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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焉:界-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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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破先生轻轻吁了口气,眉眼低垂,带着恬静的笑意。

    以往的日子,她也常常像这样没有目的地漫步在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观察着他们平淡喜乐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多少年了呢?

    决斗已经迫在眉睫,可皆破先生的身上却仍旧不见一丝杀意。

    就像是深不见底的幽潭。

    决斗没有约定地点。

    因为不需要约定地点。

    城外的剑意已经突破天际,且正在向她靠近。

    皆破先生步履轻盈,慢悠悠地转过街角,来到了一条长街之上。

    长街尽头,便是剑魁。

    熟人相见,自是不必多言。

    两人缓缓行进,却又在还有一段距离时,同时停下了脚步。

    剑魁道:

    “你有剑?”

    皆破先生缓缓将烟杆抽离,细长的剑身泛着迷离冷光。

    “剑名浮烟。”

    剑魁由衷叹道:

    “好剑!我平生杀人无数,棺中藏剑八十二柄,无一能及。”

    皆破先生眼波轻柔,呐呐道:

    “‘乱世起,浮烟现’……这柄剑已在鞘中蒙尘千年,我也不曾想到它还会有现世的一天。”

    剑魁悠悠叹道:

    “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本以为自剑圣陨落,剑道便已堕万古长夜。却不曾想还有如此剑魂留于世间。能得此一战,此生已无大憾。”

    皆破先生立剑于前,平静道:

    “请。”

    剑魁颔首,剑棺开启。

    长街里,杀意肆虐。

    ……

    ……

    蓝思琳与沈园已走到城门之外。

    城外凉亭缄默依旧。

    城内风尘滚滚而起。

    沈园略略一颤,咬唇不语。蓝思琳讶然回首,望进城门深处,心中尽是余悸。

    他早已知道眼下的这场决斗必将声势浩荡,却全然没有料到,哪怕是身处城外,也能切实地感受到从雾城另一头传来的恐怖杀气。

    对决的一方,是葬剑寮寮主,蜉蝣剑魁,世间公认的用剑第一人,从来不曾有人见识过他的剑,因为见过的人,都已经化作了一座孤坟。

    剑魁已在城外养剑五日,无论是剑意还是杀气都已经到达了巅峰,一旦出剑,绝对无人可挡。

    而另一方,却是如烟似雾的七七小姐。她是蜉蝣烟魁,也是雾城的皆破先生,更是从远古时期便一直睥睨天下的九龙裔,出世以下,人间最强。

    然而,皆破先生鬼域被封,佩剑浮烟更是千年不曾再用。此消彼长之下,胜算又有几分?

    蓝思琳正思衬间,忽然听得身后的沈园嗫嚅道:

    “蓝思琳……”

    “嗯?干嘛?”

    沈园显得有些扭捏,脸蛋通红,看上去很是羞赧,双手背过身后:

    “我……我想去上厕所。”

    蓝思琳嘴角抽搐:

    “在城里的时候你又不早说,现在到哪儿给你找厕所去?”

    “哎呀你好烦啊!!人……人有三急嘛!”

    蓝思琳虚着眼道:

    “哎行了行了行了,咱赶时间,你就到旁边树林子里面将就一下吧,大号还是小号?我这还有……”他随手在口袋里掏了掏,精神一振,掏出三四张皱巴巴的糖纸出来:

    “啊,还好当初没乱丢垃圾,拿去用吧!”

    沈园猛地一拳贯进了蓝思琳的小腹,表情阴沉得快要滴出水来:

    “不要把女孩子和你这种肮脏的渣滓相提并论啊!”

    说罢,沈园便拍了拍手,理也没理在地上疯狂打滚的蓝思琳,自顾自道:

    “总而言之,我先回去城里上个厕所!”

    她又有些犹疑地看了一眼蓝思琳,不放心地补充道:

    “我很快就会回来,你千万不要乱跑啊!”

    蓝思琳虚弱地捂着肚子,跪在地上颤声道:

    “快……快去快回……”

    沈园长长吁出一口气,暗暗握了握拳头,又多看了蓝思琳两眼,抿着嘴转身向城里跑去。

    待到沈园的身影彻底隐没在城门之后,蓝思琳才慢悠悠地爬起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伸手进裤兜里掏出了一包烟。

    盒里还剩最后一根烟,蓝思琳的手指颤颤巍巍地将香烟拿起,放到了嘴边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微微眯缝起眼睛,长长叹出一口气。

    “哎……世界上为什么真的会有撒谎时还要把手背在身后竖小拇指消除罪恶感的白痴啊……”

    一根烟抽完。蓝思琳又伸手进裤兜摸索了好一阵,掏出了一个小小的锦囊。

    锦囊早已被拆封。里面有一块质地奇特的令牌,还有一张字迹潦草,显然是出自世隐乡某个老人之手的纸条。

    蓝思琳取出令牌,放进了上衣的口袋里,呐呐道:

    “起初我还完全弄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才有些明白……”

    他眯缝着的眼睛里泛出冷光:

    “老爷子这个狗贼……如果真的有什么算命的本事,还算计到了我头上来的话,等回到了世隐乡,我非要把你的黑料全部爆给林舍予知道不可!”

    蓝思琳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朝着雾城城门跑去。

    “既然机关算尽,也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

    “……那就以命相搏吧。”

    那张皱巴巴的纸条上,只写了四个字。

    “阻止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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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进行FLAG结算……

    解锁FLAG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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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结算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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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不看的作者感言。 梦() 
《终焉:界》来源:

    歌是《妳的烟熏到我没关系》。可以在微信看到。

    我不常听后摇。但是现在,我想用一首后摇的时间,给你们讲一个关于《界》诞生的故事。

    2016年10月25日,我创建了名为“终焉界”的贴吧,在里面留下了第一个贴子。

    那时候,界的雏形已经在我脑海中酝酿了半年多的时间。

    2018年2月14日,情人节。《终焉:界》开始连载,这个只陪伴了你们三个月的故事,已经贯穿了我过去两年的人生。

    起初想要写这样一本书,念头简单而纯粹。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脑海里一直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夕阳照射在大地上,黄沙里遍布着飞船的钢铁残骸,石头一样固执的少年骑着破旧的机车在其中飞驰。又或者是,在螺丝构成的海洋上,少年平静地沉睡着,梦里没有对未来的迷茫和忧虑,只有着自己喜欢的一切。

    我想写这样的一个故事。于是我开始构思与之相关的一切:那应该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未来废土世界,有着像《大都会2001》里面那般光陆怪离的宏伟都市,人们在那里生存,就像是在某个地方真切地存在着。

    如果这个世界是真实的,那就应该有人在其中生活着,爱着恨着,后悔着迷茫着,追寻着挣扎着。于是我开始构思更多的人物,也大抵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找上了从来没有接触过网文的张姓人形自走牲畜:童儿。

    我和童儿是骨灰之交。起初大抵是好到无论哪个家伙先撂担子死翘翘了,后者就帮忙抬棺入殓的关系。后来就不知为什么,发展成了扬言哪条粉肠敢先死一步,就用对方的骨灰粉冲水泡奥利奥的关系。

    把童儿诱拐进创作《界》的企划,大抵是整个故事里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事实上,《界》的故事中,将近八成的设定和剧情都是我俩在疯狂对骂的抬杠过程中讨论出来的。

    这是我想要写的故事,可我从来不觉得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故事。我大概算个伐木工,挑选好适当的木材以后,再交给天生文字敏感度就远胜于我的雕刻师童儿来雕琢。没有姓张的从中把关,一遍又一遍地否决我许多冗余无趣的设定,大概也不会有如今的《界》。

    至于为什么《界》会发展成一本文字冒险游戏,以及定制这么多插图的初衷,就是另一个太过于久远,以至于我都无法清晰记起的故事了。

    已经过去两年了。

    我用了迄今为止约摸十分之一的人生,做了一件最疯狂的事情。

    虽然要下定论还言之过早,但我心里隐约也感觉到,《界》会成为一个未来几年间都难以模仿,甚至是在相同题材上难以超越的故事。

    对我而言,《界》已经不只是属于我的故事。它的诞生基于许多无法复制的巧合。它需要以年份来计算的时间构思,存稿,铺垫;它需要对一个普通家庭的人来说近乎恐怖的花销来维持插画的支出;它需要两个人以上的作者分工合作,构筑小说和微信公众号。

    或许你们会讶异,一本普通的网文为什么需要两个作者轮班倒进行工作,有那么累吗?

    是的,很累。

    童儿算是在广东某中文大学颇有恶名的高材生,两年以来一直都是无偿在陪伴我一步一步构筑这个对我俩而言太过于庞大的企划。我甚至还为了维持插画的支出,向他前前后后借了近万元的资金周转,一人一口爸爸你来我往喊得很是开心。

    而我呢,因为家庭尚算小康,侥幸在中学时代转学香港,逃过了恶劣的高考,最后却又放弃了正在就读的某野鸡大学,每天在香港的便利店通宵打工,挣来的工资全部都投入到了《界》的插画上。闲暇的时间全都倾注在了码字上面。

    我辜负了每一个人的期望,自私而不知悔改地活着。

    并不是为了什么梦想,也没有太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我迄今为止的人生里做过许多选择,我甚至也明白会有许多人觉得放弃学业实在是愚昧鲁莽到了极致,我迟早会为此付出代价。

    说到底,坚持这么久的理由,只不过是喜欢罢了。

    我放弃了最应该享受青春的四年大学时光,做出了注定不会被任何人认可的选择,将自己囚禁在不足五十平米的出租房里,吃着三块多港币一包的出前一丁,看遍了七百多次这座城市的日出。将所有的筹码都倾注在了一个虚无缥缈的,远远看不到光明的故事里。这许多个日夜的坚持太过于千篇一律,以至于我对时间流逝的概念都变得模糊了起来。就像是在时光洪流里驻足不前的神经病。

    值得吗?

    我不知道。

    但我没有后悔过。

    去年的某一天,我写完了玛丽安娜篇的结局。怀着忐忑的心情把它发给了我的另一个朋友。具体的对话我已经不记得了,在漫长的等待后,我得到了一个肯定的回复。

    是个好看的故事。

    这真是很渺小,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当我看见那句肯定时,带给我的微妙幸福感,我却始终不能忘记。

    我喜欢这个故事。我希望能够分享给我喜欢的人,当这份喜欢得到了肯定的时候,我就越发地清楚,这是我想要的。

    自从那以后,我写了更多的故事。我和童儿的讨论越来越有趣,哪怕是一些仍未着笔的情节,在雏形诞生的那一刻,我们都会有一种被抽干了精神的虚脱感。

    每一次觉得“我再也不会写出比这更好的剧情了”的时候,每一次我们都会构思出更加激动人心,让我俩鸡皮疙瘩直冒的故事。从某个时刻起,我们工作的进程已经不再是构筑《界》的剧情,《界》就像真正活了过来一样,被本身的剧情惯性越推越远,成为了一个我俩倾尽全部精力也无法彻底将其精彩之处完全表现出来的故事。

    我们不再是作者,就像是个观测者,用旁观者的角度记录着那个世界发生的一切。

    这两年以来,我和童儿的热情没有被时间所磨损,却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童儿在qq上跟我感叹:操,虽然没有了《界》,咱们的日子也未必会过得多糟糕,但是这真是咱俩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了。

    是的,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起初想要写网文,只不过是不喜欢受到生活的拘束,不想要过上朝九晚五的白领人生。而如今为了完善《界》的插画,我已经彻头彻尾成了打工仔,也算是舍本逐末了笑。

    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再是单纯想要靠写小说来维持生计,而是觉得,我应该要让《界》爬上它应有的高度。

    我和童儿都觉得,这个倾注了我们全部心血的故事,应该值得更多人来喜欢。

    我喜欢书里的每一个人物,也喜欢我为他们构思的每一个结局。我喜欢让人心疼的ec,喜欢散漫颓废的封流,喜欢天真无邪的蒂玛,喜欢口不对心的唐唐。喜欢吊儿郎当没个正型的师匠,喜欢木讷寡言善良温和的大师兄,喜欢把自己囚禁在小楼里绣花的林舍予,喜欢披荆斩棘走出自己道路的猪老三;喜欢那个难以捉摸的克莱西,喜欢呆头呆脑的小师叔,喜欢背负着太多东西的蓝思琳。

    界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很多让我自己都感动的情节,迫不及待地想要和你们分享。

    我不想到头来,经历了七百个无尽枯燥的日夜,却只是感动了我自己。

    ……

    ……

    以上这段话,大概是写在一个多月前。

    那时候的我每天凌晨坐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前,看着远处行人天桥上,那座坏了很多年,时间永远停留在了5点32分的大钟,单曲循环这首《妳的烟熏到我没关系》,断断续续地敲出了上面的两千多个字。

    一字未删,一字未改。

    你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独属这个年纪的冲动和鲁莽,自大与中二(笑)。时隔一个多月重新看来,确实有些羞耻。但是这样挺好的,我希望可以和你们分享这些。有些东西是过了这个年纪就不会再有的,甚至很多人这辈子都没有勇气踏出那一步,起码我觉得,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是幸运的。

    小说连载了差不多三个月,经历的事情很多。说实话,前段时间我的心态其实已经临近崩溃,几乎是度日如年。因为无论我再怎么自我暗示,赤裸裸的现实都摆在我的面前:

    界的成绩并不好。一点都不好。能够看见它的人不多,看见了能留下的人不多。故事的铺垫太长了,没有人愿意看铺垫得那么长的文字。

    这本书的每一处内容几乎都和现代网文的节奏背道而驰、

    这段时间以来,我曾经做过很多努力,并没有像很多时候在本章说里、在评论里表现的那么无所谓,那么轻松。

    我像很多不起眼的网文新人一样,在各种地方做着不要脸的宣传,和其他人交换书评,去一个又一个的书单打着广告。做了很多卑微的事情,你们或许想得到的,或许想不到的,各种形式的挣扎,然后是等待,然后是徒劳无功。

    那段时间我几乎没有码字。像行尸走肉一样,心情和状态一直都处于谷底,甚至不止一次在心里面想着,要不就这么算了吧。

    这样的故事不会有人看的。

    放弃就好了,可以去写别的故事,如果只是单纯地想要靠网文赚钱的话,真的没有必要这么傻,这么累,做这么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每个月投入几千块钱的插画又有多少人看?一遍又一遍推翻、一遍又一遍修改,写下这种冗长的故事又会有多少人喜欢?

    我无数次地打开作家后台,看着那每天寥寥无几涨起来的零星几个收藏,无数次地挪动着鼠标,想要点开创建作品的那一项,去写另一本或许更有商业价值的新书。

    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

    没有什么奇迹一样的转折点,也没有什么太稀奇的事情发生。我自己都没办法总结起来,那段时间一直处于极度压抑的状态的我是怎么样慢慢恢复了平和心态的。

    或许只是在每天早上打开评论区,看到可吐露和小鱼在签到楼里发布了新的帖子。

    或许只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偶然听见了一首很有意思的歌,本能地开始思考能不能写出与其有关的故事。

    或许只是看见亲爱的画手们给我交了稿子。

    或许只是隔了很久以后重看了一遍我写下的故事。

    或许只是姓张的写出了一个我很喜欢的flag。

    或许……

    或许在多年以后,我会在偶然间重新看到今天敲下的这些字。那时候我没准会羞耻得体毛都掉得精光。但是如果再重新看一遍这个故事呢?会不会也会觉得羞耻,觉得中二,觉得太幼稚了,太可笑也太自我了?

    我想是不会的。

    那可是《界》啊。

    可能文字会稍显青涩,可能会因为我能力所限,并没有完全地表达出它在我心目中的美好。但是它始终会是一个值得我和姓张的为之倾注灵魂的故事。人生漫长,能做到的事情却好像不怎么多……至少《界》对我而言,就是这一生只会有一次的故事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的感受。很多此时此刻尚未在故事里面出现的人物和故事已经在我的脑海中酝酿了很久,随着大纲一点一点地填补着,一个个惊艳至极的画面碎片慢慢地涌进我的眼里,那是令现在的我就连灵魂都会在颤栗的碎片。我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可以一直保持卑微的姿态,可以继续在未来的每一天对你们发表一些中二好笑的言论,可以承认自己当年做出的决定是鲁莽是冲动,但是归根结底,

    那可是《界》啊。

    那是一个无论怎么样,都会让我觉得很好的故事。

    足够让我为它浪费几年人生的故事。

    现在看到这本书的活人不多。可能有五十个?可能更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喜欢你们。谢谢你们可以看见这行字。也谢谢你们这么想不开竟然要陪着我和丑童兽这两个扑街一起接着走下去。也许再往后看见这本书的也只有这么一小波人。但是我已经很开心了。

    《界》是我发自内心喜欢的故事。不管未来是怎么样,有没有成绩,我都会写下去。不会被任何外在的因素影响,单纯是因为喜欢。

    这个世界有太多复杂的东西了。家庭,社会,工作,生活,责任……但是喜欢,喜欢是很纯粹的事情。

    只要喜欢就够了。

    我愿意为这个质朴的理由忽略其他的一切事情。

    谢谢你们。谢谢寥寥无几的几个书友,谢谢可吐露,谢谢小鱼,谢谢没有感情的咖啡机,谢谢康康,谢谢垃圾童的爸爸千连杀,谢谢匡击雪,谢谢苒苒酱,谢谢人型电脑天使心吕天虾先生,谢谢在评论区里发出一个个扎心吐槽的一样快乐同学,谢谢爱情如春夏秋冬,谢谢剩下的每一个因为我懒所以不想再打出来的id,谢谢编辑星夜给了我签约的机会,让我在至少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能靠着低保混点烟钱。谢谢你们看我说了这么长一堆毫无意义的废话。我喜欢你们,虽然姓张的总说没有人会喜欢我,但是喜欢本身就是一件不需要回馈也能得到快乐的事情,就像是这两年来我创作《界》时,每一分每一秒都能够切实感受到的快乐。

    我是梦长,靠着自嗨达成颅内高潮的随缘写手。

    我是梦长,很高兴认识你们。希望可以一直陪你们走下去。

    虽然一般来说,这种类似上架感言的玩意应该是上架前一天发的。但是今天凌晨的时候和千风同学稍微聊了两句,有点感触,也有点感伤。所以断断续续地写到现在,算是补完了这篇不知所云的感言。既然写完了就发吧,也没有什么好考虑的,随缘嘛。

    18年5月8日。祝君安好。

EC104。沈小姐舍身挡剑 蓝少侠持牌变身() 
沈园跑得很急,双拳紧攥,她的心底很是害怕。

    害怕再次死去,更害怕知道蓝思琳发现了自己的想法后,会是什么样的一副表情。

    蓝思琳为了救她,作出了很多努力,本该最贪生怕死的他,不惜用生命作为筹码和虎爷对赌,也要回到雾城里来找她。

    她感到很愧疚,她知道现在自己的决定已经辜负了蓝思琳为她付出的一切。

    可是她不得不去做。

    有些事,人总是不得不去做的。

    沈园跑得很慌,甚至迷失了方向。

    她也不需要辨别方向,城中肆虐的杀气是最好的指南针。只要向着杀气的源头不断逼近,她终究会到达那个只有两个人的战场。

    她要阻止这一切。

    ……

    ……

    剑光飞舞,飞起漫天残骸。

    没人能够看得见长街里两道身影的动作,他们的身体仿佛化作了疾风和轻烟。

    剑光交错,飞散的剑气没入楼层,半截楼层直接斜斜滑落。

    脆弱不堪。

    在这样的两把剑前,一切事物都脆弱不堪。

    砖石的切口光滑如镜,毫无规律地向四周飞溅,却丝毫没有影响两人的动作。

    因为两人已经完全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在彼此的眼中已经不再有彼此,甚至没有了自己,只剩下了对方的剑。

    剑魁周身青光爆闪,九尺巨棺竟悬于长街中心,疯狂旋转。

    他的剑如疾风,他的身影更如闪电,剑风所至,连空气都开始颤抖。

    那是至刚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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