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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恭皇后-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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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冷下脸,冷笑道:“锦儿一团孩子气什么都不知道,王妃就这般对她拿捏?”他拂袖怒道,“竟然让她怕成这样!”
我不屑解释,实际上,到了这会儿,已经无从解释,没有证据,纵然我说出真相,也不过被他认为,是陷害于她罢了。
我只是静静站在那儿,沉默以对。
在前所未有的静默中,只渐渐听到心跳如擂鼓,本想用手去抚,抬起的瞬间却发觉他伸手过来,以为他到底是信我的,以为他会对我如同从前一般宠溺地笑,“本王只信王妃所言。”
却被他有些迟疑地推倒在地:“你做了什么,让她怕成这样?”他怒睁双目,瞪着我气急败坏道。
窗外雨声滴答,如同有把刀搁在我的心头,我微微闭了闭眼睛,勉强让眼前所见的更加清晰一点,却只觉太阳穴两边突突直跳,我不敢相信,又觉得眼前所见再真实不过。
在吴氏百转莺啼般的哭泣声中,他倦怠跌坐床边,挥手道:“王妃病了,就不要再管府中之事,留在屋中,好好养病。”
虽然僵持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到底还有些夫妻情分在,他只是命人将我看着,对外声称王妃染有小疾,由嫔妾吴氏暂代管着燕王府的家务。
然后,没过几个月,四子朱高爔因病早夭,未几,嫔妾吴氏因丧子之痛而逝。
他又来到我的房中。
他终于知道了真相,知道吴锦颜因为长得像妙锦,所以被父皇送进了燕王府,一方面,是为了叫他对妙锦死心,另一方面,也是监视他,免得藩王过强,朝廷无法牵制。
只是吴锦颜另有心爱之人,所以才会在那人出征之时,委以处子之身,而后,为了给孩子一个名分,与他虚与委蛇。
更为了除掉开始查探这事情的我,吴锦颜买通了侍婢和稳婆。
若不是有人利用吴锦颜所爱之人威胁她刺杀朱棣,被他察觉,只怕假以时日,朱棣对我的感情日渐淡薄,她真的就会成为燕王府的主人。
以朱棣的骄傲,如何能够忍下这样的事情?所以,短短的一年,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心中怅怅,而有人,却此生再也无法释怀。
至于吴锦颜所出,究竟是男是女,朱高爔是不是朱棣的亲生儿子,却是无人知道真相了。因为我和他,再没有谈论过这件事情。
而之后,我再也没有犯过那般心软的错误。我可以不在意朱棣的爱意被别的女人夺去,却绝不允许有人要伤害他,让我失去他。
而且,我必须卫护我们的子女。
所以,当我得知大儿子,当时的燕王世子朱高炽在外的女人竟然要先一步生下长子,为将来以庶混嫡埋下隐患时,我毫不犹豫下令,去母留子,杀掉米紫嫣将其子抱入宗亲抚养。
米紫嫣哀哀哭泣的样子,真有些像吴锦颜啊。
只是身为女人,我却知道,或许这一刻她确实没什么非分之想,但为了孩子,那脑海里的一点点念头,总有燎原之势。
我当然不会再犯一次从前的错误,我转过身,吩咐道:“给她个痛快吧。”
吴锦颜之后,再没有人能够从朱棣那儿夺走过我的恩宠,也再没有人能够伤害到他,我也绝不会允许,庶嫡混杂的事情将来有可能发生在我儿子身上。
所以,你们看,时日久了,再洁净的冰雪,也难免会染些灰尘。再善良的人,卷入权势之争后,也难免会做出些违背自己本意的事情。
第227章 番外四:残雪翠微里(1)()
那个时候,他还叫叶逐欢。
我瞥他一眼,只觉他样子好看得比女孩子还要漂亮,再不敢多看,急急收回目光低头望着脚尖。
忍不住叹一口气,先前为什么要多事救他呢?
心软吗?或者鬼迷心窍了?
那个满身是血的少年,明明是躲藏在寺庙荒废院落的灌木中,却如同躺在自家的高床软榻之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脸上身上因为泥血混杂,污秽不堪,眼睛却像清泉,清清朗朗,清清亮亮。
那一刻伸出手,洁白无瑕的掌心,纹路都不分明,像是用整块羊脂玉抠成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有些刺眼。
冲着我说:“救我,有人在追杀我,扶我起来,走——”
鬼使神差地听了他的话,不顾男女有别,扶起他,还用毒布下一道道防线,叫追杀他的人寻而不得。
与他虽是初相见却已然倾盖如故。
却仍未想到这一救竟是许了终身,随他南北西东,亡命天涯。
他叫叶逐欢,他也是孙愚。
我嫁与他的时候,他家中已经有美妾两个,妙婢若干。
他并未隐瞒:“妙娘,遇到你之前,我就已经成年,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需要,如果你为此嫌弃,我无话可说。但我希望你明白,唯有你,是我要娶来做妻子的,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他并没有说一生一世只有我一个女人,我虽神伤,却仍然仰脸笑答,与他在菩萨面前许下诺言,嫁他为妻。
也许是他颜色生得太好。比我还要美,如珠生玉,比月生光。
我在救他之前,当然也曾定一定神,不许自己胡思乱想,但在静心倾听他的言语,看见他的眼神之后,却有一种奇怪的熟悉,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记忆里是第一次相见,却的的确确宛若故识。
好像乡间雨后潮湿的泥土,杜鹃花绽放的山野,下雪的黄昏,天空的积雨云如同,我那些消失,又隐约存在的旧时记忆。
母亲以为我忘记了,却一直在脑海里浮现的一些画面,和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叫叶逐欢的人重合在了一起。
鬼使神差,我救了他,嫁给了他。
彼此都不知道,我们以为的一见如故,其实是久别重逢。
再相见时,已然,我们已经忘记了彼此的模样。
从前,他还是公子的时候,我曾是他家中的一个丫鬟,煮饭烧火的小厨娘。
他家曾是魔都里数得上的富豪,他爹六房妻妾只得他一个男孩,他是家中几十口人的心肝宝贝肉尖尖,他的吃穿用度,精致精心,家中众姐妹环肥燕瘦,做着他的陪读、玩伴,而这样环境中长大的他,竟然饱读诗书,不沾脂粉习气,还对下人都平厚宽容,连帮厨的母亲都赞他心好,将来是要成大器的。
他这样一个人,原不该和我发生什么关联,只是听母亲赞得他多了,就生出了好奇,人和人之间,有了好奇就生出了千丝万缕的可能性,何况我会做鱼,而他,爱吃鱼。
糖醋鱼、麻辣鱼、酸菜鱼、红梅鱼肚、双皮刀鱼、八卦鱼肚、软熘鱼扇、清蒸白鱼、清炖煎花鱼白蹦鱼丁、干辣鱼片、荔枝鱼、醋椒鱼头、鱼丸、鱼粥、鱼羹、鱼面
我做鱼同他写文章一样,宛若天成,妙手偶得,第一次做鱼是六岁,在他家做厨的父亲找不到新鲜的姜压掉鱼腥,灶台下玩耍的我递上鱼腥草,然后是韭菜、蒜、鱼蓼、花椒和红红的干辣椒,父亲做了烤鱼,听说那晚他吃了三碗饭,父亲被老爷好生夸奖,升了主厨,油光水面,得意非凡。
梅浅横月影,修竹白衣遇少年。做鱼的和吃鱼的早晚会相遇,那一晚月光如水,云雾蹁跹,他衣衫翻飞,如同蝶舞千山,鱼跃龙门一样惊心。
他在舞剑,舞得如同他写的字一般好看,是的,母亲收下他写的每一张纸,从三岁写的人之初,到修路幽蔽,道远忽兮,一张张拿回来要我照着练习。我不爱,我只喜欢做鱼,但那些纸母亲都替我收着,没事了就要一张张翻开来看,看得久了,也就记得。
他的剑,翩若惊鸿,剑花舞成莲荷盛开,与孤洁纠结交织,缱绻缠绵,世人爱莲,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不可亵玩。他的剑和人一样,远远看着,就是忘川,沿路碧草青青,落英缤纷,慨然忘忧。
剑光收敛,他立在面前,看着我的眉眼。突然记起他是少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少年。我是丫鬟,柴草荆环的粗使丫头,连认得的几个字,都是在他丢弃不要的字纸上学得。急退、慌退,撞得竹叶跌落、梅枝折断。
第二天,母亲带回的纸上,他用瘦金体的小楷写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当然知道,那诗并不是写给我的,他说的是习剑的心得,武功精进之后的感受。
可惜,虽然我的武功不怎么样,却也能看出,为天资、教武的师傅所限,他永远成不了一流的高手。
因为,我虽然武功不济,却来自蜀中唐门,天下第一用毒世家,我的母亲,曾是唐门中的第一高手,下一任掌门人的不二之选。
至于母亲为何会嫁与父亲——一个厨子,甘心当个厨娘,从江湖退出,过着籍籍无名的生活,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只是记得母亲说过,世间种种,情毒最甚,为之生为之死,为之摧毁人生,还会甘之如饴。
而那会儿,我以为人生就是,我烩鱼,他吃鱼,他练剑,我偷偷研习唐门的绝技,偶然于夜深人静之时,看他写的字迹,揣摸他当时的功力。
我当然没有暗恋于他,那会儿的我,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哪里懂什么男女之情?不过是因为母亲赞他太多,心中愤愤不平。
以为这样的人生会天长地久下去,以为这样的平凡,会波澜不惊一世。
却不知道,一夜之间,天翻地覆,惊变乍起。
当时,外界传言,他的父亲,孙老爷得了一颗上好的夜明珠,那夜明珠在夜里头熠熠生辉,满室明亮,所以魔都城里的府尹,要老爷献上去,好作为皇上寿辰的贺礼。
老爷当然不肯,夜明珠是孙家的,可进献却是以府尹之名,失了宝贝连个水响都听不到,傻子才肯。
但民不与官斗,孙家再富,也斗不过官家,要是不献上去,肯定会引来杀身之祸。老爷还在犹豫之间,府尹已经勾连了盗贼,抢上门来。
当然不是一般的盗贼,孙家的众多长随、护卫还有教习练武的师傅们,都没有抵挡得住。
忠心的,与主一同赴难,鸟雀散的,围剿干净。
竟为了一颗夜明珠,斩尽杀绝!
父亲为了护母亲和我,被身后一刀穿心,犹自拖住杀他之人的脚踝,让母亲带我逃命。
从那天起,我再没有见过父亲,也没有见过他。
母亲给我服了“忘忧散”,把那夜的可怕记忆从我脑海里抹去。
所以,我全然不知相隔多年之后再见的他,救了他的性命,并在第一眼就爱上的这个人,其实是旧日相识。
他一身血污,却洁如莲花,恰像儿时的记忆。秋天叶落,桐树的落叶层层叠叠,风吹叶落,一地金黄熠熠生光的铺展开,耀目得令人有些睁不开眼,他手上使着招招不留余地的杀人剑法,却步步轻灵飘逸,翩翩若仙。
在我眼中,他与这世上所有的男子都不同,那黑白分明的眼眸,令我恋恋不舍,生出了要一生相随的矢志。
我如母亲当年,推却唐门护法之职,假死除名,洗净铅华,洗手羹汤,随他亡命天涯。
全然不顾那会儿,他是逃犯,而我,是梨花闲落叩门不开的闺秀,并且,彼此都没有想起眼前的这个人,曾是儿时的旧识。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以为是初相见却倾盖如故吧,我才会觉得他是这肮脏世间,除开黑夜和白雪之外,难得的干净。
是的,他孙愚——当时叫叶逐欢的这个少年,就是我董妙然生命里的阳光,令世界黑白分明,一切真相大白。
有母亲的庇护,我与他的路要平坦得多,直到纪纲伙同唐俊追上门来。
我被迫使出“大梦”,以纪纲之命,换家人的平安,而江湖之中,传言妙娘是假死的说法,烟消云散。
母亲却为此送了性命,临终前,我方得知,昔日叶逐欢,而今的孙愚,我的相公,竟然与我有那样一段往昔,难怪他每每吃到我做的鱼,都会欲言又止。
说起往事,我还记得那夜的惊变,却浑然不知那场横祸由何而起。回忆,印证彼此的回忆,方才明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切因唐门而起。
夜明珠只是引子,真正的杀身之祸来自唐门。
唐门终于查到了母亲的隐藏之处,为了让母亲死心,又得知我如母亲当年一般,惊才绝艳,小小年纪用毒就能够出神入化。他们决心将我们掳回,逼母亲研制的各类毒物药方,重振日渐没落的唐门声名。
唐门要人,与企图借盗贼之手抢夺夜明珠的府尹一拍即合。
所以,才会有那一夜的惨案发生。所以,才会轮到我爱上他,救了他,以一生偿其救赎恩情,补其灭门惨祸。
母女之间的感情,本就是最有价值的筹码,因有我做质,母亲困町自身,不得已充任唐门第一护法,为唐门培养无数俊杰,当然,我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个。
甚至有传言,唐门下一代的执掌之位,会落在我的头上。那个出主意害了我父亲和孙家的护法,也死在了母亲的手下。
第228章 番外四:残雪翠微里(2)()
到那个时候,我才明白为何母亲会一再告诫我:所生儿女,除开强身健体之术,不习武,不研毒,永远不要踏足江湖。
郎才女貌花好月圆,唯一缺憾的是所有人都忽略了时光。
人生最初最澄澈的深情和诺言,是颤颤巍巍独立寒霜,开在枝头的花骨朵。
那些个鲜活的沾染着晨露与水汽的豆蔻年华,渐渐遥远到得无从追寻。
但我们仍然血肉相连,因着彼此生下的那些个儿女,爱情远去了,亲情却不可割舍。
正月十五上元节,白雪茫茫,明灯漫天。
太子妃怜清扬即将及笄,以后出宫游玩,回家见我们的时间会更少,放她回来半日。
我和她父亲陪她赏灯,她笑得如同孩子一般开心。
八岁进宫,寄人篱下,处处艰险,我和主敬负女儿良多,因此一路上,事事都顺着她的意思。
临别时,万千言语,不过哽在喉腔,道一句,保重。
看见她乖巧地行礼告辞,即将乘上宫里来的车舆,我到底没忍住,将她紧紧搂在怀里:“清清,不管如何,记得我们总在你的身后,你若不愿意,拼了咱们一家人的性命,娘也护你出宫去。”
清扬却笑意盈盈:“娘,女儿愿意,女儿与太孙两相悦,不愿出宫去。还望娘您成全。至于位分,女儿并不在意,宁为富家妾,不做贫家妻,况且,这可是太孙的嫔妾,多少女孩子想争都争不上呢。娘您就放心吧,女儿会好好的。您和父亲在家也要好好的,女儿还等着日后孝顺你们。”
看着她再度施礼,走向车舆,我心痛如绞。
我自己生的女儿,如何不知道她的性情,若不是为了保住一家大小的平安,再与太孙情投意合,她也不会愿意为妾。
她一向喜欢的都是天地之间的自由自在。
那个时候,我们都已经知道,我的女儿,本该做太孙妃的女儿,只能为太孙贵嫔。
我想向太子妃求个恩典,让她出宫来另许良缘。宫里是什么地方,清扬原来进宫的时候,都道她将来会是太孙妃,我尚且不愿意,是懂事的清扬怕得罪了彭城伯夫人,害了主敬和她几个哥哥的前程,哭着求我答应她进去的。如今为嫔,说是皇家的贵嫔,其实就是个妾。
我珍珠一般护在眼里的女儿,如何能让她去做妾,即使那个人是皇太孙,也不值得。
主敬却犹豫了半晌,说:“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皇家的决定,哪由我们置喙?倒是咱们,该给女儿找些助力,内宫里的荣华,从来就离不开朝廷上父兄的助力,礼部侍郎有个庶女,托人前来,想嫁与我为贵妾,我想着,她虽是庶女,但到底是礼部侍郎家的人,就这层姻亲的关系,清扬在宫里,也能寻些人照应”
余下的话,他没有说,我的心却如在冷水里泡了三回又在冰河了滚了几趟,熙攘河岸边,星辉灯火交映,人声鼎沸如潮汐涨退,而我的心却在千年雪洞里封了起来。
他颜色如玉,如今更添沉稳,有年轻的女孩子心慕于他,想嫁进孙家不足为奇,但这些年来,他除开娶我过门之前的两房妾室,从没往家里领过人,如今,这样郑重其事,还打着为了清扬的招牌,只怕,那个礼部侍郎的庶女,他已放在心上。
我听见自己不带感情的声音:“那么相公你是已经答应了,要迎她进门吗?”
他怔了怔:“当然要娘子同意,我才能给他家回话。”
按照大明律,嫡妻不允,丈夫不能娶妾,当然了,大明律还规定了,丈夫能以善妒之由休妻。
我很想知道,若我不允,他会不会休妻。
但想到清扬,想到几个儿子,我到底还是忍了回去。
年轻的时候,曾经因为家里的一个姨娘怀孕,暗自伤神许久,如今,有儿有女,他再这样伤我,只当他是子女的父亲,不论什么情爱就是。
没有情爱,一样有恩义。只要他仍当我是妻,为了子女,允就允了吧。
一声巨响,烟火在苍穹飞绽,赫然截住我欲出口的质问,仿佛从前所有热忱也如这夜花火,绚烂一瞬后谢落成灰。
我嘴角微扬,露出一点笑意:“自是允的,相公今日,也约了那位小姐观灯吧?”
他今夜似是精心装扮过,一件暗纹紫色深衣,衬得乌发极黑极柔,剑眉飞扬,薄唇紧抿,足以迷倒万千春闺少女。
他被揭破心事,赫然道:“阿宁说,想见见你。她要入府来,自是想讨好你,你们姐妹”
“我没有妹妹。”我还是没有忍住打断他的话,“相公应该知道,我董妙然,没有妹妹。而且,也不擅长和人称姐道妹。既然相公约了她,你们好好赏灯,定好时间,早日迎她过门吧。”
而后,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人群,一路上坐在马车上,从车窗里远眺河面碎光流萤,再无一言。
而车轮滚滚向前之时,于窗中摇摇晃晃的锦帘缝隙里,我分明看到暗沉沉的河岸边,万千灯火透着光晕,映照出青衣白裙的少女、翠眉如羽,眼眸含情。
他与她两相笑望,火树银花陡然在天际蓬勃绽放。烟花绚烂美好,上元灯炽如银河,我却感受不到一点点欢乐。
还不到二十年的光阴,我们已经由“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到了“与君相决绝,不再复相思”的地步。
回家之后我大病了三日。
喝不进药只是反反复复地做梦。梦到当年的情景,梦见我做各种各样滋味的鱼,梦见一溪清流,旁边花树繁杂,蝴蝶纷飞,花香四溢。
我梦到自己从溪里钓了条大鱼,高兴地叫他看,他站在不远处似没有听见一般,我跑过去想拉他,他却飞快地跑开。
我追着他一直跑一直跑,他却始终不肯停下来等我。
在梦里我没有哭,只是心却疼得像裂开了一样,那些没有流出的眼泪像一支支箭穿过胸腔。
即使在梦里,我也不敢问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怕听到他说:“我不喜欢你了,我喜欢上了别人。”
我是那样害怕他和我说这句话。我连听的勇气都没有。
若是听了那句话,即使有子女做挡箭牌,我也不可能再留在孙家,留在他的身边。
病好之后我将屋子里的鸳鸯枕、并蒂荷花之类象征夫妻恩爱的物件都收了起来,连同他这些年送给我的东西都一并收入库中。蜡梅花不知何时已经开满了整个院子,像我们不经意就不再有的恩爱时光。
我让下人把院里曾与他共赏的花草全数连根拔起,他们略有迟疑,我就自己下手,有些花茎上带着刺,我全然不顾,任它们将我的双手扎得鲜血淋漓,痛彻心扉。
拔完之后我坐在院中,看着大雪飘飘落下,覆盖一切旧日痕迹。
仿佛那些年我与他的温柔过往,也一并掩埋了。
我与他,就此作罢,再不谈什么相爱白首。
此后,在人前,我们仍是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人后,却言语淡淡,相敬如冰。
有时,他会怪我貌似大度,却对他冷淡至此。
我总是淡淡一笑。
他心里有着别人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我去倾尽所有?
我从前有多欢喜,现在就有多绝望。一直都是骄傲自信的我,如今终于知道什么是心如刀割,就算当年被纪纲的掌风打中,躺在床上三月才缓过来,我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痛过。
那位陈小姐过府的时候,孙府挂上了红灯笼宾客来往如云,如同娶妻一般热闹。我却一直都是浑浑噩噩的,远远地看着他扶起陈氏坐在一起,他们相对而拜,举案齐眉。
我似乎看到了我们相遇的那会儿,他说这一生遇见我是最美好的遇见。这是世上最美好的誓言,也是最残忍的谎言。到了情尽之时,更是最可笑的诺言。
白首到头的诺言,不离不弃的海誓山盟,在不经意间,说变,也就轻易地变了。曾经那些誓言似乎是一场美好而破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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