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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第4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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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怎么称呼!”一个冒险者过来搭话。
“滚!”刘郁平静的说。
他不怕找事,他要的就是找事。
“可恶,你居然瞧不起我?”那人可找到理由了,这真是太舒服了,正好试试他的手底有多硬,当下就是一拳,这一拳,他上来就用了斗气,分明是巴不得,一拳,就把这个男子,给击杀。因为这个男子,虽然戴了斗篷,挡住部分真容,但从露出来的部分,怎么看也是个细皮的小子,该不会有多么可怕。
却不想,那个男子,回手就是一拳。
你一拳打来,我就一拳还回去。
和那个人,散发出斗气的拳不同,他的拳,散发出来的,是一层突然而起,白色的光芒。
“碰!”
“咔咔嚓!!!”
一连的声响。
当一切平静下来时,看到的人们,都倒抽了一口凉气,也让那些冒险者,明白,这个男子,是多么的有底气,又是多么的硬气。
只看那个出拳打人的小子,这个手臂几乎可以跑马的家伙,现在那条可怜的手臂,如同脱了骨节的蛇一样,软绵绵的搭下来,可以看出,他的手臂,骨头,碎完了。
至于他的拳头,那哪里还是一个拳头,分明是一朵花,一朵,被一拳砸烂了的花。
血红的肉可怕的绽开来,露出里现错落的指骨。
这只拳头废掉了。
但,问题就在这里。
得要多大的拳劲,才可以打出这么恐怖的效果!!!
男孩收了拳头,看看这里的人,道:“问问题,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牛角村……”
一个人说。
这个人从阴影里钻出来。他一出来,很多人都转过身去,不再有想闹事的打算。
因为,这个人,是一位魔法师。现在是魔法昌明的时代。昌明到什么地步呢?可以这么说,每一个村子,一般,都会有一位驻地魔法师。这是魔法公会,对这个大陆,对世界,宣布的权利。强大的魔法师,会去发达的地方当驻地魔法师,收入,便利,自然也就更多点。但总有一些,天赋差,水平低,甚至人缘也不怎么好的,会被发到鸟不拉屎的地方。
好比这位。
在这个村子里,哪怕是一位魔法师,也无法就保证,给自己太好的东西。
那是一个大胡子,他没有去经济发达的地方,而是来到了这里,显然,就是为了打磨他的魔法,是一位努力型的魔法师。在这里,他的地位,相当于村长,可是支书。
“过去的时候,这里是牛头人的地方,不过现在,这里是我们的!”他简单的解说了一下。过去,投靠那位存在的,第一个附庸,就是牛头人。但现在,牛头人,已经完全融入到了人类之中,也许有人,身体里,有牛头人的血脉,但外表,却再也看不到了。
时间,战乱,两代文明变革,一切的一切,使太多东西,发生了变化。
过去,牛头人居住的福地,村子,现在也变成了人类的村子。
只是,这里的样子,貌似,有些残破。就说这个小酒馆,就显得寒酸,里头的桌椅什么的,都是吱吱叫响的。没个新的,硬的。可见这里的穷困。
“那么,福布斯伯爵领的城堡,在什么地方?”
“你往东北走,可以看到一条大道,再顺著大道,八成,就可以找到。不会太费力的!”
只要看到最大,最好,最漂亮的,那就是福布斯伯爵的城堡。
刘郁点点头,道:“谢谢……”他想了想,转身就走。本来是想掏点钱扔出去的,但想来想去,刘郁实是没有这种良好的传统,只得放弃。
“嗯,对了!”刘郁停下来,挥挥手,一团白光闪动。
那个手臂被刘郁打毁了的男子一声惊叫,又被打中。
只是,这回,白光没有伤害到他,而是,让他的手臂,迅速的恢复。
“太神奇了……怎么可能……”
那个男子呆了。
再找人,已经不见了。
刘郁出门,往外走。
“等等,”绿芙萝道:“你不会真是要去福布斯伯爵的城堡吧!”
“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他刚才打过我们,现在我们又去,而且我又是绿芙萝,你到底打算干什么?”绿芙萝少女不由惊叫了起来。
第八百八十九章 :小麻烦儿()
不愿意归不愿意,但刘郁既然决定要去,那绿芙萝少女也只有舍命跟随。她不大相信,刘郁说的,他会保护她的平安的说法,也不相信自己就真的没事,她的信心是自己手上的毒药。在必要的时候,她就服毒。也许,过去,很少,有绿芙萝,选择自杀。因为绿芙萝信奉一个说法,那就是,被害死,自然而死,会让她们回归到母亲的怀抱,会得到重生,新生,不会死亡,哪怕是吃尽万苦,一切终有尽时,到了那时,就可以过平静,快乐的日子。每一个过得不愉快,不如意的绿芙萝,基本上,都是这么想的。而如果,她们选择了自杀,就是自绝于绿芙萝,就再也无法回归,哪怕是得救了,也不能回到族群里去。绿芙萝,要的就是这种对生命热爱的纯粹。
但是,那是一般人,是一般的情况。
时长日久。
现在,这个,这位,深深了解人类社会,也知道绿芙萝惨痛下场的绿芙萝少女,却在心里,深深的打定了主意。
与其要忍受那些……不如,死。
死,没有什么。
不能回归又如何?
相比被男人污辱,侵犯,还不如自己给自己一个痛快的呢。
打定了这个主意,她也就不说什么了。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当绿芙萝少女,打下了必死的主意,决心之后,跟随刘郁前往人类的社会,去福布斯的城堡,也不是那么不可接受的事了。
一路上,不时的,会有惨案,惨剧,发生。
一名名,一位位,强者,骑士,甚至是魔法师,还有冒险者,甚至是贵族私兵,他们都死了。
大地翻开来。
热气不住的上扬。
整个空气,都似扭曲了。
特别是一些身穿盔甲的男子,这些人,死得最惨。
他们死时,景象,似是要把身上的,用于保护他们的盔甲,脱下来,但,却无法做到。
因为,那盔甲,已经与他们的皮肉,紧密的相连在一起,如果他们硬是要把盔甲脱掉,恐怕,他们会损失,身体,百分之八十的外皮,那绝对比死还要痛苦。
这些人,全是被刘郁杀死的,被刘郁实验他的波纹功。
刘郁意外的发现,他的波纹功,可以释放,制造,一种高温,他本人,好似一轮太阳。
生命磁场的释放,使他几乎如同于太阳,而他的攻击,除了他身体,本身,利用磁场释放出的高能外,还有他的功夫,可以影响别人,让对方,不是说人体自燃,而是让对方,身体,血液,沸腾。
也许,在武林的功夫里,有拿捏软麻穴的种种手法,什么分筋错骨,但和强行提升别人的体温相比,就太仁慈了。
刘郁的功夫,强行提升了别人的身体温度,可以让人生死两难,生不得生,死又不得死,在那煎熬中,死死缠绵,正所谓是生死两难。
现在,刘郁已经在波纹功里,创出了圣光,光明之拳,圣祭三种运用方法。
圣光,是刘郁运转自己的生命磁场,调动,运用,别人的身体。
原理,就好比磁铁,用磁铁,可以吸附住铁,让铁,按磁行的道理,拥有两极。
铁,本身,是没有极的,但在磁铁的影响下,却会如此。这就是一种吸引力,利用这种吸引力,从而达成一种巧妙的控制效果。
光明之拳,是刘郁,把生命磁场的力量,集合,运用到自己的拳上,在一拳打出后,无限的降低,对方的防御力量。所以,一拳下去,威力无穷。当然,这,仅仅只是,刘郁的波纹功,对生命磁场力量,一种最粗,最浅显的运用。
至于圣祭,则是刘郁,结合了光明之拳,和圣光,两种运用模式,创出的一种攻击术。
这个术一发放出来,立刻就会强行提升自己对手的身体,让其不自觉的燃烧。
厉害的时候,甚至可以达到人体自燃的现象。
你说厉害不厉害。
正是如此的厉害,刘郁也算打出了名。
他还没到福布斯堡,但很多人已经知道,有一位光之使者,出现在人类的社会里。
他带著善与恶,两种极端的力量。
如果有谁对他和善,他抬手,就可以帮你去除种种病患,比牧师们释放的治疗之光,还要管用。
如果有谁想和他对敌,想要抢他,伤害他,他必会出手无情,下手杀人。不管是冒险者,是贵族,还是什么,统统杀杀杀。
不是没有强者,去找他。
但哪怕是高阶的强者,也被他强行的格杀于剑下。
这,就是他的强大之处。
迪奥星,也许,这个,那个。但有一点,是不会改变的,那就是强者拥有一切,强者拥有特权,强者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做的好与不好,都不重要。便如那位存在,那位存在,当年,干的丧天良的事情,不计其数,不也是被人称颂?可见,力量的重要行。
你有力量,你就可以高高在上,你就会被人称颂,哪怕你干了很多坏事,别人也会记住你,也会称道你。而你没力量,那就对不起了,不管怎样,你都没资格说话,无论你多聪明,多善良,也没用。力量,才是一切的根本。
刘郁展现了力量,他就得到了,一部分人的尊重。
不尊重他也可以,过来和他打就是了。
当然,贵族,哪怕再眼馋,也会遵守一定的规则,不是人人都是疯狗。
所谓贵族,最爱的,是一种秩序游戏,你只要在这个游戏规则里,就什么也不必担心。
终于,到了福布斯城堡。
福布斯城堡,是福布斯伯爵封领,最豪华,最繁荣的核心所在。
这里,传说,原本,是那位存在的发家之地,位于一条大河之畔。拥有两座辅堡来保护。
那两座城堡,高高大大,对于整个福布斯堡来说,好比是两座,几乎不会被攻破的箭塔。
只不过,一般的箭塔,里面,是用来射箭的,或是射弩子的。
但是,这里,却是装载了足足四门,魔晶大炮。
是人都知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魔晶大炮,是出了名的吃金老虎。以这种武器来说,多少钱,都是不够的,是整个中央帝国的战略物资,一般,除了中央帝国,各地,可以拥有,却只能,用于防御,防守,而不可能给你带出来,用于进攻。谁要这么做了,那么,中央帝国就会免除其贵族称号,发兵征剿。也有不信邪的,但俱以作古。
也就是说,不信的,都死了。
现在,这个帝国,剩下的,都是知道,并相信的。
看到森严的魔晶大炮,刘郁心里感叹。
那大炮,只看,就可以明白。
先是一个金属难得,得有魔行金属,才可以铸造。
其次,是要在大炮上,刻下纹路,再用秘银,这样珍贵的无以复加的宝物,魔行金属,用来进行导魔控制。
最后,在大炮的底部,装入魔晶,再起动顶针,启动大炮底部的古文明炼金阵。
这么的,才可以把大炮里,魔晶的能量,释放出去。
听说,这种力量,是一切魔法的破坏之源,可以打出一股强大的破坏之光。
哪怕是禁咒大师的防御魔法,在魔晶大炮面前,也是不够看的。
故此,这种武器,才会被严格的看管。
哪怕,权倾天下的魔导公会,也无法拥有这样的东西。
至于福布斯城堡,更是前前后后,没少得了魔晶大炮。
整个福布斯城堡,拥有的魔晶大炮的数量,据说,达到了五十门以上。甚至,一些小炮,辅炮,加起来,足足有两百门之多。攻击这样的一座城堡,如果,理论上,魔晶足够的话,一百万人,一千万人,来了都是白给,只会送死。
最差的一门魔晶大炮,一炮击出,也可以让方圆十米的人畜,死个精光。
何况,这里有足足两百门左右。
你说得要为此,填进去多少人。
这里,更有福布斯伯爵领的士兵,那些士兵,外号红虾子,一身红色的军服,看上去,的确是像一群虾子。因为不是战时,所以,他们不是穿盔甲的,只是以那紧身的红色军服,在城中招来撞去,虽不说显得不可一世,也是属横著走路的。仅在面对贵族老爷们的时候,他们老实点,可一转脸,他们又对平民百姓横眉竖眼起来。
不过,他们做的,也不是太过分。
毕竟,这里是核心地方,也不好乱了规矩。
了不起吃东西少给钱,还不至于不给钱。
入城,是要给钱的。
人类的社会,就是这点不好。
什么,都要钱。
钱钱钱,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好在,之前,刘郁很小心,又有很多,不开眼的人,来劫杀他,这么的,就给了他反劫的机会。刘郁这么的一路杀下去,所得的钱,也不算少,零零总总下来,怕不有一千多枚金币。不要小看金币,也不要小看一千这个数字。
金币,在中央帝国,绝对是相当强硬的购买力。
而在人类的社会里,一个中小贵族,一年,庄园,领地的出产,税务,怕也就是这个数字。可以这么说,一千枚金币,足够一户人,过中产阶级,贵族的生活,一年之久。
你说这是多么的一笔钱。
花了一点钱,刘郁他们,就大摇大摆的进入了城中。
福布斯堡,是城中之城,在这城外,还有一座庞大的巨城,这城,才是福布斯城堡,主要的,平民们,和中小贵族们的居住地。这里的人很多,怕不有三十万左右。不要小看这个数字,绝对非小,整个南方,这是最大的一座城了。别以为这是地球末法时代,那么多人,可以整出百万,甚至千万的城市来,没那回事,在生产力落后的地方,似这里,二三十万人口,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繁荣的大城市了。
在这样的一座城里,如果需要,可以征招到上万名的士兵。
但是,福布斯伯爵,只养了数千名士兵,就够了。
因为,这个时代,士兵,主要是看精锐,而不是人数。
进城没多久,就有一位贵族拦住了刘郁,总算没有如那些不开眼的一样,上来就动手强抢,这位有风度的多了,他整理一下翻花衣领,拿手上的手杖,指著刘郁的绿芙萝,趾高气扬的说道:“这个绿芙萝,多少钱,开个价儿吧!”
第八百九十章 :钱的重要()
如前说的,绿芙萝,地位非常。
对于人类的贵族来说,是身分,底蕴的象征,如果一户贵族,有了一位绿芙萝,绝对是很拉风,很有面子的事。哪怕这户贵族没落了,一样可以挤身,进入上流社会。
这就是当时的风气,谁让绿芙萝,越来越少,并且,越发的难抓了呢。
看看那个人,刘郁摇摇头。
他当然不答应。
“我给你一千枚金币,也不行么?”那位贵族显然不知道刘郁的家底。
刘郁呵呵一笑,伸手就把自己的钱袋子拿出来,摇了摇,里面,那明显,晶币的声音,发出脆响。
在帝国里,金币,绝对是硬通货,但还有一种货币,比金币还要够硬,那就是晶币。
这种晶币之所以出现,完全是因为,帝国,有一种职业,是魔法师。
而魔法师,是一门,太过于烧钱的职业。
可以这样说,一个中小贵族,一年的收入,是一千枚金币的话,那么,这笔钱,仅够他当一个魔法,學徒中的學徒,连低阶魔法师,都不够格。
因为钱币的不同,所以,晶币的声音,比金币,也是不同的,要清脆,悦耳,玲珑的多。
这一摇,发出的这声音,只要是经常和钱打交道,知道钱,了解钱的,就一定可以分辨出来。
这是晶币的声音。
“你这家伙,放聪明点,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位贵族有些恼羞成怒。
的确。
一般来说,面对贵族,哪怕是强者,都,多少,会给点面子。
而刘郁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打脸,赤果果的打脸。你不是要花钱买我的绿芙萝吗?刘郁则摇动自己的钱袋,告诉你,哥不差钱。而更要命的是,不摇多,不摇少,显示出来的钱数,恰好,是一千金币多点。这其实仅是一个巧合,但,那位贵族不这么觉得,他觉得,这是对方,故意,认为,自己,仅可以拿出这点钱来。而最让他恼怒的,是他的确,只能拿出这么点钱来,身为一个中小产之家,拿出这么多钱,已经是极限了。
如福布斯伯爵这样的人物,哪怕他再怎么,也不会在自己的领里,给自己制造出,可以和自己分庭抗礼的那种存在。
所以,福布斯伯爵领里,除了周边地区,正常,都是中小贵族。
这些中小贵族,每年的岁入,也就是千多金币左右。
就这,已经是不错的了。
要知道,这世上,贵族永远是数量巨多的。
而这么多的贵族之中,破产的,或是落魄的,日子过得不如意的,那些,真正的多。
很多,收入不到一千金币。甚至,岁入,一两百金币的。
由此可以知道,钱,是多么的,难赚。
这世上,钱难赚,屎难吃。
自古以来,这是恒定不变的真理。
“教训一下!”那位贵族这么说。
贵族家里,一般,都会有一位存在,那就是守护骑士,由这名贵族家庭,实力最强的武士担任,大多,是骑士。因为,培养一名骑士,远比一名魔法师来得容易。
如果,一个贵族,是魔法师,那么,他甚至可以有骑士的追随者。
但,那种事,实是太少了。
正常情况下,没有多少贵族,可以成为魔法师。就算是成了,也是小的,低阶的,魔法师,不上台面,不能成为真正的战斗主力。除非,一些极品,一些,极少数,极少数。这样的人,会很容易,得到中央帝国,帝国皇室的赏识。甚至有人会说,想要当帝国皇室的驸马,那么,就成为一名,有出息的魔法师吧!如果你可以,哦,皇室就会拿出最美的明,和你结亲。
不过,守护骑士,是怎也不会少的。
特别是一些牛逼的,老牌的,大贵族,这些贵族家庭里,不要说魔法师了,就连骑士,守护骑士,搞不好也是圣阶的存在。
可惜,这位,显然不是。
那仅仅只是一位高阶的,大斗气士。
只是一个斗气士而已。不是圣斗士,不是圣阶。
不是圣阶,在仅高一点点的情况下,根本不够刘郁打的。
光明之拳闪亮挥动。
只是两下子,那位骑士,就被刘郁的强拳,铁拳,活活轰了出去。
人是没死,但身体,经脉,气血,一切,都受到了极重的损伤。
那是因为,刘郁的拳,是以自己,生命磁场,加乘下的产物,拥有独特的效果。也就是破防。一拳打下去的时候,会自然而然,使对方的身体,肌肉放松,气血散败。这种情况下,打上去,结果可想而知。特别是,刘郁本身,还是一位,气血搬运大师,一位种劲层次的无上高手。
武道强者,在修炼武道的时候,会有所谓的,化劲境。
一般,修到了化劲,就是化境的意思,在古时,指武道的巅峰。
面对斗气士,只要不到圣阶,面对光明之拳,都是无力的。
“走!”刘郁没再正视那个贵族,这样的小角色,根本不入他的眼。
若非不想把福布斯家族的军队招来,他只怕会出手将人就地格杀呢。
走不多远,刘郁就找到了他要的目标。
虽然,一直在帝月森林里,但,刘郁的身边,有那位当俘虏的骑士小姐,打听之下,对于人类社会,一些事情,科普,也是知道的,至少,他知道,进入城,要干什么,在哪里干,要怎么干,而不会盲人摸象,无处下手。
公会。
没错,是公会,而且,是冒险者公会。
在中央帝国,整个大陆,最为强大的松散组织,无疑,是指五大公会了。
这五大公会,是魔法师公会,骑士公会,战士公会,冒险者公会,盗贼公会及……奥术公会。
其中,最为通用的,毫无疑问,是魔法师公会。
因为,现在,主流,是魔法。
什么人,去什么公会。
可惜,现在,先要去的,是冒险者公会。
那位骑士小姐,在这里,有一些业务要办。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骑士小姐把事情办好了。
除了给她一一战死的部下,托寄上一笔数额不菲的汇票,其余的,她得拿出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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