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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3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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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劲风拂过,颇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不由自主地退回几步。他叹了口气,知道跑不掉,索『性』扶起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心里存了听天由命的念头,安弃反而镇定下来,这才注意到身边还有两个人没有逃命,那是先前一直坐在他旁边的那对母女。一般少年人在漂亮的同龄女子面前总是好点面子,即便对方是个陌生人也不例外,他想到自己刚才试图逃跑的举动,脸上微微一红,但侧头一瞥,这位少女却好似完全没注意到她的存在,只是在苦劝自己的母亲。
“妈,这里太危险了!快走吧!”她摇晃着母亲的手臂,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但那个老『妇』人却不理睬她,一双盲目只是死死对着传来打斗声的方向,就好像那双眼睛还能看得见一样。
“妈,我们留在这里到底要干什么?”少女带着哭腔问。
“登云会啊!那个人是登云会的,一会儿得问问他,是不是知道你爹的事情。”老『妇』的声音虽然不大,却着实把安弃吓了一跳。他禁不住说:“别开玩笑了!你们还敢和他说话?”
老『妇』不再说话。少女微微摇摇头,反而向前走出了两步,似乎是为了护住母亲,避免她受误伤。安弃心想:疯子,这帮人都他妈的是疯子。
此时两个正缠斗在一起的疯子已经战到酣处,丁风的两条袖子挥得如同戏台上耍水袖的戏子一般,但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力量,每次和敌人的毒掌相交,都发出蓬的一声响。但是衣袖毕竟脆弱,战不多时,登云会教徒忽然变掌为抓,嗤啦一声,把他的左边袖子抓下半幅。
安弃虽然对武学一窍不通,也能看出方才这两个疯子打架,丁风一直靠着袖子抵挡对方的肉掌,多半那手掌上有点什么古怪。此时左边袖子被撕下来,那就不怎么妙了。正在焦急,场中突生变故,那登云会教徒蓦的惨叫一声,向后跃出数尺,右掌心赫然多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洞,已经被什么东西戳穿。再看看丁风的左手,不知何时握住了一根怪形怪状的兵刃,有点像铁棍,前端却尖利带锋刃;有点像剑,却又比剑更短更细。安弃对于兵器的了解仅限于此,除了棍和剑,也想不到别的了。
“青蜂刺!”教徒用痛楚的声音叫道,“你是十多年前失踪的笑面蜂丁风!”
“好眼力!”丁风微笑依旧,“十多年了,没想到还有人记得我。”
教徒喘着粗气,在一张未被掀翻的桌子旁靠住。他的毒掌被破,毒气倒流入血『液』,已经无法再战,心里知道这一战输定了。他也明白,丁风一开始故意不亮兵刃,是为了让他放松警惕,以便用青蜂刺偷袭。但是临死前弄明白了丁风的身份,他却反而看起来有些兴奋。
“我明白这孩子为什么在你手里了,”他说,“十六年前,陵威镖局就莫名其妙地在北谅山全军覆没,而你,笑面蜂丁风,是当时天下闻名的独行大盗。你原本是跟踪着陵威镖局的车队而去,想要在他们身上发笔财,却没想到在那里捡到了这个孩子。对吗?”
安弃听到此人的说法也和丁风一样,心头又是一跳。那真的是在说我吗?他想,我这副德『性』,“神赐之子”?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的天大的笑话。但是,这两个打得你死我活的对手,不大可能商量好了来骗自己——也没那个必要。这么说起来,至少那团从天而降的火球是真的了?
丁风淡淡一笑:“我早在那里掘好了陷阱等着他们,遗憾的是,除了这个孩子,我一无所获。”
“遗憾么?”教徒说,“恐怕不遗憾吧,比起这个孩子,几车红货算什么?”说完这句话,他身子一软,已经坐在了地上。丁风看着他:“鬼阴掌虽毒,一旦毒掌被破,毒质就会反噬。你的命已经不长了,而且死时毒『液』流遍全身,苦不堪言。”
对方喘着气回答:“所以我请求你照着我的心口再来一刺,能让我做个痛快鬼,免受那么多煎熬。”他的嘴角慢慢流出了黑血,的确是命不久矣。
“这个要求我可以答应,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似乎应该你先回答我的问题,”丁风说,“这个孩子的存在,本来是个秘密,三陇村村民被我吓唬之后,也绝不会主动将此事泄『露』出去。可为什么登云会会发现了他,并且连官府也知道了他的存在?”
教徒摇摇头:“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奉命行事,来寻找这个小孩,仅此而已。官府为什么会知道、为什么也要抓他,我就更不清楚了。”
此时他毒气攻心,连说话都有气无力,听语气也并不像撒谎,而他的肤『色』也开始起了变化,一阵淡淡的黑气浮于体表。丁风失望地叹口气,不再多问,按照所答应的,抬起青蜂刺刺向他的心口。
噗的一声,青蜂刺准确地扎进了登云会教徒的心脏。他的脸上浮现出宽慰的笑容,闭上双目,似乎在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但在那一瞬间,丁风却敏锐地察觉到,那笑容中包含着一丝诡异的得意。
他意识到了不对,但还没等反应过来,对方的伤口已经猛然间裂开,从伤口中喷出一股血水,如利箭一般,向着丁风的面门激『射』而去,而且迅速散开呈扇面。丁风敏锐的眼神在那一刹那注意到,血水是黑『色』的,而且带有扑鼻的腥臭气息。这不是刚刚中毒就能达到的效果,而是已经早就令毒质流遍了全身。
这是登云会的一种极其邪恶和狠毒的秘法,直接挑选活人杀死,再用外人不知道的手使他们复活,并把剧毒注入他们体内。复活的的教徒会功力大增,然而浑身毒血,无欲无痛,根本就是行尸走肉,他们只是带着这必死的身躯去完成重大任务,由于他们本来就相当于是死人,所以不会有半点怕死的念头,会比寻常的教徒更加凶悍,而那一身的毒质也是最好的武器。他们的称谓,叫做尸鬼。
在如此近的距离,丁风已经没有办法再作出其他选择,尽管竭力闪身,身上仍然中了数滴毒血。但在这一刻,他甚至顾不上思考自己的安危,当那血箭从他耳畔掠过时,他想道:糟糕了!
我竟然完全错误地估计他们的目的,丁风想着,并没有愤怒,而是感到了一种强烈的不安。他们究竟想要干什么?
第二章、云邪3、()
直到中了尸鬼的毒血箭,丁风才恍然大悟:这一下并不只是为了攻击他,更重要的在于,毒血直接奔向了远处的安弃。而在这一刹那他也明白过来自己错得有多厉害:登云会根本就不想抓住安弃,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这一点从他们不惜派出尸鬼就可以看出来。
他们只想杀死安弃,彻底地毁掉他,而刚才尸鬼摆出束手就擒的模样,甚至求自己给他一个痛快的,正是在麻痹自己,以便找到机会用自身的毒质偷袭安弃。由于没能想到这一点,自己的托大很可能就在此刻造成致命的后果。
血箭已经『射』到了安弃跟前,正当丁风追悔莫及时,安弃却给了他意外的惊喜。这个从没练过一天武功的小木匠,面对着扑面而来的毒血居然有着本能的神速反应。他原本坐在椅子上,眼见毒血『射』过来,立马身子一仰,连人带椅子倒了下去,躲过了那一击。当然了,毕竟他的身手有限,想要躲过血箭击中背后的梁柱后反弹开的血珠,却是没办法了。
然而这一下已经足够丁风救他的『性』命了。他左脚卷起方才被扯掉的那片衣袖,踢了出去,原本轻薄无分量的布片竟然变得像利刃一般直飞出去,挡在了安弃的头顶,正好将毒血挡住。这一挡之后,他已经全速窜出,把安弃拖到了安全地点。
他不会再给尸鬼第二次机会,一个箭步上前,手起刺落,已经用青峰刺扎穿了尸鬼的心脏,把对方死死钉在了地上。尸鬼拼命扭动着身躯,仍然无法摆脱,而心脏被刺穿后,血『液』无法流转全身,也就意味着死亡的真正来临。他狞笑一声,直直地瞪着丁风:“你不过能杀掉我一个,还有许多的尸鬼进入了北谅山,还有遍布天下的我教教徒在追捕你们。你们根本无路可逃……无路可逃……”
他说完最后一个“逃”字,眼神逐渐黯淡下去,头一歪,终于断了气。这时候丁风才顾得上去在敌人怀里寻找解『药』,但正如他所猜到的,尸鬼本来就『性』命不长,根本没有携带任何解『药』。丁风中了剧毒,恐怕是活不了太久了。他叹息一声,仍然坐了下来,盘膝运气,把自己的独门解毒『药』吃了两粒,虽然不能对症,却也能暂缓毒气攻心,让自己多活一两天。
依旧躺在地上的安弃兀自不知发生了何事,一边费力地爬起来,嘴里还在嘟嘟囔囔地抱怨着:“那么使劲干什么,脚踝都要被你抓断了。”
丁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安弃立即收声。丁风运气几遍,知道毒『性』暂时被压制,这才顾得上发问:“你小子刚才动作怎么会那么快?你不是从来没学过武吗?”
安弃很纳闷:“那还需要学武?都是我在村里练出来的。”
“村里?”
“是啊。村里的小孩老被我收拾,又打不过我,只好玩些扔石子、下绊子、泼污水的没品招数。这么些年我早练出来了,想要泼中我可不容易……”
“也不知道是谁没品!”丁风被气乐了。他正想用毒血吓唬这小屁孩一下,还没开口,身前忽然传来一声惊叫。他这才惊觉,刚才只顾到了救小木匠,竟然忽略了小木匠身旁还有人。
那是一直没有离开的那对母女。女儿倒是满怀孝心,一直挡在母亲的身前,可谁也没想到,最后的伤害来自背后反弹的毒血。结果反而是母亲的后背承受了剧毒,女儿却安然无恙。
“你们要是早听话走掉就没事了。”小木匠惋惜地一摊手。丁风近前查看,看见老『妇』人嘴唇都已呈乌黑『色』:“已经没救了。”
那个小姑娘怔怔地跪在母亲尸身前,居然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连小木匠都看得老大不忍心。他很快想到,这个老『妇』人是因为丁风出手救自己才被误伤中毒的,万一被该女儿揪住讹一笔。那可糟糕了。此人向来小气而贪婪,一想到可能要赔钱就惴惴不安,连自身的处境都顾不上想了。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替钱包伤心,因为丁风接下来的话足以吓得他两腿发软:“我估计错了。我本来以为他们是来抓你的,没想到他们根本不想抓你,只想杀了你。”
“别问问题,现在来不及,”他挥手止住了安弃的发问,“离开这里之后,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你。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个问题要解决。”
他转向了那个小姑娘:“很抱歉,她的死与我的疏忽有关,我会尽量补偿你。”
这个傻子!安弃气得要吐血。赖账还来不及呢,竟然会去主动送钱。小姑娘凄然一笑,微微摇头:“人都死了,什么也补不回来,更何况这件事原本就怪我母亲。如果不是她执意不肯走,非要留下来打听登云会的事情,也不会死。”
丁风一愣,但想登云会为非作歹多年,仇家何止成百上千,其中细节大同小异,也不必多问。这个昔日的大盗虽然出于自身的骄傲,对于由自己引发的误伤而感到愧疚——同时大概还有一点明知道自己也会死去的同病相怜,但也绝不会婆婆妈妈假仁假义。他苦笑一下,还是从身上『摸』出一张银票塞到她手里,然后一把拉过在一旁两眼放光的安弃,出门而去。
丁风不敢再稍作停留,也不管安弃受不受得了,一夜间狂奔了近百里,来到一处大市镇,才找了个偏僻小店歇息。小木匠一辈子最远也就到过北水镇,这本来是前所未有的新突破,可惜此时头晕眼花,只剩下趴在床上挺尸的份,压根顾不上什么新鲜感了。
但丁风不容他喘息,一把把他揪了起来。安弃虽然眩晕得要死,却也不敢和他冲突,只能强撑着靠在被子上。
“打不过我就不得不受我的气,这种滋味挺难受的吧?”回过身坐到门边的丁风淡淡地说。安弃讪讪一笑:“你倒挺能猜别人的心思……现在我们是不是暂时安全了?你可以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了吧。我被你抓了一天两夜,稀里糊涂地净在逃命,可是连为什么逃都不知道。有人要杀我,有人要救我,可我从头看到脚,也没看出我有哪点值钱。”
丁风的回答把他气得吐血:“其实我也不怎么知道。”
这不是存心玩老子么?安弃想。好在小木匠素有隐忍之能,知道眼前这个十多年前的大盗绝非自己所能惹得起,所以把冲到嘴边的骂辞又吞了回去。
丁风似乎也并不在意他的反应,始终仰头看着窗外的天空。安弃不由得想起两人第一次在山中碰头时的情景,当自己在树枝上试图安睡时,这厮也是这样出神地望着夜空,好像那上面飘着金子。
“我小时候其实并不想做一个大盗的——谁也不会生下来就乐意去做贼,”丁风一开口似乎就和主题无关,但此人笑面之下隐藏的蛮横却让安弃不敢打断他,“当然到最后我还是做了贼。所以一直活到三十岁,我从来不相信有什么神佛存在,倘若有神,怎么可能世间还有那么多的罪恶与不幸?”
见鬼了,这老梆子不会要痛说家史吧?安弃想。好在丁风很快回到了正题上:“强盗也分很多种,占山为王的、打家劫舍的、江海称雄的,而我专以劫镖为生。十六年前,我打探到临州的陵威镖局保了一批价值不菲的红货——那是道上的黑话,意思就是珠宝——而这家陵威镖局实力相当一般,至少绝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我制定好了计划,埋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北谅山上,准备吃掉这批货。”
“我的外号‘笑面蜂’,并不只是从相貌和武器上来,也是因为我善于布置各种机关,就像蜂类筑巢一样。那一夜我在山中挖好了机关陷阱,自己躲在另一处坑里通过小孔向外窥视,等着他们到来。到了午夜时分,如我所料,陵威镖局为了赶紧翻过北谅山,选择了走夜路,正落入我的圈套中。”
“我屏住呼吸,等待着他们引发机关,但就在这时,那团血红『色』的奇怪火球出现了。镖师们停下了脚步,看着这难得的奇景,我也禁不住看呆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前一夜我已经向你讲过了,但有一点我没有告诉你,那就是村民们所没有见到的一幕场景。当时他们都着急地逃命,根本无暇顾及天空中的变故,而那一幕又发生得太快,连我都差点把它当成错觉。”
丁风深深吸了一口气,虽然事隔十六年,当时的奇景仍然令他难以忘怀:“在那团火球悬停在三陇村上空之前,在极短的一刹那间,它起了一点不可思议的变化。”
“就在火球即将落到三陇村地界前的一瞬间,它突然间停止下坠,那些燃烧的血红『色』火焰仿佛是在突然间散尽,从其中显现出了深绿『色』的带着翅膀的人形!不过那人形只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随即加快速度,向着地表猛撞下来。这一幕极其短暂,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忙于逃命的村里人都没有留意到,只有我和镖师们看到了。”
安弃瞠目结舌,但看丁风的神情,并不像是在编造。“可是镖师们都死了,”他说,“所以知道那一个变化的,只剩你一个人了。”
丁风长叹一声:“所以这番话我根本没法向旁人说,任何人听了都会当我是个疯子。但那绝对不是错觉,因为镖师们也都发出了同样的惊叹。不过我的反应比他们快,当火球改变方向时,我已经凭直觉感到危险『逼』近,并且立即缩回地坑,把身体蜷缩在角落里。刚刚藏好,就感到地面一阵剧烈震动,落下来的灼热的泥土差点把我活埋了。”
他伸出右手,卷起袖子,安弃看到上臂处有一大片皮肤颜『色』暗红,显然是陈旧的烫伤,不由身上一寒。
“后来呢?”他已经完全抛掉了先前的怀疑,“后来你是怎么捡到……捡到我的?”
丁风脸上再次现出那种『迷』惘的神『色』:“这件事就只有我一个人经历了,但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可是……可是你存在,你活生生地存在,又证明那并不是一个梦,也并不是我发疯的狂想。”
“我试探着走了出去。爆炸已经止息,暂时没有新的危险发生。但是我算计好了想要打劫的镖队也被彻彻底底地毁掉了,所有的红货都烧成了灰烬,没有半点值钱的东西能够留下来。我的眼里只见到遍地的焦尸——那可不怎么好看。但就在我失望莫名时,我看到了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一道眩目的绿光。我一下子想到了,镖局的货物虽然没有了,但那从天而降的孛星里,难道还隐藏着什么了不起的宝贝?”
“我一下子想起了刚才看到的绿『色』人形,心里想着,甭管值钱不值钱,不过去看上一眼的话,今后大概一辈子都会后悔。于是我走上前去,就见到了你。当时的你还是个小小的婴儿,身上的绿光还没有散去。”
昔日的大盗带着一脸近乎恍惚的神情,再次陷入了旁若无人的回忆中。那些记忆将他缠绕了一十六年,非但没有渐渐模糊,反而越来越清晰,像是一个反反复复不断重现的噩梦。这样的噩梦,也许只有倾吐出来,才能稍微纾解一下心头的积郁。
安弃紧皱着眉头,扑通一声倒在床上,拉过被子蒙住了头。他生『性』『奸』猾多疑,原本很难被人打动,但丁风刚才说话的神情语气,任何人听了都不能不信他的诚实。当然另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丁风虽然没有刻意骗人,但的他所见所闻者,都只是发疯后的幻想。
可是还有官府的追兵和登云会的凶徒,不可能他们都发疯了吧?想到这一点,安弃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炸开了。他真希望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怪诞的梦,梦醒之后,自己还躺在虎头崖,肚子饿得咕噜直叫,准备回家去吃饭。
这不是梦。他掀开被子,忧郁地想着,在他的眼前,丁风已经恢复了惯常的神态,只是那笑容中似乎包含着一些掩饰不去的悲哀。安弃定了定神:“你看到了那个婴儿,然后呢?”
“然后突然间绿光高炽,我被晃得睁不开眼睛,”丁风淡淡地说,“等到能视物时,绿光已经完全消散,你的浑身上下也没有其他异状了。我身边只剩下遍地的死尸和空气中弥漫的焦臭气息,还有手中抱着的婴儿,那就是你了。”
“但你为什么要把我交给那些村民?”安弃问。
丁风『摸』『摸』他的脑袋:“老子这辈子抢过人、杀过人,唯独没有养过人。何况那时候我已经魂不守舍,脑子里一片混『乱』,把一个初生婴儿带在身边,只怕过不了两天你就得没命了。我正在为难,碰巧三陇村的村民过来瞧热闹,我灵机一动,把你交给了他们。”
“你倒真是好心,”安弃哼了一声,“还编出什么‘神赐之子’的鬼话去蒙他们……”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想起了一个问题。整段故事丁风讲得倒是一气呵成不『露』破绽,但有一个关键的因素他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抱走交给村民们抚养?十六年后又为什么要救自己?他不过是个偶然碰上这桩事的路人,本身还是个不那么善良的江湖大盗,对自己完全不必负任何责任。
丁风摇摇头:“别问我。我也说不清楚。那时候脑子里嗡的一声,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驱使着我,命令我让你活下去。”
安弃注意看着丁风的表情。他在说这段话时表情很不自然,以安弃说谎话如喝水的丰富经验,完全可以判断出丁风隐瞒了点什么没说。但他也不能强『逼』着对方说,何况方才丁风所说已经足够令自己震惊了。他终于第一次认真思考起自己的身世。小木匠安弃,现年十六岁,三陇村人见人恨的公害,不学无术,贪财『奸』猾,偷鸡『摸』狗,欺软怕硬,村中人见之皆绕道而行,连老爹老木匠都对自己冷冰冰的不爱搭理。此人在山村中长了十六年,从来没有什么超乎常人的特殊之能,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木匠技艺倒是不错,但从来没有专心干过活,打架专揍比自己年纪小的,读书学两个字倒能忘掉三个。
“你不会认错人了吧?”他终于忍不住说,“兴许村里人抱走了那个孩子后,偷偷掉包了。”
丁风摇摇头,将他肩头的衣服拉下,伸手一指:“这个印记,你总见到过吧。”
安弃知道,丁风指的是他肩头那个奇怪的黑『色』胎记,看上去很像是一片云彩。所谓胎记,是人生下来就带在皮肤上的颜『色』沉淀,没办法用后天的纹身、烙印之类的方法来作伪。安弃下意识地『摸』『摸』肩头:“这么说你没有认错人了,那真的是我。”
“不只是胎记那么简单,”丁风又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枚指环,是登云会的标志,上面刻有他们的徽记,你看看。”
安弃颤抖着接过指环,那上面的云纹徽记是如此醒目,让他的手像被烙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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