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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器纵横-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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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逃开,“你想我干嘛?”

“因为我喜欢你啊!”

门外,大街上。

传来碎石落下的声音。

“有人来了?”水月说道。

雯雯冲出去。

啊……

“好大一条蛇。”雯雯说着,挥动匕首冲上去。

第三百一十五章 信儿的忧郁

水月冲上去,抱住雯雯的细腰,不是在吃她的豆腐。

“喂,雯雯住手啊,那是我奶奶!”

巨蟒尾巴上卷着的正是暮色,难怪雯雯会错将甜心幻化的本尊当成敌人。

雯雯冲过去,甜心一见,还以为是敌人,立刻迎了过来,若不是见到水月,两人就要打起来了。

“奶奶,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水月跑过去问。

甜心有点小脾气,“这个丫头是谁,好凶!”

雯雯迟疑,“水月,你说这个蛇,是你奶奶?”

甜心变换成人型,让雯雯大为震惊,“天啊,居然是一条蛇精。”

“雯雯,别乱说话,她叫甜心,已经有一千六百岁了,不可无礼。”

甜心将暮色放下,“孙子,没想到你的女人缘这么好嘛,不过我要告诉你,我的年龄是一千六七百岁,你怎么比我还确定?”

“暮色没事吧?”

“还好,就是中毒比较深,那个红鼠已经被我搞定了,我追着你的气味来到这里,是不是打扰到你的好事了?”

水月有点乱,“你说什么呐,这个女孩是我朋友,我们只是在这里碰见了!”

“死神城堡,我曾经听说过这里,但是岁月变迁,这里已经算不上是城堡了,最多是个空架子。”甜心道。

“奶奶原来知道?”

甜心打着水月的头,“都说了,你奶奶我一千六七百岁了,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地方,笨得要命!”

雯雯去查看暮色,“这个家伙是被迷晕了吧,怎么胡言乱语的?”

水月道,“别去管他了,等时间一长,迷幻作用消除他自然就清醒了,现在我们应该出去了。”

“嗯,这个丫头长得挺水灵,如果你感觉信儿那丫头不适合你,这个还不错,我见你也有这个意思,不如奶奶我就撮合撮合!”

雯雯低语问,“你奶奶真的一千六七百岁了,怎么看上去好像是个十七八九岁的小姑娘?”

水月摇头,“我这个我也不知道。”

“你们来啰嗦什么呢,我说的,你们俩个认为怎么样?”

水月道,“您老都一把年纪了,还是安度晚年幸福的生活吧,我的事自有分寸。”

雯雯傻傻的模样,“嗯嗯嗯嗯!”

水月将暮色背起来,叹气道,“这头死猪,还蛮沉的,雯雯,你是不是知道出路?”

“当然知道了,不过我们要走几千级台阶!”

水月:“……!”

出口就在死神城堡的后面,往上看,好家伙,黑压压都是台阶,水月流汗,脚下灌注力量,噌的一声,穿上去。

“喂,孙子,你什么时候把速度提升的这么快?”

“刚才,现在看来,提升速度还是有用的,否则我会被累死在台阶上。”

“现在可是我赢了吧,当初你还不相信我!”

水月早已走到了中间,回头,雯雯和甜心飞奔而来,速度也很快,这时水月悲伤,暮色醒了,“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在飞啊。”

“喂,你小子稳着点,别吐啊!”

暮色嘿嘿一笑,“头晕!”

几千级台阶,水月喘了三口气,爬上来,在上面将暮色放下来,等其他两个人,甜心可是老当益壮,比雯雯的速度还快,水月伸出手臂,将雯雯拉上来,“我们要回去为暮色医治,你打算跟我回去吗,牧民土包里腌羊肉还是不错哦?”

雯雯点头,“当然愿意,但是我要先去通知我的手下!”

水月点头,“也好,我想你能找到我们吧,我们先回去了,在部落等你!”

雯雯道,“准备好了羊肉等我吧!”

水月笑,对甜心说,“奶奶我们走吧?”

这个称呼至今念起来还是有点奇怪。

雯雯先行消失在夜色朦胧,水月和甜心带着暮色回到部落,所有人还在洞口翘首等待,水月却是从后面绕回来了,走了差不多几十分钟,浅夜出现,现在已经过了夜深时候,水月张嘴道:“诸位,我回来了,处理的还不错,那些大老鼠都被我跟甜心搞定了。”

众人转身,凯萨吃惊道,“你怎么从后面跑回来?”

“因为死神城堡就在后面!”水月回答。

“你们去过死神城堡?”花少紧张兮兮的,一听死神两个字,都点胆怯的意思,但那不是胆怯,而是怀疑。

“那还能有假,你们快去准备一盆冷水,越冷越好!”甜心急匆匆的说。

水月不解,“奶奶,你要冷水做什么?”

“浇醒这个笨蛋啊!”

突然,暮色在水月后背上有了感应,“喂喂,我已经醒了,不用不用!”

水月将暮色甩出去,“好啊,你居然占我便宜!”

暮色邪恶道,“我看你跑得飞快,哪敢打扰你!”

黝黑大叔抓住水月的手,很是感激,“辛苦小友了!”

“但是,大叔,我们没有发现羊群的踪迹,可能已经被大老鼠给吃光了。”

“羊群失踪已经一个一个月了,我想也应该是这种情况!”暮色马后炮。

“先不要说羊群的事了,小友可算是为草原除了一大祸害,时间已晚,我们还是早点休息吧?”大叔道。

水月还没打算好就此休息,“大叔,那个等一下我这里还有朋友要来,是专程来吃腌牛肉的。”

大叔实在,“好啊,就让他来吧,羊肉多的是!”

众人来到大叔的房间,在此之前,水月先到流星的房间看了看,这个家伙,还在睡,不仅错过了一餐美味,而且还错过了死神城堡的壮丽啊。

未做下来后,水月跟大家讲起在死神城堡里发生的事,敌人不是重点,一听水月受了伤,信儿紧张的不得了,“快让我看看,伤的严不严重?”

水月淡淡的说,“不严重,否则还能背着这个头死猪跑回来。”

一听水月是带上背着自己的,暮色有点挂不住面子,“我刚才还故意趴在你背上,真是太混蛋了!”

信儿生气,“亏你还有这样的觉悟,那就罚你给我小丈夫洗脚!”



暮色吓了一跳,波浪着脑袋,那我情愿把他背回去,然后在背回来。

众人取笑,水月将那条从敌人脖子上扯下来的项链拿出来,往桌子上一方,“大家看,这是我从那个敌人脖子上扯下来,你们可知道它的由来?”

花少拿在手上打量:“一个很普通的项链啊,大概就是修饰品吧,大陆上这种东西太多了,一般首饰店就有出售,不过你刚才说,对方是拿着神器的,那么这条项链一定不一般,一个手持神器的人,会没有钱,带着种便宜货,而且对方的年龄很大,也用不到这个东西!”

水月也是这么想到,否则早就扔掉了。

这时信儿开始打量这个项链,拿在手上,略有所想,随后放回桌子上,变的安静了许多。

“信儿,你知道这条项链?”暮色问道。

信儿顿了顿,“不,我不知道,从未见过!”

“如果大家都没发现的话,我就收起来了!”水月将项链收在戒指里,随后对信儿说道,“你猜我在死神城堡遇见谁了?”

信儿显得精神恍惚,“不知道啊,你说说看!”

“怎么了,这么不开心,没有吃饱?”

“我没事,你见到谁了说说看?”

“雯雯,她也出现在死神城堡,而且已经拿到了寒冰,我说的朋友就是他,等一下,她也要过来。”

“哦,来就来吧,这里的腌羊肉的确好吃,我累了,先去休息了,明天见。”信儿站起来,有些扫兴。

“丫头,你这是怎么了?”甜心问道。

“真的没事!”

如此忧郁的信儿,却丑了,还是她放纵的时候更加迷人,水月没有劝阻,只说道,“那就早点休息吧!”

第三百一十六章 走了

信儿这么早就缺席了有点奇怪,她真的累了,不,她似乎永远感觉不到疲惫。

水月继续在土包里和众人谈事情,游牧民一生生活在草原上墨水月想了解前路的情况,希望大叔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故而水月问道,“大叔,不知前方的可有城市,距离沙漠还有多远?”

大叔活了大半辈子,自然对草原再熟悉不过,“如果你们继续往前走,百里外有三个城市,也是草原上的唯一城市,但是这个三个城市,几乎常年交战,你们还是绕道而走吧,距离沙漠并不远了,你们应该已经走完了一般的路程,但是在沙漠前方,你们还要经过一个黑山,黑山黑水,据说里面藏了很多妖魔,要到沙漠去,并不容易!”

“黑山黑水,什么意思?”暮色追问下去。

大叔回答,“按照地理来讲,在任何两个不同的地界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分割线,在沙漠和草原之间,这个分割线就是一座山,还有一条河,我们草原人,把这座山,和这条河称为黑山和黑水,那里草地肥美,很适合放牧,引得很多牧民前往,但是在附近居住下来的部落几乎都是一夜之间就消失了,有人说那里住着一群妖魔,后来也就没有人敢去了。”

水月把马奶酒当茶喝,抿了一口,细语道,“这世间,根本不存在妖魔,只有善恶之分,这么说,黑山上似乎还住着一些人,而且很邪恶,无论如何我们是不会绕道而行的,时间来不及了,大叔,我见你是一个不错的好人,此事变跟你说吧,这个大陆过不了几年就会爆发三族大规模的战乱,或许在战争中,没有任何一处是安全,你要保重啊,我们明早就会离开!”

大叔笑道,“这个大陆,本质就是这样,老夫活了这么久,够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道沙漠去,是为了囤积力量,未来三族大战,可是少不了你们吧?”

花少大笑,给大叔斟酌一杯酒,“大叔好眼力,不过我们是为了正义而战,所以必胜!”

“我就是一个放牧的,战争与我无关,我只关心,那里的草原肥沃,但是近些年,这些肥沃的草地是越来越少了!”

土包外,传来马蹄声。

水月道,“是雯雯来了!”

花少和凯萨并不认得雯雯,“她是谁?”

“我的朋友!”雯雯的来历,水月也不知道,她不说,水月也没问。

水月来到外面,将雯雯请进来,坐下后,花少的眼睛便不能自拔,“呵,我说水月,你上辈子是不是卖花的,怎么美丽的女子都被你撞见了?”

水月搔头一笑,“也许是吧,也说不定,我上辈子是女人,跟她们是姐妹,这辈子遇见了呗!“

“胡扯!”甜心道。

雯雯坐下来,细细打量,“哎,我们在森罗城遇到的那个丫头怎么不在这里?”

暮色打了一个呵欠,“真是不巧,她刚离开,我也困得不行了。”

雯雯脱掉外套,露出撩人的身姿,“我是不是打扰到大家了,这都快要天亮了,不好意思。”

“没有,怎么会呢,你肚子是不是饿了,水月回来之后就叨叨说你是来吃羊肉的。”暮色色眼乍现,当然就精神了。

桌上,早已准备好了羊肉,水月撕开来,交给雯雯,雯雯没有伸出手,而是迎着张开嘴。

“嗯,还不错,真好吃!”

水月笑道,“那就多吃点,你的手下们要不也叫进来品尝品尝?”

“也好,小一,小二,小三,小四,你们也进来吧,这里没有外人,不必拘礼!”

这名字…。,水月汗颜。

大叔也很欣赏,“这个女娃娃,真的蛮好看,身上带着特殊的气质!”

雯雯,能武,温柔,刚毅,和肖雪最像,这一点,水月早就发现了,但是雯雯和肖雪还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们两个人的内涵不同。

“大叔,你老了,说这干嘛!”暮色喃喃道。

“小伙子,你看看水月,也许你也应该找一个,我们部落里有很多单身的姑娘,不如你也选一个?”

暮色眼前一亮,“可是真的,我就喜欢草原的姑娘!”

“切!”花少鄙视,“我才是真喜欢草原的姑娘呢,他们豪放无比,不拘小节,就像是生长在草地里的野花,远观近香,持久弥留。”

“行了行了,明天我带着其它人走,你们两个留在这里放羊吧,也不错的,至少常能吃到腌羊肉。”

“那可不行啊,却少了我们,你不会感觉孤独么?”暮色说道。

“暮色你终于说了一句人话。”

“花少,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感动!”

“感你妹!”

雯雯吃了一点,吃不下了,女人胃口都很小,水月一看外面的天空,微微放亮,夏季的白昼总是来得很早,拉得很长,水月对雯雯说道,“不如你先休息一下吧,我让大叔为你准备一和土包。”

“什么土包?”

“就是房子啊!”

雯雯尴尬,“原来是这个,不必了,我来到这里混一餐就要走了,顺便来跟你说声再见。”

水月没有挽留,“那好,你什么时候走?”

“马上就走,我们还会再见的,对吗?”

水月也没问雯雯要干什么去,“一定会的,我们总是在邂逅!”

“你可为什么不肯牵我的手?”

水月这就拉过雯雯的手,将雯雯抱在怀里,“我的手,只能给一个人,临别时送你一个拥抱,日后小心啊!”

雯雯眨着眼,“好吧,我会记得这个拥抱的!”

天际苍白,一沉西沉月,月下一马飞快,雯雯回头,水月挥手。

回到大叔的房间,水月坐不住,雯雯已经走了,自己也该启程了,如果现在赶路,到了晚上就可以到达三个城市了,“暮色,你去看看流星的情况,花少你和凯萨把大家叫醒,我们准备启程了。”

大家分头行动,水月还有话要对大叔说,“大叔,谢谢你的款待,我们即可启程了,你要尽快远离这里,魔兵一路追击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另外日后,倘若我们还有机会回到这里,在来吃你的腌羊肉,喝奶。子酒!”

大叔笑着跟水月告别,“小兄弟,祝愿你能够马到成功,这个大陆是属于那些意志坚定的人的,就在像这茫茫的草野,只要你肯走,就一定能够走出去。”

土包外面,所有人集合完毕,草地上蒙上一层雨露,天空昏暗,可是大家早已精神饱满。

花少匆匆走来,“水月不好了,信儿不见了,我们在她的房间里留下了这个!”

一张纸条,和一条项链,项链,乃是曾经信儿为了自己差点在和平镇拍卖掉的水晶之恋,纸条上写道。

小丈夫,想起你几日前跟我说的话,我还是决定离开了,我毕竟是神族的人,虽然爱你,但我也爱着我的父亲,我不瞒你,你遇到的那个人,就是我的父亲,那条项链就是他,是我母亲和父亲的定情之物,我希望你能为我将它保留下来。

这条水晶之恋,象征着爱,我送给你,放在你这里,回去之后,我会劝我的父亲放弃对神器的追求,有朝一日,我还会回来,我就是那个一辈子都别想赶走的女魔头,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我怎么就在城门口看见了你,为什么会喜欢上你,某一日我看见水晶之恋,突然明白了,爱,突如其来,像一种梦,颜色就是水晶之恋的颜色,银白。

第三百一十七章 战争 1

信儿走了,水月的心里忽然有点空虚,虽然水月经常想把信儿送回去,她真的一走,水月反而清静的不习惯。

水月面对天际,对暮色问道,“信儿是什么走的,带了随从没有?”

“应该是一个小时之前吧,她那时不是说累了吗,应该就是那个时候,直接走掉了。”

信儿一个人,身上又没有实力,这怎么行,万一路上遇到魔兵呢?“暮色,你去安排一下,带几个人找找信儿,留下一些人手,她只身一人,我怕会遭遇什么危险。”

暮色点点头,“我这就去办,你们先走,我在找到信儿之后就会追上!”

信儿回到神族,是必然选择,有一句话信儿说对了,在家族和男人之间,往往都要做出选择,而这个选择是艰难的,一般女人都很难承受。

水月将纸条和水晶之恋收好,相信这个丫头一定会说道做到,她并不希望,将来在战场上看见自己喜欢的男人和自己的家族打得破血流,如果信儿真能说服神族收手的话,那可是最好的结果,水月的敌人并不是神族,而是魔族和克拉的黑暗。

暮色挑选了几个骑兵,往后后方跑去,水月也该启程了,路上众人不见信儿,都不习惯,花少骑在马上,自言自语道,“没了那个丫头,还真是冷清!”

水月说道,“那是神族公主,你还真把他当成人族的公主啦,要回去的迟早都要回去。”

“我是想问,她为什么突然离开了。”

这一点,水月没有说,在死神城堡遇到的敌人竟然是神族的领袖,若不是信儿认出了项链好临别赠言,水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不过神族领袖确有三个分身,这是水月知道的,万劫监狱里,那个迷魂者,说过的,如此看来,那个果然就是神族的领袖了,可他干嘛要把自己的身份定为克拉的黑暗呢,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吗?

水月打算继续隐瞒下去,神族居然连领袖都出马了,可见三方对神器的争夺已经愈演愈烈,而在黝黑大叔那里得知,前面三个城市,好像还在打仗,因为什么,听上去,不是好消息。

“信儿是因为想家了,早就跟我说过,就由他去吧!”水月在马上说道。

“哦哦,原来是这样。”水月的解释漏洞百出,花少居然相信了。

水月将队伍的速度放得很慢,一来流星的伤还么有完全恢复,不能剧烈的颠簸,而来,暮色回头去找信儿,水月要留下来等一等。

中午,大家停下来,在草地上吃着干粮,流星腿伤好转,可以走动了,来到水月跟前,张嘴就问,“我听大家说,信儿回到神族去了?”

流星看上去,还很虚弱,嘴唇起着死皮,脸色有点苍白,水月递过去水壶,“喝点水吧,这件事是必然的,她走了岂不更好?”

流行喝着水,袖子一抹下巴上的水滴,“话虽这样说,我们都知道她不属于这里,可以当我真的见不到了,反而不习惯,她毕竟跟我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

水月仰天而去,“跟我有痛感,但是没有办法,上天捉弄而已,你还记得那个羽神二世吧?”

“记得啊,怎么了?”

“他以前,不也是我们的朋友,一旦神族起兵,我们还不成了敌人,我听说他曾经在山城战争结束的时候,跑到了山城,不知干什么!”

流星叹气,往回走,“所谓世事如棋,就这样吧,只要我们还在,就足够了!”

水月一拍落月的脑门,马儿长嘶,“落月啊,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把我曾经丢失的,都找回来呢?”

落月不会说话,却能听到水月说话,它本能的竖着两个长耳朵,回头看队伍后面。

几匹马,跑得飞快,暮色终于回来了。

水月走上去,暮色正从马上跳下来,“情况怎么样,可找到信儿了?”水月打眼,暮色带走的战士又都带回来了。

暮色气喘吁吁,就好像没骑马一样,先喝了一口水,“找到了,没走出多远,等我们找到时候,神族的人就在她的身边,所以我带人赶了回来。”

“神族的人,你确定?”

“信儿自己说的,还能有假,她还让我告诉你,她很快就回来!”

神族的怎么来的那么快?

也许他们一直跟在信儿左右,保护着她,这倒没什么,只要信儿能平安回去,水月就放心了。

拍拍暮色肩膀,“辛苦了。”

暮色眼睛一瞪,“你跟我说这个干嘛,我也希望信儿没事!”

午饭大家都吃得差不多,落月也吃饱了,水月上马,“我们出发吧,前方还有更重要的事等待我们呢!”

下午,天高气爽,阳光虽在,却不炎热,草原上刮着令人惬意的凉风,水月忽然很想纵马前方,暮色骑着黑马,在后走过来道,“此情此景,令人心旷神怡啊,感觉天地之间,只有我们。”

水月催着落月往前,“是啊,你只是感觉,这天地还是很大的!”

驾…

水月飞奔而去。

驾……

暮色跟上去,口中呼啸着风声,“来比一场吗?”

水月鄙视道,“你还差得远呢,我让你一百米!”

花少也跟过来,“是谁在大方厥词?”

“算你们两个,只要有一个人,赢过我,我就背你们走一里路,如果你们输了,就背着身下的马走一百米。”水月叫道,像个风中驰骋的游牧者。

花少挑头,“算了吧,我是背定了,好汉不吃眼前亏!”

水月飞出去。

朗朗天际,一个山丘出现在水月视野里,暮色在后面还在苦苦追赶,水月拍着落月的脖子,“走,咱们到山丘上!”

落月不亏是一匹聪明马,只要水月说什么,它就能想到什么,脚步一窜,来到山丘上。

水月放眼望去,山丘下,出现两队人马,一方身穿红色的战甲,举着红色旗帜,一方身穿蓝色的战甲,举着蓝色旗帜,双开拉开距离,几百米的对峙,每一方足有数千人,队伍前方,是整齐大方的骑兵,往后是盾牌战士和长矛战士,再往后便是法师,法师的数量不多,每一个队伍里,只有几名,各方的指挥者寥寥数名,处在每个队伍的最前方。

显而易见,这两方不是在这里列兵,而是拉开阵势准备互相冲锋了,这是一场大战,两面加起来左右两三千人,岂是不小,落月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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