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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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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办?时间……”兰斯累了。彻底的累了。纳瓦什真是太难对付了!
“呵呵,其实我这次乘船回来,就是为做毕业论文考虑。我计划了一个秘密研究,杰瑞你是我的挚友,我当然告诉你。你知道巨龙山吧?”
“阿穆尔矿场以东五十里。”兰斯在脑海里调出了一张芬顿地形图,有气无力的应道。
“呵呵,位置是不错,但有些秘密不为人知呢。巨龙山其实是一座地下城,是芬顿境内最大的纪元、太古时代遗址。开发出地下城入口及地宫一层的古代大法师索多玛留下记载说,因遗址内的太古科魔机械仍在作用,地宫下层入口每十年开启一次。今年是芬顿九九九年,到下月初,巨龙山地宫的入口就要开启了!现在那儿已经被冒险者们占满了吧。”
兰斯不解的问纳瓦什:“这就是你此行的目的?那你干吗不从格庭根直接去巨龙山呢。还要乘坐这么奢侈的金鲨号。”
“从码头到巨龙山比较近。”纳瓦什道,犹豫了一下,又说,“其实是……其实是这样:格庭根学院为这次地宫开启组织了勘探队,我不想跟他们一起去。正好又想到德容探望我的舅舅……”
“喔。”兰斯点头,不予置评。
纳瓦什继续解释道:“官方因为参加地宫冒险的人太多,给参与者设定了硬性的级别限制。任意职业的冒险者,都需要出示八级专业证明,或展示相应的能力,才准许进入地下城。我纳瓦什虽然天资聪颖,学问超群,可是因为不喜欢做那些无意义的魔法练习,所以魔法师级别一直不高。杰瑞你是我挚友,你说,那些原理明明白白,不需证明的东西,有必要在上面浪费时间吗?”
“你的魔法师级别是多少?”兰斯无情的问道。
“有时……有时候我也能成功施展魔法的。要看运气……”
兰斯用指头在桌面的魔法阵上戳:“你是为了这个才发明了简易传送魔法阵的吧?”
“学术的发展总是从解决生活中的不便开始的。”
“你找到肯帮你把魔法标记带进地宫的人了吗?”
学者聂诺的答道:“我想到了那儿再碰碰运气。总有雇佣兵会做的吧,我,我不太缺钱……”
“唉。”兰斯长叹一声,向纳瓦什伸手,“把那个黄月石给我。你继续研究魔法阵。要做到尽善尽美,千万别引发爆炸什么的!”
纳瓦什奇怪的看著兰斯:“给你?为什么?……啊,难道!”
“别废话了。我好累。”兰斯一把把黄月石挂坠抓过来,起身往外走。“我要回去休息一会。”
“哇!杰瑞!你是我纳瓦什毕生的挚友!我一定会不负你的希望,将牧师施展神术的秘密挖掘出来,公布与众的!”
“我会感激你……”兰斯关上了门。
兰斯在自己精神体书籍的书目中写下了一则铭言:跟学者打交道,是世上最可怕的经历,能避免就要避免。
疲劳过度的牧师一回到自己房间,倒头便睡。幸好潘帕奇跑来叫他,才没有误了跟丘鲁尼利签定草场租用合同的事。回来又睡,直到轮船在阿穆尔港靠岸,才被小雅叫醒。
第061章 情书事件
伊丽莎白温沙女王独自站在船头,向阿穆尔港的方向眺望。天空阴霾,但在前方阿穆尔的天空却有一块井口般的晴空,阳光从云的缝隙间投射下来,照在翠绿的港口,礁石边那片嫩青色的树林艳丽得刺眼。
海风迎面吹来。伊丽莎白深吸了一口带点儿凉意的风,闭上双眼,微笑。
男人们远远站在她背后,面带恭谨的神色望著她。她的骄傲在她与他们之间构筑了厚厚的障壁,他们不敢跨越半步。但他们只要能够仰望著她,就感到足够幸福。这是温沙女王的魅力。小可怜伊丽莎白一辈子也不能拥有的。她只有躲藏在温沙女王的影子里,看女王乘风破浪的取得她和她都想得到、但却只有女王能得到的一切。
男人都是傻瓜!温沙女王在心里得意的叫道。他们只有愚蠢程度的差别,而无本质的不同。当我把笑脸赏赐给他们,无论怎样的男人,都会高兴的甩尾巴。
她纤秀的右手里拿著一封粉红色的信笺。那是她骄傲的来源。尽管她一直坚信自己的魅力,但偶尔也会有某种程度上的怀疑。特别是当有一个男孩子的吸引力,竟然在表面上能与她分庭抗礼的时候。
是的。就在这豪华游船金鲨号上,曾经就有这样一个男孩。他把除她之外所有的女孩子都俘虏了,正如她把除了他之外所有的男人俘虏。但是,这是不可以的。温沙女王是无敌的,平局难以置信、不能容忍。即使她征服了全船也好,只要有他一个不被她迷住,之前的胜利就全无意义。
是的。他让她怀疑自己。让她在彷徨中顾影自怜,就像幼稚的小女孩,像那个什么也不懂、却总想勉强照顾别人、结果徒增烦恼的伊丽莎白一样。她的脑子里一天到晚想得都是他,无法思考、无法行动,这样下去会怎样呢?她是因为从没受过挫折才成为不败的温沙女王的,如果这次她失败了,怀疑自己的魅力,她会怎样?会消失吗?留下来的只有弱小可欺、没人保护的伊丽莎白吗?
她想都不敢想。幸好那不是事实。女王陛下的魅力是无敌的。我的仆从们,臣们瞧,他这不是送来降书了吗?粉红色的信笺,让他那只漂亮的黑羽毛的小宠物送来
温沙女王得意的举起信笺,在风里摇晃。里面的信她已经读过五六遍了,闭著眼楮都能背出来。不,还是再看一次,享受胜利的喜悦,几次都不嫌多呢。
这样以来,他所有的胜利就都属于她了。她不用再跟自己赌气了。这实在令她开心。此时她甚至愿意给他特权,给他约世上最高傲的公爵小姐的特权。当然,她会拒绝。通过羞辱他使她的胜果进一步扩大。
可是,北方的这个时节还很冷呢,她不想这么早回温沙。德容的海面固然好,听闻阿穆尔的大学城也是值得游览的地方。
是的。假若那个送信的男孩够聪明,这时来约她一起到阿穆尔旅行,她说不定会同意。因为时机合适嘛。她本来就要出去玩,身边没有仆从怎么行呢。
“啊,臣想我吧,我最爱的人,好让我感受到磐庞甜蜜,好让视怔家人的欢乐、与朋友和爱慕酝的人的欢乐不会变为对我嫉妒和令我伤心。”温沙女王以咏诗的语调读道:“比想我吧,因为藓就是我的生命和灵魂。想想我对其的爱如此深沉、纯洁、专一吧,祝愿我能与造相聚在一起吧。我马上要就寝了,还在为藓祈求真神。我相信我的祈祷不会得不到回音,因为我不惜用生命换得庞的幸福。要是谧婀道我是如何祝福瘸,我的爱,那么幽饬会觉得庞爱我的心一点也不亚于我想掴道我是多么爱谰。我爱谰,我对其的爱超过了人间世上的一切。今夜尽情地为藓的成功而欢乐吧,我的伊丽莎白,尽情地赞美有的美丽……”
多么令人脸红心跳的情书!她在心里感叹道。虽然词句有点耳熟,可是用在最美丽的我身上真的合适呢。哦呵呵呵呵……
她美滋滋的又读了两遍,又把信笺折好,走向船舱的门。她要把这封情书给夏菲和小艾米莉看看,让她们为她的魅力赞叹。
“他终于意识到了。别的女孩怎么能跟我、最美丽的温沙公爵的女儿相比呢。哼哼。终于肯抛下他无聊的自尊心向本女王投降了吧。”
温沙女王回到她们的房间,推门进去。却看到艾米莉的小床上并排坐著三个女孩子。活泼好动的小艾米莉,病恹恹的、却因为一双睿智而冰冷的明眸而让人有些难以接近的夏菲,还有一个是她们在金鲨号上新近认识的朋友,卡米莉安小姐,一个有著少见的浅银色发丝与紫红色眼眸的少女。她们坐得乖乖的,整整齐齐,像三只在等待妈妈检阅的乖巧可爱的小狐狸。
看见温沙女王进来,小艾米莉露出有点害怕的神色,坐姿别扭了许多。
女王对卡米莉安笑笑。心想这样更好,多一个女孩见证到我无敌的温沙女王的胜利。
“艾米莉妹妹,臣完成姐姐留的作业了吗?”温沙女王问道。
小公主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什么作业,伊丽莎白姐?”
“钓到十个男人呀。”
“伊丽莎白姐……”小艾米莉低著头,胆怯的从刘海下看女王,“坏男人哥哥说,女孩子的魅力不看她能钓到多少男人,要看有多少人真正爱她。只有得到真心实意的爱……”
“哦呵呵呵呵……”温沙女王用手背掩著朱红色的小嘴,发出一长串尖锐的笑声,吓得小艾米莉噤若寒蝉,不敢出声了。
“哼。什么真心实意的爱呀。他自己还不是乖乖跪在我面前!夏菲,一周过去了,臣有没有在金鲨号上发现有兴趣的男人呢?”
“回伊丽莎白姐,我遇到两个学究其中一个只闻其声,还没见过面蛮有趣的。可是我不是对男人的他们感兴趣。”夏菲冷冰冰的答道,但“伊丽莎白姐”的称呼却使她的发言有些不伦不类。
“学究?那多没意思呀。他们就跟木头一样。我建议怡呀,还是多跟些有情趣的男人接触,这才能扭转绾对男人的偏见。比如我今次钓到的这个,虽说还远远配不上我,可是在芬顿也算得上不错的男人了。”
卡米莉安插话道:“喔,伊丽莎白小姐,要说不错的男人嘛,我倒是知道一个哦。只不过人有点风流。”卡米莉安的脸飞快红了一下,又变得过分白皙。
“在这金鲨号上吗?”女王问道。
“是呀。他虽然是个花心萝卜,可是本事还是有的,在同龄男子中算得上出色。而且,而且……”卡米莉安扭著手指说不下去了。谈起自己喜欢的人,成熟的她也意外的露出了一副小女孩情态。用极小的声音说道:“……我认为,他其实还是蛮专一的……”
“卡米莉安小姐。虽然这样说有点无理,但是我敢保证,我今天钓到的男人,比臣说的那个要好一点。不,恐怕要好不止五个等级呢!”温沙女王不客气的说道,又发出一阵轻笑。
卡米莉安的脸色顿时坏了许多:“这,只怕不敢苟同。伊丽莎白小姐。还不知道,臣说的是那位男士呢?”
“一个很帅、很帅的青年……当然配不上我,不过在芬顿这块小地方,应该无出其右了!”
“真的好巧!我也以为,我说的那个青年是芬顿最帅的!”卡米莉安“咯咯”的笑道。
“呵呵。不过我说的这个男孩,可不只是在某个痴情的小丫头眼里最帅哦。我想他的英俊在金鲨号上已得到共识了吧!”
“呵呵。说起来,得到最广泛承认的,未必是最好的呢。事实上,最完美的事物经常是高于大众审美观的,因而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流传。只有真正聪明的人才能识别呢。”
温沙女王和卡米莉安一个站在门口,一个坐在床上,笑眯眯的盯著对方看,不约而同的笑起来。
“哦呵呵呵呵……”
夏菲和小艾米莉听著她们的笑声,不由自主的全身发抖,渐渐靠在一起。
“夏菲姐,我觉得卡米莉安姐也好可怕!”
“呜。这的确是一个发现。但还是伊丽莎白姐更可怕一点儿!”
温沙女王和卡米莉安的拉锯战还在继续:
卡米莉安:“呵呵!我觉得一个男孩子要讨人喜欢,光帅是不够的,最好掌握一两门能讨好女孩子的技艺。比如小提琴什么的。艺术能使人丰富,真的是金玉良言!”
女王:“呵呵呵!我倒是觉得,演奏乐器的活儿交给那些卑贱的吟游诗人就好。一个能被我喜欢的男孩子,我才不要他做那些。倒是交际舞,跟喜欢的人一起跳,浪漫得不得了,是必须的技术!”
卡米莉安:“呵呵呵呵!同样是技术罢了,有什么区别呢?能够抒发内心,真正区分人与人的,还要看他说出的话语、写出的文字。说起来,文采才叫真正的艺术呢。”
女王:“文采吗?哦呵呵呵呵!可巧,我说的这个男孩,刚好就是长于此道!他写的信笺,就像诗歌一样动人呢。”
“是吗?我说的那个青年,可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诗人!哦呵呵呵呵……就让屋们看看他的作品,开开眼界好了!”卡米莉安微笑,把折叠的手帕取了出来,摊在床单上。只见手帕中央有一封粉红色的信笺,外形和温沙女王背在身后的那封一模一样……
女王毫不客气,一把把那信笺抢过来。信封上写著几个字,女王读了一遍,“卡米莉安小姐亲启”,脸色忽地变白:字迹和她那封信一样,显然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呀!潮干什么!这是卡里尼给我的!”卡米莉安急道,起身想抢回那封信。但温沙女王把自己的那封抛给她。卡米莉安看了信封,脸色刷的变白了。
夏菲和小艾米莉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人写的吗?”小艾米莉问道。但没人回答。
温沙女王和卡米莉安对视一眼,同时动手拆信,读了起来。两人异口同声:“啊,臣想我吧,我最爱的人,好让我感受到磐庞甜蜜,好让视怔家人的欢乐、与朋友和爱慕酝的人的欢乐不会变为对我嫉妒和令我伤心。背想我吧,因为藓就是我的生命和灵魂。想想我对其的爱如此深沉、纯洁、专一吧,祝愿我能与造相聚在一起吧。我马上要就寝了,还在为藓祈求真神。我相信我的祈祷不会得不到回音,因为我不惜用生命换得庞的幸福……”
卡米莉安“哇”的一声哭起来,啜泣著,断续的骂道:“卡里尼,混蛋!我恨你我恨你!”
“卡里尼?”温沙女王充满疑虑的重复了一次,脑海中渐渐浮现出那个卷发男爵的样子来。“是卡里尼?不是杰瑞?”
她就重复著这句话,神不守舍的走出了房间,又朝甲板方向走。而卡米莉安则在屋里哭个不停,转眼变成了个泪人。她那个薄情的未婚夫又骗她,还送一模一样的情书给其他女孩子,这教她怎能不伤心呢。
卡米莉安哭了五分钟,夏菲听得烦了,拿起课本也出了房间。于是屋里只剩下两个人,哭泣的卡米莉安,和坐在她身旁不知所措的小艾米莉。
“呜呜呜!又骗我!花心大萝卜!”卡米莉安生气的把情书扔在地下。过了一阵,又想去捡,犹豫的望著地上粉红色的信笺。她回过头,看到小艾米莉瞪著一对儿大大的杏眼,睁睁的看著自己。
半吸血鬼小姐一把把小艾米莉抱住,把下巴放在女孩小小的肩头上哭。
“混蛋!大萝卜!”
卡米莉安抱得紧紧的,小艾米莉有点透不过气。可是她的心中充满喜悦:她又赢得一个人的爱了,离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子又近了一步。
“一百分魅力!”小公主嘀咕道。
伊丽莎白把双臂枕在船舷上,望著阿穆尔翡翠般翠绿色的海岸。船已靠岸。一些心急的乘客正三三两两的下船。各色的马车停靠在岸边,来来去去。
耳边忽然响起夏菲念书的刻板的声音,由远及近。回头一看,魔法师小姐正端著一本大书,目不斜视的走过来。
夏菲走到她身边停下,喃喃的念著那些古怪的咒语。
“不用阌来同情我,学究!”伊丽莎白没好气的对夏菲说道。“反正我是个大傻瓜!”
夏菲恼怒的抬起头:“我是魔法师,不是学究!”
“随便馏,反正在最美丽、最无敌的我眼中,魔法师和学究都一样。”伊丽莎白撇撇嘴,又望向正在下船、钻进马车的人们。有一辆黑色的大型马车引起了她的注意。那车边站著一个学究模样的人,正和车夫聊著什么。
伊丽莎白愤愤的说道:“哼,死杰瑞,以温沙之名起誓,迟早有一天,教蛙呈上亲手所写的情书!”
“杰瑞?”夏菲疑惑的重复了一次,顺著伊丽莎白的目光望向同一辆马车。立刻认出马车边上的男子,纳瓦什。那么,那个“杰瑞”便是坐在马车里咯?两个学究一起去做什么呢?
在少女们的注视下,学究纳瓦什跳上马车,坐在车夫身边的位置。马车开动,驶入港口东方一条隐没在绿色灌木丛中的小径。
抬眼望去,越过起伏的常绿灌木与科帕树树林,远处是一片朦胧的红褐色山脉,高高的向上延伸,直至与浑浊的黄色云层连在一处。
早春时节,阿穆尔的黄昏总是来得格外的早。
第062章 第一准则
兰斯、小雅、雅希蕾娜、咖啡与学者纳瓦什一行,乘坐马车朝阿穆尔东方的巨龙山前进,直奔索多玛地下城。
在车中,兰斯诚实的把自己的真名告诉纳瓦什,说明是家族威名太大,树大招风,这才用了假名。大家是挚友,下了船自然不能再瞒著你。纳瓦什则把他贵族家系族谱给兰斯看,兰斯翻了一会,不知这有什么意义。
从阿穆尔港到巨龙山有一天半的路程。前面的一天,马车一直在平坦的土路上奔驰。路上有许多背著提篮来去的商贩,偶尔还会见到行状怪异的冒险者,除了人类,也有酒桶样的矮人、头发蓬乱的野精灵、身材发福的亚巨人等等,夜里的时候,还有两个翼精灵从他们头顶飞过。兰斯不时叫马车停下,从行商那儿买些可爱的小玩意给雅希蕾娜玩。
时间过得很快,旅程倒也不觉得无聊。
纳瓦什对异族的冒险者们很感兴趣。每当车子停下,他就找那些冒险者搭讪。他古怪的言谈举止本来就讨嫌,更糟糕的是,他还把那些异族当实验动物看待。往往说不上三句话,对方就要大打出手了。兰斯只好出面调停,告诉愤怒的冒险者们说,学究你们没见过吗?学究是一种极愚蠢的亚智慧种族。那些冒险者急著赶路,便乐哈哈的接受了兰斯的道歉。几个亚巨人更是好心的给了学究几个铜板,告诉他可以用来买吃的,才兴高采烈的离开。
为避免纳瓦什再惹事,兰斯只好把学究关押在车厢里。本来除了年轻可爱的女孩子,他是极不愿与人同车的。把学究塞进车厢阴暗的角落后,兰斯默默的哀叹生活多艰。
“纳瓦什先生,你真的不会魔法吗?抱歉,问这样失礼的问题。”小雅眨著大眼楮,对学者道,“关于索多玛地下城,我在学校里也听过一些传说,好像是很危险的地方哎……”
“不会魔法有什么!”纳瓦什眯著眼楮,骄傲的答道,“魔法这东西,就跟战士的武技差不多,是粗人的玩意。才不屑学它呢。小妹妹,臣没听说过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吗?我纳瓦什学富五车,有的是知识。”
“喔。”小雅疑惑的点点头,忍不住又说道:“但是纳瓦什先生,如果在地下城里遇到了食人魔什么的,用带刺的大石棒打你的头怎么办呢?请原谅。可不懂得什么知识……”
学究想了一下,以教授的口气答道:“食人魔其实也需要知识的。只是因为语言不通,思考方式和我们人类也有区别,交流存在障碍罢了。如果能找到一种适合的交流方式,食人魔也可能从可怕的敌人变成我们人类的朋友喔。”
“你说的是很有道理啦。纳瓦什先生。可是……”小雅轻轻点了一下头,又把头摇晃得像波浪鼓一样,“那样不行啦。小雅没什么知识,可就算是纳瓦什先生,也很难说服食人魔坐下来听你讲课。大概只有兰斯哥哥才有可能做得到。如果那个食人魔不听你的,只想把纳瓦什先生作为晚餐吃掉,怎么办呢?”
纳瓦什皱了皱眉,露出一副仇大苦深的表情:“其实,为什么要把‘吃’看得那么重呢。我们的寿命只有不到一百年,别说跟长命的精灵比,就是矮人族的寿命也是我们的两倍以上。可这样短暂的人生,还要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觅食、进食活动上。更可气的是那些生活无忧的贵族,竟有很大一部分为满足口腹之欲而东奔西走,还自封为‘美食家’,真是可叹可笑!有这么多时间、精力,如果都放在学术研究上,只怕太古时代的文明早已复兴了!唉!唉!唉!”长叹三声,一拍大腿。
小雅听得一头雾水,愣愣的看纳瓦什,不知如何是好。心不在焉的听著二人谈话的兰斯则憋不住笑出声来。
小雅抓住了兰斯的一只胳膊摇晃:“哥哥、哥哥。纳瓦什先生说得对吗?小雅觉得好糊涂。好像挺有道理,又好像……有什么不对劲!哥哥你说!”
兰斯笑著拍拍小雅的头,道:“跟纳瓦什很难讲清什么问题的。背问他,假如他被一个饥饿的食人魔抓住了,在被吃掉之前,通过交流改变食人魔的饮食文化,而保全自己性命的机会有多大!”
小雅扭头对纳瓦什说:“哥哥说了……”
纳瓦什伸出手掌,示意他听到了。“这的确是一个问题。愚昧、不开化、懒于思考、懒于接受新的哲学观与思维模式,人类、矮人、食人魔都是这样!即使不存在交流障碍,思维固化的痼疾也是不容逃避的。真是跨种族的普遍性命题呀。值得深思,值得深思呀!”
小雅把头放在兰斯膝盖上,不跟纳瓦什说话了。
“很正常的,小雅。”兰斯轻轻抚摸著女孩的头发说,“现在哝很深刻的体会到,什么叫‘交流障碍’了吧……”
“呜……”
纳瓦什话虽这样说,在经过了一个白天的哲学思考后,还是意识到了眼前要面对的麻烦。当晚,他们在路边铺了张毯子,把白天购买的食品多半是甜腻的零食摆在毯子上,吃了顿别有情趣的“野餐”。席间,纳瓦什旧话重提,想请教些在地下城防身的技巧。不过他狡猾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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