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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任务完成后-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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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来,那么明显,还需要怎么看?”

    虽然如此,但能够真的想到这一点,并认为这一点是真相,还是太大胆了些!叶钊这样想着,苦笑了一下,连他都认为是“才女”呐!

    “一试就证实了,真是不可思议呐。”王平一反之前的笃定,说了这样一句话,多少让叶钊好受了一些,原来是诈出来的,不得不说,年轻人就是敢想敢做。

    王平看着叶钊的眼神,知道他还要用一些时间来消化刚刚听到的事情,也没有多留,出去见了陆父陆母,说了陆娉婷逝世的事,跟着悲哀了一场,没再参与之后的后事,只在葬礼上出席了一下,显得有些冷漠。

    比起陆家父母,叶钊显然更能理解她的这种冷漠,对一个不是自己姐姐的灵魂,还要表现怎样的亲近?真的亲近了,又把自己真正的姐姐置于何地呢?哪怕她已经不在了。

第216章() 
陆娉婷和叶钊的女儿叫做叶倩,娇娇小小的,生下来身体就有些不太好,进了一段时间的保温箱,也因为太娇弱了,似乎不太得陆娉婷的喜欢,她那段时间总是怀疑叶钊在外头有人,疑神疑鬼的,对女儿也没多少心思照顾,叶倩就被放到了陆家父母那里。

    比起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忙的叶钊父母,作为姥姥姥爷的陆家父母还是空闲时间比较多的,也不嫌弃女儿生了个外孙女,忙里忙外地照顾着,似乎重复了老一辈的传统。

    王平对孩子一向不是太喜欢,只是休息回家的时候多帮着父母照顾一下,而她照顾孩子的经验,也顶多是抱一抱,了大不起再冲个奶粉装瓶塞到叶倩的嘴里,等到叶倩再长大了一些,还没来得及跟陆娉婷怎么培养感情,陆娉婷就去了。

    懵懵懂懂的叶倩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把小姨当妈的,即便后来知道这不是她亲妈,感情也不是说转移就能转移的,对着王平这个寡言的小姨总比其他人亲近些。

    “小姨,你看,我考了一百分!”放学回来的叶倩见到小姨在家,高兴得不行,踢掉鞋子就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忙着从小书包里掏出卷子来,上面鲜红的一百分十分明显。

    “倩倩真聪明!”王平夸奖了一声,顺手接过卷子看了一眼,摸了摸小姑娘的发顶。

    叶倩高兴地在王平掌下蹭了蹭,又伸出双臂搂住王平的脖子,得寸进尺地爬到她腿上,“小姨,小姨,你当我妈妈好不好?他们都有妈妈,就我没有,他们都笑我!”

    或许是因为从小就在陆家父母身时候也是在附近就读的,很普通的学校,孩子们也都很普通,没有更多的察言观色,打闹玩耍也都不是论身份的,言语中自然也不会顾忌什么,想到就说了。

    好在叶倩不是个小心眼儿的,她身体虽弱些,气量却大,别人在这方面嘲笑她,她就在学习上把别人打趴下,很有些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的意思。

    这也是因为她的生活环境比较好,哪怕没有妈妈疼,爸爸也经常不在身边,但该有的什么都没少。

    叶钊心疼她没妈妈疼,对她总是更照顾一些,见她在陆家过得很好,也没有非要把她接回去,实在是他的生活有些忙,不太有时间照顾女儿,与其交给保姆来看,还不如让姥姥姥爷照看,总是可信些。

    对此,陆母有时候会抱怨两句,但也真的不舍得把宝贝外孙女交到别人的手里,也只能自己多辛苦了。

    他们年龄大了,又经历了一回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便老了很多,王平不放心他们,索性找了个在附近的工作,经常往家中走着,虽然偶尔还会被陆母念叨没结婚什么的,但也不太逼她,由着她的性子过了。

    陆母炒好一个菜端着出来,正听到叶倩这么说,心思也是一动,当年陆娉婷闹得凶的时候,她也听过那么一两句,虽然不信自家小女儿是个勾引姐夫的,却也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念头,这会儿想起来,竟是觉得这样最好不过。

    晚上哄了叶倩睡觉后,就找王平把这话说了。

    王平当时就冷了脸:“根本没有的事儿,我若是喜欢谁,自然光明正大地喜欢,不会弄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所以,这种事您别想了,不可能。我是叶倩的小姨,若是以后她后妈对她不好,我把她接出来照顾就是了,您放心,我赚的钱虽然没有姐夫多,养你们和叶倩还是足够的。”

    见小女儿说得绝对,陆母有些尴尬,她这不也是为了两全其美吗?

    叶钊不知道他们的一番盘算,等忙了一段闲下来就接了叶倩去住两天,到底是亲女儿,纵然对陆娉婷有些什么,人都去了,也没必要迁怒到女儿身上,更何况叶倩小姑娘被养得很好,娇娇俏俏的却从不无理取闹,很是乖巧懂事。

    而当小姑娘对叶钊提起要小姨当母亲的问题时,叶钊是真的心动了一下。

    小姨子才貌俱佳,又不曾婚嫁,还被陆娉婷怀疑过对自己有心,若是真的……男人的虚荣心让他倾向于相信小姨子对自己不是无意,左右思量一番,他也觉得是个不错的人选,可以相处看看,若是合得来,娶了也好,起码女儿这里是不会有抵触的。

    更何况,在陆娉婷的问题上,他觉得自己和小姨子的境况是有些同病相怜的,比起那些不知情的人来说,他们两个实在有太多的话题可以说一说了。

    某日,叶钊便约了王平出来,略微透露了一下自己的意思。

    “你是我的姐夫,仅此而已。”

    挑眉看了叶钊一眼,王平说得肯定,这么多世,她对感情早就找不到什么感觉,更是从没有对叶钊有过什么想法,当亲戚处着就是了,不必更为亲密。

    被直接拒绝了,饶是叶钊久经风雨也有些讪讪,都是之前自我感觉太好了,不由追问了一句:“清婷是觉得我哪里不好吗?”

    “没有,姐夫挺优秀的。”三十多岁的成功男性,有权有钱,有才有貌,多少女人都会双目放光地盯着,便是有一二缺点,许多人也会自动“情人眼里出西施”了,真没什么可挑的。

    但,她不需要。

    见到叶钊还盯着自己不放,似乎有些不甘心的样子,王平想到叶倩,多说了两句,“倩倩还小,不懂事,姐夫不要听她胡说。她只是希望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妈妈,我只是她能想到的最好人选而已,等她长大了,自然就不会这么看了。”

    无疾而终的谈话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但叶钊似乎真的放下了这一头的想法,没多久就在叶母的介绍下跟某个世交故旧的女儿相处甚佳,在叶倩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两人结婚了。

    收到了请帖,但陆家并没有去参加这场婚礼,叶倩当天心情也有些不好,被王平宽慰了一番,加上那个阿姨也还算是熟人,之前对自己也还不错,叶倩也没太抵触,她并不回去住,所以那两夫妻怎样对她的影响其实不大。

    远香近臭,或许是同样的原因,对一个没什么继承权的小姑娘,那位同样留过学的后妈也做到了关心照顾,逢年过节都少不了她的一份礼物,星期天的时候,她还会和叶钊一起来接小姑娘出去玩儿,培养一下一家人的感情。

    等到叶倩初中的时候,考去了另一所私立学校,顺便搬出了陆家,或许是学业繁重又或许是别的原因,来往渐渐少了,王平偶尔还会去看看她,见到她过得都好,也放心许多。

    这期间,叶倩的后妈生了一个儿子,作为叶家盼望已久的长子,这个儿子很受重视,王平怕叶倩心里不平衡,还专门去接她来陆家住几天,那一次,叶钊把他和陆娉婷曾经住过的那栋别墅的钥匙给了王平。

    “你给倩倩收着,她妈去世后,我就没去过那里,以后这就是她的,你先帮她照看着。”儿子出世得到父母那样的重视,叶钊才明白当年叶倩受了多少冷落,好像弥补一样,赶忙送了叶倩这幢别墅。

    这是父亲给女儿的,王平也不帮叶倩推拒,更不问叶钊这是不是就是他给的所有,收了钥匙,转头就带叶倩过去别墅看了,还说了一些她母亲在世时候的事情。

    这些叶倩其实都知道,当年的陆娉婷最风光的时候也是没少占用报纸版面的,那些报纸都被陆家父母剪裁下来了,叶倩也是从小看到大的,有个那样优秀的母亲,对她来说也有些压力。

    “我见过妈妈的绣品,真的很漂亮,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么多。”都被装在玻璃框里的绣品过了很多年依旧很精美。

    叶倩见过自己小时候的襁褓,那个据说是她妈妈亲手绣的,可惜也就那么一件。

    “小姨,你也会绣花吗?我也想学。”叶倩长得有几分像陆娉婷,但那种活泼明媚并不同,看着她就知道是那种安静不下来的。

    王平笑了笑,说:“你若是想学,让你爸给你找个师傅学就是了,不过这个很牵扯精力,若是拖累了学习可不好。”

    这些传统技艺,的确是好的,不然也不会传承了这么久,但,若非是喜欢,而是为了炫耀的目的学习,那就大可不必了。

    叶倩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有些可惜地点了点头,她也学乐器,不过对钢琴更感兴趣,这种琴弦,看着都要割伤手,拨弄一下,指头都疼,而且声音也不像钢琴那样宏亮悦耳,的确不是她的喜好。

    别墅虽然没人住,但一直都有人打扫,叶倩想要感受一下妈妈的房间是怎样的,非要晚上住在这里,但她又不敢一个人住,拖着王平一起住。

    两人是分房睡的,叶倩住了主卧,王平为了避嫌去了客房睡。

    晚上叶倩有些睡不着,即便开着灯,还是有几分害怕,房间太大了,她开了门,准备去厨房接一杯水喝,走到书房的时候看到门缝漏出来的光,轻轻推开了门,铮铮的琴声传出,并不是很响亮的声音,却有着一种悠然的韵味,她听不懂是什么曲子,却不知不觉沉浸进去,直到脚面冰凉,才发现已经站了好久,而琴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怎么站在这里?”房门大开,柔和的灯光铺洒下来,有些温暖的错觉。

    “小姨?”叶倩惊讶地说,“我从来不知道你会弹琴,还弹得这么好。”她听过妈妈的弹奏带,也见过妈妈在校庆时候表演的录像,音乐也动听,但,似乎都不如小姨弹的,呃,也不是不如吧,也许是两种风格?

    “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成了夜猫子。”王平去倒了两杯热水,递给叶倩一杯,“喝点儿水快去睡,很晚了。”

    叶倩接过来喝了两口,乖乖回了房间睡觉,这一次,王平是看着她躺好才离开的,也不关门,直接去了隔壁的房间。

    王平没想到一时见猎心喜竟被逮个正着,幸好当年见到这琴的时候没有冲动到偷偷起来弹,不然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跟陆娉婷解释自己也会弹琴,还弹得比她好的事实。

    一觉醒来,叶倩只觉得昨夜的琴音就像是一个梦,而之后再问小姨,哪怕缠着她撒娇也没换来她的再次弹奏,叶倩很是遗憾。

    这种遗憾一直到许多年后,她忍不住在小姨的墓前脱口而出:“以后再也听不到您的琴声了!”

    叶钊当时也在,回去后就叫了叶倩问:“你小姨也会弹琴?”

    叶倩就把那夜的事情说了,不解父亲为何单独问此事,会某一项才艺是需要特别说明的吗?

    叶钊想了很久,没有跟叶倩说什么,自己却琢磨着这个陆清婷到底是不是最初的那个陆清婷?

    经历了一回枕边人是穿越者的真实事件,叶钊私下也查了“穿越”这个话题,可惜的是除了网络小说上的各种滥用,真实的事例一件没有,都是大家的猜测,根本无从研究。

    唯一能够提供一些参考价值的陆娉婷又早已死去,而当年……同类才能认出同类,或许不是因为敏锐而察觉到不对,而是因为自己也是同样的情况呢?

    只是不知道这个陆清婷是谁了,是那个被穿越者取代的陆娉婷的灵魂重新投胎而来吗?还是某个同样擅长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穿越而来?

    回想陆清婷的许多事情,叶钊毫无头绪,她实在是太低调了,除了学习时候保持的高分之外再找不到更多的痕迹来佐证她的来历,而她毕业后从事的工作,网络管理什么的,真是普通到不能更普通,也无从判断。

    许久,轻轻一叹,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人都已经去了,以后,怕是也不会遇到了吧。

    若是能够多次穿越,若是能够跨越世界的壁垒,若是能够……叶钊的眼中有一种光明明灭灭,最终归于沉寂,可惜了,他总是发现得太迟。

第217章()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诗词朗诵者边背诵着这千古名句,边拿着酒杯在中间踱步,不时仰头抬袖,转身饮酒,屋顶之上,那看不见的深色天空之上,惶惶然若有雷霆之声,乌压压似乎随时可有闪电破空。

    所有的人都被诗词的气魄所惊,这完全不合格式的诗词好像蕴含着一种惊天的气势,一如那“黄河之水天上来”,竟是不知所起,亦不知其所终。

    本是秀才们考试后的欢聚会,因为这一首诗词,顿时成了一个人的个人表演专场,虽然这个人也很好看,这首诗词也很不错,但……

    【明明不是他写的诗词,只能说他照着脑中所有而吟咏了一遍,怎么会引发天道异象,没有那样的一份感情,勉强体悟,勉强吟咏,就能够拥有那一份成就吗?只因为此诗借他之口,首次在此界出现?】

    一身青衣的少年郎跪坐在一旁中后位置上,双手置于膝上,长袖自然垂落两边,在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人的时候,他也在看,目光却像隔着一层什么,并没有崇拜又或者痴然的样子,安静地看着,看着这一室异象,看着那人好像舞台表演一样背完了整首诗篇,掷杯脚下,而随着他的背诵,面前的桌案上出现了金杯美酒,那种浓郁的酒香,不喝也醉了。

    【你就把这个当做穿越者的金手指看好了。】王睿并没有正经解释什么,在这些破坏规则的人面前,发生什么都不是稀奇的事情。

    少年郎,王平轻轻点头,这样么,那倒真的不必多加追究了。

    不过,不知道同样的诗词,他首先写出来会不会有同样的效果呢?

    以文入道,这个规则倒是很像修仙界的儒家,他们最常搞的就是这一套了,不过没有这么夸张,那些真的能够给文字赋予力量的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倒像是幻境成真一般。

    举杯,浅尝了一口,真的是好酒。

    “你们听过那首《将进酒》么?”

    “怎么能没听过?那样的诗,气势磅礴,大开大合,非是我等所能写就,果然不愧是案首!”

    “那人,是冯钧吧,据说是个寒门子。”

    “能有这样的诗词,以后必然少不了一番成就!”

    昨日的雷霆几乎照亮了整个县城,所形成的异象让不少人都在啧啧,很多读书人马上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这个有着奇异力量的世界,文字所承载的力量是最不可思议的,笔墨点滴,皆可成真。

    所以,即便是交通不方便的古代,这些读书人依旧可以靠文字的力量日行千里,明明是通讯不发达的时代,但他们依旧可以依靠文字的力量千里传讯,一夜的时间,足够想要知道的人知道所有。

    这个明明没有修仙,不讲究外功还是内功的世界,读书,写出好的诗词文章,就能够得到更高的文位,得到更长久的寿命,甚至造成某些经久不衰的奇景,形成这个世界的各种秘地,留下各种传说。

    唯独一样,女子不可。

    这一点很奇怪,难道说这个世界崇拜的文曲星其实还会重男轻女不成?

    到底是谁规定的不可呢?是女子的毅力不够,还是说女子的见识都被束缚,不允许她们接触更多的知识?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但,显然不是,除了文章,女子在琴棋书画上下功夫,也是能够达到一定成就的,只不过不可能有读书人那样大,多半止步于秀才的文位上,如果她们能考的话。

    青衣宽大,王平一路行来,听到的都是昨日对那名穿越者的议论,实在是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之中,这位冯钧哪怕一辈子只有昨日一首诗词,也是名动天下了。

    而这,显然不会是他的终点,秀才么,才是刚刚起步而已。

    但,凭什么要让他顺风顺水呢?

    既然是人才,总要经历一些挫折才好,相信经历了繁华世界奇妙经历的穿越者不会让她失望。

    忽然又想起了某一世那个跟自己斗智斗勇的穿越者,唇边绽放出一抹清浅的笑容,那还真是很有意思的呐。

    登上路旁等候已久的马车,端坐车上,执起笔来,墨香悠悠,在白纸上缓缓落下……这世上没有的诗词实在太多,少了那些绚烂的诗词,以文入道,岂不是太轻易?

    “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相怜相念倍相亲,一生一代一双人。”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人生最是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天啊,这位文抄公何许人也,怎能有如此多的佳作而不闻名于世?”

    “莫不是天妒奇才?”

    “这些诗,若是一人之作,此人必是文曲星化身。”

    “真不敢相信,竟是新作么?”

    一首首诗词印在纸上,哪怕是手抄本,也让人触目惊心,这样的诗词,一首都是难得,更不用说此本书上首首如此,根本没有什么重样的,落款还是同一人——“文抄公”。

    偏偏,这些诗词跨度极大,有的缠绵悱恻,有的豪情壮志,有的哀怨婉转,竟不像是一人所写,但,之前又是闻所未闻。

    “怕是集录吧,也许是某人抄录下了别人的诗词,避讳名姓,这才落款‘文抄’?”

    有人一语道破真相,但,在能够以诗词引动天上异象,触发雷霆的世界,真的会有人做出这等能够传世的诗词而默默无闻吗?便是有,抄录之人,集书之人,又是出于何种想法而不留下诗人姓名呢?

    是谁的就是谁的,别人的首作,若有用,他大可以学,也没必要冒名顶替,无论是异象还是好处,都不是能够冒名顶替得了的,天道不可欺,抄录之人是无法得到首书之人能够得到的好处的,那么,做这等隐去姓名之事,到底为了什么?

    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文抄公诗集》让所有的人手不释卷,而看完之后,类似的疑问总是会升起,读书人的好奇心也是很强的,他们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些诗词的作者是谁,迫切地想要知道那文抄公为何出了此书。

    而事实的真相是……

    “姑娘,这本书……”

    软榻之上,披散着长发的女子面色惨白,靠在软垫之上,眯着眼,手边放着一本墨香未去的书,上面的层层光芒刺目到几乎让人不敢直视。

    一旁的丫鬟,亲眼见到这本书怎么诞生的丫鬟目光惊疑不定地从姑娘身上扫到上扫到姑娘身上,自家姑娘有大才,她早就知道,但,能够在两个时辰之中写出这样多的诗词来,也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了吧。

    再想起昨日那轰隆隆几乎响了一个下午的雷声,她便又是几分心惊,那样连番的雷劈,姑娘……

    “不过是‘文抄’而已。”轻轻一句话有气无力,不比喘息声大多少,王平真没想到所谓穿越者的金手指竟然是不排他的,她竟然也能够使用,而且这效果,想想被连续雷劈的时间,那种感觉,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好在,还有王睿在。

    【所以,这又是一个没有难度的任务。】雷劈之后带来的好处也是巨大的,只不过她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一时兴起,做了冲动冒失的事情,写下了自己记得的所有著名诗词,导致的后果不光光是连续雷劈无法马上复原的身体,还有本应该得到而未曾全部得到的好处。

    感受着羸弱的经脉和体力,王平再一次感慨,若不是有王睿在,她恐怕早就在那样的雷霆之中丧命。

    以文入道,究其根本,就是用文字勾动天地威能,洗伐自身,借以换得强大的力量,所谓的才起灌顶,也如是。

    而女子之身之所以难入道,恐怕就是因为无法得到足够的力量洗伐,又或者得到了也承受不住,于是……

    王平这样想着随手把诗集塞入了塌底,这上面的诗如今都在自己名下,一旦写出便会有首本宝光,让人一看便知,也是一种防伪冠名权了。所谓的“文抄公”也唯有自己和那个穿越者知道指的是什么,其他人,不知道会怎样猜测。

    细想想,也是很好玩儿的一件事。

    【你很讨厌穿越者?】王睿突然问。

    【还好吧。】王平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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