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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快意人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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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沈卫龙拐到路东旁的一个打谷场入口处停了下来,闪了三下车灯,打谷场里连续闪了几下车灯,沈卫龙开进了打谷场。丁驿数了一下,竟然有二十多辆摩托。
丁驿怕被发现就没跟进去,而是闪身躲进了打谷场北面的树林里。跟了这一路,他也有些微微出汗了。
在摩托车的灯光下,丁驿看到一个穿迷彩服的青年在发武器,人手一根约一米半长的木棍。
丁驿看到沈卫龙和熟人打招呼,交流着最新的情况,“咱们被人出卖了,有人给姓周的通风报信。”
“姓周的和咱们约在这里做个了断。”
“他知道也没鸟用,老子一样揍他。”
又等了大约半小时,陆续有人前来汇合,汇聚了十五六个人。
鱼贩子这一方刚才发木棍的青年人大声问道:“还有想继续贩鱼的吗?还想继续干的赶紧退出去。”
“没有了,都不干了!”
“走吧,去干那帮鳖孙!”
“揍那帮孙子!”
“打死他们!”
丁驿发现在打谷场的东北角停下几辆面包车,下来了三四十人,汇合后朝鱼贩子这边走来。领头的是一个高大的黑胖子,光着膀子,身上纹了一条盘龙,这人是周爷,之前沈卫龙和丁驿闲聊时描述过。这一波人的武器就强了一些,人手一根钢管,钢管一端用帆布缠出一个握手,吸汗又防止滑手。
与鱼贩子的叫骂不同,他们都阴着脸,一声不吭。一群人的沉默隐隐带来了压力,鱼贩子的叫骂声慢慢也低落了下来。
显然周爷的人手占了上风,数量是鱼贩子的两倍,气势也更盛一些,鱼贩子这方有人胆怯了,丁驿看到有几个人在朝后退缩。
鱼贩子领头的青年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转过身大声说道:“现在退出也来得及,不愿意打的兄弟现在就可以走了。”
没人走,这个时候走了一辈子都会被人嗤笑,但是丁驿从几个人的脸上看到了恐慌。
青年挥着棍子,挽了一个棍花,竟然是个练家子,只听他把棍子朝前一指,大喝一声:“走,揍这帮孙子!”
拎着木棍,他带头朝周爷的那帮人走去。
鱼贩子应和着,跟在后面,叫骂着给自己壮胆。
周爷拎着一根钢管也走在队伍的前面,朝鱼贩子这边慢慢走了过来。
丁驿白天无意中听了表哥的电话,知道了一些打算改行的鱼贩子聚集到了一起,要跟周爷他们干一架,出一口恶气。
丁驿跟着来并不是帮表哥打架的,而是要让他们打不起来。这么多的人撞到一起,弄不好就会出人命。这帮鱼贩子都是一群苦哈哈,家里的顶梁柱,出了事家里的经济就崩溃了。再说了,自己的店长还在里面呢,他要是出了事,一时还找不到合适的人替代。
丁驿拉好头套,叹息道:“还得我来,劳碌的命啊!”
双方还有四五米的距离,已经可以看到对方涨红的脸。双方心跳加快,面红耳赤,喘着粗气,忘记了恐惧,群殴一触即发。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突然旋风般冲了进来,在两拨人中间站住了身形。
只是来人戴着头套,两边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都站住了脚。
丁驿聚气灵气,指着鱼贩子一伙人大声呵道:“都给我站住!不许乱来!这里交给我!”
这一声大喝犹如晴空霹雳,鱼贩子都都感觉耳朵“嗡”的一声,全都站住了。领头的青年惊疑地看看站住场中间的丁驿,不知是敌是友,他站着没动,静观其变。
丁驿根本不管鱼贩子一方的疑虑,他转过身一脚将周爷踹倒,顺势夺过了他手中的钢管。众人只看到他的腿一抬,周爷就“啊”的一声向后倒下了,在地上痛苦地抽搐着,嘴张的很大。
丁驿没有停留,接着又欺身上前一棍放到周爷身侧的一个壮汉,也夺了他的钢管。
两边谁也没想到他上来就打,毫无征兆,尤其是周爷这边的人,都懵了。
只见丁驿一手一根钢管冲进了周爷的人中,犹如虎入狼群。周爷的人毕竟是有打架经验的,很快围了上来,开始反击,可惜事实很残酷。
丁驿速度太快了,像一道黑影在人群中闪动,两根钢管被他舞的只剩下虚影,带着呼呼的风声,劈、戳、砸、扫,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全部一招倒地,各种惨叫声此起彼伏。
鱼贩子目瞪口呆地看到突然跳出一个蒙面大侠,冲进周爷的队伍中大杀四方,快如鬼魅,只能看到一个虚影在人群中闪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周爷的人已经全部躺在地上,发出各种呻吟。
丁驿看到身边已经没有站立的人,也收了手。鱼贩子中有人挥舞着木棒走了过去,想捡便宜,痛打落水狗,丁驿急忙大喝一声:“都不许过来!”
开玩笑,周爷的人都躺地上毫无反抗之力,要是被鱼贩子打出个好歹,这账算谁的?
为首的青年也急忙帮着制止了蠢蠢欲动的几个人,“大家别乱来,听大侠的吩咐。”
“你们今天来,无非是想打这群人一顿,出出气,现在他们都躺下,你们该气顺了吧?”丁驿说道,“聚众斗殴是犯法的知道吗?警察就要来了,不想吃牢饭的就赶紧走吧。”
鱼贩子都没有动窝,反而七嘴八舌地问道:“那你怎么办?”
“你是谁?为什么帮我们?”
“大侠,取下头套,让我们看看吧。”
丁驿十分烦躁,周爷干的这活也是打出来的,不知多少混子想干翻他,自己上位,今晚的事肯定有人给警方通风报信,企图得个渔翁之利。
想想警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这帮人还跟个好奇宝宝似的,丁驿就大喝一声:“快滚!再不走我就把你们也放倒,等着去吃警棍吧!”
“大侠”突然发怒,鱼贩子都闭了嘴。
领头的青年跟着劝大家快走,丁驿刚才鬼魅一样的身法也吓住了这帮人,他们看“大侠”发怒了,立刻转身去找了摩托车,顺着各个路口四散逃走,打个架没问题,去吃牢饭就算了吧,反正也有人帮这口恶气。
丁驿看着鱼贩子散了,表哥沈卫龙也在其中,他才松了一口气。这是他来之前想好的策略,要想制止这场群殴,就得让鱼贩子出口恶气,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到了今天这个地步都是因为周爷做事太绝了,逼出了他们的血性。
现在气顺了就好劝了,然后再拿警察吓唬一下,老百姓都怕穿官服的,自然就退却了。
幸好事情在按他设计的剧本发展下去了。
第31章 自知之明()
丁驿从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一群人找到了捂着肚子、满头冷汗的周爷。丁驿抓着他的腰带一把将他拎了出来,二百多斤的大胖子,他像拎一条杂鱼,随手抛到一块空地上。
周爷肚子疼得像刀绞一般,出了一身的冷汗,但还是七个不服八个不顺,梗着脖子说道,“这位朋友,摘下蒙面认识一下吧,咱们以后慢慢处着。”
丁驿一看这位爷竟然不好沟通,他也不废话,直接上前点了周爷一指,灵气入体,顺着经脉游走,周爷顿觉每一寸骨头都疼得像被钢钳夹住一样,但是每一寸皮肤又痒得要命,他在地上打着滚,在身上抓挠着,杀猪般的惨嚎,恨不得现在就死去。
有几个鱼贩子没走,在不远处观望,看到平时日威风八面的周爷只是被戳了一指头就叫喊的没人声了,早吓得两腿发软,恰好丁驿冷冷地看了过来,目如寒星,几个鱼贩子急忙骑着摩托跑了。
丁驿等周爷嗓子喊哑了,没多少力气滚的时候,才上前拍了一下,收回了灵气,这时候周爷已经鼻涕眼泪糊了满脸,像一条死鱼一样躺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丁驿等他气息匀了,问道:“还想和我相处吗?”
“不敢,不敢!”周爷很光棍地认输,“大侠,是我错了,以后我不干这个了,回家老老实实种地,您大人大量放过我吧。”
在道上混了十几年了,从来没碰到过蒙面人这么强的对手,武功高的像传说,出手也狠辣,周爷有些心灰意冷了,有了金盆洗手的想法。
“你干什么我管不着,以后要还是干这个,价格就公道一点,鱼贩子也要养家糊口,你让他们赔钱,不是把他们朝死路上逼吗。”
丁驿有自知之明,这一世灵魂回来开始修真后,他就时常警醒自己,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不意味着自己是超人,不能真把自己当成判官,社会有自己运转的规则和秩序,盲目地相信力量去改变什么,只会打破既有的规则和秩序,造成更大的混乱,最后自己成为整个社会的敌人。
丁驿知道自己的能耐,自己能打走一个周爷,但是阻止不了李爷、马爷之流跳出来接手。打走一条肥狼,只会换来一条饿狼。在这种灰色地带,维持一个相对好一点的价格,就是丁驿能为鱼贩子争取的。
这位周爷一看赚钱的路子还能留着,松了一口气,连连点头,“一定公道,一定公道。”
至于怎么公道他没有说,丁驿知道他这是耍滑头,但是没有戳破,对于这种滚刀肉,今晚让他受的皮肉之苦,他会记一辈子,相信他会有所忌惮的。
丁驿淡淡地说道:“怎么公道你自己心里要有数,别麻烦我来第二趟。”
“是,是,您老放心,绝对公道!”
“今天我揍了你,但是你应该感谢我。要是你们两方打了起来,你就跟古三一样去吃牢饭了。这么大规模的械斗,伤亡能避免吗?你当警察都睡着了?”
周爷赚钱的路子保住了,他在内心也赞同丁驿的说法,虽然这一方挨了一顿揍,但是至少群架没打起来。
他苦笑道:“这道理我懂,我也不想打,打红了眼就收不住了。可是我要是不打,就没人服我,我就没法干了,手下的小弟就能干翻我。”
“那是你太狠了,把鱼贩子压榨的太狠了。你都不让他们活了,他们不跟你玩命吗!”
“是,您说得对,我以后给价高一点,至少跟古三一样。”周爷终于表露出了一点诚意。
“还有,不要再叫什么‘周爷’,你算哪门子‘爷’?你都吃这碗饭了还敢叫‘爷’?”
“是,是,我是‘小周’,‘小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周爷自然什么都答应,他是彻底怕了这个蒙面的人,现在他像被一群牛踩过一样,每一寸骨骼都疼得要死。
南面已经有警笛声隐隐传来,远方有警灯在树林中时隐时现,丁驿站起身,“你走吧,记住自己说过的话。”
周爷抬头一看,手下的小弟也基本都跑光了,剩下几个在远处观望。他只好咬咬牙,挣扎着站起身,踉踉跄跄地走了。剩下的几个小弟自己都站不稳当,没人能来扶他一把。
丁驿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还有一个青年没走,在北侧的树林外靠着摩托车向他招手,是鱼贩子的头。
丁驿走了过去,问道:“你怎么还不跑?想投案自首啊?”
青年皮肤黝黑,个头不高,偏瘦的身材,眼睛黝黑发亮,看上去十分精干。他笑了笑,露出满口白牙:“我没看到你的车子,想留下来带你一程。”
这时警车灯光已经能照到打谷场了,警笛声愈发刺耳。周爷的人互相扶着了上了车,一溜烟跑了。
丁驿没客气,他纵身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青年随即发动了车子,向北开去。他们没走多远,几辆警察就跟着停在了打谷场上。
到了良城县的地界了,丁驿让青年停了下来。丁驿下了车,拿出一张百元的钞票递了过去,“全部买烧饼和牛肉,咱们得吃点东西。”
忙活了半宿,丁驿饿的厉害,前面不远处有几家灯火通明的饭馆
公路边这样的馆子一般都是二十四小时营业,别指望什么干净,什么服务,特点就是价格便宜、量大,很适合跑夜路的货车司机。有的老板还会附带着开个小旅馆,路子野的甚至请几个妹子,赚点黑钱。
青年也没客气,知道丁驿不愿意露面,他接了钱说道,“行,这次我没带钱,下次我请你。”
青年去了不大一会儿就拎着一大包东西回来。
两人开着摩托上一条小路,找了块干净地方,下了车。
青年将塑料袋打开,一摞烧饼,三斤白切牛肉,一小包咸菜丝,两瓶矿泉水。
丁驿摘下头套,青年吃了一惊:“你这么年轻!”
“我叫丁驿,‘甲乙丙丁’的‘丁’,‘驿站’的‘驿’,今年十七了。”丁驿笑着伸出手,和青年紧紧握了握。
他感觉这个青年值得信赖,眼神清澈,精明中透着朴实,并且还能等丁驿一起走,至少也是讲义气的人。
“我叫离未,‘离开’的‘离’,‘未来’的‘未’,我比你大,我今年26了。”青年也介绍了自己,他突然想了起来,一拍脑袋,“丁驿?你是沈卫龙沈哥的表弟?今年的状元?”
丁驿笑道:“是的,不过我这个状元水分大,和过去的状元可没法比。过去的状元可是全国的第一名,我不过是州里的,还是文科的,勉强算是解元。”
“那也很厉害了,一个州那么多考生啊。”
“对了,今晚的事,万万别和我表哥说。”
“行,放心吧,我不说。不过你也太能打了!一个人挑了他们三十多个啊,我就看到一个影子在人群里闪,根本看不清你的招式,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打的!”
“你也不贩鱼了?”丁驿岔开了话题。
“不贩了,今天来打架的都是不干了才敢来的,还想干的我一个都没叫。”
“那你以后打算干什么?”
“我想去干私家侦探,以前在部队当过侦察兵,干这个也算专业对路。”
“这个在咱们国家是非法的吧?”
“合法了,上个月首辅大人签署了法令。”
“哦,那你打算去哪里开?”
“金陵。”
“哦,金陵不错,州府所在地,经济繁华,这类需求也大。”
“是啊,我其实是金陵当地人。我姥姥在彭城生活,去年病了,没人照顾,恰好我去年退役,就没找工作过来照顾她一段时间,顺便贩鱼赚点钱。现在既然私人能开侦探所了,我就打算带我姥姥一起去金陵。”
“我支持你,干事业要么干自己喜欢的,要么干自己擅长的。”
“和你说话根本感觉不到你高中刚毕业,反而像在社会上生活了十几年似的。”离未叹道,“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才想明白,你这么小都懂了,读书就是好啊,想问题都成熟。”
丁驿笑道:“哪有那么神,我也是自己领悟的。我很快也要去金陵了,到那了咱们常联系。”
离未高兴地说道:“那好啊,我请你吃盐水鸭,金陵市的盐水鸭可是全国一绝哦,好吃不腻。”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吃,很快将东西一扫而空。
启明星已经升起了,离未要送丁驿回家,丁驿看路上零星有了行人,自己再跑回去已经不合适,也就应下了。离未一直将他送到家门前的巷口,两人才挥手作别。
第32章 开业()
忙碌了近一个月,今天饭店终于要开业了。饭店南面的两面墙换成了硕大的玻璃,屋檐改成了两米宽的门廊,即使现在这个季节坐在南面的顾客依然不用担心阳光会直射到身上。
大门换成了传统的雕花木门,并且装了两层大门,最大限度地隔绝与外界的温度交换。牌匾也换了新的,上面是丁驿爷爷的手笔:清驿饭店。
爷爷奶奶在靠里面的桌子陪着街坊邻居聊天,沈卫龙作为店长今天走马上任,正指挥着服务员忙里忙外,丁驿反而清闲了下来,有点无所事事。
沈卫龙把结婚那天穿的西装翻了出来,让妻子浆洗了一次,配上新买的白衬衣和领带,刮了胡子,剪了干净利落的平头。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认识他的人都是眼前一亮,谁能想到眼前的帅哥几天前还是头发像钢针、胡子拉碴、带着淡淡的鱼腥味的大叔。
对于沈卫龙,丁驿并没有太多的要求,只是与他一起合计了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又买了几本饭店管理的书给他学习。
丁驿自己没什么管理经验,年龄又比沈卫龙小太多,所以他只强调了两点:第一,干净,任何地方都必须是干净的;第二,服务一定好。其他的都交给沈卫龙折腾。
两人唯一的分歧在于饭店经营的方向上,沈卫龙主张做炒菜,以流行的川菜或者淮扬菜为主打,但是丁驿却主张以烤串为主。
丁驿分析了选择烤串的原因,饭店附近居民区很多,相应的做炒菜的饭店也多,但是烤串店却一家都没有。烤串加上啤酒,正适合年轻人的口味,店里的装修也是主打明快亮丽的风格。
而做炒菜就需要请大厨师,必须有特色菜,不断有创新的菜品,否则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烤串在附近就是独一家的生意,没有太高的技术门槛,可以由饭店的师傅烤,喜欢自己动手的顾客也可以自己烤,饭店餐桌子上都装了油烟机。还买了一个大屏幕的电视,以备播放大的足球赛事。
饭店门口是一大片空地,有一颗粗大的银杏树,丁驿没有将它改造成停车场,而是计划晚上放上桌椅。夏天的晚上,在夜空下撸串,肯定有不少年轻人喜欢的。
撸串加啤酒,是丁驿上一世遇到师父之后跟着师父养成的爱好,炎热的夏天,一杯冰凉的扎啤,一盘肉串,简直是神仙都不换的日子;大雪纷飞的冬日,守着红泥小炉,上面没有清香四溢的茶壶,而是烤串的铁篦子,吃一口烤肉,抿一口白酒,整个人都会懒洋洋的。
这是上一世爷爷奶奶去世后丁驿不多的美好记忆,也成了他的执念。
沈卫龙最后同意了丁驿的选择,但是丁驿能感觉到他有些勉强,只不过出于尊重丁驿是老板才同意的。不过没关系,事实会让表哥相信这个经营方向是对的。
八点刚过,离未就带了三个壮汉过来了,还带了一大筐鱼,沈卫龙急忙迎上前去。
离未塞给了他一个红包,说道:“沈哥,我们今天来一是来贺喜,再着考虑今天贺客肯定不少,我们来帮个忙。”
沈卫龙很感动,说道:“兄弟能来就是给我面子了,怎么还破费呢。”
“沈哥,自己兄弟,别拿我们当客人。你看,我们今天都穿身粗布衣服来的,就是来干活的。”
沈卫龙知道不需要和离未他们客气,客气就生分了,现在人手也确实紧张:“行,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实话,人手没招够,后院的厨房人手实在是紧张,你们来得太及时了!”
离未发现丁驿正看了过来,便朝丁驿点点头,带着人跟着沈卫龙去了后院。
丁驿发现自己是店里最闲的一个,连周天海都在整理鞭炮,他正打算找点事情做,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走进店里。
丁驿急忙迎了上去:“杨婉,你怎么来了?”
杨婉的出现几乎吸引了全屋的目光,肩上挎着一个淡粉色的女士小包,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裙摆到了膝盖,露出了洁白细长的小腿,脖子上戴了一串肉色珍珠项链,项链下面是饱满的胸微微露出的一点深沟。
杨婉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走了进来,水汪汪的大眼睛如带露的花瓣,看着丁驿笑盈盈地说道:“听说你开了家饭店,今天开业,我就过来恭喜发财喽!”
说着掏出一个红包递给丁驿,说道:“祝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不远处的街坊轻声对奶奶说道:“看,你孙子身边多了个姑娘,真洋气!”
“不是之前装修的徐师傅家的吧?”
“不是,那个姑娘个头比她高一点儿。”奶奶笑眯眯地看看丁驿和杨婉,笑道,“肯定是小驿的同学。”
丁驿请她坐下,服务员送来两杯清茶。
丁驿问道:“报了志愿就没见过你,听说你回金陵市了?”
“是啊,我家是金陵的。”
“那你这次回来,就是特地参加我家饭店的开业仪式?”
“嗯,嗯,最近也没什么事,就回来看看老朋友。”
丁驿心里一暖:“谢谢!这么远过来,辛苦了!”
“还好啦,坐客车四个小时就到了。之前你的数学笔记可是帮了我的大忙呢,我都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你。”杨婉话锋一转,问道:“怎么没看到你家娟子?”
丁驿挠挠头:“首先,她不是我家的;其次,我也不知道,她说过要来的。”
徐娟当然是要来的,她九点刚过就出门了,在半路上接到了魏洋的电话,魏洋嚷嚷着要和徐娟一起来。于是徐娟又顺路去了魏洋家,结果魏洋梳洗打扮换衣服,耽搁了一些时间,等两个人到了饭店,已经是十点多了,据丁驿说仪式十一点开始,徐娟有些着急了。
徐娟远远地看到了饭店,簇新的门脸,门口已经摆了不少花篮,一位年轻的女孩正在门口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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