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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3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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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只是偶尔的失误,”安弃说,“发明的历程总是艰辛曲折的,要允许出现暂时的挫折和倒退……”

    “这不是挫折倒退的问题,”方仲打断他,“我只想知道这头母牛是做来干什么的,为了和牧民们捣『乱』?”

    安弃得意地一笑:“当然不是。我要用他来抓赤纹龙蚁。”

    接下来他滔滔不绝地讲解赤纹龙蚁为何物、如何难于捕捉,他又是怎样发现了该龙蚁寄居在一头野牛身上,于是做了这头假母牛用以诱捕之。方仲头晕脑胀地听着,心里略有点不大舒服:生死相交的老朋友见面,是不是应该多聊点别的?回想起两人上次分别时,小木匠那双狡黠惫懒的眼睛中难得出现的温暖与真挚,方仲也觉得胸中有一股热血涌动。可再次见面,安弃却好像只对那什么什么龙蚁感兴趣。

    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再次打断:“除了龙蚁,还有别的可以说的吗?比方说,这两年你在哪里,干了些什么。”

    “你说得对!”安弃拍拍他肩膀,“老友重会,多么难得。先说说你吧。”

    于是方仲说了。他这两年的经历本来也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之处,但安弃听得如此心不在焉,让他更加不快。但最后他什么也没提,只是问:“你呢?”

    “我?”安弃有点茫然,“我想找到赤纹龙蚁。”

    “为什么?”

    “我想让它再钻到我身上一次,好弄明白为什么它逮着什么东西就寄居什么,为什么偏偏不喜欢我的脑袋。”

第六章、云陨2、() 
方仲一再保证,自己的士兵一定会密切监视龙蚁宿主的动向,保证不会让该野牛漏网,这才勉强把安弃拖回了驻地。他接着惊讶地发现,一向酒量很差的小木匠已经变成了十足的酒鬼,当然几碗下肚之后,他又发现,这仍然是一个酒量很差的酒鬼。

    “军中不能饮酒,”方仲谢绝了安弃推过来的酒碗,“你不是军人,所以你随便喝。”

    安弃也不客气,碗到即干,直到烂醉如泥。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正午,他看看自己身上,已经换上了干净衣物,再『摸』『摸』头,炸裂一般的疼痛,可以想象自己肯定醉得呕吐,大大折腾了方仲一通。

    正在想着,方仲已经进来了,手里端着一杯醒酒的浓茶。安弃叹息一声,把茶杯放在一边:“我知道你觉得我变得很怪。其实我也不好受。”

    “我知道的,”方仲拍拍他手背,“我父亲时常对我说,知人之前,须先知己,而知己看似简单,却是天下至难之事。你这样苦苦寻找自己的身世,本来就说明你比常人看得更远……”

    “你等等你等等!”安弃一脸惊讶,“我什么都还没说呢,怎么你全知道了?”

    方仲老老实实地回答:“你喝醉酒的时候,呃,什么话都说了……”

    “那我没有提到登云之柱吧?”安弃赶忙问,“登云之柱,没提过吧?”

    “没有。可你现在提到了。”

    安弃郁闷地捏着自己的嘴唇,想起了两年前的经历。当季幽然带着他离开那个分舵后,终于向他讲述了实情。

    “你是对的,”季幽然说,“虽然你的理由有些奇怪,但却恰恰命中了核心。登云之柱确实是连接天与地的通道,但是存在于天界的,却未必是神。”

    “易离离曾经告诉过你的那些资料,都是真的,只不过它们都不完整,有所缺漏。从常理推想一下,假如真的有那么一个时代,神曾能够经常被人类所见——那为什么留下来的资料与记述如此之少,以至于后世的学者花费了那么大的功夫,也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

    “是啊,这是为什么?”安弃也发现了问题所在,“难道是有人故意清除了书里的内容?比如谁提到了神,就把它删掉?只不过没删干净,留下了一点?”

    “这一点我们也想过,”季幽然回答,“但古往今来的典籍浩如烟海,很难想像有人有能力去办到这一点而不被旁人记录下来。所以我们有了别的思路,根据书籍的年代和分类来整理,分析了所有与‘神’的崇拜相关的文献。你知道,人们由于自身的脆弱,总是渴望冥冥之中有一股超越常人的力量来帮助他们、拯救他们,所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神慢慢在人们头脑里产生。”

    “这话在理。”安弃称赞说。季幽然不搭理他:“不同的地域可能产生不同的神话,并且会慢慢流传,甚至慢慢融合。唯独所有相关登云之柱的传说记载,在中原之地只存在着一丁点的线索,让人们完全无法看清其全貌,却偏偏相对完整地存在于蛮荒之地,存在于文明的脚步始终未曾踏足的地方,譬如克鲁戈和南疆大沼泽,这两个地方生存的蛮人绝没有可能相互交流,但关于登云之柱的传说却惊人地一致。”

    “这到底说明了什么?”方仲毕竟脑子慢点,而且从未思考过这方面的问题,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这说明……两种可能『性』。第一种,那些所谓的‘神’们,对别的地方都不爱,只喜欢光顾那些与中原文明隔绝的地方。但是这种说法说不通,因为通过努力寻找,在中原还是能略微找到一些线索和遗迹的,说明它们并非从来不光顾中原。”

    “第二种可能『性』是什么?”

    安弃紧握着双拳:“第二种是可怕的一种:也许我们的世界,曾经遭受过毁灭,只有那些蛮荒之地才侥幸有人生存下来。而他们,就是证人,还能记得那场劫难的证人。”

    “毁灭?”方仲大张着嘴,“被谁毁灭?”

    “你的脑袋这么木,是怎么行军打仗的?”安弃屈起手指,在他头上凿了一下,“当然是天界里藏着的东西!登云会的老梆子们一开始把它们当成了神,但他们错了,那不是神,而是毁灭人间的恶魔。他们沿着登云之柱来到人间,就像你们当兵的跑到村子里烧杀抢掠一样,把一切都毁掉……”

    方仲已经顾不上去抗议“我从来不烧杀抢掠!”,他左看右看,抓起安弃昨夜喝剩下的半壶残酒,咕嘟咕嘟全都倒进了肚子里。然后他才觉得稍微好过一点,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又重新坐下,不一会儿又站了起来。

    “椅子上有刺?”安弃问。

    “心里面有,”方仲嘟哝着,“这种事情太离谱了,你总得让我好好想想。”

    “你这句话和我第一次听到时的反应一模一样。”安弃说。

    方仲捧着头:“你说的那个女魔头,她不是登云会的人么,凭什么会知道这一切?”

    安弃回答:“她老子是登云会刑堂堂主,但实际上……算是教主的叛徒吧,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也许他一直忠于元老们?管他呢。”

    他简单讲述了登云会现任教主与元老们的纠葛,接着说:“她老子说,在教主发起对元老们的清剿时,曾有十来人事先逃掉了。他们为了弄明白教主的真正意图,循着一条并不算太可靠的线索,来到了西部边陲的卫原县,在那里得到了一块可靠的石碑。那是一个早已灭绝的古老部族放置于祭坛中的石碑,在部族消亡后慢慢埋葬在地下,却被一对盗墓贼兄弟无意间挖了出来。”

    “祭坛?那么石碑上的内容,一定是关于祭祀天神的咯?”方仲问。

    “也是,也不是,”安弃干巴巴地说,“唉,我读书太少,说起来没有季幽然说得那么花哨。”

    “是祭祀不假,但祭祀的不是天神,而是……天魔,”当时季幽然的声音阴森森的,“石碑上的文字说,他们的祖先曾亲眼目睹天魔降世,毁灭人间。那时候天空好像在燃烧,又好像被鲜血浸透了,带着烈焰的孛星从天而降,把大地变成一片火海。”

    “而就在人们惊慌逃命、却又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逃、无处可躲避时,他们在血『色』的天幕中见到了长着翅膀的天魔。那些天魔身躯庞大魁伟,挥动着矫健的双翼君临人间,几乎遮蔽了整个天空。在那种可怕的气势之下,祖先们跪在地上,以无限恐惧的心灵乞求着天魔的宽恕。”

    “但他们似乎并没有得到宽恕。”方仲说。

    “的确没有,”安弃耸耸肩,“大地终于被毁灭了,村庄、城市、房子、牛羊、宁国、雒国、小木匠、小将军……一切的一切都变成了焦土和灰烬。只不过就像你把一篮子鸡蛋从高处砸到地上一样,总会有一两个蛋运气不错,没有被砸碎;同样的,尽管天魔把大地整个砸碎了,就像我老人家用刨子刨木头一样,还是有一那么一丁点人运气特别好,活了下来——所以天魔们的伟大事迹才流传了下来。只不过人们一想到那时候发生的灾难就吓得要『尿』裤子,总是忍不住要跪拜一下天魔,求他们开恩别再来祸害人间,所以慢慢地真相被遗忘,天魔就成了天神了。”

    方仲左右寻找一番,一反常态地大喊:“拿酒来!”

    安弃不作声,等着他又灌下去几口酒之后,才悠悠然说:“喏,你只不过是听到一个和你无关的故事,就已经这幅德行了,像我这样卷在其中的,也就可以想象了。顺便说,那些读书人破译出石碑内容后,都绝望地『自杀』了。其实照我看来,纯属咸吃萝卜淡『操』心,天魔就算再来,也指不定是什么年月了,何必那么替后人担心……”

    “先别扯读书人的事,说说最大的问题,”方仲带着点醉意问,“你,卷在其中的你,究竟是谁?和天魔是什么关系?”

    “这正是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情。按照丁风的说法,那一天晚上在大爆炸之后,现场所有人都死光了,只剩下我一个。而这之后的事情,他却故意瞒着不告诉我,”安弃说,“所以我只能凭空胡猜了。一个天魔死去了,我却偏偏在那个毁灭一切的死亡现场诞生,而在那之后,很多人莫名其妙地来找我,显然我有着极特殊的身份。所以我想,会不会……会不会我其实是天魔在临死前塑造的一个替身呢?”

    他又想起了季幽然看着他时的眼光,那种眼光让人既不舒服,又像是在看着一个怪物,又像是饱含着某种期望,或者说寄托。他疲惫地叹了口气:“但是这种推断却很难解释清楚某些事情。因为天魔很可能压根就没有死,既然没有死,我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呢?”

    “没有死?怎么可能?你怎么知道的?”

    “假设,我是说假设,天魔死掉了,并在死前把全部的力量都倾注到了某样东西上作为它的化身,而那样东西,大概就是我了。但是在人间,为什么还有另外一个人,拥有着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力量,四处作恶……”

    “登云会教主!”方仲大喊起来。安弃冲着他温柔地一笑:“没错,这就是矛盾所在了。当然教主四处干坏事,的确很招人恨,按照季幽然的说法,不管我和教主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如果我有一丁点可能『性』是天魔的化身。那么我大概就是唯一一个有一丁点可能『性』阻止教主他老人家的英雄。可是我『摸』索了两年,也没发现自己和天下其他的任何一个穷小木匠有什么不一样。”

    “不过,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天魔来到呢?”方仲想了很久,小心翼翼地提出,“你怎么能肯定教主和你的……真身有关,而不是另外一个没人看到的翼人呢?”

    “首先,看看他落地的那种声势,没人看到的机会实在太小了,”安弃说,“再说了,即便存在着那种可能『性』,我们也只能先排除了第一种,再去探访第二种。”

    “还有,什么天神天魔的,说起来真别扭,”安弃那时候还对季幽然说,“什么神啊魔啊的,都只是人安上去的称呼,能给你点肉吃的就是神,吃你肉的就是魔。既然他们长着翅膀和鸟一样,就叫他们鸟人好了。”

    “没文化的悲哀呀,”季幽然叹息一声,“那么难听的名字……你可以叫他们翼人吗?”

    根据安弃的陈述,在这两年中,他的确是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唤醒并激发那可能存在于自己体内的来自翼人的力量。他本来是个没什么责任心的人,更何况即便真的存在什么天魔降世毁灭人间,也指不定什么时候才会发生——也许再过几千年都不会发生呢。但当一个普通人突然知道自己“有可能”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大人物时,那种激励是巨大的。安弃也许对于教主最后能否称霸一时并不在意,但他难免会渴望改变自己乏味无趣的生命。

    他先是苦练丁风那本秘籍上所记载的武功,真真正正的苦练,但几个月后他发现,武学之道,“资质”二字非常重要,而他看来并不是一个适合练武的好材料。照这样下去练个十年二十年,他也最多成为一个江湖上的二三流人物,教主一挥手,大概就能杀死五六十个他这样的角『色』。

    然后他开始考虑学习法术。武林中人的修炼法门,除了武术之外,便是法术了。前者需要高涨的杀意与澎湃的精神,后者却强调冥思、沉静、极度的压抑与收敛,其修炼过程完全相反,所以无法兼而得之。安弃心想,自己武术不行,说不定倒是学习法术的天才,但一学起来才知道,满不是这么回事。多的不说,光是那些涉及到人体经络、阴阳五行、天空星辰的『乱』七八糟的术语,对于只在私塾先生那里勉强混过几年的小木匠而言,就是一个绝大的难题。他总是记住了一个词又忘掉了下一个词,好容易把术语恶补好了,新的麻烦来了。

    他根本不是一个能静下心来的人。他活跃的脑子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点什么、算计着点什么、憧憬着点什么挖苦着点什么。如果说练武时他还能强迫自己的筋肉骨骼进行锻炼的话,要控制脑子里不去胡思『乱』想,那就基本不可能了。所以又过了半年之后,安弃发现自己在法术上的进境比武学还要慢得多。

    他意识到,要靠这种常规的手段,大概等他发掘出点什么的时候,教主早就一统江湖把他扔到锅里油炸了。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安弃开始思考各种非常规的手段,因为说书先生们的故事里总是那样,英雄们一开始往往要四处碰壁,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揍他,只有在面临绝境时,才能爆发出真正的全部潜力。但以安弃的胆量,真要去尝试什么火烧水淹、上吊跳崖,只怕还是不敢执行。到最后他突然想到了赤纹龙蚁,那是他一生中所遇到的唯一一次能彰显他的与众不同之处的遭遇。

    “它钻进你体内的一刹那,我真的以为完蛋了,”季幽然说,“基本上,它进入某个动物的体内,就会迅速钻进头颅,吃掉脑髓,然后完全控制那具身体,并让自己重新处于半休眠状态。但很奇怪的,它并没有这么对付你,而是转了一圈后,自己离开了。”

    “真没面子。因为我长得丑么?”安弃居然觉得有点遗憾。

    “放心,尽管你长得很丑是事实,但赤纹龙蚁不会那么挑剔,”季幽然半点面子也不给,“所以我才确定,你的身体里一定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以至于赤纹龙蚁都无法侵入。”

    “所以你才一定要找到赤纹龙蚁?”方仲终于明白了。

    “是的,一定要,”安弃咬牙切齿,“上一次我晕过去了,但这次我要醒着,我要让那只该死的虫子往我身上钻,我要弄明白为什么它不愿意呆在里面,是不是会有什么我还不知道的力量把它往外赶。我跟踪了它很久,又花了两个月工夫做出了这只木牛。我非得抓住它不可。”

    方仲无可奈何:“你真是疯了。”

    “不抓到它我才真的要疯,”安弃瞪着眼睛,“你是方大将军的儿子,将门虎子——这个词我没用错吧?从小就前途无量,很多人等着巴结你奉承你,你当兵也一帆风顺,没有人敢对你下绊子使坏。所以你没有办法体会我的生活。”

    方仲想要辩白自己从没依靠过父亲,但想到“没有人敢对你下绊子使坏”这句话也有些道理,正在『迷』糊,安弃已经接着说下去:“我只是一个山村里的小木匠,连亲生爹娘是谁都不知道,只有一个成天喝的醉醺醺的木匠老爹。从小村里人就和我过不去,我也一直和他们做对,就这样长到十六岁。然后突然之间,有人告诉我,我他妈的不是普通人,我是什么狗日的神赐之子,然后又冒出很多人要宰了我,把我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我东躲西藏,像条狗一样逃命,每天晚上睡觉都害怕自己会在梦里被人把头砍下来。我为什么要这么过?”

    方仲无法回答。回首自己的一生,他曾以为那也是一路艰辛奋斗上来的,但对比安弃,或许自己真的是一直在受到命运眷顾而不自知。他沉重地叹了口气:“所以你一定要找到每一个机会,来证明你其实与众不同,证明你有机会出人头地?”

    “去他大爷的出人头地,我不需要那玩意儿,”小木匠的口气依然粗俗不堪,没有半点“神赐之子”的气质,“我只想弄明白我究竟是谁。如果我谁都不是,就让那些闲人统统滚蛋,至少让我做个没人追杀的小木匠;如果我真是个什么谁……就更应该靠我的力量,让闲人们滚蛋。”

    “志向远大!”方仲赞曰。他犹豫了一下,重重一拍安弃的肩膀,差点把对方拍散架:“我帮你,让我的兵替你把赤纹龙蚁找出来。”

    “这算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假公济私吧?”安弃问。

    方仲自己也有点疑『惑』,但最后他的目光还是坚定起来:“如果你所说的属实,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在拯救这个国家。”

    “很好的自我欺骗的理由。”安弃小声说。方仲咳嗽一声,似乎没听到,起身时在桌角上狠狠撞了一下腰,疼得叫出了声。对于这个一直以来正经得一塌糊涂的军人楷模来说,偶尔决定动用国家资源替朋友干点私事,心中的愧疚感当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

    然而上天似乎一定要维护方仲的正面形象,不给他任何揩国家油水的机会。正当方仲在心里矛盾地思考着该调拨多少人手才能在国恩与友情之间寻求一点平衡时,一件意外阻碍了他的计划,保全了他的一世清白。

    一队流匪马贼不知为何,流窜到了这片并不富饶的区域。他们袭击了好几群牲畜,抢掠了不少牛羊,也杀了一些人,但奇怪的是,那些牛羊的尸体不久之后即被发现。马贼们既没有将它们带走贩卖,也没有割取畜肉。

    “这说明他们只是假扮的马贼,以此作为遮掩,”遇到这种事情,方仲的头脑从来不会糊涂,“他们有另外的重大图谋。此事切忌『操』之过急,以免打草惊蛇,需要先派斥候去……”

    “糟糕!”安弃大叫起来,“他们一定是跟踪着我来到这里,要抢赤纹龙蚁的!多半就是那个白什么门的破帮派的废物们。那帮王八蛋打架不行,钱倒是大把大把的有——化装成马贼需要花钱吗?”

    方仲没有理睬他后面的废话,沉思了一会儿:“也就是说,他们随时可能抢在你之前找到赤纹龙蚁?”

    “就是这个意思!”安弃都快哭出来了。

    这次方仲没有丝毫犹豫:“那我现在就去找他们,一定要赶在他们之前。”出手对付马贼,那就是军人本分的事情了,他不会感到任何为难。

    于是方仲去了。安弃如坐针毡,焦躁不安地在驻地等候,连酒都喝不下去,最后等来的消息如下:“不好了!小方将军带去的五百人全部被包围了!”

    安弃吃惊得顾不上害怕了:“开什么玩笑?白什么门的鸟人再有钱,也没办法武装出一支部队把五百人都围起来吧?”

    “不是白什么门!”斥候面如土『色』,“包围他们的是雒国的军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安弃都还在以为那是白川门的阴谋诡计,但前方的消息源源不断地回来,终于证实了一切。的确是雒国的军队,而且是大量的军队——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突袭。他们派人扮作马贼烧杀抢掠,试图吸引方仲带兵追缴,然后将他一举擒获。

    本来以方仲的实战经验绝不会上当,但安弃的话完全干扰并误导了他的判断。最为重要的是,由于担心自己的朋友失去他所追寻的东西,方仲甚至来不及进行充分的准备,就急急地行动了,然后顺理成章地落入埋伏圈。他所带的五百人对付马贼绰绰有余,对付数千雒国精兵,似乎稍嫌不足,所以终于被围困在一个小山头上。好在敌军决意生擒他,并没有强攻,否则那一点地利在『潮』水一般的铁蹄下也无济于事。

    方惟远心急火燎地亲自率兵去救儿子。他仍然是一副死鸭子嘴硬的嘴脸,暴跳如雷地责骂着方仲的冒失行径,称其为将如此鲁莽,实在是国家之灾、百姓之祸,死了也活该,还能给国家节约粮饷云云。但任何人都能看出他的心急如焚和无法言说的惶恐。尤其是他手拥重兵却又不敢轻举妄动、唯恐敌人发狠先杀掉他儿子的那种表情,实在让人不忍多看。

    雒国军队和方惟远僵持着,一方不敢动弹,一方有恃无恐。而方仲始终被围着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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