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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第3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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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上官金虹太自负了,太自信了,他真的是想要看看小李飞刀,是不是真的例不虚发。

    他只是想要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躲过,所以,他失败了,不然,胜负将会是两回事。

    上官为什么要这么作?就是因为,他也无敌,寂寞了很久。连天下第一的天机老人,都给他打败了,所以他很无聊,很寂寞,他是一个武者,一个打杀出来的武道强者,他不能忍受,这样的寂寞,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寂寞,太痛苦了。所以,他选择,接李寻欢的飞刀。虽然他失败了,但从武者的角度上来说,他,一定比那个,利剑空悬的独孤求败强。

    而幸运的是……刘郁刘布雷,还没到那个地步。他,还有很多人,在暗中的积累,向他挑战。

    这也是一个时代,一个武者时代的意义。

    上天好似真的有神有灵似的。

    没有刘郁,也许,武林,不会如此热闹。但现在,武林,的确是很热闹。

    刘郁,他已经成了一个目标,一个大boss,很多人,其实是想要杀掉他的。

    杀这种武道修为,已经达到了秋风未动蝉先觉的高手,你什么毒药,机关,陷阱,都没用。你这边一搞,他那边,立刻就能感觉出来,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

    正如地震来了,虽然还没有什么变化,但小动物们,已经有了感觉一样。

    玄,就是这么的玄。

    其实,细究起来,这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磁场感应。

    当你设好了陷阱,准备一切,就会有一种想法,一种思想,一种意念,觉得,这样,那个人,比如说刘郁,非死不可,他一定会死在这样的布置之下。有了这样的想法,就会产生一种所谓的共鸣。而人的大脑,太玄奥了,玄之又玄,往往可以接受这种,冥冥中的信息,产生一种下意识的反应,所以人,才可以有这种预知祸福的力量。

    只是,想要达到这种,可以感觉,可以警觉的精神力修为,却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所以,想要杀刘郁,用这种手段,是没用的,哪怕你放核弹,他也可以感觉出,自己所在的位置,哪里,哪里,是有危险的。会尽可能的离开。

    要杀刘郁这样的,武林方面的强者,高手,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同样的高手,去杀他。

    高手,只有高手,可以去杀。

    不然,他们要走,谁能留得住。

    现在这样的私人挑战,就是杀人的机会。

    两大年青一辈中的绝顶高手,相信,现在可以比得上他们两个的,绝对不出一个巴掌之数。而且,全是华夏人,老外,学华夏的功夫,再怎么学,再怎么努力,除非他从小就是在华夏长大的,被华夏文化薰养,不然,绝对无法达到刘郁他们这种程度的高度。

    西方人,外国人,学华夏的功夫,只能学到,化劲层,学不到更深的宗师层。

    可现在,刘郁,程雨扬,两人,算起来,都是小宗师的水准了。

    “动手吧……”两人一起意动。

    刹那间,真的是刹那间,就那么闪电的一下,程雨扬就利用转身,从身后,把那个,别人以为,是装高尔夫球的包打开,从中取出了两条铁锏也似的双剑龙。大号的,和锏一样的,一把大双截棍。把双截棍巨大化的中型武器。

    握住两个把柄,这就是两把锏。

    锏,这种武器,在武器类中,是有一定破坏力的。相当于铜人铁锤等,是用来砸人的。

    使用这样的武器,有一个先觉的条件,就是要有足够的力量,和技术。力量与技术的结合。你看那铜人铁锤之类的武器,讲的是一个一力降十会,一力最重要,力量大就够了,对技术,武技的要求,不是太高,太深,所以往往是臂力强大的人使用。但对锏这样的武器,除了它本身,高于剑的重量,和剑相似的造型,便要求人,力量要大不说,还得有一身的武艺。

    在过去,这样的人是谁?唐朝的开国名将,尉迟敬德。

    他用的是铁鞭,但从作用,造型,是锏一样的武器。所以,也可以当锏。

    尉迟敬德是唐朝的开国大将,他投李唐,时间是很晚的。

    当时的天下,已经打得,差不多,都快完了。

    尉迟敬德开始是给刘武周打工的,刘武周完蛋了,他才投的李唐。并且,是被李世民亲自招揽的。李世民虽有贤名,但知道的都知道,他其实最大的本事,就是会选贤用能。用人,才是他的本事。舍此之外,李世民也不过泛泛。他的仗,是有手下的大将支持,有他的哥哥督运粮草,这么的才牛逼。其实他本身的才能,也就是那样了。但他可以成为千古名君,最大的能耐,就是用人。而尉迟敬德,就是他抓了不杀,选而用之的。果然,这个人,在他夺位的时候,出了死力,帮助李世民,从他哥哥弟弟手上,把皇位抢过来。

    这便是尉迟敬德了。

    尉迟敬德这个人,在历史上,唐朝的名将里,其实,立下的军功,战功,并不是太多。

    他最大的功劳,就是自己武艺不错,又对李世民忠心耿耿,这才是他被重用封爵的原因。

    而尉迟敬德,最大的本事,就是他的这身本事。

    除了尉迟敬德之外,还有一个,就是秦琼,至于说秦琼,那不消说了,就是用锏的。

    传说李世民有一次睡不好,找门神,给他卫宿守门。他找了谁?就是秦琼,和尉迟敬德。

    因为在他的部下里,真正可以说,牛逼的,臂力千钧的,就是这两个。

    一个使单鞭,一个使双锏,技术型的重兵器。

    只可惜,秦琼死得早了点。但饶是如此,他的武勇,还是人所尽知的。

    这就是使用这种兵器的代价,不好用啊。

    但现在,程雨扬,用了,他一亮双剑龙,刘郁眼睛就是一亮。

    “好!”有的打了!但,看到这样的武器,刘郁只会更开心。

    “你有这样的武器,不错,不错,真是不错,不过,我也得了一件好东西呢!”刘郁说完,他的手,往后一背,不知怎么的,就摸出了刀与剑,剑是赤血剑,人所共知。但刀呢?

    天狐刀。

    杀了银狐后,这把刀,就成了双刃刀的替补品。没了双刃刀,但,刘郁却得到了这把更好的,不亚于他赤血剑的神兵利器——天狐刀。

    虽则,这个天狐刀,以造型,外表来说,不及,双刃刀,那么便于劈斩。

    可是,这天狐刀,在锋利上来讲,却是更凌,更历,威凌霸道,不输于人。

    也就是……这个……银狐他们,对这把刀,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复改造,不然,这刀,如果是原样的修复,恐怕会更厉害。不过现在却也够了。

    赤血剑,天狐刀,两把品级相近的神兵利器在手,刘郁怕得什么。

    虽在心里奇怪了下,刘郁是怎么摸出刀剑的,但程雨扬却没有太大的激动。

    武艺修为,高到了他的这种程度,那是什么?

    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泰山崩了,他都不会变色,区区变戏法似的,这样拿出了两把刀剑,就可以吓到他吗?

    不可能。

    打!

    没有任何的多余,二话,两人,打了起来。

    “喝呀!”声打。上来就出声打。

    程雨扬把双剑龙的破坏力,发挥出来,一锏就砸过去。

    他利用自己的武学,发劲,使他现在,真正达到了,所谓的臂力千钧。

    两个臂力千钧的高手,两个非人类一样的强者,正式交手。

    由于记得了霍青君的话,程雨扬对刘郁的轻身功夫,十分的警惕,不敢大意。

    他第一招,就是往下扫的,想要打刘郁的腿脚。不要打到什么,只要擦到一点,一点点,那么一丁点,哪怕只是挂到一丁儿的皮,都可以把劲力,透进去,让人,产生难受。

    脚,其实是很敏感的,你脚上,起一个泡,都会让你不舒服。

    被人在脚上来那么一下子,轻功,就会大打折扣。

    可是刘郁也不是傻子,他是高手,而且是高高手,高的那种高手,自然是知道利用自己的长处,所以不加多想,他就跳起来了。一般人,高手,交手,不会轻易的跳起来。

    你跳起来,会有一个滞空,这摆明了是让人打你。

    但刘郁却是跳起来了,他纵在空中,也有无上的手段。

    程雨扬一招扫空,面临的,就是刘郁刀剑齐扬而下。

    这一顿的斩,如果程雨扬不躲,不闪,就会被刘郁活活斩死。

    他当即,一个斜身后蹿,整个人,如同一只大狸猫,避过了这一击杀。

    那边饷,刘郁已经落回地面,一个禹步,缩地,整个人就逼过来。

    “喝!”

    程雨扬挥锏。

    力荡千军!

    他是要打一力降十会的功夫。

    刘郁看出来了,他有心用豹胎发劲术拼一下,说到硬来,谁怕谁呀。可是他还是没有这样做。毕竟,身体再好,也是会打虚的,没必要一个劲的和人硬拼。身体是本钱啊。所以刘郁也退了一步。这里要说一下,武学,国术,说的是见面分输赢,三招定生死。

    这主要是建立在拳脚功夫上的,这样,才更直接。更见血。

    比喻的话说,这种拳脚,好比是刺刀白刃,见面流红,十分的残忍,直接。

    而用兵器,就是双方,用枪隔空打。是不是可以打死人,就是两回事说了。

    在二次大战的时候,平均,数万发子弹,才可以消灭一个人。很多时候,战争是一方,和另一方,在两个战壕里,不住的向对方,射根本打不中人的子弹。因此,用了兵器,正常,不会打得太紧。

第六百九十七章 铁塔大战() 
国术高手,剑仙李景林和枪神李书文,两人有过一次交手。

    那一次,李景林就是以短平快,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李书文,一剑封喉,逼得他输。

    但,这一次比武,结果虽是李书文输了,但却并不是李景林的好。

    在那一战后,李书文走了,平平安安,活到了老,人生七十古来稀,李书文在那个年月,营养不良的情况下,修国术,活到七十多,可见他小日子不错。

    但李景林呢?他虽是胜了李书文,却在之后不久,就死了。

    他死时,才四十六岁。

    四十六岁,对于一个武林人来说,该是身体,武功,的黄金岁月。

    可是他却死了。这,就是他战胜李书文,在短时间里取胜,所付出的代价。

    要不然,以李书文那种好强斗胜的行子,怎么会在输了之后,就没话的离开?

    生与死,对高手来说,往往,就是这么的简单。

    两大高手出手,刘郁不是李景林,没有一定要在短时间里取胜的必要。所以,他可以放长了打,不必去急,不用争在一时。打国术,比拳脚,要以最短的方法,劲力拼比,打出胜负来。但比兵器,隔了个事物,战,就可以慢慢打了。

    两人打了两招,顿时,惹得很多老外来看。

    他们很多,都是外行,都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的。

    还有警察呢。这里怎么会没有警察,很快的,警察就来了。

    但警察一来,刘郁他们也是知道了,他们怎么可能让小小的警察来打扰他们,两人当下就开始游斗,游而斗之,跑了起来。这两人,哪怕是如程雨扬,轻身功夫不是很到家,也可以起跃纵行,跑起来,很牛逼的,两人就这么,三下五除二,跳出了人群。

    围观的人群,虽众,虽多,但人若是跑起来,跳起来,那速度,真是很快的。

    哪怕是普通人,也是可以跑得飞快,何况是这两个武功修为到了小宗师境界的武术家。

    跑,就一个字,两人起高蹦低,居然,是向那艾菲尔铁塔奔去。没错,两人就是要往上走。这塔,很大,真的是很大。别人面对这塔,叹而弃之,根本不会有想要上去的想法,就算是上去,也是……呵呵,不会如这两个人,两个疯子,这样的直接的,往上冲。

    没错。刘郁使出了八步登空,他脚下生风,一步步,就踏上去。

    站在塔上,看程雨扬上来。

    和刘郁的轻功不同,程雨扬,在这方面不如刘郁,但也是家学渊源,不是说就没有自己的方法,他不能如刘郁那样,仅凭脚,就上来,但他把双剑龙往脖子上一挂,这么的手足并用,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两人上来,虽未到塔顶,只是先一步,在塔脚上站住,却已经成功的,甩开了人群,不受围观群众的干扰,尽情比武。

    塔上的人比武,这么大的动静,又是在法兰西这样的一个地方……结果,自然不必多言。

    事情闹得很大。

    “突突突突突……”

    那是直升机,飞起来了。

    一共四架直升机,高高的飞起,升上。

    在法兰西,国家警察局长大人——一个叫贝祖;吕昂的男人看着屏幕,一脸的郁闷。

    “这两个黄皮猴子在这里闹事,你居然让我把这事掩盖掉?”

    他在和一个身高牛大的男子说话。那个男子,是一个两米以上的轩昂大汉。

    是一个白种人。

    他是一个德马人。

    这个人是龙根;施泰德。

    他是新纳粹党的外部安全顾问。拥有相当大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比死去的吕贝特还要拥有实权。只是他默默的,不为人知。但不要因此小看了他,他的手上,拥有一部造血机器。一家保安公司。虽然是叫着保安公司,但其实却并不是保安公司那么简单。这里面的保安人员,一个个出去,都是世界级的特种兵。

    “这两个人你不能得罪,他们的事,你说是电影拍戏,就可以解决了!不然,你打算怎么办?”施泰德平静的对愤怒的公牛……吕昂的外号,这么的说。

    “可是,这里是法兰西,这是战神广场,那是艾菲尔铁塔!上帝,你让两个黄皮猴子,在这里……”

    “注意你的言辞!”那个男子这么说,施泰德道:“我知道你,吕昂,你讨厌……嗯,不过,这种老想法,也要变变了。坚持种族主义,过去,希特拉拥有五百万德马大军,他都不得不面临失败,可见这种想法的错误!再看看美帝斯,你以为那帮家伙,为什么可以成为世界大国?因为他们积极的打击种族歧视,虽然,他们做这件事,很不容易,可他们还是在做……所以,美帝斯开始,一直的,保持的,强大,嗯,你该懂的。”

    这里得说一下,希特拉为了取得德马的支持,宣扬了种族主义,也就是雅利安人天下无敌的说法,打击其它人种,比如说犹它人,斯拉夫人,或是其它什么的。

    这固然使他,得到了很多的支持,比如说,前前后后,为他走上战场的五百万德马年青人。可是,也同时的,得罪了全世界的其它人种。只要不是雅利安人的人,就不会愿意,看到德马人的强大,看到希特拉的胜利。

    所以,最终,希特拉失败了。

    再说说美帝斯。

    美帝斯,其实,一直以来,都有问题。

    美帝斯的建国,是一群欧洲的流氓,痞子,是一群罪犯,是这么一群东西。

    他们反抗不列颠人,这样的,才强大起来。

    可是,他们虽然强大起来了,自身,也有种种的问题,首先一个,就是黑色人种的问题。

    当时,美帝斯的国家总统,林肯,就发起了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并取得了胜利。

    虽然战后,林肯死了,但种族歧视这一弊端,也被美帝斯上上下下的看到了。

    国家政府强烈的打击,把原本强大一时的三k党,给消灭了。

    在时下的美帝斯,哪怕你真是一个种族主义歧视者,啊,你瞧不起,那个黑人,但你敢在外头这么说?你敢真的这么说,这么干?如果你是学校的老师,你这么说了,立刻大学会解聘你,立刻会没有人理你。想要成为人上人,就不能这么做。

    美帝斯如此不遗余力的打击,种族歧视,使得虽然,美帝斯还有一定的种族歧视,可是黑种人,却已经自认是美帝斯人,同时,还有很多身怀美帝斯梦的人,坚持,想要成为一名,美帝斯人。

    华夏的古语就说了,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便是此理。

    “好了,我知道了……”吕昂这样说。

    “好了,你其实也不是太讨厌黄种人吧!”施泰德给吕昂加了把火:“我记得你有一个叫惠子的东瀛人的女儿?不是么?”

    吕昂彻底无语了,他只能在心里说,这不一样。

    吕昂过去是一个法兰西的警察,执法不错,但行动,过于的暴力,一直以来,出于由此,得不到提升。后来他有一次,出差,也是散心,到了东瀛,在那里,遇到一个东瀛女人。

    西方女人,特别是法兰西的那些开放女行,这个,真的是很成问题的。

    因此,一接触,温柔,善良,多情的东方,东瀛,这个女人,吕昂就有些吃不住。

    他当时也没有太多的想法,老外,在外头,啊,搞个***啥的,这有什么呀。

    当时,他就上了,上了,上了,上了之后,他拍拍屁股,不带走一毛钱,回到了法兰西。

    之后,若干年,他接到了一封信,信是那个女人,给他的。

    说是当年那一次,给吕昂生了一个女儿。

    把吕昂雷得那叫一个外焦里嫩。

    就这么,他不情愿,但却有一个东瀛女儿。

    话不多说,警察出动了,他们给出的解释是,有人拍片。

    为此,他们还找了一个临时的剧组。

    “但是我们要拍什么?”剧组的导演问那个胖胖的中年秃顶警察。

    虽然是吕昂的部下,但这个中年秃顶警察,也是部队里,一位实权的人物。

    可以说,仅在吕昂之下,他看了看这个导演,问:“你们之前拍什么?”

    “哦,我们在拍mtv!”

    “那就继续!”

    “可是,你并不知道什么是mtv,你看过歌手固定在一个地方只是那样唱啊唱的mtv吗?”这个导演给气疯了。不知道为什么,给警察大爷们抓住,让他们干这样无聊的事。天呐,知不知道,这mtv,也是要胶片的。

    甚至,有的时候,一部mtv,花的钱,相当于拍一部不错的电影。

    “你们可以拍小型演唱会类型啊?你是导演,别说你不会!”那个警察也不是好惹的。

    他也看过很多娱乐片,知道所谓mtv是怎么回事。但也不一定,一定要拍成花里胡哨的那样,也可以拍成固定样的,小型演唱会。这样,就可以省老大一笔钱了。只不过,这样的手法,要求歌手,一定要实力雄厚,一气呵成。

    “艾莉什,你可以吗?”那个导演问自己这边的那个女歌手。

    这个女歌手是一个新近发崛出来的,是一个小女孩,哦,她真小,十七八岁。

    嫩嫩的,萝莉样的,很小的一个女孩子。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现在还未成名。

    可现在,她就要拍所谓的小型演唱会。这要求,这压力,的确是有点大。

    但那个女孩很坚强:“我可以!”

    “好吧,我们拍……那么,搭景吧!”那个导演说了。很快的,工作人员,就在警察部队的帮助下,飞快的搭建了一个台式布景,然后,一群伴舞练习一下,就开始实战演出。

    女孩换上了一件黄色的演出服,在那新搭起的舞台上,唱了起来。

    在她们的歌声,音乐中……铁塔上,两个男人,正在进行搏斗。

    你一剑,我一锏。你有来,我必往,招来招去,只是不住的消磨。

    这样的战斗,其实是很沉,很闷的,一点趣,也没有。你若看这两人的比武,还可能以为是一种假打。感觉他们好似是在装样子。你看看,你有必要,用自己的兵器去碰对方的兵器么?其实,他们错了。不是两人故意用自己的兵器,去碰对方的兵器,而是一方出手,对方立刻,就会用自己手头上的武器,提前拦截了。

    正是如此,两人才会打成这个样子。

    你若是换了一般人,拿武器和他们磕碰,只怕两三招下,你的兵器,就会被磕飞的不知到哪里去。又过了几招,刘郁道:“好,不错,敢不敢再上来?”他知道这样打,打不掉这个程雨扬。因为,说到武功的扎实,程雨扬,的确是走在刘郁的前面。

    纵然刘郁的武功,实底,有多好,多强,也无法缩短,这时间的差距。

    因此,他虚摆了一招,往上走。

    程雨扬占了上风,如何可以放过刘郁,他大喝一声:“你要认输吗?留下来吧!”整个人立刻追上去。两人一边往艾菲尔塔上爬,一边你一刀,我一锏的交手。

    兵器,不住发出碰击的响,正如两人之间,时不时的,会打得火星子飞溅一样。

    他们在往上,往上,特别是刘郁,那种走这种陡直的斜上铁塔,犹如飞一样。

    “谁能告诉我他们怎么可以做到的?”吕昂看了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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