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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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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不见了,”风亦雨垂着头说,“我碰巧路过淮安,也没什么事,就顺便来看看你。”

    三十六号推想着凭借“碰巧”如何能找到行踪隐匿的自己,然后凭借着“顺便”怎么能跟到这里来,此刻只恨自己不是个秘术师,不懂得隐身术,只能硬着头皮含含混混地问了个好,随即手指往隔壁方向一指。风亦雨恍然大悟:“你又在做事?”

    “废话!”他有点恼火,“你觉得我们羽人会喜欢呆在这样的酒楼吗?”

    风亦雨脸上一红,声音更低了:“我是不是……又给你添『乱』了?”

    “这个‘又’字用得真精确。”对方咕哝了一句,打手势让她坐下,乖乖别动,她果然听话地坐了下来,看架势就差拿块布堵住自己的嘴以免发出声响了。三十六号继续听下去,却无法保持方才心清如水的心境,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背后有两把锥子在一点一点地锥着自己的肉。

    隔邻的对话还在继续。就在刚才打岔的一小会儿工夫,阿福好像已经把他胁迫的内容说出来了——可惜三十六号完全没有听到。好在他的职业素养颇高,知道自己这会儿去后悔也好发怒也好都于事无补,只能接着凝神听下去。

    只听得青衣书生愤怒地说:“你疯了!这样会害死这座城里所有的人!”

    阿福说:“那我可没办法。他们都死了,我也不会掉一根汗『毛』,但要我掉一根汗『毛』,那可有点疼。”

    他一面说,一面从身上掏出一个透明的水晶玻璃瓶,做工精湛,疑似出自河络之手。瓶底铺了一些泥土,上面『插』着一株歪歪扭扭的植物,植株细长,上面零零落落生着十来片稀疏的叶片,看来毫不起眼。班主夫人莫名其妙,三十六号从墙上一个不易察觉的小洞望去,隐约想到点什么,一时间又抓不住具体的形象。

    两名书生却顿时面无人『色』,那健谈的青衣书生嘴唇动了动,居然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里面都是惊恐。阿福不去理会他,扭头对夫人说:“看在你帮我保管了它那么长时间,我不妨告诉你真相。你们手里的那只血翼鸟,就是你所谓的怪物,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它只是这棵迦蓝花的花奴而已。”

    “迦蓝花?花奴?”夫人更是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

    “你们当时见到了那只鸟,就想把它据为己有,确实很有眼光。你们云州班里的动物都是冒牌的,血翼鸟却是货真价实来自云州的,只可惜你们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明白其中的关键。血翼鸟不过是迦蓝花的花奴,为了替迦蓝花寻找花朵而活。”

    “花朵?什么意思?”

    “我想你已经亲眼见过你丈夫的样子了吧。注意到他的头没有?”阿福阴森森地问。夫人悚然,丈夫那颗恐怖至极的头颅至今仍在她眼前鲜活地飘浮着,尤其那双圆睁的眼睛,里面含有某种满足的惬意,她有一种错觉,仿佛这颗头颅才是罪魁祸首,贪婪地吸取了全身的养分。

    青衣书生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我们那天就警告了你丈夫,早点把血翼鸟交给我,免得给自己惹上杀身之祸,他装傻充愣地就是不给,最后害了自己。迦蓝花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植物,我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我们把它保存下来是不是应该。”

    夫人忍不住问:“你们保存什么?你们不是龙渊阁的人吗,怎么还管这些事情?”

    “哦,他们只是自称龙渊阁的人而已,真正的龙渊阁似乎不怎么承认他们。”阿福坏笑着说。两名书生神『色』尴尬,却又无从反驳。

    三十六号看得出来,这才是阿福的真正面目:阴险、凶狠、狡诈、恶毒,不达目的决不罢手。他一改在云州班中那种小厮特有的怯懦和萎靡,脸上焕发出一种不同寻常的神采,接着用嘲讽的语调说:“这两位来自于一个很有意思的组织,据说该组织的创始者原本是龙渊阁里的修记。这位修记负责动物植物部的资料整理,但却十分的不安分,看到那些文字,就希望能将所有的生物都作为实物收集起来。这一点和龙渊阁决不干涉世界的信条无疑是相违背的,但他像着了魔一样,始终无法放弃掉这个念头。所以最终,他被逐出了龙渊阁,不过他一直固执地自称自己是龙渊阁的旁支——这大概是为了维护一种脆弱的自尊心吧,两位?”

    青衣书生勉强哼了一声,并不作答,看神情恼怒至极,却又不敢轻举妄动。阿福还要火上浇油:“可惜读书人就是读书人啊,一肚子的知识,却不会动脑子。我要是他们,有很多动物就是杀了我的头我也不敢去碰一下,多危险哪。比如迦蓝花这样的东西,让它老老实实呆在云州生根发芽,多好,可他们偏不信,非要想方设法去云州弄出来,闯祸了不是?”

    一直沉默不语的白衣书生此刻也忍不住了:“胡说!如果不是你混到我们的船上,把它从我们手里偷出来,又利用这个戏班运到宛州来,怎么可能酿成这么大的风波?”

    阿福语重心长地说:“喏,你看,这就是现实的残酷『性』了。坏人总是很多的,而且干起坏事总是不遗余力的,既然你们把迦蓝花从云州带了出来,总该想得到这一点。至于被坏人胁迫,以至于束手束脚无可奈何,更是大大的不应该啊。”

    “世界是危险的,年轻人要多积累点经验。”他最后总结说。

    三十六号听得直摇头,却不知道这厮气焰如此嚣张,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威胁了两名书生。风亦雨看他神情凝重,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搅扰了他。隔壁的班主夫人已经在问:“你刚才说,已经把迦蓝花的种子分种在了城里几处不同的地方,他们俩就很害怕,是因为这种花有什么古怪么?”

    “我听人讲到过,有一种叫做并蒂莲的花,”她说,“那种花只能在动物的血肉中成长。通常,它会寄生在颅腔中,慢慢生根发芽,直到花朵从头顶上钻出,娇艳地绽放。”她的语气阴森森的,让人听得不寒而栗。

    “这种所谓的迦蓝花,是和并蒂莲差不多的吗?”她问。

    阿福还没回答,白衣书生已经开口了:“这种传说一直存在,但在我们的记录里并未得到证实。”阿福一笑:“你听?这是专家的意见。并蒂莲的传说嘛,我倒也听说过,可是迦蓝花一来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绝非不着边际的传说,二来和并蒂莲完全是两回事。云州远比你们想象当中更加严酷。”

    青衣书生恨恨地说:“你和云州的关系果然深得很哪,是那里的原住民吗?”

    阿福并不回答他,只是凝视着手中的水晶瓶,那棵细细瘦瘦的迦蓝花静静『插』在土里,和一棵狗尾巴草也没太大分别,半分也看不出为了它竟然会死掉几十个人。阿福目光中仿佛笼罩着一层浓浓的雾气,让人完全看不清他的内心。

    “云州,其实就像这株迦蓝花一样,只看它平凡的外表,半点也猜不到蕴含于它体内的惊人的美丽。”阿福的口气就好像哲人在讲学,“其实所有的美都隐藏在神秘之中,或者说,不可捉『摸』正代表着美的本身。你们不会理解云州的,你们眼中只看见那些杀人的瘴气和险峻的海岸,就以为云州不过是一片充满死亡气息的蛮荒之地。”

    “你们无法想象当夜晚瘴气散尽时,月光是何等的清亮,就像天河的水那样缓缓流淌而下,你几乎能感到那种冰凉的触觉。你们也无法想像那些光秃秃的石原,在上千拓的平原上,寸草不生,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嶙峋的怪石,呈现出各种生动的颜『色』与姿态,仿佛他们才是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所在。”

    “你们没有见过『迷』云之湖,那里方圆数里都被『乳』白『色』的雾气笼罩,几乎什么也看不清,但是有发着光亮的小虫不断在湖的两岸穿梭,可以做最好的航标。千百年,它们都这样不停的从湖的一端飞往另一端,力气不济的往往在中途坠落,被湖水吞没。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也许在它们的心中,自己正在穿越云天,寻找『迷』云尽头的未知彼岸,而那是他们冥冥中不容抗拒的宿命。”

    “你们没有见过火焰森林,那里的每一棵树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疯长,然后到了养分不够用的时候,多余的枝叶就会燃烧起来,化为灰烬,重新为自己的母体补充养分。所以整座森林终年都是烈火熊熊,黑烟蔽日。”

    “你们更加没有见过头颅之谷,那也许是整个云州最不可思议的地方。走进那座山谷,你就能看到许多粗大而绵长的藤蔓爬满了所有的山壁,那些藤蔓上布满了花朵,但你也可以说上面一朵花都没有。那是因为,每一朵花,就是一颗动物的头颅,那就是迦蓝花了。其实它的花瘦小而丑陋,也许这令它十分不满,因此养成了贪婪的天『性』,喜欢攫取动物的头来妆点自己。和你方才所说的并蒂莲大不相同,并蒂莲是需要脑髓作养料,而迦蓝花并不需要它们什么,仅仅是喜欢本身,而且它还会耗掉自身的养分去养着些头颅。”

    “那些头颅啊,都保持着生前的鲜活姿态,无论人还是兽,脸上都带着栩栩如生的表情。也许之前它们还在进食,还在沉睡,还在和自己的配偶欢爱,但在那一刻之后,它们的身体不复存在了,只剩下这颗头颅,成为迦蓝花的美丽的一部分。”

    他的语调莫名地兴奋起来:“迦蓝花是一种顽强的植物,就像云州本身一样顽强。它会不停地散放出花粉,比你们见过的任何一种花都要多,都要密。起风的时候,那些花粉随着风飘散到很远很远,在半空中飞舞着,就像是生命的种子一样。有的时候,附近几十里的区域都会完全被它的花粉所覆盖。”

    “但迦蓝花自己没有办法取得那些头颅,它需要花奴的协助,也就是血翼鸟。血翼鸟会替迦蓝花把头颅带回来,有时候还必须靠它将花粉传播出去。因为云州的动物都害怕了,都躲得远远的了,光凭风也许都不能达到目的。”

    阿福讲得绘声绘『色』,但越是生动,身旁的听众们就越觉得『毛』骨悚然。即便是云灭,在心里想象着整座淮安城被迦蓝花的花粉覆盖的情景,也觉得一阵寒意从脚底生起。

    “我明白了,”班主夫人低声说,“我早就在怀疑死人的事情和那只怪鸟有关,没想到真的是这样。吸入了花粉的人,就会变成那样,对吗?可是,那几天血翼鸟一直被我们关着,没有出来啊。”

    “因为云州需要血翼鸟,宛州却用不着,”阿福说,“云州究竟有多大,谁也不清楚,但是至少在大部分可知的区域里,生物是极其稀少的,如果没有血翼鸟的帮助,大概没可能获得头颅。可是在淮安不同,这里是人的海洋,人类、夸父、羽人……取之不尽的资源哪。用不着血翼鸟,我只需要挑一丁点花粉,趁着市民挤在一起看马戏的时候……”

    “你这畜牲!”青衣书生忍不住骂出了声,“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福耸耸肩:“只是为了引二位出洞罢了。你们从西陆一直追到东陆,始终不肯放过我,既然如此,还不如弄点事情出来,『逼』你们现身,现在目的达到了。”

    “你刚才也说过,这种东西原本不该出现在云州之外的地方,为什么那么处心积虑的要得到他?”青衣书生问。

    “现在它的第一个作用就出现了,”阿福微笑着回答,“你们已经被我占到了上风。以后我占上风的时间,大概还会有更多吧。”

    这番话中表『露』无遗的野心让三十六号都禁不住皱皱眉头。他轻手轻脚的离开,到风亦雨对面坐下。

    “完事了?”风亦雨充满期待地问。

    “远远没完,”三十六号说,“只不过该听的都听到了。现在需要想的是怎么解决。”

    风亦雨长出了一口气:“那就简单了,你那么厉害,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三十六号报以苦笑:“在你心里,我还真成了万能的了。”

    风亦雨脸上轻轻一红:“在我的心里,你差不多就是万能的,云灭。”

    “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万能的人,”真名叫做云灭的三十六号叹息一声,“比如现在,我说不定还需要你帮忙呢。”

    “你大概是唯一一个敢于向风氏求助的云家子弟。”风亦雨抿嘴一笑,略有一点得意。

    “那是因为我面对着唯一一个愿意帮助云氏的姓风的人。”云灭回答。

五、风与云() 
按照神话传说,九州是由于一个叫“荒”的大神和一个叫“墟”的大神相互不对付、进而大打出手才产生的。这个传说教育了我们,九州大地从创始之初起,就打上了不可消磨的战争的印记。

    九州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一部战争史,你砍过我之后他再来砍你,文明进程的每一步都流淌着浓浓的鲜血。各族已经习惯了在战火中为自己求得生存的权利,并且做好了准备继续习惯下去,于是当和平有一天突然降临的时候——大家都不习惯了。

    我们抛开其他种族,单讲讲羽族。这是一个自视高贵的种族,仿佛飞在天上就不需要像人类那样拉屎,虽然人口不多,但凭借着飞行的能力和『射』箭方面的天赋,在长期与其他种族的抗战中始终不落下风。等到了战争结束,高贵的羽族精英们似乎仍然觉得意犹未尽——手里的箭不『射』出去,总是不够过瘾。

    不过和平条约的约束力不容置疑,要打破它恐怕不大可能,这毕竟是九州打了几千年后第一次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姑且不管这样貌合神离、『逼』不得已的和平能维系多久,一般人还是不愿意去冒犯它的。所以过剩的精力只能内部解决了。

    羽族是一个很讲究种姓的种族,高贵的姓氏通常会代代相传,形成一个越来越庞大的势力,他们的精英血脉代代相传,努力保持着纯净,飞行能力也的确比普通羽民强。据史料记载,甚至曾经有一个短命羽王专门颁布诏令,把羽人分成九个等级,不过他的结局不怎么好,最后被最卑贱的无翼民赶下了台。

    但无论怎样,高贵的姓氏们仍在延续。到了这个年代,经过一番披沙拣金去粗存精的筛选较量排挤倾轧之后,在整个羽族中最举足轻重的家族只剩下了两个:雁都风氏和宁南云氏。

    雁都是羽族在上一次战争时期就确立的国都,取代了陈旧的青都齐格林,风氏在这里几经起起落落,通过历代战争中贡献的杀敌数字与伤亡数字确立了羽族第一姓的地位;宁南则是战后新兴的商业城市,云氏通过经商敛财迅速发家——而按照羽人的传统,经商是一种沾满铜臭气的世俗行为。所以风家瞧不上云家,觉得他们有悖羽人的优秀传统;云家也看不起风家,觉得这只是一块正在逐渐腐烂的牌坊。双方大眼瞪小眼,就像天空的鹰隼和地面的虎豹一样,谁也不能吞下谁。

    当然了,起初的时候,双方还得维系着面子。纵然谁也瞧不起谁,偶尔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还会客客气气的。某一年羽皇主持五年一度的祭天大典,云家和风家的家长为了排名相互谦让,一时间曾被传做美谈。然而排名终归是虚的,利益才是实实在在的,好比一个宛州商人平日里总能握着你的手称兄道弟亲热地不得了,你要是敢少付一个铜锱他就能当场和你翻脸。

    裂痕产生于一桩生意上的纠葛。风氏虽然厌弃经商,手里却始终握着一个极大的产业不肯松手,那就是南『药』城的『药』材买卖,这也是他们几百年来的一项传统。这大概也符合风氏的家风:要么不做,要做就挑最大的。

    “我们不去沾染那些低等的小生意,”历任的风氏家族尊长们如是说,“贵族应当有贵族的处事准则。”这番话的指向无疑是素来以手段灵活而著称的宁南云氏,他们的嗅觉比狐狸更敏锐,总是能抓住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商机大捞一笔。譬如这一年厌火城突然怪病流行,一种谁也没见过的虫子铺天盖地的在城内繁衍壮大,被叮者倒也没别的严重症状,就是会浑身上下奇痒难忍,相当难受。城中居民用了种种方法除灭这种怪虫,都没什么太大效果。就在此时,一家神秘的『药』铺在厌火开张了,他们出售一种『药』粉,虽然不能灭虫,却能有效的止痒。这种『药』自然是大卖特卖,购者如『潮』。

    此事理所当然引起了风家的关注。他们控制了整个宁州一半以上的贵重『药』材,却没料到有人能在他们眼皮底下抢钱。他们不动声『色』,弄来了一些『药』粉仔细检验,发现其成分其实很简单,主要原材料是在南『药』北部维玉山中很常见的维金草。这种草向来『药』用价值不大,只有维玉山中的山民偶尔采来熬成汁『液』,据说是治蚊虫叮咬的便宜土方。

    弄明白了原料,风氏自然打算如法炮制,不料这一跟进把他们吓了一大跳:整个宁南城都收不到半根维金草,全部被人垄断了,追根溯源,发现都是宁南云家在捣鬼。再进一步调查,才发现过去的十年间,在风家大手大脚垄断了所有珍稀『药』材和常用『药』材的时候,云氏已经悄无声息的开辟了第二战场,把一些看似冷门的『药』物收购都揽到了自己名下。这一次的毒虫事件相当蹊跷,说不定就是他们暗中捣鬼,借此赚一笔横财。

    风氏的族长得知此事后暴怒,将负责『药』材生意的人重责一顿,随即准备采取过去的老办法,将云氏从南『药』挤走。这时候他才察觉到,云氏的势力早已渗透开来,如老树根一般盘根错节,从羽族皇室到各城邦领主再到普通地方官员,云氏的影子无所不在,俨然有和风家分庭抗礼的态势。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与此同时,云家也越来越感受到风氏的势力对他们扩张的阻碍。风氏就像一头森林中沉睡的巨熊,表面上看起来垂垂老矣,走到哪个角落都会碰上它的脚爪。看起来,一场大战一触即发了。

    战争的导火索仍然由那场虫灾引发。云氏的『药』粉哗啦哗啦地卖将出去,赚了个盆满钵满,偏偏就是不给出根治的法子,人民群众痒了,吞了『药』粉,不痒了,再被叮咬,又痒了,再吞『药』粉……那满天的蚊虫依旧『乱』飞,发出嘲弄的嗡嗡声,其间隐约混杂着宁南云家数钱的声音。

    风家憋不住了,派人混入南『药』城云家控制的网络,他们怀疑整件事情都是云家的安排,既然如此,也应该有彻底根除这种毒虫的『药』物。不过风家的出发点倒并非出于解救厌火人民于困厄之中,只不过是不能坐视云家敛财罢了,好比两家包子铺相互抢生意,自己家的包子卖不好,也会往对手门前扔点牛粪让他们不好受。此所谓竞争是也。

    然而包子铺伙计也分聪明的和笨的。风氏包子铺的伙计不够聪明,扔牛粪的时候被对方发现了。双方扯板凳抄顶门杠一通火并,终于出了人命。事后双方各执一词,都称自己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我们没动手是他们先动手他们没死人我们才死人了”。两边的受害者谁也无法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索『性』抛弃掉证明过程,开始单方面宣布为自己讨还公道。厌火的虫灾一年之后便已止息,但两家的公道一讨,一不小心好几百年就过去了。

    风亦雨跟随着堂兄风劲进入宁南,她在马车里听着外面城门守卫的例行盘问,已经紧张得冒汗了。这样的心理素质显然不适合做一个优秀的斥侯,而事实上,风家压根也没有打算让她干出点什么来。她和冒冒失失的堂兄只是幌子,风家希望这两个毫无经验的新手能够恰到好处地『露』出破绽,吸引对方注意力,以便掩护真正的高手行事。

    他们根本不用刻意去表『露』什么。风劲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卫兵多问了他两句话就差点被揪住打一顿,至于风亦雨,走到哪儿都是低垂着头,眼睛死死盯着脚尖,以至于一起长大的姑娘们都断言她日后必然大富大贵,因为掉在地上的钱包肯定都是她的。这样两个人进了宁南城,不是瞎子都会多看两眼的。

    在那些滥俗的演艺故事里,大家族往往会修筑一个坚固得夸父都捣不烂的城堡,放上一群武装到牙齿的守卫,唯恐人家不知道这里藏了个黑社会。现实中满不是这么回事。云家的宅子从外面看上去就很普通,而且不走进院子里,你连值守的战士都看不到半个,门口只站了两个懒洋洋的看门人。至于他们的真正实力,已经散布到了宁南城的每一处角落。

    两个惹人注目的人住进了客栈,随即陷入了茫然。作为菜鸟,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比较好。虽然发布命令的家族长老信誓旦旦“只要你们不轻举妄动,对方也不会轻举妄动”,但如果这个逻辑成立,两个家族百年前原本就打不起来。

    风劲跑到大堂去喝闷酒,风亦雨只能躲在自己房中发呆,这也是她多年的习惯。等到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已经完全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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