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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妖尸的那些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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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提出挑战,那个时候史密斯。特还只是一个朦朦胧胧的小男爵,沉醉在家族的荣誉中,然而麦卡斯再次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任谁也没有想到,麦卡斯在仅仅百年的时候居然达到了血皇的境界,不少大公都投向了新生的血皇,史密斯家族原以为这样就可以完事,没想到麦卡斯的野心是如此巨大,他居然要特的父皇听命于他~
当然特的父皇不可能会做这种事,因为血族最讲究的就是面子,就这样麦卡斯指挥大多数大公向史密斯家族宣战。
本来史密斯家族的大公已经大部分投在了麦卡斯的手下,造成了史密斯家族孤立无援,在族门被攻破的一刹那,特的父亲挺身而出,他知道自己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反抗,于是召集了三百多名死神护送小男爵外逃东方,自己卷入乱战中,这一切都被这位血族王子看在眼里。
当时我问他:‘‘不是三百死神吗,怎么就剩七十二个呢!’’话音刚落,那个死神头领从墙里一下子窜出来,吓了我一跳。
只见这位死神说:‘‘这个问题问的好,就让我给你讲讲我们三百死神的血腥历史吧!
。。。。。。
(今日两更完毕,昨夜码字到了深夜,在这里希望大家支持一下原创,不然好桑心哦!o╯□╰o)
第十六章 撒旦原来这个样()
唉~俗话说:不怕不知道,就怕吓一跳,就连我这第一代妖尸金尸王也被这突然穿墙而来的死神吓了一跳,你说这丫的哪里有干死神的料,我想他在西方勾魂的时候,可能就是利用这一招,先趁人不知,然后一举吓死,这样还省的费力。
我先是被这家伙在车里害得挨了两顿打,这又被吓了一大跳,心里的无名之火燃了起来,一下子揪住那名死神的尾巴死命的扯。
原以为他会反抗,谁知道他却说:‘‘哥,哥,别啊,你要把我的尾巴扯断了,谁救你们出来啊!’’
我一听这家伙来是要将我们放出来,不由的大喜,放开死神的尾巴说:‘‘哎~对了,还没请教你的大名。’’
‘‘额~我这名字想必是地球人都知道,当年叱咤西方风云人物榜排行第二的撒旦大魔王,怎么样小子,怕了吧!’’撒旦说完居然摆起了poss,还向我眨了下眼睛,就跟调戏我似的。
我一把掌过去直接把他呼墙缝里了,然后说:‘‘就你还撒旦大魔王,那你怎么放着大魔王不当去当死神呢!’’
我话刚落,撒旦从墙缝中爬出说:‘‘这句话问的好,你知道凯撒是谁吧,西方地狱可是凯撒殿下和我们这些大魔王一起建立起来的,你说我跟着凯撒殿下混,不当死神还能当什么。’’凯撒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有人来了,我先走了。’’凯撒说完直接从墙上穿过消失了。
就在凯撒走了的一会儿,门被开了,走进了五个身材壮硕的穿着西装的男人。
领头的平头男人口中叼着一支点燃的雪茄问道:‘‘胡晓东是谁!’’
当时我就想说:‘‘你丫的瞎啊,这里一个中国人,一个外国人,你说谁是胡晓东。’’当然这些话我也没说出口,就说:‘‘我是,怎么了。’’
那领头的平头男人深吸了一口雪茄,瞬间这小屋里就弥漫满了浓香。
那个小平头头一晃,身后四个戴黑墨镜的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两条手臂给带托进了审讯室,看的出来者不善。
就连这里的警察局长也对这些人毕恭毕敬,看来是收了不少好处。
所谓审讯室,一个审视犯人的地方,也可以被称为体改中心,进了这里这些警官什么的就可能对你进行严刑拷打。
我刚被托进审讯室,就感觉门一关然后一根棍子朝我的腰部扫来。
他妈的够狠,如果换成普通人估计这一下子腰就折了,还好我能撑,被他们一棍放倒在地,那个平头还是叼着那根臭屁弥漫的雪茄,一双小眼睛眯着向我看来,边看边说:‘‘小子,你惹谁不好,非要惹高总裁的儿子,这次如果不打折你一条腿,高总就不给兄弟们开工资,为了我们着想,你就忍忍吧,哈。’’那个平头说完猥琐的笑了笑,招呼手下将棍子朝我左腿打来。
我暗自苦笑,心想:‘‘就凭你们几个还想弄折我的腿,省省吧,估计你们去拿把大刀招呼过来,也不见得你们可以砍下我这第一代妖尸金尸王的*之腿。’’
就在他们纳闷为什么还没有打折我的腿时,审讯室的大门开了,八个更强壮的男人身穿西服领带上一个金色徽章,徽章上的‘冉’让我更确定他们是二朋的人。
这八个冉氏集团的打手不用说也知道是二朋让他爸叫的,领头的一看就当过兵,双手背在身后,指挥七个手下将那四个高氏企业的打手干翻。
那个小平头见势不妙,居然朝磕起了响头,并喊着:‘‘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希望您可以放过小的。’’听到这些,我拍拍身上的灰尘说:‘‘你丫的不是挺能打我的吗,怎么现在认怂了,不行,弟兄们给我打。’’我话音刚落八个打手一起动手打起了这个小平头,打的那个小平头哭爹喊娘。
打完后,冉氏集团的打手从衣兜里掏出一张合同递给高氏企业的这个小平头说:‘‘我们的合同破裂,告诉你们老总,我们董事长决定购买他的公司股份,让他回家养老吧,要知道我们冉氏集团已经控制了你们高氏企业的百分之七十的股份,让你们老总等着破产吧!’’冉氏集团的打手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临走时告诉我说我现在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大舒了一口气,出了审讯室扬长而去,到了小黑屋把特叫了出来一起离开了这个警察局,边有边想:‘‘二朋的办事效率不错,这个朋友没有白交。’’
这里距离昆仑山脚下还有十几里的路,走过去是不可能的,看来我们要在这里等到黑夜了,因为黑夜才是我们理想的交通工具可以出现的时间段。
目前纠结的是特的这一身长袍,虽然我可以理解他,但是别人会把他看成‘神经病’,不过仔细想想,以我考古学生的鉴定,他的这一身长袍估计可以卖不少钱。
于是我们跑进距离这里最近的一家的古董行。
古董行并不大,人也冷清,我们一进来就看到老板那裂到耳朵根的笑容迎来,站在我们身边说起了他的行话:‘‘各位是卖古董还是看古董,是挑古董还是选古董,我们店里上至秦汉下至晚清民国的古董应有尽有,请问您是要卖什么样的古董呢?’’当时我就佩服这古董店的老板,虽然看着有点矮胖,又是秃顶,但是他的口才让人很容易想到中国好声音的主持人,那话说的又快又流利,他不去当主持人在这里卖古董简直就是屈才啊!~
我们吃惊的看着这个小老板,他一吹他那八字胡看着我们,显然是说完了。
特可能没有听懂他说的中国话,因为太快了,外国人听不懂也情有可原,我身为中国人可是听懂了,不过我们不是来买古董的,而是来卖古董的。
我摇摇头说:‘‘nonono!我们是来卖古董的,老板你过来看看这身衣服怎么样?’’说完我指了指特的这身长袍。
那老板一听是来卖古董的,马上抬头挺胸翘屁股装成很内行的人,掏出放大镜在特的身上来回扫描。
也就特这个外国人在这种情况下不动容,要是换成我被这个猥琐老板这样看的话,我早就把他给ko了。
那个老板看了一会儿,脸色逐渐惊讶,急忙把门关上并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把我们引进了密室,看来这个老板够奸诈,肯定在这里走私一些秘密古董赚取暴利,单凭他一家古董店不可能在这个小城市中立下脚,看来这间密室就是走私中心了。
那个老板从衣架上拿下一套西装递给特,让他去换一下,特换过西装将那身长袍放在桌子上。
这西装怎么看怎么鳖眼,老板的矮胖西装穿在特这大个子身上特就像练了缩骨功一样,特就连头也被领子勒的抬不起来了,袖子和腿居然少了半截,眨眼一看给外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外国人很二逼啊!’
不过我们也没在意这么多,就直接问老板这件衣服值多少钱。
那老板一直那样猥琐的笑着,不时的捏着那八字胡说:‘‘不急,不急,感情二位也不是寻常之辈,何必那么着急呢,不妨介绍一下做个朋友,鄙人是南毛第八十二代弟子,姓王名景天。’’
卧槽,没有成妖尸之前怎么没听说过有那么多所谓的南毛北马,成了妖尸后才发现就跟不要钱似的遍地都是。
正在这时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从密室外走来,走到王景天身旁喊了声:‘‘叔公!’’并向我们介绍自己姓王名圣,是南毛第八十三代弟子。
我类个擦擦擦,怎么又冒出来了一个,我郁闷透顶的对着王景天说:‘‘得得得了,我知道了,快说这件衣服值多少钱,我们还有事呢!’’
我刚说完,王景天从衣服内侧拿出一张银行卡并附带密码递给了我,并说:‘‘这件衣服本是无价之宝,如今看你那么急着要钱,这张卡里还有四十万,你就先凑合着花吧,如果这些不够用的话,他日再来取!’’
。。。。。。
(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毕竟每日一更还总向大家各种求,我很不好意思~)
第十七章 血族()
四十万代表什么,四十万什么概念,四十万代表一个四后面跟着五个零啊,多么吃惊的数字,我老爸拼搏了几十年不知道能不能达到的数字,王景天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这么多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结果很简单,衣服留下我们走,手里拿着四十万一头扎进名衣店一人买了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
付账的时候我卡往刷卡机子上一贴吓了我一条,两身衣服居然花了二十多万。
当然钱这个东西在特的眼里不算什么,虽然他是没落的血族王子,不过就他身上现在戴的这些首饰估计随便一件也值百万。
我结交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身上这些价值连城的古董,而是因为我们同为异类的那一方面让我不得不结交他,如果换成我是正常人,谁会那么傻去接触一个吸血鬼啊~
出了名衣店,天色已经微微黑了,特的一身黑色劲装配着肌肉看的是那么的有范,再看看我的一身休闲装把我包裹的就像偷羊的贼一样,与特站在一起简直就可以用一句话形容,好像是:‘‘没有长得差的辅助,怎么能显出你的美。’’
唉~你不知道当时我是郁闷到了极点,主要原因还是我不太会打扮,因为我就是一个邋遢的小男人,平日在家也就是胡乱搭配,如今习惯了也就很难改了。
其实我觉得自己长得属于那种中等水平,平日里看自己也分早中晚,就是觉得自己挺奇怪的,早晨看自己觉得自己长得很平常,中午觉得自己很丑,晚上一照镜子又觉得自己很帅,你说奇怪吗,这脸感觉就是会变?~
跑偏了,希望各位可以谅解,我们言归正传~
我和特走在大街上,路人更多的目光并不是看向特这个大帅哥,而是都看向我,当时我就郁闷了,心想:‘‘哎,我有那么帅吗?’’然而一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对情侣走到离我还有一米的时候,那女的就说:‘‘谁家精神病跑出来了。’’当时我就懵了。
原因很简单,我这一身打扮杂看杂不顺眼,因为是入秋了我身穿一个牛仔裤和黑褂子打扮,两者很不协调造成了别人的偏见。
我告诉你吧,其实那女的从我身边过得时候,我就想把她胸前那俩馒头给她捏爆,以解我心头之恨。
天黑的很快,几个小时的时间大街几乎变得十分冷清了,但是我也不能在这里展开翅膀,于是拉着特寻找黑暗的小胡同,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是一个超人一样,变身需要在电话亭里穿衣服。
城市的夜色也不是安全的,尤其在那些小胡同里,一些猥琐的青年总会趁着夜色办一些属于强奸的事情。
我和特本来都是属于夜族的,眼睛和耳朵灵的是常人的百倍,刚到一个黑乎乎的胡同口就听到里面女孩子的哭声伴随着猥琐男的淫笑,那女孩边哭边说:‘‘求求你们,不要。。。。。。’’
唉~当时我就想:‘‘这女的真傻,不知道她的这些无谓的反抗只会使这些色狼性奋。’’我摇摇头停在原地。
特走着走着发现我停了,他也停下说:‘‘哎~快走啊!’’
我心里当时很纠结,到底是走还是英雄救美,但是最后还是理性战胜了纠结,理性告诉我要去救那名女孩出狼穴。
特跟着我向胡同深处走去,因为我们是夜族所以并不在意黑暗,而黑暗只会让我们更强大。
卧槽,这胡同够长的,走了一大会儿才看到五个社会青年在围着一个女孩拉扯。
女孩穿着学生装,一看就知道是跳墙出来的,毕竟这种事大部分学生都干过。
女孩的学生装是那种连衣裙式的,我估计这女孩也就有十六岁左右,身材和脸蛋绝对属于上乘。
女孩抱着双腿蜷缩在角落里,我看到她哭的很伤心,因为我看到我旁边的血族王子居然也流起了眼泪,我一巴掌砸他头上低声说:‘‘又不是情感剧场,你丫的哭哪路神仙!’’
特抚了抚头怒视着我低声说:‘‘看那女孩哭的多伤心,我们两个却在这里看戏,还有没有人道啊!’’特说完又低声啜泣了起来。
哎呀呀,我对这货真是无语,再看看那个猥琐男已经开始攻击那女孩的下体了,我一脚将特踢了出去,特正好站在那几个社会青年背后。
特显然没想到我居然把他踹了出去,但出于血族的面子他也没多说什么,而是扭过头对着那几个社会青年说:‘‘我要以上帝的名义惩罚你。’’
身处黑暗中的我果真郁闷了,这家伙居然把上帝都搬出来了。
再看看那几个社会青年,显然没将特的上帝放在眼里,而是走来三个青年将特给围了起来,另外两个居然在动手脱那女孩的内衣。
我一看不妙,急忙催发了妖尸的力量冲了过去,两脚将那两人给踢出了五米远,并在那女孩面前摆了一个使我很满意的poss!
两个小青年在我的无敌脚下已经ko,死是死不了,不过伤是再所难免。
再看看特那边,三个人已经将特打的还不了手,很显然特马上就要被ko了,不过在我无敌妖尸的力量下,这三人就如同蚂蚁一样弱小,三脚给踹出了黑胡同,那几个社会青年从地上爬起来头也不回的跑了,显然是被窝身体内蕴含的能量吓到了。
一时间偌大的胡同中只剩下了我和特还有那个女孩。
其实这里也不是很黑,毕竟这一片也有月光照入,我走到那女孩的身边拍了她一下,那女孩猛的一颤急忙哭着说:‘‘求求你,不要。。。。。。’’
我郁闷了,显然她还没反应过来,我说:‘‘没事了,坏人已经被打跑了。’’
这女孩缓缓抬起头看向我们,不知道是在打量我和特还是在干什么,总之她发现我们已经不是刚才的坏人,那女孩连忙道谢,我也说了一些小女生别大半夜在外面溜达的话就让她走了。
就在这个女孩刚走出胡同口的时候,我和特感觉到了一阵煞气从天而降。
这股煞气与特身上的血族之气居然属于同一种气息,看来来者不善。
果然不一会就从天上飞下来三只蝙蝠,幻化成一身红袍的吸血鬼站在我和特的对面,已经将整个胡同堵的死死的。
三个吸血鬼背后各有一对血色的蝙蝠羽翼,正满脸奸笑的看着我和特,不过更多的目光是在看向特。
‘‘马德候爵,不知大驾光临有何贵干。’’特说出这句话我就知道了对面这家伙是属于候爵那一级别的,手下的那两名绝对只是伯爵而已。
血族的等级和妖尸的等级虽然名称不一样,不过仔细对一下也可以对得上,西方血皇就相当于将辰之下第一代妖尸而已,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西方血族为什么将万尸之祖将辰给排了出去。
候爵在我眼里只不过属于第三代妖尸而已,那两个伯爵只不过是第四代,这些小货色我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等级越高的妖尸越容易掩饰自己的气息,很显然这三个家伙并没有发现我的底细,完全把我当普通人了。
那名候爵一笑说:‘‘可爱的小男爵,你出现之前可是让麦卡斯殿下找了好,要不是你卖了这件衣服我们还真不好找到你。’’马德说完举起了拿在手中的长袍。
我一看到长袍就暗道:‘‘不好!’’,因为这件长袍是我和特早晨卖给王景天的那件,看到此时在这位候爵手里,我就联想到王景天肯定是遇难了。~
。。。。。。
(一更到此结束~)
第十八章 成功路上的垫脚石()
如果王景天真的遇难了的话,哥的财路可就断了,不由的怒火怒火心中一声吼,对着马德说了声:‘‘妈的!’’
马德显然没有听懂我的话,居然以为我在喊他,于是他斜着头看向我说:‘‘小子,喊我干什么?’’
我晕!妈的=马德!难怪他会听错。
我也没想什么直接对着马德说:‘‘我说我问候尼玛的。’’这一次我是指着马德的鼻子说的,一点面子也不给他留,既然是敌人,那就永远是敌人吧。
马德显然怒了,他没想到我一个普通人居然在这种场合下没有逃跑,而是指着他的鼻子骂他。
马德一展血色羽翼就向我飞来,黑夜中我清楚的看到他的利爪足足有五厘米长,就如同钢刀一样反射着月光,更显得诡异。
看到来者不善,我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低声说:‘‘螳臂挡车,不自量力。’’说完我紫黑色羽翼透露着金色咒语的微弱光芒释放出涛天煞气,当然这些煞气只有身为异类的僵尸等妖魔鬼怪才可以感觉到,而给普通人的感觉就是周围又变冷了注意多穿衣服。
那名候爵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停在半空中的身体不自觉的坠到地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一只手颤颤微微的指着我说:‘‘你你你,你居然是妖尸一族的第一代妖尸。’’马德说这句话的时候结结巴巴,显然是害怕了。
我冷笑道:‘‘哼哼,现在知道了是吧,不过呢,晚了!’’说完这句话,我便摩拳擦掌的向马德走去,边走边说:‘‘我慎重的告诉你,你已经违反了东西方夜族签署的协约,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那就是,死!’’说完一道淡金色的能量透体而出,可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我这第一代妖尸居然还有这项技能,金色能量在我的思维下迅速集结成一把金色的长剑,三剑下去地上多了三具大蝙蝠的尸体。
我看看蝙蝠再看看特,感情西方血族都是蝙蝠修炼成的,不过仔细一想也挺感慨的,一只小小的蝙蝠居然也能够修炼成人形。
天色也不早了,我对特说:‘‘我们该走了,把你的羽翼召唤出来,跟着我走。’’说完我一个大鹏展翅飞向天空,在天空树立一会儿发现特居然还没有飞上来。
唉~咱也不能把特一个外国二逼青年留在这陌生的城市,于是从空中飘下,看到特居然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你的翅膀类!’’我当时以为身为血族都应该是有翅膀,但我忽略了一点,史密斯。特,还是一名小男爵,按血族的等级分类,骑士最低,其次是男爵,子爵,伯爵,候爵,大公,我只知道老马告诉我骑士没有翅膀,而从男爵往上可都是有翅膀的。
特这大老爷们居然也有害羞的时候,感情是因为面子,血族的族人即使不要命也不能失去面子,所谓面子在血族就相当于身份。
特低着头指了指背后,然后不再吭声。
我顺着特的手指一瞧,霎时间明白了,男爵确实是有翅膀的,不过这也忒小了吧,两个翅膀加在一块就像那鸽子的翅膀一样小,这翅膀要能带动特这一米八的大个子那真得说点什么了。
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只能借助我的翅膀将特强行拉到空中向学院进发。
考古地点发生了我和特这种事情,肯定是没法继续考古了,老马他们估计昨天就回学院了。
我当时心里就想:‘‘发生了这种事情,学院不会对我下退学声明吧,虽然我身为全学院第一名,但是校规可不管你第几名,但一想老马和二朋,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都说钱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老马的求情加上二朋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下肯定是万无一失。’’
不过目前我的感慨就是,这有翅膀就是快,天还没亮就到达学院了,老马等人也早就回来了,不过在这种不安定的情况下我和特肯定是跳进宿舍楼的,悄悄地躲进宿舍中。
我们刚进宿舍就看到我那十二个好哥们都还没睡,见了面我们肯定少不了一顿熊抱,我向他们介绍了一下特,毕竟都是青年彼此融合的特别快,只一会儿特就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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