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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爱未央-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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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聂云枫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慰问他伤势如何。赫然想起,他是刚升入高三的学生,妈妈的事与车祸恰巧都是在暑假里发生的,而他在医院养伤一个月,已经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只考虑了一秒,他就回复老师说已经复原,明天就会去学校。
原本自妈妈离开后,他就没了再读书的心思,甚至都打算办理休学,但经过了车祸事件后,他的心境有了巨大的改变。既然没有到最糟糕的时候,那又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呢?或许这也是生死边缘走过一回后,得到的领悟。
第二天,刚刚走进校门,远远就见熟悉的白色,呼吸一窒,紧紧盯住那背影。白色长裙、细长的身影,像极了每日在他脑中盘旋的影像。脚步不受控制地跟随她走,衣裙飘飘,虽然不是披着长发,但是那马尾也是如此的娇俏动人。
提着心,不住祈祷着,是她……
一个转弯口,她侧转过身,露出了半边脸。
聂云枫顿住了脚步,眯着眼看她逐渐走远,心如狂雷般剧烈跳动,莫名的狂喜汹涌而来。真的是她!就在他几乎放弃了寻找的念头时,她却不经意的出现在了眼前。
人生何处不相逢,原来老天自有安排,每一次邂逅都有着它命定的时刻和机缘。
远远看到,女孩走进了学校更衣室,再出来时她已经一身迷彩服,然后轻快地跑进操场的队伍里。聂云枫扫了眼操场各处排列整齐的方块,立即了然,这是在军训。
原来她是高一的新生!
嘴角浮起了微笑,幸亏他答应班主任老师来学校,否则就错过了与她再遇的机会。他能不能理解为,这就是缘分?
并不急着去班级,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坐下来,安静观看新生们在教官指挥下操练着步伐。而清一色的迷彩服方队中,她并不会特别突出,但他觉得耀眼的迷花了自己的眼。
知道了她在学校,又是新生,要打听她的名字就变得容易。
洛夏,高一(3)班新生。
聂云枫轻念她的名字,仰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不由轻笑,她就是这夏天的太阳,照亮他的世界。有她在地方,就有阳光的温暖。
军训一般为期两周时间,他晚了一个礼拜到学校报道,也就是说还要再军训一周。心里有了一番计较,第二天,他出现在了操场上,作为教官的助理。
这得归功于他虽然是转学生,可是年年学习成绩都是年列第一,在校长与班主任老师眼中是好学生。他跟老师请求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也参加这次军训锻炼,但毕竟他要比新生高了两届,站在队列里不合规矩,于是被安排为助理后勤。
是不是真的参加军训,聂云枫并不太在意,主要是想可以近距离的与夏天接触,不愿只默默站在一旁。他想走到她跟前去,对她说声谢谢。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如愿安排在了高一(3)班的教官身旁,却被底下一群新生起着哄,要求他作为楷模走个正步给大伙瞧瞧。教官并没制止,似乎也有意测试他这个突然插班过来的“助理”的能力。
————
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第2章 天差地远的距离()
“诶,夏天,你听说过吗?那个男生就是聂云枫,据说是全校有名的天才。”
文丽拿肩膀顶了顶身旁的洛夏,以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交流着刚得来的讯息。洛夏耸了耸肩,表示无语,她们一同从初中升上高中,不过才一个多礼拜,文丽居然就已经收罗到八卦了。
天才?唇角溢出一抹淡淡的讽笑,她从不相信有天才这一说。
只是那个站在教官身旁穿着迷彩服的男生,并不太像那种因为“天才”光环顶在头上而就眼望青天趾高气扬的人,他肤色白皙,五官精致如刀刻,头发不长,有几缕额发压住他一边的眉角,平添了一分帅气。
左右看了看两旁的女同学,各个眼里放光,尤其是文丽,双颊上的嫣红不晓得是被毒辣太阳照射的缘故,还是别的原因?
就在这时候,那个男生突然在同学们的起哄中走到了正前方,看他的架势颇为从容,暗想他都高三了,自然是经历过军训锻炼了,走个正步应该没什么问题。只见他朝教官点了点头,就听教官一声号令,原本还见松垮而站的他,立即整顿好了军姿,腰背挺直如松,脸上神色变得严肃。
“起步走!”教官威严的嗓音响在当空,与之同时而起的是最规范的动作,手与脚的摆幅都标准到位,用英姿飒爽来形容不为过,原本起哄看好戏的新生们纷纷乍舌。即便还是刚入校的菜鸟,但却也看出这个高年级的学长军姿威武不输他们的教官。
而指挥若定的教官,也微微有些动容,学校的军训往往都是形式多过于实践,为期一周到两周的时间来训练,其实并不能得到太多军事能力提升,只是让学生得到一定的锻炼。这个男同学却有些与众不同,当他敛去情绪满面肃容时,就给人一种军人的感觉。
走过一个来回,聂云枫停下步伐,毕恭毕敬完成最后的收步,这才脸上释然而笑,转首去看队伍里面的洛夏,想从她的眼里寻找什么。说实话,他之所以如此认真,就是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从刚才他站到教官身旁时,她的表情上来看,没有任何的惊讶,应该是把他给忘记了。
这个讯息令他有些失落,但转念就想,如果上一次印象不够深刻,那么就从今天开始,从这一刻开始,让她重新认识自己,认识聂云枫。
经此一事,他这个教官助理就顺理成章的当定了,按理他可借着这个机会去与洛夏认识,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按照教官的吩咐,规规矩矩做着后勤工作。
一周很快就过去了,军训也结束。对聂云枫来说,唯一的收获就是知道洛夏有个很要好的同学,叫文丽,因为她常常会乘着休息时间跑来跟自己搭讪,从她口中会经常听到“夏天”,那时候他总是忍不住抿唇而笑,听得格外仔细。
因为都是本市学生,故而军训结束后,新生们自然都会回家,开始准备新学期新课程。在校园门口,聂云枫看到洛夏上了一辆银色轿车,立即就认出正是那天车祸时撞他的那辆,略一迟疑,就拦了辆出租车跟在了后面。
很快就知道了洛夏住在哪里,那是一个富人区的别墅,出租车开不进去,只能站在远处遥看着华丽的建筑。心底生出落寞,本以为军训这几天,即使没有与她交谈过,也至少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却原来他们隔得是,天差地远。
突然,悠扬的琴声从屋内飘出,优美的旋律,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琴声中仿佛有一个白色的精灵在随风而舞,舞姿优雅高贵;又好像有一朵朵耀目的玫瑰次第开放,飘逸出音乐的芳香。
强烈的直觉,定是洛夏在弹吧,因为她有一双弹琴的手,手指分外修长。
想到她安静坐在钢琴边,手指舞动着,不由眼中浮现了柔意。可是他却没有再尝试走进她的生活,既然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那就保持好这两条平行线吧。
可是,缘分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总是会出其不意的到来,又可能会在满心憧憬时要么不来,要么来了又走,繁繁复复,牵牵绊绊,在芸芸众生中难以平息,又噤若寒蝉。不敢奢望的邂逅,还是莽撞地撞入了彼此的生命。
这天放学,聂云枫收拾了东西,如同往常一样走到高一(3)班前的小树林,寻找窗边的熟悉身影,却发现座位上是空的,而教室门口有学生陆陆续续背着书包走出来。低头看了看手表,原来已经过了放学时间,她可能又被那司机给接走了。
转身离开,抬头看看天,刚下过一场春雨,雨后的天空洁净得的如刚刚被水清洗过,阳光暖暖而照。
“前面的同学等一等。”
聂云枫身体微僵,这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转过身,洛夏正往他这边奔跑而来,如黑缎的长发和浅绿色的长裙在风里飞荡,看上去似春天的杨柳……
女孩儿越跑越近,聂云枫觉得阳光越靠越近,温暖也越来越近。可是,她应该不是在喊自己吧,自嘲地摇摇头垂落视线,打算等她擦身而过。
可是浅绿的裙摆出现在了眼底,她竟停在了他跟前,惊然抬头,怔住。
她的额头有些薄汗,是运动后的痕迹,略显凌乱的长发黏在没有任何修饰的素颜上,半遮的眼瞳黑白分明,流转的眼波清凉如山泉。今天她没有扎马尾,而是把头发披了下来,如黑色的瀑布,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飘了眼远处的教室,她是从那里跑过来的吗?原来她还没有被司机接走。
一直觉得她像公主,白色再适合不过她。可是今天却发现,原来浅绿色也是如此与她相衬,眉眼间那明媚动人的神采,扰乱了他的心神。
只有自己知道,此刻他是屏着呼吸的。
“学长,你的课本掉了,我追了你一路,你一直都没听到。”她按着下腹喘了好一会儿,才递上手里的课本,那上面赫然写着他的名字:聂云枫。
回眼看了下随意挂在肩膀上的书包,果然拉链没有拉好,可能在小树林中转身时,书本掉落了下来。接过课本,见她轻咬着因为剧烈运动而充血的红唇,手指把凌乱的发别在耳后,甚至连脸颊也微微有些红晕。
再度垂了视线,目光放在书本上,浅声道:“谢谢。”等了一会儿,不见动静,一抬眼就看进她美丽晶亮的眼里。长长的睫毛带着轻颤,衬托双眸像两颗水晶葡萄。心中一动,起了莫名的心思,露出痞子般的笑容:“追我追得这么卖力?”
能够让一个女孩深刻的记住,那就是男人的坏。
这个道理他从小就懂,他的父亲不就是坏得彻底,才让母亲念念不忘,就连得了忧郁症,也依旧想着他回来。俗语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嗯?”洛夏愣了一下,有些吃不准他是在开玩笑还是什么意思。
聂云枫俯身凑到她面前,与她仅隔一寸之远,轻语中带了调侃:“如果真喜欢上了我,那么不如与我试试,嗯?”这么近的距离,可感觉到她清浅的呼吸,而那清澈水眸中,是自己的倒影。
洛夏脸上的笑容冻结,僵硬地牵起嘴角,“聂云枫,你在开玩笑吗?这个玩笑不好笑!”从上学期军训开始,就注意到他这个人,虽然后来没有再接触,却时常可从文丽的嘴里听到他的壮举。
他是高二时转学来校的,却在期中时一举夺下全年级第一的宝座,奠定了他在师长们心中的天才地位,至此这个地位再没有人可打破。可是他却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走近,甚至经常还会缺课,但这无损他的魅力,依旧是学弟学妹们仰望和崇拜的学长。
风云人物不外就是他这种,但洛夏觉得聂云枫的身上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神秘感,常常会在上课时一抬眼间就看到他站在小树林中,有时会向这边属望,有时只是低着头在冥思着什么。白衬衣是他的主色调,可她依旧觉得穿着迷彩服的他更引人瞩目。
在洛夏心思飘远时,聂云枫却是心中一阵荡漾,不为别的,只为她口中吐出“聂云枫”三个字,原来她知道自己。他的名字从她嘴里唤出,有一种别样的意味,她与别人的叫法不同,她在聂字后面顿了下,就像有意拉长了那个音,多了绵软的温柔,而后面“云枫“两字像是轻喃在唇边。
他想说,他其实并非在开玩笑。
洛夏回神后就见聂云枫怔怔不语,独自寻思,心生一股懊恼,不想与他再瞎磨合,绕过他侧边,翩然而走,没有丝毫留恋。
————
我与你不过隔了一个毫米的距离,却是咫尺天涯。
第3章 不一样的夏天()
聂云枫视线追随了过去,风吹乱了她长发,浅绿的裙摆,犹如蝴蝶在翩翩起舞。心中升出柔软,既然相识了,那就走到她身旁去吧。
贯彻了男人的痞子坏,也不找什么借口,每天等她下课走出教室后,就走到她身旁去搭讪。他常常用调侃的戏语逗得她羞红了脸,有时候她会恼羞成怒,有时候直接扭头就跑不理他。但两人的关系却慢慢走近了,偶尔他从窗外经过,她会回眸过来,盯他一眼,然后展开笑颜。
起初她放学时,还会与同桌文丽一起走,后来渐渐文丽会含着暧昧的笑快速跑开,而她则微红着脸。从教室走到学校门口这段路,路程很短,聂云枫却觉得十分的愉悦。
洛夏果然是会弹钢琴的,学校的琴房,她每隔两天会去练习一次。后来得知她是作为钢琴资优生升入这所学校的,故而音乐老师重点培养她的钢琴能力。
那修长的手指,就像会跳舞一样,在那琴键上飞舞,弹出动人的音乐。有贝多芬的交响曲《命运》,有林海的《流动的城市》,可是他却比较喜欢听她弹那首《致爱丽丝》,他喜欢那个欢快的曲子,因为夏天就是他的爱丽丝。
要问他为何会知道这许多钢琴曲目,原因在于这一个多学期一来,他常常会去那所别墅外面倾听,然后跑到碟片行寻找相同的曲目,磁带买回家在旧录音机里一遍遍反复听。
渐渐地就喜欢上了那些曲子,偶尔也会哼上一段,后来聂云枫时常想自己的音乐细胞可能就是从那时候锻炼出来的。而洛夏并不只热衷于钢琴曲,她常常会乘着练琴的空隙,弹上一两首当下流行的曲子,甚至还会有欧美的音乐。
这些曲风比较激情洋溢,旋律不像交响曲那般婉柔,更多的是情绪的奔放。渐渐的,他知道了香港最红的摇滚乐队beyond,从海阔天空到光辉岁月,到不再犹豫,他被其中的歌词深深折服。他开始不再因为洛夏而喜欢音乐,从beyond歌里他找到了青春的热血。
因为歌曲有了共鸣,以前觉得距离十分遥远的洛夏,却原来也是伸手可触,并不遥远。
这天放学,聂云枫如往常一般陪着洛夏走出校门,并不见那辆银色轿车出现,她的司机还没到。正想说些什么,洛夏忽然回过头来,“聂云枫,你喜欢上我了吧。”她的唇角挂着微笑,笃定又从容。
一时怔在那,没有这个心理准备,潜藏的心思被她直白地道出来。却又却听她“噗哧”一声笑,凑到近处时眼底有着调侃的狡黠:“怎么,吓到了?认识你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吓我的。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霎那,他被那脸上的笑容迷惑,没有像往常那般说些痞话,只是傻傻地看着她。此刻的她,表情很。。。。。。特别,白皙的脸有着自然的嫣红,一双乌黑深秀的眼睛里好像有两簇火在烧,整个人生动得不可思议。
洛夏见他眼神灼灼,视线热得有些烫人,不由暗恼是不是玩笑开过头了?文丽最近老是在私下里调侃说聂云枫在追自己,就连班上的同学也都拿有色眼光看他们,现在她不经大脑说出来,这不是给两人之间增加尴尬嘛。
聂云枫对自己的心思,她有些懵懵懂懂的,不是太懂。但并不排斥他的接近,甚至有时候会忍不住去悄悄看他,越发觉得他的轮廓俊逸。说心里话,她刚才是有意试探说那么一句的,却见他怔然的神情连忙补充说明,别扭的心思连她都觉得怪异。却又不甘心他把她的世界给撩得烈火燎原,而他每日依旧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可现在他眼中闪现烈火了,却又觉浑身不对劲,脸瞬间涨红了。懊恼地转身就走,身后视线热烫在背,她知道聂云枫跟在后面,并没有离开。
被看得无法,刚想回头去喝斥他,却在此时,身旁走过一对母女。
那个母亲仿佛在数落着那女孩什么,女孩已经哭红了眼,洛夏侧目看了几眼,微微有些同情那女孩,看起来不过才七八岁的样子,应该还是不懂事的年纪,母亲为何要那般苛责她呢。但因着是别人的家事,不便插手,只是竖了耳朵去倾听。
“你个赔钱货,妈妈病得这么重,钱都用你身上了,连自己看病的钱都没有了。”
“妈妈,对不起……”小女孩抽噎着道歉。
“对不起?你就知道说对不起,还会说点别的吗?真是没用。”
中年妇女骂骂咧咧地拉着女孩与洛夏擦肩而过,忽然耳边传来聂云枫的低喝声:“站住,把东西交出来!”洛夏讶异地回头去看,却见他的视线并不在自己身上,循着他的目光去看,发现刚才那对母女居然开始撒腿跑起来。
心中一惊,摸了摸口袋,糟糕,她的手机不见了。
毫不犹豫抓下自己肩膀上的书包,朝聂云枫扔去,“帮我拿一下!”下一秒,她人就窜了出去,居然是拔腿狂追那对母女。跑的速度很快,身姿轻盈,不过百米就抓住了那两人的手臂。
聂云枫惊讶得张大了嘴,明明看她柔柔弱弱,像被风轻轻一吹就会倒的样子,想不到她这小身体内有着如此潜在的能量,以这矫健的身姿,应该是有常常锻炼。
刚才他在身后把那对母女的动作看得清晰,小女孩在经过洛夏身旁时把手伸进了她的口袋,熟练的手法明显是惯偷了。正是以这种方式打掩护,下手对象为洛夏这种年轻娇弱的女孩,因为就算被发现了也不一定能追上,而即使追上了哭着求几句,小丫头就心软放人了。
他小跑步跟了上去,想看看洛夏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走到近处,就听见她与她们在对话。
“你。。。。。。”洛夏大口的喘气,抬手擦了下额头的汗,剧烈运动顿时让她热了起来,平息了下呼吸后再道:“你怎么可以这样,教唆孩子偷窃?她才多大啊。”她质问的是那个中年女人,这么小就让一个孩子行窃,对孩子的将来会是多大的影响啊。
低下头看了看被她另一只手抓住的小女孩,忍不住问:“你几岁了?”
聂云枫不由失笑,追这么长一段路,跑上前就为问小女孩的年龄?
“放手!”中年女人试图挣脱,发现怎么用力都是徒劳,抓在她胳膊上的手很紧,尤其是那边还站了个身材高大的男学生,显然是与这女生一起的,所以并不敢撒泼。
就在这时候,小女孩突然抱住洛夏的大腿,痛哭失声:“求求你,放开我妈妈。”眼泪纵横在小脸上,哭得神甚是凄惨。洛夏眼中闪过不忍,但想到刚才的事又觉气愤,硬了心肠提高声音义正言辞道:“不行,大庭广众之下教唆孩子偷东西,跟我去派出所!”
聂云枫挑了挑眉,还真看不出来夏天有如此彪悍的一面。
小女孩见势不对,忽然又松开手,跪在了地上,哽咽着哀求:“姐姐,我把手机还给你,你放了我妈妈吧。我才七岁,妈妈生病了,没钱看病。不是妈妈教我这么做的,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想偷你的手机去还钱给妈妈看病,求求你,姐姐,放了我们吧。”
手机从口袋里摸出来,颤颤巍巍递到洛夏的手中。一旁的中年女人此时也是声泪俱下:“不能怪小丫的,是我身体不争气,这也是走投无路了才。。。。。。同学,求你了,别抓我们去派出所好吗?”
洛夏低头看了看年幼无知的小女孩,满面泪痕,又看看紧紧拽住的女人的胳膊,确实骨瘦如柴。她生在富裕之家,从没体会过社会底层那种生活的无奈,也没有想过,有人为了生存会做这样的勾当。她七岁的时候,可还是家里的小公主,要什么有什么,父母宠爱之极。
反观这一对母女,衣衫褴褛,脏乱不堪,一看就是流浪多时的人。目光渐渐由愤怒变成同情,心也松软下来,情感终究是战胜了理智,信了她们的话,手一点点松开。
“你得了什么病?你们住在哪呢?”口气已经缓和下来,不再如之前那般冷硬。
女人一愣,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问,随即反应过来道:“不是什么大病,只是一种气管炎,也就是哮喘,时常会咳。这病怎么治也治不好,钱都花光了。我们随地找地方住,居无定所。”边说还边擦了擦眼泪,并且连连咳嗽了几声。
洛夏又信了几分,蹲下身扶起仍然跪在地上的小女孩,那脏脏的脸上,有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过比自己小了十岁而已,受不起她这般跪着。
从另一边的口袋里,掏出皮夹,抽了几张钱塞在了那女人的手里,“诺,先拿去看病吧。以后别偷东西了,再像今天这样被抓到,可能就送进局子里了。好好找个正经工作,这才是出路,你得多为孩子想想。”
劝说完后自己也觉别扭,讲话太过老成了,一点都不像她。忍不住去看聂云枫的脸色,见他眼中有戏谑,不由羞恼。
————
懵懂时期,爱情是酸酸甜甜的,像青涩果子的味道,纯正清爽。
第4章 陆城()
女人满目感激,连连点头,嘴里更是连声称是,拉着女孩离开时,她的眼中闪过异色,却道:“你是一个好人。”听着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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