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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瑟-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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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杜鹃的办事效率确实很高,不过三刻钟,就回来回话:“六小姐,卖艺兄妹已经送上马车,送往太太在西郊的庄子。”

    “很好。”人的能力再强,也不是三头六臂,想要办成事,办好事,离不开他人的协助。冯晓瑟真诚地:“杜鹃,你今日辛苦了。”

    杜鹃受宠若惊:“婢子做的都是分内的事,六小姐可折煞婢子了。”

    冯晓瑟抬头看看天色,日头早已经过了正午,景寿院传回来的消息,李竹君依旧跪在大门之外,将近三个时辰。

    景寿院里头的人,似乎是不讲亲情的。嫡亲的孙子冯晓信尚且不心疼,更何况是媳妇李竹君。

    冯晓瑟吩咐杜鹃:“去命小厨房备着热水,做一些易克化的吃食,去取人参来,熬成参汤。”

    正说着,一个小丫头回来通报:“太太回来了。”

    “母亲。”

    冯晓瑟心中焦急,快步流星地奔了过去。

    李竹君被两个大力仆妇搀扶着,她只有脚尖沾着地,双脚僵硬,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弯曲着,几乎是被拖回景澜院的。

    走近细看,她的唇色极为惨淡,一点血气也无。脸庞苍白如雪,满是冷汗,有几缕碎发贴在额头上。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一看到李竹君半死不活,只剩下半条命的模样,冯晓瑟心如刀割,不由得落下泪来:“母亲。”

    李竹君吃力地抬起头,气若游丝:“瑟儿别哭,坚强些。”

    要坚强。

    要成为别人可以依靠、信赖的人。

    母亲说过,自己如今是三房的支撑了,怎么能够这样软弱,动不动就流眼泪。

    冯晓瑟深深地呼吸,逼回了眼泪:“快,将太太送回房里去。热毛巾,吃食,参汤,全送到太太房里。”

    冯晓瑟井井有条地发号施令,李竹君认真地听着,唇角微弯,露出了一个极为浅淡的笑容。

    第十章

    李竹君的腿足足养了半个月,淤青红肿才散去。但是走起路来,依旧有些疼痛,需要旁人的搀扶。

    回想起当初的情景,还是让人不寒而栗。

    两腿的膝盖肿的跟馒头似的,皮肤发黑,像是涂了一层厚厚的墨汁。医女用银针放血,乌黑的淤血足足盛满了一个广口大瓷碗。

    而冯晓信,则是因为吃了殷远郊送来的殷家秘药,伤势恢复神速。期间,山羊胡大夫来过几次复诊,对他的恢复能力大呼神奇,并说照这样下去,伤愈之后,与以往并无两样,又能够活奔乱跳了。

    李竹君一直悬着的心,直到听了这话,才算是平定下来。就更为细心地为冯晓信调理身体。

    这一日,飘着濛濛细雨。

    春天的雨有着独特的韵味,清柔、舒缓,带着柔软的弧线,连接着天空与大地。

    李竹君和冯晓瑟相对而坐在罗汉床的两端,吃午饭。

    虽然古语有云:食不言,寝不语。但冯晓瑟自接过了李竹君的符牌之后,打理生意,管理家事,日日忙的分身乏术,竟只有用饭时才能够得到片刻的清闲。

    “瑟儿,照你说来,带着信儿上殷家请罪,应该不是殷家的意思?”李竹君边吃着燕窝粥,边问道。

    李竹君如今是无事一身轻,体味到了许久都没有过的悠闲自在。养尊处优的日子,让她原本尖尖瘦瘦的脸庞圆润了些许。

    冯晓瑟咽下了嘴里的水晶虾仁,点点头,说道:“我翻过史书,发现国朝历史上,出过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将才的门阀世家不在少数,母亲的娘家昌国公府也算是其中一家。但只有殷家,一直屹立不倒,几乎每一代,皆是能人辈出。

    我以为,这与他们家的秘制疗伤药是分不开的。史书上记载,殷家秘药,分为两种,一种是治疗骨折跌打损伤的。另一种,是治疗刀伤剑伤等皮肉外伤的。秘药是战神殷戈采集百种药材配制而成。在战场上,有这两种秘药的存在,就能够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和避免残疾。

    殷家的将领们每一次战斗,皆是身先士卒,立下战功赫赫。有了殷家秘药,他们活下来的几率要比别的将领大得多。而且,殷家并不吝啬以秘药来拯救将士们的生命,所以殷家在连国军中德隆望重。

    据史书记载,秘药的炼制很不容易,百种药材,以无根之水,初炼一次,细炼一次,精炼一次,如此反复,方能成功。正因为如此珍贵,所以每一代,殷家会推选一位嫡系子嗣来掌管秘药,负责秘药的炼制、保管、分配。现今这一代,是由殷家五老爷来负责这项工作。

    试想,如果没有殷家长辈的同意,殷二少爷是不可能拿到秘药给哥哥疗伤的。”

    李竹君听得入了迷,许久才叹道:“我本以为昌国公李家已经是名门望族,一山还有一山高啊。单说殷家秘药出自战神殷戈这份历史渊源,就不是旁的家族可以比拟的。”

    说完,又冷哼一声:“既然不是殷家的意思,太老爷和大老爷急匆匆地押着信儿上门请罪,必是以为用信儿的两条腿,就能与殷家拉上关系,博得殷家的另眼相看。实在是可笑,拍马屁拍到了马蹄上。”

    冯晓瑟放下手中的银筷子,拿起丝帕抿了抿嘴角,笑着:“母亲,关于老太爷和大老爷上殷家请罪,我倒是听到了一个有趣的消息。”

    李竹君嗔道:“在母亲面前还卖起关子来了,快说。”

    冯晓瑟一手撑着下巴,美目波光流转:“说来话长,得从头说起。

    去年年末,大老爷的年终业绩考核,只评了个中下。他在御史台从六品下,台院侍御史这个位子上,足足呆了三年,看形势,似乎还将继续裹足不前。

    今年年初,御史中丞,郝庆大人年老致仕,他的位置便空了出来。这对于大老爷来说,是个极好的机会。首先,他的资历够,其次,御史中丞,正五品下,升任的话,他的品阶也勉强合适。

    御史台长官,正三品御史大夫是罗益康罗大人。

    罗家与殷家是亲家。罗益康大人的嫡长子罗仲平大人迎娶了殷赫大人的嫡三女,也就是殷二少爷殷远郊的三姑姑。罗仲平大人如今外放东省肃州,正四品下肃州刺史。

    殷夫人虽然乃是将门之后,但秀外慧中,博学多才,她与殷远郊少爷的感情十分亲厚,殷远郊少爷四岁时,便是由殷夫人给他开蒙。

    殷家家风严谨,并不是那等仗势凌人的猖狂人家。但是将门,族中子弟自然是比较粗狂不拘小节的,偶尔的闯祸打架,殷家似乎也从未放在心上,更别提上门去要什么说法。

    老太爷和大老爷深夜押着哥哥上殷家请罪,着实把殷家给惊动了。上至殷家老太爷殷赫大人,下至殷二少爷殷远郊,通通都现身了。

    据说殷二少爷亲口说,与哥哥的争执乃是一场误会,自己腿上只是小伤并不严重。殷赫大人也发话说年轻小儿郎的打打闹闹很不必放在心上。大老爷却执意,说什么冯家的祖训,子嗣中犯有过错者,必将严惩。

    殷赫大人是刀山血海滚过来的人,断腿断手司空见惯,倒是殷家老太太被吓得脸色铁青,口里直呼“罪过”。

    事后,殷二少爷请殷家秘药为哥哥疗伤,是殷赫大人亲自应了的。

    哥哥与殷二少爷打架并且打伤了殷二少爷的腿这件事是大老爷身边的小厮透的风。味香楼就在中京城最热闹的大街上,两人扭打在一起,估计很多人都看见了,府里有一两个好事者回报给大伯,也是正常。

    景寿院的人回报说,大老爷那日匆匆回府,曾在老太太的正房里留了一段不短的时间。而大老爷离开后,老太太专门差人去请老太爷务必到正房用饭。而夜里便出现了那一幕。我想,大老爷是走了老太太的路子,怂恿着老太太去说服老太爷。”

第23章() 
李竹君将手里的瓷碗重重地顿在小木几上,银匙撞击着碗沿,发出清脆的声响,碗里的燕窝粥荡漾着浅浅的波纹。

    她脸色不愉:“大老爷果然好算计。两个小儿郎打闹,竟被他七拐八拐地跟顶头上司连上了关系,还扯到升职这上头来。

    难道罗大人会瞧着媳妇疼爱侄子,就让替媳妇侄子出气的大老爷升官?我一个妇道人家,都觉得不可理喻,真不知道老太爷和大老爷是怎么想的。

    这一闹,满城皆知。殷家百年世家,这次竟被摆上了台面,老太爷和大老爷将你哥哥的两条腿当成礼物,硬逼着殷家接受。

    殷家还能怎么办?冯家已经这般真挚,这般恭敬。高调些应了吧,别人不会管冯家是不是主动上门,只会说殷家往日的和善都是装的,瞧,他们将冯家逼成了什么样儿?低调些不予理会,别人又会说殷家仗势欺人,如今是不把同僚放在眼里,将来会不会不将陛下放在眼里?

    看殷家如今是豆腐掉进灰堆里——吹不得,打不得。左右两难呐。

    不对,”李竹君沉思着,手指轻轻叩打着小木几,一声一声,极为有韵律:“难道老太爷和大老爷不仅仅是想着升迁,暗地里更存着抹黑殷家名誉的心思?殷氏一门至忠至诚,历代皆为君主信任的左膀右臂,若是让陛下对他产生戒心……”

    信任建立很难,摧毁却极为容易。

    李竹君说完,和冯晓瑟对视一眼,两人都觉得心底冒起一股寒意,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老太爷犯下的那桩抄家灭族的罪过,难道他竟想将殷家也扯下水?冯晓信便这样不知不觉地做了那颗棋子么?

    “母亲,这……”

    李竹君抬手止住了冯晓瑟的话:“这里头的水太深,不是你我能够涉及的。不要再深究了。”

    冯晓瑟默了默,点了点头。

    气氛霎时间变得有些凝重。

    李竹君想想,又问:“你的消息是从何而来的?竟然这般详细,竟然将殷家的姑爷都查了个清清楚楚。”

    冯晓瑟说道:“我花了五两银子。”

    李竹君看她:“哦?”

    “我花了五两银子,从南城安平坊榕树头那里买来的。

    榕树头下,有半间破庙。庙里常年住着一个老乞丐。他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有多少年纪,只见他每天都捧着一个葫芦喝酒,抓着一只油鸡腿在吃。

    传说他是丐帮的一个长老,手下帮众无数。那些乞丐们散布在城里的每一个角落,像是泥鳅一般在城里进进出出,从深宅大院到茶馆酒楼,就没有他们探听不到的消息。

    他们的消息都是明码标价的,三等消息五两银子,二等消息十两银子,一等消息二十两银子,私密消息五十两银子。”

    李竹君失笑:“原来殷家和咱们家,也只是三等消息,只值五两银子。”

    冯晓瑟也跟着笑了:“正是呢。”

    李竹君好奇:“那价值五十两银子的私密消息又是什么?”

    冯晓瑟凑近她,压低声音:“据说是宫中德妃娘娘肚兜的颜色和花样子。”

    德妃娘娘慕容清溪国色天香,极得陛下宠爱,并且为陛下诞下了唯一的皇子。她的化妆技艺十分高超,发明了一种膏状的物体,能将头发梳成花瓣的形状,每一片花瓣,都薄如蝉翼。她的脸上不施香粉,只略点胭脂,自然又清新,令宫中所有女子黯然失色。正因如此,德妃的装扮成为了标杆,备受京城贵妇们的关注,

    李竹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手指轻点着冯晓瑟的额头:“你呀,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小姐,是怎么知道榕树头下有个老乞丐的?又是怎么知道老乞丐能够打探消息的?”

    冯晓瑟不好意思地:“丫头们无事时的闲聊,我听她们说起,就记住了。”

    能认真倾听别人的话语,并从中收集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也算是一种本事。

    “原来如此。商贸行大掌柜前几日来过,却对你赞不绝口,说你见微知著,心细如尘,能从别人忽略的细微之处寻找到正确的方向。”

    冯晓瑟垂下头:“大掌柜过誉了。说实话,当时我的情绪很紧张,所以行事也未曾考虑周密,只想着将事情快速地解决。如今回想起来,大掌柜在经商一道上,经验丰富,而我的粗浅想法,竟然连纸上谈兵都说不上,实在是不应该大言不惭。”

    李竹君柔声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不卑不亢,既能尊重他人,又能坚持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谁也不是一出生就什么都懂,什么都会,皆是从跌跌撞撞,磕磕碰碰里学习,成长起来的。姑且不论你的决定能否为商贸行带来利润,退一万步说,就算是亏本,这学费,咱们也交得起。”

    冯晓瑟感动:“母亲,谢谢您。”

    “傻孩子,与母亲何须道谢。没的生分了。”说着又叹了口气:“若是你哥哥能有你这般沉稳,我也就不必日日忧心了。”

    “母亲放心,我想,哥哥已经从这次事件上汲取到教训了。都说祸兮福之所倚,说不定哥哥能从此事得到好的机缘。”

    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

    人生得一知己,不计较得失,风雨同路,夫复何求。

    “但愿如此吧。”李竹君顿了顿,又想起另外一件事情来:“西郊庄子上来人了,说是那对卖艺的兄妹往后想要跟在你哥哥身边伺候,你认为如何?”

    冯晓瑟微眯着双眼,想了想:“好事,若他们真有一份感恩的心,不枉哥哥对他们的一番维护。何况哥哥年岁渐长,身边的确该有几个忠心的家仆。”

    李竹君对卖艺兄妹的印象却不是很好:“才刚听你说来,殷二少爷并不是飞扬跋扈不讲理的人,难道是这对兄妹有心挑唆?”

    “哥哥与我说过这件事的原委,卖艺兄妹都有一身好武艺,女孩擅长绳技、飞盘子,男孩则表演胸口碎大石,口喷火一类的硬功夫。卖艺之余,兄妹俩也卖卖药,标榜着有病治病,没病强身。

    那天,殷二少爷将卖艺兄妹堵个正着。说他的一个家仆买了药回去,吃了之后上吐下泻,殷二少爷要抓他们去官府,治一个卖假药的罪名。卖艺兄妹连忙道歉,还愿意将卖药的钱还给殷二少爷。卖艺兄妹说他们的药只是面粉,没效果,也吃不坏人,生活太穷了,卖艺也赚不到多少钱,才想到这个法子。

    好说歹说,殷二少爷不为所动,正在这时,哥哥看见了,觉得卖艺兄妹可怜,便上去与殷二少爷理论。他们两人一人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另一个却认为卖假药伤天害理,不能放任继续害人。

    两人血气方刚,言语不和,便打起来了。

    我让人去榕树头下,请老乞丐查了查卖艺兄妹。许多事情可以伪装,但生活风霜烙下的印记是很难模仿的。

    卖艺兄妹是半年前才到京城的。据说他们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师傅四处卖艺,功夫就是这样一路磨练出来的。他们的师傅到了京城后没多久,就生了重病,兄妹俩赚得的前大多都用来请大夫,买药。他们租住在城郊的一个小院子,给师傅住的那一间房朝阳,光线也比较好。附近的邻居,好些都见过他们扶着师傅出来散步。

    年初,卖艺兄妹的师傅去世之后,他住过的房间就空了下来,但日日都收拾得很干净。而他们卖艺用的工具,就整齐地摆放在小柴房,看得出来都是有年头的东西了。厨房里有面粉、蔬菜,还有一些调料,的确是真正过日子的。

    我认为,卖艺兄妹的来历应当是干净的,哥哥和殷二少爷的争执,的确如同他们所说,是一场误会而已。”

    李竹君沉吟片刻:“身世倒是可怜的。只不知卖艺兄妹的性格如何?机灵不机灵?以你哥哥那个鲁莽的性子,若是跟在身边人再不着调,那可不行。”

    “西郊庄子上的人都盯着呢,都是信得过的老人。如果性格、品行不合适,等到与殷家的瓜葛平静些,送走他们,再给他们一些银钱帮衬,也就是了。母亲放心。”

    李竹君放松身体,舒服地靠在大红金钱纹引枕上:“瑟儿将一切都考虑周详,我也就乐得当个甩手掌柜。”

    冯晓瑟侧头轻笑:“能为母亲效劳,是女儿的荣幸。”

    窗外,雨渐渐停了。

    水汽凝结成淡淡的薄雾,渲染着一城春色。

    第十一章

    长恭帝仁兴十三年六月。

    百花街。

    冯府。

    街口立起高大的红木打制的牌坊,画梁方托,两层飞檐拱顶。坊额为朱红色底,金色字,上书“皇恩浩荡”四个大字。牌坊通身悬挂着红色丝绸,点缀着各色绸缎花朵。从牌坊始,整条街面上铺设着大红毡,真可谓是繁华无尽处,锦绣欲满天。

    人们穿梭往来,脸上喜气洋溢,处处回荡着欢声笑语。

    冯府府门被清洁得漆光发亮,垂挂着五彩璎珞。

    一个五十左右的男子从府内走出,身后跟着七八个小厮。男子穿着深蓝色绸缎棉短褐,脚蹬牛皮靴,小厮们一律穿着灰色棉布短褐,绑脚棉布鞋。

    只听男子挥手高声地指挥着:“快,小南,小北,灯笼抬出来,挂在这儿。”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骑着马,远远而来。

    众人抬头,循声望去,有人开口道:“看,是二爷回来了。”

    马上就有小厮上前,预备着牵马。

    男人从马上飞身而下,只见他一身褐色妆花绸缎长袍,同色腰带,腰带上配着玉佩。他匆匆地往里走,边走还便问:“冯管家,老太爷呢?”

    冯管家道了声好,笑着回话:“二爷,老太爷在书房。大老爷也在,正和相公们商议娘娘省亲的细节安排呢。”

    “安排几个小厮,采买的瓷碗玉杯,回头就送到。”

    “是,我这就去安排。”

    不断地有相熟的、交好的,想要巴结上冯府的人家送来贺礼。一架架的大木箱子,流水一般地抬进冯府。

第24章() 
后花园。

    周围闹哄哄的,是丫鬟们的嬉闹之声。只见一个个丫头一手拿着一盒金粉,一手握着毛笔,正往绿叶和花朵上沿着脉络细细描绘。

    金粉的点缀,粼粼闪光,好一派富丽堂皇的景象。若是衬着月色朦胧,芝兰玉树,真让人恍然置身于广寒宫中,不知今夕何夕。

    绕着清湖的游廊,每隔三步,便挂上玲珑青纹宫灯,待到夜幕降临,一片灯火辉煌,天地同辉。

    后院子里的西北角,戏台被重新修缮过,绿瓦红檐,廊柱雕花。一群眉清目秀的小丫头正在练声、压腿。

    不远处的一树木槿花,开得极为灿烂。

    街角角落的阴影里,隐藏着一个女子。她已经在此处流连了许久。

    那女子穿一身紫红素色对襟褙子,领口和袖口镶滚着白玉兰花纹样,银红色长裙。乌发如墨梳成随云髻,见不到其他的珠翠饰物,只一只赤金蝴蝶钗低低地压在发髻上。身姿婀娜,容貌姣好,秀气的瓜子脸,两弯黛眉修得又细又长,精致的樱唇不点而朱。

    此刻,那女子的内心正在剧烈地矛盾与挣扎。

    她叫出生于农家小户,下面还有三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她不认识字,不会做女红,自她懂事起的所有时间,都被挑水,喂猪,做饭,洗衣所填满。粗重的活计,使得她的双手长满了厚厚的茧子,却无法遮盖她出落得越发水灵的姿容。

    亲爹将她卖给了一个小官吏为妾,小官吏给她起了一个新名字——如烟。还未来得及收房,如烟的美貌让偶尔到小官吏家做客的冯子明大为倾倒,小官吏知情识趣,便将她转送给冯子明。

    冯子明并未将如烟带回府里过了明路,不过租赁了一处小宅院,将如烟养了起来。

    比起娘家,这种日子算是天堂了——两个小丫头伺候着,还有一个老妈子负责做饭洗涮;光亮的绫罗绸缎剪裁成衣裳;亮晶晶的珠宝首饰让人眼花缭乱;还有一锭锭的银子,她应该心满意足了。

    可是,她为冯子明生下了儿子。她理应得到更多。

    冯府里贵人出门的场景,如烟见过,可真谓是绮罗珠履,衣香鬓影。她不由得自惭形秽,因为她身上的衣裙,竟然比不上主子身边体面的大丫头。更别提神清气爽骑着高头大马的冯家少爷,远不是她那小家子气十足的儿子能够比拟的。从那时起,或许连如烟自己都未曾察觉的不忿便在她心里生了根。

    但让如烟反抗,她却不敢。万一惹冯子明生气,鸡飞蛋打,连如今的生活都保不住。她是如烟,不是那个贫穷的农家女,习惯了**细粮,再也咽不下粗糠;习惯了十指不沾阳春水,再也下不去手洗刷油腻腻的碗碟……

    今天如烟终于鼓起了勇气,因为她听说男人最薄情,永远只爱年轻貌美,等到人老珠黄,又没名没分,说抛弃就被抛弃;她听说冯家的修容娘娘将要回府省亲,为了修容娘娘的脸面,只要豁出去,冯家定会承认她的身份,再不济,至少也得是个妾;她还听说她这种人,称为外室,地位比通房丫头更不如,生下的儿子得不到承认,将来死了,只能随便点一块地埋了……

    为了儿子也好,为了名分也好,为了一辈子的锦衣玉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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