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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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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路上,两匹翼马拉着车上载着的沉重的东西,虽然经过两日的长途跋涉,它们不仅疲态未显,反倒精神抖擞。因为,它们从自已载的货物中,闻到一股十分滋润心脾的味道,这种味道,对它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营养元素。
    虽然啃食丧尸也能给它们补充部份营养,但那只是低级营养,相当于人类吃甲鱼和啃罐头食品的区别。
    公路上,沿路席卷过来的狂风,不时把翼马拉的车后架上的遮雨布掀起,在这一掀而起的空档中,露出了一双大脚的轮廓,不同的是,这双大脚是木质的,如果仔细嗅闻,这双大脚还带着淡淡的香气。这种香气虽然淡,却弥而不散,经久不息,持续绵延。
    这就是沉香木雕成的吕洞宾,也是林冲此行的任务目标。
    与檀香不同,沉香并不是一种木材,而是一类特殊的香树“结”出的,混合了树脂成分和木质成分的固态凝聚物。一般来说,沉香的密度越大,说明凝聚的树脂越多,其质量也越好,所以华夏国古人常以能否沉水将沉香分为不同的级别:入水则沉者,名为“沉水”香;次之,半浮半沉者,名为“栈香”;再次,稍稍入水而漂于水面的,名为“黄熟香”。
    沉香中的水沉,宽度大多不超过十厘米,长度不超过几十厘米;质优者一般质地较密,甚至坚硬如山石,这尊吕洞宾的沉香木雕像高2米,早已突破水沉的极限,并且居然要动用翼马来拉动,其质地紧密可想而知。因此拍出上亿的天价实在是不足为奇,甚至可以说是太便宜了。吕洞宾如果知道自已“身价”这么高,是不是会老怀大有安慰呢?
    沉香木的材质,除了虔诚的信徒将其做成雕像表示一种敬畏和崇拜以外,实则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用途____沉香木具有药用价值:
    沉香气味芳香,性辛,微温,无毒,具有行气镇痛、温中止呕、纳气平喘等功效,常用于治疗气逆胸满、喘急心绞痛、积痞、胃寒呕吐、霍乱等症。华夏国中医典籍的相关记述也甚多,如《本草备要》谓之“能下气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气香入脾,故能理诸气而调中,其色黑。体阳,故人右臂命门,暖精助阳,行气不伤气,温中不助火。”《大明本草》谓之“调中补五脏,益精壮阳,暖腰膝,止转筋吐泻冷气”。”
    沉香的这些功效,翼马虽然不知道,但却能够从那醇厚温和的香气中感觉到一股舒服的气息。
    拥有沉香吕洞宾的巴神,原本是出于对吕洞宾的崇敬才拍下这件拍品的,如果不是年轻时偶然接结识吕洞宾,他断无可能成为世界财富阵营前列的人物。
    所以当他在拍卖会的现场看到吕洞宾这位大恩人的雕像时,当即两眼发亮,不惜一切代价把他拍了下来。但当他把这尊表达崇拜之意的雕像放在自家客厅里,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沉香木的恩惠。
    要知道,玄月村自古就产沉香木,这尊吕洞宾的雕像,可是当时玄月村身为国家级工艺大师的族长亲自挑选材料,亲手雕制而成的。选材用料自然都是顶级的。而由于沉香木这种医用特性,巴神天天沉浸在这种无形的香氛中,对于他的身体自然起到了莫大的好处,所以巴神才能以90多高龄无疾而终。
    翼马这种动物,虽然口不能言,但它的智商却可以等同于地球上十岁左右的儿童,由于沉香熟悉的味道,让它想起了自已曾经生活过的那个遥远的星球。它记得,在那个星球上,自已的族类都喜欢啃食这种味道的物质,能为自已晋升提供强有力的能量动力。
    在这个贫瘠的星球上,翼马还是第一次与这种它的星球上的能量物质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光是它的气味熏陶,翼马就已经觉得自已身上的肉翼有蠢蠢欲长之势了。如果能吃上几口,肯定会产生非同凡响的蜕变。
    可是,一想到这种物质是属于主人的,翼马就忍住了想要吞吃沉香木的强烈**。
    主人,在翼马心里,那是无比强大的存在。在它们的星球上,翼马和主人是绝对顺服的关系,主人要翼马生就生,主人要翼马死就死,翼马不需要过经过大脑就能直接执行主人的指令,就算前面是火坑主人叫它直接跳下去那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尽管知道沉香木是大补之物,翼马还是只能吸溜着那大补的香气,而不敢打沉香木的丝毫主意。
    作为此行任务的执行首领雄风,走在队伍最前面,时不时跳上公路边的小山包上,站在高处,眺望远方,或是趴在地上,把耳朵贴在地上,倾听远方传来的声音讯息,辩别着是否可能出现的敌情。
    雄风这么慎重,是因为此行关系重大,如果他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那么他的整个部队可能就要因此灭亡。这一点,是连部落首领和其它长老都不知道的。
    只有雄风知道,那个圆球里主人的能量,它能把自已切成几段,重新进行改造,自然也能举手间就把只靠木棍和弓箭生活的原始部族消灭。
第一百四十二章:隐秘路标
    经过主人改造后的雄风,在**能力大增之外,头脑的灵智也进步飞速。在主人赠给他的武器的威胁下,雄风没想到,马丁竟那么快地屈服了,乖乖地交出了雕像。
    虽然如此,一路上雄风也不敢大意,毕竟,除了这把武器,其余的族人在有武器的白人面前,仍是弱势群体。
    看着公路尽头那郁郁葱葱密林的出现,那条绵延不绝的山脉亲切熟悉的样子,雄风心里大大舒了一口气。
    进入森林,那就是他们族人的天下了!
    “林,咱们还是乘坐电动速滑车吧,这玩意虽然没有开车舒服,但是好处是噪音小,不会造成太大的动静。”
    奥黑建议道,他心想,如果惊动了印地安人,被他们用火蚁窝来招待,那就大大不妙了。想起火蚁啃人的尖锐毒辣,奥巴马不由地缩了缩脖子,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那可是他童年时期一次永远法忘记的深刻记忆。
    “你熟悉这里,由你来决定吧。”林冲倒无所谓,要不是他现在没法带人赶路,他连电动速滑车也不用了,直接跑步就行了。
    告别深藏不露、大智若愚的马丁,林冲和奥巴马来到藏电动速滑车的房子,取出车,二人再次上路。
    根据奥巴马的介绍,林冲知道这里其实离印地安人原始部落并不远了,大约直线距离也不过80多公里。但是,进入森林后的路就很难走了,主要是密林里有各种毒虫猛兽,对一般人来说可谓危机重重。
    林冲虽然不怕动物,却害怕迷路耽误时间。但从奥巴马的表现来看,他不光对奥玛哈这一带十分熟悉,就连在森林里也是有一手。
    在森林边缘,奥巴马蹲在地上,仔细地在生长着细密草丛的地上东摸西看了一会,对林冲道:
    “车辙印还很清晰,他们应该走进去不久。”
    “看来你对这片森林也很熟悉啊!一些常识掌握得不少。”
    “不止是熟悉了,我小时候,祖父带我去那个部落做过客。”奥巴马一伸舌头。“不过,进去是被当成客人,出来时是被赶出来的。”奥马巴苦笑着说出这段丢脸的经历。
    “怎么回事?他们欺负你们?”
    “不是,祖父和他们部落一个女人好上了,结果谁知道那个女人是有丈夫的,那段时间正好她丈夫外出狩猎,她独自在家,就和祖父在一起了。”
    “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可惜止于现实了。”林冲明白了,奥巴马的祖父肯定是在浓情蜜意之时,被相好的丈夫发现了,不难想像妒火中烧的丈夫会做出什么举动。
    “你看到我背上的疤痕没有?就是那个女人的丈夫,把一窝的火蚁向我们扔过来,我差点没被火蚁咬死。”
    奥巴马撩起自已的T恤,让林冲看他的后背。
    果然,那后背留着点点的疤痕,虽然时间久了已经平复下去,但白色的疤痕和黑色的皮肤印衬在一起,还是显得十分地触目惊心。
    怪不得奥巴马对进入印地安部落如此讳莫若深呢,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
    “咱们最好能在他们进入部落前截住他们,否则,进入部落后,就凭咱们两个人难啊!”
    奥巴马看看林冲,又看看自已,虽然知道林冲有功夫,并且功夫还不错,可是就凭他们这两个人势单力薄的样子,要进到这个原始森林,和部落里的人抢东西,他可不自认为有这种能力。
    虽然他也是看着《海贼王》和《蜘蛛侠》、《超人》长大的,也幻想过自已能拥有这样那样的超能力,但事实摆在眼前,奥巴马他自已就是末世里一个混饭吃的小混混。能混上林冲的一支进化疫苗就已经可以载入他今后个人千秋万代传诵的史册,成为经典了。
    “嘿嘿,小伙子,对自已要有信心。相信华夏国的功夫!好不好?”林冲看出奥巴马的胆怯,给他打气。
    可不能还没开战就先泄了士气是不是?林冲手一挥,一道掌风划过,一棵成人大腿的树应声倒下。
    “师父,这是你的功夫砍倒的?”奥巴马说的话完全不符合逻辑,不过,林冲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军心,让他明白自已的实力就好,倒也不去挑他的语病。
    “师父的功夫比这还要更强的多了。你小子好好给我带路吧。”
    见奥巴马尊称自已为师父,林冲不知不觉也改了称呼。这小子看上去还是蛮机灵的,林冲对顺服和崇拜我华夏国的异邦人士还是带着友好的眼光和态度的。
    奥巴马看着棵应声倒下的树,不由地肃然起敬,虽然林冲现在手上没带着任何兵器,不过就凭他这一手,可比任何兵器强多了。尤其是隔了足足有20米的距离,这么凌空一下,这么大棵的树就倒了,那还怕什么毒虫猛兽啊,就是那群嗷嗷叫的印地安人也是不用担心滴。
    奥巴马脸色一正,立即恢复了生气,笑嘻嘻地对林冲道:
    “师父,有你在身边,龙潭虎穴我都敢去闯一闯,别说印地安部落了。”
    这小子小时候在唐人街和一个算命的华夏国老头混过一段日子,那老头看他还算机灵,颇为认真地传授过一段华夏国的文明史给他。除了知道三皇五帝,唐宗宋祖,还懂得一些成语典故,因此,时不时还能出口成章一下。
    想起那华夏国的老头,奥巴马忽然想起那老头曾给他算过的一卦,说他注定与华夏国有缘,今后能凭成大器。
    奥巴马当时也只当时老头无聊瞎扯,这十来年早被他抛在脑后头了,可是看看眼下林冲的本事,他想起老头的这一卦,觉得还真是神了!有那么点意思!
    奥巴马当下就起了臣服之心,如果老头那一卦是应在林冲身上,那么自已真要好好对待这一次机遇了。
    不是说人生最紧要的关头其实就是那一两步嘛,走错了万劫不复,走对了也许就一举成名了。
    别看奥巴马年轻,可是由于受家族环境的影响,还有在末世里的经历,让他的心事都比同龄人缜密了许多。既然他咬牙决定要抓住林冲这个机遇,此时一股王霸之气也从他胸间油然而生:
    “走,咱们抓紧时间,现在他们在密林里走,带着车队,速度会慢很多,咱们一定能追上他们。”
    看着奥巴马精神明显的转变,林冲满意地笑了。他可不喜欢和畏畏缩缩的窝囊废打交道,这样的奥巴马_____他喜欢!
    打了这一针立志的鸡血,奥巴马果然使出了当年他祖父教他的在丛林里生存的手段,想要好好在林冲面前露一手。
    只见他时不时地象猴子一样敏捷地爬上一棵树,然后举高张望,又或者,在空中抓一把空气,放在鼻子前狂嗅,好象这样就能嗅到印地安人的气息似的。
    其实,如果奥巴马知道林冲的本事的话,大可不必这么做。
    林冲放开精神力,他知道在《炼气入门里》里,吕洞宾把这叫作神识,现在他至少能感觉10公里以内的动物的气息,只不过,在这十公里内,他还是没能感觉到有车队的气息。
    这一段时间以来,虽然林冲对自已的修炼从不松懈,但至今为止只进入了真气三级的境界,每进一步都显得艰难无比,如果能突破到真气四级就好了,那么自已的精神力又将有实质性的突破。
    林冲摸摸脑袋,知道这种事**速则不达,只能等待时机,加紧修炼的同时,寻求机缘突破。
    “你确定没有走错路吗?”又走了一段路,仍是没有感应到那车队的气息,林冲便问奥马巴。
    “绝对没有,虽然小时候我只和祖父来过一次,可是你要知道,我的IQ是145哦,绝对不可能记错的。”奥巴马被林冲一质疑,显得很委屈。
    “其实从外界进入这支原始部队是有一条秘密指引路径的,看到这些桫椤了没有?”
    奥巴马指着密林中一丛丛扇状的绿色植物。
    “椤是现存唯一的木本蕨类植物,极其珍贵,堪称国宝,被众多国家列为一级保护的濒危植物。没想到这里也能看到它。”
    见多识广,林冲自然认得这种植物。不过他现在可没有采集植物标本的兴趣。
    在距今约1。8亿万年前,桫椤曾是地球上最繁盛的植物,与恐龙一样,同属“爬行动物”时代的两大标志。但经过漫长的地质变迁,地球上的桫椤大都罹难,在全世界只有少数适合它生长的地方能看到它的踪影,眼前的这株桫椤已经有一人多高,很不容易才能长成这样。
    “每隔一千米,都会有这样一棵桫椤树,指引我的族人进入它们的部落。”奥巴马这才暴露了他们家族的秘密,原来,这些桫椤都是人工种植的,专门就是为了外界的人进入印地安部落指路之用。这个秘密,如果不是末日时代,族人几近凋零,奥巴马肯定不会说出来的。
    “噢,原来如此,怪不得你那么肯定。”林冲听奥巴马一说,眼睛一亮,只要没跟丢就好。这么大的原始森林,如果在里面绕上一周、一个月,都是正常不过。但是,林冲的时间可耽误不起。
    沿着奥巴马家族的隐秘路标向前走,一个多小时后,一个原始部落的棚屋区的一角隐隐在绿树丛中显现出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走岔了
    “嘘,小声点,别惊动了部落里的人。”奥巴马压低声音对林冲说。他背上火蚁咬伤的伤口此时觉得又麻痒起来。他可不想再挨上那一窝蚂蚁的“礼物”了。
    不过事情有点不对劲,林冲皱了皱眉,低声对奥巴马说:
    “这里就只有这个印地安部落吗?”
    “只有这个部落,而且这个地区也只有这个部落,再没有其它印地安部落存在。”
    奥巴马不知道林冲为什么要这么问。
    “我没有感觉到这里有任何那个车队的声息。如果只有这个部落的话,他们按道理是回到这里才对呀。”
    奥巴马不愧是IQ145,立即明白过来了。
    “不然,我们先去打探一下情况吧。”
    说着,他带着林冲很熟练地就在丛林里左兜右绕起来。
    林冲透过树桠的间隙,能清楚地看到,这个原始部落还是很大的,明显也做了功能区的划分。
    西边上是一排排用树枝搭起来的窝棚,那里是生活区;而中间一块开阔的场院,里面点着几堆篝火,有几个光着上身,围着简陋围裙的女人正在火堆上吊着的锅边忙碌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咳!这里应该是“公共食堂”,也是部落交流的地方……
    此时正是白昼狩猎的黄金时间,部落里的男人应该都出去打猎里,整个部落里都看不到一个成年壮年男性的身影,只有一些老弱妇孺在部落里各自忙碌。
    一群妇女聚在东头的一个舂米池边,一边舂米,一边用印地安土话嘻嘻哈哈交流着啥,神情十分淡定快乐!
    林冲不用听得懂也知道她们在聊啥,如果翻译成华夏国的大白话,无非是:你家那口子昨晚上把你伺候得很舒服吧?什么?不是那回事?为啥米你叫得象杀猪一样?
    诸如此类的少儿不宜的话题,这时候没有男人在,是妇女们交流的黄金时期,如果有一个男人插进去,这个男人准是被调戏的对象。
    所以,林冲还是扯着奥巴马,离这些女人远点。谁知道这群如狼似虎、英勇无比的女人看见两个活生生的帅哥会发生什么样的桃花惨案。
    “你准备去人家家里做客?”
    林冲眼睁睁看着奥巴马推开西边生活区一户人家窝棚的门。这窝棚简陋无比,也就和前世林冲在安全区自已搭的那种小窝棚差不多,共同的一点是,再怎么破也弄了个门,划出自留点,表示:内有贵重财产,非请勿进!
    “嘘,师父,不要叫得这么大声,这位是火狐奶奶,我祖父的老朋友。”
    窝棚的门一开,里面有人应声站了起来,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同样**着上身,胸前原本傲人的双峰现在也如布袋一般几乎垂到肚脐上了。
    “你是谁?怎么来到我们部落里的?”这个火狐奶奶虽然老眼晕乎,但警惕性还是很高,看到陌生的两个男人,瞪着浑浊的眼睛很不客气地叽哩咕噜了一番。
    林冲虽然听不懂,奥巴马却主动为他做起了翻译,能给师父帮上点忙,奥巴马觉得很荣幸,老妇人一边说,他一边也叽哩咕噜地翻译成了英文告诉林冲,节奏还不慢,颇有点同声传译的味道。
    “我是贾斯汀。奥巴马。奥巴马家族的长孙。”
    “哦,我记得你了,是克里斯蒂安。奥巴马曾经带来的那个孙子是吧?都长这么大了?”
    火狐立即喜笑颜开,热情地把他们迎进窝棚。林冲看到,她苍老的脸上甚至泛起了两酌少女般的红晕。
    看来,当年她和奥巴马的祖父还是十分投入地嘛,一提到奥巴马家族,立即笑脸相迎。
    “你的祖父呢?现在身体还硬朗不?这么多年没见他,都老了。”火狐奶奶含情带笑地问,脸上画着花纹的嘴角荡出深深的笑意。
    不是吧,俺没看错吧,这老奶奶脸上,竟绽放出了春天的花朵?带着春天的气息?
    林冲心里为那位老奥巴马的魅力深深折服,估计这段露水情缘也过去几十年了吧,光靠回忆就能带给这位老奶奶春天里的微笑。
    听到火狐奶奶这么问,奥巴马脸上露出了惨淡的笑容,道:
    “爷爷他已经不在人世了。”
    “噢,可怜的孩子,听说你们外面的世界遭大难了。老头子没能撑过去是吗?”
    见到奥巴马这么悲凄的样子,火狐奶奶一阵心疼,连忙把他揽入怀中,一只手抚在他背上,一只手还拍打着他的头,安慰他。
    这样就出现了一副让林冲忍俊不禁的画面,只见奥巴马的脑袋被火狐老奶奶强按在胸前,奥巴马一脸的不自在,却无法挣脱。
    好一会儿,火狐奶奶才发泄完她的爱心,于是继续问道:
    “小奥巴马,你是想来这里避难吗?你带来的这位是哪个部落的?”
    “是啊,奶奶,我想在你们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外面现在实在太恐怖了,和地狱一样可怕。这位是我的兄弟,他救过我的命,所以我就带他一起来了。”
    奥巴马半真半假地胡诌。原本他还没找到借口和理由,见火狐奶奶这么问,自然顺杆子往上爬。
    不管怎么样,先住下来,不难打探到那些车队的下落。
    雄风并不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赶他们,他只是按照自已的节奏,催着队伍快速前行。
    进入原始森林后,出乎车队里所有人的意料,雄风并不是往部落所在地赶路,而是由他带着,走一条他们此前从未走过的路。
    这一条路,林木茂密,比部队里的人出去狩猎时走过的所有路都不好走,但是还好翼马身强体壮,又具有智商,所以在部落里的人砍树开路之下,它们显得还是很轻松。
    中午休息时,雄风也不叫大家升火做饭,而是拿出一些平时腌制的肉干,分给大家当做午饭。
    虽然路不好走,但在雄风紧赶慢赶之下,还是保持了一定的速度。而林冲他们由于是往部落方向走的,所以逐渐和他们的距离越来越大,自然无法感应到他们的气息。
    傍晚时分,雄风部队里的人终于走到了目的地。雄风要他们在原地宿营,由自已带着翼马将货运到对方手里。
    部落里的人只知道这一次行动对自已的部落生存很重要,但具体是如何重要并不清楚,但自从雄风亮出他的激光武器后,大家都眼中一亮,心道:如果有这种武器,以后在森林里狩猎成功的机率就大大增加了,而且可以捕猎一些更加大型的野兽,拥有那种削铁如泥的白光,根本不用怕杀不死它们。
    雄风承诺说,只要配合他这次行动,那么今后部落里的成年男人都可以拥有一把这样的武器。
    拥有一把杀伤力无比的武器,这自然是对部落里猎人最大的诱惑,再说,雄风在部落里也是除了族长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对于雄风平时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深信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于是,大家同意配合雄风的行动。
    眼看着雄风去交货,想到即将到手的武器,部落里的人席地而坐,面带喜悦,纷纷开心地交谈着,忘记了几天里餐风露宿的辛苦。
    雄风实则是在翼马的带领下往记忆中圆球的方向走去,有好几年没来这里的,原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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