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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仙踪-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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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王献之这样的(出色)人啊!
尽管王献之和嫂子谢仙子相互欣赏,但两人都是出身名门大家的杰出人物,风流而不下流,其情义也是光明正大,霁月光风的,没有半点男女淫欲之情在内。其实那个时代,正是最为风流开放的晋代,非汤武而薄周孔,狂放豪情之士层出不穷,如嵇康、阮籍等,即使两位天下无双的才子佳人当真有了一腿,也必然会是千古风流一佳话。不过谢仙子可是天仙气质,高雅脱俗的大家闺秀,贵族名媛,而王献之也是重情意,感情专一的大好男儿,所以两人也只能是神交而已。
秦川又细细欣赏了王献之的《洛神赋》一遍,心道:“看来王献之也忍得极为辛苦,所以只能从老前辈曹子建身上找到一些安慰罢了。王献之还真是个超级悲情才子,不但活得郁闷,死得伤心,就连死后也要遭受李世民这家伙的污辱迫害,实在是凄惨到家了。”
秦川当即拿起王献之的作品一一仔细欣赏,其中也看到了不少因李世民封杀而失传于后世的佳作真迹,例如《招隐帖》、《赠子猷湘妃帖》、《秋水帖》等,这些在后世根本听都没有听过的作品。欣赏完后,秦川仍旧意犹未尽,朝智永问道:“还有子敬的真迹吗?”一时之间,反而将大王“书圣”王羲之的作品暂时撩到一边去了。
智永迟疑了片刻,犹豫道:“有是有,只是。。。。。。”说到这里,却又哑口了,赶紧从箱子底取出一个油纸包裹,恭恭敬敬递给秦川。秦川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一层层打开油纸,最终取出白锦一段,却见上面血迹斑斑,就连字也是血红的,竟似用鲜血写成的,秦川不由得悚然一惊。智永低声道:“这是先祖王子敬仙逝前,临终呕血为墨之遗作。尚未完成,子敬公便已仙逝。”
秦川小心翼翼,虔诚的展开白锦血书,却见上面歪歪斜斜,有气无力的写了七个大字:“茕茕白兔,东走一”显然是王献之病入膏肓,垂死之前,呕血强写的,那个“一”自然是“西”字尚未写完。秦川喃喃道:“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哎!”平心而论,王献之临死前的遗作的确写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但是秦川心中遥想王献之灯枯油尽,垂危迷离之际,仍旧放不下那段伤心断肠的生平恨事,呕血强起提笔,想一吐心中的苦闷,奈何时不利兮笔难动,一个超级书法大家,最终连一句心声也无法写完,便恨然逝世,实在是可悲可怜到了极点。
王献之少年时,便很有志气,不甘心生活在父亲“书圣”王羲之的阴影之下。有次谢安问王献之:“你的书法和你老头子比较起来,谁更好啊?”王献之答道:“我的比他更好些。”谢安又说:“外界的议论并不这样看啊!”王献之接着又说:“世上的俗人那里真正懂得书法的真谛!”晋朝人虽然狂放,但敢直言青出于蓝,儿子胜过老子的人还真不多,这也是后来李世民大搞“大王蜜小王黑”的主要原因。
其实王献之的话也并非吹牛皮,放狠话,王献之的确有明显强过父亲的地方。王献之书学思想极为高超,特别有远见。十五六岁的时候,他便认为藁草与行书之间可找到突破“往法”的途径,建议父亲应当“改体”。王献之知道艺术是最怕不断重复、缺少创新活力的。王献之不光继承发扬了王羲之书法的精髓,而且大胆地寻求自己的突破,追求“我自为我”、“自有我在”的境界。王献之成功的在父亲王羲之这座高峰面前重新耸立起属于自己的另外一座高峰,其所经历的路程可谓十倍艰难于他人,此后,“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由此可见,王献之的眼光和思想远远超越了其父王羲之,对中国书法的贡献当真作到了青出于蓝。
而王献之的作品与王羲之的作品各有所长,难分高下,众人评价不一,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般普遍认为王羲之以“骨鲠”而著称,王献之则以“孤高”而闻世。不过事实上在李世民操纵舆论之前,王献之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王羲之。
即使王献之的作品真的不如王羲之,但也绝对是相差无几。然而年青的王献之才练了十几年便能与练了几十年的王羲之并驾齐驱,假以时日,王献之要完胜父亲也是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届时便能完美的结束这段“两王谁优谁劣”的千古争论。可惜惊才绝艳的王献之真印证了“天妒英才”这句老话,也成了一个短命鬼!而造成这一超级悲剧的原因也恰好是因为他过于完美了。
等“帅得震惊金銮殿”的王献之到了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无双名士了。此时,老爹王羲之已经挂了,琅琊王家,早已不复当年“王与马,共天下”的声势了,家族势力开始走向衰落,而王献之的岳父家更是败落的一塌糊涂。此时,皇帝和公主看中了他,要招他为驸马。而王献之早已娶了表妹郗道茂(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遗传科学,一致认为亲上加亲是头等好事),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甚笃而婚姻美满。可是皇帝却强迫王献之休了郗道茂,娶新安公主为妻。
情深义重的王献之自然不愿意,于是想了个办法,“炙足以违诏”。可见王献之和现代网络上某些网名为“帅得想毁容”的家伙想到一块去了,企图自残身体,当个铁拐李式的二级残废,来躲避当驸马的命运。可是王献之的母亲,同时也是郗道茂的亲姑姑郗睿站了出来,苦口婆心的劝说道:“如今王家和郗家都已经败落了,你们如果不肯委曲求全,做出牺牲,非要一意孤行,触怒了皇家,大家都会死得很难看啊!。。。。。。”
王献之的母亲其实也是个极为开明成功的好母亲。王献之幼年的时候,提笔写了个“大”字,自我感觉良好,老爹王羲之见了,就提笔在“大”字下面加了一点,变成“太”字了。王献之不知道老爹是夸他写得“太”好,还是骂他写得“太”差,于是拿着这个“太”字去找老娘了。王献之他妈颇有心计,一眼就看出了儿子写的“大”字与丈夫加的那一点之间的奥妙,于是故意称赞道:“乖儿子,不错不错!进步真大!前三笔虽然写得很烂,但最后那一点,点出了气势,点出了神韵,点出了灵魂。。。。。。”结果幼小的王献之大为羞愧,从此埋头苦练,发誓要青出于蓝,超越父亲。由此可见,郗睿也是个孟母级别的儿童启蒙教育家。
经过熟悉社会现状,深明人情世故的母亲郗睿劝说,王献之与表妹郗道茂不得不含泪分手,一家人想必也都是泪如雨下吧!郗睿见了儿子与外甥女一对鸳鸯遭棒打,想必也是心如刀割吧!只是皇帝的旨意违抗不得,于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的发生。王献之挥泪休了表妹郗道茂,娶新安公主进了门,结果立即升官为中书令,也当真应了那个衰到极点的小名,当大“官”做皇“奴”了。
晋朝司马家的公主普遍以野蛮残暴而闻名,一个个比韩剧里的全智贤美眉还要“野蛮女友”,历史上唯一能和她们媲美的就只有唐朝的那群淫荡糜烂的李家公主们了。晋朝做驸马爷的,在仕途上虽然能一时飞黄腾达,声势显赫,但在感情生活方面,却极度缺乏自由和人格的尊严,所以晋朝的驸马公主们婚姻大都以悲剧收场。
大枭雄桓温与南康公主之间的失败婚姻就不用说了,光是王献之的同宗前辈,那些姓王的驸马爷们,就没有几个过得愉快的。例如王偃同志,娶了喜欢虐待男人的吴兴长公主,结果因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家庭琐事不如意,就被公主老婆扒光衣服,绑在树上,在冰天雪地里冻了很久。驸马王偃活得就如同一条哈巴狗一样。而东阳太守王藻同志就更加郁闷了。他娶了性妒的临川长公主,结果因为打翻了醋坛子,被公主老婆请进监狱里去,送了性命。这位被公主老婆谋杀亲夫的驸马爷连条哈巴狗都不如,纯粹就是一条苦命的丧家犬。
当然,驸马们除了当狗之外,还可以选择当白脸狼。舞阳公主的丈夫王敦便是一只赫赫有名的白脸狼。“王敦初尚主,如厕,见漆箱盛干枣,本以塞鼻,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至尽。既还,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著水而饮之,谓是干饭。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王敦初为驸马时,因为不明白皇家的生活习惯,入厕误吃了塞鼻子用的干枣,出厕时又乱吞洗手用的澡豆。在奢侈骄横的皇家公主眼中,简直就是个乡巴佬,连公主身边的奴婢都“掩口而笑之”,这个驸马也当得和条狗没什么两样。不过王敦同志可是出了名的阴鸷善忍,狠毒黑心。曾经在最喜欢附庸风雅的超级大人渣石崇的酒宴上,石崇命令美人行酒,客饮不尽则诛,王敦在座,故意拒饮,石崇已连斩三美人,王敦脸不变色,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旁边的客人都责备王敦太残忍,宁可坐视杀人也不肯赏面喝酒,王敦则说他杀的是他自己家里的奴婢,和别人有什么相干呢?为什么要为了救别人的奴婢而强迫自己喝酒?可见他和石崇一个样,都是灵魂彻底堕落,内心彻底糜烂,残忍冷酷变态到了极点的超级大人渣。当时西晋武帝灭吴统一中国不久,威信很大,特别能忍的王敦于是咬着牙齿当公主老婆的乖乖狗,把公主老婆服侍得很是舒爽。后来武帝挂了,著名的白痴皇帝惠帝继位,贾后(南风)专政,弑太后,杀太子,随之八王之乱起,继之“五胡乱华”,不久中原动荡,西晋灭亡。这个时候,隐忍多时的王敦见机会来了,立即由乖乖狗摇身一变为白脸狼,露出了睚眦必报的狰狞面目。将当年“莫不掩口而笑之”的公主侍婢统统充为军妓,任人凌辱糟蹋,而公主本人也被他委弃,从此在史书上销声匿迹了。估计舞阳公主不是被王敦私下里折磨凌辱而死,便是被王敦丢给人口贩子卖成奴婢,与晋惠帝和贾后所生的临海公主落得一个下场。
有了这些王家驸马前辈们的经验与教训,王献之自然对驸马这个显赫身份颇为反感。自己究竟该当哈巴狗、丧家犬还是白脸狼呢?心高气傲的王献之可不愿意做狗,但是品性高洁的他同样也不愿意当白脸狼,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对付公主老婆,“非暴力不合作”的方法。王献之同志于是开始学习才子帅哥型的“超级工作狂”诸葛亮与周公瑾这两位老前辈来。人家诸葛亮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因为受了刘大耳朵三顾茅庐的恩义;而人家江东美周郎尽心竭力为孙家卖命,是因为与上司“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恩”;王献之名义上虽是皇帝的女婿,但实际上对毁了自己婚姻幸福的皇帝岳父颇为反感,对驸马的身份更是不屑一顾,引以为耻,可是他工作起来,却比诸葛亮和周公瑾更为拼命,喜得皇帝大赞自己好眼光,挑选了一个忠义无双的好女婿。
因为工作太拼命而冷落了公主老婆,也是理所当然的。新安公主得到了王献之的人,却得不到王献之的心,心中即使郁闷,也无法向皇帝诉苦。总不能对着皇帝说:“老爹,别让他为你卖命了,让他回家陪我吧!”天下皇帝没几个看重亲情的,自己的利益与女儿的利益一旦起了冲突,想都不用想,自然是让女儿一边凉快去。
清高自傲,蔑视权贵的王献之于是发了疯似的操劳国事,心忧天下,开始徒劳无益的修补起早已经烂透了摊子,即便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见了他这等玩命的工作作风,也要竖起大拇指赞一个,不明白女婿内心真实想法的皇帝自然更会觉得飘飘然,自我感觉良好,原来我这个皇帝还是挺英明很有魅力的嘛!看人家小王同志受我滋育之恩,如今工作多卖命啊!
后来,郗道茂郁郁而终,受到刺激的王献之更加不要命的疯狂工作起来。此时,疯狂工作已经不光是为了躲避公主老婆,而变成了王献之发泄心中的悲愤,自毁自虐的一种手段。结果,才四十出头,王献之的身体便彻底累垮了,生命开始走向了终点。
那个时代的人很迷信,五斗米道也就是天师道极为盛行,已由原来的民间符水道教,完成了向贵族社会讲生长、修神仙的金丹道教的转化。而“王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所以王献之病危时,道士替病人烧符箓上奏悔罪,祈请天帝原谅。这和西方天主教或基督教教徒向神甫忏悔有异曲同工之妙。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亦善。“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当王献之病入膏肓快死的时候,道士问道:“你有什么需要忏悔的吗?”王献之答道:“我王献之这一生光明正大,无所愧悔,惟独一件事,我对不起离婚的郗家妻子啊!”由此可见王献之是个光明磊落,顶天立地,重情重义的好男儿,虽然不得不休了妻子,违心地娶了公主,但至死都不忘发妻郗道茂。不知道公主老婆听了他这话,心中会有何感想?是否会后悔自己当年棒打鸳鸯,拆散小两口的残忍行为?
秦川用手轻轻的抚摩着王献之临终前的血书,回味着王献之当时的悲愤痛苦心情,不知不觉黯然泪下。智永也忍不住热泪滚滚,叹息道:“先祖王子敬清高孤傲,超凡脱俗,但终究看不破一个情字!”
秦川也长叹一声,缓缓将血书重新用油纸包裹好,递还给智永,一眼瞥见那本《洛神赋》,随即又想起王献之嫂子谢道韫的命运来。
当时晋朝烂得一塌糊涂,一个叫孙泰(字敬远)的家伙奉吴郡钱塘五斗米道首领杜子恭为师。杜子恭死后,孙泰继传杜子恭道法,受人敬信。东晋黄门郎孔道、鄱阳太守桓放之、骠骑谘议周勰等皆敬事孙泰。东晋隆安二年(398),爆发王恭之乱,孙泰以为晋祚将尽,乃以讨王恭为名,私合徒众数千人,准备起事。事未发,司马道子父子诱斩了孙泰及其六子。结果斩草没有除根,放走了孙泰的一个侄子孙恩,让他逃入海岛,聚众百余名立志为孙泰复仇。可是当时的朝廷脑子有点进水了,竟然对孙恩视而不见,连防范都懒得做一下。
此时王凝之在做会稽内史,谢道韫劝说丈夫要整顿武备,防范孙恩来袭击会稽。可王凝之是个狂热的天师道信徒,估计练“五斗米神功”练坏了脑袋,竟然死活不肯相信,就差没有放声大唱:“俺们那旮都是五斗米人,俺们那旮特长符水讲生长,俺们那旮修炼五斗米神功,俺们那旮都是群好人。”于是谢仙子只好自己训练家丁备战。
后来孙恩果然从海岛进攻会稽,迷信的王凝之就对部下说:“我已请来了得道大仙,借来鬼兵守护各个海港要地,你们不必担心”。于是守兵便放松了戒备,结果孙恩顺利的攻占了会稽。当别人劝说王凝之逃跑时,王凝之又天真的认为自己和孙恩都是天师道的信徒,孙恩一定会看在张天师的情分上放自己一马,就拒绝出逃。结果,王凝之就这样糊里糊涂做了刀下之鬼。
谢道韫听说丈夫和儿子都被杀后,悲痛之余却极为镇定,大有其叔谢安之风,当即率领家丁和其他家人,想突围出城,但不幸和孙恩的贼兵遭遇。家丁们寡不敌众,很快被杀败,此时谢道韫体现出将门虎女的风采,亲自抽刀上前,杀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结果当场砍杀了几名过于松懈大意的贼兵,最终却被贼兵所擒。由此可见谢仙子是极为坚强勇敢,胆识过人的。
孙恩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魔王,“民有不与之同者,戮及婴孩,死者什七、八。醢诸县令以食其妻子,不肯食者,辄支解之。所过掠财物,烧邑屋,焚仓廪,刊木,堙井,相帅聚于会稽;妇人有婴儿不能去者,投于水中。”这家伙连婴孩都杀,有女人带着小孩子不方便随军,孙恩就夺来扔到水里,而且每到一处都要将各县令剁碎后煮了让其妻子儿女来吃,如果不吃就肢解处死。这种丧心病狂的冷血屠夫见了神仙一样的谢道韫,竟然也会心软,下不了手。由此可见金庸小说中,美得可以令清兵回军双方大军撤兵罢战止干戈的香香公主也并非假得不可信的,至少历史上还真有这样的人,便是谢仙子了。不同的是,谢仙子此时外孙都有三四岁了,自己也该是三四十岁的人,竟然仍旧人不老珠不黄,还是一个九天仙子落凡尘的样子,足见她比妙年少女香香公主更为有魅力。
孙恩这个残忍变态的嗜血屠户见自己竟然无法对仙女一般的谢仙子挥出屠刀,心中很生气,便想杀谢仙子的小外孙刘涛泄愤。此时,勇敢的谢仙子又说道:“事在王门,何关他族!必其如此,宁先见杀。”意思是说,即使你和王家有不共戴天之仇,但我外孙刘涛可不是王家的人,如果你要杀他,就先杀我这个王家的夫人好了。孙恩顿时犹豫了,谢仙子素来伶牙俐齿,此时口才功夫丝毫不减当年,当即张开苏秦之口,转动张仪之舌,又是一番理论,与王家谢家已经结下了血海深仇的杀人魔王孙恩,竟然被辩才无双的谢仙子硬是说得回心转意了,结果居然放了她和她的外孙。由此可见谢仙子的风采魅力和智慧口才是任何人也抵挡不住的。
孙恩之乱不久平息,谢道韫此后一直在会稽寡居,当时的太守刘柳仰慕她的名声,备齐礼物,恭恭敬敬前去拜访。谢仙子落落大方地坐在帐幕中接见他。谢道韫娓娓而谈,听得刘太守如沐春风,出来后对人说:“实顷所未见,瞻察言气,使人心形俱服。”意思是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优秀出色的人物,光是看她的语言气度,就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谢仙子对他的评价也不坏,她说:“亲从凋亡,始遇此士,听其所问,殊开人胸府。”此后,两人成为文友,保持着纯洁的友情。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美女诗人,除了谢仙子和李清照之外,几乎个个性格放荡,私生活糜烂。与李清照晚年过于忧郁的风格相比,超凡脱俗的谢仙子晚年的诗,就显得大气多了,可惜流传却不广。谢仙子的老公王凝之虽然是个善于内政,不懂军事的文官,但终究信仰五斗米道过于狂热了些,结果糊涂窝囊的送了性命。也难怪谢仙子当初要向叔父谢安诉苦。
据说谢安当初是准备将谢仙子许配给王献之的另外一个哥哥王徽之的,后来却变卦了,结果白白便宜了喜欢整天对着天师牌狂上香猛磕头的王凝之。王徽之,字子酞,王羲之子,官至黄门侍郎。性爱竹,善正,草书,亦二画。
他也是个非常有个性的潇洒人物,曾经弃官东归,退隐山阴。有一日,夜里下大雪,他睡醒过来,命家人开门酌酒。他边喝酒,边展视远处,但见一片雪白,“四望皎然”。“因起彷徨”,于是咏起左思《招隐》诗,忽然想到了当世名贤戴逵。戴逵即戴安道,《晋书》本传说他“少博学,好谈论,善属文,能鼓琴,工书画,其余巧艺磨不毕综”,“性不乐当世,常以琴书自娱”,“后徙居会稽剡县”。山阴与剡县相隔甚远,溯江而上,有一百多里。王徽之连夜乘小船而去,过了一天才到了戴逵家门。但这时,他却突然停住了,不但不进门,反而折身转回。有人问他,你辛辛苦苦远道来访,为会么到了门前,不进而返呢?他坦然说道:“我本是乘酒兴而来的,现在酒兴尽了,没有兴致了,何必一定要见到戴逵呢?”于是留下了千秋传颂的“雪夜访戴”的故事。
王徽之特别喜欢竹子,每住一处,都要栽竹,曾说:“不可一日无此君!”想必是欣赏竹子的坚韧孤高正直挺拔。据说他观赏竹子可以足足看上一整天,竹林七贤、苏东坡、郑板桥这些著名的好竹人士和他比起来,也要甘拜下风。
王徽之与王献之兄弟感情十分好。王献之病危的时候,王徽之同样也病了,他抱病去见巫师,说道:“你能把我的阳寿转给我弟弟王献之,让我代替他去死吗?”巫师心道:“靠!你以为我真是神仙啊!”于是说道:“你的阳寿也要尽了,没得转了,你也快死了!”后来,王徽之听到弟弟王献之病死的消息,也不悲伤,径去奔丧,在灵床前,拿献之的琴来弹,结果弦音不谐调,于是摔到地上,放声大哭:“子敬!子敬!人琴俱亡!”。过了一个多月,他也去世了。这两兄弟的感情,比之伯夷、叔齐也毫不逊色。
王羲之的几个儿子之中,除了王献之,便数王徽之最为出色。当初谢仙子若是嫁给了王徽之,或许会更幸福些。不过,王徽之性格稍微有点怪异。事实上,当时最适合娶谢仙子的正是王献之,两人性子一样的高雅脱俗,才华一样的举世无双,一个美得让人不敢冒犯亵渎,一个帅得震惊金銮殿,而且相互之间也颇为欣赏,极有好感,他们才是真正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试想王献之若同时娶了谢仙子和郗道茂,有了谢家这个强势岳家,皇帝和公主哪里还敢棒打鸳鸯?如此才子佳人,神仙眷侣,皆大欢喜,岂不妙哉?
秦川又看了看王献之那本《洛神赋》,心中顿时感叹不已,暗道:“封建婚姻恋爱制度害人不浅,无数杰出才子,仙子佳人最终都要落得个《红楼梦》里宝二爷、宝钗姐姐、黛玉妹妹的可悲下场。所以不管阻力有多大,实行有多困难,我也一定要把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这一套原则落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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