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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仙绝道-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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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厨房里忙活的甄宓走了出来,奇怪的看着昆仑镜问道:“怎么了?该不会是感冒了吧?”

    “你见过神器能感冒吗?”昆仑镜摇了摇头,道:“肯定是有人在背后说我,一定是那群家伙,哼哼,羡慕我和轩辕一下午找了这么多东西,赤果裸的羡慕嫉妒恨、空虚寂寞冷,高富帅才不和这群屌丝一般见识呢!”

    这厢的昆仑镜信口胡喷,当然,这并不妨碍东皇钟说她的事儿。炼妖壶和神农鼎做出一副倾听的模样来,毕竟东皇钟这人实诚,说起事儿来不会夸大一方,也不会减少一分,毕竟太一之轮代表了天地间的命数,看守太一之轮的东皇钟要是也像昆仑镜覃铃女娲石那样有一搭没一搭的,那这三界早就乱套了——似乎当年修改太一之轮的事儿,也轮不到昆仑镜来做吧。

    随着东皇钟的娓娓道来,事情其实是这个样子的——当然,卖萌一点的说法,那就是,西芹缘来系酱紫的……地道的绵羊音有木有。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上,本来是一片混沌的,后来有一个叫盘古的大神被生下来了,他想要劈开混沌,可问题是徒手徒脚的,没个着力点什么的,怎么玩?没法玩,于是乎天地之极生出一团清气来,那清气化作一把巨大的斧头,也算是让盘古可以抄上家伙,于是乎抄了家伙的盘古虎躯一震,王霸之气彰显,大吼一声,那斧头携带者盘古的万钧神力,终于把这混沌给劈开了一道口子,于是便有了这个世界。

    盘古开天辟地之后,身体化作万物,便有了这个世界。可这个世界就算是有了山川沟壑沧海桑田,也终究是没有一丝丝生气的,于是乎一股浑元之气从天地之极来到了昆仑山上,那团清气化出一个人来,这个人就是鸿钧老祖,然后鸿钧收了几个徒弟,其他徒弟可以先放下不谈了,因为这里要说的,还是女娲娘娘。

    说起女娲,就不得不说曾经的两次神魔大战。

    当时还真是一个大同社会,神魔仙妖人畜彼此无害,当然,神魔是站在金字塔顶层的两个种族,当时神魔只是指一个种族,而并非说他们是好的坏的……当然,既然要说女娲,就必然要说一些当初发生的事儿,和女娲有关的。

    女娲捏土造人的事儿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直白点说那叫家喻户晓,可当女娲刚创造出任磊的时候,却同许多刚蹦达出来的新事物新生命一样,看上去非常美好,但却非常的脆弱和有非常明显的缺点。这是不可避免的,那又该怎么办呢?

    女娲想了一个还算靠谱,但后来证明非常不靠谱的办法。

    这个办法是什么呢?

    上回书说,面对着造出来的人参差不齐的现象,女娲娘娘想了一个看上去靠谱但实际上非常不靠谱的办法,这办法是什么呢?

    或许很多人都已经猜到了:没错,就是给人类智商。

    照超现代一点的眼光看来,那会儿的人类算是女娲的宠物,虽然说起来有些别扭,但事实胜于雄辩,就是这么回事儿,跑不掉赖不了。

    一般来说,自己的宠物是不能太聪明的,太聪明了就会不听话,说得更不好听一点,容易引起别人的猜忌和妒忌,这不,就有人盯上女娲手里的这块肥肉了,还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两个种族。

    是的,就是神族和魔族。

    你看,人族这么聪明,有一天必然要和神魔呈鼎足三分的趋势,拥有了智慧的他们,就像当年在卧龙岗里请出诸葛孔明的刘玄德,咸鱼翻身了。曹孟德早就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哪怕是追着刘玄德到天涯海角也要相爱相杀;孙仲谋更是不惜拉下脸皮来和曹孟德死掐,还顺带倒贴一般的把自己妹妹给送到刘玄德枕边深造了,图的是什么?就像一个算术题,三个人互相相爱相杀,要是有两个联合起来,另外一个必然是双拳难敌四手的……同理,对于神魔两族来说,争夺对人类的控制权,也是至关重要的,毕竟以后带着个拉风的小弟上街,撞着路人就随手一指,说喏,这是我小弟,多风光的一件事儿!

    神族和魔族都在觊觎着对人族的控制,当然,如果那时候社会再先进一点、制度在健全一点,两边就干脆搞个会谈,商量商量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事儿,要不娱乐一些,大家弄个拍卖会什么的,让弱一点的仙妖两族来当拍卖师,谁出价高谁拿走对人族的控制权。

    可问题是,这些美好的和平解决方式都没有发生,怎么办?打呗。

    与以往不同,以前两边虽然有摩擦,但也没有像这次一般,天帝和天魔同发一声喊,弟兄们抄家伙给我砸了丫的,于是乎两边几乎是倾家荡产的拖儿带女去和对方干架,而这次战争的盛况是空前的,因为以前没有发生过如此规模的争斗,比之当年十神器那场有些无理取闹的比试,还要更胜一筹。

    这,就是传说中的第一次神魔大战。

    作为第一次神魔大战的参战双方,神魔二族可算是打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碰撞出了精神,那可叫是盛况空前,可似乎也有些太空前了。众神和众魔第一次直接较量,从山海界打到人间界,再从人间界打到昆仑界,天地变色,日月无光,再这么打下去,估计不仅是众神和众魔,连天地三界都要给赔进去。

    于是乎鸿钧老祖出面调停,毕竟太极生两仪,这神魔二族本就可说是同气连枝,要不也不会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么一说,两族只得作罢,扭头一看,清点伤亡,魔族损失惨重,神族也好不到哪儿去,也没剩着几个活口。

    俗话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可是哭了仙妖人畜四族,本来不干他们什么事儿的各位被漫天飞舞的各种流弹打得伤亡惨重,可见有时候两个人大家或许并不可怕,但要是两个种族对掐,那事儿可就闹大了。

    作为人族之主,女娲无奈之下只能带着人族修补他们的家园——也就是人间界,但毕竟一个人要干恰万人的活儿,哪怕是女娲这样的,也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于是乎她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也正是这么一个决定,直接影响到了未来,包括后来的青冥也就是轩辕神农蚩尤那一帮人,甚至包括了后来无数的人类……

    或许,称呼女娲为人族之母一点都没错,因为她又给人们增加了智慧,绝对的加量加料不加价,当然,第一次神魔大战就是因为神魔看到了人族这一支潜力股,可现在女娲为了尽快修复人间界,又给了人类智慧,这样的结果,虽然可以很快的修复在战争中遭到重创的人间界,但有利就有弊,这副作用也是非常明显的:首先,人族因为得到了比以往更盛的智慧和力量而成为了人间界的真正主宰;其次,由于女娲在赋予人族更甚的智慧和力量后,并没有加以限制,就像当年的纳斯达克一般,不封顶,结果一顿暴涨,涨着涨着突然打一个喷嚏,结果就有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那会儿的那些破事儿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后果总要是出现以后才会让人后悔甚至于痛不欲生,至少在眼下,女娲觉得自己做的好像没错,相反还觉得有些成就感,还经常拿去跟伏羲说,当然,伏羲也知道女娲有时候的小孩儿心性,也就一笑置之,也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儿。

    很多事情,尤其是破事儿,就是因为大家的不经意,演变到最后的一发而不可收拾,不过在这事儿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却又出了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怎么就不记得这些了,”炼妖壶挠了挠头,道:“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你当然不可能记得,”东皇钟白了炼妖壶一眼,嗔道:“你那会儿睡得跟死猪一样,外面就算是三界都没了估计你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这些。”

    炼妖壶耸了耸肩,好像也是,十神器中除了盘古斧外,他是睡神级别的,可问题是人家盘古斧当年也是因为开天辟地损失太过巨大,实在没辙了,所以才睡到这会儿也不见醒来,可炼妖壶似乎并没有做这些所谓的破事儿,能睡到这地步,只能说那是人性使然吧。

    “当然,下面这些夜壶你也肯定是记不得的,”东皇钟笑了笑,看着炼妖壶说道:“所以呢,你可是要听仔细了,免得以后跟人说起,别人笑话你。”

    且说经过这第一次神魔之战后,双方相爱相杀,斗了个两败俱伤,结果最后的获益者却不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一方,反而是人族因为神魔的这场乱斗最后在女娲那里得到了更多的智慧和力量,就像是神族和魔族为了让人族升级而刻意设计好的一场相爱相杀一样,典型的赔本赔命赚买卖的吆喝,就像拍一部电影,投资方和导演制片编剧演员累得死去活来要死要活的,结果却把送盒饭那位给捧红了,这你能找谁说理去?找谁都没法说理。

第268章 :天魔的办法() 
不过赔本赚吆喝的神魔两边还没完,经过这场大战,原来魔族当中的一部分魔,对于无休止的战争,而开始有些不想跟着天魔混了,可问题是要他们这一小部分人出去自立门户自然是不现实的,于是乎干脆就歇了菜,跟天魔说爷不跟你玩了,但是爷也不跟你作对,天魔说好啊,那你们隐居去吧。

    于是乎这些魔族中的人士就隐居去了,当然,双方的对话可不是上面说的那么美好,至于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无人得知,也无人知晓。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算是一个导火索,一方面改变了神魔实力的对比,一方面也直接导致了第二次神魔大战的爆发。

    打个比方,两个帮会火并,势均力敌,算是打了个平手,可问题是,现在魔这边走了一帮小弟,人家不理世事,隐居去了。这下对于魔族来说可是不妙了,毕竟那会儿也没什么爱国主义啊家国天下啊修齐治平啊,这些都是后来的人族给整出来的,天魔没有挽留这帮子人,这下好玩了,要是神族恢复元气以后,又来找魔族相爱相杀,那一下可就不是势均力敌的事情了。

    怎么办?说起来很简单,三个字估计一秒都不用,可问题是要真的去思考并付诸行动,那就有些难了。不过天魔聪明,不聪明估计也混不到魔族头儿的位置上,他就想了一个挺不错的办法,这办法现在很多人都在用,无论是感情还是事业,不过话说回来,看样子天魔是第一个这么干的家伙,姑且就把他称作这个物事的产权拥有者、也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吧。

    这是个什么办法呢?在现今这个社会,能无处不在的,估计也就挖墙角这么一出了吧。你看,某公司为了人才,挖了某公司的墙角,某个人为了爱情……当然,这个说起来有些吊儿郎当也就表过不提了。

    天魔想来想去,想到这招儿不错,不过有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就在这会儿,神族当中有人想得到更大的全力和力量,神族构成有些复杂,用今天的话来说就叫等级森严,不像魔族,你力气大,你横你就死老大。所以这位神族的首领之一就觉着自己应该有更高的地位和更大的全力,但在神族这么搞似乎有些违和,怎么办呢?看来也只有跳槽这一条路可以选了。就像在一些家族企业里,老总是老公,副总是老婆,总经理是儿子,副总经理是儿媳妇,你一个外人想往上面走,怎么走?如果你稍微有一点志向什么的,也就只有跳槽了,你看人家魔族多民那啥主啊,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一切靠实力说话,咱不玩裙带关系什么的……至少在这位神族首领之一看来,这事儿靠谱,民那啥主嘛,共和嘛——似乎和今天的某些人很像。

    这位首领的名字,叫做共工。

    天魔挖墙角挖的很成功,两人一拍即合,于是乎共工投魔这一事件当时就成了轰动性事件,得亏那会儿没什么报纸啊八卦啊电视啊狗仔啊微博啊什么的,要不然估计早就成为历史上最引人遐想的事件了。当然,之所以没有成到最轰动的事件,是因为接下来有一件迄今为止可以入围世间最诡异最不可思议也是最让人疑惑的事情,即将发生。

    这么多年无论是谁,上至天上神仙下至贩夫走卒,无一不对这件事跌破了眼镜绞尽了脑汁,还是没弄明白当事人究竟是怎么想的,自然,弄不懂他怎么想的,你自然就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天魔在这件事上,感觉好像并没有玩出什么东西,甚至根本就没有去找当事人勾兑过,可问题是,那个当事人就这么入了魔了,就像你走在大街上,突然走过来一个政治局的常委,来跟你说,小伙子,你潜力巨大,我看上你了……以后我跟你混吧!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可问题是,这事情就这么发生了,神界第二号高富帅投奔魔界头号屌丝男,这YY小说都虚构不出的故事情节,就这么发生了,更何况,那个高富帅身边还有个白富美啊……他怎么想的?他意欲何为?更直白一点,凭什么?

    或许只有当事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了,毕竟这是一个千古未解之谜,那么多人殚精竭虑想要略窥其中一二,可问题是,这千百年下来,没人说得清,包括作为两个当事人身边最亲密的两件神器,都无法闹明白这两位大神当年是怎么想的,难不成真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

    这两个人,是一对夫妻,男的叫伏羲,女的叫女娲。

    “哦?我倒是对这件事略有耳闻的呢,”炼妖壶挠了挠头道:“当时这事情确实闹得很大,不过能够知情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哦对了,大钟你应该知道一些吧?说来给我们听听?”

    神农鼎也露出期待的表情来,这事儿要说知情的,连覃铃和女娲石都不知道,就只有可能东皇钟会知道了,毕竟当时太一之轮还好好的,下面有谁干了什么破事儿,那可是会白纸黑字都留在太一之轮上的,当然,如此重大狗血值得那么多人去八卦的事情,东皇钟要是不去关注一下,那似乎就有些不正常了。

    就像一出大戏一般,事先总归是要有个导火索什么的,而伏羲投魔这件事的导火索,说起来既有些在预料之中,又有些在预料之外。

    伏羲和女娲,用今天的话来说,叫扯了结婚证,法律承认的夫妻。夫妻嘛,自然要做些夫妻的事儿,而结果嘛,就是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伏羲和女娲,尤其是女娲,虽说是捏土造的人族让她很是喜欢,可有道是亲生的总是比捡来的好,而且还不是好一点两点那种。小俩口儿欢喜得不得了,宠着这女娃儿,含在嘴里怕化了,抱在怀里怕唔着了,出了怀里又怕被风儿给刮着了……虽然很多时候,很多人宠孩子会被别人指指点点,但俗话说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谁不宠着自己的孩子呢?连伏羲和女娲都这样,你还能指望别人吗?

    他们给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伏宓。这小女娃儿从小就长得美轮美奂,夺天地之姿,挟日月之辉,加上自己的爹是神族仅次于天帝帝俊的二把手,老娘又是鸿钧老祖关门弟子也是唯一的女弟子女娲娘娘,比起什么官二代红三代,那还真不是一个卫冕的差距。伏宓从小就喜欢玩,整日腾云驾雾的到处去钻研世间的美好,比如时不时的采朵花儿拿来给自己的母亲看啊、又时不时的去蟠桃园里去摘个桃儿给自己的父亲吃啊——不过王母的东西伏羲还是没好意思吃,又派人给王母送回去,王母也算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小伏宓,就说一个蟠桃算个什么事儿啊,你女儿孝敬你的,你还送回来干嘛,吃了吃了吧……

    由此可见,伏羲和女娲的女儿伏宓,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天之娇女了。人间界的主宰人族是女娲用泥土给捏出来的,自然对女娲的亲女儿推崇备至;而魔族也肯定不会因为一个小女娃儿和神族再起冲突,虽然有了共工的加入,但是这会儿的魔族还不能和神族再干一场,天魔虽然对这小女娃儿不怎么待见,甚至想给丫的套上一麻袋活活捂死丫的,可表面上还是一副和善的模样,尽量给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点乐子,估计到这会儿他都没想到,甚至是做梦都没有去想过,这小姑娘,竟然对他有这样大的妙用。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平淡且温馨,或许暴风雨来临之前都是这样,而打破这宁静的暴风雨,却是一起事故,说直白点,一起任谁都是一头雾水的事故。

    且说这日,小伏宓到洛水边上玩,此时正值春天,洛水边上的牡丹花那叫一个美啊,把小伏宓给乐得手舞足蹈的……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说乐极生悲这么一个词语,伏宓也的确乐极生悲了,而且还是生了个大悲。

    说起来估计也没几个人会信,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没错,伏宓在洛水边嬉戏,结果鬼使神差的被淹死了。

    说起来估计也没几个人会信,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没错,伏宓在洛水边嬉戏,结果鬼使神差的被淹死了。

    淹死了?是的,就这么被淹死了,而且是死得不能再死了,死透了,死硬了,死翘了。而且当时还不能像现在,现在你还可以编排个谋杀啊权力斗争啊然后把福尔摩斯和柯南给请出来告诉你真相只有一个……这就是最悲惨的地方,事情太过突然了。

    伏羲和女娲听到这消息以后犹如晴天霹雳一般,你说这么好好的一个人,还是两位大神的后代,就这么说死就死了,事先也不带打一个招呼的……可当伏宓的尸体躺在伏羲和女娲面前时,两位还不愿相信事实的大神,也不得不承认这是真事儿,既定事实,挽不回来了。

    人间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虽然伏羲和女娲还没有到白发苍苍的地步,可从感情上来说,也就那么回事儿了。你说这两位当了这么久的夫妻,好不容易有了个女儿,含在嘴里怕化了,抱在身边怕焐热了,可见夫妻俩对这小女儿在意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爱女心切的伏羲想了想,自己女儿七日之后就会重入轮回,到时候想救都救不回来了,而自己手上有伏羲琴,收集了天地间所有的记忆,这当中不可能没有伏宓的,这样就可以给她做一个灵识,唤回伏宓的灵魂;而女娲手上有女娲石,女娲石干什么用的?说明书上有交待是修补,当然,修补也可以看作是另一种形式的重生……这样看来,伏羲琴和女娲石在一起,那不就是绝配嘛,满血满状态复活,古今中外独一无二,绝对比重生十字架管用多了。

第269章 :伏羲投魔() 
伏羲本以为自己的想法女娲会举双手赞成,可没想到女娲这次却反转了,或许她很想把双脚也给举了——当然,前提是她有双脚的话。女娲虽然也伤心欲绝,但女人一般在悲痛的事情当中,往往比男人更容易冷静,别看她们平时都是一副比男人更玻璃心的模样。

    女娲告诉伏羲,毕竟有太一之轮的存在,我们虽然这样做能够挽回孩子的性命,但是却干扰到了太一之轮上的命数,这样会妨碍到天地间其他事情的正常运转,所以,老公你看咱们要不就舍小家顾大家吧?

    女娲本以为伏羲也会把天地间的命数看得比自己女儿要重要一些,当然,其实女娲心里也伤心欲绝,但毕竟命数不可违,也只能这样了……不过也不知道女娲会不会知道后来的事情,要是知道了,又会是怎样一副表情?第一次摆在自己面前而没有去珍惜,结果被后来的昆仑镜给拿去了,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你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过就此看来,女娲毕竟还是配得上自己的称号,这点倒是毋庸置疑的。

    可没想到伏羲不干了,当下便和女娲吵了一架——虽然这看上去这有些反转的意思,可谁又说的清呢,伏羲真的为了自己的女儿和娃他妈吵了一架。

    一般来说,小两口儿吵架就吵架呗,过两天好了不就是了……可伏羲和女娲这场架似乎吵得有些过头了,结果没几天,就发生了一件让三界众生跌破眼镜的事情。

    伏羲投魔了。他带来了伏羲琴,还顺带把自己的名字改为琴魔,伏羲琴摇身一变为七绝琴,琴音所及之处,除了能够得到三界的记忆,还可以消弭掉三界之中所有的记忆,由此看来,这似乎也算是帮了后来不少人的忙,比如青冥,就拿着这玩意儿抹去了一些东西。

    不只是天帝帝俊,连天魔也一开始被弄得一头雾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吵了一架就跑过来说老大我跟你混了?难不成这家伙是跑来当卧底的?可也不像啊,当时伏羲在神界那是仅次于天帝帝俊的二号人物,没理由也没必要跑来卧底嘛,而且伏羲可不像抗日战争时期的汪先生那样有前科有趋势……

    或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或许只有伏羲自己知道了,因为他用伏羲琴抹去了这段记忆,覃铃不知道,东皇钟从太一之轮上也看不出任何端倪。

    这就是迄今为止可以称得上是最大的一桩悬案,而最合理的解释,也就是因为伏宓,可即便是最合理的,也看上去太不靠谱了。

    伏羲跟了天魔,啥也不说,就提了两个条件,这俩条件,尤其是第二个条件,连天魔都愣了。什么条件?抄家伙,揍神族那群丫挺的!

    而第一个条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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