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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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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塞弗伯爵不同的是,兰斯非但不把托雷看成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反而把他看做一个机会,一个把教会力量延伸到王家军队的契机。

兰斯对这个契机十分重视,他并未冒昧的直接去探望那位王弟,而是采取了更谨慎的做法:派老奥尔森频繁到访王弟军营,一探究竟,再决定怎么做。自己则在阿穆尔大张旗鼓,四处巡回,给圣神教壮大声威,在塞弗伯爵积极的帮助下,圣神教很快在学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瞩目。

别的不说,加入教会宣传团的两校学生数量直线上升,很快达到千人之巨。在两校的演讲厅、实验室、课室、宿舍和食堂,随处可以看到工读生高唱圣歌,相互交换传单的热闹场面。

这一个星期中,阿穆尔及四围的地区各种事件频繁发生:一支几万人的圣神教教徒队伍从德容出发,向阿穆尔及更远的玛加尔城移民;大批异族圣神教教徒从西方荒原向巨龙山脉方向迁徙;向来低调的邪盾盗贼团突然频繁出没与费伦镇,阿穆尔不得不调派大量宪兵到镇中驻守,盗贼团与宪兵每日交锋数次,均无人伤亡……

一个星期后,在巨龙山中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小聚居区,有目击者称,聚居区中除了一些身材粗壮、难民穿著的人类活动,也有一些矮人的身影,无论人类、矮人,眉目之间都是活脱脱的铁匠相,村落中房屋还没立起来,先是起了一座座高炉的地基,任谁看都不会觉得那是为煮饭之用。

在阿穆尔的民众和芬顿其它地区的贵族看来,这一切莫名其妙的事件彼此毫不相干,但偏偏在如此集中的时间内发生,只给人以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机感。不过,当事人塞弗伯爵却一点也不担心,反正这一切乱象背后有兰斯看不见的双手在操纵著,如同披头四风格的音乐,表面混乱,内里却紧凑而错落有致,只需坐看情势向有利与阿穆尔的方向发展。

期间还有一个小插曲,几个从克兰来的斥候在费伦镇附近被邪盾盗贼团俘获,不知何故,竟被卖到了玛加尔的温沙秘密部队手中。这件事是兰斯神来之笔的小阴谋,如此一来,克兰相信费伦的事情是温沙在捣鬼,而温沙方则会相信克兰与阿穆尔的同盟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对阿穆尔有多了几分忌惮。

随著时间推移,一切计划开始慢慢明朗,兰斯知道,到了必须要离开阿穆尔的时候了。于是他决定亲自去拜访王弟托雷。

清晨时分,这位地位尊贵、受人崇敬的圣神教教皇没有带一名随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房间,走上阿穆尔熙熙攘攘的大街,穿著最低阶的牧师袍,穿行在人流之中,像一阵被晨风卷起的轻尘般掠过街道,最眼尖的孩子都看不见。那是一种称为“灰色舞步”的魔族潜行特技,当世之中能够施展的非魔族只有两人。

当教皇的房门关著的时候,教皇便是在冥思之中,即使塞弗伯爵也不得打扰。没有人会发现兰斯已经离开。黄昏的时候,从大学城赶回的安切洛蒂会公布这个消息。

兰斯直奔阿穆尔北方的第四骑士团军营。那是一处不大不小的营地,驻扎著四百名骑士,自两个月前到达阿穆尔,王弟托雷一直盘桓在那里,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

太阳升起,号角的声音在军营中回荡,拖著短短的尾音。不远处的树林则一片静寂,连鸟鸣也没有一声。

兰斯越过两名表情严肃、看来心事重重的哨兵,信步走进军营里。几十个简易炉灶正燃著火焰,锅子里咕噜噜的冒著气泡,一股清淡的肉香在军营里飘荡,士兵们情不自禁的吸著鼻子,像老实听话的猎狗,为即将开始的早餐摩拳擦掌呢。

王弟的营帐很好找,就在营地最中心的位置,比其它帐篷高了一大截。兰斯下意识的凝望著帐篷顶的王旗图样,几个战士赶著二十几匹的战马从他面前经过,扬起尘土,令兰斯眯起了双眼,脸上呈现出不耐的神情。

即使闭上双眼,兰斯的超越魔族的听觉依然能提供不逊于视觉的信息,得得的马蹄声,第四骑士团那种包铁的厚军靴踩在地面的锵锵声,在这一片嘈杂之中,却有一个轻盈稳健的脚步。步幅细碎,像是一个妙龄女子。

兰斯睁开双眼,在马匹的缝隙间看到一个远远的模糊的背影,像是一个提著篮子的女孩,快步走进王弟的营帐里去了。

兰斯的心中突然一动。

我记得这个背影。在什么地方见过。但究竟是什么地方,是什么时候呢?

兰斯直觉的感到这个信息很重要,并没有走进王弟的营帐,反而缓步穿过军营而去。他一个人慢慢走上附近的高地,俯视著晨曦里的军营。身边还有一个第四团的哨兵站著,但他丝毫也没有察觉到此刻自己正站在当世最强大的权谋家身旁,只是有些烦躁的用枪杆敲打地面,等待换岗的时间。

兰斯不理会那个哨兵,挑了一块长满枯干的野草的地方慢慢坐下来。他要借助庇护所的帮助调动自己二十年人生经历中所有的记忆碎片,找到那个背影的由来。右手火焰状的疤痕一阵灼痛,眼前的世界一虚,突然换作一个上下左右皆是虚无的奇妙空间,巨大的球体内部贴满了一个个幻象画面,近处的是最近发生的事,远处的则是过往的记忆。兰斯就在这无穷多幻象中间寻找起来,凭著庇护所的巨大精神力量,他的思维速度再次达到了世间的极限。

女子的背影,政治,贵族,城市。铁一样的街道,曾经驶过一辆辆的囚车。提著篮子慢慢走过。篮子里装的是食物,和今天一样。要去见一位……

那是伦伯底区的街道。那个城市是艾哈迈。女孩要送饭给一位伦伯底的小官,赚些小钱维持家用。她厨艺很好,相貌也很漂亮,但是我没有仔细看过,只记得她的气质带著一种哀愁。我记得的只有背影。我们的马车远远的跟著她,越过。我在回望的时候,同车的男子也忍不住想回头张望。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小雨。

兰斯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巨大的精神体球一下子消失,晨光和土地的触感又回来。兰斯坐在高岗上,哨兵已经走了,只剩他一人。

她是小雨,是艾哈迈的一个孤苦女孩,是家道衰落却才华横溢的阿贝尔子爵喜欢的人。“‘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于他。’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他最终选择了她,放弃了靠著婚姻向上爬的希望。

小雨怎么会在这?

毫无疑问,只有一个原因,阿贝尔也在这里,或许就在那营帐之中。他从军了吗?成了托雷帐下的一名勇将?不排除这种可能。安德雷德驾崩之时,托雷正在艾哈迈筝歌燕舞,阿贝尔作为艾哈迈上流交际圈里顶级的人物,不可能不与托雷结识。

但是,事情会这样简单吗?阿贝尔是个有野心的人物,根据我从奥尔森那里知道的,托雷则恰好相反,是一个出身于王族的隐士,比起叱吒方裘的王者,托雷更喜欢做一个闲云野鹤的人物,所以他故意避开了圣心城政治斗争最激烈的时候,选择弃权。阿贝尔跟了这样的人,他会安心吗?也许他会选择离开托雷,带著托雷的介绍信去圣心城一展拳脚。

阿贝尔一定会那样做的。他是个野心家,机会出现他便更难以安于寂寞。阿贝尔一心想打进芬顿政治的核心,而不是在交际场上潇洒。反观托雷王子,则厌倦了王室争夺,想要脱离圣心城的控制。如果把这两个人交换一下,岂不更合适!

这个看似荒诞的想法一出现在兰斯脑中,立刻引发了一连串的想法。蓦地,一个有些陌生的名字出现在兰斯脑海中博梅尔。

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托雷姿态懒散的靠坐在虎皮椅上,目光恍惚的看著手中的一只银酒杯。从他微微翘起的唇边大致可以看出他那种消极避世的生活态度,但他眉间的一丝皱纹却透出深藏的野心,像一只受了伤的秃鹫在水鸟群中踱步,扇动翅膀,刻意掩饰著焦躁不安的情绪。

作为一位不得志的、身处尴尬境地的王弟,这样的情绪难道不是再合理不过吗?兰斯用心的观察著这位“托雷”的精神体,找不出一丝蹊跷的地方。他那张苍白清秀的贵族式面孔也没有一丝魔法波动的信号,无疑是一张真正的人脸,而不是什么幻象。

兰斯慢慢从灰色舞步的领域中退出来,站在这位看似悠闲的骑士团团长面前。

团长的双眼一下定住了,脸上出现了惊骇的表情,但转瞬冷静下来,用酒杯指著兰斯,问道:“刺客?”

“访客。”兰斯冷静的回答。

“竟然有这么鬼祟的访客!哈,你长得真像一个人。”说著,毫不在意的仰起脖子,把剩下的半杯红酒倒进口中。

“像你过去的朋友?”兰斯一挥手,一把大靠背椅从帐篷里间飞了出来,无声的落在他身后。两人面对面坐下。

团长高昂著下巴,用王族特有的那种高傲自赏的目光看著兰斯,赞道:“很有胆魄。”他的言行举止没有一丝破绽,精神体也没有不安的波动,活脱脱一个高傲自赏的王弟形象。

如果兰斯没有看到小雨的背影,他绝对认不出眼前这个人不是王弟托雷,而是他艾哈迈的朋友,郁郁不得志的交际圈王子阿贝尔。

“阿贝尔,别再跟我装相。我没有多少时间。”

芬顿第四骑士团团长的手突然按在剑柄上,但是他并没有站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冷硬得如同大理石的表情终于缓解,露出一个有些无可奈何的苦笑。

“你真厉害,兰斯。我没有看错你,夏尔蒂娜小姐也不曾看错,你就是那个可以在谈笑间颠覆世界的人。”

阿贝尔一脚踢开椅子,走向兰斯,兰斯则等他走到面前才缓缓起身,两人的手握在一起。阿贝尔大笑,兰斯则报以收敛的笑容。

像在艾哈迈时一样,阿贝尔亲热搭著兰斯的肩膀,走向帐篷里间。那里有一个虎皮环形沙发,像极了他们在艾哈迈打牌时用的那一个。两人自在的坐了下来,开始交谈。

“你是如何识破我的,兰斯?难道我的易容术还不够好吗?王弟离开艾哈迈前,我们曾经花一个月时间每天去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那可是一种失传的太古奇术,当世的辨识魔法无法绝对看透的。”

兰斯微笑著回答:“很简单。我看见小雨了。”

阿贝尔愣了一下,便一下子靠在靠背上,无声的大笑起来。

兰斯问阿贝尔:“王弟托雷在哪里?你不会告诉我,你把他杀了吧?”

“怎么会。其实整件事不是我的主意,而是出自王弟的心机。他的确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如果他有意与王座,现在的芬顿也不会是如此一副乱象。殿下和我一起秘密跟格雷堡的博梅尔队长学习易容术期间便经常交换身份,现在想来,一切都是他早有预谋。”

“想不到这位王弟居然是如此一个厉害角色!”

阿贝尔赞同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他代替我在艾哈迈做了三天子爵,在我随几个王家骑士到骑士团赴任以后,便带著两个随从往克兰去了。殿下想越过克兰,到银月城去访问。”

称托雷为“殿下”,这意味著阿贝尔并不承认西德尼的国王身份。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在兰斯看来,根本不值一提。兰斯可是连圣神都敢拿来赌咒发誓的流氓教皇。

“那路上可要经过蛮人的地界,相当危险吧。”

“不怕。托雷殿下的剑术相当高明,在我认识的人中仅次于佛朗兹子爵。佛朗兹子爵可是芬顿的圣骑士!况且两个贴身随从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别说去银月城观光,我看,就是去赤海丘陵观光他们也回得来!”

“你到第四骑士团赴任,就没遇到什么麻烦吗?的确易容术很成功,在我看来,你就像换了一个人。但王室和骑士团的一些秘闻你不知道啊,岂不很容易露出马脚。”

“没有。殿下考虑得十分周全,离开之前,先推荐了一个第四骑士团的骑士给我。那人叫艾伯特勋爵,是个军营万事通。有了艾伯特勋爵的帮助,一切就是马踏平川。”

兰斯一听就乐了,“哈,艾伯特勋爵!那的确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

阿贝尔奇道:“怎么你认识他?”

“是的,我跟夏尔蒂娜在城北的花海与他有一面之缘。某种意义上说,他绝对是个人才。”

阿贝尔双手十指交叉,舒服的靠坐在沙发上,良久不语。兰斯知道叙旧已经结束了。

“你打算怎么办,阿贝尔。北上圣心城赴任的话,西德尼一世肯定不会给你好果子吃,一到圣心城,等著你的很可能是终身软禁。那样的王弟,只怕远比不过你的艾哈迈子爵逍遥呢。”

“是啊。所以我不去。”阿贝尔苦笑道。

“你自然可以不去,不过,拖也有拖的时限。你再这么拖下去,不只西德尼一世记不得你这个弟弟,芬顿的诸侯和骑士团的将士也把你给忘了。那时还不是一样。”

“你说得对,但殿下自己都没办法,我一个冒充的又能如何呢。除非……”

“除非什么?”

阿贝尔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除非芬顿发生什么大变故,需要第四骑士团出动,我能以王弟的身份突然出现在骑士团中,直接夺取军队的指挥权。”说完,阿贝尔一脸严肃的望著兰斯。

“这时机可很难把握呢。就算有瓦勒宰相那种级别的情报网,也很难掌握全局,何况是你这个冒牌王弟。”

阿贝尔自嘲的笑了:“就是这么回事。所以我在这里混吃等死。且不说这个,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我听说圣神教新教会发达的速度比涨潮还快,像瘟疫似的到处蔓延,是不是真的?朋友一场,在圣殿骑士团里给我留个位子,也算是个退路。”

兰斯摆了摆手:“我或许有办法可以帮你。”

“真的?!”阿贝尔的眼楮立刻亮了起来。

“此去圣心城三百里距离,距第四骑士团驻地二百七十里,中间有三十里的差距。如果时机来到,你能瞬移至骑士团驻地,那么在密探赶回圣心城报告时,你有两个小时取得骑士团的指挥权。相当困难,不过值得一试。”说著,兰斯取出一块黄月石和一幅传送魔法阵简图交给阿贝尔,简要讲了一下魔法阵的制作原理。

“这个做起来很容易,不过距离很远,最好由专业的魔法师或学者来做,以避免误差太大。等我到达圣心城,会安插教会的人进入第四骑士团,把黄月石交到你的人手上,时机到来时,他会触发黄月石送信号给你。所谓时机,大抵就是有人起兵作乱,王室紧急调动骑士团的时候。眼下星落暗流涌动,究竟是哪方的势力率先发难也未可知。总之,随机应变,要看你的魄力和号召力了。”

阿贝尔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神经质的把玩著黄月石,软甲手套在石头表面擦出嘶嘶的响声。

“魔法只不过是过路道具,能否成功还要看你。第四骑士团中有一小半王弟的人,你手中应该有他们的资料,如何谋划我就不便参与了。总之,我只能帮你到这一步。”

“已经帮得我太多了,兰斯。你可真是雪中送炭啊。帮了我天大的忙!你要什么呢,我的朋友?我从没想到过会这样与你重逢:不是一个落魄的贵族子弟和一个逃亡牧师,而是王子与教皇!”

“你知道的,阿贝尔。我把你当朋友看,要的也不过是你也把我当朋友看,仅此而已。”兰斯笑道,心念一动,忽然想起一件东西来,打开魔法包裹,从里面取出一瓶淡黄色的液体,交给阿贝尔。

“这是什么?”阿贝尔疑惑的问道。

“狂暴魔药的原浆。把这东西和烈酒一比一百比例混合,给士兵们喝下,两个小时内他们会陷入狂躁易怒的状态,一旦打起来便化身为人类狂战士,不死不休。第四骑士团人员复杂,你要在短时间内夺权,说不得会有场仗好打。自己的手下若不忠心就没的打了。最好先让他们喝点这个。”

早时兰斯跟著灵魂引导者学习信仰之力的时候,曾有一堂战棋游戏课。西奥教兰斯不要吝惜士兵的生死,万事以战局为大。那之后兰斯认真思考过,牧师施加狂暴神术效率太差,还要冒著被敌军优先攻击的风险,能不能制作一种像治疗药水一样加持了狂暴效果的药水呢。每个士兵随身携带,开战前服用,岂不方便许多!

有了想法,真正做起来就容易了。兰斯查阅了大量纪元时代的典籍,发现古时候还真有狂暴效果的魔药。但因为普通的人类战士比不得矮人,对狂暴的承受能力极为有限,往往发狂而死,阵亡率超高。因此狂暴魔药的制作很早就被教会禁止了,配方也已销毁。

不过以兰斯的聪明才智,要重新开发出一种魔药亦非难事。兰斯参考了治疗药剂的做法:要制作治疗药剂,首要是一种能够加持神术的幽河之水,在水中加持治疗神术即可,时效由牧师的水平和水的纯度而定。辅助类的魔药也基本相同,只是多加了一些填料。以这两大类的魔药制法为参考,兰斯终于开发出了芬顿时代的狂暴魔药来。

土地精在西方荒原地下建造新城时意外的发掘了一条地下幽河水脉,幽河之水要多少有多少。而兰斯手里的一批穴居人牧师也正需要练习神术的材料,一个月中,各种神术药剂做出了成千上万,在新城里堆积如山。质量虽然参差不齐,但多少有效果,可以想像,等天下大乱,诸侯纷争的时候这些治疗药剂能卖出多大的价钱。

这是圣神教内部最高的商业机密,除了异族信徒外,只有安切洛蒂、奥尔森等少数首脑人物知道。兰斯外出时,在魔法包裹里随身携带各种魔药的样品,计划遇到合适的买家便向他推销。

阿穆尔塞弗伯爵已经成了圣神教最大的盟友,变成自己人了,兰斯不指望赚他的钱,也就没把魔药给他看。因此阿贝尔倒成了圣神教新教会魔药的第一位大客户了。

阿贝尔看著瓶子里的药水,心念电转,问道:“这么好用的东西,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副作用很大。体质差的人类可能无法从狂暴状态复原。你记得别给心腹喝就行了。防只防那些骑墙派,喝了魔药,让他们没有退路。杀几个御林军,第四骑士团想不反也得反了。”兰斯冷酷无情的说道。

“真是……恶魔的玩意啊。”阿贝尔叹道。

兰斯怕阿贝尔不接受,便劝诱他说:“人要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总得付出代价,想不伤害任何人是不可能的。两军相逢勇者胜,我的魔药或许会害死那么百八十个人,可救到的人命比治疗药剂多得多呢。”

“你说得对,是我妇人之仁。”阿贝尔把魔药收藏起来,“或许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了解你,兰斯。你在艾哈迈的时候,我曾自信比其他人更能看懂你,但如今看来,我还是太天真了。”

“不,现在的我和那时的我截然不同了。”兰斯心里也不禁生出淡淡的感慨:“我要走了,阿贝尔。圣心城的庆典已近尾声,我现在去也有些晚了,只能尽量再捞一笔。”

“人逢乱世,如浪中孤舟。必须为自己多做打算了。兰斯,我的朋友,不知下一次何时再见。”

“呵呵,不要期待那一天吧,阿贝尔。你不用见到我,教派即是我,信仰即是我。你要获得我更多的友谊,就变得更强大吧。只有强者,才有资格选择朋友或敌人。”

兰斯阔步走出营帐,施展开灰色舞步,消失在阿贝尔的视野中。阿贝尔默然望著兰斯消失的地方,久久没有动作。

“子爵大人,你在看什么呢?”随著一个女子带著笑意的声音传来,窈窕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候鸟。从艾哈迈来的,往圣心城去了。”阿贝尔笑著回答,迎向了正走进来的女子,他的妻子小雨。

“天啊,那不是飞反了吗,我的大人?”小雨调皮的笑道,把身后的提篮拿到面前,糕点的香味顺著秋天的凉风吹了进来,一半寒冷,一半温暖。阿贝尔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早餐后的甜点一向是他的最爱。据说五年后,前芬顿两大骑士团温沙会战时,阿贝尔就是一边嚼著小雨做的甜点,一边同佛朗兹谈判。

“不,小雨,有一种候鸟,可以让日月星辰随著它的双翼流转。它想要夏天就是夏天,想要冬天就是冬天。”

灰色舞步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阳光,有的只是一片深深浅浅的灰色之海,从脚下延伸到无尽的远处。侧耳倾听,天籁之间只有一片恍惚的沙沙声,仿佛元素魔法在大气中扰动。但其实那不过是脑海中的幻觉而已。

人类生来就不习惯这种绝妙的潜行方式,即使有了魔族的肉体也难以改变。

兰斯默默的走著,身形从灰色的世界中走出,重新焕发了生命的色彩。白皙的皮肤,漆黑如雨夜的双眼,带点血色的嘴唇。一个人影紧跟著兰斯显现出来,慢慢的跟在兰斯背后。兰斯没有一点慌乱,因为他知道那个人会在那里,尽管他从来也没发现。

那是西隆,星棋大陆有史以来曾经存在过的最厉害的人类盗贼。他从地底世界偷来的灰色舞步技巧,如今已经比魔族的暗杀者还要高超,达到只有魔风堡贵族才能企及的境界。

兰斯早在等著西隆了。西隆是从邪盾盗贼团那里来的,可见塞弗伯爵的人把事情处理得很好,西隆已经放心了。作为团长的西隆很自然的把这件事看成欠兰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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