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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3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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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是胎记那么简单,”丁风又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枚指环,是登云会的标志,上面刻有他们的徽记,你看看。”

    安弃颤抖着接过指环,那上面的云纹徽记是如此醒目,让他的手像被烙铁烫了一下,啪嗒一声,指环落在了地上。这绝不会是巧合,他想,那个图案的确和自己肩上的纹身一模一样。可这究竟能说明什么?

    他心里一团『乱』麻,想着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如孛星般从天而降的火球,灾难现场的绿光,肩膀上的纹身,登云会的徽记,官府的追捕和魔教的追杀,还有……那个不断缠绕自己的怪梦。

    这一切到底说明了什么?

    他心里有无数的问题,但同时也清楚,很多问题丁风也无法解答——这不过是个偶然出现、却被莫名卷入的倒霉蛋而已。丁风的心里,也许比自己更渴望知道真相。说到底,自己和丁风,不过是一个小糊涂蛋和一个大糊涂蛋的区别。

    正在想着,丁风突然咳嗽起来。安弃惊慌地发现丁风的脸上略微闪过一丝黑气。丁风捂住嘴,慢慢止住了咳嗽,指缝间一点点渗出了紫黑『色』的血『液』。

第二章、云邪4、() 
安弃在这一夜失去了刚刚得到的庇护者,而易离离,失去了她一直庇护着的母亲。埋葬母亲时,易离离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太多的悲伤,或许是她觉得母亲的生命本来就是一种痛苦的折磨,而死亡是不错的解脱。现在易离离身边没有了母亲,只剩下一点简单的行李,还有手里的一张银票。银票数额已经在初升的朝阳下翻来覆去看了二十多遍,没错,是二百两,而她和母亲平时每个月也花不到一两银子。也就是说,她有钱了。假如拿着这二百两银子回家乡的话,足够开间铺子养活自己,在许多年内都过着舒服的日子。但如果拿着这笔钱上路,大概就能踏足很多很多地方了。

    她蹲在母亲的坟前发了会儿呆,把银票往怀里一揣,向着北谅山方向走去。翻过北谅山继续往北,可以进入相对富庶的北方平原地带,继续打探父亲的下落,那是母亲早就制订好的雄心勃勃的计划。易离离本来一路上都在发愁,因为以母亲的身体,即便双目明亮,也绝无可能翻过这座山,现在只剩她一个,倒是好办了。

    她『性』子坚韧,多年来四处漂泊,什么苦头都吃得下,虽然北水镇上根本没有钱庄给她换开银票,也不以为意,用母女俩剩下的散碎银子买了干粮,就开始攀爬北谅山。沿路苦楚不必多说,有两次险些摔下悬崖,还差点遇上狼群,但总算吉星高照,小命始终没丢。

    一个月后,她已经来到了丰冶城,却没办法再往北走。丰冶城是宁国边防重镇,从此再往北就将越过国境进入雒国地界。她对诸侯间的争斗毫不关心,到这时候才知道雒国与宁国交恶,双方正在剑拔弩张准备打仗,边境自然是严加把关,普通百姓一律禁止出入。

    易离离也无所谓,虽然身上带有巨款,还是去找了个最便宜的小旅店住下,打算在这座城里打听两天,然后转头向西或是向东走都行。做出这个决定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在寻找之前就已经下定了结论,在这里是问不出答案的。她再一次想到,也许能不能打听到父亲的下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寻找的过程,就像父亲拜神也未见得就一定是为了得到神明的庇佑恩赐,拜神本身大概就是对生命的宽慰。

    不去找父亲,我又有什么事可做呢?易离离很大彻大悟地想着。

    然而两天后的一个梦击碎了她平静的保护壳。梦里她回到了北水镇。在那间拥挤不堪的客栈中,她发现地上的每一具尸体都是母亲。母亲呈现种种不同的姿态横尸于地,而那个魔教妖人正坐在一旁,很开心地给尸体计数。那个妖人的脸模糊不清,但有那么一刻,看起来很像是多年不见的父亲。

    自从母亲去世后,易离离第一次哭。她从梦中醒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泪水把枕巾都湿透了。只有在这时,她才明白,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完全没有那个连面都没见过的男人的任何位置,但对于母亲的死却永远也不能释怀。不是为了父亲的下落,而是为了让母亲不至于白死,她一定要找那个该死的登云会的晦气。

    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无父无母的小女孩,没学过武功,没学过法术,身上除了一张二百两的银票外一无所有,随便一个有点功夫的人就能伸手捏死他。但她居然就不自量力地下定了决心,非得去找不可一世的登云会的晦气不可。

    在这样明确的目标指引下,她当真把父亲抛到一边,倒是每回听到登云会的名字耳朵就要竖起来。令她十分困『惑』的是,如今的登云会和父亲那时候已经迥然不同了。

    “读书人?小姑娘你别开玩笑了!”被问到的人总这么回答,“登云会哪儿和读书人扯得上干系?要说他们把读书人都杀光,那倒还有可能。”

    “那他们到底拜的是什么神?”易离离又问。

    对方唉声叹气:“神这种东西,都让人给弄明白了,还怎么糊弄人?总之是大智大慧无所不能的呗。他们只说是九天之上有神界,天神们都在神界中居住,一旦时机成熟,就会挑选忠心于他们的凡人进入神界,羽化登仙。至于天神长什么样,是不是三个脑袋六条胳膊,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这倒是和父亲当年的说辞差不多。由于父亲总是藏着掩着语焉不详,所以告诉过母亲的,也就是那么点内容:“天神们都在神界中居住,一旦时机成熟,就会挑选忠心于他们的凡人进入神界,羽化登仙。”但那时候登云会毫无名气、行事神秘甚至躲躲藏藏,现在却飞扬跋扈、让人谈虎『色』变;那时候会里都只是一帮勤读圣贤书的书生,现在却是嗜血好杀的武林凶徒。短短数年,绵羊变成了恶狼,如此变化还真是匪夷所思。

    而且还有一点大不相同的:父亲等人总还承认,那是一个凡人们聚集在一起追求信仰的组织;但现在的登云会教主,直接自称自己是天神降世,化为人形来普度众生。一直要到后来对魔教有了深入了解之后,她才明白,教主的话并不是纯粹的胡言『乱』语。

    离开丰冶后,易离离沿路西行。这回重点不同,只是关心着种种江湖传闻,一路上不断听到登云会与其他帮会门派的纠葛,那并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但她总是强迫自己去关注。

    结果来到大陆西北部的某座无名小镇时,她遇上了一件改变她终身命运的事。其时她适逢其会,居然有幸在一个集市上亲眼目睹了一场登云会教徒与他人的争斗。被登云会追杀的是一老一少两个男子,追杀者则共有三人,而且那老者分明不会武功,所以少年不得不以一敌三。

    易离离虽然对武术之道一窍不通,也看得出少年落于下风。集市上的人早作鸟兽散,也没人敢去干涉登云会的事情。易离离摇摇头,正打算离开,老者的一句喊话让她心头一震:“本是同根生啊,登云会早已是你们的囊中之物,何苦还要对我们这些老家伙赶尽杀绝?”

    听老者那文绉绉的用词,再看看他的打扮,应该是个读过不少书的人,而他这句话中所隐含的意义,更是让易离离恍然大悟:登云会之所以有如今的巨变,原来是新人赶走了老人,恶徒打跑了书生。这么说起来,父亲很可能就是被新的登云会所“赶尽杀绝”了,而这位老人,应该是当年和父亲同归一派的。

    这一下不免生起同仇敌忾之心,可惜她什么忙也帮不上,只能缩在一个猪肉摊油腻的桌案后面,在心里暗暗打气。她如果略懂武功,就能看出那个手持长剑的少年招数朴实沉厚,虽然处于守势,却临危不『乱』,法度谨严;而登云会的教徒虽然攻势猛烈,但狠辣凌厉的招式难免『露』出破绽。果然没过多久,少年看准机会,长剑递出,把一名敌人的喉咙刺穿。

    此后以一敌二,他就渐渐占了上风了,一名教徒眼见形势不妙,虚晃一招后,突然向那老者发起突袭。少年不顾一切地相救,在敌人的刀刃即将砍到老者之前,把剑刺入他的后心,自己却把后背亮给了第三名敌人。那敌人是一名术士,见此良机,口中念咒,扬手虚虚一推,少年的腰间立即出现了一个血红的掌印,而他的人也跟着扑在地上。易离离远远看着那个掌印由红转紫,有紫转黑,一时间心惊肉跳。

    少年在地上痛苦地抽搐了一阵子,终于不动了。术士毫不理会同伴的尸体,径直走向了老者。易离离心中焦急,却也没有能力上前相助。

    老者看着少年的尸体,神『色』木然,敌人来到跟前也没有转头看他一样,只是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杀死我之前,能不能先告诉我,教主全力追杀我们这些老家伙,究竟图的是什么?他既然自称是神了,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些没用的凡人赶尽杀绝?”

    “抱歉,我只管执行命令,”对方回答,“你死之后,会有足够的时间去慢慢想。”

    这句话说完,他猛然感到背后一阵寒意,刚刚回头,胸口就挨了重重一剑。少年抛下剑,摇摇晃晃地倒在地上,这次是真的死了。

    但少年毕竟伤重之后力道不足,这一剑未能致命。登云会教徒左手捂着伤口,不顾从指缝间泉涌而出的鲜血,想着老者举起了右手。他受伤也极沉重,勉强凝聚了几次真气,都没能催动法力。好在眼前这老者风烛残年、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法反抗。

    就在这时候,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了。不知从哪儿窜出来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女孩,二话不说,上前扶起那老者,几乎是半扶半拖地拽着他走开。登云会办事,向来无人敢阻碍,像这样胆大包天的小女孩还真是罕见。他又惊又怒,刚刚凝聚的一点点真气又涣散了,一跤跌坐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到手的猎物逃走。

    从那一刻起,和正在大陆上不知所措地游『荡』的安弃一样,易离离也踏上了真正属于她的命运之路。

第三章、神惘1、() 
一场战争就好比两夫妻打架,假如双方都憋足了气要打,却偏偏始终没能找到由头打起来,就可能产生两种后果。第一种,这口气憋得太长了,以至于双方要开打时忽然觉得索然无味,就像腌黄瓜腌过了头,干脆就不打了,于是一场危机慢慢淡化,两口子带着别扭继续过日子;第二种,这口气憋得太长了,以至于终于发泄出来时就如同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两口子砸光了家里的锅碗瓢盆还不够解气,恨不能上房揭瓦下地挖基。

    宁国和雒国就很像这样的一对夫妻。这两个名义上臣服皇室的实力最雄厚的诸侯国有时憋气、有时厮打、有时和谈、有时撕毁合约再翻脸,实在比夫妻过日子还要精彩得多。以最近这一仗为例,从双方嚷嚷着要打仗开始算,就已经剑拔弩张了三年了,等到终于打将起来,大家反而没了情绪,始终处于小打小闹的状态,一个月来并没有发生什么重大战役。

    当然了,只要是打仗,无论多小,对百姓的生活总有着极大的影响,例如位于宁雒两国边境的土塘村。该村运气不佳,正好处在边境线附近,两国每次交兵,都会给村民们带来不少困扰。

    比如这一天早上,当负责望风的小癞子发现远处尘烟大作时,立马回头扯着嗓子高呼:“来了来了!又来了!”

    村民们立即抛下手里的活,冲回家里,很熟练地把值钱物品在地窖里藏好。老村长哼哼唧唧,拖着两面破破烂烂的旗帜走了出来,一面是宁国的,一面是雒国的,按照惯例,谁来了就挂谁的。

    “今天该挂谁的了?”老村长仰起头嚷嚷着。

    小癞子却没有立即回答。他仔仔细细看了好一会儿,绝望地惨叫一声:“『操』他姥姥的!两个国家的都来了!”

    老村长傻了:“那我们该挂谁的?”

    前方出现了一个村子。虽然在长时间的奔逃中已经有点『摸』不清方向,但边境线附近的村落就这么一两个,方仲仍然能判断出,这是土塘村。

    身边的亲兵死的死,伤的伤,还剩下不到四十人,雒国的敌兵却有近百骑,双方兵力悬殊。方仲看着从坐骑嘴角流出的白沫,知道今天多半没活路了,既然如此,何苦再造成百姓的无谓伤亡。他一勒马头,打算从村外绕过,然后找个地方和敌人决一死战。亲兵们却并没有跟上,而是齐齐勒马,回头摆好阵势,打算以自己的『性』命拖住敌兵,帮助主将逃跑。

    方仲心里一痛,但知道自己惟有顺利脱逃,才能对得起身后的死士们,于是狠抽一鞭,打马狂奔。没料到刚刚绕过土塘村,进入一片稀稀拉拉长着青草的坡地,没跑几步,坐骑的前蹄突然踏空,轰的一声,他已经连人带马摔进了一个陷坑。他的第一反应是完了,敌人竟能在这样偏僻的路线上设伏,难道是猜到了自己心地仁善不愿惊扰百姓?真有大智慧也。

    但紧接着他又发现不对,该陷坑既不深也不宽,也没有埋藏尖刺木桩,不像是战阵所为,倒似乡村顽童的胡闹。他毕竟身具军人的素质,停止空想,看看坐骑在脱力奔跑后又经此一摔,已经昏厥过去。他无可奈何,决定先爬出陷坑再作打算。然而刚刚站起来,陷坑的上方就冒出了一个人头,惊得他赶紧手握腰刀,准备御敌。

    定睛一看,才发现出现在眼前的并不是敌兵,只是一个十八九岁的乡村青年。该青年脸生得还算清秀,就是一双眼睛颇含狡黠之意,正在半是好奇半是纳闷地望着自己。

    “居然还是个当兵的?”他嘴里嘀咕着,“怎么比乡下人还笨,愣往我的坑里钻?”

    原来此坑就是这个青年挖的。方仲苦笑一声,正想回答,远处的马蹄声已经传了过来。青年脸『色』一变,赶忙跳了下来,从马的躯体下方抽出一块已经被压成三截的木板。他往木板上洒满泥土,举起其中两块,见方仲无动于衷,把眼一瞪:“喂!你以为我有三只手吗?”

    方仲恍悟,忙把剩下那块举起,和青年一起托着木板藏身于陷坑中,心里祈祷着那些飞奔过来的马蹄不要像自己那么不开眼、偏偏踏到这陷坑上。幸好他运气还算不错,马队从距离两人藏身地点数尺的地方掠过,没有踏中。

    等到马蹄声远去,两人都松了口气。那青年粗声粗气地问:“那帮人都是抓你的?”

    方仲点点头,向他表示谢意,正想说明自己的身份,青年打断了他:“我对你是谁没兴趣,与我无关。你要是想感谢我,拿点钱出来就行了。”

    史上索要谢礼者,大约找不出几个比这青年更直白的。方仲愣了愣,老老实实回答:“对不起,战阵之上,没有带钱。请问兄台如何称呼,等我回去之后……”

    青年又一次打断了他:“算啦!我还不知道你们这些当兵的?就这样吧。”他挥挥手,在陷坑的侧壁上掏『摸』了一阵,取出一个形状古怪的物体,看起来像一个长长的木盒,两端却分别弯折出去一块,与盒身垂直。青年把盒子的一端探出地面,自己的眼睛贴在另一端,似乎在往里面看:“唉,被你们一闹腾,范二傻今天是不会来放羊了。还毁了我的盖板。”

    方仲很是惊奇:“用这个木盒子能在地底看到地面?”

    青年随口回答:“这不是木盒,这是我做的探地镜。范二傻放羊的时候,我就躲在这里面,看准机会抓他一只,然后……”

    方仲瞠目结舌,此人花费力气挖了这个隐蔽的坑,又制作出如此神奇的探地镜,原来就是为了在羊倌放牧时偷羊。青年还在絮絮叨叨,忽然声调一变:“他妈的,他们又回来了,怎么没完没了啦?”

    方仲紧握着腰刀:“雒国本来就铁了心要捉我,以便用我去威胁我父亲,动摇我军军心。”

    青年收回探地镜,打量了他一下:“嗯,你穿的是宁国的军服。你到底是什么人?那么多黑狗抓你一个?你爹又是谁?”

    土塘村人深受兵患之害,向来将服『色』尚黑的雒国军队称之为黑狗,尚灰的宁国便是灰狼了。方仲也不懂他说些什么,仍然是老老实实地说:“在下姓方名仲,在军中领偏将职,是宁国镇南候、平南将军方惟远的独子,因遭到叛徒出卖,被诱入埋伏圈,所以突围至此。”

    青年大张着嘴,看样子塞进一整只羊腿不成问题,直到方仲提醒他“这位兄台,我们是不是再把木板托起来?”,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重新举起盖板,青年小声抱怨:“你怎么不早说!要知道是那么大的事,我就先逃命去了。”

    “是你不让我说的,说什么‘我对你是谁没兴趣,与我无关’,然后只顾找我要钱……”

    青年又张了张嘴,这次没说出话来,等到方仲再请教“兄台如何称呼”时,他闷闷不乐地回答:“我叫安弃。”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土塘村的木匠。”

    安弃这一年十九岁,已经在土塘村住了快三年。三年前,丁风把他从北谅山带了下来,自己却也身受魔教教徒的剧毒,不久之后就毒发身亡。安弃此前十六年来从来没有离开过北谅山半步,现在有家不能回,又担心着那莫名其妙的追杀,带着丁风剩下的财物东躲西藏,期间还被强盗劫走了金银,最后流落到了土塘村,看着这地方偏僻少有生人,于是暂居下来。在这个地处两国边境、刀兵不断的小村落,安弃老老实实做着木匠,三年来倒还的确无人『骚』扰。虽然此人本『性』难移,但年岁渐长,不再在明面上和人作对,暗地里玩些诸如挖坑偷羊一类的花招,在村里口碑居然还算不错。

    不过人要是死了,那就什么口碑都没了。他刚才一时兴起窝藏了这个被追杀者,万没料到此人身份竟然如此重要。回头他要是被搜出来,多半要连累自己。想到这里,小木匠的脸又白了。两人对面而坐,心里都七上八下,方仲想的是宁死不可被擒,打定了主意,一旦盖板被掀开,就立即横刀自刎;安弃却在盘算,看来只能出卖对方以图自保了。

    两人耳听得马蹄声四散在这块坡地上,敌人们纷纷下了马,四处搜索着,要找到这处藏身之所只是时间问题。安弃一发狠,右手悄悄移到背后,『摸』到了那里的一块大石头。如果能偷袭此灰狼,然后把他送给雒国的黑狗们,不但能保命,说不定还能邀功请赏。该灰狼乃是大将军的儿子,想必价值不菲。

    正想到得意处,冷不防方仲伸出左手,一把抓住了他的右腕;再伸右手,赫然握着一把出鞘的腰刀。小木匠魂不附体,扔下石头,以为阴谋败『露』,正欲开口讨饶,忽然手里碰到什么硬物,低头一看,方仲已经把刀塞到了他手里。

    “一会儿你用刀抵着我的脖子,把我押出去。”方仲说。

    安弃懵懵懂懂,不明其意,方仲叹口气:“既然我已经逃不掉了,何必要连累你?你藏了我一次,我已经很感激,不能让你陪我送命。这样做,你也许还能领到点赏金,就算是我刚才答应的谢礼吧。”

    小木匠脸皮之厚原本已臻化境,听了这话竟然脸红了一下下,实在是不容易。但那一点点良心发现也不过存在于一刹那间,相比而言,『性』命总是最重要的,于是还是慢慢举起刀。不料方仲当日在战阵上多有杀伤,刀刃上沾满了鲜血,他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心里发慌,不觉手上一抖。哐当一声,刀掉在了地上。

    还没来得及低头去捡,双手已经被方仲握住,但见方仲脸上悲喜交集,目中隐隐有泪:“安兄!你宁肯和我同死,也不拿我去邀功请赏,我方仲临死前交到你这样的朋友,此生不枉!”

    安弃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失手落刀会被他误会,真想大吼一声“哪个舅子肯和你同死”。但他已经没有机会了,眼前这个大糊涂蛋灰狼已经抛下盖板跳出坑去,作豪气干云状大喝一声:“方仲在此!”

    安弃哭丧着脸,只能不情愿地踩着昏厥的马身跟着爬出去。方仲这一声喊,已经把敌人都吸引过来,大约有三十来人。刚才方仲的卫兵们拼死力战,四十人拼掉了对方六十多人,却仍然剩下三十余名敌兵。

    二比三十,瞎子都能看出形势对谁有利,况且己方两人只能算一个。安弃虽然听了丁风临终前的教诲,拿着丁风留下的拳谱学了些武功,但一来全凭自己琢磨,缺少一个谆谆教诲的明师,二来安弃轻浮浅薄的『性』格也难以下苦功练习,所以练来练去进境甚微。如今以他的拳脚,打倒几个普通村汉倒还没问题,和训练有素的士兵相搏,只怕没什么活路。

    不过小木匠自幼在村中被人群欧,早见惯了寡不敌众之势,『逼』到了份上反而镇静下来,观察周围形势,盘算着退路。

    方仲在和对方对话,不外乎是些“你已经没有退路了”“老子宁死不降”之类的老套路,安弃不禁想:扯淡,死了什么都没了,降一下又何妨?但眼下的状况是,方仲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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