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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妖星-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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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呀,问问,又不要钱。伙计一见到林江月忙迎上前去:“这位女修士,要买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是修士?”林江月看眼前这个人可是个凡俗,按理说他们因为感应不到灵气,是分辨不出修士的,今天自己也未作修道的打扮。

    “小的有这个!”伙计掏出一块玉玦,拿在自己手中给她看,“我们家掌柜说了,就怕我们这些人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修士,就给我们每人一块这个,它要是发热,就是修士来了。”

    看来这掌柜想法很周全,是个会做生意的。

    “我要修法宝,怎么算钱?”

    “这个嘛,得到里面跟咱的师傅们说,他们看过才能给价钱,我领修士你去。”

    这一进到店中更是不得了,大堂里还有七八个伙计,领着客人到不同的门帘子后。

    “许多修士不喜欢自己的宝贝被人瞧了去,做成隔间,比较隐蔽,客人若有需要,咱这还可以给你烧一张隔音符,保管保密!”

    真的太会做生意,林江月随口问道:“你们这里掌柜是谁呀?”

    伙计听了听了一幅自豪的表情:“我们这里是河阳郡王的产业,掌柜是小郡主的伴随商炎阳,商公子!”

    这个名字似乎在哪听过,林江月想起来了,就是当日岳青来找自己麻烦时候,出手帮忙的年轻人,师父和我说过。看不出来呀,他除了武艺高强,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真是个精明会算计的人。

    “那好,你先带我去找个会修法宝的师傅。”

    “好嘞,修士这边请。”

    伙计真是精明,见她是个女的,还带着个丫鬟,找个接待的师傅也是位女子,大概二十五六,微微发胖,看着是个好脾气的大姐姐。

    “小姐,有什么要帮忙的?“

    林江月把自己的披帛放上去,这师傅立刻脸色发光,摸着披帛道:“这可是红霞翻波锦!”

    再看看她的面容,可真是一脸见到财神爷的喜乐。

第110章 秦方柘初登场() 
林江月被这么一看是心里一阵发毛,这通常是看见了大肥羊的表情,难道自己今天真要大出血不成?

    她琢磨着要不先脚底抹油,逃之大吉呢,茜玉先问了:“修这个要多少钱?”

    那师傅脸上的红光还未散去,摆摆手:“这位小姐,若只是要修这个,我们不收钱。”

    不收钱?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所图是否更大,林江月更疑惑了。

    “小姐,我们的店是河阳郡王的产业,咱河阳地界因为江河湖多,全赖巡江使平日护卫。所以早年间,郡王就已说过了,只要是巡江使所用的法宝到我们店铺维修保养,我们统统都是不收钱的。”

    哦,原来是这样。

    “另外,看样子小姐你这是攀上贵人了,日后你若是发达了,可要多照应我们这些小店啊。”

    看来这个杨山还颇有势力,这么多人想巴结上她。

    “那我就着手修理此物。”

    林江月好奇想看看这法宝是如何修理的,就提出要去观摩,师傅同意后,三人到了后堂,进入了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一个大架子,上有手掌大小的银蓝色琉璃样的物件,还正在隐隐发光。

    师傅把披帛放在琉璃下观看:“是了,有一套符文的跟脚有些损坏,重新雕刻编织一下就好,并无大碍。”

    接着她从自己的椅子下拎出一个箱子来,打开拿出一枚镊子,两枚针线,红色发光的丝线,之后再拿出一小块灵石来,将一应的器具搁在这灵石上,待它们吸收够的灵能,从琉璃片看着披帛,双手飞速接手印,同时织补起来。

    不一会儿,师傅取下披帛:“小姐,这红霞翻波锦修好了。”

    一入手,林江月就知道她没有骗自己。

    “师傅你刚才是如何修这法宝。”

    “小姐有所不知,这法宝的锻造,最重要是两样,一个是材料,需得经久耐用,还有一个是在这材料上或雕或纹或画成套的符文,及其复杂多变。运用灵能激发符文后,这些法宝才能产生作用。刚才我就是补制一些符文如内。”

    “原来这符道除了制作灵符还能做法宝。”

    如此说来,自古符文一脉,灵符、法宝的制作都有相通之处,只是这法宝铸造还得算上材料打磨,灵符倒不拘泥什么材料,能承载灵墨就行。

    那么按着自己这本命天赋,先前能画灵符,以后法宝制作也是顺手咯,那看样子挺赚钱的,再看看,这一家店铺生意兴隆,林江月畅想未来,不仅喜上眉梢,只须得过了眼前这道坎,金光大道就指日可待了!

    此后几日,她和俊哥上北坡熟悉路径,又给此马喂上好的草料,一番准备下来,信心十足。

    到了日子,主是一早就上门把参赛的人领到大王孙府上,从北门而入,一片视野开阔的庭院,没人领来还真要迷路呢。

    一共来了八个人,只有林江月一个是姑娘。

    “说起来,大王孙呢?”几个参赛人面面相觑,今日的主角怎么还没登场。

    “大王孙稍晚些来,几位公子小姐不如下马歇息?”

    林江月观察他们,衣饰简单,但腰间都挂着价值不菲的玉佩,她猜测是大户豪族的旁支子弟。

    “快些行礼!”主事连忙催促,几个人连忙低头行礼。

    “都抬头吧。”一个变声期男孩子特有嘶哑的嗓子,林江月抬头一看,只见十几个人簇拥着一顶华盖,在下面站立着一个男孩,想来他应该就是大王孙。

    “今日来的人怎么这么少啊?”大王孙有些不高兴,主事忙上前说:“现下不是快到秋狩了吗?学生们都忙。”

    “找什么借口,还不是你们废物。”

    林江月皱眉,这明显是个被宠坏、口无遮拦的纨绔子弟啊。

    “算了算了,这些就这些吧,快些开始。”

    他离开华冠,脱去外面的鹤氅,露出里面精干的一身骑射服,走到大家眼面前,林江月这才看清他的面容,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冲州王的大孙子秦方柘。

    他的身量不足,显然还正在抽条,束发墨冠,着一身黑色紧身衣裤,胸前的衣襟上绣有祥云纹饰,腰间系着了一块白色美玉,上面的络子也很是精巧,再一看他的脸,肤色偏黑,显然是晒黑的,剑眉星目、鼻子挺鼻头圆小、小方下巴,站姿松松垮垮,活脱脱是一个乡下的野孩子。

    和秦方泊那俊美无双的模样比起来,真是天上地下,看样子这天家也并非人人都生得好模样。

    不过,秦方柘行事走路,却豪迈许多,一副天生富贵,不受约束的模样,油然的自信,在他举手投足之间挥洒。看向林江月这些参赛者的眼神都是宛如在看输家。

    “人齐了,今天还有个姑娘家来,少见啊。”

    他这么一说,众人的目光都刷刷看向林江月,她赶忙上前说道:“修士不分男女,再说跑马会也未说明一定要男子参赛啊。”

    “好,有志气,只是等会儿别哭鼻子,招人烦。”

    “这是自然,若我胜了,也请大王孙遵守诺言,我可是冲着秋狩的资格来的。”

    居然敢顶和大王孙说得有来有回,周围几个伴随面露惊讶,这姑娘胆子大的很。

    秦方柘没说什么,比斗嘛,自然是越认真越好,反正这些人等一会都是自己的手下败将。

    “主事,将幻境拿来。”

    他们今日要在幻境比赛,主事端来一个宝盒,一个水晶琉璃球放在里面,光滑剔透,散发着宝光。

    他双手捧过此球,举过头顶,然后猛地向地上一砸,众人惊呼起来。

    落地的一瞬,琉璃球摔倒粉碎,溅起无数道光芒,这些光将众人统统笼罩住,林江月被这刺眼的光芒闪了眼睛,连忙闭眼。

    再一睁眼,哪里还有什么王孙府庭院,山涧水流、虫鸣鸟叫,分明是在青羊山的北坡上。

    弹指一挥间,众人回过神来发现,已经幻境之中。

    “好了,你们快些上马,我们等会就开始。”

    仆人牵来马匹,林江月发现俊哥一脸诧异,显得更可笑了。

    几个人看着这杂毛马,窃窃私笑起来,但到底是有些矜持,未说出那个丑字。

    秦方柘身边却没有坐骑。

    众人正奇怪着,他身边一个高个子男人吹了口哨,山林中忽然起了风声,还有马蹄声,一匹枣红色的马忽然跃出,稳稳站定在秦方柘身边。

    “这,就是我的马红云。”

    原来这匹马养在这幻境之中!

第111章 被颜值耽误的俊哥显才能() 
大王孙竟然将比赛用的马匹养在幻境中,那还有比这匹马更熟悉这里的吗?

    简直是公然作弊!林江月不忿地想,已经有了上好的马,却还要这样做,不放过一丝占优的机会。想来这秦方柘是一个外强中干的大草包。

    不管怎么说,这一切还是得上了马,真正比了才知道,林江月利索地翻身上马用手摸摸俊哥的鬃毛,拍拍俊哥的耳朵,低声道:“俊哥,别给我丢脸,看到那匹枣红色的马没有?它叫红云,老厉害了,你有没有信心比它强?”

    俊哥寻着她的指示看到了那匹油光水滑的马,似乎也不太高兴,毕竟那匹马全身上下的马具俱是闪闪发亮、漂亮的很,而俊哥身上这一套的却是十分朴素。

    “待会儿,咱要是赢过他,我给你买套更好看的,知道吗?”

    俊哥鼻子里直喷出热气,好像在说明白了。

    其他几个选手却没有林江月这份斗志,一副来陪太子读书、草草完事的表情,还有些人脸上还有莫名的痛苦,大概是在想要是让大王孙赢了,自己会遭受怎样的羞辱,他又想出什么新花样来惩罚人,怎么奚落自己,自己又该怎么在同学面前保持颜面。

    主事让人把各位选手指引到了既定的地点,说道:“各位所骑的都是上好的灵驹,不像其他的马行不得山路,只能在平地上走,跨涧越河,应是小菜一碟,崇山峻岭也能上的,所以我们这个幻境,是按照北坡那的地形捏的。小姐少爷们,可得有心理准备。另外,若是马失足掉入山谷,也不需害怕。我们在下面都铺上了一层轻软的云垫。”

    林江月听着主事的话,看着周围,北山地形复杂,现在所在地就是一座山坡的上路。

    “另外再请大家注意,这次比赛,可不是让大家随便乱跑,整个幻境里我们设有十五个驿点,各插有红标,诸位需要绕着红标三圈方才算过了一个驿点。最后的胜利者,除了要最先抵达,也要过完十五个驿点。可还有人不明白的吗?”

    没人回答,秦方柘神气活现地骑着马,到了众人跟前,引马一个回身:“各位,可要拿出些真本事来呀,否则我赢得太无趣,就没意思了。”

    实在是太嚣张了,林江月大怒,这种混小子就是欠教训,就应该让他尝尝什么是失败的滋味,自己今日若不是有求于他,一定爆锤他一顿。

    “好,大家准备!”主事手持一张灵符,将这灵符一撕为二,红光参天。

    “走!”林江月用马鞭一拍,俊哥一个纵身步窜出去。

    山路难行,不禁崎岖,而且窄小,所以这抢位非常重要,霸占了空间,后面的马不能跑上前。

    其实就连平时镇上的大马路,也不能容下九匹马同时过。

    “好,我们占得先机了。”

    其余的马匹此时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领头的马要替后面的马遮挡风力,阻力更大些,其实是为后面的马分担了压力。

    “要过十五个驿点,才能分出胜负。”秦方柘跟在后面,此时他可不稀罕当领头的“前赢不是好赢,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这第一个驿点是在这小土坡上,林江月最先领着自己的丑马通过。

    下得坡去,她记得接下来这条路上将会有一个溪涧,她让俊哥做好准备,自己身体则俯低,马儿快速奔跑助力,那条溪涧近在眼前。

    “不对!”

    林江月目测是溪涧宽了两米有余,若是平时自不打紧,但此时助跑距离已经不够,若掉头回去,这么窄的路上,极有可能,被后面的马撞到,到时候人仰马翻,人和马都会受伤。

    想到这里,她只好咬咬牙。

    “再快些!”,俊哥被她一鞭子打得生疼,猛地跑,林江月将身体伏得更低,紧紧抓住马缰绳。

    杂毛马一个猛跃,从溪涧上轻松越过,林江月就越觉自己身体往上扬再往下砸,只感觉屁股疼。

    马速太快,马停不下来,林江月也不去看后面的人,跑出一阵后,就听见身后有马落水的声音,这大王孙就真不是个东西,整个幻境虽然是取材自北山,但明显把溪涧加宽了,就是为了让他们这些不熟悉路况的出现意外。

    这样的意外,天知道还有多少,林江月明白自己须得小心谨慎。

    及至过了第四个驿点后,她依然遥遥领先,俊哥和她已经在路上形成了默契,小心的躲过其中的暗洞。

    “前方,我记得是一条河,上面是有桥的,俊哥你得小心!”

    主人的警觉传给了马匹,一人一马放慢了速度。

    真不知道他们这些人会在桥上做什么手脚?

    等到视野里出现了那桥,林江月不禁骂人,桥果然被做了手脚,一座好端端的木桥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像被战火烧毁过的桥,十块木板里能被抽走五块,还有被烧焦的痕迹,烟气袅袅,上面还有些颜色可疑的大片红色。

    活脱脱像是从战场上临时搬来的桥,最要命的是桥中间完全被弄坏,多处一个巨大的空洞。

    过这个桥,马得小心翼翼,防止蹄子卡在缝隙里,又得借力助跑跳过那个空洞。若不是骑着灵驹,定会死在这里。

    这可怎么办?林江月有了疑虑,如果马蹄子卡在那缝隙里,极有可能受伤,她是舍不得自己的马受伤的,且不说受了伤还得花银钱,就冲着俊哥今日如此卖力,自己也不能让它得不到好呀。

    俊哥却好像不在意林江月的样子,它此刻极其欢快,看到这座颤颤巍巍的木桥后,直接跳过大洞!

    俊哥稳稳跳到桥上不多的平坦地界儿,稍微整理步伐,又是一个飞纵,骏马已越过了此残破的桥。

    了不得,若此刻有人看到这里,定然会被林江月精湛的骑术所折服。

    其实,林江月并不是骑术好,而是因为计算了空间、时间,已经和俊哥的默契。

    后面有几个人就远远没有这么好运了,面对着残破不缺的桥,几匹马有了畏缩的心理,任马主人再怎么鞭打它们,也不肯再往前一步,这便是淘汰出局了。

    经过这两回,一开始的九个人只剩下三个人,一个是林江月,一个是不认识的公子,还有一个自然是慢慢悠悠、意得志满的秦方柘。

    “前面还有东西让你们玩呢!”

    五个驿点已过,赛程才过三分之一。

第112章 幻境又变() 
越过山岭,眼前是一片平整的、丰饶的大草甸子!

    “俊哥,小心些,不许跑快。”林江月此时此刻紧紧抓住缰绳,意图放慢自己胯下坐骑的速度。

    她日进已完全知道了这场比赛的真实意图,就是为了让秦方柘赢得痛快,他们是这些人就是请来的陪衬,是大王孙的玩具。

    明白了这些,林江月的好胜心被熊熊点燃。

    玩鹰的人终有一天被鹰啄瞎了眼。如今她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教训这个被宠坏的大王孙,就算今天输了,等出了这个门改明有了机会,不是,就算没有机会也要打几记闷棍。

    让你狂!让你玩!让你浪!

    剩下的三位选手中,林江月仍然遥遥领先,俊哥还未露出体力不支的样子来,除了本身耐力佳、喂养得宜,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林江月总能提前发号命令,使俊哥不用临时调整,还有就是她是姑娘家,体重轻,马的负担就小。

    不紧不慢,顺利的跑过两个驿点,俊哥的体力有了一些下降,林江月知道不能再这么猛冲猛打,有意识的让它放缓脚步调整节奏保持体力。

    可之前都好好听话的马匹这次好像不乐意了,因为眼前是一片开阔的大草原,刻在它灵魂深处的放荡不羁、爱好自由奔驰的精神占了上风。

    “唉。”天性难违,人如此,马亦是如此。

    看得出设计这个幻境的人,计算何其精准。

    一开始,马精神头最好的时候,让它去爬坡,去跳溪涧,去过一座危险的小桥,打击它的锐气和自信心,等到马儿中期需要保持体力的时候呢,却让它去跑这样开阔的草原。

    马在前面几个头山上受了憋屈,到了这里急需要发泄,哪里还管得住自己的蹄子,这一跑跟疯了似的,到后面肯定就跟不上了。

    当然,这也是考验人的骑术,所谓的骑术可不仅仅是让马跑快跳远,而是考验的人对马的掌控力,让你快你就快,让你慢,你还真走得慢,不可依着马自己的性子胡来,必须让马对主人言听计从。

    可许多人,乍然得了一匹好马,珍爱若宝,宠都来不及,好草好料喂着,也把马的脾气养得骄横起来,平时看不出来,到了这种时刻就麻烦了。

    正和俊哥较着劲,一匹白色的马跑到了前头。

    这位也是过了前面山头的人,想来所骑定是匹好马,就在这里停不住了,马在经过林江月身侧放慢速度后,猛然向前奔去,她一个人都能感觉到马的洋洋得意,俊哥也气得不行,想蹿,被林江月劝住。

    她能感觉到白马马背上那位公子的焦急。想来到下一个驿点,这位公子的马,就会跑不动了。

    林江月依照自己的节奏,在第二的位置上安安稳稳的跑着,紧跟着前面的白马,也不让后面骑着枣红色马匹的秦方柘追上、

    又过了三个驿点,不知道是不是幻境造成的错觉,草甸子上吹起了暖洋洋熏得人醉的风,接着白雾弥漫。

    看来这幻境了不得,除了能建造地形,还可创造天气,那与外界的气候也可截然不同,不是永远可以四季如春,还生享受了?

    可这迷雾越来越大,林江月已经看不清前面的白马,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红色的标志在发光,让她不至于迷路。

    俊哥这下怕了,在一个看不清的环境里狂奔不是明智的选择,可前方的马竟然没有停下的意思,只一瞬间,林江月再也看不到了。

    “为何如此莽撞?”

    再跑了约一里地,白雾消失,她好像进到了一个新的世界,没有山没有水没有草原,没有一切美景。

    林江月万万没想到,这幻境的主人会设计出这样一出场景。

    眼前所见,分明是一出正在厮杀的战场!

    马匹的嘶鸣声,刀兵相交的击打声,受伤士兵的叫喊声在耳边回响,令人不寒而栗

    战鼓喧天,厮杀声亦不绝于耳,如果只是有些声音倒还罢了,可眼前惨不忍睹的景象更叫人害怕。士兵的残肢断背铺在地上,还有被砍成两半的战马倒在血泊里。

    这猛然改变的场景,让林江月吓得打了一个哆嗦,脸色也变得苍白如纸,他从没上过战场,也不认为自己以后会上战场,应该说她压根没想过这回事儿。

    俊哥也一反常态,焦躁不安起来,如果不是林江月控制,相信它会立刻撒蹄子逃跑。

    林江月不禁在心中大骂这幻境的创造者是个十足的变态,而借用这个幻境去赢得一场玩乐的大王孙秦方柘是个十足的大魔头,消费战死的人和马匹,不怕天打雷劈吗?

    “这比赛,我不跑了!”

    林江月调转马匹,准备原路返回,打定主意,之后要打秦方柘一百闷棍,让他尝尝什么叫屁股开花!

    “俊哥,我们走!”

    可回头却发现迷雾消失,战场无边无际,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袭上心头,她有不好的预感。

    哒哒哒的马蹄声,秦方柘骑着他的枣红色骏马红云出现在林江月的眼前,马儿好像也受了不小的惊吓,主人不由得放慢了速度。

    林江月此时已经不想什么输赢了,她想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如果这是幻觉制作者的目的,让他们自己个滚蛋,那么恭喜他赢了,达到了目的,本小姐不陪你们玩了!

    她上前想找大王孙理论,让他给自己指条出去的路。

    “大王孙,可否”

    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马背上的男孩也惊恐万分,忽然跳下马来,在一边呕吐不止!

    红云没了约束,想逃跑,林江月一看不好,四下可不安全,这畜生瞎跑乱窜要出事,怎么的也是一条性命,自己不能不出手,连忙拍拍俊哥让它别乱,自己一个飞跃下马,拉住缰绳。

    “乖,好孩子,别慌,乖,别动。”

    一边说,一边用手安抚枣红色的马。

    这红云到底是灵驹,极为通人性,有人做主心骨,它就安下心来,在原地待命。

    林江月安抚好两匹灵驹,这才抽出时间去看那狼狈的大王孙。

    只见这个晒得肤色偏黑的男孩吐了个干净,在那掏出手绢擦拭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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