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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3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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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往南走一段,就可以折向西行,去西疆沙漠。”

    安弃停下了脚步,带着一丝侥幸问:“去哪儿?我可能耳朵不大好使,没听清楚……”此时他正向一个路边卖炸糕的流动小车走去,闻着那诱人的香气,食指大动。但这句话却让他胃部一阵痉挛。

    易离离慢慢地、清晰地重复了一遍:“西疆沙漠,克鲁戈。我们要去克鲁戈探访登云之柱的踪迹。”

    安弃失魂落魄地听着,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后会有期。”说完转身就走。易离离赶忙追在他身后:“你干什么?为什么要走?”

    小木匠一摊手:“你愿意去西疆送命是你的自由,但我肯定不会去给你做垫背的。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在结伴逃命而已,闹了半天,你想把我带到死地里去。”

    易离离一把扯住他:“什么意思?死地又怎么了,你难道……一点也不想弄清楚你身世的秘密?”

    “当然想,”安弃回答,“但那不应该以送命为代价。与其拿小命去开玩笑,不如糊里糊涂地活着。”

    “那你每天不停地削木鸟,也是想糊里糊涂地活着吗?”易离离问,“我还以为那代表了你对自己身世的渴望呢。”

    安弃的脸『色』变得比黄瓜还绿:“想知道是一回事,怎么去知道是另一回事。西疆沙漠那种地方,十个进去,十一个死在里面,要我去不如现在就把我的脑袋先砍了。”

    易离离的眼神黯淡下来,似乎是完全没有料到小木匠会是这样一个胆小之辈。她辛苦数年,终于找到了这个关键人物,已经想当然地以为该关键人物会成为她生死与共的伙伴,共同在登云会的天罗地网中寻找生机,寻找能策动致命反击的利器。到了这时候她才终于明白过来:人与人终究是不一样的。

    “我和你不一样啊,”安弃嗫嚅着说,“你死了娘,丢了爹,有着明确的目标要去找登云会的晦气。可我连自己从哪儿来,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快二十年了,我身边没有任何亲近的人,好容易遇到一个愿意保护我的人,还早早地死掉了。所以对我来说,能活着就不错了,即便我跟着你发掘出了所谓的真相,甚至证明了我就是什么狗屁神赐之子,又能怎样?我没见过神,对他们没有感情,哪怕他们被登云会杀了,也没法激起我的仇恨。何况我身上从来没有半点特殊的能力……”

    “我只是个混吃等死的普通人而已。”他总结说,然后摆出引颈就戮的姿态,等着易离离抨击他。但易离离只是忧郁地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人各有志。祝你好运吧。”

    这倒大大出乎安弃的意料:“你……你不准备揍我一顿?就这么放过我?”

    易离离摇摇头:“我这一生都是这么过来的,早习惯了什么事都靠自己。我就是杀了你,也并不能帮助我解决问题。”

    安弃反倒生起了内疚之心,几乎就要冲口而出“那我跟你去”。但上次一时头脑发热离开了方仲的庇护,已经让他一路上后悔不已,克鲁戈那种玩命的地方,真要冒失答应了,只怕到时候肠子都要悔青。所以这话在喉头滚了两转,终于还是吞回了肚里,他只是苦笑一声:“我们一路同行,总算有点交情,吃顿告别饭吧。”

    他咬咬牙,以壮士断腕的悲壮情怀补了一句:“我请客。”

    易离离无可无不可,痛快地点点头答应了,然后看着小木匠转身向着来路走去,忍不住问:“我们要去哪儿?”

    “你不打算在覃丰城里吃饭吧?”小木匠诧异地说,“会贵死人的。我们不是刚刚路过一个市集么?在那里请客可以挽救我的钱包……”

    易离离无可无不可,于是跟在他身后,心里嘀咕着,要找出一个比小木匠更抠门、更厚脸皮的东道,大概比寻找登云之柱也容易不到哪儿去。

    坐在这家兼营酒楼的市集客栈里时,气氛很怪异。易离离越是显得若无其事,安弃就越觉得如芒在背。他几次都要心软改变主意,但想想那炼狱一般的克鲁戈大沙漠可不是闹着玩的,终于没能鼓起勇气。想要把方家父子送他的钱转赠一点给易离离,聊作补偿——可他又实在舍不得。

    “你真的打算,一个人去克鲁戈?”他问道,想要尽最后一点努力劝说易离离回头,“那些传说也许都是编来骗人的,不是真的……”

    “你知道那些都是真的。”易离离淡淡地回答。

    安弃颓然:“是,虽然我没读过你读的那些书,但我相信,那些记载不会约好了一起来骗人。但是……但是……你找到他们又能有什么用?比如你真的赶在登云会之前发现了登云之柱,你能做些什么?登天变成神仙再回过来收拾他们?”

    “我不能,”易离离平静地说,“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即便我找到了登云之柱,击败登云会的机会也约等于零。但是如果我不去做,机会就肯定是零。”

    安弃哀鸣一声,继续循循善诱:“更何况,也许你找到了之后,局面反而会很糟。也许他们本来不知道那破柱子在哪儿,结果跟着你就找到了;又也许……”

    其实他原本没有什么“又也许”了,只是抬杠的习惯促使他的脑子飞速运转,寻找着强词夺理的说辞。就在这时候,一个原本是胡搅蛮缠的想法忽然间跳了出来,让他立马冷汗直冒,说不出话来。他越是强迫自己把这个念头压下去,这个想法蹦的就越固执。

    最后他只能把头转向窗外,装作从靠窗的二楼欣赏楼下风景的样子,虽然这个小小的市镇不可能有什么值得一赏的玩意儿。这不是适合略有点钱的人长期居住的城市,甚至也不是能吸引旅人驻足几天的风景名胜。这只是一个在大陆上一捡一大把的小地方,出现在安弃视野里的无非是些粗手大脚的娘们,愁眉苦脸的汉子,满手泥土的孩童,以及行『色』匆匆不肯稍作逗留的江湖客。除了最后这一点,其余的在三陇村与土塘村都并不少见。

    “楼下有那么好看吗?”易离离问。

    安弃愣了愣:“也不是那么好看,只不过……只不过……你看,刚刚进镇来的那帮人派头好大,好像挺有钱的。”

    这个刚刚到来的马队正好替他解了围。他本来不过是顺嘴一说,但话出口后,自己也发现了该马队的特异之处。马队共有三四十匹马,队形排成了几个圈子,最外面一层是二十余名全副披挂的骑士,腰悬刀剑等兵刃,手中都握着一根长长的套马索,杆头的套圈都由坚韧的牛皮制成。

    这些骑士的中间,另有十人,各自骑着一匹『毛』『色』深紫、背上一溜黑的高头大马,也围成了一个圈。仔细看去,每一匹马都被粗大的铁链拴住脖颈,而铁链的另一端则归拢到——一块黑布里。

    这的确是个奇特的景象,在十匹马形成的圈子中央,十根从马颈延伸出的铁链不知道拴着什么物事,被一块黑布蒙住,跟随着马匹一同前进。从黑布的大小来看,里面遮住的东西块头并不大,但那十匹高大的骏马却仿佛要用很大力气才能拖动它,因为每一匹马都在疲倦地喘气,走起道来歪歪斜斜,印在地上的蹄印也很深。所以整支马队虽然都是好马,前进却很缓慢,吸引了无数路人的目光。

    易离离本来对一切与登云会无关的事物都不大关心,看到这幕场景,也不禁有些好奇。安弃再仔细瞧了瞧,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都是紫乌金啊!这帮孙子真有钱!”

    对于见不多识不广的小木匠而言,遇到一个卖弄见识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自然不容错过。他摆出一副行家的嘴脸,絮絮叨叨地介绍说:“你看这些马,都是不多见的紫『色』『毛』皮,背上还带有一溜黑『毛』,那就是罕见的名马紫乌金了。普天之下,只有紫乌金才有这样的『毛』『色』。据说这种马的祖先是早已灭绝的黑风野马的一支,『毛』『色』本来都是黑『色』,几百年前迁到北方紫云原上,因为长年吃的都是紫云原上深紫『色』的牧草,所以有这样的『毛』『色』。但在这其中,偶尔会有些马驹出生后,背上有一溜黑『毛』,据说那就是祖先的血脉复苏的标志,称为紫乌金。这种马体魄……呃,体魄……”

    “体魄雄健,极擅长力,但由于数量稀少,可谓千金难求,”易离离替他补充说,“这些都是书面用词,你记不住也不奇怪。是谁教你的?”

    诚然,类似“体魄雄健,极擅长力”“可谓千金难求”之类的词句,从小木匠嘴里钻出来实在有点奇怪,难怪他记不住。他只能灰头土脸地叹息一声:“原来你早认出来了,读书多就是有好处……我的朋友方仲的老爹有一匹紫乌金,是国主赐给他的,所以我听方仲讲过这种马。他们宁国大将王爷虽然不少,能得到国主赐马的,还真没几个。”

    “可是这一帮人……一下子就凑足了十匹,”易离离若有所思,“那不是比宁国国主还有钱?”

    安弃点点头:“而且这十匹马居然被拿来像骡子一样拉东西,真是暴……暴什么天物。”

    他一直生活在穷困的山村,村里人买头骡子还得几家人凑钱,全村都找不出一匹马来,但听到故事里的大侠们鲜衣怒马、提缰驰骋,实在是羡慕得半死。此时一下子见到这么多好马,一阵眼馋,就想下去看看。易离离扯住他衣袖:“当心惹麻烦。”

    这话提醒得正及时。楼下碰巧有一个镇民出于好奇,跑到马队旁边探头探脑,先盯着那十匹神骏的紫乌金看了一阵子,目光又顺着铁链挪到了那蒙着黑布的神秘物事上,不免多站了一小会儿功夫。一名骑士二话不说,上前兜头就是一马鞭,打得这位仁兄一声惨号,滚倒在地,脸上留下一条又深又长的鞭痕。

    旁人知道厉害,纷纷让出道来。安弃吐吐舌头:“真狠,果然是惹不起的大麻烦,赶紧过去吧,不然还得有人挨打。”

    “好像……过不去了。”易离离也朝下瞥了一眼。安弃往远处一看,原来是从小镇南面来了一个赶牛人,赶着十余头大黄牛,想要入镇,正好与准备出镇的马队迎面相逢。这小市集弹丸之地,街道能有多宽敞?几十匹马与十余头牛就这样堵在路口,你进不去,我也出不来。

    安弃一脸坏笑,等着看赶牛人倒霉。果然刚才鞭打路人的那位骑士又策马上去,凶神恶煞地喝道:“你瞎了眼了?没看到大爷们在赶路么?还不赶紧让开,不然拿你的人头去喂狗。”

    安弃摇摇头:“真没创意。为什么所有反派张口闭口永远只有这一句词,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养了多少狗……”

    易离离却没有理睬他的聒噪,只是紧盯着那个赶牛人。安弃这才注意到,此人并不像是寻常的农夫,他穿着一身扎眼的白袍,头上戴着宽大的斗笠,压得低低的完全看不见脸。骑士的问话响亮清晰,赶牛人却置若罔闻,一声也不吭。他一下子恍然大悟,这一定是个专门来找麻烦的,想到有热闹可看,幸灾乐祸之心更浓。

    骑士也看出了不对,收回鞭子,手握在了腰刀上。但出乎所有人意料,赶牛人居然并没有发难,而是用很谦卑的语气说:“挡了大爷们的路了,真是抱歉。”

    然而他嘴上这么说,却没有任何行动去让路。骑士不由得火起,正想说话,赶牛人已经抢先开口了:“本来应该按照您说的,把我的人头送给您喂狗,可是我没有头,怎么给呢?”话音刚落,他伸出手,把自己的斗笠摘了下来。斗笠下面,赫然是一个无头的身体,脖子上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不等对方反应过来,这个无头人已经把手中的斗笠猛然往前一送,在那骑士的颈上看似轻轻地一抹,一道血光喷出,骑士的头颅竟然已经被生生割断。而他的身体还骑在马上,没有倒下去,两个无头人对面而立,其景十分诡异可怖。

    骑士们惊怒交集,纷纷拔出兵器,却又不知对方底细,不敢轻易上前。安弃却已经忍不住开始骂:“这帮笨蛋,这么简单的玩法都看不懂。”

    易离离不解,安弃解释说:“那是个矮子,把整个身子都藏在一件大衣服里,所以乍一看就是个没头的人。这点小把戏,我当年在三陇村吓唬人早用过无数遍……天,矮子要干什么?”

    那个把头都藏紧了衣服里的矮子扔下斗笠,缓缓伸出双手,并在一起轻轻一搓。也不知他玩弄了什么手法,随着这一搓,那十余头黄牛的尾巴上竟然全都亮起了火光,似乎是早就藏了烟花一类的易燃物。火一燃起,黄牛个个受惊,开始撒蹄狂奔,向着对面的马队猛冲了过去。

    “好玩好玩!”安弃喜动颜『色』,差一点就要手舞足蹈起来。

    “有什么好玩的……”易离离只觉眼前这缺心眼的小木匠不可理喻,“这么大声势闹起来,怕是这间客栈都要被拆掉。你喜欢被摔死?”

第五章、神魔2、() 
抛开是否会被摔死不谈,眼前的这一幕好戏的确很难遇到。牛这种生物一向给人以温驯、忠厚的感觉,但所谓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牛急起来的声势,可就不是兔子所能比了。这十余头黄牛被火焰惊吓后冲将起来,当即将外围的二十余匹马全部冲散。骑士们虽然玩命地用鞭子抽打,也无法驾驭,反而有几人被从马背上生生顶了下去,好在身手还算敏捷,一落地便跳了起来,没有被黄牛踩伤。

    不幸的小镇瞬间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临街的商铺和民居本来早在那队骑士出现之时,便已经关门闭户,唯恐惹上麻烦。但现在奔牛和惊马一阵冲撞,周围的房舍都被撞得一塌糊涂。这还不算最糟糕的,令人揪心的在于被铁链拴在一处的紫乌金也受了惊扰,一阵『乱』挣『乱』扯之下,那块黑布掉了下去,藏在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从骑士们惊慌失措的表情,可以猜到此物非同小可。

    安弃很是好奇:“能够让这帮人把紫乌金当成骡子使唤的东西,这一定是件很了不起的玩意儿吧。”

    易离离皱起眉头:“照我看……这东西似乎……就是一头骡子。”

    安弃仔细一瞧,未免稍有郁闷——黑布下面『露』出来的,真的只是一头骡子,而且还是只病怏怏的瘦骡子,看来就像一只小『毛』驴,比周围的紫乌金矮了两个头都不只。

    ——能够动用那么多天下名马来拖拽运送的东西,竟然是这么一头小骡子?易离离感到不可思议。但此事原本与己无关,还是趁着这件陈旧的客栈被推平之前速速离开为妙。想到这里,她拽了拽安弃的衣袖,示意对方跟她走,不料安弃纹丝不动,反而用一种怪异的腔调说:“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啊……你快来看!”

    易离离一回头,才发现安弃的眼睛正抵在一个长长的圆筒上,那是他自制的千里镜,与探地镜一样,都是用来观察羊群并伺机偷羊的看家工具。

    “这不是普通的骡子,”安弃说,“你来看看,脑袋上顶了个什么?”

    易离离接过千里镜,终于看清了那头骡子的模样。这骡子果然与众不同,头上还生了一根短而弯曲的角,藏在『毛』发里,在远处不容易看到。那只角虽短,却是鲜艳的赤红『色』,上面还带着若紫若蓝的斑纹,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易离离的神『色』骤然变得严峻起来:“这是个大麻烦……比这群人可怕得多的大麻烦。虽然我第一次见到,但它和书上记载的一模一样。”

    “这头骡子?”

    “不,骡子本身没什么特殊,它不过是个被寄居的宿主,”易离离说,“它身上的赤纹龙蚁才是要命的。那根赤红『色』的角,正是赤纹龙蚁寄居后所形成的异征。”

    赤纹龙蚁是让天下武人既梦寐以求又心惊胆颤的至宝。这种异虫通体雪白,上有一圈一圈的红『色』纹路,背上有翅,形体极小,目力稍差的人都很难看到。据医书记载,此蚁内蕴神通,服食后可令人功力激增,犹胜苦练四十年。修为越深湛的人,服用此蚁,效果越佳。

    但问题在于,能有机会服食赤纹龙蚁的人少之又少,因为它太小,飞得太快,反倒是不少生物会被它寄居——赤纹龙蚁自己不能筑巢,不会觅食,只能寄生。被其寄生的动物,行动不由自主,只能受此蚁的控制,但却力大无穷,极难捕捉。眼下这帮人不惜动用十匹紫乌金,绝非小题大做。

    安弃听完,有点明白了:“这么说,这帮人好容易找到了这个宿主,想要把它抓回去,从中捕捉出赤纹龙蚁来。而赶黄牛的矮子就是专门来和他们做对的。”

    两人说话间,楼下已经变得更加热闹。骑士们在短暂的慌『乱』后迅速镇定下来,一半人手勒住马匹,以便稳住已经受到惊扰的赤纹龙蚁,剩下一半已经向着那无头人『逼』了上去,刀、剑、短戟、钢鞭……五花八门的武器一齐招呼过去。

    无头人扯掉身上外袍,果然如安弃所料,是一个矮小侏儒。他的身法异常灵活,眼见前方敌人一枪刺来,右足微抬,已在那间不容发的一刹那踩到了枪尖上,借力一弹,身子飞得更高。他袖子一挥,数道寒芒从袖中激『射』而出,击向了连接紫乌金与赤纹龙蚁宿主的铁链。

    只听得叮叮当当一阵响声,那些暗器碰撞到链子上,耀起无数火光,但链子却分毫不损,看来材质特殊。侏儒落到地上,眉头一皱:“我只为赤纹龙蚁而来,并不想多杀伤,你们却偏不想让我如愿。”

    骑士们听到他说出“赤纹龙蚁”的名字,知道这一场死斗无法避免,反而并不吃惊了。他刚刚现身挑衅时,马队的后方始终有三名骑士一动不动,即便是黄牛冲散马队时,也一副视若无睹的神态。此时三人却从马背上纵跃而起,好似三只大雕扑到侏儒面前,来势凶猛,看来武功远比其他骑士要高。

    这三人都是老头子。按照安弃听故事总结出的经验,这样的老头多半是一门一派中压阵脚的角『色』,果然其中最胖的老头开口了:“屠先生,我们白川门和你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何苦为了赤纹龙蚁伤和气?”

    屠先生大摇其头:“邓胖子,既然你也知道我是为了赤纹龙蚁而来,还提什么和气?为了它,天王老子我也敢砍。更何况你们白川门经商起家,除了金钱之外一无所有,就你们少主那点微末功夫,拿了赤纹龙蚁去也是暴殄天物。”

    安弃心想:原来那个字读殄。微一分神,下面三个老头已经围将上去,和侏儒屠先生噼里啪啦打作一团。打了一小会儿,即便安弃这样的废物也能看出来,三个老头合力一处,也不是屠先生的对手。屠先生一面和他们动手,一面屡屡抽空去对付那些铁链。但无论他换用什么手段,也无法切断,胖老头冷笑一声:“这些链子都是用天外陨铁所铸,没那么容易弄断的。”

    “那只好弄断点别的东西了。”屠先生淡淡地说。他抛开三老,展开身法,在人群与马丛中穿来穿去,出手狠辣之极,将其余骑士尽数杀伤,再度欺近了锁在一起的众马匹。

    只见他出掌抹向一匹紫乌金的颈部,喀擦一声,随即血光飞溅,这千金不换的名马的脖子如刀切豆腐一般断裂开来,而拴在上面的锁链也因此脱落,伴随着马匹轰然倒地的巨响,发出清脆的叮当声。要知道马的肌肉坚韧,骨骼强硬,寻常成年男子要用斧头砍断马头也颇为费力,这侏儒出手却如此轻松,带有一种令人畏惧的邪气。

    安弃一把捂住嘴,免得自己惊呼出声,易离离也是面无血『色』。眼见这侏儒运掌如风,转瞬间已经连续砍断了九匹紫乌金的脖子,安弃一面恐惧,一面在心里不住地破口大骂:“这么会儿工夫,至少上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没啦!这王八蛋!”

    王八蛋却不会去在意小木匠的惋惜。他正在对付最后一匹马。只需砍断它的脖子,所有的锁链就都可以取下来了。然而此马甚为机灵,眼见屠先生过来,就迅速躲到骡子的身后,以之作为挡箭牌。屠先生难免投鼠忌器,万一误伤了赤纹龙蚁的宿主,龙蚁就可能逃走,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他略一定神,加快步伐,绕圈狂奔,几乎让人看不清他的身影。那马若是跟着他转圈,必然会把链子越绕越短,最终无法动弹。安弃忍不住喊起来:“别跟着他跑!”

    这一声喊完,他就知道坏事了。屠先生头也不抬,朝着他发声的方向飞出几枚暗器。好在他有多年躲避同龄孩童飞石袭击的经验,虽然屠先生的速度比乡村小儿快出不知多少倍,他仍然先知先觉,以笨拙的姿势躲开了这一击。只是这一躲之下,身体失去平衡,小木匠嘴里呜哇『乱』叫,已经从客栈的二楼摔了下去。

    他手上一阵『乱』抓,感觉碰到了什么东西,不加思索地玩命扯住,那东西减缓了他下坠之势,虽然落地时屁股差点摔成四瓣,好歹还活着。晕晕乎乎地往手上一瞧,原来是凑巧抓住了店外立着的旗幡,勉强逃得一命。

    屠先生一击不中,也无暇理会这等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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