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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任务完成后-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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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怎么可能有神!”

    一个短头发的小伙子满脸嘲讽,看着自己的爷爷,指着那座几乎寸草不生的石头山说:“人家愚公还知道移山呐,咱们家可好,守着门口的这座山当宝贝,一代代的,连块儿石头都不让捡,真以为里面有宝贝啊!”

    被指责的爷爷闷着头抽烟,老烟枪有些年头了,却不是什么好木料,只不过日子久了,自有一层油釉般的光滑,烟起时,也有几分灵性的感觉。

    “好容易有开采石材的来了,咱家这座石头山也就剩下石头能用了,我都跟人说好了,按照重量算钱,随他们挖,若是能把这座山挖走了,弄条路出来,咱家也是能够直通县里的了,到时候再搞个农家乐什么的,静等着钱钻进口袋里,哪里还用种地这么辛苦!”

    小伙子苦口婆心,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当年上学的时候没兴趣,不好好学又爱闹,没多久就辍学了,然后就是在家放羊,游手好闲的,再长大一些,看到村子里头的小伙伴们在外头赚了钱,才想到要出去打工。

    去了县里,又去了城里,大世界走了一圈儿,别的不说,见识多少是有了些,也赚了些钱,可要在城里安居,还是不易,正举棋不定呐,放假回家碰到采石材的,这才知道石头也是值钱的,于是有了卖石头的想法。

    说到这里,他就不得不佩服先祖的先见之明,早多少年,这座石头山就是他们家的,是的,就是他们家的,从古早得都能进博物馆的地契到现在的合同,这山一直都是他家的,据说当初为了那一纸合同,可是花了不少钱出去。

    为这个,太奶奶没少说祖宗败家的,但,现在看来,却是大大地划算了,分明就是一个无本钱的买卖嘛!

    不对,买山还是要花钱的,现在的土地都国有了,以后可再买不到山了。

    “爷爷,你就别迷信了,那些封建思想,早多少年都废了的,连土地神都没有了,这山里头难道还能有个山神不成?不过是几块石头,卖了就卖了,就算那些人放开了膀子挖,也不定能挖走半座山,咱们怕什么?”

    老爷子一口口地抽烟,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话,他也不是那么信的,但……一头是自己大孙子,一头是一座无用的据说有神需要守护的山,说实话,大孙子说得有理,但,这神,这山,也是自己守了一辈子的,甭管是不是真的有神,自家祖训都是这个,哪怕是为了祖宗地下安心呐,这山也是不能挖的。

    小伙子最终没有得到老爷子的准话,气哼哼地走了,消停了两天,县里头的二叔接老爷子过去住几天,说是小孙女想了。

    老爷子最心疼这个小孙女,比孙子还看重几分,实在是那样乖乖巧巧白白净净的丫头看了就招人喜欢,一口一个“爷爷”的,可比大孙子叫得甜多了。

    这头老爷子去了县里,下午小伙子就领着采石的车子和工人来挖山了。和对方的工头一人抽着一根烟,小伙子止不住地抱怨老爷子的固执。

    工头有些不放心,“这样能行么?不会闹起来吧。”

    “闹什么闹,我爸是长子,我是长孙,这座山将来都是我的,我卖了就卖了,老爷子都多大年纪了,还管这个,真是的,就是封建迷信,这都建国多少年了,谁见过什么神仙了!都是迷信!”

    小伙子叼着烟,扬着手,颇有些指点江山的意思,工头笑呵呵地说:“呦,你们家分工还挺明确啊,你不是还有个二叔吗?他不要这座山?”

    不能卖钱的时候,可能人人都不稀罕,能卖钱了,哪个会这般轻易放过,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

    小伙子半点儿不卡壳地说:“肯定是不要的,也要不了。”说着仰了仰脖,有些得意的意思,“我们家是这一片儿最早的,规矩大着呐,家里头的一切都是长子继承明白不,甭管是次子三子,成年了都要赶出去,多少代了,都是这么过的,这就是规矩,不能坏的。”

    没想到一个农村里头还有这样大规矩的人家,工头挑了挑眉,又多说了两句,小伙子也跟他瞎掰起来,老一辈子流传下来的东西,不论迷信不迷信,还是真稀奇的,也算是传承了。

    工头听了也没当真,就算是真有那个什么神国,也都时过境迁了,难不成还要复国?还是等那个神先冒出来了再说吧,不然……

    胡乱说了一通的两个人谁都没把这次的谈话放到心上,直到山里头挖出了玉石,那种晶莹到在阳光下都能发光的大块儿玉石。

第225章() 
莹透纯净的石头之所以被认定为“玉”,是因为它的触感光滑,在暗中有着温润的自然光泽。而在阳光下,尤其是强光的照射下,这种温润就成了一种晶莹,那种剔透到可以媲美水晶的感觉一度让“玉”这个叫法有些争议,但,这些都不妨碍所有见到它的人把它认定为玉,因为,太美了。

    初初暴露在阳光下的玉石未曾经过任何加工打磨,但那每一个弧度的走向都是独具美感,不慎刻画在其上的凹痕就好像是某种断臂的残缺,虽然残缺,却仍然是美的,而那种晶莹剔透则让很多人产生了一些炫目的感觉。

    工人是第一批傻眼的,然后是工头和一直在做监工的小伙子,已经回家的老爷子在听到消息的时候也赶来了。这些天他一直在家中生闷气,因为劝不动大孙子,又赶不走那些工人,工头拿了合同来压他,压得老头只能在家憋气。

    这会儿出来一看,看到那暴露出来的“玉山”一角,瞪大了眼睛,这就是“神”的真相吗?还是说里面还会有什么?

    挖出了这样的存在,显然不能够再当做单纯的石头开采,而小伙子也不准备再卖了,至于合同什么的,哪里有弄清楚这种玉石的价值更紧要。

    好在也不是整座山都不能开采,工头拿了合同说话,小伙子同意他在山脚下的位置浅层开采,不允许深挖。

    ——之前那块儿之所以暴露出来,就是因为机器懒得移动,直接在一个地方往前挖造成的。而这本来就不是开采的正常程序,他们也要防着坍塌,所以那种深度也是偷懒的极限了。

    两人协商好了,又从那块儿玉石上敲下来一块儿,小伙子一揣就走了,他准备找地方鉴定一下这算是个什么石头,就算不是玉,也肯定很珍贵吧,以前他可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小伙发达,随便问个问题就知道大概该去哪里找答案了,无论是地质研究院的珠宝鉴定部门,还是典当行的专家,又或者珠宝行业的鉴定中心,他都跑了一遍,而这些人见到这样的石头,第一个问题都是“不是合成的吗?”

    经过仔细的研究,他们的目光都比较深邃,甚至有些直接开出了价钱,比上等玉石还要高一些的价钱。

    但这些,小伙子都听不进去,他只有一个想法,自己发财了!

    那样大的一座山,如果都是石头,论重量卖也能卖不少,但那种价钱比起玉石的价钱……有什么可比的吗?

    他匆匆回了家,这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若是正常的玉石被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可能连新闻都上不了,但因为是这样特殊的玉石,属于新品种,消息传出去之后,就有了不少人前来观看。

    也有些,是准备趁人不备偷偷采集一些的,甭管值钱不值钱,哪怕不值钱呐,看着好看拿着玩儿也好啊!

    那么大一座山,老爷子根本拦不住人,这头说着不让看,那头已经有人爬上去拿工具敲打了,他有什么办法,那么大一把年龄,就是爬山都爬不动,更不用说拦住那么多人了。

    工头是个狡猾的,跟小伙子答应得好好的,看到他不在,也起了歪脑筋,让工人在原址上往下挖,挖出了不少,而里面的玉色跟外面相比,哪怕是不懂行的人,也能够看得出是越来越好了。

    等到了某个深度的时候,那玉质竟然如同软泥一样,随手就可以挖下一大块儿来,宛若凝脂一样的触感,甚至还有着某种浅淡的异香。

    “这,是玉髓吧!”

    珠宝行当中的玉髓其实是一种石英,有着蜡质光和一些颜色,硬度等同于玉石,并不是眼前这样的。

    这种泥膏状的玉髓更像是道家传说中服之即可成仙的玉髓,那才是真正的玉髓,玉之精髓。

    抱着这样的想法,又闻着那淡淡的香味儿,有人忍不住用小指头挖起一点儿来想要放到嘴里尝尝,看看会不会成仙。

    “别!”工头打开他的手,禁止了他的行为,“这种东西不能胡乱吃,找个东西试试再说。”

    外头的人热火朝天地进行挖掘工作,山石内侧却是极为安静的。

    在安静的环境中再次醒来的王平完全没意识到外界的变化,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洞窟中,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待了多久,好处就是他或许可以不用担心饿死渴死闷死的问题,这么长时间了,要死早就死了,而他没有感觉到饥饿口渴,也不曾有气闷感,那么这里一定有着自己不知道的通风措施。

    完全没意识到是自己身体“出了问题”,能够辟谷,并且内息循环,不用外界空气的王平正准备再闭上眼睡一觉,反正醒了也没事儿,就察觉到了一丝光亮。

    不同于山洞内那种说不出的光,洞窟的右下角,似乎有一丝薄光透过来,不是很通透,但足以让他感觉到那一丝不同,这是……

    第一反应,他竟不是欢喜,而是紧张,这个洞窟之内虽然枯燥乏味了些,但没有什么危险,可外界,那个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外界会是怎样的世界就说不定了。

    不过,古代的技术发展水平似乎还不足以害怕,冷兵器么,若是见到不好,跑就是了,相信他的体力还是不错的。

    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胳膊腿儿,他早就发现了,这个身体非常灵活,即便久坐了那么长的时间,但是站起身的动作十分利索,没有一丝腿麻的迹象,又或者是关节死板的感觉,轻盈得好像能够一跃飞天似的。

    他并不知道,其实他是可以做到飞天的,只要他能够记起那些功法,又或者是能够主动运转灵气,山洞内残存的灵气还是可以支持他“飞”一下的,不过要真正飞天的话,还是要取下布置在阵法中的灵石,解除阵法才能够出去。

    当然,这是正常情况下,而现在,时间飘忽过去数千万年,哪怕是极品灵石也禁不起这样的消耗,何况他那时候估算好了时间,用的不过是上品灵石,这么长的时间早就风化成灰了。

    但因为是在阵法之中的缘故,这些灰并没有随风散去,固执地留在了原地,而因为阵法聚拢过来的不及被王平吸收的灵气滋润着这些灰,最终形成了外面工头发现的“玉髓”,因为里面含有的灵气滋润,本应干燥的灰呈现出泥的状态,像是凝聚了水分一样,充分显示了此阵聚灵的效用之强。

    如果不曾被暴力挖穿,那么,再过上若干年,在灵气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也许“玉髓”能够重新凝结成灵石,最低级的灵石。

    而现在……不明的膏状物阻碍了工头的继续挖掘,在他没有找到好的容器存放,并且判断这东西是否能在空气中久存的情况下,难得有了些珍惜意识的工头暂时停止了挖掘,为了保住自己的发现,他甚至带着工人去帮老爷子撵走那些过来占便宜的人。

    老爷子因此对他有了些好感,完全不知道这位在想着霸占,眼看着天黑了,还请工头到家喝酒。

    工地这里,工头让几个工人守着,他去村里的小卖铺买了些吃的,到了老爷子的家,他准备跟老爷子好好聊聊,说不定能够多得到一些消息。

    山里的夜并不是十分宁静,因为附近的开发不多,虫鸣鸟叫的都不稀奇,几个工人懒洋洋地溜达了一圈儿就回到简易工房里睡觉,哪怕是一座玉山,想要敲下玉来也不容易的,谁也不可能一夜搬空大山,没必要不错眼地盯着。何况这样一座大山,得多少人才盯得过来,明天还要干活呐。

    工头可是个精明人,一边派了人照常开采石头,一边找了些人悄悄开采玉石,等到运石头的时候,夹裹在石头中一起装车,塑料布一蒙,谁也看不到里头有什么。

    也因为这样的缘故,人手便有些紧张,大家都忙了一天了,没人愿意守夜,虚应一下就都偷懒了。

    不知道这种情况的王平运气很好地在此时破开了那个山洞,或许是那微微透出的光线打破了某种平衡,王平发现那里的泥土竟然变得特别软,徒手就能挖开,没有时间注意下手中“泥土”的王平振奋精神努力挖掘,终于在此时挖出了一个半人高的洞来,看到了外头的灯光和建筑,而那架设电线的线杆子显然让他意识到了什么,竟然不是古代吗?

    走出两步,就看到不远处的黄色挖掘机,大概是挖掘机吧,王平不太能够判断这种机型的种类,但,充满了现代气息就是了。

    这种情况下,他这样一身古装再往前走显然有些不适宜,若是被人看到,不被当成神经病,也要被怀疑精神病了,不想顶着别人怪异眼神的王平庆幸了一下现在是黑天,迅速脱掉了外袍,随手卷了卷夹在胳膊下,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什么来,而白色的衣服和长裤,按照古人的保守程度完全可以当做长袖t恤穿,就算宽大些,也能当做老年人的练功服看待,不至于太突兀。

    又走了两步,王平转身从洞口钻了回去,捡起山洞正中的那个蒲团,这个实在太显眼了,一看就知道有人待过,还是拿走比较好。

    喝了不少酒的工头从老爷子家里走出的时候脚步已经有些歪斜,红着要回到房间的时候觉得眼角处好像看到一道白影经过,揉了揉眼睛再看,什么都没有,br /》

    第二天工头醒来,带着工人来到昨天挖掘的地方看到那个近乎天然的洞窟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被人捷足先登了,狠狠的骂了些不好听的钻进洞里细细看了一圈儿,得出的结论却有些奇怪,这洞不像是天然形成的,但,也不像是机械挖掘又或者人工开采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第226章() 
“叮咚——叮咚——”

    珠帘被掀开,随之而来的风铃声颇为清脆,两个女孩儿说笑着走进来,其中一个指着一旁的玻璃柜台说:“你看,这里还有好多古风本子,都很漂亮,我那个就是从这里买的。”

    “啊,真的啊!”另一个忙上前来,趴在玻璃柜台上看里面摆放的本子,因为是古风的,所以都是线装本,还有漂亮的流苏垂在书脊处,配合着封面上的古风图案,颇有几分悠久的意蕴。

    小小的价签就在本子的下方,价格也不算贵,但对学生来说,二十多块钱买一个本子,还是有些奢侈的,何况,这种本子都是彩页的,里面还有着精美的插图,用来记笔记那是暴殄天物,而不记笔记的话,完全想不到该怎么用,很是“不实用”。

    两个女孩子乐此不疲地看着,不时还央求一下尖下巴的老板娘便宜一些,娇滴滴的讨价还价很有几分持靓撒娇的意思,老板娘嘴角含笑,但谈到价钱的时候就是不松口,末了只同意赠送一个书签。

    女孩儿没办法只得同意了,谁让自己喜欢呢?买一个就好,也不算太浪费,以后用来记自己喜欢的优美诗词,也算跟本子相得益彰了。

    这头磨磨蹭蹭地选了一个出来,要了袋子装好,又选了一个合心意的书签,扭头正要和朋友说话,才发现朋友不见了,惊了一下,不等叫人,就见老板娘指了指室内一侧的线帘,“在那边儿,那边儿是卖书的,你也可以过去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书。”

    线帘充当门,隔开了两个空间,一边儿是各种精美小饰品,宛若一个精品店,另一边儿则相对冷清一些,几大排书架,摆放着各种图书,分门别类的小说居多。

    这边儿还有一个通往街道的门,门边儿有一个简单的前台,一个男子正捧着一本书面对电脑坐着。

    女孩儿一眼看到了正在某个书架旁站着的朋友,有几分不满地板了脸,走过去拍了下她的肩膀,“说是陪我买的,怎么也不帮我挑挑,一扭头就不见了,我还以为你被人拐了呐!”

    “嘘——”朋友急得用书挡脸,食指比在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使了个眼色往前台那边儿瞟。

    女孩儿跟着扭头去看,正好坐在电脑前的男子回过头来,俊美得仿佛画中走出的容颜让女孩儿震惊了一下,哪怕是那样乱糟糟的碎发,也挡不住那一张好看的脸,实在是,实在是……瞬间忘记了所有的语言,只觉得大脑被清零了的女孩儿好长时间才重新启动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被朋友拉着走出书店了,而回头去看,落地窗后的那个男子依旧安静地在看卷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看柜台的。

    “帅吧,我上次就发现了,那时候他还是长头发呐,那一头长发可真漂亮,看背影的时候我还好奇来着,谁想到看到正脸,竟然是个男的,而且还长得那么好看!”

    那种美并不是雌雄莫辨的,只要一看他的脸,就知道这是个男的,然而,他又比一般的男子美多了,那些屏幕上的明星哪个也不如他,最让人嫉妒的则是他的好皮肤,虽然不好一直盯着看,但也还是看得很清楚,真的是连毛孔都看不到的好皮肤,细腻润泽,有若那最上等的美玉,自有一种温润的光泽。

    “是,是啊!”女孩儿回忆着男子的面容,那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人。

    两个女孩子嘀嘀咕咕地说着悄悄话往回走,顺便约好了下次再来这家店的时间,中间对于这位男子身份的猜测也占了很大的比重,只要一想到对方可能是有妇之夫,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这样的男子,怎么就跟老板娘好了呢?

    最开始看老板娘还是很好看的,但是想到要跟那男子匹配,便觉得各种不舒服,唉……

    小小的书店里在一天之中迎来了很多类似的客人,回头客多半都是暗自注目好看的男子,初来者则免不了呆呆地看一会儿,然后留恋不舍地抱着某本自己都不知道该不该买的书出去,有些还是结伴来的,窃窃私语着说上一些什么,胆量大的过来要电话号码,被对方塞了一张书店的名片,心塞不已,谁要这种固定电话啊!

    再有勇气的直接问男子的手机号,对方回答一句“手机丢了,还没买新的”,这个怎么听都像是托词的回话更令人沮丧。

    若是再锲而不舍地追问网络联系号码,几乎雷同的一个“丢了,还没找回”就出来了,真是敷衍都不愿意找新借口的样子。

    再怎么胆大的女生,遇到这几次三番的冷淡敷衍,也都要淡下来了,到底还是要面子的嘛,这样的小镇上,风气还比较保守,再怎么喜欢,也不会更大胆了。

    即便如此,这样的困扰还是有些麻烦。

    更麻烦的是……

    “云泽啊,你是嫌工钱少吗?我这里包食宿,再给你每月两千,你看行吗?”

    小镇上的普遍工资,正式工,还是那种比较大的店铺里头,才能够拿到两千,还免不了要扣一些迟到早退伙食费之类的费用,老板娘咬牙开出的工资实在是不少,可惜,对方的目光跟那些小女孩儿如出一辙,甚至要更为**一些。

    “不用了,我就是赚一下路费,现在钱已经够了,我也要走了。”拿着刚到手的工钱,王平和气作答。

    当初就说好了钱包丢了,所以按日结工资,几百块钱不包含吃住费用的话,还是能够做一些事情的。

    老板娘苦留不住,也只能放人走。王平走之前拿a4纸打印出了一张“招工”,贴到了玻璃门后,当初他就是看到这张纸条才来这里“应聘”的,而托了长相的福,面试一关轻松通过,当天就留下来了,哪怕是短期工,工资也是按照正式工结的。

    再次谢过老板娘这些日子的照顾,王平离开了书店。

    两个小时之后,王平出现在了长途车站的出口不远处,他理了头发,看着清爽了许多,一身休闲服,拽着一个箱子,就好像一个来旅游的大学生,轻松自在,略等了等,在某个通往通。

    据他之前从电脑上了解到的有长途汽车直达,最重要的是,那里还比较乱。

    手上的五百块钱零零碎碎已经花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显然还不够□□的钱,他要的是那种足够以假乱真,或者说某种程度上就是真证的身份证,所花必然不菲,还要有个很好的门路,不然,满大街都是□□的小广告,能信么?

    所以,还是要去乱一点儿的地方才好,那里才更容易找到门路,找到赚钱的机会。

    当然,也不可能一下子达成目标,所以,也要想想该给自己虚构一个怎样的身份,方便他再找一个短期工。

    之前在书店的那段时间,王平细细探查了一下自己的知识水平,普通程度的数字问题完全可以依靠心算得到结果——一眼扫过就能得出结果的,也是心算吧。而更为高深一些的,他从电脑上找到的某高数卷子来看,他对里面的符号就不甚了了。其他的理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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