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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第3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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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爱德华的飞刀力量,除了七斤镖,他没别的手段空中对射。普通飞刀,根本不顶事。
所以刘郁射出了一把飞刀,一把七斤镖。
那把七斤镖,很成功,很不错,重量,力量,的确是把爱德华的一把飞刀给格下来了。
可还有一把,却就不行了。
好在,刘郁的飞刀,也不是白投的,多少让那把刀,不再那么准了。
就是这样,还要靠刘郁三大瞳术,不住的变化,这才可以,勉强的避过。
刘郁……再一次避过了爱德华的飞刀。
不可能!爱德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得分明,一个修炼飞刀的人,一个修炼暗器的人,那双眼睛,也是比一般人,强得多的。爱德华的眼睛,就达到了虚室生白的程度。可以在黑暗中直接夜视。根本不受光线影响。所以他看到,刘郁是以一种……可以看到的反应,避过了他的飞刀。这个人……可以看到高速移动的物体?这太可怕了。暗器宗师的克星啊。他也练飞刀的?看得出来,但这功夫,显然不到家,他凭什么,拥有这样的眼睛?
难道,是那墨镜?
有了这个想法,爱德华确定,刘郁的墨镜,有古怪。
一念于此,爱德华想也不想,就打出了三把飞刀。
三把飞刀,呈品字型,飞射过来。
暗器手法,繁杂多变,很多名目,什么刘海撒金、一掷乾坤、流星赶月、飞星逐电等等。
这种一手打出三件,品字型攻击的暗器,也是独有其妙,最大的妙处,就是可以让人,躲无可躲。往左了不行,往右了不行,反正,就是要打你一下。
刘郁在瞬间,保持前冲的情况下,不得不身子后仰,以避锋芒。
“叭!”一刀,把刘郁的墨镜给斩碎了。
好在刘郁及时闭上眼睛,不然,镜片飞射,怕是要瞎了刘郁的眼。
“嚓嚓!”两刀,从刘郁的肩头滑过,刘郁的防弹服,顿时,被斩得破开。
那可以抵御子弹的衣质丝料,在飞刀之下,宛若破布一般,毫无抗力。
这就是你有科学,我有武功吗?
刘郁惊叹不已。爱德华,飞刀功夫,真是可以说……江湖称霸了。
二话不说的,刘郁抖手,把赤血剑掷出。
他跟后,还踢了一脚。
赤血剑,锋锐无匹,顿时激射电去,打向了爱德华。爱德华也是好眼力,一看不好,忍住再发飞刀的想法,闪身避过。这一避,刘郁就欺身近前了。
他蓦然张目,三大瞳术,不住的变化运转,盯向了爱德华。
爱德华一看……就明白了。马逼,碰上一个基因变异人。那个老洪,其实就是基因变异者。而这个刘郁,看来也是。他们这种基因变异人,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说白了,爱德华的老婆克里斯特这种吸血鬼,也是基因变异。真没什么。说是厉害,但仅限于普通人。就算是对比普通人,也实是强不到哪儿去。相比起来,变异人,只是某一方面,稍微的突出点。却不是说无敌。也是血肉之躯,这种人物,再牛逼,也要缩着脖子过活,因为你想要拽,一旦曝光,就没活路了。科学家会立刻,把你例为他们的小白鼠。
像这样的存在……真不可怕。
但遇到了一个会功夫的……那就麻烦了!
爱德华明白,我说这个家伙怎么接二连三的避过我的飞刀,原来,是他的眼睛有问题。
他有这样的眼睛,所以可以看到我的飞刀路线,从而避开我的飞刀。
那要是……
爱德华往后飞退。
他不敢和刘郁近身搏杀。
刘郁一连的飞刀射出,爱德华都闪过,心里又估算了一下,得,这小子,也是一个行家。
当然,刘郁的飞刀是比不过爱德华的,但也可以证明,刘郁手上的飞刀功夫,也是不错。
两人闪电一般,消失在黑暗中。
刹那间,爱德华大叫一声:“着!”手上摁下了一个机关。
顿时,房间里,黑暗的房间里,一下子,光芒大作。
那光,不是一般的光,而是仿日之光,是大白之光,是高能的白炽灯,大瓦力的那种。
因为爱德华的妻子克里斯特也是被吸血鬼追杀的,那些血族中的确是有一些高手,所以他备下了这个房间。不管你是多厉害的吸血鬼,到了这个房间,被强日光灯一照,不死也去半条命。不过平常没有用过就是了。现在使用,却不是对付吸血鬼,而是对付这个……瞳眼视力牛逼的强者。
不过,见功了。
刘郁啊了一声,双眼一下子被照得瞎了,失明了。
看不见了。
感觉成功,爱德华立刻把灯又关了,这灯光,他闭眼都难受。
关了之后,用听劲的功夫,以手臂为眼,直接向刘郁,再射飞刀。
这下,刘郁,该不可能,躲过他的飞刀了吧!!!
爱德华这样想。
却是不想……刘郁,还是一个武林人,武林人,遇到危险,自有套路。
刘郁先是一个趴身,他整个人伏到地上去了。这样可以避免打击。
战场上就是这样,老兵,特别不易死,就是这样保命的,一旦遇到敌**炮什么的打,立刻就趴下去,趴得快,趴得狠,趴得低,这样才可以保命。
但爱德华的飞刀,还是射过来。刘郁一个激灵,又来了一招懒驴打滚。难看是难看,丑是丑点,但能保命叫,果然,这一滚,飞刀只能射空。
又射空了。
而这刹那,刘郁也是回过神来,眼睛的刺痛,消失了,或是说,减轻了。
他知道自己还不能睁眼,天知道对方会不会再来一下子,他也用六识对敌吧。
刘郁到底是修有昆达利尼大蛇王精神意识体的。他精神不注意,不集中,也就算了。现在一回过神,一注意,一集中,立刻就能感应一切。当下,刘郁一个蜈蚣崩,自动弹起。提起双刃刀,就是一招斜燕抄。
燕子斜斜飞。
掠过留水痕。
这一刀,随心所玉,往来无踪,天马行空,不着痕迹。
一刀斩出,才见厉害。
爱德华感觉不好,忙拿出一对武器,那是两把一蓝刃,一绿刃的匕首。挡格过来。
第六百二十六章 夺匕种劲()
这两把匕,可是非同小可,不同于一般。┠⊿&┨
这是爱德华一家祖上,三代人努力,在高科技,和华夏古技术的支持下,打造出的两把匕首。高科技我们知道,是种种……那个炼钢的技术,匕首的材料,绝对是坚固耐用的。
而古技术……是什么技术?
是淬炼技术。
传说,当年,荆轲要刺秦,但是啊,这个荆轲,和白展堂似的,名气挺大,功夫却是平平。这荆轲,任侠豪气,十分的自负,还爱吹牛皮。老是和一帮兄弟说,自己的武功,怎么样,怎么样,有多厉害,有多牛逼。
可其实呢?大家给面子,你好我好大家好,但他真正的武功,平平。
有一次荆轲跑到盖聂那里,和他论剑,他七扯八道一通,说得盖聂受不了了。
盖聂是谁?
是当时,公认,天下,第一剑术好的。秦始皇都向他求学,学剑术。
他才是天下剑客里,功夫第一的牛人。听荆轲那半瓶子醋在那里不住的晃,最后忍不住了,拿眼睛瞪他。盖聂是什么人?他的精神,他的气场,根本不是荆轲可以比拟的。
荆轲给镇住了,觉得脸上没面子,只好讪讪的走了。
后来盖聂很可惜,叹气。觉得这个荆轲,还差了点。他若是虚心向盖聂求教,以荆轲自己本身的条件,武功是可以再进一步的,但他要面子,觉得自己该和盖聂平起平坐的,不肯向其讨教,反而是一走了之,错过了机会。
再之后,太子丹求刺秦者,但谁都知道,刺秦者死,赴秦者必死。去刺杀秦始皇,那是必死无疑,万无生理,这种情况,这种事,马逼的,谁去啊!
这时,有人就提出了盖聂,他剑术真高啊。可这时,盖聂被秦始皇,已经先一步请去了。
那怎么办呢?
就有人又扯出了荆轲,说荆轲不是不错么,还和盖聂一起论过剑。天知道他们怎么论剑,别人也不知道,荆轲自己又爱吹牛,说我和盖聂见面怎么样,怎么样,我有多牛,盖聂多牛,我们两个是一样,一样,一样的。我们功夫水平,都是差不离的。
他这么吹。
结果太子丹就动意了,没有盖聂,但有荆轲,他不是和盖聂一样的齐名吗?让他去。
打听清楚荆轲的脾气,太子丹跑去巴结荆轲,那叫一个礼贤下士,甚至把王妹许之。
就是说我把我妹子都嫁给你。啊,你就是我的妹婿了!
付出的代价就是这么大。
要什么给什么,上马金是下马银,给钱不说,给酒,给肉,给面子,给荣耀,未始有见奇者,再没见到第二个的了。这种礼遇,就差把荆轲当亲爹来拜。
荆轲给捧得高高的,他知道事情真相,哥们后悔了。他不想干了。
他不干,但已经给太子丹捧得这么高,你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玩也玩了,乐也乐了。
里子面子,什么都有了,现在拍拍屁股说不干,他说得出口,脸上却下不来台。
他荆轲活着的就是这一张脸,图的就是个面子,他怎么也不能舍弃这些。
于是,荆轲就提出了三个条件。
第一,他要一,刺秦的东西,没见面礼,不好刺秦。
结果太子丹把燕国最肥沃的,修了两三百年的水利工程的督亢之地,献将出来。
又把秦国的叛将,逃将,曾经保秦王兄公子成峧的,将军,樊於期的人头,献上。
诸国之中,燕国最穷,而其最富庶的地方,就是这督亢之地,把这块地献给秦国,可以得到刺秦的机会。
成峧造反时,樊於期有他一份,秦始皇早有意杀之,所以他后来逃走,逃到了燕国。
把樊於期的人头交出去,就可以得到秦始皇的接见,刺杀的成算,又高一成。
这只是一个要求。
第二个要求,是什么?就是刺秦的工具。
秦皇是什么人?那是一个天天被人刺杀的主,不知多少人,想要刺他,杀他。
史书上说秦始皇天天着三件甲,一者内甲,一者软甲,一者铁甲。
三甲束身,一般的刀剑,根本不能伤到他。
故此,得有一件神兵利器,杀死秦皇。
这就是古时着名的屠龙匕。在打铸的时候,于器里添毒。使这屠龙匕,只消擦破点皮,就让人毒发而死。不要把秦始皇的三甲刺穿,只要擦破他的皮,就够了。
这就是屠龙匕。
是古时,以毒,和冶炼之法,炼就出的兵器,太伤天和,太过暴虐。
所以,这之后,就失传了,或者说,是很少,有人这样干了。
但这种方法,还是留下来了,在历史上,也的确是有一些……具有属行的武器,流传出来。屠龙匕之所以叫屠龙匕,就是擦到一点皮儿,就必死无疑。
到了爱德华这里,他打造了两把,一把,是以一种石蜘蛛的毒提炼的,这种匕首,擦破点皮,就会让人,陷入一种僵死的麻木状态。得要半天多时间,甚至大半天,才可以缓解。
不管是谁,哪怕是真正的巨龙,半天时间不动,都够死的了。
还有一把,就是依原样,打造出来的,不过,这就不叫屠龙匕了,因为是以剧毒炼就,就叫毒龙匕。
屠龙匕,毒龙匕,这两件武器,就成了爱德华舍飞刀之外,最强的武器。
他这两件武器,在杀出西方的时候,立了大功。
很多吸血鬼,狼人,变异人,强化人,不管你是什么人。
只消,被他以这两把匕首,任何一把,伤到了……结果都是可想而知的。
别看吸血鬼,狼人,什么的,他们的身体很强大,甚至抗行,也是很强大。
但其实,他们的基因,是脆弱的。只是一切未到极限。
一旦到了那个极限,往往立刻,就会死掉。
所以爱德华在西方,还有一个名号,叫弑杀者。
意思是,只要他杀,没有他杀不了的人,杀不了的存在。
两把匕首,爱德华扑过来,和刘郁,贴身近攻。
很多人,面对爱德华的飞刀,往往会犯一个错误。
他们以为爱德华,只会用飞刀杀人,不把爱德华的近身功夫放在眼里。
等到了被爱德华逼近,两把近身搏杀的匕首杀上来,就只能等死了。
特别是修有臂力千斤的爱德华,拿着短匕,发出大力,别提多坑爹了。
但,他此刻的对手,不是别人,是刘郁。两人一贴身,刘郁一发现不好,手往下一沉,立刻就发动了豹胎发劲术。这豹胎发劲术,何等的牛逼,何等的变态,以刘郁的功夫,配合这个功夫,立刻,就反过来,高出了爱德华……也不是太多,就是一点点。
但他们这个水准,高手,高一点,就高得没边了。
两边一近,一弹,爱德华被生硬的弹开,身体猛的一抽,只觉得呼吸立刻就不畅。
肺如两个被顶到死的风箱,那叫一个难受。
同时,刘郁又扑上来。
他扑上来,使出了自己武术里的功夫,虎豹掌。
这虎豹掌,已经可以说,是刘郁的拿手功夫,是他的招牌了。不说别的,一招虎豹掌拿出去,打出去,立马就是只此一家,天下间,炼就出这门功夫的,仅刘郁一人。
抓拿捏放,于一掌一抓之间,发出四重奏曲,只此一人也。
刘郁这是要抓……毁掉爱德华的手腕子。这人,手腕,腕力太大,练飞刀的,劲力太过人了。不把他的手腕给毁掉,给废掉,刘郁不甘心。
他这般心思,爱德华是不知道的,但他也是学过功夫的,而且,是少见的,高手。一发现不对,立刻就使出了臂力千斤,这一发力,力量一猛,虽然,手腕上,给刘郁,不轻不重的来了一下,但到底,太短暂了,刘郁无法将他的手腕,给生生的毁掉,让爱德华脱离出去。
但刘郁也不是好惹的,他手往下一沉,五指用力一扣,抓下了爱德华的一把毒龙匕。
爱德华失了毒龙匕,并不心惊,也不心急。
他现在要做的,是保命,和刘郁交手,已经让他知道了一切。这个人,太变态了。
爱德华已经再无战意。使了个手段,爱德华转身就走,他,不战而逃了。
同样是高手,爱德华虽不懂什么国术的,但也是知道,高手交手,胜负只在刹那。
你胜了,就胜了,你败了,就败了。想要打,实是不必要。
因为他输不起,他输了,只一个克里斯特,活不下去,吸血鬼别听名字好,其实是寄生虫,不抱团,不结群,没有人在暗中保护,在白天帮助,他们除死无它途。
没有爱德华,克里斯特的下场,可想而知。
爱德华心有千千节,哪里肯为了洪老头就把自己的命搭上。眼看打不过,走呗。
“想走?”刘郁仅凭两人的交手,就读出了他的心思:“留下命来!”他得理不让人。
这就是刘郁。
什么你要走,我就发好心,让你走,不,不可能,没这回事。我有机会把你打死,就一定要把你打死。我有机会,将你击杀,就一定要将你击杀。
什么事不可做尽,话不可说尽,他就是要把凡事都做尽了,这样,才好生存。
不说话。
爱德华直接打出了一个流星赶月,两把飞刀,就这么射出去,一把前,一把后。
而这时,刘郁也打出了一招……忍术。空蝉之术。
他把衣服一个脱袍让位,空出来,由得两把飞刀打,自己扑过去,就是一刀。
刀,是刀,还是那一刀,燕子斜飞,斜燕抄。
暗室之中,双刃刀闪过亮痕,划破虚空,却静寂无声,把暗杀之术,发挥得淋漓尽致。
这一招,隐下了刀刃的破空之声,暗中袭杀,威力倍增,让人防不胜防。
“叮!”爱德华还是架住了这一刀,他用力一推,身子向后。
后方……刘郁虎步如风,在空气里,一种雷音,稀然响起。
声音不大,雷声隐隐,但这非同小可,高手都知道,这是血液奔涌到急处的虎豹雷音。
有这声音出来,这劲力,就不可能会小。
刘郁扑过来,就是一掌。
爱德华知道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刻,他不声不响,集中毅力,推出一掌。
臂力千斤,也让他运转出来,一臂之下,千斤巨力,油然而生。
两人一招对打,一对掌,爱德华心里暗叫一声……苦也。怎么回事?他知道,他遇到传说中的那种用劲大师了。他的臂力千斤,奥妙全在自己的手臂,身体,肩膀,三方面联合发力。是一力降十会的功夫。但对方打出的……却是地道的阴柔诡杀之术。
刹那间,他感觉到。刘郁先是以五指,点他的手掌,然后再贴上来,抓他的手,抓不动,才和他的手掌,贴到一起,然后又捏住他的手,最后不住的往里面鼓劲。
这劲,虽是阴,但胜在连绵不断,而刘郁又有冲借之势,可以借势而为之。
一连的,强大的劲力,就不住的往爱德华的身体里钻。他忙强行松开,身子往楼梯口后,翻了下去。双足落地,二话不说,就闪入到地下的电梯里去,按下了号码,他迅速消失。
不打了,不能打了。
爱德华感觉到了……如果他没算错,刚才,他被打了暗劲。
第六百六十七章 兄妹相会()
庄园里……在里间,一间很不错的,窗口旁的床上,约翰就躺这里。【|】
他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并且,很严重。
此际的他,整个人瘦得脱了一层形,虽然不是说皮包骨头那么恐怖,却也让人看了触目惊心。他的眼睛,紧紧闭着,头发也没有梳理,凌乱的在头上。阳光,徐徐在他的身上。
这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能量的方法。晒阳光,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在这阳光里,得到一些能量。你看冷血动物,他们一般,就是通过阳光,来取暖的。比如蛇啊,蜥蜴啊什么的。大多,都是如此的。利用皮肤,去吸收这个阳光,化成热能,给自己的身体,提供能量。
虽然,身为人类的哺ru动物,在这方面已经……很不错了。可约翰不行,他身体太弱。
这样做,对他有一定的好处。
哪怕这能量再少,也是好的。
进了屋,一进来,安娜就确定了,这是基因决定的,是心灵深处,最直接的直觉。
她甚至有个感觉,自己一直没有找对象,原因就是没有合适自己的人。
假若,有这么一个人,在自己不知道他是自己哥哥的情况下……
她……会不会,动心?会不会,堕入情?
这……就是她的……哥哥吗?
身后一只大手按上了她的芳肩,女孩回头,刘郁,是刘布雷。他轻轻道:“过去看看。”
女孩往前走,在前方,有两条移动的滑椅,她抽过来一张,坐下。
看着哥哥的面容……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哥哥?真是神奇啊。
正这时,那人,也就是约翰,眼皮动了。
他,睁开了眼睛。
“啊!!!”
安娜捂住自己的嘴……把原本要波及开来的惊叫,给摁回到嘴里。
太惊讶了。太令人惊奇了。那,那,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
是的。
这个男人。约翰,现在变化的,太快了。他的眼睛,已经变得,两眼,全是兽瞳。
那种竖纹的兽瞳,怎么看,怎么是一头野兽的眼睛。在他的肚子里,还隐隐的发出声音。
在安娜身后的刘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饿。
约翰的病,已经开始,不可抑制了。他的基因,使他迫切的,需要食物。但这个食物,不是什么别的,就好比老虎,无法吃什么草一样,它得吃肉。而约翰,他要吃什么?答案是……人。他要吃人。
这是一种基因病,这种基因病,出现了严重的返祖,在理智的条件下,会让约翰,想要通过吃人,来弥补。只有吃人,他才可以保住自己的智慧。不然,他会变成,真正的野兽。
现在,约翰还可以支撑,还没有让他的身体,去变异。
这主要是他不吃人,所以还可以……他现在就好似一个一定要用毒品来救命的。但用毒品的结果,是让他变成一个不可救药的瘾君子。他不想变成瘾君子,就不能碰毒品。但不碰毒品,他却会死去。
如此痛苦,如此尴尬,这就是约翰现在面临的问题。这种问题,曾一度的是他的梦魇。
不过,现在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坦然,很平静。
“普雷斯……”他看了刘郁,然后再对安娜说道:“哦……我终于……可以再见你……我的小安娜……”他的眼中,全是温柔,哪怕是那兽瞳,也挡不住他从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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