇然冲开,洪水巨浪一般灭顶而来。他忽然扭曲了脸,一脚踹上沙发。沙发没有翻,但发出一声巨响撞向茶几。茶几上的几只杯子登时滚落地面,啪嚓一声,全摔得粉碎。
苗童顿时吓得面无人色,本能地退后一步,却又全身发抖地站定了。
和他相处的这半年,让她明白了一件事。跑是跑不掉的。越是跑,他越想要把你紧紧地攥在手心里。要想离开这个人,除非他自己愿意放手。
苗童鼓足勇气压抑下想要逃走的念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可怕的衣冠禽兽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第110章 苗童之死(2)()
方煜文就像一头失控的野兽,眼睛里血丝密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流下血水。喉咙里也随着每一次出手,发出沉闷的低吼。西装早就被扔得找也找不到,一头精心打理过的头发乱如草丛,刘海上不停滴着汗珠。
苗童的脸上是破的,嘴里也是破的,鲜血从鼻子里一直流到嘴里。身上也被他跳起来踩了好几脚,胳膊痛得不能动,胸口也痛得不能呼吸。
他一把揪住她散乱的头发,拽起她无力低垂的头,在她耳边呼着粗气问:“为什么不躲?为什么不抵抗?”
虽然以前到最后,她也会变得不能动弹,像猫一样乖乖躺着。但是在有力气的时候,起码会躲一躲,挡一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开始就随便他怎么拳打脚踢。就好像,她已经放弃逃避。
头皮被拎得发麻,脖子也被迫仰高,使得苗童发出一声细小沉闷的呻吟。她艰难地喘息着,勉强睁了睁眼角已然撕裂的眼睛。浑身的剧痛让这种小伤变得无足轻重,只是从伤口不停流出的血水让她的视野变得有点儿模糊。看什么都好像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轻微扭曲着,包括近在眼前的、方煜文的脸。
“就当是我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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