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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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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亲戚,在一时无人可以折磨的时候,利用我这个只能唯命是从的木头人儿,来试试自己的手段——一开始我想到这些,感到痛心。但是最使我刺心彻骨的痛苦却莫过于为了这个逃犯,我竟然抛弃了乔;我不知道这个逃犯犯的是什么罪,只知道他随时可能从我这套房间里被逮走,给绞死在“老寨子”的门口'3'。

    如今,纵有天大的理由,我也再回不到乔那里去了,再回不到毕蒂那里去了,原因很简单:我自己知道干了丑事,对不起他们,即使拿得出什么可以回去的理由,也觉得没脸。世界上再圣明的贤人,也无法给我以他们的纯朴忠诚所能给我的安慰。可是要挽回我已经犯下的过错,那已是休想,休想,再也休想!

    外面的每一阵狂风骤雨,仿佛都夹着追捕者的声音。我敢发誓,有两次我确确实实听到外面有人敲门,还夹着嘁嘁喳喳的细语声。心头压着这重重的恐惧,我也不知是想入非非呢,还是真的记起来了,我似乎觉得在这个人没来之前,我就已经见到了种种神秘的预兆。前几个星期,我就在街上遇到过好多和他面貌相似的人。他漂洋过海,离我愈近,和他面貌相似的人也愈多。我想,莫不是他那邪恶的魂灵用什么法儿打发这些信使先来向我的魂灵报信,而如今,他终于信守诺言,在这个风雨交加之夜赶到我这儿来了。

    种种遐想纷至沓来,后来又浮起另一个想法——想起童年时代亲眼看见他是个不顾死活的凶狠汉子,亲耳听见那另一个逃犯一再数说他想要杀害自己,还亲眼看见他在水沟里和那另一个逃犯扭打,厉害得像野兽一样。这样回忆着回忆着,似乎看见壁炉的火光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影子——在这样一个风雨肆虐、更深人静的夜里,和这样一个人住在一起,恐怕不大安全吧。那可怕的影子不断扩大,终于笼罩了整个房间,我再也坐不住了,只好拿起一支蜡烛,到隔壁屋里去瞧瞧我那个要命的包袱。

    他头上扎着一块手绢,睡梦中的脸相铁板而阴沉。睡得很熟,也很安静,只是枕头上搁着一把手枪。我这才放了心,悄悄地把房门上的钥匙拔出来插在外边,反锁了门,才在炉边重新坐下。我慢慢睡着了,不知不觉从椅子上滑了下来,躺在地板上。梦中怎样也摆不脱我那苦恼的感觉;醒来时,东面教堂的钟正报五点,蜡烛点完了,炉火熄灭了,漆一般的夜色在凄风苦雨中显得更黑了。

    匹普的远大前程第二阶段到此结束

    注释:

    '1'寺区:位于泰晤士河之滨,以古建筑、草地、庭苑、花木见胜。颇有古代大学城的风光,分为外寺、中寺、内寺。花园原与河床毗连,自维多利亚时代始隔以河堤,下文所谓“寺区这一带的景况,目前较之当时已大有改观”,即指此而言。

    '2'见第三章及第五章。

    '3'“老寨子”即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已见前注。因其地与新门监狱相邻,故云。

第41章() 
我一醒过来,马上就想到非得采取预防措施,尽我所能来保护我这位可怕的不速之客不可;也幸而这样,才算把别的种种心事都一古脑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把他藏在家里,显然是不行的。一则办不到,二则这种做法反而难免要引起别人怀疑。我那个淘气鬼固然早就解雇了,却又雇用了一个眼睛红肿的老婆子,老婆子还带了个挺活灵的邋遢姑娘做下手,据她说,是她自己的侄女;要想锁住一间屋子瞒住她们两个,不让她们过问,那反而只有引起她们的好奇心,叫她们添油加酱张扬出去。这两个女人眼睛都不好,我早就认定这准是因为她们长年累月凑着人家钥匙孔张望的缘故;不需要她们干活的时候,她们却偏偏老待在跟前——其实这两个女人除了会东偷西摸以外,也只有这一点算是拿得准的。为了不让这些人疑神疑鬼,我决定当天上午索性向她们宣布,就说想不到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出来了。

    我就这样打定了主意。当时我正在暗中摸索,想点个亮儿。摸来摸去摸不着,便想到邻近栅门口的守夜人那里去,请他带着灯笼来照一照。于是我就摸黑下楼,不妨在楼梯上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其实这并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个人蹲在墙角里。

    我问那人在这里干什么,那人不吭一声,悄悄溜开了。我连奔带跑赶到守夜人的小屋里,再三央求他马上跟我去走一趟,路上把刚才那件怪事告诉了他。风势依旧很猛,我们生怕一不小心会把灯笼吹灭,所以也顾不上把楼梯上那几盏早已熄灭的路灯重新点亮,不过我们还是把整座楼梯从下到上仔细检查遍了,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我于是想到:莫非这个人溜进了我的房间不成?因此,我先就着守夜人的灯笼把蜡烛点着了,然后叫他守在房门口,我自己进屋去仔细检查了一遍,连那可怕的不速之客所睡的屋里也检查到了。屋里阒寂无声,哪里会有什么人闯进来呢。

    我不由得心焦起来:这么说一定有暗探闯到这楼上来过,不早不晚偏偏在这天晚上!我递了一杯酒给守夜人,顺便就问他那个栅门里晚上有没有进来过什么宴罢晚归的人?我心想也许可以从他嘴里探听出什么情况,给我提供一个满意的解释。他回答说有,这天晚上先后进来过三个人。一个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个住在巷子里,他亲眼看见他们回自己家去的。同我合住这幢房子的目前只有一位房客,他已经到乡下去了好几个星期,那天晚上肯定没有回来,因为我们上楼时看见他的房门上还自己贴着封条。

    守夜人喝完了酒,把酒杯递还给我,说道:“先生,今天晚上天气这么坏,从我那栅门进来的人少极了。除了我刚才说过的那三位先生之外,十一点钟光景有个陌生人来找过你,后来我就记不起有什么人来过。”

    我含含混混说:“是啊,那是我伯父来了。”

    “你见到他了吗,先生?”

    “见到了。见到了。”

    “和他一起来的那个人也见到了吗?”

    我接口道:“还有个人和他一起来?”

    守夜人答道:“我还以为那个人是和他一起的呢。你伯父停下来向我打听你住在哪儿,那个人也停了下来;你伯父往这边来,那个人也往这边来。”

    “是个什么样的人?”

    守夜人说没有看仔细,看模样像是个工人;据他记得,那人穿一身灰褐色的衣服,外面罩一件黑外套。守夜人没有把这件事看得像我心目中这样严重,这也是很自然的,我重视这件事自有我的特殊理由。

    事已至此,再也用不着多问,我便赶紧把他打发走了。他一走,我把两方面的情况凑在一起想了一下,心里感到大为不安。这两个情况本来可以各不相涉,很容易分别解释明白的——比如说,有个什么人在亲友家或自己家吃得酒醉饭饱,他并没有在这个守夜人看管的栅门附近经过,而又走错了路,误走到我的楼梯上,在楼梯上睡着了,而我这位不知姓名的不速之客则可能是请了一个人来替他领路,等等;可是两个情况凑在一块儿,对我这样一个在几小时前刚经历了巨大变故的人来说,自然容易滋生疑虑,因此总觉得情况不妙。

    我生起了火,炉火在暧昧的晨曦中暗淡无光,我在炉旁晃悠悠打起瞌睡来。醒时钟敲六点,却好似已经睡了整整一夜。一看还得过一个半钟头才得天亮,不禁又打起瞌睡来;这一回却是时时惊醒,忽而听见有人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尽说些没要紧的话,忽而又听得壁炉管子里风声如雷;最后呼呼大睡,一直睡到天光大亮方才猛然惊醒。

    从昨夜直到现在,我始终还没有能够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眼前也还是无从考虑,因为我的心思想不到这上头来。我不但心灰意冷,痛苦万状,而且这心绪好似一团乱麻。要我为自己的前途作出任何打算,无异于瞎子摸象,不着边际。打开百叶窗朝外一看,只见风狂雨骤,晨光下一切都呈现出一片湿漉漉的铅灰色。我忽而从这间屋子踱到那间屋子,忽而又哆哆嗦嗦地在壁炉跟前坐下,等着洗衣妇上门。总之,这当儿我只想到自己是多么苦恼,却不知道为什么苦恼,也不知道苦恼已有多久,更不知道我这种想法是星期几有的,甚至都弄不明白这个苦恼的“我”究竟是什么人。

    后来那个老妇人和她的侄女儿终于来了(侄女儿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手里拿着一把肮脏的扫帚,叫人简直分辨不出哪是她的头,哪是她的扫帚),一看见我坐在壁炉旁边,果然大为诧异。我告诉她们说,我的伯父昨天晚上从乡下来了,现在还熟睡未醒,早餐需要预备得讲究一点。然后就去盥洗更衣,让她们两个乒乒乓乓为我收拾家具,弄得满屋子全是灰尘;盥洗更衣完后,我就昏昏沉沉、恍恍惚惚地重新在壁炉跟前坐下,等他出来吃早饭。

    不一会,他打开房门出来了。我实在看不惯他那副模样,觉得他白天里比晚上更难看。

    他一坐上餐桌,我就低声对他说:“还没向你请教过尊姓大名呢。我已经告诉人家,就说你是我的伯父。”

    “好极了,孩子!就叫我伯父吧。”

    “我想,你一路坐船来,总有个名字吧。”

    “有的,好孩子。我用的名字是蒲骆威斯。”

    “这个名字你打算一直用下去吗?”

    “哦,用下去,好孩子,反正换不换都是一个样——除非你要我换个名字。”

    我低声问他:“你的真名实姓叫什么呢?”

    他也低声回答道:“马格韦契,教名叫做阿伯尔。”

    “你本来是干什么行业的?”

    “我本来是个连小毛虫也不如的人,好孩子。”

    他回答得一本正经,好像“小毛虫”这个字眼也是一种职业的名称似的。

    我说:“你昨儿夜里来到寺区——”说到这里,我住了口,心里怀疑起来:这难道真是昨天晚上的事?似乎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啦。

    “你说下去吧,好孩子。”

    “你来到大门口向看门人问路的时候,有没有人跟你一块儿来?”

    “有人跟我一块儿来?没有的事,好孩子。”

    “当时大门口有什么人吗?”

    他疑疑惑惑地说:“我没有在意,这一带的路我不熟悉。不过好像倒是有个人跟着我进来的。”

    “在伦敦会有人认得你吗?”

    他说:“但愿没有!”说着,用食指在自己脖子上使劲一抹,叫我看得既恼火,又作呕。

    “从前在伦敦认识你的人多吗?”

    “不太多,好孩子。我平日都住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他马上显出一副警惕的神情,说:“你是说哪一次?”

    “最近一次。”

    他点点头。“我和贾格斯先生就是那样相识的。那一次正是贾格斯替我出庭辩护。”

    我正要问他是为了什么罪名受审的,他忽然拿起餐刀来一挥,说道:“我从前干的,罪已经抵了,苦也吃够了!”说完,又继续吃早餐。

    他狼吞虎咽,吃相很不雅观,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粗鲁,那么贪馋,嘴巴吃得咂咂直响。跟他当年在沼地上吃东西的时候相比,他分明已经少了几颗牙齿;只见他嘴里老是翻来覆去嚼个没完,而且总是侧着脑袋,好用那几颗最完善的犬牙去啃,样子活像一条饿慌了的老狗。

    我即使开饭时还想吃些东西,这会子胃口也早给他败光了,只能这样呆呆地坐着——我对他已经厌恶得不能再厌恶了,垂头丧气地只顾望着台布发怔。

    他吃完以后,很客气地告了个罪,说道:“好孩子,我这一顿饭吃得可够厉害的,不过我一向都是这个样儿。如果我不是身体这么好,吃得下东西,也就会少惹些麻烦了。我抽烟也抽得厉害。头一次在海外被人家雇去放羊,要不是有烟抽,只怕早就闷得发了疯,自己也变成一头羊了。”

    说着,就从座位上站起来,伸手从粗厚呢上装的胸口衣袋里掏出一支短短的黑烟斗和一把所谓“黑人头”的散装烟草。他满满地装了一斗烟,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里,简直把自己的口袋当做了一个抽屉。然后从壁炉里钳起一块炭火,点着了烟斗,在炉前的地毯上转过身来,背对着炉火,又做出了他最喜爱的那个动作——伸出两只手来想要和我握手。

    他握住我的双手,一上一下地晃动着,衔在嘴里的烟斗喷出袅袅的烟雾。他说:“这就是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上等人!好一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上等人啊!只要瞧瞧你,我心里就觉得快活,匹普!我对你什么要求都没有,只要站在一旁瞧瞧你就够了,好孩子!”

    我赶快挣脱了他的手,觉得自己的心慢慢定了下来,终于想到自己的处境了。一听到他那粗嘎的说话声,一坐下来仰望着他那两鬓斑白、皱纹累累的秃脑袋,我就明白自己身上已经拴上了一副锁链,压上了一副重担!

    “我决不愿意看到我一手培养的上等人在泥泞的街道上走;决不能让他的皮鞋上沾着烂泥。我培养的上等人一定要有自备的马儿,匹普!不但他自己要有马骑,有马车坐,他的仆人也得有车有马!难道能让国外那些移民有自备的马(都还是纯种良马呢,我的老天爷!),而我培养的伦敦绅士倒反而没有马不成?不行,不行。我们一定要让他们明白,才不是那么回事呢。你说是不是,匹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又大又厚、鼓鼓囊囊装满钞票的皮夹子,扔在桌上。

    “这皮夹子里面够你花上好一阵的,好孩子。这是你的。我挣来的一切都不属于我自己,而是属于你的。甭担心花光了,我攒下来的可还多着呢。我回到本国来,就是为了看看我培养的上等人花起钱来像个上等人的气派。那我才乐呢。我高兴的就是看你花钱。别人都是该死的混蛋!”他说到这里,向室内扫视了一下,指头叭的一声打出一个响亮的榧子,然后又继续说道:“没一个不是该死的混蛋,从那戴假发的法官算起,到那些骑着骏马扬起满天尘土的移民为止,个个都是混蛋!我要拿出一个上等人来让他们瞧瞧,我敢说他们那一伙统统加在一块儿,也比不上你呢!”

    我又是恐惧又是厌恶,简直像发疯似的嚷道:“别说了!我有话和你讲。我要弄弄明白,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我要弄弄明白,你的危险要怎样才能摆脱,你要住上多久,你有些什么打算。”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胳膊上,突然换了一副温和的样子,说道:“慢着,匹普,你先别忙。我刚才一时忘了情,尽说些下流话儿;的确是这样——下流。你别忙,匹普。你别计较。我以后再也不说下流话了。”

    我真要叫苦了,不过还是继续说下去:“最要紧的一件就是: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人家认出你,抓住你?”

    他仍旧用刚才的口吻说:“这不打紧,好孩子。最要紧的不是这个。最要紧的是我的下流。我花了这么多年工夫培养一个上等人,并不是不知道对上等人应当讲究礼貌。别忙,匹普。我下流;我实在下流。可别计较啊,好孩子。”

    我看他这个人真是荒唐得可怕,心里觉得又好笑又好气,就回答道:“我早就不计较了。请你看在老天爷面上,别再老是提这件事了!”

    可他还是哓哓不休地说:“是呀,不过你别忙。好孩子,我那么路远跳跳地赶来,并不是为了让你看我的下流相的。现在你说下去吧,好孩子。你刚才说到——”

    “我是说,你既然眼前有危险,该怎样防备才好呢?”

    “唔,好孩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危险。只要没人告发我,就不见得有什么了不得的危险。只有贾格斯、文米克和你三个人知道我回来了。另外还有谁能去告密呢?”

    我说:“你走在街上,不会一个不凑巧,撞着什么熟人吗?”

    他答道:“唔,那倒不大会。我总不见得会到报纸上去登个广告,说我马某从植物海湾'1'回来了;事情已经隔了这么许多年,谁还能从这里头捞到什么好处呢?你别忙,匹普。告诉你,哪怕危险比现在大上五十倍,我还是要赶回来看你的。”

    “你要住多久呢?”

    他突然从嘴里拿出黑烟斗,沉下脸来,圆睁两眼看着我说:“住多久?我不回去了。我来了就不回去了。”

    我说:“你打算住在哪里?应当怎样安排你?你住在哪里才安全?”

    他回答道:“好孩子,只要有钱,可以去买假头发,头发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什么都能买到。靠了这种办法,平平安安没有出事的人多的是——人家能这样,我也能这样。至于说,我应当住在哪儿,应当怎样过日子,好孩子,我倒先要听听你的意见。”

    我说:“你现在说得这样稀松平常,昨儿晚上干吗又讲得那么严重,赌神罚咒说给逮住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呢?”

    他把烟斗重新衔在嘴里,说道:“我现在还是这么说:给逮住了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是被绞死,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大街上给绞死。这可不是说着玩的,你应当有充分的了解。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又能怎么样呢?我人已经来了。回去吧,那也不会比留下来好——甚至还要糟糕。而且,匹普,我是为了你来的,我盼了多少年才算盼到了这一天。至于说冒险,我老实告诉你,我好比是一只饱经风霜的老鸟,从羽毛长全了的那一天起,各色各样的罗网陷阱都闯过来了,今天飞到一个稻草人身上停一停,难道反而害怕不成?如果死神就藏在这稻草人里边,那也只好随他了;他要扑出来就让他扑出来吧,我一定不逃不躲,算是服了他了,不过那也到时再说吧。现在还是让我再仔细看看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上等人吧。”

    于是又握住我的双手,像一个大财主欣赏自己的产业似的打量着我,嘴里叼着烟斗,好不踌躇满志。

    我心里盘算,赫伯尔特两三天之内就要回来;我最好还是在附近给他租个冷僻的住处,赫伯尔特一回来就可以让他住过去。这件秘密还非得让赫伯尔特与闻不可,让他做个参谋,一块儿商量商量这个问题,说不定还可以给我减轻不少担子,这个道理在我看来是很明白的,可是蒲骆威斯先生(现在我决定这样称呼他)对此就不是那么容易想得明白了,他不肯马上答应让赫伯尔特参与其事,他一定要亲眼看过赫伯尔特的相貌,看得中意了,才能表示同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扣着扣子的、油腻腻的黑封皮圣经,说道:“即使那样,好孩子,我们也应当先要他起誓。”

    我要是说,这位可怕的恩主随身带了这本小黑书闯荡四方,仅仅是为了在紧急关头要人们凭着这个本本起誓,那我就未免有信口开河之嫌;不过有一点我敢断定,就是我从来没见过他拿这本书派过什么别的用场。那本小圣经,看来好像是从哪个法庭上偷来的——大概因为他知道这一段来历,而且以前自己曾经屡试不爽,因此深信这本书神通广大,谁要是一旦凭着它发了誓,就怎么也翻不出法律的天罗地网。他一拿出这本小书,我就想起多年以前他在墓地里逼着我发誓为他效忠的那一幕,还想起他昨天晚上说过,他在异国伶仃孤苦,老是对天发誓,非要实现自己的心愿不可。

    现在他身上穿的是一套海员衣服,好像手里有一批鹦鹉和雪茄打算脱手似的;我接下去就和他商量,他穿什么服装好。他一力主张穿“短裤”,认为短裤有意想不到的伪装功用,而且他心目中早已为自己设计了一套服装,照此打扮起来的话,那就成了一个介乎乡区牧师和牙医师之间的人物。我费了好多唇舌,才说服他打扮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模样;讲妥要他把头发剪短,在头上扑一点粉。最后还商定,既然我那个洗衣妇和她的侄女还没有见到他,那就别让她们看见,索性等换了装再和她们见面。

    决定采取这些预防措施,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是就我当时的心情而言,姑且不说丧魂落魄,至少也是头晕目眩,所以一商量就商量了大半天,弄到下午两三点钟才得以去着手置办。临走时吩咐他关起门来守在房里,在我回来之前哪怕有天大的事也别开门。

    据我所知,艾塞克斯街上有一幢很不错的寄宿舍,后门朝着寺区,从我的窗口简直可以一喊就应,于是我先去看房子,运气也真好,居然替我这位伯父蒲骆威斯先生租到了三楼的房间。然后又去跑了好多家铺子,购买各种必不可少的化装用品。办妥了这件事,又转身到小不列颠街去,这一趟可是为我自己的事了。到得那里,只见贾格斯先生正在伏案工作,他一看见我进去,立即站起身来,走到壁炉跟前。

    他说:“喂,匹普,要留神啊。”

    我答道:“错不了,先生。”我一路上早已把要说的话都考虑成熟了。

    贾格斯先生说:“别连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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