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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人设崩了-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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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没有绝对的女主角,顶着女主角名头的梁晶晶在电影里的出场镜头不超过十分钟。
叶安歌也看到了乔凌河的真人,因为是第一排,叶安歌看的非常清楚。
毕竟是正宫,乔凌河的外表绝对没得说。
乔凌河出道的时候顶着的就是“从诗书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这样的名头,岁月把他身上的气质沉淀下来,三十岁出头,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乔凌河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宽肩窄『臀』,穿什么都好看。
他的脸上总是带着笑,看似亲切,但其实是疏离又冰冷,纯粹是礼貌的笑容。
叶安歌书里最不能理解的,就是乔凌河。
跟别的男配不同,乔凌河被女主攻略之后,几乎是倾尽一切去爱女主。
他把自己演戏的心得全部交给了女主,给女主铺路,配合女主团队炒绯闻,甚至在得知女主和其他男配有牵扯的时候,他选择了原谅和装聋作哑。
明明头顶一片青青草原,却还是无法不爱女主。
嗯……叶安歌实在不能理解。
采访结束,叶安歌对陈彦说:“我去上个厕所再回来。”
陈彦:“你去,记得去休息室找我。”
叶安歌:“记住了。”
叶安歌并不想和乔凌河扯上关系,她是穿书了没错,但可没想过要走跟原女主一样的路。
虽然不记得是怎么攻略的陈彦,但叶安歌清楚的记得,就是在这一次的开幕式,在休息室里叶安歌第一次和乔凌河会面的时候,也见到了乔凌河的养子。
乔凌河是慈善大使,他三十岁的当天收养了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男孩,所以在娱乐圈的风评也很好,而且这个孩子确实是他一手抚养,并没有整天丢给保姆,还会抽空带孩子去旅游。
不过这个孩子十分沉默寡言,外界一直传言这孩子有自闭症,然而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男孩就对着原女主叫妈妈。
十分亲近原女主。
也正是因为这个,乔凌河才注意到了原女主。
也因为这个小男孩,原女主和乔凌河才很快熟识起来。
嗯……只要避开这一次的会面,就说自己拉肚子,应该就没事了。
叶安歌坐在卫生间旁边的休息区,正准备拿手机告诉陈彦自己拉肚子去不了,正打字的时候,被一双手扯住了衣摆。
叶安歌一僵,她的视线从手机屏幕上移开,一个白嫩的小男孩就出现在了叶安歌面前,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有柔软的黑『色』头发。
他目光有神地盯着叶安歌,然后甜甜地喊道:“妈妈!”
叶安歌:“……”
这就是传说中的,该来的躲不掉的宿命论吗?
然而原女主却不会喝酒,准确的来说,原女主基本没有任何缺点。
不抽烟,不喝酒,不烫头,不纹身。
没料到这具身体这么不能喝的叶安歌此时头已经有些晕了。
“醉了?”陈彦伸手刮了刮叶安歌的鼻梁,“看你开瓶盖的样子,还以为你有多能喝。”
叶安歌睁着那双水润又泛红的眼睛盯着陈彦,她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但说话已经有些不利索了,她看着陈彦,有些『迷』糊地说:“你……嗯,挺帅的……”
她在真实的世界里,可不会看到这么帅的男人,电视和网上倒能看到。
陈彦喊了一嗓子:“老板,结账!”
“一百三十二。”老板把单子给陈彦看。
陈彦从钱夹子里抽出两张一百。
老板认识陈彦,陈彦常到这家店吃饭,老板笑着问:“今天吃的还成吧?平常你喝得可不少,今天就喝这点。”
陈彦打着哈哈:“是嫌今天赚的少吧?”
老板也不和陈彦客气:“我们小本买卖,就靠酒水挣钱。”
陈彦:“下次再来。”
老板:“好嘞。”
看着靠在座椅上,『迷』『迷』瞪瞪看着自己的叶安歌,陈彦『摸』『摸』下巴,直接把叶安歌背到了背上,又打电话叫了秘书。
叶安歌的头搭在陈彦的肩膀上。
陈彦走在街边,脚下是水泥地,上面还有夜市特有的油渍。
“说我长得帅,你还挺有眼光的。”陈彦双手提了提,让叶安歌更往上一点,不要掉下去。
秘书从陈彦手里接过钥匙,跟陈彦跟的久了,秘书看了眼陈彦背上的叶安歌,挤眉弄眼的打趣:“老板娘?”
陈彦踹了脚秘书的屁股:“走你的吧。”
“春宵苦短啊老大!”秘书从车窗探出头来。
陈彦切了一声:“管好你自己就行。”
这女人轻的跟羽『毛』差不多,原本准备随便找个酒店,陈彦此时却背着叶安歌漫无目的的走在河边。
“怎么了?”叶安歌在陈彦的背上『揉』眼睛,她恢复了神志,自言自语,“竟然是一瓶的酒量。”
陈彦:“怪不得没见你喝过酒。”
叶安歌打了个哈欠:“我困了。”
“回家还是去酒店?”陈彦把选择权放到叶安歌手里。
是维持现状,还是再上一步,都由她去选择。
叶安歌:“回家,我认床。”
陈彦笑了一声:“好。”
最后还是打了出租车,陈彦把叶安歌送上了楼,却并没有进屋。
第60章 Chapter 60()
叶安歌已经傻眼了。
——在日光下; 海面波光粼粼; 在靠近海岸的地方还能看到蛤蜊和一些别的海洋生物; 但是这海跟叶安歌想象的完全不同。
木子云站在叶安歌的旁边; 似乎在等叶安歌夸奖自己; 哪怕只有“干得好”三个字; 也足够木子云开心很久了。
然而……叶安歌的表情十分复杂。
她从未看过海能是这种颜『色』,就跟发霉了一样; 颜『色』还重的不得了。
从她们站着的地方看过去,海面一点也不清澈,如同一盆水里加了不知道多少颜料。
何如月还很激动地在一旁说:“我在网上看到过,大家都说这里海的颜『色』很特别; 全世界只有这里的海是这种颜『色』。”
叶安歌:“……是挺特别的。”
他们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早上在酒店吃过饭之后就来到了海滩。
所有人都穿着泳衣。
林婷穿的是比基尼,她身材很好。
何如月穿的是假两件。
唯独叶安歌; 穿的是连体泳衣,戴着一个遮阳帽,要不是身材好; 估计是这个沙滩上最不引人注目的人。
但是这里的国人很少; 毕竟刚刚通了飞机不久; 走在沙滩上的全是白人。
服务生和侍者也全是白人。
好在他们这一行里面除了林婷何如月以外,英语都还不错。
只是叶安歌很少和外国人打交道; 算得上是惜字如金。
于是充当翻译的人就变成了张连生和傅骁。
林婷和何如月不会游泳; 她们就坐在沙滩上打量下水的几个人。
“我觉得傅骁的身材比张哥好。”何如月眼冒红心; “你看那腹肌; 看那胸肌。”
林婷赞同:“你说的对,张哥估计很久没锻炼了。”
虽然张连生的身材不算差,但是他很瘦,身上没什么肌肉,在阳光下白晃晃的,简直就是真人版的浪里白条。
傅骁的身材好在所有人的预料之内,但没人能想到,一向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木子云却有好身材,他看起来很瘦,可肌肉却非常紧实,没有健身教练那么夸张,肤『色』也很白,但没有张连生那么夸张。
但叶安歌却没多少兴致。
这海水让她觉得自己在颜料里游泳。
不过为了不扫大家的兴,叶安歌还是表现的和平常没什么区别。
傅骁穿着一条黑『色』泳裤,紧身的,一看就很有弹『性』,他的腰上没有一丝赘肉,小腹紧实,原本傅骁的肤『色』就是健康的小麦『色』,他站在海边,因为阳光而微眯着眼睛,他的身上有水珠,在阳光下折『射』着光线。
热情的当地女孩们看着他,嘴里还喊着:“嘿,男孩。”
然而傅骁充耳不闻的,他的目光注视着正在大海中游泳,如同一条美人鱼的女人。
她的肢体很柔软,像海鳗一样游动,曲线美的令傅骁几乎窒息。
当地女孩们见这个英俊的男人不为所动,转头把精力放在了旁边的木子云身上。
虽然木子云一看就是个小男孩,脸上还有多少年都没消下去的婴儿肥,这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小得多,可是他高挑的个子和身上的肌肉表明他已经是个发育完全的男人。
并且木子云的五官很精致,很受年纪大一些的女『性』的喜欢。
于是木子云就这么被缠上了,女孩们邀请他去自家店里做按摩。
木子云就这么被半拖半拉的拽走了。
只留下张连生站在一边,他捏了捏自己的小腹,只捏到一层皮,看来也是时候健身了。
叶安歌不知道自己游了多久,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条鱼,她的四肢都融化在了海里,叶安歌的头脑一片空白,她什么都没想,好像这段时间的压力都消失了,她不在乎这个世界的真相,也不在乎世界意识到底要做什么。
她想游到深海里,安康鱼会和她作伴。
终于恢复了理智,叶安歌『摸』了『摸』自己的手臂,皮肤都快被泡皱了,她离开海边,走到林婷跟何如月休息的伞下,她需要补充一些水分,再吃一个三明治。
如果说这里有什么让叶安歌不满意的,除了海水的颜『色』之外就只有食物了。
她显然更喜欢国内的食物,那更符合她的口味。
夜幕降临之后,所有人都在沙滩旁边的烧烤摊,他们自己烤自己吃,酱料也自己搭配,旁边还摆着生疏。
当木子云去后厨拿了没切的白菜叶串上去一起烤的时候,旁边的游客『露』出了一脸“他是在干啥”的表情。
林婷也去后厨拿了不少蔬菜。
整个烧烤摊只有他们在烤素菜。
叶安歌看到不远处有个小木屋,外边挂着酒吧的牌子,此时小木屋外已经亮起了小灯泡,酒吧的门也敞开了。
里面似乎还没有什么人,叶安歌端着一杯香槟朝前走了两步。
一个年轻的男人在酒吧内弹吉他,他有金子一样璀璨的头发,一双碧蓝『色』的眼眸,他的皮肤洁白,嘴唇殷红,他看起来并不强壮,但是非常美丽,有一种超越了『性』别的美,也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美丽。
叶安歌喝下一口香槟。
“吃饱了吗?”张连生站在叶安歌身边问,他正在烤一串茄子。
叶安歌点点头:“吃饱了。”
她的目光看向小酒馆。
那真是惊鸿一瞥,有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看见了天使。
所有人吃饱喝足之后决定回去休息,毕竟动了一天,运动量比较大,都累了。
“我一个人逛逛,你们先回去吧。”叶安歌对他们说到。
她想去小酒馆里坐坐,随便点杯什么酒,听会儿歌再回去。
好不容易出来度假,她想好好轻松一下。
林婷他们也没有多问,跟叶安歌打完招呼之后就转身回酒店,只有傅骁离开前看了叶安歌一眼。
小酒馆里的男人正弹奏着不知道哪里的民谣,叶安歌刚刚走进去,唯一的酒保站在吧台上。
叶安歌摘下自己的遮阳帽,又在身上披上围巾,到了晚上,海边的风就有些大了。
“一杯特基拉日出。”叶安歌对酒保说道。
酒保微笑着点头。
叶安歌坐在吧台的一边,在这里她能欣赏男人的表演,而男人却看不到她。
他的声音很干净,叶安歌闭上眼睛,她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但声调却非常『迷』人。
当他压低嗓音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沙哑又『性』感。
“他很美吧?”酒保递酒的时候忽然发出了声音,“所有人都爱他。”
叶安歌点点头,他确实很美。
酒保说:“他也爱喝特基拉日出。”
叶安歌笑了笑:“是吗?”
酒保说:“刚开始酒馆的人很多,大家都爱来这里。”
“后来就渐渐不来了,因为他只唱歌,不喝酒,也不和人闲聊。”
“也有人会来,像你这样的游客。”酒吧笑了笑,“只是我们位子比较偏僻,游客们经常看不见。”
特基拉日出的味道比叶安歌想象的要好,舌尖有浓烈的龙舌兰的香味。
叶安歌听着动听的民谣,酒保还送上了一盘小吃。
没什么比这一刻更舒服的了。
叶安歌很享受。
估计是年轻人累了,音响里传来纯音乐。
叶安歌喝下最后一口酒,准备回去休息了。
就在叶安歌要放下酒杯的时候,一只手指纤长的手抓住了杯子,一抹金『色』出现在叶安歌的眼中,男人那双海蓝『色』般美丽而忧郁的眼睛微微斜过,他从叶安歌的肩膀绕过来,两人四目相对,距离近的几乎暧昧。
“不喝了吗?”男人的声音像琴弦弹奏的声响,很轻,很脆,也很『迷』人。
叶安歌微微扬起头,注视着这个男人。
酒保屏住了呼吸。
这看起来就像一幅画。
来自东方的公主和来自西方的王子。
叶安歌看着男人,她勾起了嘴角,没有回答男人的话。
“你像一朵黑玫瑰。”男人的声音很轻,他的双眼中倒映着叶安歌,“美丽又冷艳。”
任何人受到恭维都不会生气,叶安歌也一样。
男人的面庞看起来十分忧郁,这让他如同海之王子一样让人爱怜。
“我叫菲尔。”菲尔的眼睛专注的看着叶安歌,他的纤长洁白的手搭在叶安歌的手背上,“我在那边看到了你。”
叶安歌也看着他。
菲尔目光深邃地说:“我想为你唱一首歌。”
“当我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有这种冲动。”菲尔殷红的嘴唇一张一合,舌尖缠绵地说出这段话,“亲爱的玫瑰,我能为你弹奏一曲吗?”
叶安歌默然,这该死的女主光环。
菲尔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他忧郁的眼眸垂下,看起来可怜极了,脆弱极了,值得所有人倾尽一切去得到他的一个笑容。
“唱吧。”叶安歌说,“唱你想唱的。”
吉他的声音又在叶安歌耳边响起。
这次她能听清歌词了。
菲尔在唱——
嘿,我的玫瑰,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叶安歌:“……”
够了,她是在放松的,不是来对付桃花运的。
现在情况已经够她头疼的了。
但当她抬起头来面对菲尔的时候,她却无法站起来,利落的离开这里。
因为菲尔的眼睛,太美了。
美的像是两颗几近透明的宝石,又或者是一望无际地海。
就在菲尔唱完最后一句的时候,他走到叶安歌的身旁,俯下|身,亲吻了叶安歌的发梢。
他的动作温柔又优雅,没有一丁点的亵渎和不尊重。
像是中世纪的王子,仪态高贵,面容俊美,神情中总是带着一丝忧郁。
要『迷』倒王国里所有的适龄少女。
第61章 Chapter 61()
此为防盗章; 请支持正版; 12小时候可观看 助理摇头:“你又忘了; 你前天跟我说; 把你今天的行程空下来。”
叶安歌:“记『性』不好嘛; 谅解一下。”
助理从进行就跟着叶安歌; 知道叶安歌有时候多不靠谱,总是丢三落四; 忘东忘西,她都习惯了。
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的运气是真的好,同样是助理; 和她同时间进公司的; 没有一个比她混得好。如今娱乐圈多难混?长得好的,演技好的; 会做人的新人层出不穷,真的能混出名气的有几个?
而叶安歌一出道,就像是坐上了火箭; 不管是人气还是身价都是蹭蹭蹭往上涨; 跟打怪似的; 别人都从小怪开始打,她与众不同点; 直接就从新人变成了炙手可热的新星。
“你下午不用跟着我。”叶安歌对助理说; “也给你放半天假。”
助理高兴了:“那行; 那你下午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随叫随到。”
叶安歌:“你玩去吧。”
等到助理离开了房间,叶安歌才坐到书桌前,开始记录收集来的信息。
她现在才能肯定自己确实穿到了一本自己曾经看过的书里。
作为一个心理和行为学者,叶安歌除了学术书籍之外,最爱看的就是小说,她喜欢看无脑爽的小说,不废脑子,也不会太认真思考,本来就是为了爽嘛,太认真就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而这本书,就是她前段时间才看完的,整整一千多万字的小说。
——这是本披着娱乐圈外衣的嫖文,女主被作者塑造的非常绿茶。
似乎刚开始被喷的很惨,所以作者还在文案上标了:
多霸道啊!
而小说里,女主确实是绿茶白莲,文里几乎没花什么笔墨描写娱乐圈。
更多的是写女主如何靠着个人魅力把大佬们收归裙下,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小白莲形象深入人心,不拒绝,不主动。
叶安歌是一目十行看完的,早知道会穿,她一定会努力看的仔细一点。
因为这篇文字数太多,篇幅太长,前期的很多信息点她早就忘了,而现在,她正处于事业刚刚腾飞的时候。
也就是女主刚刚勾搭上重要男配的时候。
总之,一切剧情为嫖男配和玛丽苏让道。
任何不合理的剧情,在这一前提下,都合理了。
叶安歌打开手机短信,她在里面找到了今天下午原女主特意空出来的行程。
:三点见。
叶安歌抿了抿唇,她记得陈彦这个名字,这是女主抱上的第一条金大腿,靠自身能力从一个街头混混打拼到上市公司老总,在国内有巨大的影响力。
:好的,三点见。
因为还穿着睡衣,叶安歌打开了衣柜,一边的衣柜放着原女主的日常衣物,一边是重要场所穿的礼服。
陈彦是从底层打拼起来的,他喜欢看原女主穿白『色』的衣服,像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的样子,清新,纯洁,跟白莲花似的,脸上不化妆,素面朝天,最好香水也不要喷。
叶安歌还是穿上了一件白『色』衬衫,一条浅『色』牛仔裤以及一双白『色』运动鞋。
她还没『摸』清楚这个世界,敌不动我不动,先慢慢探索了解。
叶安歌所住的小区是景云小区,帝都有名的高档小区,说是寸土寸金不为过,这套房子也是陈彦送给她的,直接过户到她名下,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她轻而易举就拿到了。
“真是好命。”虽然知道这是小说,叶安歌还是很羡慕,她自己在特案所待了五年,每天都在生死边缘徘徊,工资奖金加起来,也就只能在帝都不算好的地段买套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还有二十年的贷款要还。
叶安歌拿起茶几上的车钥匙,她以前自己的代步车是一辆大众,价格不贵,但也是分期按揭。
但原女主的车,是一辆法拉利。
叶安歌看着法拉利的车钥匙——她也就在车展和路上看到过,可连『摸』都没『摸』过。
叶安歌自嘲道:“不穿次书,都不知道自己以前有多穷。”
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原女主住着帝都最贵的小区,跃层公寓,两百多个平方,开着上千万的法拉利。
而这一切,都源于陈彦。
如果叶安歌没记错的话,陈彦和原女主是那种关系,只不过现在两人还没有发生进一步的关系。
毕竟陈彦更喜欢和女主相处的暧昧气氛和情调,并不耽于肉|体关系。
要是哪天陈彦高兴了,被女主哄开心了,不用女主说话,他就能把女主想要的东西捧到女主面前。
陈彦是怎么爱上女主的来着?
叶安歌仔细回忆思考,奈何被女主攻略的男配太多,她实在记不清了。
只记得正宫的攻略过程。
眼前就要到三点了,叶安然戴上白『色』的棒球帽和墨镜,拿着钥匙出了门。
就在叶安然准备去车库开车的时候,就在楼下看到了陈彦——这人的个人风格十分明显,看一眼就知道是他。
陈彦蹲在花坛边上,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背心,他身材很好,肌肉结实线条流畅,只是看着背影都能感受到那身肌肉的爆发力,他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穿着一条黑『色』的半截运动裤,脚下踩着的也是限量版黑『色』球鞋。
横看竖看,都看不出来他是全国数一数二大企业的老总。
叶安歌毕竟没真正和陈彦接触过,只能先不动声『色』。
陈彦似乎听到了脚步声,他扭转脖子,看到了叶安歌,这才从花坛边上跳下来。
人都是视觉动物,即便是看惯了电视帅哥的叶安歌都不由有些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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