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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爱:南岳北关-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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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水中握住了她的手。她微微地挪动了一下身子,尽量靠近那一排小蜡烛。对她来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热量也是好的。
手表很安静。
他轻轻地亲了她一下,发现她浑身发抖,牙齿咯咯直响。
“水太冷?”
“不冷。”
他将她搂进怀中,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她不断颤抖的身躯。她觉得他的身子根本就不热,几乎和水温一样。她只好紧紧地贴着他的脸,但她的头发就好像一个吸满水的拖把,把浴缸里的冷水都吸到了头皮上。
她感到一种从上到下的冷,连心脏都冻得跳不起来了。
他的双臂环在她的胸前,嘴唇轻轻地探索过来,她扭过头去迎接。这一次,他企图深入唇中,发现她牙关紧咬。
而她却觉得祭司大人的呼吸都带着寒气。
他拍了拍她的脸颊:“皮皮,放松,咱们的心跳何止正常,都偏低了。”
她刚想接话,猛地一声“啊……嚏!”喷了他一脸的鼻涕。
他忍不住笑了,擦了擦脸:“还说不冷?你究竟想扛到什么时候?”
“还行,这是……过敏『性』鼻炎。”她猛地张开嘴用力地吻了他一下,“开始,向我扑过来吧,祭司大人。”
祭司大人没有扑过来,只是把冻得浑身鸡皮疙瘩的她从水里捞出来,擦干身子,送到床上,用被子紧紧地捂住了。
“看来水疗是不行的。”他团膝坐在地毯上,用电吹风吹着她湿漉漉的头发,“现在还不是夏天。你先睡吧。”
“你睡哪?”她缩在被子里问道。
“书房。”
“其实我们可以睡在一起。”
“咦——我说关皮皮,你怎么就是不死心呢?”他用手指敲了敲她的脑袋。
“我先睡。反正我也很困了,等我睡着了,心跳稳定了,你再睡到我身边。”皮皮眨了眨眼睛,“水疗不行咱们改成睡眠疗法。”
“旗杆上绑鸡『毛』——好大的胆子。”他狠狠地白了她一眼,“就不怕我趁你睡着吃了你?”
“人家心跳又不快,你不会想吃的啦。”
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就这么说定了,我睡了,明早醒来你要是不在我身边,算你怂哦!”
她双眼一闭,将一个大枕头往怀里一抱,倒头就睡。贺兰觿团膝坐在地毯上,给她拢了拢被子,关掉电吹风:“跟你说个事儿。后天我要去一趟北边。”
“猜到了……”她『迷』『迷』糊糊地哼了一声,“我跟你一起去。”
“别去,留在这里等我。”他说,“那里是前线,很不安全。”
“行,我听你的。”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奇怪,今天怎么这么好商量呀?”
“因为我睡着了……”
“皮皮?”
“……”
“皮皮?”
他一连叫了几声,皮皮真地睡着了。他坐在床边安静地等着,一直等到手表上的心跳从每分钟七十次降到五十五次,这才上床,紧紧地搂着她睡了。
第28章()
晨雾渐散之时; 阳光缓缓照进林间; 鸟声啁啾; 空气香甜,前面三棵巨柏,藤萝缠绕; 幽阴可人。右侧是一道山涧,水声潺潺; 蜿蜒而下,被层层绿叶遮挡; 不见踪迹。
“这里很像沙澜。”修鱼稷抬头看了看远处的山峦。
其实也很不像。山顶上修着一个道观,下面连着几百级台阶; 高高的飞檐挑起,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 整个山水都变了,成了龙族的风景了。
“像不像修鱼堡的后山?”修鱼靖指着那三棵巨柏; “小时候你和阿彬喜欢爬树,记不记得阿彬有一次摔下来; 胸口被地上的树枝戳了个对穿,把我们吓得魂都快没了。”
那次真是惊险。三叔家的老二修鱼彬胸口上的洞离心脏只有一寸,奄奄一息地在床上躺了五个月; 总算在父母的泪水和祈祷中活了下来。但因此也落下了病根; 身体虚弱、脸『色』苍白; 打仗是不行的了; 于是专心医学、占卜与巫术; 歪打正着,居然成了狼王座下的首席大巫师,旦凡族中大事,狼王都要亲往大巫师所住的洞『穴』请求神示。
三叔为人傲慢、说话放肆、就跟这位在狼王面前十分得宠的儿子有关。狼族中很多人都瞧不起他,但表面上也不太敢得罪他,亦皆因如此。
昨夜与唐晚荻分手后,修鱼稷回到公寓,却没碰到三叔。方雷盛说他去街边撸串了,天亮时分才打着饱嗝儿回来,修鱼稷已穿戴整齐地等着他了。
“三叔,方雷想去西边的坟地看看三妹。今天我跟您一起巡逻吧。”
修鱼靖倒是不介意,说了声“好啊”,拎了件外套就跟着修鱼稷出门了。
一路走到这座偏僻的山林,修鱼靖说前几天巡逻时来过一次,算是南边最远的地界,树多、果多、野兔多,还有梅花鹿,是个肥美润泽之处。于是撒了几把『尿』圈了起来,算是狼家的地盘。
叔侄俩好久没这么聊过了,更没有像这样提起往事。大部人马出行时,修鱼彬一直相伴狼王左右,现在大约还在北边的森林与北关的狐族鏖战。据说幸亏有大巫师精湛的医术和草『药』,以及瘟疫到来时先知先觉的采取了隔离措施,这才挽救了修鱼堡全体狼族未遭灭绝的命运。狼王也觉得自己比任何时候更加需要巫师,对他愈发礼遇。
修鱼稷与三叔家的老二交情一般,但怎么说也是堂兄,小时候玩在一起,有事无事经常见面,关系还是熟的。
“二哥什么时候大婚?五鹿家的四姑娘都跟着他好几年了,翅膀都摘了。”修鱼稷笑道。
“嗨,五鹿家的女人『性』子烈,非他不嫁。但姑娘的父亲不愿意,说我们老二身体差不能打架又活不长,放下话说,谁要敢动他家的女儿,就灭了谁。”
“三叔放心,这话只是说说而已。”
“就是!别的不说,真要和五鹿家的杠上了,小六你第一个不答应,对不对?肯定带着人马杀过去呀。”
“那是当然。”
“哈哈哈哈……”修鱼靖爽朗地笑了。
林间小径幽深,树枝划过衣衫哗哗作响,仿佛也要参与到谈笑中去。修鱼稷的心中却涌起一阵酸涩。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曾与众多的弟兄“分享”过母亲,三叔也是其中的一位。自己从小憎恨他,也是因为他对此事毫不忌讳,甚至喜欢故意提起,令他倍觉羞辱。至于自己究竟是谁的儿子,其实并不清楚。狼族的规矩是谁的地位高就算谁的。或许这个三叔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也未可知。
想到这里,他的脸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掏出一只烟递过去:“叔,抽支烟?”
走了这么长一段路,的确有点累了。修鱼稷划燃一根火柴给三叔点上,又给自己点了一支,两人站在涧边吸了两口。林中的空气有些窒闷,紧接着是死亡般的沉默。两人各自被两团烟雾围绕着,彼此看不清对方的脸。
一路上修鱼稷都在想如何快速地解决掉这个人。是一刀毙命,还是给他一个辩解的机会?他是一个公正的人,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原则。但从历史、从现状、从未来这三个角度来看,他都找不到原谅三叔的理由。
思前想后,还是实用功利占了上风。
这个三叔很有些话唠,他不想也没有必要听他的唠叨。尤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无论他说些什么,都会在他有生之年留下阴影,带来愧疚。想到这里他悄悄地退了半步,叫了一声“三叔”,修鱼靖转身过来,还没来得及答应,就看见自己的胸口多了一把铜头猎刀,直『插』心脏。他的脸痛苦地拧了两下,伸手过去想抓住修鱼稷,身子却软软地倒下去,瞬时间变成一头灰狼,抽搐了几秒就不动了。
他把猎刀拔了下来,在涧水中洗干净,一脚将灰狼踢入沟壑。正要走,忽见地上放着修鱼靖的单肩包,他拾起来搜了搜,『摸』出两样东西,脸一下子变了……
一张银行卡和一个手机,都是唐晚荻的。
***
因为累和紧张,皮皮一夜无梦,睁开眼时天已大亮,一看手表,差不多快中午了。窗外传来说话声,皮皮拉开窗帘,看见贺兰觿站在中庭的槐树下,戴着蓝牙耳机,一面低声说话,一面低头在手机了输入着什么。
祭司大人的嗓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冷峻而不乏犀利。就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语气也不耐烦,他的声音仍然会打动你。就像此时此刻,皮皮明明听不清他在讲什么,耳朵已经醉了。
大约听见了屋中的动静,他关掉手机,转身走进屋来。
“皮皮我们得去趟医院。”
“嗯?现在?”
“刚接到原庆的电话,安平桂不行了。”
皮皮一面穿衣服,一面翻被子:“安平桂是谁?”
“北山千门的妻子,北山家的六个病人之一。”
“哦……”
“你在找什么?”
“我的袜子。”她趴到地毯上看床底,“昨天明明在这儿的。”
“换双干净的好吗?”
“没有干净的。”皮皮说,“内衣都被我拿回公寓了。”
“那就穿我的。”
“你的也是昨天的呀。”
“总比你的干净。”
一双男人的袜子扔到她面前,皮皮哭笑不得地看着他:“那我的袜子呢?”
“洗了。”他指了指浴室,浴杆上挂着的一双白袜子。
“你是在讥笑我个人卫生不好?”皮皮窘了。
“没关系,不用改,我勤快点就行。”
他把她拉到浴室,开始往两人的牙刷上挤牙膏。两人一起对着镜子刷牙。
皮皮一面刷,一面皱着眉,感觉怪怪的。
其实也不是没跟祭司大人一起生活过,就是次数不多,而且经常吵架,如今这么接地气,还真不习惯呢。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贺兰觿,发现他也正在看她。两个人刷牙的节奏是一模一样的,一左一右,好像在拉同一曲二胡。
蓦然间,嘀嘀嘀一阵警报,手表开始震动——
“噗——”贺兰觿连忙吐掉口中的水,抢步出门,“我在车里等你。”
为了避免堵车,他们走的是城西高速。
“你有水吗?”贺兰觿一面开车一面问。
“没有。”皮皮摇头,“口渴?”
“走太急,没漱干净,口里还有不少牙膏。”他双眉不展。
“那么办?”她歪着头看着他。
“只好咽下去呗。”他叹了一口气,喉咙不情愿地咕嘟了两声。皮皮坐在椅子上,用力掩嘴,笑得浑身发抖。
“哎——别笑了。手表再叫,我只能把你扔在马路上了。”
“深呼吸——”皮皮拍了他一下,看着手表上的数据,“你的心跳又到十一了。”
他只好闭嘴,让自己平静了一下,不禁起疑:“这表不会有故障吧?动不动就闹。我明明什么也没想。你呢?”
“我也什么都没想。……兴许,是季节不对?”
“现在是什么季节?”贺兰觿打开车顶天窗,把音响拧到最吵,尽量让自己分心。
“发情的季节。”
“关皮皮,你能少说两句吗?”
一到千美医院,一路上的好心情全没了。
二楼的隔离病房看上去好像刚刚拍完一集“行尸走肉”,而且是最惨烈的那种。
皮皮与贺兰觿将脸凑到隔离室的玻璃窗,里面正在给病人注『射』的原庆穿着隔离衣,戴着头盔,那架势仿佛正在火星上『操』作。
“这北山兄弟哪里是送来了六个病人?分明是送来了六只血袋子。”永野在一旁嘀咕。
隔着玻璃,皮皮能明白“血袋子”是什么意思。当中的病床上躺着北山千门的妻子安平桂,全身上下肿胀不堪,眼睛是红的,流出来的泪也是红的。她不停地咳嗽,血从口中涌出来,被单一片腥红。最可怕的还是她的脸,没有任何表情,好像一张挂在头骨的面具。额头上伸出一个食指粗细的枝状物,珊瑚形状,上面长着细小的绒『毛』。安平桂的两颊各有一片鲜红的出血点,一直延伸到下巴,渐渐变成紫黑『色』。地上也是一滩一滩的血,不知是从谁的床上流下来的,各种『药』打入体内,根本不起作用。
不止皮皮,就算是贺兰觿看见,也觉得头皮一阵发麻。
“她们和修鱼清得的是同一种病吗?”皮皮不禁问道,“症状很不一样啊。修鱼清直到临死也没有这么严重的内出血吧?”
“是很不一样。原庆采集了一些血『液』的样本,目前还在化验室里培养观察,没有定论。不过北山家的人病情更加严重,不排除真菌发生变异的可能。”永野顿了一下,又说,“昨晚的情况十分可怕,原庆进去打针,安平桂忽然呕血三升,吐了他一头一脸,跟用血洗了个澡似的。”
“原庆会不会有危险?”贺兰觿问道。
“所以他今天全副武装了。”
走道传来脚步声,三人回头一看,是北山兄弟,一人拿着一杯咖啡,大约是照顾病人连续几天几夜没睡,一脸的疲惫。
两人走到隔离窗,正好看见里面的原庆将针头从安平桂的手背上拔下来,麻利地收拾着『插』在她体内的各种管子。监视器上的心跳已经变成了一道直线。原庆走到窗前,目『色』沉重地看着兄弟俩,摇了摇头。
北山千门的眼忽然红了,连忙低下头去。
两个身形高大的男护士穿着隔离服走了进去,手里拿着一个尸袋,将床上的安平桂抬起来,装进袋中,正要拉上拉琏。
北山千门忽然用力地捶着窗子叫道:“等一下!请等一下!”
他快步跑到走廊的尽头,从一个花盆里摘下一片树叶,放到嘴边吻了一下。原庆看着他,明白其意,点点头,指示其中的一位护士将门打开,接过树叶,放到安平桂的口中含住。这才将拉琏缓缓拉上。
这是狼族唯一的安葬仪式。
贺兰觿走到北山千门面前,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请节哀。”
第29章()
修鱼稷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唐晚荻的城南公寓; 敲了几下无人回应; 于是一脚踹开大门。
毕竟是租来的; 唐晚荻也很节省,客厅、卧室都只有最基本的家具。他看了一眼沙发旁边的茶几,记忆中晚荻只要一进屋; 就会把钥匙扔在茶盘上,手袋放到茶几边; 然后换上拖鞋。
拖鞋整齐地摆在门口,鞋头朝外; 说明她出去了。如果是在屋内遭到绑架,拖鞋不是这种摆法。
卧室的床单铺得笔直; 没有皱纹。被子叠成方块,旁边摆着一只灰太郎的抱枕。
昨夜她多半没有到家。
在咖啡店分手后; 她说要逛商场买点东西,于是打车走了。他后悔为什么没有坚持送她回去。不过唐晚荻也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她自己会开车,独来独往惯了; 不喜欢被男人周到地呵护,总觉得这中间会有什么阴险的目的。
他走进浴室,洗衣篮里扔着两件未洗的内衣。拾起来送到鼻尖深深地吸吮; 记忆着她的味道。然后他关掉门; 走出屋外; 开始了长达二十个小时的地毯式搜寻。
咖啡店就在常青花园楼下不远处。分手时她叫了出租; 停在哪里不知道。
满大街什么气味都有就是没有她的。
他不识汉字; 想起对街小卖部有个送货的男生叫小卫,曾经给他们送过啤酒,于是请他检查唐晚荻的手机。
“嗯,她叫了滴滴打车,”小卫的左耳戴着一只银『色』耳钉,说话半男不女,纤细的食指在手机屏幕上熟练地划着,进入一个又一个的菜单,“昨晚八点二十三分,停在莲花百货。”
他呆呆地听着。
“九点三十她在莲花百货附近又叫了车,这一次是去临江街的夜兰酒吧。”
“夜兰酒吧?”他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前面左传,坐车的话三站路,临江街21号。全名是‘夜晚兰花’,简称‘夜兰’。是这里着名的夜店,因为靠近音乐学院,晚上有摇滚歌手驻唱。人蛮多的,挺热闹的。”
估计他自己也常去,说到这里,整个身子好像听到摇滚金曲一般晃悠了起来。
“然后呢?”他问。
“然后就没有了。这是她最后的打车记录。”
手机显示,昨晚分手后,唐晚荻除了用手机打过车,再也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没打电话,没发短信,没拍照,有可能购物,但没有信用卡、微信的消费记录。
他郑重地道了谢,接过手机,坐着出租来到夜兰酒吧。
车一停就听见哗哗的涛声。
这辈子除了想起自己倒霉的母亲,修鱼稷的心从没有像此时此刻那样堵得厉害。一阵猛烈的江风吹来,他的鼻子一阵发酸,心一点一点地变冷。
天渐渐地阴了,乌云四伏,一切都在向他暗示着什么。
临江街之所以叫作临江街,因为它就在江边。
酒吧的前面是停车场,背后就是大江,中间只隔着一道护栏。如果修鱼靖是在这里遇到了唐晚荻,趁她不备突然袭击,再把她扔进江里,前后只需要几秒,而且不会弄出任何声响。以他的武功和体力在狼族中不算是厉害的,但对付一个龙族的小姑娘绰绰有余。
他俯身看着湍急的江水,上面除了回旋的波浪和漂浮的白沫什么也没有。两岸是高高堆积的巨石和水泥墩,被江水冲刷得很干净,上面没有任何血迹。附近也没有她的味道。
推门而入,十一点刚过,酒吧开门不久,客人不多,服务生们聚在门边的一角闲聊。他找到调酒师,塞给他两百块,从手机里调出唐晚荻的照片。调酒师自称小赵,三十出头,染一头亮眼的白发,脖子以下满满的刺青。
“嗯,她昨晚在这。大概九点多的样子。”
“几点离开的?”
“不清楚。九点到凌晨两点是这里最热闹的时间,几乎是人挤人,什么时候走的就不知道了。哦,帮你问一下门卫,或许他知道。”
两百块钱这么灵验,他还是第一次知道。
调酒师一口气帮他找来了两个门卫三个保安。夜里涉及过一次交接班,有一个门卫说,他看见唐晚荻十点半左右离开了,另一个保安也证实了。
“她是一个人离开的?”修鱼稷问。
“对。”
这就奇怪了。按理说这么晚回家,距离又这么远,她不可能走路回去。夜里下过雨,打车的人多,而且是郊区方向,估计打不到车。公交的话,选择的方案很多:可以坐公汽转两趟车回家,也可以坐地铁再转公汽回家。这一带是市中心又是老城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这么一想,可能『性』顿时增加了几十倍。唐晚荻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女孩,早出晚归,不爱宅在家中。在与狼族的交往中她似乎刻意地保持着自己的神秘,从不谈及私事,有什么亲朋好友他也不大知道。但从她从事大客司机、售票员、以及保险经纪这一类职业来看,她喜欢与人交往、爱跟陌生人打交道,在c城应当有不少熟人。
见他一愁莫展,调酒师忽然灵机一动,找来了酒吧的监控录相。录相显示唐晚荻进酒吧后一直坐在吧台附近听摇滚歌手唱歌,十点三十五分时起身离开。
她前脚走出大门,一个高个子男人立即从人群中钻出来,尾随而去。
修鱼稷不用认真看,就凭走路的姿势和发型就认出那人是修鱼靖。
从另一个监控镜头上看,修鱼稷九点十分就到了夜兰酒吧,很显然,他发现了唐晚荻,吧内灯光昏暗、人数众多又加上音乐嘈杂,唐晚荻并未意识到他的存在。
不知为何,修鱼稷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两人一前一后从酒吧的正门离开,而面朝大江的是后门。从录相上看他们是向大街的方向走去,消失在了树影之下。
那么唐晚荻死于江中的设想……证据不足。
但紧接着,那口气又提了起来。用修鱼靖的脑袋来想,既然已经决定动手,只是把晚荻扔进江里也太便宜她了,这不是三叔的风格。
狼族等级森严。他不敢想象三叔会在他的眼皮底下做这种事,这么肆无忌惮地挑战他。明知他是修鱼堡的老二,明知他喜欢这个女人,明知父王不在的时候他对身边人有处置权。
但他也知道三叔跟修鱼彬很不一样,三叔很冲动,同时又狂妄,认为自己是狼王的弟弟,大巫师的父亲,修鱼稷最多冲他发顿火,绝对不敢动他。
门卫说只看见这两人先后出了门,当时很多人进进出出,不知道他们互相认识。门外还排着长队,他忙于维持次序,就没有留意唐晚荻是往街东走坐公汽,还是往街西走坐地铁。
他在大街上茫然地转悠着。
唐晚荻在乎钱,绝不会轻易地交出银行卡,脾气又烈,三叔早就看不惯她了。
理智告诉他,晚荻多半已经不在世了。
他咬了咬牙,就算不在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至少要按龙族的规矩把她送到土里,或是按照狼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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