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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王座-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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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将,将…”副官一连说了好多个将军,每一个将字出口,都给多哈打回去,他的出手也太快了些。
正在气头上的多哈一通猛揍,也不知道打了副官多少个耳光,直到他的手发酸方才停止,副官的脸已经肿得像包子了。
多哈一停下来,副官一句话冲口而出,道:“将军,大事不好了,我们被袭击了,驻军全军覆没。”
“胡说!”多哈又是一通耳光打了过去,骂道:“商河郡是铁桶,没有人可以进攻!谁来进攻?你来进攻?真是胡说八道!”
“将军,是真的。”副官忙着分辩。
“你造谣!我要把你军法从事。”多哈咆哮起来。
副官嘴一张,还待分辩,一个声音传来。为他分辩。道:“他说的是真的。商河郡守军五千人己经被我们全歼了。”
得到声援,副官精神大振,道:“将军,是真的,连他都过么说,你该信了吧?”
“你是谁?”多哈盯着来人,厉声问道。
来人非常简单地说出自己的名字,“夏华。佩蒙。”
瑞克在十八神卫阿尔娃众女,以及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和沙驼曼等人的簇拥下大步而来。
十八神卫和阿尔娃众女戎装在身,个个英姿飒爽,英气毕露,让人生出一种不感仰视之感,女装的鹿寒雪一身的圣洁之气,让人油然而生敬意。
瑞克戎装在身,威仪四射,浑身透出一股威严,只有手握重权的人才有的威严,让人心惊胆颤,龙骥虎步,虎虎生威。
历史学家总结瑞克的特点说,瑞克不论做什么事情总是很快就能进入角色。自从北征以来,他的气质一天比一天不同,原本活脱嬉顽的瑞克好像不复存在了,很快就变成了一个成熟稳重,一举一动都透着威严的将军。
而且,他的气质和一般的将领不同,比如他身后的沙驼曼,身上透露出一股杀气,是那种在死人堆里打过无数次滚才养成的杀气。而瑞克的身上有这种杀气,只有在他动了杀机的时候才会有,更多的是一种帝王的威严,让人为之俯仰,为之疯狂,旁观者的脉搏都会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而搏动。
“无名小卒,没听说过。你这个大言不渐的家伙,竟敢跑到我这里来油嘴滑舌!”
多哈声色俱厉地吼起来,脸上的架势非常不错,绝对是威风凛凛的将军气势,就是他的双腿有点不太友好,老是哆嗦着,出卖了他从瑞克一行人的气势来判断,来人个个都不是等闲之辈,多哈早就给瑞克他们不凡的声势所惊倒,为了颜面才强撑着。
瑞克一步跨出,一下子就把他和多哈之间的三丈距离缩短到零,来到多哈的面前,伸手在多哈的肩头拍拍,道:“放松一下,不要紧张。我是无名小卒没错,不过呢,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身份。”
瑞克右手打个响指,阿基斯乖觉地搬过一张椅子,瑞克右手一伸,按在多哈的肩头,多哈只觉肩头上好像压了一座山,不由自主地坐在椅子上。
多哈也是个训练有素的军人,一身的武技也是不俗,可是,他在瑞克面前就像厨子手里的面团似的,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只有乖乖听命的份,心中的惊诧非笔墨所能形容
“这就对了。”瑞克赞许地说:“一回生,二回熟嘛!你以前不认识我,不知道我也是正常的,现在不同了,你应该记住我的名字了,我叫夏华。佩蒙。”瑞克心里非常惋惜地想道:“夏华这家伙还真是幸运啊,人虽然死了,名字却因为我的行动而响遍大陆。他倒好,我却惨了,辛辛苦苦地一番经营,人们知道的是他的名字,我的名字反倒没人知道。“
瑞克的惋惜虽是有理,也不尽对,至少有人知道他是瑞克,不是夏华,这个人就是帕金奇。
帕金奇的言行很好地诠释了什么叫智者,他从一个友人那里无意之中听到一个叫瑞克的毛孩子运气好得不得了,身边拥有很多的女人。香城大战时,瑞克在香城的行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加分析就知道那是瑞克,不是夏华,因而在向菲因五世献上“第一奇计”时就直接提到瑞克的名字。
许久以后,瑞克和帕金奇共事己久,了解他的智慧是多么的可怕时,慨叹“对帕金奇来说,没有什么是秘密任何事情,最好不要让他知道,他要是知道了,哪怕是一点点,他就可以推算出一大串,丝丝入扣”当然,这是后话。
“是,是,夏华,你好。”多哈强自镇定了一下,礼节性地打了一个招呼。
瑞克站在多哈面前,缓缓地道:“现在,我告诉你,我的身份,你要听好了,不要忘了。我是蓝月帝国香城,神封要塞最高军事长官夏华。佩蒙。你要是还不知道的话,我说说我的事迹,你就想得起来了。香城是我收复的,切诺卡普是我攻下的,幻兽森林是我占领的!”
“啊,是你。”多哈终于想起来了,指着瑞克尖叫一声,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没有说话,他的意思大家都明白,当然是瑞克己经到了这里,那么,守军被歼一事也就成了真的。
“很好,很好。”瑞克在多哈的脸蛋上轻拍两下,道:“商河郡的五千驻军已被全歼。”虎目环视与会众人,道:“你们别想着逃走,这里己被包围了。”
对于脑筋转得快的人来说,瑞克就是不说,他们也是想得到的对于那些脑袋不大好用的人来说,方始明白过来,原本逃走的打算看来是行不通了,尖叫一声,只好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
瑞克踱到大厅中心,环视了众人一眼。
众人给瑞克的眼光一瞧,只觉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以他们的想法,胜利者总是会蹂躏失败者,自己落入他的手中,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手段对付自己,不得不为自己的命运担心,一颗心怦怦直跳,大气也不敢出。
第654章()
众人给瑞克的眼光一瞧,只觉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以他们的想法,胜利者总是会蹂躏失败者,自己落入他的手中,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手段对付自己,不得不为自己的命运担心,一颗心怦怦直跳,大气也不敢出。
“你们很惊奇,我们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是不是?”瑞克开始他的演说了,道:“你们有这样的想法,一点也不惊奇。因为,在历史上,只有你们北方四国的军队到我们土地上的事,只有你们的军队屠戮我们无辜百姓的事,只有你们的军队在我们土地上烧杀抢掠的事,你们的军队总是能为你们带来惊喜,让你们振奋,让你们自豪,以为我们蓝月帝国软弱,是一块放在砧板上的肉,可以任由你们宰割。”
虎目中射出异样光彩,瑞克掷地有声地道:“但是,你们的好运已经被我,被神封要塞守军所终结。我会带给你们什么呢?只有两种,一是惊喜,一是悲哀。与我合作的人将得到惊喜,不与我合作的人得到的只有悲哀。”
踱了两步,瑞克轻松地道:“现在,我给你们出一道选择题,你们是选择惊喜,还是悲哀?先生们、女士们,你们做出选择吧。喜欢惊喜的站左边,爱好悲哀的站右边。你们能思考的时间不多,只有三分钟。”
一个打扮得很靓的责妇人冲瑞克抛个媚儿眼,柔媚地问道:“将军,你会给我惊喜,还是悲哀?”
“你喜欢什么,我就给你什么。”瑞克想也不想地答道。
“人家喜欢你的,你好坏哦,居然要人家说出来。”贵妇人撒娇弄嗔地说道。她的姿色相当不错。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以为凭自己可以颠倒男人的姿色可以诱惑瑞克。别的不说,瑞克身边那么多的女人。这说明他是个好色的男人,不会对自己不动心。
瑞克好色是没错。不过,那也是对他身边的女人而言,不是见了女人就不知道东西南北的登徒子,他狠狠地瞪了贵妇人一眼,道:“规在,给你选择的机会是惊喜,还是悲哀,还是你自己决定。要是不选择。你将得到悲哀。”
克丽丝玉露、许真真和青鹭这些与瑞克有合体之缘的女人眼里满是赞许之色,心想瑞克虽是对自己有点好色,对别的女人还是不会动心的,好让人高兴哦!
贵妇人卖弄地扭动了一下身子,问道:“将军,你能告诉我们,惊喜是什么?悲哀又是什么?”
她的话正是这些人所想,无不睁大了眼睛看着瑞克,等待他给出答案。
瑞克非常简单地回答:“惊喜就是惊喜,悲哀就是悲哀。”
“等于没说。”众人心中如是想。也明白不可能从瑞克那里得到答案,只好乖乖地进行选择。
在武力面前不折腰的人是有的,但是不会大多。这些人绝大多数选择了惊喜,只有五个人选择了悲哀。一个富商、一个姿色不是很好的贵妇人、两个仆人。另一个就是急着赶来给多哈报信的副官。
瑞克走到多哈面前,问道:“你呢?你选择什么?”
多哈迟疑了一下道:“将军,我喜欢惊喜,当然是选择惊喜了。”
“很好,很好,你做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我听说你们今天要举行宴会,庆祝你的生日,特地赶来凑热闹。你呢,还是把过宴会办好点。好好招待我们谊些远道而来的客人。”瑞克对多哈说道,一脸的轻松。
瑞克越是轻松。多哈越是不轻松,因为他知道这说明瑞克对如何处置他们早就胸有成竹了,最好莫过于讨得瑞克的欢心,说不定真的会给自己惊喜,忙道:“是,是,将军放心,将军放心,我一定做好。”忙着吩咐下去。
不一会儿功夫,就重整宴席,美酒佳肴川流不息地给送了上来。多哈为了讨瑞克的欢心,可谓是倾尽了全力
菜香酒醇,让瑞克暗中吸了一口香气,心道:“自从北征以来,好几天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了。”
他扭头看了一眼阿尔娃众女,众女抿着嘴冲他微笑。
她们自然明白瑞克的意思,是因为怕她们吃不了征战之苦,才找这么一个机会给她们打牙祭,微笑中充满着感激,很是温柔。
这让瑞克如沐春风,乐不可支,要不是有大事待处理,肯定是拥着众女去享温柔之福了酒席摆上,多哈恭恭敬敬地道:“大人,请上座。”
“好好好。”瑞克赞道,对选择惊喜的人道:“你们也坐,都坐下,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给你们说说惊喜是什么。”
“他好酒好菜招待我们,惊喜肯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惊喜的人们高高兴兴地坐了,脸上的高兴劲非笔墨所能形容。
“给他们开一席。”吉采指了一下选择悲哀的人。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不领情地道:“多谢你的好意,我是不会吃你们的东西的。”
瑞克马上反驳道:“不是我们的食物,是你们休卡国的食物吃与不吃,你自己看着办。”不再理睬那个副官,对沙驼曼道:“来来来,今天,你的功劳最大,该坐首席。”沙驼曼忙推辞道:“这都是大人神机妙算,属下一点功劳都没有。”
瑞克道:“别给我戴高帽子了,要不是你的行动迅速有力,也不会如此完美。”不由分说地把抄驼曼按在首席上。
接着,瑞克又把三个万骑长按在椅子上,要他们紧挨着沙驼曼坐了。
瑞克看了一眼给钦差打得鼻青脸肿的副官道:“你的表现也不错,你就坐这儿。”指着一个万骑长的旁席。
那个位子要有特别功劳的人才能坐,副官忙推辞,瑞克把他按了下去,他只有乖乖坐下的份了。副官心里那个高兴啊,就不是笔墨所能形容,只觉自己今天走了大运,赶了一顿好席不说,就连挨打也有重赏,真是个幸运之极的人,连脸上的疼痛也不觉得疼了。
瑞克招呼阿尔娃众女和随来众人坐下,自己最后一个坐下,举起酒杯给沙驼曼和众人斟好酒,道:“大家随意啊,这是庆功酒,不要客气。”一口喝干。
瑞克做出表率,众人只好陪着喝了一杯。
给多哈报信的副官喝得最有待色,抓住酒壶,以嘴就壶喝光,一下把酒壶摔在地上,站起来道:“酒也喝了,要杀要剐,任凭你处置。就算他没有骨气,还有我,没有丢休卡王国的脸面。”眼里射出愤怒之光,死死盯着多哈,拍拍自己的胸脯,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副官的话,语惊四座,众人的高兴一扫而光,担心瑞克要如何处置副官。
瑞克淡淡一笑,赞道:“好汉子啊!”站起来,走到副官面前,拍拍他的肩头,道:“休卡王国有孬种,也有好汉子,你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好汉子。”
副官眼里闪过一丝傲色,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休卡王国不会没有好汉子的。”
瑞克击掌赞道:“你说得对,休卡王国是有好汉子,奥玛里维、塔布,还有你,都是不错的汉子。不过呢,就算你是好汉子,处在我的重围之中,你又能怎么样呢?”不再理睬副官,转过身,对心惊胆颤的众人道:“大家吃好喝好,我就告诉你们什么是惊喜,什么是悲哀。”
回到自己坐位上,瑞克端起酒杯,道:“来,大家喝。”一口喝干。
胆颤心惊的人们只好相陪。
多哈的副官想了想,抓住酒壶,往杯里斟满酒,大声说上一声“干”,一口喝干。
与此同时,夜狼正驻马一个山岗上,望着不远处成群结队的马匹。
这是休卡王国一个大型马场,在这里驯养的战马有两万多匹,加上种马和母马,马驹,不下三万匹,这也是预订的袭击目标。
瑞克早就派出探子,刺探北方四国的情报这些探子经过裘冉飞的培训,对四国的情形非常了解,再加上北方四国根本就想不到瑞克会在丝城会战如火如茶的时候北征,防备相对松懈得多,这些探子刺探起来得心应手,把四国的军事机密刺探了不少。
这个马场也是探子刺探好了的,还绘了图,吉采当机立断,决定对马场进行破坏没有建功的夜狼向瑞克请战,瑞克就把这个任务派给了他。
放眼望去,碧草如茵,成群结队的马匹在草场上吃草,不时引颈长鸣,吃到欢时会撒蹄欢奔对于马匹来说,要是有马奔驰的话,其他的马匹也会跟着奔驰,不一会儿就会聚一大群,在草场上飞奔,蹄声如雷,一幅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就展现在艰前。
一声欢快的马嘶声响起,一匹血红的战马引颈长鸣一声,撒开四蹄就奔驰起来。红马是头马,它一奔行,其他的马匹跟着它奔行起来,开始时只有数十匹,渐渐地就有上百匹、上千匹,最后竟有上万匹如雷的蹄声,震得地皮都在抖动还有战马的欢嘶声。
这让军人出身的夜狼喜动颜色,赞道:“真是好马啊!”
“好马啊!”?
此时,也有一个人正在赞叹,他就是这个马场的主管—莫雷千骑长。
第655章()
这让军人出身的夜狼喜动颜色,赞道:“真是好马啊!”
“好马啊!”?
此时,也有一个人正在赞叹,他就是这个马场的主管—莫雷千骑长。
他坐在一张靠背椅上,头靠在椅子上,看着红马欢奔,得意地赞叹起来,“小红是我的最爱,我是谁也不会给。上次,塔布来视察,我知道他喜欢烈马,把小红藏起来,不让他看见,要不然,小红可就有主人了。”
只见他右手一弹,一颗花生仁准确无误地飞进嘴里,咀嚼了起来,吞了下去,而后左手端起酒杯,浅浅地喝了一口,又感叹道:“小酒、小红,我的最爱。”
莫雷是个五十来岁的军人,个子不是很高,也就一米六多一点,而且,他还身有残疾,左脚掌只剩下一半了。那是十年前,他随军出征神封要塞,给一个使刀的蓝月军人砍下的,要不是他见机得快,躲得巧,被砍下的就不是他的脚掌,而是他的脑袋。
莫雷把酒杯放下,左手抚着左脚掌,恨恨地道:“那个家伙,我这辈子都记得住。”
他说的是那个砍下他脚掌的蓝月军人回想起当时情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他之所以能够躲过一力断头之厄,是因为他给一具尸体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倒下去,无巧不巧地躲了过去,可苦了脚掌。
残废之后,莫雷再也不能上战场,给安排来养马休卡王国和蓝月帝国连年大战,马匹消耗很大,英罗凡上台以后颁布了马政,设立了很多马场。把养马提到战略高度,极为重视从战略角度来说,养马极其重要。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这是无足轻重的,往往把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残废了的军人安置来养马,莫雷因此摊上了这差事。
莫雷初来时,心里很是不爽,认为是在流放他过些日子,他才觉得养马也是个不错的差事,原因在于没人管。至少管得很少,没有在军队里管得那样紧,他就是这里的主宰,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可以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每天,靠在椅子上,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也挺逍遥的。
不过,也有一件事情让他特别不爽,就是小红出生以后,以他的眼光看来。绝对是一匹良驹,是他梦寐以求的万里马,着实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可惜的是。他却不能骑乘,因为他脚掌有问题,骑不得马,让他把那个砍下他脚掌的家伙的老祖宗不知道问候了多少遍。
“小红,我要给你找个好主人。”莫雷咀嚼着花生仁说道。
“那匹红马真是匹难得一见的万里良马,我要抓住它,献给大人。只有大人这祥的人,才配得上红马。”
夜狼憧憬地说,大手一挥。军士们控马而出,杀了过去五千名蓝月将士。像海潮一徉漫过了草场。战马奔驰声大作,给原本就蹄声一片。壮观之极的场面增色不少,蹄声更加响亮。
醉眼歪斜的莫雷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举着酒杯道:“来,小红,敬你一杯,你真能干啊,弄出这么大的动静。”高高兴兴地一口喝干杯中酒。
莫雷右手一抖,花生仁弹偏了,擦着右脸颊飞过,划个美妙的曲线,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响声。
莫雷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顺手抄起拐杖,喝道:“快,集合,准备厮杀!有人偷袭马!”
莫雷的喊声惊动了正在闲逛的几个马信,屁颜颜地跑过来,道:“大人,你说什么?”
莫雷指着正在草场上驰骋的蓝月将士说道:“这是哪里钻出来的马贼,胆子也太大了些,居然假冒起蓝月帝国的军队了,他们的胆子真够大啊,比豹子胆还大。”
莫雷数次随军出征神封要塞,对蓝月帝*队相当熟悉,一下就认出了在草场上飘扬的蓝月军旗,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蓝月帝*队会出现在这里,会偷袭他的马场,还以为是马贼看中了他的战马,才说出了足以笑掉人大牙的话。
其实,这也不能怪莫雷,谁也想不到在丝城会战如火如荼的紧要关头,瑞克居然北征,不要说奠雷不相信,就是高位者也是不信的。
“嗯,这些马贼也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居然连官马也敢抢,是该给他们点厉害瞧瞧。”几个马信赞同莫雷的看法。
“抄家伙,给我上!”莫雷下令。
不一会儿功夫,马场里的马信和兵卒都抄起家伙,骑着战马迎了上去。马信兵卒们又哪里是夜狼他们的对手,再说,他们的人数太少,不到一千人,这仗根本就没法打,连一个冲锋都抵挡不住,就给打得溃不成军。
拄着拐杖,在远处静观的莫雷吃了一惊,道:“是哪里的马贼呢?居然懂得行军布阵之法,这头子肯定是军人出身。”
就在莫雷惊疑的时候,十匹快马冲过,把他围在中间,喝道:“举起手来!”
莫雷把拐杖在地上狠狠地点了好几下,道:“狠什么狠?你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马贼,居然敢打官马的主意,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真是愚蠢。”
十骑先是一愣,跟着就是一阵大笑,道:“我们是马贼?”
两个骑士跳下马,把莫雷的武器给卸了。莫雷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左脚残废,行动不便,根本就不是对手,除了被擒,没有其他的出路。
两个骑士还算是人道的,一左一右地扶着莫雷,押着他走了。
夜狼看着三夫军团的马夫带人套马,手法娴熟,点头赞叹道:“大人真是奇人啊,了不起啊,在大人手下办事,只要你有才,不怕你没地方施展,就连囚徒都有出头的日子。
先有裘冉飞再有铁娘子,现在有了马夫宁晓成。“
想到瑞克捉弄魏莽,把铁娘子弄上他床的事情,自己也是有份,夜狼脸上挂上了笑容。
为了更好地管理马匹,瑞克决定成立养马队让瑞克伤脑筋的是,养马队的头儿由谁来担任,这个位子要求精通马性的人来担任。
就在瑞克伤脑筋的时候,魏莽给他推荐了一个人,就是三夫军团的马夫宁晓成魏莽的话点醒了瑞克,把宁晓成找来一问,宁晓成滔滔不绝地兜售起了他那套养马经,瑞克听所未听,闻所未闻,当即叫板,由宁晓成出任养马队主管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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